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阐述了军队服务采购的概念,其次从服务本身、制度规定、采购评审、合同管理、服务资源五个方面简单介绍了军队服务采购的特点。最后针对军队服务采购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服务需求、采购资源、采购方式、评审规定、合同管理、履约验收、信用管理七个环节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军队服务采购制度研究
文/王晋文 陆军勤务学院
一、军队服务采购的概念界定
(一)服务。
关于“服务”一词,很多学者下过定义。但由于服务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而且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难以概况。所以,至今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能被人们普遍接受。
1960年,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A)最先给服务下的定义为,“用于出售或者是同产品连在一起进行出售的活动、利益或满足感”。这一定义在此后的很多年里一直被人们广泛采用。
1990年,格鲁诺斯(Gronroos)给服务下的定义是,“服务是以无形的方式,在顾客与服务职员、有形资源等产品或服务系统之间发生的,可以解决顾客问题的一种或一系列行为”。
2000年版ISO9000对服务的定义是,“供方和顾客在接触面上需要完成的至少一项活动的结果,并且通常是无形的”。
中国与目的地j在t年的实际汇率的测算:其中NERjt表示中国与目的地j在t年的名义汇率(间接标价法,即NERjt越大说明人民币升值),CPICHN,t表示中国t年的消费者价格指数,CPIjt表示目的地t年的消费者价格指数。
(二)政府服务采购。
政府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相对而言,货物和工程都有明确的界定,而对于政府服务采购,却一直没有确切的概念界定。国内外对“服务采购”的定义也不相同。
单县检验检测中心发挥食品检验的专业优势,经常派检验人员下企业、下基层,组织开展专业质量知识讲座,指导企业生产,受到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广泛赞誉。中心还高度重视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宣传月、质量月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深入社区宣讲食品安全及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知识,将食品安全带进社区。中心还举办食品检测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到中心实验室进行参观,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享受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使人民群众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关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规定,服务采购是“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任何采购活动”。
我国《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将服务概括为印刷出版、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信息技术的开发设计、维修、保险、租赁、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会议、培训、物业管理和其他服务等十一个大项,所有对它们获取的过程就称之为服务采购。
(三)军队服务采购。
军队服务采购是政府服务采购在军事领域的延伸和拓展。关于服务采购的内涵,我军目前还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界定。在军队现有的与服务采购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对“服务采购”的定义采取的是列举法,如2005年原总后勤部颁发的《军队服务采购管理规定》中规定:“本规定所称服务,主要包括会议、培训、接待、科研与开发、印刷、出版、保险、租赁、业务管理等”。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贵州省防洪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内容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严肃防汛纪律,汛期各乡镇一把手和县各部门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县防汛办对各乡镇、各单位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擅离职守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
但是随着我国服务业的不断繁荣,军队服务采购范围逐步扩大,决定了服务采购的对象越来越广,采用列举法定义“服务采购”显然已经不合适当前现状了。比较好的方法是结合排除法和列举法的优点,先将军队服务采购定义为,“除装备、军用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军队其他项目的采购”;再采用列举法对军队服务需求类型加以分类列举,以此解决军队服务采购种类多、难列举、概念模糊的问题。综上所述,军队服务采购的定义是通过了解除装备、军用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军队其他项目的服务需求,并按照服务需求的类型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评审办法、合同形式等一系列活动的过程。
二、军队服务采购的特点
服务作为产品的一种,与物资和工程在本质特征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服务具有无形性、评审侧重质量而不是价格、无法存储性、易变性、不可分割性、不能再销售、服务采购复杂等属性。因此,军队服务采购与物资、工程的采购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服务项目范围广,需求标准描述难。
开展服务采购工作首先是要了解服务的范围,随着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的推进,军队产生了大量新的服务需求,扩大了军队服务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但是,在采购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文件资料,使得服务采购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其次,要明确采购的需求,了解用户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对采购需求描述越准确、越具体,供应商响应就越具有针对性,越有利于采购工作的进行。最后,要知道市场上的供应商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如果不能,就需要采购机构做出相应的调整。
在军队物资采购中,“买什么”物资产品,通常可以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品牌、样品、技术规格参数、材料型号对采购对象的功能、性能进行了解。而在服务采购中,由于服务类项目本身的无形性、抽象性和需求动态性,使得确定其采购范围和要求更加困难。正是因为服务看不见摸不着,难以直接用材料描述,所以采购机构不知道要“买什么”服务才能满足用户需求,并且,由于军队保密性要求高,供应商对军队了解较少,也不知道要“卖什么”服务才能使用户满意,采购需求方和供应方互相不了解对方的产品和需求,使得服务采购的难度大大增加。
(二)集中采购程度低,目录分级层次浅。
军队服务采购实行集中采购、目录管理,是《军队服务采购管理规定》的硬性要求。但是,由于服务采购对象种类多而杂,且服务本身个性化、差异性很强,故在实施时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是现行的服务采购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对如何集中采购做出具体的规定,当前各单位、部门在组织服务采购时大多是自行组织,随意性比较大,集中采购程度比较低。二是当前军队服务采购在目录管理上过于粗放简约,例如,《军队服务采购管理规定》中只是对服务类项目作了9个二级分类。集中采购目录过于粗放会导致采购对象分类模糊,对于采购方式的选择也会比较困难,容易在采购过程中滋生腐败。
417 Progress in the detection of macular ganglion cell complex thickness
(三)评审结果影响大,评分标准把握难。
一是服务采购评审工作是对采购项目的一项重要把关,评审工作做好了,既可以采购到用户满意的产品,又可以减少供应商的质疑投诉,一旦评审失误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物资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无法满足用户的使用,还可以通过供应商库存的产品进行替代。而服务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是在使用现场生产、提供和消费的,生产停止,服务提供停止,服务消费也就停止。服务无法像物资一样储存起来,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用户对本次服务不满意,供应商也就没有办法替换或重做此次服务,只会给用户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二是服务采购不同于物资采购,物资采购的对象即使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专家也可以通过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来判断产品质量的好坏。而服务采购的对象却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产品,专家在评审时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作为参考的依据,很难做到科学合理,其服务质量好坏的判断主观性太强。并且,不同的服务具有不同的特点,专家在评审时的侧重点也不一样。例如,同一种服务,不同的供应商提供的人力资源所占比例都不一样,在技术等级上也有所不同,报价也就不一样。这也就减弱了价格分值的意义,专家很难将价格作为评审依据,对采购评审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四)合同管理规范弱,专项条款约束少。
充分利用好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机构的服务资源,大力发展建设军队服务“两库”资源。目前,军队服务采购没有专门的专家库和供应商库,军队物资采购的“两库”也缺少服务采购的资源,所以加强“两库”建设对采购机构组织服务采购时选择高质量的专家和供应商有极大的作用。加强“两库”建设,一是利用好政府服务采购资源,依托政府服务采购平台,结合军队服务需求,从政府服务采购的“两库”中选取专家和供应商添加到军队服务采购“两库”中。二是采购机构在军队物资采购“两库”的基础上,向与服务相关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发出征集信,吸收引进优秀的服务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从企业生产能力、服务质量、响应速度等方面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并通过对服务专家的科学分类、专业培训,提高专家的评审能力,积累一批专业性强的评审专家。
在《军队服务采购管理规定》中规定军队服务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而在实际采购中这些传统采购方式并不能完全适应服务采购的要求,还应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些新型的采购方式,如两阶段招标、定点采购、征求建议书采购等。对服务采购的分类诊断是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的必要前提。根据服务采购对象对用户的价值与在市场上获得该服务的风险进行比较,采用2×2矩阵分类(如图2)。
从这些定义可以看出,服务是一种本质上无形的活动,服务的提供需要有供应商和用户的直接接触;服务的价值体现在给人们带来某种利益或满足感。因此,服务具有无形性、易变性等特点。
(五)服务资源掌握少,采购评审力量弱。
和物资采购一样,发展军队服务采购必须建设完善的供应商库和评审专家库。选取大量优秀的专家和供应商,不仅能促进服务采购更加公平、公正,还能使供应商降低服务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措施。当前,社会上有许多潜在的服务提供商,但军队采购机构掌握的采购资源却比较少,每次进行服务项目类招标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也不多,中标者以“老面孔”居多;并且由于军队采购专家库缺少服务类资源,所选取的评审专家在能力素质上不够专业,也给采购评审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例如,在选取服务专家时经常选的是物资方面的专家,其专业技术难以满足评审需要。
(3) 斜拱加载时基坑开挖深度Z对基坑围护桩变形的影响规律为: 随着斜拱加载时基坑开挖深度的增大,围护桩最大位移逐渐减小,当开挖至基坑底部进行加载时围护桩产生的位移最小; 斜拱加载引起的围护桩水平位移增量最大值和最大值出现的深度,随斜拱加载时基坑开挖深度的增大而减小。因此,在实际工程中基坑应尽早施工并开挖至坑底,以减少斜拱桩基施工产生的大水平推力对深基坑围护桩变形的影响。
三、推进军队服务采购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军队服务采购是采购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军队服务采购制度建设对提高军队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而当前军队服务采购制度法规不完善,在实施服务采购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这不仅造成采购成本增加、风险增大,甚至还会影响军队服务采购市场的平稳运行。因此,针对服务采购存在的各种问题,应从以下七个方面推进军队服务采购制度建设。
包括标准的服务要求或“日用品”型的服务,替代服务很容易获得,由许多服务供应商构成的竞争性市场。
(一)准确提出服务需求。
为使供应商能准确提出合理的服务需求,采购机构应建立“供应商提供信息—用户反馈—供应商调整”的机制。采购机构作为部队用户和供应商沟通的桥梁,要紧密联系供需双方,及时了解双方的需求和产品;通过建立“供应商提供信息—用户反馈—供应商调整”的机制,可以不断协商调整供需双方的要求,提高服务需求的准确性,做到既满足用户需求、质优价廉,又确保供应商可以提供(如图1)。
图1 前期调整机制
建立前期调整机制,首先,要深入市场调研,了解市场上能提供的服务标准是什么;通过比较体验,了解不同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特点;由服务管理部门建立服务信息数据库,将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价格、特点等录入数据库。通过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用户可以根据数据库中所提供的信息,结合单位实际需求提出合理合规的需求计划。其次,联系前期用户,细致了解用户对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评价,以及各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优缺点和需要改进的措施。最后,汇总用户的合理反馈意见,沟通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服务提出新的要求,以便更好满足用户使用。通过以上方式可以有效解决服务需求难描述、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的问题。
(二)加强服务“两库”建设。
合同是服务采购的核心,是约束供应商及时、有效提供服务的标准依据,也是合同双方处理纠纷的法律证据。目前,服务采购发展还不够成熟,在制定合同文本方面还不够规范,尤其是缺少一些针对各类服务特点而制定的相匹配的合同条款,使得服务采购对一些特殊的问题没有法规依据去处理。并且,由于服务缺乏相应的标准,没有固定的数量与规格,在合同签订时经常采取口头承诺或自己起草合同草草签字的方式,这些不正规的合同签订方式造成合同条款不全面、文字不细致,致使合同存在极大的漏洞,极其容易造成合同履约偏差,给用户造成极大的损失。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能会以次充好欺骗部队用户,使部队用户无法在有效期限内完成任务。在合同履约结束后,由于缺少细致的奖罚规定,对于一些不按合同规定履约的供应商,处罚力度不够,起不到惩罚的作用。
图2 风险与价值矩阵
(三)创新服务采购方式。
合理的采购方式不但对推进服务采购阳光透明,遏制腐败发生有着重要意义,还能较好地兼顾采购规模效益和需求差异,选择出最优的供应商,为用户提供有效满意的服务体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通过分类诊断,结合服务采购对象的价值与风险比较,选择合理的服务采购方式。
与左线隧道施工相似,在桩基与隧道之间的空间关系中,平面净距相对较大,右线隧道两侧的承台受到的扰动也较小,且由于中间桩基的隔断,0#承台受到的二次扰动可忽略。
清朝,聪明的吃货们又制作出了“耐饥丸”这种方便食品。具体做法,是将糯米炒至发黄,倒在石臼中晾晒。再将红枣入锅蒸熟,去皮、去核,同样倒入石臼中晾晒。然后就用大杵捣石臼中的糯米和红枣。捣烂和匀之后,将糊糊取出来,团成一个个鸡蛋大小的丸子。最后,铺到苇叶上晾晒风干。清朝学者李化楠曾记载,这种耐饥丸的效果十分显著,吃上一丸,管保半天不饿。他在余姚任职县令的时候,就曾经号召广大农民群众趁着丰收年多制作些耐饥丸,以备灾荒缺粮时食用。
1.高风险/低价值=短缺采购。
对服务有独特的要求,且技术含量较高,但用户需求较小或市场供应较少,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能力水平和收费标准差异较大,采购机构难以做常规的预测。
如图9所示,当使用多模型DMC作为控制器,同样给系统一个20mm的设定值扰动时,对象的输出能够1min左右之内稳定在设定值附近,控制效果非常明显,从而验证了本文提出的基于多模型DMC策略能够在物理实验平台上满足系统的控制任务,体现了算法的实用性。
2.高风险/高价值=策略采购。
服务的持续周期长,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有很高的要求,存在用户定制或独特的服务要求的情况,市场上能提供此类服务的供应商较少,要改变供应渠道比较困难,现有供应商难以替代。
3.低风险/低价值=非紧急采购。
开工前做好技术交底,提供所有相关文件。对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开始前认真做到以下工作:编制合理可行的施组设计方案;构建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定安全生产规程;提出安全保护及现场文明施工措施;积极组织全体人员参与技术和安全交底及业务培训;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现场各项施工记录。做好施工现场地面的整平与清理,同时由人工使用小型机具进行碾压。为保证排水的通畅性,应开挖排水(浆)沟,在合适的位置设好回浆池,用于对浆液进行回收处理,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教学形式,在如今社会经济形势和新课改的形势下,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已经成为义务教育最基本的工作。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方法,尤其是学困生,在为其打造更加舒适的学习环境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学习技巧和能力,遇到问题时给予一定帮助,是帮助学困生打破困境最重要的条件。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是这个道理。
4.低风险/高价值=杠杆采购。
包括因为用量大使得单位服务成本管理很重要,寻求替代是可能的,由不多的几个供应商构成的竞争性市场。
因此,结合服务采购需求的特点与相关的规定来看,短缺采购与非紧急采购的产品价值较低,可以采用定点采购的方式组织。具体方式为,采购机构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有限的供应商,根据采购协议,用户到指定的一家或几家供应商处对零星、分散的需求进行自行采购。这种定点采购的方式主要针对一些不便于集中采购的服务产品,如汽车维修、专业咨询、“日用品”服务等。由于杠杆采购的产品价值高、风险低,存在技术标准易描述、服务规范和收费标准相对成熟的特点,如印刷、物业、运输等服务,宜采用传统的采购方式组织。策略采购就是针对一些创造性高的产品采购,如软件开发、装备研发等项目,这些项目价值高、技术标准不明确、需求难以准确描述、服务提供商较少,宜采用两阶段招标的方式组织。两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先对服务的技术进行招标,通过谈判达成虚拟的服务规范和采购要求,第二阶段对入围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报价,充分利用供应商之间激烈的竞价评选出合适的预中标人。
(四)合理设定评审规则。
与物资采购评审相比,服务采购评审更加难以把握,因此在进行服务采购评审时应结合服务采购的特点,科学设定评审规则。首先,合理确定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明确供应商入围的基本资格要求,但资格要求不宜过高或过低,应与服务项目相匹配,避免要求过高导致供应商响应数量达不到要求,或者要求过低使供应商无法满足用户使用。其次,应合理选择采购评审的方法,目前,军队服务采购评审常用的方法是最低价法、基准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一般,对于“日用品”型服务,尤其是有公认的惯例、标准或技术成熟的服务,宜采用最低价法和基准价法;短缺采购和策略采购对于技术有较高的要求,专业性较强,侧重于智力劳动,宜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最后,应明确服务采购价格不是选择供应商的主要因素,要合理设置价格分值。采用综合评分法时,价格分值的确定主要依据其技术标准的复杂性、售后服务的优劣、以及智力创造的程度。对于技术复杂的服务采购,价格分值设定时比重应适当降低 ,如特殊的服务采购,价格分值可以设定到30%以下,一般的服务采购,价格分值可以设定到30%-40%,技术含量较低的服务采购,价格分值可以设定到40%-60%。
在评审时,可以将供应商的案例作为实质性条款,根据供应商以往的业绩和用户的反馈情况进行打分,明确得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评审过程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和专家要公平对待所有供应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反对不正当竞争,不能因个人感觉或其他原因而偏袒或歧视个别供应商。评审形式上,可以通过专家和供应商现场交流讨论、现场体验等方式,评定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是否满足主要指标。
图3 后期督促机制
(五)依法规范合同管理。
针对服务采购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首先,应规范合同签订文本,加大审核力度,保证服务采购合同符合用户利益,防止私自变更合同。例如,总部机关可以采用调研的形式,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定出通用条款和特殊条款,这样可以避免因采购工作人员法律水准不齐而产生合同漏洞。同时,在合同签订前应认真审核合同条款的内容,避免产生歧义,防止错误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规避合同风险,提高合同履约概率。其次,应灵活选用合同形式。服务采购可以更多地使用变动总价合同、不固定期合同和定点协议合同等合同形式。对于需求数量不确定、采购周期长的服务采购,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选用变动总价合同和不固定期合同,有效保证在服务需求数量、地点和周期发生变动时,能够依据合同中的约定调整总价;对于零星服务采购,可以选用定点协议合同,通过集中采购明确服务项目的优惠价格及服务提供商的范围,一次招标多次消费,缓解招标成本大、需求临时性强的问题。最后,应加强合同风险规避,及时处理合同违约,对合同违约及时发现处理是减少军队损失、维护军队利益的保证。在签订合同时,采购管理人员可以直接告知供应商问题的严重性,让其在合同履约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与用户沟通协商,并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军队合同管理部门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解除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关的责任。
(六)严格把控履约验收。
由于服务采购周期一般较长,采购过程质量难以把控,所以,为严格抓好供应商履约情况,采购机构和部队用户必须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督促供应商依照合同履行约定。首先,在组织实施时,采购机构可以按照服务周期的长短制定定期抽查表;在签订合同时,将定期抽查表告知供应商,并向供应商说明在定期抽查表中要穿插几次不定期抽查,让其心生畏惧,不敢弄虚作假。其次,用户也要及时向采购机构反馈供应商的履约状况;如果履约的质量不符合要求,采购机构还可以让供应商及时调整或作出相应补偿。
2.搞好消毒工作。临产前2~3 d要将产圈打扫干净,临产当天把母猪乳房和胸、腹部清洗干净,用0.01%高锰酸钾溶液或0.1%新洁尔灭涂抹消毒,以后每10~15 d用消毒药进行1次消毒。仔猪出生后,可以用50%北里霉素涂抹母猪乳头,每日2次,此法能有效预防仔猪黄痢。对于断奶仔猪,可以在饲料中加入利高霉素或新霉素,每千克饲料添加100 g,连续7 d,可预防下痢。
通过建立“用户反馈—采购机构抽查—供应商调整”的后期督促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供应商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情况发生,减少因为供应商履约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如图3)。
(七)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是供应商履约能力的直接体现,在服务采购中应加强对供应商的信用管理。一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收集供应商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在采购活动前三年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通过大量真实可靠的数据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作出评估。二是完善军队采购机构的档案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将供应商的每一项交易都记录在案,并根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估打分。
根据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分出A、B、C、D四个等级。第一步,对每个供应商都设置一百分的分值;第二步,针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打分,对信用状况好供应商的加分,对信用状况差的供应商减分;第三步,依据供应商的得分情况,将供应商信用状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在今后的服务采购评审中,可以采取正向和反向激励的方法,适当设置加分项、减分项,并根据供应商的信用等级逐级加减分,以此鼓励供应商诚信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