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饶事变”注记_高饶事件论文

“高饶事变”注记_高饶事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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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902(2010)05-0092-18

“高饶事件”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发生的一场党内斗争。1998年,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过:“1953年夏天,高岗、饶漱石受到某种暗示从事不正派的党内小组织活动。他们把矛头指向刘少奇、周恩来,历史已经证明这是全国胜利后党内首起权力斗争事件,也是直到引发‘文革’为止的党内动乱的肇始。”[1]应该说,这个判断是正确的。到目前为止,对“高饶事件”的研究还有很大空间,或者说,还有很多问题需要阐明。本文的讨论,希望在以往的基础上抛砖引玉,有所推进。

“高饶事件”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发生的一场重要的党内斗争。因此,也是学术界比较注意的热门问题之一。迄今为止,关于这一事件的叙述,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以中共中央的几次会议为主线,在反对高饶反党活动的口径下,简略介绍对高饶的处理过程。比如,1991年6月出版的朱玉湘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在有关章节中写道:“1953年12月至1954年4月期间,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全党,开展了反对野心家高岗、饶漱石分裂党中央、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斗争。”该书作者叙述的几次党的会议,分别是1953年12月24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1954年2月的七届四中全会、1955年3月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同年8月出版的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一书,采取的表述方法与此大同小异,只是多交代了几句1953年夏季全国财经会议期间以及会后高岗的阴谋活动。这种叙事方式是一种教科书典型,简略性、正面性、结论性是它的三个基本特点。它的内容很简单,以介绍党的会议和有关决议为基本要点,全文类似辞条。

第二,根据已经披露的有关事实,把1949年以来刘少奇与毛泽东以及高岗的一系列理论、政策分歧罗列起来,全面叙述高岗与刘少奇的分歧,最后交代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关于“高饶事件”的结论。这样,“高饶事件”的整个过程,实际上就涵盖了1949-1955年的前后七年时间。比如,《凯歌进行的时期》一书,就列举了1950年之后发生的一系列党内分歧,包括1951年1-7月间围绕山西省委关于农村互助合作问题的分歧,1950年7月—1951年12月期间关于工会工作的分歧,1953年6-8月关于“新民主主义秩序”提法的分歧,1953年上半年关于新税制问题的分歧。林蕴晖所著《高岗向党发难的背景》一文,也采取了同样的处理方法。聂家华、刘兴豪、杨树标所著《对“高饶事件”中几个问题的考察》一文,则更进一步,追述了1949年5月刘少奇《中央关于对民族资本家政策问题致东北局电》、1950年初刘少奇对东北局限制新富农问题的谈话,1951年上半年薄一波转送“东北一党员”来信事件,以及1952年8月中监委、中财委调查鞍钢无缝钢管厂爆炸事故等一系列事实所引起的党内纠纷。这种叙事方式具有从事实出发的性质。

第三,重视细节问题的澄清和说明。比如,高岗的秘书赵家梁所写的《高岗第一次自杀经过》一文,披露了高岗1954年2月17日第一次未遂自杀的经过。赵家梁证实,高岗自杀的方式,是骗取警卫员矫洪良的手枪开枪自杀的,从而订正了许多人所持系触电自杀的说法(包括杨尚昆、王光美)。比如,刘明刚所著《“东北一党员”的信与“高饶事件”》一文,详细介绍了1951年1月东北局党校教育处处长萧一平、中共鞍山市委书记杨春茂以“东北一党员”的名义向党中央写信检举高岗和东北局问题的原委。比如,何祚康编译的《毛泽东谈高岗事件》,介绍了西方学者关于七届四中全会前后毛泽东几次与苏联驻华大使尤金等人谈论高岗问题的研究,等等。

第四,把1952年12月新税制颁布后,薄一波所受到的毛泽东的尖锐批评,和高岗利用新税制问题批斗薄一波、企图实现影射和打击刘少奇的目的做严格区别。前者作为薄一波由于存在工作错误而被毛泽东批评,后者属于高饶犯下的反党分裂罪行。这是薄一波晚年所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所做的处理。

《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分为上下卷,上卷1991年出版,下卷1993年出版,合计近80万字。该书一共分为43节,实际上是43个专题。其中,最后一节总结了1956-1966年期间10年建设的经验与教训。因此,除去第43节之外,该书谈了42个专题。

关于“高饶事件”的情况,该书分别在上卷的两个专题中作了叙述。一是第10节“1953年夏季的全国财经会议”,二是第14节“关于高饶问题”。

对于全国财经会议上受到的批评,薄一波在书中肯定,在陈云领导下,中财委在建国初期的经济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出色的成就,不过,由于自己有错误,所以受到毛泽东的批评是应该的。他说:

“在这个过程中(笔者注:指中财委领导建国初期经济工作的过程中),我也是努力去做工作的。但是我在工作中,由于经验不足,产生了一些缺点和错误,受到批评是应当的。而且,我从这些批评中确实获得了教益。特别是在财经会议期间和会议之后,毛主席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对我的关心、帮助、鼓励和教诲,更是铭记在心,终生难忘。”[2]

对于“高饶事件”,他说:

“1953年夏季全国财经工作会议结束后不到半年时间,我们党就揭露了高岗、饶漱石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活动。这是建国初期党内发生的一场严重的斗争,也是当时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场斗争的胜利,对增强党的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起了重大的作用。”[3]

薄一波对“高饶事件”的研究,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把毛泽东在全国财经会议上对自己的批评,和高岗在会议上对自己的攻击,作了严格的性质上的区分。也就是说,虽然有过头的地方,但是,毛泽东的批评是正确的,是对自己的爱护;而高岗的攻击是旨在拱倒刘少奇的反党阴谋活动。

第二个特点,作者所以作以上的处理,是有具体政治原因的。这就是1981年前后,以邓小平、陈云、黄克诚等为代表的一些建国以来不同时期受过不同冤屈的中央领导人,对毛泽东采取了既总结其晚年错误,又维护其正面形象的态度。1981年4月10日,黄克诚在《解放军报》发表的《关于对毛主席评价和对毛泽东思想的态度问题》,是一篇带有导向性影响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黄克诚说:

“大家知道,在毛主席晚年,我也吃了些苦头。但我觉得,对于这样关系重大的问题,决不能感情用事,意气用事。我们只能从整个党和国家的根本利害,从10亿人民的根本利害出发,从怎样做才有利于我们的子孙后代、有利于社会主义革命事业出发来考虑问题。”

10年后,薄一波出版《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继续了黄克诚的立场。他在该书的《前言》中交代了该书上卷所叙述的,是1949-1956年间的有关事实,是新中国成立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党的重要决策。他指出:

“这一卷的重点是告诉读者:党中央和毛主席作出这一历史性决策的时代背景和客观依据,以及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实施这一决策的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巨大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4]

明白了他的这一指导思想,对于书中关于“高饶事件”的处理,就非常容易理解了。

第三个特点,作为一位资深的革命家、政治家,作者在自己的晚年,在回顾自己这段事迹的时候,对于和毛泽东的关系,采取一种相对平和的态度,体现了某种政治的诚实性。毛泽东已经去世多年,作者不对死者作任何指摘,应该说,也显示了自己的大度。

第四个特点,作者对于高饶问题这样极其复杂的历史事件,所作的这样的处理,更多地站在一个政治家的立场,而不是站在一个历史学家的立场。因此,他在书中的叙述和分析,有时候,就比较隐晦,甚至难免详略不一,深度不一、点破程度不一。

综合有关研究状况,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考虑,它们是:关于“高饶事件”时间上的起点和终点,关于毛泽东与“高饶事件”的关系,关于“高饶事件”的影响。

所以要提出“高饶事件”应该有一个时间上的起点和终点,是因为对这个事件的表述,涉及到两个不同的范畴。一个是高、饶生平中的1949-1955年时期,另一个是作为党内重大政治事件的“高饶事件”。表述这两个范畴所需要列举的事实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要介绍1949-1955年期间高、饶的所作所为,必须把这个阶段他们所从事的所有活动,包括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以及一切有关系的人和事弄清楚;而要介绍“高饶事件”,则只要说清楚他们为了推倒刘少奇、周恩来,夺取权力,脱离了一般党内思想、政策、工作作风分歧和正常党内斗争所允许的范围,进行非法的宗派活动并被批评和处分的基本事实。

在党史上,所有党内政治斗争都和思想政策分歧、人事矛盾、权力分配有关系,这是无庸讳言的。不仅党史上,古今中外一切政治事件无不如此。1949-1953年间高岗和刘少奇的分歧和矛盾,当然是后来他反刘少奇、企图推倒刘少奇的客观因素之一,也是其生平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其中有些不应该直接作为“高饶事件”的内容来处理。因为它们并没有尖锐对抗的性质,也没有由此引致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反刘少奇、周恩来的宗派活动。假如把这些也纳入“高饶事件”的范围,很容易把一般党内人事矛盾、工作分歧也作为政治分歧和权力斗争来看待。

从历史学的书写方法上来说,对于历史事件的表述,具有确定的学术规范。其中,首要的原则就是始末化。也就是说,必须有起始和结束的时间的和事实的标志。要选择一个能代表这一历史事件开始演化的事实作为其起点,选择一个能够意味着该历史事件基本结束的事实作为其终点,从而构成该历史事件的完整的叙事框架。在这里,必须把起始与结束的时间,和该历史事件的具体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考虑,才能形成一个特定的时间、空间和相应人群的社会活动相统一的故事场景。

人类历史是一个不断演变进化的生活流程,历史事件是其中的一个个片段。任何历史事件,总是有关社会生活、社会矛盾、社会冲突不断积累的结果。人们的社会生活乃至重大事件之间,具有相互联系的性质。研究它,既要看到它的前后痕迹,又要在它的前后联系中找到分界。

关于“高饶事件”的时间上的终点,应该比较明确,这就是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1954年8月17日,高岗自杀身亡,这个事件实际上已经画了句号。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对高饶问题作出政治结论,标志着以反对和推倒刘少奇、周恩来的宗派主义阴谋活动为内容的“高饶事件”,已经尘埃落定。至于因为潘汉年、杨帆问题,饶漱石后来被扩大审查并加重处分,那是节外生枝,可以不作为“高饶事件”的本来内容对待。

关键是如何认定“高饶事件”的起点时间。

1949-1953年期间,高岗、刘少奇在思想和政策的层面,曾经先后三次发生过不同意见的分歧。

第一次,是1949年5月刘少奇起草了《中央关于对民族资本家政策问题致东北局电》,要求纠正那种企图立即消灭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

第二次,是1950年初刘少奇在和安子文的谈话中,批评了东北局部分领导人企图限制新富农的做法。

第三次,是1951年4-7月期间,刘少奇几次批评山西省委关于逐步动摇互助组内的私有制,使互助组向前发展,以战胜农民的自发倾向的主张,是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毛泽东对此表示了不同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互助合作运动。10月14日,高岗向毛泽东送了《关于东北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的报告,支持了毛泽东。

这些体现了高岗和刘少奇之间的思想政策分歧,其中,高岗送给毛泽东关于东北农村互助合作的报告,还不乏见风使舵的性质。但是,不能把它们纳入“高饶事件”的范畴。

第一,这些分歧是新中国建国前后刚刚出现的带苗头性的分歧,还不具备党内政治斗争的性质。比如,在合作化问题上,后来分歧更大,邓子恢受到的批评和处分更严厉。虽然说,这对邓子恢很不公平,但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掀动党内小组织权力斗争的性质。党史上,或者当代史上,人们从来把它作为关于合作化运动的党内分歧来处理,而没有人把它作为党内政治事件来看待。

第二,有可能在这些问题上,这个时期毛泽东已经对刘少奇产生了某种看法,但是,高岗作为地方负责人(虽然他在1949年10月即已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但在党内的实际政治地位,还是东北局书记,还没有进入党的第一线权力中心),还不至于狂妄到以这些分歧去抓刘少奇的小辫子的地步。高岗自己在检查的时候说:

“东北解放后,也只是在一些政策方面与刘少奇有些不同意见,认为他不支持我们,我们也不怎么服他。比如对待富农和东北的私人资本家问题、农村合作化问题等。但那时并没有想到要反对他。”[5]

关于“高饶事件”的发生时间,周恩来、罗瑞卿、杨尚昆三人的说法可以参考。

1954年2月25日,周恩来在《关于高岗问题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中说:

“从财经会议前后及从中央提出是否采取部长会议国家制度和党中央是否设副主席或总书记的问题后,高岗就迫不及待地积极进行夺取党和国家权位的活动。”[6]

周恩来所说的财经会议,是指1953年6月13日到8月13日的全国财经工作会议。至于是否采取部长会议制度,可能和1952年酝酿的中央机构调整有关。从1952年6月20日刘少奇致驻苏大使张闻天的一封电报上,可以看到一些迹象。刘少奇说:

“由于经济建设即将成为我们国家的中心任务,党和政府的中央机构必须加强,中央拟将各中央局书记及其他一些干部调到中央工作,并拟参考苏共中央的经验来建立党中央的机构。”[7]

刘少奇表示,已经研究了这方面的有关报告,但是“对于联共中央的政治局、组织局和书记处三个机构的组成、职权和关系还不清楚”,因此,要求张闻天在和苏方会谈中,“问明这三个机构的性质、任务、组织成分、职权、工作、会议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各共和国和直属州的党机构等”,并向中央写一份报告。

看起来,周恩来所说中央酝酿是否设立副主席或者总书记的问题,其起因也和刘少奇有关。1952年10月9日,苏联《真理报》发表了刘少奇在苏共“十九大”的致辞,并注明刘的职务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当日,刘少奇致信苏共中央书记马林科夫,说明“中共中央现在没有总书记”,“中共中央有一个秘书长的职务,这个职务是管理中央本身的行政事务工作的,以前由任弼时同志担任,任弼时同志去世后,即由我代理。这个职务和各国兄弟党的总书记的职务是不同的。”[8]他要求马林科夫把这个情况转告《真理报》编辑部。

大约由此事,引起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考虑是否有必要设立党的总书记,负责管理党中央的日常行政工作,并且便于对外交流。

由此可知,周恩来所说的财经会议和采取部长会议国家制度、设立总书记职务等事项,发生在1952年6月到1953年8月期间。

应该指出,上述几点酝酿后来并没有马上实行,截至全国财经会议召开,落实下来的是三项:(一)1952年7月11日杨尚昆、安子文报送刘少奇的《关于加强党中央办事机构的意见》,经刘少奇7月15日修改,定稿为《关于加强党中央办事机构问题》,于7月18日报送毛泽东,毛于8月4日批准执行,具体落实更晚一些;(二)1952年11月,中央决定把各大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一律改为行政委员会,并开始酝酿将适时予以撤销;(三)1953年2月19日由周恩来主持讨论,贯彻毛泽东关于反对政府工作中的分散主义的意见,研究如何建立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问题。后来,在3月10日下达了《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

但是,并不能认为,“高饶事件”从1952年6月就开始了。因为上述三项决策都是中共中央的决定,与高岗没有关系。当然,中央的这些体制性变化,加上各种复杂的人事关系,是高岗后来错误地判断形势的重要因素。

1954年4月23日,罗瑞卿在《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的发言》中说:

“高岗的这种活动(笔者注:指高岗的反党宗派活动)至迟在1949年就开始了,到现在,时间有五年之久。开始还是在一小范围内活动,以后逐渐扩大,到全国财经会议和组织会议期间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活动。”[9]

在这里,罗瑞卿把高岗反党活动的起点时间定在1949年,而把财经会议作为高岗进行的反党活动成为全局性事件的时间标志。

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采用了罗瑞卿的说法,把高岗进行反党活动的起点,定在1949年。决议说:

“高岗的反党活动已经有相当长久的历史。根据1954年2月召开的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前后揭发出来的事实证明,从1949年起,高岗就以篡夺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力为目的而进行阴谋活动。”[10]

杨尚昆在《回忆高饶事件》一文中说:

“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活动,也称‘高饶反党联盟’事件,发生在1953年,揭露于1954年初,到1955年春处理完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内高层首次出现的一场分裂与反分裂的严重斗争。”[11]

一般说来,“高饶事件”的内容,包括四块,即1953年6月中旬财经会议之前高岗私下散布的分裂言论(高岗于1952年10月8日进京报到,开始在国家计委上班),1953年6月13日到8月13日之间财经会议上的“批薄射刘”,1953年9月16日到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讨安伐刘”,1953年10月3日到11月2日高岗南下南京、上海、杭州、广州、长沙、武汉期间进行的分裂活动。其中,有预谋的在公开的正式场合进行反刘少奇、周恩来的活动,是在财经会议和组织工作会议上。高岗没有参加组织会议,他直接出马的是财经会议。因此,“高饶事件”的起点时间,应该以财经会议的起点为起点。

笔者认为,1953年1月中旬毛泽东查问新税制的问题,是这个事件的时间上的起点。理由如下:

第一,财经会议的起因是新税制问题,因此,1953年1月中旬毛泽东发现新税制问题,也是财经会议的起点。从一开始,毛泽东就把新税制问题看得很重,认定为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是推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障碍,而且直接指示召开并幕后指挥财经会议,对薄一波进行批判。高岗利用了财经会议,把它作为进行反党宗派活动的重要场合。

第二,高岗敢于利用财经会议兴风作浪也不是偶然的。从1953年春天开始,高岗在现有体制内的地位节节上升,这造成了他的错觉,以为正在受到重用,于是不断在高级干部中散布反党分裂言论,宗派活动越来越猖獗。

第三,1952年底到1953年初,随着新中国党政权力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党的高层权力中心政治关系的微妙发展,高岗看到了这种体制变化可能具有某种不确定性,因此乘机活动,企图改变刘少奇、周恩来在新中国体制中的地位,从而在财经会议和组织工作会议上以及会议前后公开发难,制造事端。

所有这一切,都是从1953年初就开始了的。所以,可以把这个时间看成“高饶事件”的起点时间。

应该承认,“高饶事件”涉及党内思想政策分歧和权力分配,涉及高、饶与刘少奇、周恩来的人事关系,以及毛泽东与高、刘、周的关系,是这三方面互相交织起来的复杂政治事件。因此,研究这个事件,就无法回避它与毛泽东的关系。

所谓毛泽东与“高饶事件”的关系,本质上,就是毛泽东分别与高岗的关系,与刘少奇、周恩来的关系,以及这两方面的关系如何影响了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这些复杂的关系,都体现在“高饶事件”的具体环节上。

毛泽东与财经会议“批薄”的关系,需要认真讨论。

高岗在财经会议上“批薄射刘”,历来被看作高岗分裂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考诸历史实际,“批薄”也是毛泽东召开财经会议的重要动机之一。薄一波指出,毛泽东是在看到了山东、北京以及各地领导机关的一些反映,包括新闻报道和向中央的报告之后,于1953年1月15日致信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的。毛泽东在信中说:

“新税制事,中央既未讨论,对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亦未下达通知,匆率发表,毫无准备。此事似已在全国引起波动,不但上海、北京两处而已,究应如何处理,请你们研究告我。此事我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无怪向明等人不大懂。究竟新税制与旧税制比较利害如何?何以因税制而引起物价如此波动?请令主管机关条举告我。”

薄一波回忆说:

“我当时的心情半是沉重,半是茫然。信是批评刚出台半个月的新税制,而且词锋甚严,显然事出有因。我很注意信中两句话:‘此事我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太懂’,已预感到事情有些严重了”。

后来,尽管财政部、粮食部、商业部三位负责人联名向毛泽东和中央写了报告,并由财政部副部长吴波向政治局直接作了汇报,但是,毛泽东还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薄一波回忆:

“毛主席尖锐地批评说:‘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

薄一波说:

“把错误提到了‘右倾机会主义’的高度,当时听起来,不免感到震惊。”[12]

更大的动作是财经会议。1953年5月6日,毛泽东在给陈云、薄一波、李富春的信中,要求他们对于原定于5月20日召开的财经工作会议,要预先考虑好将讨论什么问题;为了做好充分的准备,各大行政区财委也应该事先开一次财政会议,以便收集意见。他指出:

“似乎预算问题,增薪问题,县区乡财政统一问题,地方财政和大城市财政问题,税收问题,五年计划问题,今年下半年经济安排问题,军费问题(杨立山应参加),均应有所讨论。”[13]

这里,毛泽东讲了八个问题,其中,只说“税收问题”,绝口不提“新税制问题”。但是,在6月5日,即财经会议预备会议前一周,毛泽东突然指示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把五份有关新税制的材料印发会议各同志,并且指定“总题目”为“1953年1月至2月间关于新税制问题的几个文件”。这五份文件分别是:中共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报告新税制引起市场混乱的电报,北京市委关于新税制情况的反映,毛泽东1953年1月15日给周恩来、陈云、薄一波的信,薄一波的回信,财政部副部长吴波关于新税制问题向中央的报告。

毛泽东为上述五份材料所确定的“总题目”,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庐山会议上他为彭德怀的那封信所加的题目:“彭德怀同志的意见书”。

这表明,毛泽东已经把新税制问题作为财经会议重点整肃的内容。

在薄一波的回忆录中,没有提到他当年看到这些会议文件的感觉。

按照薄一波的说法,财经会议的预备会议是1953年6月12日,正式会议是6月13日到8月13日。6月13日到7月18日是分组讨论和专题会,7月13日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薄一波作第一次检查。在7月25日的会议上,周恩来要求薄一波7月27日再次检查。由于来不及,只好改在8月1日作了第二次检查。

7月13日薄一波的检查,是财经会议的转折点。薄一波指出:“从此会议中心转为批评我的错误,都是以扩大的领导小组会议方式进行的”;“讨论和批评新税制,实际上成了会议的中心问题”;第一次检查之后,“会议气氛立刻变得紧张起来,我也就成为‘桌面上斗争’的集中目标。从7月14日起到7月25日之间,连续召开了8次扩大领导小组会议,对我进行批评”。

对财经会议的效果,薄一波有以下评价:

“这次长达两个月之久的会议,既没有实现毛主席关于讨论总路线的意图,也没有认真讨论五年计划、财政问题和民族资产阶级问题,也就是说,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这就是说,批斗薄一波成了会议的主要内容。

带头起哄的当然是高岗,薄一波说:

“在分组讨论中,高岗等人看到对新税制的意见比较多,就鼓动一些同志‘放炮’,进行不适当的责难。”

分组讨论中对新税制的意见,为要求薄一波作检讨作了铺垫。7月11日夜,毛泽东听取了周恩来的汇报,指示薄一波检查。12日夜,周恩来给薄一波写信,传达了毛泽东的意见:

“昨夜向主席汇报开会情形,他指示领导小组会议应扩大举行,使各方面有关同志都能听到你的发言,同时要展开桌面上的斗争,解决问题,不要采取庸俗态度,当面不说背后说,不直说而绕弯子说,不指名说而暗示着说,都是不对的。”

薄一波说:

“当时会议每天进行的情况,都是由周总理向毛主席汇报。”[14]

杨尚昆说:

“毛主席很重视这次会议,十分关心会议的进展状况。他要我从始至终出席会议,做记录。他每天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我去详细汇报头天会议的情况。我的记录记得很详细,谁讲了些什么话都记下了。我汇报完后,再由总理办公室副主任李琦等同志补充。”

在毛泽东直接控制下,像这样开了两个月,只斗薄一波而没有解决其他问题的会议,在建国以来毛泽东执政期间,很少看到,或者绝无仅有。

高岗在财经会议上的发言,主旨是“批薄射刘”。杨尚昆说:

“高岗对人说:‘我在财经会议上不讲话则已,要讲就要挖刘少奇的老底’。”[15]

高岗当时的秘书赵家梁说:

“高岗为了准备这次发言,把安志文、马洪、张玺等人召集在一起,提出:要站得高,看得远,要从理论上对右倾思想进行批判,要批深批透。几个人讨论研究以后,又分头查找资料,最后由马洪执笔写出发言稿。”

关于高岗的发言稿,赵家梁说:

“高岗的发言稿,毛泽东看过,并作了多处修改,其中,凡提到薄一波的‘个人主义’之处,都改为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比高岗原稿的提法更高了。

周恩来也看过这份发言稿,没有提出异议。刘少奇看过高岗的发言稿以后,要求和他谈一次。有人说他没谈,但高岗说他与刘谈了,并说刘承认了错误。究竟如何,笔者已无可考。

高岗发言以后,薄一波去找他交换意见,认为上纲太高,难以接受。高岗把毛主席批改过的发言稿给薄看,薄无言以对。”[16]

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收录有毛泽东1953年1月—1954年12月期间的文稿)中,没有毛泽东为高岗修改发言稿的文稿。不知道是没有,还是没有收录。

财经会议结束前一天,1953年8月12日,毛泽东在会议上讲话。其中,先后10次点名批评薄一波,现在,逐条列举如下:

“对于财经工作中的错误,从去年12月薄一波同志提出‘公私一律平等’的新税制开始,到这次会议,都给了严肃的批评。新税制发展下去,势必离开马克思列宁主义,离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向资本主义发展。”

“有人说,薄一波的错误是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这是不妥当的。主要应当批判他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思想。这样的批判才是对的。”

“薄一波的错误,并不是孤立的,不仅在中央有,在大区和省市两级也有。”

“薄一波的错误,是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它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

“二中全会决议讲,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工人和劳动人民的生活。有资产阶级思想的人,不注意这一点,薄一波就是代表。”

“现在,新税制讲‘公私一律平等’,这就违背了国营经济是领导成分的路线。”

“薄一波写了《加强党在农村中的政治工作》的文章,他说:个体农民经过互助合作到集体化的道路,‘是一种完全的空想,因为目前的互助组是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的,它不能在这样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到集体农场,更不能经由这样的道路在全体规模上使农业集体化。’这是违反党的决议的。”

“资产阶级一定要腐蚀人,用糖衣炮弹打人。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精神的糖衣炮弹打中了一个靶子,就是薄一波。他的错误,是受了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宣传新税制的社论,资产阶级拍掌,薄一波高兴了。关于新税制,他事先征求了资产阶级的意见,和资产阶级订了君子协定,却没有向中央报告。”

“这次对薄一波实行坚决的彻底的批评,是为了使犯错误的人改正错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的胜利进行。”

“全国有很多人,是靠无政府状态吃饭。薄一波就是这样的人。”[17]

1953年9月18日,毛泽东在有全国政协在京委员参加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7次会议上责骂梁漱溟的时候,又把薄一波和梁漱溟并提:

“他的问题(笔者注:指梁漱溟的问题)带全国性,应照薄一波的问题一样,在全党和全国去讨论。”[18]

1953年10-11月期间,毛泽东在和中央农工部负责人的谈话中再次批评薄一波:

“总路线的问题,没有七、八月间的财经会议,许多同志是没有解决的。七、八月的财经会议,主要就是解决这个问题。批评薄一波就是批评他离开总路线的错误。”[19]

应该承认,财经会议上批判薄一波的主要动力,来源于毛泽东。

毛泽东与组织工作会议“伐刘”的关系,值得研究。

组织工作会议是在1953年9月16日到10月27日期间举行的,前后历时47天。会议之前和会议期间,饶漱石对安子文组织的围攻,是“高饶事件”的重要内容。1954年3月,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邓小平《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指出:

“饶漱石首先在中央组织部内向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安子文同志发动蛮横无理的所谓‘斗争’,然后又在九十月间举行的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展开了直接反对刘少奇同志和反对党中央的所谓‘斗争’。”[20]

杨尚昆说:

“这次会议,原定主要是总结经验,研究如何加强干部工作,以保证经济建设顺利进行。饶漱石却在会议内外兴风作浪,煽惑一些不明真相的地方组织部长跟他一起攻击安子文。但仍没有能掀起多大波澜。”[21]

10月14日,东北局第二副书记张秀山在会议上的发言,被认为是“高饶事件”中很重要的“伐刘”活动。1955年3月31日,毛泽东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所作的“结论”中,强调高饶结成了反党联盟,证据之一就是“组织会议期间饶漱石同张秀山配合进行反党活动”。显然,他所说的张秀山的反党活动,是指这份发言。

当年,邓小平《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说: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原东北局组织部长张秀山同志在发言中向中央组织部1953年以前的工作进行了恶意的攻击。后来查明,张秀山的这个发言,是高岗反党宗派久已准备好了的。他在这个煽惑性的发言中夸大过去中央组织部工作的错误,污蔑中央组织部的工作是‘敌我不分’、‘右倾思想’,并且用了极其恶劣的指桑骂槐的手段把攻击的锋芒指向刘少奇同志。”[22]

张秀山在他的晚年,对这份发言作了如下的声明:

“这个发言是一个共产党员按党章规定,按中央组织部要求,在大会上给党的组织工作提出的意见。我没有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但是,1954年,高饶问题出来后,这个发言成为我‘有预谋配合高饶进行反党’的证据和罪行。给我后半生戴上了枷锁。”[23]

笔者认为,理论上说,张秀山的声明是有道理的。他的发言是经过组织同意的,从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上说,他也有权利在党的任何一级会议上表达自己的观点。特别是,因为这份发言,他被卷入了“高饶事件”,遭到过分打击,落难20多年,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这些都是值得同情的,也是值得总结的历史教训。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上看,在高岗的灌输和煽动下,当时东北局的部分干部中,确实存在一股反刘少奇的情绪。原东北局第三副书记张明远回忆,在财经会议期间,高岗带着部分东北局干部看望林彪,事后有人说:“‘林总看问题尖锐深刻,现在白区党控制着中央的权力,很危险。中央的领袖,毛主席年纪大了,少奇是不行了,只有高主席是久经考验的……’我不同意他的看法。我(笔者注:指张明远)说:‘少奇在一些政策上有一些错误,但不能说他一贯错误’。他说:‘中央的情况……你不了解’。”[24]

具体到发言的内容,其中有的意见,其煽动性和爆炸性,即使今天,也很少有一个地方的负责人,敢在那样的中央会议上做类似的发言。

现在,张秀山当年的发言已经公布。今天研究这份发言,除了批评安子文在组织工作上的一些“错误”的之外,至少有两点内容,具有立即引起严重政治混乱的性质。

一是公然指责安子文的工作,存在包庇重用叛徒、自首变节分子、特务分子的错误。“发言”说:

“对于一些曾经在革命严重关头脱党、退党、叛党,而在革命高潮时又回到党内来的分子,以及对中央一级机关和各地的某些高级机关任用这些人时,处理得不严肃。如内战时期,在黄河岸上杀过红军干部的、做过双料‘特务’的,以及做过反共活动的分子,现在却担任了我们国家的重要职务,甚至混进了党内。”[25]

赵家梁指出:

“这里暗指所谓61人叛变自首问题,‘文化大革命’中成为刘少奇的罪状之一。”[26]

赵还指出:

“讨论时,华东、西北、东北代表的意见一致,华北坚决反对,双方争吵得厉害,竟起轩然大波,使会议无法进行下去。”[27]

二是名义上批评安子文,而实际上或明或暗地、几乎并不掩饰地针对刘少奇:

“七大以来的八年当中,情势已有很大的变化了,国际情况变化了,国内情况变化了,党内情况变化了。党内情况的变化,不仅是数量上增长了,质量上也提高了,而且在伟大的革命运动中考验了领导干部。有些同志在战争中、土地改革中、经济恢复和建设中,犯了严重的路线性错误。”

“在八年前的延安整风时,大家对某些同志的希望很高,希望他们能成为有很好的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领导者,然而实际斗争中,证明了有些同志经不起考验,辜负了同志们的希望。”

“现在看来,整风以后是出现了一些自称马克思主义的人物,这些同志在整风中背上了包袱,觉得教条主义的人不行,经验主义的人也不行,觉得自己差不多,就自以为是,不采纳别人的意见,不和人商量问题,因此在革命斗争中经不起考验,陆续翻了船。”[28]

除非立即撕破脸皮,把刘少奇、薄一波、安子文等等收拾干净,局面已经非常严重。

于是毛泽东出面干预,组织工作会议勉强结束。

组织工作会议上展开斗争的指示,来源于毛泽东。

赵家梁说:

“1953年9月23日,在领导小组会上,饶漱石传达毛主席的指示说:主席一再指示,对中组部工作上有什么问题,都应坦率提出,摆在桌子上,要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29]

高岗交代:“这件事,中央开会了,毛主席指示,要彻底检查与批判中央组织部的工作,一切都拿到桌面上来,所以不要有任何顾虑,一切要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只要坚持原则,任何风浪也不要怕。”[30]

张秀山证实,是毛泽东指名要他出席组织工作会议并且做会议发言的:

“在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之前,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安子文几次打电话给我,征求我对组织部工作的意见,我在电话里对安说,郭峰(笔者注:东北局组织部长)去参加会议,有什么意见,他会代表东北局讲的,我就不说什么了。

安子文又打电话给我,说毛主席有指示,这次会议,中组部要检查过去的工作,要听取大区的意见。他一再说,你多年做党的组织工作,一定要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我听说是毛主席让提意见,就认真考虑了。”[31]

张秀山说,会议之前,他的书面意见给东北局第三副书记张明远、沈阳市委书记凯丰、东北局组织部长郭峰以及高岗等人看过,他们不主张到大会上发言。10月13日之前,他已经把这些意见和安子文交换过,经饶漱石同意,就不做大会发言了。13日组织工作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上,重又确定他做大会发言。也就是这天晚上,张秀山曾当面向毛泽东报告了发言的内容。他说:

“13日,是全国粮食工作会议的最后一天。晚上,毛主席召集参加会议的各大区负责同志开会,进一步强调粮食和农村发展等问题。会议结束后,毛主席问我,听说你要到组织会议上发言,讲些什么?我把安子文和刘少奇要我去发言的情况,和我已同安子文谈的五点意见(原来是八点,后改为五点)作了汇报。”

“毛主席听后没有提出不同意见。我问毛主席,这些意见可不可以拿到组织工作会议上去讲?主席说:‘我支持你的意见,你可以去讲,但有些问题是属于少奇同志的,你可以先去找少奇同志谈谈。少奇同志会作自我批评的。’”[32]

毛泽东的回答光明磊落,正确,符合组织原则。

也许张秀山没有想到,他在发言中说,有人陆续在革命斗争中翻了船,会后不久,自己马上就在党内斗争中翻了船。

在“高饶事件”的发展过程中,毛泽东与高岗的关系,应该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

高岗从1952年10月8日奉调入京,到1954年8月17日自杀身亡,只有1年10个月,或者说22个月时间。如果截止于1953年12月,那么,只有15个月。其中,值得研究的是1953年6月财经会议召开之前的9个月中,他和毛泽东的关系。

这个期间,高岗的地位,有一个上升的过程。

在建国前后的大区中央局领导干部中,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最先到中央工作,他在1949年即兼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其次是邓小平,1952年7月即调中央工作,8月被任命为政务院副总理,与高岗同时考虑进京的是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西北局第二书记习仲勋、中南局第二书记邓子恢。当时所谓“五马进京”是指邓小平、高岗、饶漱石、习仲勋、邓子恢。

高岗进京后的职务是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最初文件的提法是“中央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的设立,考虑到即将实行以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中心的经济建设的需要,所以,任命高岗担任这个职务自然体现了某种重要性。但是,一开始中共中央,包括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对有关计划经济建设以及计划委员会的职权问题,考虑得并不十分清楚。

1952年7月中旬,刘少奇修改定稿的《关于加强党中央办事机构问题》规定:“计划委员会掌管国家的整个计划工作。它对中央各部都要分别建立某种适当的关系。”[33]文件拟定的人员分工中,高岗、饶漱石、习仲勋、邓子恢等人的实际地位是“各部部长”。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设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定》,设立计划委员会的方案最后落实。根据后来《人民日报》社论(《加强国家工作的集中性,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1952年11月17日)的解释,它的任务,“是为了加强国家计划经济的执行”。社论还宣布,这次会议同时成立的,除了中央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以外,还有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195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通知各大行政区各省市当局,必须迅速建立各级计划机构。它规定:“各大区行政委员会和各省、市人民政府的财经委员会应担负计划任务,其有关计划业务,应受国家计划委员会指导。”[34]1953年10月21日,周恩来曾经提出过一份《关于计划委员会的机构人员等问题的初步意见》,规定计划委员会是“中央人民政府编制及检查财经、文教及有关军事工业生产与供应的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工作机关”,“它只负责计划的正确编制和检查,至于执行计划当中的日常具体任务,则完全由财经委、文委等行政机构分别负责。”[35]这个规定,基本上确定了整个计划经济时期国家计划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因此,高岗进京之后的显赫,体制的因素还不是十分重要。高岗就任以后权力的明显上升,和毛泽东的对政府权力的收拢和重新分配有关。

可以对两个重要规定进行比较。

一是1953年3月10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

这个文件有几项重要规定:(一)“今后政府工作中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请示中央,并经过中央讨论和决定或批准以后,始得执行”;政府各部门必须定期向中央报告执行中央决议、指示和工作的情况;(二)所有政府各部门的业务会议,必须事先报告中央并得到批准才能召开,“有关全局的、政策性质重大的结论,则须提请中央批准,始得向到会人员宣布”,并应向中央报告;(三)政务院各委和各直属的部门,应分别向中央直接请示报告“主要的和重要的工作”;跨部门的工作应由政务院负责同志请示报告;“主席直接交办的事项,应直接向主席请示报告”;(四)实行归口负责的原则,政府工作分为计划、政法、财经、文教、外交、其余部门,由归口负责人执行请示报告的责任,并承办口内的工作;(五)应该请示报告而未执行者,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

这个文件没有增加高岗的权力,在归口分工的人员名下,高岗所负责的,仍然是“国家计划工作”,和1952年7月《关于加强党中央办事机构问题》的规定没有变化。

二是1953年4月28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部门工作领导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中央政府的财政经济工作,由一个财经口,拆分为五个口子,即计划和工业;财政、金融、贸易;铁路、交通、邮电;农、林、水利、合作;劳动和工资,分别由高岗等人、陈云等人、邓小平、邓子恢、饶漱石负责,高岗除了与李富春、贾拓夫一起负责计划工作外,还主管重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燃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地质部、轻工业部和纺织工业部。

这个分工,使高岗的地位陡然上升。他的计划工作和8个最重要的工业部门,使国家计委俨然第二政务院,所谓“经济内阁”大约由此而来。

毫无疑问,没有毛泽东的决策,不可能有这样的分工。

由于各种原因,毛泽东对高岗入京,是很重视的。据赵家梁说,有一个短时期内,高岗的办公室和毛泽东靠在一起:

“当时,中央办公的地点是在中南海怀仁堂对面围墙内的新西楼(1号楼),高岗的办公室安排在一层,毛泽东办公室的对面;刘少奇与朱德的办公室在二层,中央小会的会议室就在高岗办公室的斜对面。”[36]

赵家梁透露:

“高岗到北京以后,几乎天天与毛泽东见面,颇多交谈。毛泽东对他说过许多‘私房话’,把一些绝密的事交给他做,其中不少与刘少奇有关。他在反省时说到一些这类‘私房话’的内容,如:进城以后,刘少奇没有做什么工作,对毛泽东帮助不大;少奇过去只搞过白区工作,没有建设根据地的经验;少奇没有搞过军队,军队不听他的,不能掌握全局;少奇左右摇摆,不怎么稳;少奇要架空他毛泽东,许多事情不让他知道,擅自以中央的名义发表讲话,发文件……少奇的思想仍停留在新民主主义阶段,没有搞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要推着他、拉着他走,必要时要让他‘挪挪位置’。”[37]

高岗在许多高级干部中散布对刘少奇不满的言论,也和毛泽东谈过对刘少奇的看法。毛泽东正面作了回答,高岗说:

“有的问题,我和主席谈过,他两次要我当面和少奇同志谈。主席说:‘少奇是老实人,你和少奇谈;别人谈,要制止。”[38]

毛泽东的回答光明磊落,正确,符合组织原则。

1955年3月21日,毛泽东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说:

“高岗、饶漱石在党内玩弄阴谋,进行秘密活动,在同志背后进行挑拨离间,但在公开场合则把他们的活动伪装起来。他们的这种活动完全是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历史上常常采取的那一类丑恶的活动。”[39]

赵家梁说,高岗第一次自杀后,中央宣布对他实行管教,由赵家梁担任管教组组长。这期间,高岗有如下交代:

“就在这时,毛主席让亲自去查阅东北的敌伪档案,了解20年代少奇在奉天(沈阳)被捕后的表现。主席把这么绝密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我,那是对我的特别信任。我也由此意识到,主席对少奇的革命品质已产生了怀疑。显然,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思想分歧问题,而是事关党和国家命运的大事了。这更使我坚定了要把少奇从毛主席接班人位子上拉下来的思想。我想,毛主席对我如此器重,什么话都跟我讲,什么事都叫我过问,我也应该为主席分忧才是,要帮助他解决好接班人问题。”[40]

赵家梁说,高岗所交代的,毛泽东要他去收集刘少奇历史材料的时间,是“1953年春夏之交”。

张秀山证明,高岗交代的这件事是真实的,只是时间是在“1953年初”。

七届四中全会之后召开的东北地区高级干部会议期间,罗瑞卿找张秀山谈话,要他交代问题,承认错误。张秀山说:

“在一次谈话中,罗瑞卿突然问我:你们查看刘少奇的档案是什么目的?我听后感到很不对头,便对他说:这件事我建议你核实一下。

我说:1953年初,高岗对我说,毛主席让我看一下东北敌伪档案中有关刘少奇1929年在奉天被捕的情况,要我去组织落实。我当时问高岗这件事跟其他人说过没有,他说跟陈云说过。我又问他,东北呢?他说没有。我说,这件事不能扩大,传开不好。说这事时,高岗的秘书在场。之后,我在东北局组织部布置工作时,将审查干部工作分成两个组,一个组查现实表现;一个组查敌伪档案,查阅的对象不做特别限定,避免给人留下是专门查看某个人的印象。这件事即使是后来任组织部长的郭峰,和具体承办这项工作的同志也不知道查阅敌伪档案的目的,查阅结果是按敌伪档案的原本情况上报的。

罗瑞卿听后没有再说什么。”[41]

赵家梁和张秀山回忆这些事情的时候,都是垂暮之人,应该不会撒谎。

关于毛泽东在高岗面前谈论过对刘少奇、周恩来的意见,邓小平曾经有过证实:

“高岗敢于那样出来活动,老人家也有责任。老人家解放初期就对刘少奇同志、总理有意见,而对高岗抬得比较高……高岗又从毛主席那里探了消息,摸了气候,好像老人家重用他,又有四个大区的支持,因此晕头转向。”[42]

邓小平的说法,在有关历史资料里能够得到佐证。1954年4月23日,罗瑞卿在《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的发言》中说:

“他(笔者注:指高岗)在不少人中反复地进行挑拨,背着党中央、政治局、党的主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的非法活动。采取两面手法,对这个人这样说法,对那个人那样说法,对另一个人则又是另一种说法。为了使人相信,不惜制造很多谣言,无中生有,甚至不惜把谣言造在党的主席身上,造在斯大林同志身上。”

如果当初没有人揭发高岗散布过毛泽东的一些看法,如果高岗当初的交代没有涉及这些内容,罗瑞卿会斥责他“把谣言造在党的主席身上”吗?

上引邓小平的谈话里,已经提到建国初期毛泽东对周恩来、刘少奇不满。这是不是事实呢?

先谈周恩来。

在1952年底到1953年春的一个短时期内,毛泽东对政务院的工作非常不满。

首先是对建国以来中央政府行政运转的体制化、制度化建设的不满。应该承认,新中国的建立,使中共面临管理一个人口大国的新局面。虽然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即已宣告成立,但是整个党政工作制度,特别是政府行政工作体制,还处在一个逐步摸索和完善的过程之中。在新的形势下,毛泽东对中央党政工作机制的要求,体现在1952年12月他对中央一份文件草案加写的文字中。他认为,党中央对于政府的领导责任,是负责提出“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制定党的决议、指示”,审查批准“中央机关负责同志及党组的建议”,“保证党中央及中央人民政府一切决议、指示和法令的执行”。[43]后来,在1953年上半年,通过实际工作环节上所出的问题,毛泽东所总结出来的反对官僚主义和分散主义的斗争,都是根源于这个思想。

所谓从具体工作环节上发现问题,是毛泽东1952年11月从山东分局的一份汇报引起的。当年11月17日,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报告,区内存在着极为严重的区、乡、村干部,包括某些县级干部的官僚主义、违法乱纪、强迫命令现象,因此,需要在领导机关中普遍开展一次反对官僚主义、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现象的斗争。

1953年1月5日,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要求各地按照山东分局的办法,在1953年内,“结合整党建党及其他工作,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分子的情况,并向他们展开坚决的斗争”。在这里,毛泽东把这些现象的发生,还看成是领导机关工作方法不当的问题:“这是交代工作任务与交代政策界限、交代工作作风没有联系在一起的问题,即没有和工作任务一道,同时将政策界限和工作作风反复地指示给中下级干部的问题。”[44]

但是,8天以后,1月13日,毛泽东改变了看法。他在就这个问题给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的一份批语中强调,问题的本质,是“领导责任和领导方法问题——领导的集中或分散问题。”[45]

1953年1月9日,山东分局第二书记向明报告,山东分局于1952年12月19日到1953年1月5日期间,召开了分局扩大会议,讨论了纠正这些问题的方法,强调了加强团结,开展批评,克服分散,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2月21日,《人民日报》副总编辑胡绩伟向中央提交了调查报告,认为山东是个分散现象的典型,建议中央专门派人去指导他们开展斗争。3月2日,毛泽东批转了刘少奇起草的中央批示和相关文件,要求山东分局“继续反对领导上的分散主义现象”。[46]

薄一波的新税制问题恰恰发生在这个期间,它强化了毛泽东的看法和不满情绪。

一个有力的证据是,毛泽东把批评的矛头,直接对准了政府工作。

1953年2月7日,毛泽东批评说,在党和政府的中央、大区、省、地、县五级领导机关中,都有不少官僚主义,“只注重布置工作,不注重检查工作”[47]。7日,毛泽东在政协一届四次会议讲话,批评中央机关许多部门的领导同志,“仅仅满足于坐在机关中写决议,发指示,只注意布置工作,而不注意深入下层去了解情况和检查工作,使自己的领导常常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以至在工作中发生了不少的严重问题”[48]。

不仅批评政府工作中的官僚主义,而且指责政府工作思想政治软弱,制度涣散。

2月13日,毛泽东严厉批评说:“政府大多数部门的主要缺点是缺乏思想和政治领导,有些部门达到了惊人的程度。”[49]2月28日,毛泽东又说:“中央认为在很多部门中极端缺乏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的状况是完全不能容忍的”,“必须在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中研究加强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的办法”[50]。3月19日,毛泽东的一份批语,清楚地表明,他要开展一场大的斗争。他认为,农村基层存在的“五多”(任务多,会议多,公文多,组织多,积极分子兼职多),屡禁不止,越来越严重,根本原因是“没有将整个问题系统地提出来”,没有在中央、大区、省、地、县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和分散主义的斗争。所以,必须在1953年内开展这样的斗争,并且将“那些过去需要而现在已不需要的制度和办法加以改变”。[51]

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首先被改变的就是政府权力结构。

裁撤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和实行中央财经工作重新分工负责是两个重要环节。

1953年3月3日,毛泽东在对邓小平的批示中,几乎要把周恩来撇到一边去。他要求:

“凡政府方面要经中央批准的事情,请小平多管一些”。[52]

高岗交代:

“我记得只有一次议论过关于谁当总理的问题。那是在去年春天(笔者注:指1953年春天),有一次毛主席问我,如果恩来不当总理,你来组阁怎么样?我说我不行。主席又问你看谁行?我说恐怕林彪比我行。”[53]

王光美披露:

“事先毛主席约少奇谈话,要求反周。少奇不同意,说反周对党不利,周有很大功绩,在国内外有很大影响,绝不能反;并自己承担责任。后来高岗就反周刘,毛默许。有的同志还以为毛主席支持高岗,他们才跟高岗。”[54]

王光美在另一份回忆录中肯定,毛泽东与刘少奇谈论周恩来,是在1953年1月11日晚上,是刘少奇访苏回国的当天。她说:

“我们从苏联回国的当天,毛主席同少奇同志作了一次长谈,谈到了周总理。少奇说:‘周总理有很大功劳,在国际国内都很有威望’。后来知道,主席这段时间对政府工作有意见,认为政府工作中存在分散主义现象。”[55]

1953年3月10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决定撤消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政务院各委党组暂时继续存在,但接受中央直接领导;今后政务院各委及一应独立部门均分别向中央直接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11月2日的政务院党组,当时的党组书记为周恩来,陈云、董必武为第一、第二副书记。1952年8月10日,改组为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周恩来为书记,陈云、邓小平为第一、第二副书记。

1953年4月28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部门工作领导的决定》,具有加强党中央集权,通过拆分中央财经委员会重组中央财经工作布局,削弱总理职权,扩大高岗的权力并提高其地位的多重含义。

这些信息,大约也是造成高岗错误地分析形势,并在党内制造事端的原因之一。

再说刘少奇。

关于建国以来刘少奇在互助合作等问题上与毛泽东的思想观点的分歧,学术界早已有很详细的研究,笔者不再赘述。1951年12月15日,毛泽东为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所写的通知,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包括毛泽东1953年8月12日在财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他所或明或暗地批评的,当然包括刘少奇的论点。

仔细检查刘少奇1950年前后与毛泽东不太合拍的一些地方,引起毛泽东不满的,可能并不完全在于思想论点方面,而在于刘少奇发表讲话和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所显示出来的那种代表中央的决策性姿态。以刘少奇对山西省委关于互助合作问题的意见为例,薄一波说:

“少奇同志对一个省委关于农村发展方向大事的报告有不同意见,既未同毛主席商量,也未经中央集体讨论,就在多种场合进行严厉批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点,至少是不够慎重的。”[56]

毛泽东反复强调要与分散主义进行斗争,强调要“反对分散与破坏党委制的情况”[57],应该包含对刘少奇这个方面的反感,只是他不便明说而已。1953年5月19日,毛泽东抓住所谓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严厉批评,表明了他对权力失控的极度担心。他的语调已经接近愤怒:

“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

“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58]

王光美指出:

“我认为,毛主席的批评不是针对少奇同志的。”[59]

这个说法有道理,因为后来事情得到了澄清。但是,抽象地看,如果从毛泽东决不允许大权旁落这个角度上分析,很难说毛泽东的警告不包含对刘少奇的提防。

王光美回忆,1953年冬,毛泽东格外地对刘少奇表示信任。她说,江青住在玉泉山,有一天她约王光美去谈话:

“她对我说:‘你要甘当无名英雄。我协助主席,你要协助好少奇同志。今后少奇同志的责任将越来越重,你要照顾好他的身体。’”[60]

不仅江青这样说,毛泽东也这样说。王光美回忆:

“那段时间中南海的春藕斋、紫光阁常有周末舞会,毛主席、朱总司令和少奇我们去春藕斋,周总理去紫光阁那边。一天在春藕斋舞会上,毛主席跳舞时对我说:‘我现在睡眠不好,脑子坏了,今后要少奇同志多做工作。他的担子重了。’我回来告诉少奇,少奇没说话。”[61]

现在还缺少直接的材料,来说明毛泽东这样表示的原因是什么。不过,从时间上看,应该在他决定解决高岗问题之后。

当年,邓小平在《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中,对于高饶的垮台过程,有过明确的叙述。

邓小平指出,高饶在财经工作会议和组织工作会议期间的活动,是他们的反党宗派活动的重要内容。不过,这时候党中央还不十分清楚他们的阴谋,还没有考虑把他们的问题作为反党宗派活动来处理。

他说,财经工作会议期间,“高岗、饶漱石的阴谋活动的最终目的,中央当时还不完全了解,但是中央已经注意到高岗、饶漱石等人的态度不正常的地方,及时地纠正了在他们影响下发生的一部分不正确的意见,从而使这次会议得到了良好的结果”。

他说,组织工作会议期间,“当时中央虽然还没有了解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全部阴谋,但是中央的措施却打破了这些反党分子利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反对中央的计划”。

邓小平指出,高饶的垮台是1953年12月毛泽东提议在他外出期间由刘少奇代理领导工作的时候。他说:

“这时许多听过他反党宣传的同志已经向中央揭发了他的罪恶阴谋,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央书记处在高岗、饶漱石以外的全体在北京的中央委员一致支持之下坚决地制止了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阴谋活动。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给了这个反党联盟以毁灭性的打击。”

显然,邓小平这里所说七届四中全会前对高饶阴谋的制止,主要是指1953年12月24日毛泽东发表著名的“北京城里有两个司令部”讲话的那次中央政治局会议。

一般地说,这是正确的。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上这么严厉地批评高岗,已经是最后宣布他对高岗的态度了。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把毛泽东12月24日的这次政治局会议讲话,作为高饶垮台的标志。

其实,这是不准确的。

在这之前,毛泽东已经在采取措施,向有关高级干部打招呼。据中央文献研究室《陈云年谱》一书记载,1953年12月19日到次年1月9日期间,陈云已经奉毛泽东之命赴上海、杭州、广州、武汉,分别和林彪、陶铸等人打招呼,要求他们与高岗保持距离。

据杨尚昆《回忆高饶事件》一文披露,在1953年12月24日之前,毛泽东曾两次约见陈毅,谈饶漱石的问题,明确提到饶是“野心家”。杨尚昆说:

“1953年12月,陈毅由上海到北京参加全国军事系统高干会议期间,毛主席两次约谈。”

查1983年军事科学出版社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事记》一书,全国军事系统高干会议的召开时间,是1953年12月7日到1954年1月26日。

据刘树发主编《陈毅年谱》记载,毛泽东的这两次约谈分别是12月13日和12月20日。

笔者认为,12月13日,毛泽东关于解决高饶问题的考虑已经成熟。除了约谈陈毅之外,还有确切的文字材料可证。这一天,毛泽东在修改中共中央宣传部提出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的时候,所加写的一段话,已经宣告了高饶政治生命的结束。这段话说:

“集体领导是我们这一类型的党组织的最高原则,它能防止分散主义,它能防止党内个人野心家的非法活动(如像中国的张国焘,苏联的贝利亚),因此必须特别强调和认真实行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制度,而决不可以不适当地去强调任何个人的英雄作用,决不可以使共产党员由满腔热情地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的卑鄙的个人主义。”[62]

这是对高饶的一份政治判决书。

也是处分高饶的许可令。

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反对夸大个人英雄作用,防止张国焘、贝利亚一类的个人野心家,反对共产党员“由满腔热情地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的卑鄙的个人主义”等等,成了刘少奇在七届四中全会的报告、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等文件的犀利语言。

需要研究的是,是什么问题促使毛泽东下决心解决高饶?

笔者认为,毛泽东发现高岗到处散布安子文草拟的政治局委员名单,是他下决心的一个时间上的关键。先来看毛泽东自己的说法。

1955年3月,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毛泽东说:

“中央也是到了1953年才发现他们的反党阴谋。经过财经会议、组织会议,以及财经会议以前的种种问题,看到他们不正常。……对这个阴谋、阴谋家、阴谋集团,我们是到1953年秋冬才发现的。”[63]

显然,毛泽东这里所说的发现他们的反党阴谋,并不包括高饶在财经会议和组织会议期间的活动,因为这时候只是看到了他们“不正常”。如前所述,财经会议的举行时间是6月13日至8月13日,组织会议是9月10日至10月27日。所以,毛泽东所说的“秋冬”,应该不包括10月。

在这次会议讲话里,毛泽东列举了认定高饶反党联盟存在的五个理由:财经会议期间高饶的“共同活动”,组织会议期间饶漱石和张秀山“配合进行反党活动”,饶漱石所说“中央组织部要以郭峰为核心”的话,高饶“到处散布安子文私拟的一个政治局委员名单”这件事,高饶在毛泽东面前互相保护。关于安子文私拟的这份政治局委员名单,毛泽东说:

“在这件事上,安子文是受了警告处分的。高岗、饶漱石等人把这个名单散布给所有参加组织会议的人,而且散布到南方各省,到处这么散布,居心何在?”[64]

关于这份名单,杨尚昆和薄一波的说法基本一样。杨说:

“1953年3月初,高岗向安子文说起,毛主席有意改组中央政治局和加强中央各部机构。安听后没有报经中央授权,自己草拟了一份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和中央各部主要负责人名单的草案,拿给高岗看,也同饶漱石谈过。”[65]

这份政治局委员名单共20人,分为三组。书记处成员: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各中央局书记:高岗、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饶漱石、薄一波、邓子恢;其他负责人:董必武、林伯渠、彭真、张闻天、康生、李富春、习仲勋、刘澜涛。

高岗后来到处散布说,这份名单里有薄一波,没有林彪,甚至没有朱德。

高岗的交代与杨尚昆、薄一波的说法有出入。赵家梁写道,高岗说:

“大约在1953年4月上旬的一天中午,毛泽东的机要秘书送来一份文件,要他(笔者注:指高岗)亲自签收,并立等阅后收回。”

“后来得知,这就是安子文拟的‘八大’政治局委员和各部委分工名单。高岗惊奇地发现,在政治局委员名单中有薄一波而没有林彪(‘有薄无林’)。这个名单,他以前从未见过。”

赵家梁说:

“1953年11月,叶剑英和谭政从广州来北京参加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时(笔者注:这个时候只有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是1954年9月28日才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的,叶和谭来北京参加的是什么会议,是否就是陈毅参加的全国军事系统高级干部会待考),向毛泽东问起‘有薄无林’名单是怎么回事?毛泽东非常惊讶,也很生气:你们从哪里知道的?

后来在中央的小会上,毛主席追查此事,没有人承认。毛泽东说:‘这件事一定要在中央的小会上查清楚!’高岗心里明白,是他在广州时泄露出去的。但是,他没有想到毛泽东会如此生气,所以他不敢承认。”[66]

高岗南下南京、上海、杭州、广州、长沙、武汉,是在1953年10月3日到11月2日。其中,在广州的时间是10月25日到29日。

有一个疑问,毛泽东说高岗、饶漱石把这份名单散布给“所有参加组织会议的人”,他当时怎么不生气?是当时没有人把这件事报告毛泽东,还是他知道但不认为有问题?有一点可以肯定,毛泽东知道高岗在南方各省散布这份名单的时候,他非常生气了。

杨尚昆、薄一波、高岗一致承认,是高岗向安子文转告毛泽东的意见的。按照当时的体制,是刘少奇分管组织工作。另外,安子文作为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他把名单草拟出来之后,有权力私下报告高岗吗?安子文不知道这之前高岗和刘少奇、薄一波已经存在工作分歧和私人矛盾吗?如果这份名单里确实“有薄无林”,安子文不知道私下透露出去会造成什么后果吗?

合理的解释是,叶剑英当面向毛泽东询问这份名单,无意中揭露了高岗在利用名单进行挑拨活动,但是,也暴露了某种微妙关系,使毛泽东处境敏感。同时,可能已经有更多的人起来揭发高饶。所以,必须彻底解决他们的问题。

上引毛泽东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可见,他认为,散布这份名单,是高岗的重大反党罪行之一。在毛泽东所列举的高饶反党集团的五项罪证里,这一条是最重的。

可是,邓小平《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对这份名单,对高岗散布这份名单的罪恶,却只字未提,这是偶然的吗?

高岗在南方散布名单这件事被揭露,包括他在出行期间的其他活动,以及对高饶的更多揭发,是促使毛泽东下决心解决高饶问题的一个关键。具体的时间点,就是叶剑英向毛泽东询问“有薄无林”的名单这件事。

这之后,毛泽东的考虑日渐成熟,终于,12月13日,他在那份宣传总路线的提纲上加写了一段直接针对高饶的话。于是,高饶的政治前途,立刻走到头了。

“高饶事件”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高岗的目的是拱倒刘少奇、周恩来,但是,通过解决“高饶事件”,反而巩固和加强了刘少奇、周恩来的地位。

1954年2月6日,邓小平在七届四中全会上说:

“我们能够把维护中央的威信和维护中央几个主要负责同志的威信分开吗?能不能这样说,维护中央的威信与中央几个主要领导同志无关,例如与少奇同志无关,是否能够这样解释呢?对于这些对主要负责同志的超越组织的批评,并没有引起我们的反对和制止,我们的嗅觉不敏锐,对于这些言论抵制不够,这难道与我们自己的思想情况和骄气一点关系没有吗?这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吗?我以为我们是应该警惕的,应该引以为教训的。”[67]

1954年4月23日,罗瑞卿《在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的发言》中说:

“少奇同志在我们党的斗争历史上,在全部重要关节上,他都是正确的。少奇同志在对于党的事业和人民革命事业的无限的忠诚,少奇同志对于革命斗争和各种党内工作、群众运动的领导才能都是历经考验的。少奇同志是我们党内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修养,并善于利用理论指导革命实际的党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之一。少奇同志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的经验,根据党和毛泽东同志所制订的路线,写了一些为党所共知并在革命中起了很大作用的理论著作。”

“高岗事件的揭发对于全党来说,除了激起对高岗这个反党的野心家阴谋家的极端愤恨外,更加明确了我们对于少奇同志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全面认识,更加增加了我们对于少奇同志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敬仰和信赖,更加增加了我们对于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委员会的竭诚拥护和高度的无限崇敬。”

1955年3月21日,邓小平在《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说:

“刘少奇同志和周恩来同志是我们党的最优秀的,久经考验的领导者,他们多年来就是中央书记处书记,并担任着党中央的重要领导工作。毛泽东同志不在中央的时候,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同志一直是委托刘少奇同志代理中央主席职务的,这就是为什么高岗在攻击中央书记处和整个中央的工作时特别集中地攻击刘少奇同志的缘故。”

解决“高饶事件”的人事上的直接成果,体现在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上。

“八大”选举组成的中央主席、副主席、总书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是一个经过遵义会议、延安整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建国初期的各项重大斗争的长期考验,才在“八大”最终确立起来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历史证明,这个集体是成熟的,有贡献的,有威望的,能够担负新中国领导责任的。这个集体形成了党中央的健康体制。后来所出现的一系列重大失误,都和这个体制被不同程度的破坏有关系。

“高饶事件”的解决,还促进了关于党的高级干部的政治生活规范的讨论和建设。

在七届四中全会上,陈云尖锐地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才能保证党内不再出现“张国焘”式的人物?他列举了人们一般会认为的三项保证:大家希望不出;加强马列主义教育;依靠毛主席,希望毛主席万岁。他说,大家希望不出是靠不住的,“说没有,就要犯错误。宁可说,可能出现”;靠马列主义教育也靠不住,“只靠马列主义的教育,还不能保证我们党内不出野心人物”;靠毛主席万岁也靠不住,“‘毛主席万岁’这是一个政治口号,但是毛主席在生理上是不能万岁的”。他提出,我们只能靠“提高高级领导人的革命觉悟和革命嗅觉”和“严守党的制度和党规党法,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陈云预言,如果将来出了大乱子,只会出在党的高级干部中间:

“出大乱子出在什么地方呢?就在这几百个人里面,首先是在座诸公,穿黄衣服的,穿黑衣服的,党头、政头、军头这几百个人。”[68]

后来出的一系列乱子,果然如同陈云所说,都出在党头、政头、军头中间。

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提出了党的高级干部必须遵守的六项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党的高级干部政治生活的第一份规范。

所有这些,都是解决“高饶事件”所获得的成就。

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认识水平,解决“高饶事件”过程中,也留下了不少值得认真记取的历史经验。

为了和高饶掀起的宗派主义的权力斗争进行斗争,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必须警惕和反对帝国主义和反革命分子在党内的代理人的问题,《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说:

“帝国主义者和反革命分子破坏我们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首先破坏我们党的团结,并在我们党内寻找他们的代理人。我们党内产生过张国焘,苏联党内产生过贝利亚,这样重大的历史教训表明,敌人不但一定要在我们党内寻找他们的代理人,而且曾经找到过,在今后也还可能找到某些不稳定的、不忠实的、以至别有企图的分子作为他们的代理人,这是我们必须严重警惕的。”[69]

1954年2月17日,高岗第一次自杀,“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的帽子马上给他戴了上去。2月24日,周恩来《在关于高岗问题的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指出:

“高岗的这种黑暗面的发展,使他一步一步地变成资产阶级在我们党内的实际代理人”,高岗的反党行为,“同时也就是资产阶级在过渡时期企图分裂、破坏和腐化我们党的一种反映”。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公布的文稿证明,引号里的这两段话是毛泽东亲笔加写。

但是,1954年2月28日,毛泽东在致刘少奇及书记处的信中,不曾提到自己对周恩来的发言提纲作了亲笔修改,而只是说,这份提纲“经胡乔木、陈伯达二同志作了一些修改,我同意这些修改”。[70]

把高饶作为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是反对和处分高饶小组织宗派活动的最简便、最正当、最有说服力、也最有号召力的政治结论。在当时的条件下,没有比这个更好的理由和号召。

历史已经证明,这是一个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包含原则性理论错误的、受前苏联党内斗争错误做法影响的结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整个历史时期,党内会产生资产阶级代理人,会产生党内资产阶级,它们是资本主义复辟的主要危险,恰恰是后来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伟大思想”的核心观点之一。

“高饶事件”的揭露,引起了许多高级干部的愤慨,通过中央组织的各种会议,揭发了他们的许多罪行,这是彻底打击和处理他们的反党宗派活动所必须要做的。但是,这种揭发和清算,应该遵循就事论事的原则,也就是说,不算历史旧账,就“高饶事件”期间的问题揭发他们的阴谋活动。实际上,当时的揭发批判,采取了算历史旧账的方法。有些问题上,甚至发生了把历史上的正确的东西也作为错误或罪过进行揭发批判的现象。比如,饶漱石主持华东新区土改中的一些正确的方针政策,当时也受到了不应有的清算和批判。回顾“文革”结束之前的许多党内斗争,几乎无不采取了算旧账的方法,这是一个沉重的历史教训。

如前所说,在反对高饶阴谋活动的斗争中,党中央和许多高级领导干部,都开始认识到了必须在建立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方面下工夫。由于当时的时代局限,七届四中全会所讨论和公布的六条规范,包括之后所采取的其他措施,都还具有一些不够完善、不够周密、不够有力的性质。应该承认,这是当时不可能马上完成的任务,也从一个侧面提示了执政党实现政治现代化需要经历漫长的道路。

“高饶事件”的处理,还有一个重大的失误,即牵涉到这个事件的一些思想与政治的是非,或者说,某些理论、政策和原则问题,碍于毛泽东的关系,没有及时澄清是非。

比如,关于新税制的问题,毛泽东把它上升到代表资本家,分散主义,右倾机会主义的高度来批判,虽然陈云、邓小平明确表示不支持,并通过有说服力的解释作了有策略的抵制,但是终归还是作为一种重大错误而被肯定下来。更大的问题是,这样的一种差错,或者政策上的疏忽,完全可以作为一个技术性的问题来处理,如同陈云在财经会议上所说的那样,大方针不变,而在个别政策环节稍作微调就可以了。但是,毛泽东却采取了借题发挥的方法,掀动了对薄一波的党内斗争。这完全背离了实事求是、与人为善和正确开展党内斗争的原则。在“文革”结束之前的整个极“左”路线统治时期,动辄掀起党内斗争,以整人为乐,批斗薄一波只不过是个开头。这个历史的教训,需要严肃清理。

比如,关于党员经济地位上升为富农如何对待的问题,关于对山西省委发展农业互助合作方针的看法,关于“天津讲话”的内容,等等,虽然刘少奇本人作过一些辩解,邓小平在七届四中全会上也适当地对它们作了正面肯定,但是,由于涉及到与毛泽东的分歧,多半还是被确认为错误,刘少奇本人也被迫做了检讨。而实际上,不仅如同邓小平当时所说,它们本来是积极的,是符合党的方针路线的,而且,假如允许按照刘少奇的思路观察、试验、总结、发展,新中国推迟甚至不走农业合作化的道路,是完全可能的。揆诸新中国的农业发展,当初被否定掉的,不仅仅是刘少奇的一些正确观点,而且是避免后来农业乌托邦道路的可能,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创造性发展的机会。也许由于那时候的错误,这种创造性才在改革开放之后重新焕发出来。

不过,在当时的情景之下,根本没有澄清的可能,我们不应该有所苛求。

历史的发展是曲折的,是螺旋式的,是一种否定之否定。

认真检讨极“左”路线统治时期的当代历史,是思想理论战线上的重大任务。

通过对“高饶事件”的研究,我们应该对历史有新的体验,新的认识,新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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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饶事变”注记_高饶事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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