试论日本企业经营者组织化的合理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合理性论文,试论论文,企业经营者论文,组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企业经营者组织化研究的内容与对象
对日本企业经营者组织化研究,同以往对日本经济团体,主要是“财界”四大团体及各种企业团体的研究互有交叉,但其所涉及的研究对象要宽泛得多,其涵盖了所有正式或非正式企业或产业团体,连以往未包括在企业团体之内的像企业集团的总经理会,企业系列化中的金字塔型大企业与其系列化中各企业之间的松散的经营者之间的联系,各种类型的学习、交流、联谊性企业家或经营者的团体都属于企业经营者组织化研究的范畴。另外,本研究的视角,重点是企业的经营者,而非企业本身。因为作为经济团体会员的企业本身并无行为能力,其行为能力都是由作为自然人的企业法人代表来执行。日本企业的经营者,由于受日本传统的集团主义文化制约,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发育的土壤贫瘠,不可能形成独立的主体我。经营者本身主我脆弱,在心理上具有强烈的自我不确实感。正如日本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南博所指出的那样:“主我脆弱,表现于胆小、羞怯、多忧、孤立感、反复盘算、迷惘、犹豫等消极性的行动倾向。”(注:(日)南博著《日本的自我》,文汇出版社,1989年第5页。)以“集团我”作为自我心理支撑, 从而导致大多数日本企业家或经营者对组织化的心理偏好,并通过经营者组织化来承担起熊彼特所强调的由企业家个人实行“新组合”的创新功能。对企业家或经营者组织化起决定性影响作用的,在于日本实行资本主义现代化同欧美走着不同的道路。日本作为后发展国家实行赶超型的现代化,是由于国家自上而下地推行“殖产兴业”国策。森岛通夫说:“对日本来说,进行一场工业革命,经过与英国同样的历史进程来使自己变成为一个强国简直是不可能的。日本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走一条不同的道路。”(注:(日)森岛通夫著《日本为什么“成功”》,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6年第135页。)而尤其不同的是, 因为在日本强行走上资本主义道路时,德川幕府封建社会尚未来得及为其培养出能够担当起领导产业社会的企业家。“由于私人实业家很软弱,政府自己不得不来扮演实业家的角色”(注:(日)森岛通夫著《日本为什么“成功”》,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35页。),并立即着手培养实业家。 这从明治时代著名的大实业家都同政府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一点可以作为佐证,由此必然导致由政府主导的大型企业经营者的组织化。那些在日本现代化中涌现出来的无数中小工商企业经营者,由于其经营资源极其有限,势单力薄,在“看不见的手”的操纵下,不断自生自灭。他们也迫切需要通过组织化来增强自身经营资源,求得生存和发展。经营者组织化对于资源最优配置,克服纯粹自由市场经济的风险和不足,具有重要作用。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仅仅用一百年时间就把日本建成了世界经济大国,实现了赶超欧美发达国家的战略目标,可以说企业经营者的组织化具有其特殊的历史作用。
当前,日本有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经营者团体二万三千多个。这些经营者团体,从中央到地方,地不分东西南北中,企业不论大小,从位及企业集团金字塔顶端的赫赫大企业家,到小至夫妻店主、修理店师傅,无不涵盖其中。每一个经营者都以各种形式加入复数的经营者团体,形成了一个从纵向到横向编织的缜密的组织网。处于这张组织网的网结中的每一个经营者及其经营的企业,既受到网络的制约,又充分享受其提供的保护。因此,解析日本企业经营者组织化的合理性,是研究日本企业经营者及日本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日本企业经营者组织化的合理性
关于日本经营者组织化的合理性问题,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做粗浅探析。
第一,经营者组织化有利于获取低成本、高质量的信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同人、财、物一样,被视为企业经营的最宝贵的资源。在日本资本主义发展的起始阶段的明治时代,作为资本主义后发展型和外力刺激型的日本现代化,是明治政府自上而下强力推行的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轨。当时富于创新精神的工商业经营者,乘明治维新的社会大变动以及明治政府“殖产兴业”国策所提供的前所未有的商业机会,出于为改变日本经济地位或实现个人发迹等强烈愿望,投身于工业化大潮之中。他们在茫茫商海里,驾驶一叶扁舟,随着狂风怒涛飘泊,究竟驶向何方,如何行驶,并没有一盏可照亮其航程的灯塔。当时,由于交通、通讯尚不发达,作为个别工商企业经营者的个人力量极其微薄,很难搜集到经营所必需的信息。只有通过工商企业经营者组织化,彼此进行交流,沟通商业信息,将零散的信息加以集中、浓化,从中寻觅更多的商业机会,使自己经营的企业获得更多的生存和发展有利条件,成了工商企业经营者的强烈愿望。后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日益增强,竞争更趋激化。获得市场信息显得更加重要了,于是,各种地区性、行业性组织应运而生。工商企业经营者借助组织化来加强信息沟通,可以避免过度竞争而导致企业破产。进入现代高度信息化社会以后,经营者可以通过联网,随时获取必要的信息,但也由于信息产生和流动过快,甚至造成了信息泛滥,使信息识别和处理成本上升。在这种条件下,通过经营者组织化来进行过滤、筛选有价值的高质量的信息,特别是那些商业或涉及企业内部秘密的信息,只能在某一特定的组织内部才能共享,不可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得。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无论是经济国际化还是信息化,都极大地提高了知识和信息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使经营者面临更大的风险、挑战和机遇,信息作为企业经营决策所必须依靠的经营资源,居于其他各项资源之首位。因此,经营者组织化从信息资源获取角度来说,具有极大的经济合理性。
第二,经营者组织化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在资本主义自由经济体制下,竞争乃是社会、经济、企业生机与活力所在,亦是企业家旺盛的热情与独创精神得以充分发挥的经济机制。可以说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然而由于每个经营者不可能全面把握市场情况,他们为了各自的生存与发展,往往酿成盲目的过度竞争,甚至是不当竞争,“各自互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奔走,粗制滥造、不正当销售之弊日甚”(注:J ·希尔修麦耳·由井常彦著《日本的经营发展》,东洋经济,1991年第164页。)的无序状态。 这在经济法律尚不健全或人们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下,则是必然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工商企业经营者的组织化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以此来弥补行政组织和法律缺失的不足,更能起到将外部市场变成内部有组织的市场,消除市场的不确定性及由此引起的经营风险。经营者通过组织化可以形成命运共同体,为了使共同体存续,作为共同体成员必须在组织化约束下实行严格自律。正如山本七平所说的那样:“为了在竞争中获胜,要求个人进行严格的自我约束和努力,商号这一共同体的命运就是自己的命运。为了维持共同体,商号必须作为机能集团发挥其机能作用;同时,为了机能集团发挥其机能作用,又必须以严格的自我约束来维持共同性。”(注:(日)山本七平著《日本资本主义精神》,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第95—6页。)当然, 组织化并不能自然形成经营者行为的自律,迫使经营者行为自律的现有组织化内各成员间相互约定、牵制,也由于类似日本传统的“村八分”制裁方式对个别经营者造成的强大心理压力。可以说,经营者组织化不仅形成了组织对个别经营者以及经营者相互间的约束力,也使每个经营者不管愿意与否,必须实行严格自律,以此来维护市场秩序。尽管现在日本是一个法律非常完备的国家,许多企业也都制定了完备的制度,但许多企业的经营者本身对其规章也不熟悉。这似乎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但说怪也不怪,因为许多企业经营者并非是依法经营,而是仍袭长期形成的行业或产业惯例来运营。“就是说,法律只是为维持传统的体制在必要的时候才被利用,而不是按照它所提示的原则去进行组织的运营。”(注:(日)山本七平著《日本资本主义精神》,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第77页。)山本七平认为,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极端例子是:“比如说外汇管理法,和食品管理法一样,没有任何人遵守它,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如果有人偏离了传统的规范,人们就会利用这一法律对他进行谴责,这样就可以捍卫传统的规范。因此,只要默守传统的规范,即使无视这一法律,也不会因此受到谴责。”(注:(日)山本七平著《日本资本主义精神》,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第78页。)日本企业经营者组织化的作用在于其与日本传统文化相适应并加强了传统文化的约束功能。如果考察当前日本经济现实,尽管日本法制健全,但诉诸法律的经济案件并不多见,而是由经济案件当事人采取下面协商私了的处理模式。另外,由经营者组织化维系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者行为方面也是最节省社会成本的良策。从日本来看,无论是在其经济规模尚小的资本主义发展初期,还是在已发展成世界经济大国的今天,日本政府规模并未随之变得庞大化,仍然保持小政府,就是充分利用了经营者组织化,实现了业界自我管理的结果。
第三,经营者组织化为政府管理经济提供了可靠的组织基础。
西方人称日本政府是“股份公司”,这种带有戏谑的称谓,可以说道出了日本经济发展模式是“政府主导型”或曰“政府导向型”。尽管学界对这两种提法尚有微词,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都承认日本政府在发展经济方面的作用之大,对企业影响力之强,是西方发达国家无法企及的。日本政府领导和管理经济的主要手段,一个是依靠独特的产业政策,一个是进行行政指导。在贯彻实施产业政策或进行行政指导时,政府各省厅不可能将其触角深入到每一个企业,更不要说无数中小企业了。如果日本政府只依靠行政组织来做这一切,政府就必须有一个庞大的行政机构和为数众多的行政官员,即便如此,也未必管理得很好。事实上,日本政府主要依靠企业经营者组织化所形成的各种行业、产业和地区的组织团体,特别是依靠全国性的经营者组织——“财界”四大团体来进行领导和管理的。这样既可以将政府的产业政策和行政指导贯彻到每一个企业中去,又可避免或减少因行政干预不当而挫伤民间企业的积极性。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站在比较超然的立场,指导这些团体处理各行业和企业的问题,即使出现了失误,政府也不必承担直接行政责任。因此,经营者组织化构筑了政府与民间企业联系的桥梁,使政府的行政指导有了“二传手”。由于这些经营者团体熟知每个行业甚至具体企业的实际情况,它们将政府提出的政策及各种信息,经过反复研讨后,结合各行各业实际情况加以实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容易为其组织内成员所接受,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第四,经营者组织化有利于维护经营者及其企业的利益。
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独的经营者的力量是很弱小的。面对不确定的国内外大市场,商业机会与风险并存,如何才能达到避险趋益,这对每个经营者都是非常重大的难题。除上面所谈到的通过经营者的组织可以获得比较充分可靠的信息,从而减少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外,还通过经营者的组织化将一部分外部市场内部化,从而形成了内部稳定的市场,起到了避险机能。如果从维护经营者和企业利益角度来说,通过经营者组织化来承担起经营者个人同政界与官界沟通的角色,其作用远远大于单个经营者所具有的能量。由于经营者组织化能够形成一个巨大的压力团体,从而超出了经济范围,而成为了政治利益团体,参与整个资源分配过程。若无这种经营者组织化团体,绝大多数经营者的愿望和要求,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者的愿望和要求,根本无法传递到政界和官界上层,只有那些同政界或官界大人物具有广泛个人关系的少数大企业的利益才能得到反映和照顾。这不仅会造成政府的法律和政策的偏颇,更重要的是会挫伤广大经营者的积极性,并影响有限经营资源的最佳分配,从而限制日本经济发展。正是由于经营者组织化将全部经营者都毫无遗漏地纳入了组织之中,政界在制定法律和官僚制定经济法实施具体方针政策时,能比较全面考虑和吸纳各行业、产业及地区所有企业的要求和主张,从而可以维护广大经营者及其企业的利益。战后,日本各种经营者团体,特别是“财界”四大团体的经营者,他们以组织为基础,直接向政府和执政党最高领导人陈述企业界的主张,并通过派遣经营者代表参加各种名目的审议会,间接或直接地参与国家立法和政策制定。除了要求“在保守政权下取得政治上、社会上的稳定,由此保证企业的自由活动”(注:(日)福井治弘著《日本自由民主党及其政策的制订》,上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37页。)的最基本的利益外, 还经常向政界和官界提出对企业发展极为迫切、具体的要求。“即使只就经济领域来看,就涉及到非常广泛范围内的政策问题,例如,修改《禁止垄断法》、《法人税法》、《证券交易法》等等,撤销物价统治,振兴对外贸易,开发原子能,扶植军火产业,决定失业对策,改善劳资关系,进行国际经济合作等等。”(注:(日)堀越祯三编《经济团体联合会十年史》(下),经济团体联合会,1963年。山中勇编《日经联的进展—昭和三十三年四月—昭和三十八年三月》,日本经营者团体联盟,1963年。)作为经营者团体通过自民党有实力政治家反映其意志的最典型的例子,当数在佐藤荣作任首相时,“财界”四团体及“产业问题研究会”(注:简称“产研”,1966年3 月由少数“财界”实力大人物组成,共有24名大企业经营者为会员,“财界”四团体和各行业首脑人物都网罗其中。被称为“财界总司令部”或“财界政策委员会”。)中大企业经营者代表人物“围绕着佐藤首相组织起来的座谈会正象雨后春笋一样。”(注:(日)木村武雄等著《日本财界集团及其人物》,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6页。)这些名为座谈会的松散组织有“长荣会”、“五日会”、“三十日会”、“黎明会”、“与三井集团的座谈会”、“无名会”、“月一会”等等。充分说明了经营者团体对政界及政治家影响之大。日本经营者正是通过组织化来实现其政治经济要求,维护和扩大自身的利益的。虽然其他的经营者团体不具备“财界”四大团体对政府的影响力,但其影响也不能估计过低。客观地说,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大企业确实起到了日本产业大军领头雁的作用,但日本毕竟是一个中小企业王国,在解决就业问题和日本社会稳定方面,中小企业的作用就不能低估。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双重结构下,日本中小企业的存续与发展的条件之一,就是经营者组织化。
三、对日本经营者组织化的思考
如上所述,日本经营者组织化具有极大的经济合理性,对此,可以说我们并未充分引起重视。
当前,我国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重要关头,不仅有一大批富于创新精神的人投身于创办企业的大潮中来,而且还涉及长期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行政经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转变经营机制,直面市场经济。由此必然要求国有企业的领导人由原来的“官本位”转向“经营者本位”,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代表。过去我们在管理经济过程中,政府根据各产业、行业或企业所有制性质,分别设立了政府主管经济的对口行政机构,实施条条块块的管理模式。由此不但造成了我国各级政府行政机构臃肿、庞大,人浮于事,而且效率并不高。许多政府管理机构和人员,对下面企业情况不熟悉,只知盲目地贯彻上级指示。他们考虑问题的视角与其说是企业的发展,倒不如说是政府或个人行为本身。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直面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究竟应如何管理才能节约社会资本,如何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如何管理才能限制和克服一些企业经营者的不当、不法行为?我认为日本经营者组织化是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当前,我国在行政改革中,将一些主管经济的行政机构改为专业公司,这种做法能否根本上使其具有企业实体的功能,尚需要观察。如果原班人马不从观念上来个彻底转变,很可能新瓶子装旧酒。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最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经营者组织化来规范经营者的行为,并作为政府领导和管理企业的组织基础。同时,进一步健全法制,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以法律规范经营者的行为,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