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分类法修订类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类法论文,文献论文,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献分类法是类分文献的工具,是一种常用的重要的情报检索语言。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献出版、读者需求等不断地发生变化,文献分类法的不断修订是必然的,这也是文献分类法的生命力所在。关于如何修订文献分类法,虽然近年来国内外有不少专家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但对文献分类法修订类型的研究,尚缺乏系统论述。本文试就文献分类法的修订类型进行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1 研究修订类型的重要意义
目前对文献分类法修订类型划分的不规范化,直接影响到分类法的修订和使用效果。我们研究分类法修订类型,旨在实现分类法修订类型的规范化,以提高分类法修订质量,促进分类法发展,获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1 理论意义
(1)研究分类法修订类型,可以提高分类法修订技术和质量。世界上生命力最强、用户最多的文献分类法,一定是不断修订的,而且是修订方式、方法较科学的分类法。因此,其他分类法欲长期生存、发展,就必须以生命力最强、用户最广的分类法为榜样,结合本分类法的特点,采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经常修订。如《中图法》就采用了国外分类法(DC、UDC、BC[,2]等)修订新技术、新方法:《资料本》(三版)实现了计算机化修订和管理;对《中图法》进行了部分的分面改造;实现了分类主题一体化(编制了《中国分类主题词表》),等等,大大增强了《中图法》的适应性、实用性。
(2)研究分类法修订类型,可以丰富和发展文献分类学,推动分类法健康发展。显然,一部分类法的发展史就是分类法不断修订的历史。研究分类法修订类型,会使我们明白,一部历史悠久的常用不衰的分类法,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是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的,从而使我们增强责任感,不断地科学地修订分类法,推动分类法向更加科学化方向发展。
1.2 实践意义
(1)研究分类法修订类型,对使用分类法工具有指导意义。研究分类法修订类型,使修订类型规范化,可以帮助分类法使用者更清楚地了解新版分类法与旧版分类法的区别,指导使用者根据修订情况制定新版分类法使用细则,便于用好分类法。
(2)指导用户改编馆藏旧文献。分类法的修订,不仅指导用户用好新版分类法,而且指导用户改编用户单位馆藏旧文献。分类法修订类型为改编旧文献制订对策和细则提供了科学依据[1],对馆藏文献有序化、对用户利用文献都具有指导作用。
2 修订类型概说
文献分类法修订类型就是文献分类法修订方式、方法的种类。综观中外文献分类法,其修订类型主要有如下几种。
(1)按修订的范围大小分:①宏观修订方法。如编制原则的修订,体系结构的修订,修订原则的修订,编制体例的修订等。②微观修订方法。如标记符号的修订,类目的修订,复分表的修订等。
(2)按分类法的修订技术分:①手工式修订法。②半手工式修订法;③自动化、计算机化修订法。
(3)按修订的方法分:①传统修订方法,即一般分类法常用的修订方法,包括对类目、复分表的增、删、改(变、移)等。②特殊修订方法。主要有“凤凰表”法,分面改造法,分类主题一题化法等。
(4)按类目的修订方式分:①类号的修订。②类名的修订。③注释的修订。④整个类目的修订。⑤标记符号的修订等。
(5)按标记符号的修订分:①类目标记符号的修订。②附加(辅助)符号的修订,如总论复分符号、组配符号等的修订。
3 修订类型界说
我们通过对一些有关著作的对比和分析〔2-5〕,发现作者对文献分类法“修订类型”的划分是比较模糊的,有些甚至是不科学的。如文献〔2〕将“注释转移”中“移出”之处称“删注”,而将“移至”之处称“增注”。然而,实际上对整个分类表来说,此“注释”既未增加,也未减少,只是在表内不同类目之间发生了“位移”。对此种“注释”称“删注”或“增注”,既不利于修改分类法,又不利于使用分类法(后面还要详细讨论)。而改称“转移”(或“位移”),我们就可了解此“注释”在分类表的“运动”状况和来龙去脉,还可了解原来据此“注释”类分的文献在新版应改到哪个类目中去。由此例可见,深入研究“修订类型”并对其科学界定,不仅对研究分类法、修订分类法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对使用分类法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
我们认为,欲科学划分、界定文献分类法的“修订类型”,首先应确定划分“修订类型”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①有利于修改分类法;②有利于使用分类法;③有利于用户改编原根据旧版分类法类分的文献;④能反映修订类型的实质性特征;⑤简单、明确、准确、科学。
其次,应确定划分“修订类型”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①将新、旧版各种分类法进行详细对照,从中找出不同(变化)之处;②分析各修订要素(如类目中的类号、类名、注释等的)变化情况;③根据上述划分“修订类型”的原则,对修订方式、方法科学划分种类并对其科学界定。
我们根据上述划分原则、划分程序,从中、外文献分类法中选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意义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以下简称《科图法》)、《杜威十进分类法》(DC)、《国际十进分类法》(UDC)、《图书与书目分类法》(ББК)、《布利斯书目分类法》(BC[,2])等进行解剖、分析,按其修订方式、方法划分修订类型,并对其进行如下界说〔1,6-12,14,15〕。
3.1 修订类目
(1)增类是指在旧版类目有下位类的条件下新版增设下位类目的方法。如《中图法》三版B016本体论、B017认识论、G443教师心理学等皆为增类。应指出,“细化类目”并非“增类”。因“细化类目”是指原旧版无下位类,而新版增设了下位类。“增类”也不包括因“分开类目”、“注释变类目”、“隶属关系变化”、“改变类级”等而增加的类目,这些修订类型另外专门列类说明。
(2)删类是指新版删除旧版类目的方法。如《中图法》三版删除了二版类目D631.19政治情报工作。我们将因“合并类目”、“类目变注释”、“隶属关系变化”和“改变类级”而减少的类目排除在“删类”之外。因这四种类型在新版中减少的类目只是形式上不存在了,而实际上却是其类目内容发生了“位移”或“级移”,实质并非“删除”。而且,删除类目与这四种修订方法在分类法修订上和对旧文献的处理上也截然不同〔1〕。
(3)分开类目是指新版将旧版某一类目分为两个以上类目的方法。如《中图法》二版类目B844.3成年老年人心理学,在三版则分为B844.3成年人心理学,B844.4老年人心理学两个类目。此类型不包括“增类”、“改类名”、“细化类目”等类型。
(4)合并类目是指新版将旧版两个以上类目合并为一个类目的方法。如《中图法》二版J613.2读谱法与J613.3记谱法在三版合并为一个类目J613.3读谱法、记谱法。此类型不包括“删类”和“改类名”。因“删类”是新版不存在此类目了,而“合并类目”在新版仍存在此类目,只是发生了重新组合。“改类名”是类名发生了变化,而“合并类目”是原类目类名发生了新的组合。与“删类”和“改类名”分开,对修改、利用分类法都有利,因“合并类目”反映了此种变化的来龙去脉。
(5)改变类目隶属关系是指某类目的类名在改版后未发生内容变化的条件下,该类目在两个基本大类之间,或在同一大类中不同类列之间,发生位移变化的方法。如《中图法》二版“医学心理学、病理心理学”从“心理学”大类"B84"移至三版“医药、卫生”大类"R"。此类型不包括“类目变注释”、“分开类目”、“合并类目”等类型。与“删类”、“增类”、“改类名”、“改类号”也不相同,因为改变类目隶属关系必然会引起两个基本大类(或同一基本大类中不同类列)之间,一方类目减少,另一方类目增加,以及改类名、类号。但这只是类目发生了位移,实质上此类目并没增加和减少,与一般改类名、改类号也不相同。
(6)类目变注释是指旧版某类目类名(或部分类名)变为新版其他类目的注释。如《中图法》二版类目B024.1两种发展观之类名“两种发展观”变为三版类目B015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类下注释:“两种发展观入此。”此处应说明,由“类目变注释”而引起的一方类目减少,另一方类目增加注释,或发生类号、类名变化等,都应归入“类目变注释”而不应归入“删类”、“增注”、“补充注释”、“改类号”、“改类名”。
(7)细化类目是指旧版某类原无下位类,在新版增加了下位类。如《中图法》三版G79自学各下位类、G93管理学各下位类等,都是通过“细化”而产生的类目。它不同于“增类”,区别就在于“旧版无下位类”。“细化”而产生的类目与“增类”而产生的类目在对旧版文献处理上截然不同:前者,一般不用改编旧文献,后者一般则要改编旧文献〔1〕。
(8)调整类序是指旧版原有且于新版保留的同一类列的类目,其排列顺序在改版前后发生的变化。如《中图法》二版类目E924.1加农炮、.2榴弹炮、.4反坦克炮、.5迫击炮、.6无座力炮、.7超远程炮、超高速炮,在三版其类号分别改为E924.4、.3、.7、.1、.2、.6。这里需指出,类序调整是指类目前后顺序发生变化,而非类号变化。当然,调整类序,一般都涉及类号的改变,但这非实质性变化,“类序”改变才是实质性变化。因此,不应把此类型归入“改类号”。
(9)改变类级是指在类目内容基本不变时,新版与旧版相比,类目的级别发生了变化。如《中图法》二版类目TN153电子光学仪器,三版将该5级类目调整改为4级类目TN16电子光学仪器。此类型不包括因“分开类目”、“合并类目”、“改变类目隶属关系”等引起的类级变化。也不包括“纯粹类号变化”这一类型。
(10)改变交替类目是指交替类目在改版后发生的增、删、改、变、移等变化。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增交替类目。是指旧版无而新版增加的交替类目。包括“增类”、“细化类目”所产生的交替类目,但不包括因“使用类目变交替类目”、“注释变交替类目”而增加的交替类目。如《中图法》三版F325〔.3〕,G252〔.63〕,F287〔.1〕/〔.8〕等皆属于“增交替类目。”2)删交替类目。是指旧版有而新版无的交替类目。如二版E〔228〕部队政治运动,宜入D56,等等,皆为删除之交替类目。此类型不包括因“交替类目变使用类目”等而减少的交替类目。3)交替类目变使用类目。是指旧版的交替类目在新版改为使用类目。如二版D〔569〕社会调查分析,宜入C915,三版改为D569社会调查分析。4)使用类目变交替类目。是指旧版的使用类目在新版改为交替类目。如二版D411.9国际工人运动史,三版改为D411〔.9〕国际工人运动史,宜入K14。5)注释变交替类目。是指旧版某个类目的注释变为新版中一个交替类目。如二版D632民政工作之类下注释中的“社会福利”在三版改为交替类目D632〔.1〕社会福利,宜入D669.7。6)改变保留交替类目。是指新版仍保留的旧版的交替类目所发生的类号、类名、注释的变化。又分为以下几种修订方式:①改变交替类目类号。如二版B〔028〕自然辩证法,宜入N〔031〕,三版将其类号改为B〔029〕。②改变交替类目类名。如二版B〔925〕宗教艺术,三版改为B〔925〕宗教文学与艺术。③分开交替类目。如三版将二版交替类目U〔296〕铁路联运、铁路国际联运分开为两个交替类目U〔297〕铁路联运和U〔297.9〕铁路国际联运。④合并交替类目。如三版将二版交替类目X〔33〕环境卫生和X〔35〕卫生工程合并为X〔33〕环境卫生与卫生工程。⑤改变交替类目注释内类号。如二版F235〔.3〕类下之注释“宜入F407.9”在三版改为“宜入F285”。
关于交替类目的修订类型,这里需要说明,凡类目、注释、类号、类名等修订变化中所有有关交替类目,都单独提出在这里专列类型界说,因为交替类目的修订、使用以及对旧版文献的处理等与一般使用类目(类号、类名、注释)不同。
(11)纯粹类号变化是指在改版后某类目在类名未变(内容基本未变),类级、类序及隶属关系未变的条件下,仅类号发生的改变。如《中图法》二版E275公安部队,三版改为E277公安部队。
(12)修订类名是指类目的类名经过改版而发生的实质性内容变化。分为三种类型:①扩大类名内容范围。是指改版后某一类目所包含的内容增多了。如《中图法》二版B221周易,三版将此类类名改为“诸子前哲学”,内容范围扩大了。②缩小类名内容范围。是指改版后某一类目所包含的内容减少了。如二版J642.7历代歌曲,三版将此类类名改为“古代歌曲”,删除了近现代歌曲的内容,范围缩小了。③既增加又减少类名内容。是指新版与旧版相比,某一类目的内容增加了一部分又减少了一部分。如二版F407.1矿业、燃料工业,三版将此类类名中“燃料工业”删去,又增加了“地质”内容,改为“地质、矿业”。此处应指出“修订类名”不包括因“合并类目”、“分开类目”、“类目变注释”、“注释变类目”等而引起的类名的变化,因这些情况已专列类型阐述。
3.2 修订注释
(1)增注释是指旧版某类目无注释在新版增加了注释。如《中图法》二版G354.6程序设计,类目中无注释,三版在该类类名下增注释“程序语言入TP312”。此类型不包括因“类目变注释”、“注释转移”而增加的注释。也不包括原类名下有注释而新版补充了的注释(补充注释)。因前二者属于旧版就有的内容,只是在新版发生了“位移”。而后一种情况也与“增注”有区别。所以这三者也都专门列类型阐述。
(2)补充注释是指旧版某类目原来有注释,新版又补充了新的注释。如三版在R622整形手术学之类下原有注释中补充了“美容术”内容。此类型不包括“类目变注释”、“注释转移”、“增注释”。
(3)删注释是指新版将旧版某类目中的注释全部删除。如《中图法》三版将二版类目D20建党理论、G258.93图书馆设备、TS251.5肉制品等的注释全部删去。此类型不包括因“注释变类目”、“注释转移”、“注释减少”、“删类”而减少的注释。此四者已另列类型说明。
(4)减少注释是指新版将旧版某类目中的注释内容减少。如三版将二版TK521地下热能类下注释中“海洋热能”减去。与“补充注释”正相反,此类型实质上是使类目内容范围缩小的一种变化。此类型不包括因“注释变类目”、“注释转移”、“删注释”、“删类”而减少的注释。
(5)注释变类目是指旧版某类目的注释变为新版中某个类目。如三版将二版G804.2运动生理学之类下注释“运动心理学”变为类目G804.8运动心理学。此类型不包括二版某类目原无下位类,其注释在三版变为下位类的情况,因此变化已归入“细化类目”。此类型与“类目变注释”正相反,是它的逆向变化。此类型实质上是学科的由潜变显,是类目内容或学科内容在分类表中的位移。
(6)转移注释是指旧版某类目中的注释在新版变为另一类目的注释。如二版D017类下注释“关于阶级分析、阶级立场的著作入此”转移到三版类目D01阶级、阶级斗争理论之类名下。此类型不包括“减少注释”、“增注释”、“删注释”等。也不包括随类转移的注释,因它已归入“改变类目隶属关系”了。
(7)改变注释内类号是指新版将旧版某类目注释中所含的指示性类号改变的方法。此修订类型通常在注释中以“×××入…(类号)”改为“×××入…(另一类号)”表示,或以“×××入此”变为“×××入彼(另一类号)”表示。如二版TK79水能的利用之类下注释“如:水力发电入TV7,”三版将此注释改为“例:水力发电入TM612”。
此处应说明,以上2.2.1~2.2.7七种注释变化方式皆不包括改变注释中类目细化方式,如“改变仿分”、“改变复分表使用方式”、“改变组配编号法”、“改编参见”等,尽管这些变化方式也属于上述七种注释变化,但为清晰起见,我们特将这些变化单独列出,如下述。
(8)改变注释中类目细化方式是指改版后类目的注释中所指示的类目细化方式发生变化。又分以下五种类型:①改变仿分。是指新版对旧版类目注释中的仿分的增、删、改、变、移等变化。如U263.5类下二版注释“仿U261.4分”,三版改为“仿U260.33分”(“改变仿分范围及仿分类目”)。又如三版在R276.7类下增“仿R77分”(“增仿分”)。再如三版在J20类下删除了“仿J0分”(“删仿分”)。②改变通用复分表使用方式。是指在三版某类目注释中改变二版指示通用复分表的使用方式,以增、删、改、变、移的方法表示。如三版在B979.9传记类下增注释“依世界地区表分”(“细化”此类)。又如三版删去J644曲艺音乐乐曲之类下注释“依中国地区表分”,改为“仿I239分”(“改变仿分内容”)。再如三版删去类目TQ115无机盐工业类下注释“仿TQ110分”(上“细化”变“粗化”)。如三版将二版F429中国工业经济史类下注释“依中国时代表分”转移至F429.0各时代史类下(“细分位置变化”)。③改变专类复分表使用方法。是指新版中通过增、删、改、变移等方式改变专类复分表使用的方法。如三版在J647、P717、S981,U656等类目下增加了专类复分表。又如三版将二版K291/297、K921/927类下之专类复分表删去。再如二版A16专题汇编类下专类复分表转移至三版类目A56专题汇编之下。④改变组配编号法。是指组配编号法在新版中发生的增、删、改、变、移等变化方式。如三版在Q919应用古生物学类下增组配编号法注释“如愿将古生物学在各方面的应用集中于此者,可用组配编号法,按本表序列排”。⑤改变参见(照)。是指旧版类目之参见(照)注释在新版类目中发生的增、删、移、减、补等变化。如三版在类目B97基督教之类下增“参见B503”(“增参见”)。又如三版将二版类目P98地图之类下“参见K99”删去(“删参见”)。再如类目P315地震学之类下由二版“参见P54”在三版改为“参见P51”(“改参见方向”)。
3.3 修订复分表
(1)改变通用复分表是指新版将旧版原有的通用复分表内类目进行修改的一种方式。通用复分表的修订类型除去“参见”、“仿分”不含有外,其余基本上同上述各修订类型,如“增类目”、“删类目”、“增注释”、“删注释”、“补充注释”、“减少注释”、“改类名”、“改类号”等,此处不再说明。
(2)改变专类复分表是指新版将旧版原有的专类复分表内类目进行修改的一种方式。专类复分表内类目的修订类型基本上同上述各修订类型,此处不再赘述。
3.4 改造分类法结构
(1)凤凰表即在分类法修订过程中,每一版对一、二个(或更多个)大类(包括复分表)在保留原用大类号码的情况下进行彻底改编。这种修订方式称为“凤凰表”,又称“再生表”。凤凰表在分类法新版出版前可以单独出版和使用,出版时再将凤凰表加入。DC自第16版开始至今一直编制凤凰表,如16版在546-547无机化学和有机化学、20版在780音乐等类目都编制了凤凰表。《科图法》从第三版开始在“管理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和“生物技术”三个大类编制凤凰表。编制凤凰表是对分类法局部结构改造的一种先进方法〔14,15〕。
(2)分面改造是指在保留原分类学科体系及其它优点的同时,依据分面分类理论,对类表的结构(类目体系、引用次序、标记符号、索引等)进行部分的或全面的修订、调整和改造。分面改造可分为:①半分面改造,即在保留原有体系的基础上对类表进行部分分面改造,如UDC、ББК等进行了半分面改造。②全分面改造。即对整个分类表进行全面的分面改造。BC[,2]对BC实行了全分面改造。
3.5 采用编列类目新方法
(1)双表列类法是指为增强对专业图书情报机构需要的适应能力而采用的一种编列类目的方法。在采用层累标记制的综合性分类法的某些大类同时列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体系不同的类表,供不同的用户选择使用。如《中图法》(第三版)的法律类就采用双表列类法,建立了两个分类体系。ББК在农林科学类就列出一个以学科分类为主的类表和一个以地区分类为主的类表。
(2)多重列类法是指在分类法编列类目时同时采用几个分类标准、分别建立几组平行子目的方法。此方法已被分面分类法(如《冒号分类法》(CC)全部采用,体系分类法也局部采用。《中图法》在许多大类中采用了此方法,如在TN32半导体三极管类下就同时运用了工艺、性能、作用、形式、材料等分类标准,列出了几组平行的类目。多重列类法是对体系分类法进行现代化改造的重要新方法。
3.6 采用标记符号编号新方法
为增强标记符号的容纳性,使标记符号更好地适应类目体系及其发展的需要,在采用层累制的等级体系分类法中,在基本上采用层累制的同时,采用了一些标记符号的新方法,主要有八分法、双位制、借号法、空号法、字母标记法等〔13,15〕。
(1)八分法是指用阿拉伯数字"9"作为空位号来扩展同位类号码的编号方法。通常是在同位类超过8个而在第九至第十六个类目间采用扩九的做法,依次配为91、92、93、…98、991、992…998等。八分法又称“扩九法”。如《中图法》每一次改版,都增加采用了此方法。例:TN949.1各种体制电视
.11 黑白电视
.12 彩色电视
.13 立体电视
…… ……
.18
多屏幕电视
.191 投影电视
.192 液晶电视
.193 程序控制电视
…… ……
(2)双位制
是指为了实现类列的无限容纳性而采用的一种编号方法。当同位类多达二、三十个、甚至更多时,就以双位数字11、12、13、……99、为全部同位类配号。如UDC为政府各部委的配号:
354 中央、国家政府
.11 外交部
.21 财政部
.22 内务部
…… ……
.84 劳动部、社会事务部
…… ……
(3)借号法是指为增强类列的无限容纳性而采用借下位类号、上位类号和同位类号的一种编号方法。如《中图法》(三版)Q96昆虫学类下的个别同位类Q965.8昆虫病理学、Q965.9昆虫毒理学等就采用了借下级号码的方法。又如《中图法》(三版)K235三国、晋、南北朝下位类编号就采用了借上级号的方法。再如《中图法》(三版)TU22房屋构造设计类下类目编号就采用借同位号码的方法。
(4)空号法是指为了实现类列的无限容纳性而采用的一种预留一定数量空白号码的编号方法。《中图法》在许多类目编号上就采用了此方法。如TG580.2磨床设计、制造与维修、R282.7各类药材等类目的下位类就用了空号法配号。
(5)字母标记法是指直接在数字号码后增加字母或文字来标记类目,以实现类列无限容纳性而采用的一种编号方法。LC、《中图法》(三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叙词表》等都采用了此方法。如《中图法》(三版)根据TP312的注释,把该类扩充为TP312AL(代表ALGOL程序语言)、TP32BA(代表BASIC程序语言)、TP312C(代表C程序语言)等。
3.7 分类主题一体化方法
是指分类法向着和主题法一体化的方向发展的方法。它包括检索工具和检索语言两个方面。分类主题一体化语言,是指在概念(术语)系统、参照系统、标识系统、索引系统等方面,分类语言和叙词语言完全实现兼容所组成的统一体。这种“一体化”方法形成的一体化词表有:分面叙词表、叙词表式索引、分类表—叙词表对照索引及集成叙词表等类型〔15〕。《分面叙词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叙词表》和《中国分类主题词表》等词表就是分类主题一体化的词表。分类主题一体化是对分类法进行改进的一种新方法,是当代文献分类法发展的主要趋势。
3.8 计算机化修订法
即用计算机辅助编制、修订、管理分类表的一种现代化、自动化修订方法。它是把分类表中的每条分类款目的数据,包括类级、类号、类名、注释、类名的同义词及相关词、增补修订材料等全部输入计算机,制成机读分类表,以实现对分类表修订和管理的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UDC、DC、BC[,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叙词表》及《中图法》(第三版)《资料本》等都已实现了计算机化修订和管理〔2,14〕。
4 修订类型的特征
4.1 运动性
文献分类法修订类型具有很明显的运动性,主要表现在:①一些修订类型本身就是修订要素(类号、类名、注释、体系、结构等)运动方式、方法的表示。如“类目变注释”、“注释变类目”、“改变隶属关系”、“转移注释”等类型。这些类型实质上是学科、内容在分类表中的位移方式。②所有修订类型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
4.2 交叉性
我们通过对文献〔1〕和文献〔7〕修订类型相互包容情况调查和分析,通过以上对修订类型的界说,发现许多修订类型存在着交叉现象。如“改类名”它既涉及到“改类号类名”这一变化,又涉及到“类目变注释”、“注释变类目”、“分开类目”、“合并类目”、“隶属关系变化”等。又如“凤凰表”不仅涉及类级、类号、类名、注释等变化,还涉及到改变体系结构等变化。因此,修订类型又具有交叉性。
4.3 稳变性
有些修订类型涉及的变化要素,从形式上、表面上看,似未变,但实际上已发生了变化。如《中图法》(第三版)R179儿童少年卫生与二版R179儿童、少年卫生,从表面上看都是4级类目,而实际上却是采用借号法第三版使该类目升到3级。因此,修订类型又具有稳变性。
4.4 跳跃性
为适应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用户需求的不断发展变化,增强文献分类法的科学性、易用性,常常需要对类目之间的关系、甚至对整个分类法体系进行调整。这种修订方式就往往表现为变化要素在修订过程中的跳跃现象。如“改变类目隶属关系”、“注释变类目”、“类目变注释”等就具有明显的跳跃性。
4.5 复杂性
分类法的修订类型存在着上述运动性、交叉性、稳变性、跳跃性。而这些特征正是其复杂性特征的具体体现。如类号、类名、注释虽然是组成类目的三要素,但每一个要素都与整个类目的含义有关,其变化又表现为类目含义的变化、类目隶属关系的变化等。又如复分表的变化、分面改造法等,几乎涉及到类目三要素等的各种修订方式。所以,修订类型又具有明显的复杂性。
4.6 易用性(可操作性)
我们在界说修订类型时将“分开类目”、“注释变类目”、“改变类目隶属关系”、“细化类目”等与“增类目”区分开,就是为了增强修订类型的易用性,让用户易于操作、使用。反之,若将上述几种类型与“增类目”合为一种类型,用户则很难操作。修订类型的易用性是划分修订类型的重要原则,也是修订类型的主要特征。
4.7 模糊性
由于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着必然联系,存在着交叉关系,而分类法修订类型又具有上述运动性、稳变性、跳跃性和复杂性。因此,若将各种修订类型都截然区分开,就比较困难。所以,为增强易用性,我们在划分、界定各种修订类型时,都限定某个(些)条件。目前一些论著对分类法修订类型的模糊划分,也说明了分类法修订类型的模糊性特征的存在。
4.8 通用性
因为上述各种修订类型是从具有代表性的国内外生命力较强、影响较大的多种文献分类法的修订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所以,上述的八大修订类型对国内外各种类型的文献分类法都是适用的,因而具有通用性。
4.9 实用性
上述各种修订类型是在上述划分和界定原则指导下进行的,划分较全面、系统、详细,且具有易用性、通用性。根据这些修订类型制定使用分类法细则和改编旧版文献细则也都取得了成功的尝试〔1〕。利用上述一些现代化新技术、新方法对等级体系分类法进行改造,在国内外已经取得了成功经验。这些都说明,上述修订类型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通过上述修订类型的划分和界说,使分类学家清楚意识到,过去的分类学只研究分类法(表)的结构和文献分类方法是很不够的,应将分类法的修订作为分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样的分类学实用价值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