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袁震与白居易的文学观_白居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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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中期,以元稹、白居易为核心形成一个客观存在的诗派,在当时及后世均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宋人严羽在《沧浪诗话·诗体》中既以“元和体”特指“元、白诸公诗”,又单立“元白体”,足见其文学史地位。在体派纷呈的元和诗坛,元稹、白居易大倡儒家诗教的功利性文学思想以及为时为事而作的写实化创作实践,显然是元白一体得以确立的最重要原因。

元稹、白居易二人具体经历各自有不同,但元稹家境贫寒,白居易出身于小官吏之家,同样属于新兴的下层庶族政治力量范围,在积极地投身仕途与政治改革的过程中屡遭打击与挫折,也几乎全然一致。白居易尝自述早年经历云“时难年荒世业穷,弟兄羁旅各西东。田园寥落干戈后,骨肉流离道路中。吊影分为千里雁,辞根散作九秋蓬。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自河南经乱》)元稹也说“臣九岁学诗,少经贫贱,十年谪宦,备极栖惶,凡所为文,多因感激,故自风诗至古今乐府,稍有寄兴,颇近讴谣,虽无作者之风,粗中遒人之采”。(《进诗状》)可见,正是由于贫贱的出身、荒乱的世业以及谪宦的生涯促使元、白将内心的“感激”托付于“寄兴”、“讴谣”的抒泄方式,从而形成向以“风诗至古乐府”为标志的儒家诗教传统归位的自觉意识。

另一方面,作为众多庶族文人中杰出代表,元、白的参政意识与仕宦热情尤为积极而强烈,政治目标也更为具体而现实。在经历政治挫折与人生磨难之后最终仕途通达、位居显要。作为元和时代文人中地位最为显达者,元、白元疑又是庶族阶层成功实现自身政治理想的代表人物,因此,他们在积极的政治热情中尤以务实为本。如元、白在准备制科考试期间,一起移居永崇坊华阳观,“闭户累月,揣摩当代之事,构成策目七十五门”(《策林序》),其中多有主张裁减冗官、降低赋税、废除肉刑等改革时弊的重要内容。又如白居易在《为人上宰相书》中激切希望宰相韦执谊乘“有其才,有其位,有其时”而“图将来之安,补既往之败”,显然皆为着眼于现实政治革新任务而提出的具体实在的施行措施。这种政治务实精神的渗透浸染,直接导致了“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议文章碑碣词赋》)思想的形成。白居易叙元和初年情形“是时皇帝初即位,宰府有正人,屡降玺书,访人急病,仆当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谏官,月请谏纸,启奏之外,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与元九书》)可见在元、白看来,文学几乎完全被政治同化,诗歌作品甚至等同于一种特殊形式的奏章。正是因此,传统的儒家政教文学观与现实的政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其内含的功利性因素也就得到极度的扩展与膨胀。

当然,儒学传统的现实功利化,在元和时代政治图变的背景上实已形成一种社会思潮,有着广泛而多样的表现。不过就文学范围而言,这一思潮在不同的文人群与文体圈中的表现却有着显著的差异。比如,在以韩愈为核心的分别以诗、文为重点的两个诗人群与创作圈中,由于儒释思想转换与诗文观念分流之间的微妙对应关系,古文创作集中体现“文以明道”的实用精神,诗歌创作则更多地在于“不平则鸣”的心志抒发,这实际上正是在积极进取的仕途上屡遭挫折失败的寒士两面心态的典型表现。与之相比,元、白作为仕途较为顺畅并终致显达的寒门士子,显然更多地关注现实政治问题,适应政治实用的儒家功利文学思想便不仅全面影响支配着元、白的诗文创作,而且在诗歌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这实际上就是元、白诗歌思想及其创作实践的精魂所在,也是其在元和诗坛独立一宗的最根本特征与关键。

就元、白功利性文学思想的渊源而言,固然联结着儒家政教文学观的古老传统,然而在政治图变的时代背景之上,其又显然指归于士庶文化转型期的社会现实。因此,作为跻身政治权力上层的新兴庶族政治力量的代表人物,元、白的文学主张实际上乃是其政治主张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韩孟诗派相比,元、白在诗歌领域中政治意识的表现无疑更为强烈。韩、孟诸人虽亦倡扬“大雅”,但因名位不高、仕途困顿,又因其所持诗、文观念的分流,在诗中着重抒发情感心志,保持了诗的缘情品格与特性。元、白的出发点则在如何辅君济民、实行政治主张的前提下,意在将采诗观风制作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诗歌创作实际上成为政治实践中的一项重要活动,其文学思想的形成、发展、演变也就与现实政治情势息息相关。而正是由于这种实用性品格,使得作为承沿儒家传统的元、白文学思想的本身,同时又具有了强烈的新变内质与性态。在这一意义上归纳其具体表现,大略有如下数端。

首先是等同于政治主张的诗歌认识观念与价值取向。元、白的政治主张,在白居易《策林》中表达得甚为明晰,他们希望君主“夙兴以忧人,夕惕而修己”,“思酌下言,乐闻上失,弊无不革,利无不兴”,目的在于恢复贞观治世皇帝虚怀纳谏的清明政治,革除德宗“贞元以来,抗疏而谏者,留而不行,投书于匦者,寝而不报,待制之官,经时而不见于一问,登闻之鼓,终岁不闻于一声”(《达聪明致理化》)那样的昏腐积弊,以使“谏诤讽议之官”能够“补察遗阙,辅助聪明”,进而至于“工商得以流议,士庶得以传言,然后过日闻而德日新矣”(《纳谏》)。为了实现这一政治主张,元、白将恢复儒家政治奠基期的周代采诗观风制视为其重要的内容与理想途径。白居易在《策林》第六十九《采诗以补察时政》中云“圣王酌人之言,补己之过,所以立理本,导化源也。将在乎选观风之使,建采诗之官,俾乎歌咏之声,讽刺之兴,日采于下,岁献于上者也。所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尽管白居易同时指出“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而形于歌诗”,认识到诗歌的缘情特性,但是在诗歌的根本作用方面,仍然归结为“王政之得失,由斯而闻也,人情之哀乐,由斯而知也,然后君臣亲览而斟酌焉。政之废者修之,阙者补之,人之忧者乐之,劳者逸之。所谓善防川者,决之使导,善理人者,宣之使言。”诗歌成为裨补政治、有益教化的实用工具。这种思想,在白居易的《议文章碑碣词赋》、《新乐府序》、《与元九书》以及元稹的《叙诗寄乐天》、《乐府古题序》、《进诗状》等文中有着反复的论述与大量的表现。

其次是随着国家政局变动与诗人仕途进退而衍化的表现特征。由于元、白对政治的实际参与并将诗歌作为政治改革主张的重要内容,因而其功利性文学思想的本身也就与政治实践主体的环境、遭遇、感受构成直接的联系。这种密切联系着人生经历的文学思想变化,在元、白身上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自元和元年四月元稹、白居易同时参加“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考试受到裴垍集团奖拔始,二人因得到“非次拔擢,欲以生平所贮,仰酬恩造”(《旧唐书·白居易传》),积极跟随裴垍、李绛等人参与抑制宦官、反对藩镇的政治斗争,对个人前途亦充满信心。白居易高唱“丈夫贵兼济,岂独善一身”,大量创作“为时而著”、“为事而作”的讽谕诗,将诗歌创作直接作用于现实政治;元稹则认为只有“三代之盛”,才能“士议而庶谤”,而当时既“遭理世而君盛圣”,就正是重建讽谏政治的最好时机,于是对李绅所作二十首新题乐府“取其病时尤急者,列而和之”成十二首,白居易继而又扩充为五十首,皆予弊政以尖锐批判,对新政寄热切希望。这一阶段,可以说是元、白功利性文学思想的积极扩张期。二是自元和五年起,随着裴垍集团逐渐失势,元、白亦屡遭仕途挫折。就他们的心态而言,一方面,政治热情受到打击,另一方面仍对宪宗抱有幻想与希望。因此,他们在讽谕诗创作中继续遵循“篇篇无空文,句句必尽规。功高虞人箴,痛甚骚人辞。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白居易《寄唐生》)的原则的同时,已明确认识到“岂图志未就而悔已生,言未闻而谤已成矣”的不适时宜的负面效果,便逐渐收敛其诗中的批判锋芒。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元、白终于对自身的讽谕诗创作实践加以反省与回顾,“粗论歌诗大端,并自述为文之意”,以白居易写于元和十年的《与元九书》为标志,形成功利性文学思想及其实践的理论概括。这一时期,可以说是元、白功利性文学思想在创作上的和缓期与在理论上的总结期。三是元和十年以后,元、白固然仍时时表露出功利性创作主张,但其讽谕诗的批判精神却已显然愈趋淡薄,伴随着自身的坎坷遭遇而带上了感伤的色彩与情调。如元稹在通州时“见进士刘猛、李余各赋古乐府诗数十首,其中一二十章,咸有新意”,因“选而和之”(《乐府古题序》)成十九首,其《冬白苎》、《捉捕歌》、《董逃行》、《夫远征》、《古筑城曲五解》等固然表达了对时局的看法,但却借古讽时,寓义深婉;在《梦上天》、《将进酒》、《君莫非》、《田野狐兔行》、《当来日大难行》等诗中,更流露出浓重的忧谗畏讥心理。白居易元和十年以后所作讽谕诗如《放鱼》、《文柏林》、《赠友五首》、《浔阳三题》、《叹鲁二首》等,亦皆或隐曲借喻,或自伤自叹,与前期讽谕诗的激烈锋芒形成鲜明对照。这一时期,可以说是元、白功利性文学思想的淡漠消退期。至若长庆以后,元、白二人虽然脱离了仕途偃蹇的困厄之境,终致仕途通达,位居显要,但是,朝廷对政局已全然失控,宦官窃据帝王废立大权,藩镇日甚骄横。朝中党争炽烈,新进文人集团的锐气已耗磨几尽,丧失了与宦官、藩镇的战斗力,元、白也从力图改革政治转变为对政治的淡漠与逃避,在“权出复似处,非忙亦非闲”(白居易《中隐》)的吏隐生活中消磨岁月,形成晚年“知足保和”(《与元九书》)的闲适心态。

再次是向儒家诗教传统复归中的新变性质与内涵。以元、白为代表的功利性文学思想作为儒家政教文学观的极端化发展,渊源显然直接承自汉儒,因而也就表现出强烈的宗经复古倾向。白居易在《策林》中极力崇尚《礼》、《乐》、《诗》、《书》,“讲《诗》者以六义风赋为宗”、“读《书》者以五代典谟为旨”(《救学者之失》),要求诗歌创作“上以纫王教,系国风,下以存炯戒,通讽谕”(《议文章碑碣词赋》),就是明确以“美刺”传统为指归。但是,这种复古倾向显然集中体现于思想渊源的联系方面,而就其作为元和时代的文学思潮本身而言,则不仅在功用方面表现出极端的现实针对性,而且在表现方式着眼点上显示出强烈的通变意识。这一通变思想的集中表达,莫过于白居易在《复乐古器古曲》文中所论述的,如云“夫器者所以发声,声之邪正,不系于器之今古也;曲者所以名乐,乐之哀乐,不系于曲之今古也。”可见其并不主张全用古器古曲,而是完全可以运用今器今曲表现声音之“正”。由此,他进而阐述“若君政骄而荒,人心动而怨,舍今器用古器,而哀淫之声不散矣;若君政善而美,人心平而和,则虽奏今曲,废古曲,而安乐之音不流矣。是故和平之代,虽闻桑间、濮上之音,人情不淫也,不伤也;乱亡之代,虽闻咸、、韶、武之音,人情不和也,不乐也。故臣以为销郑卫之声,复正始之音者,在乎善其政,和其情,不在乎改其器,易其曲也”,这就详尽表明了其对文学体用关系的辩证思想,不仅以“在乎善其政”将文学与现实政治紧密联系起来,显示出元和文学的实用性品格,而且以“不在乎改其器,易其曲”的思想打破了以古辞写古义的拘限,实际上成为大胆改变传统诗歌语言体式的“元和诗变”生动活力大规模拓展的理论基点。

不过,细究起来,元、白文学思想在总体同趋的主干之外,在功利思想的强弱程度以及对待文学构成诸因素的态度上实有不同的偏重与细微的差别。《与元九书》是白居易诗歌理论的系统化标志,他首先说明“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上至圣贤,下至愚騃,微及豚鱼,幽及鬼神,群分而气同,形异而情一,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虽亦认识到诗歌的“根情”特质,但是,其着重点却在由“情”通过“言”、“声”的中介最终归结于“义”,于是诗的根本特性实际上仅仅被当作一根功利思路的导火索,“圣人知其然,因其言,经之以六义,缘其声,纬之以五音。音有韵,义有类。韵协则言顺,言顺则声易入;类举则情易见,情见则感易交。于是乎孕大含深,贯微洞密,上下通而一气泰,忧乐合而百志熙。五帝三皇所以直道而行,垂拱而理者,揭此以为大柄,决此以为大窦也。”创作实践亦全然成为“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的另一种形式的谏书。可见,发生于情感,指归于义理,服务于现实,构成白居易诗论的三大支点,而其着重点显然在于以儒家义理对现实政治的作用,由此形成一种甚为狭隘的创作观与批评观。其自身创作“惟歌生民病”、“先向诗歌求讽刺”,对“宫律”、“文字”的表现形式则采取“非求”、“不务”的态度;对入唐以来的诗人仅取陈子昂《感遇诗》及杜甫“《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甚至斥责李白诗“索其风雅比兴,十无一焉”(《与元九书》)。元稹在对诗歌的价值与功能的认识上,固然与白居易极相类似,认为“自风雅至于乐流,莫非讽兴当时之事”(《乐府古题序》),正是对儒家政教文学观的功利视角的发挥与观照,因此,元稹崇尚风骚、汉魏,贬斥宋齐梁陈。但是,通观元稹诗论,却又并不全然如此狭隘,比如,元稹最崇拜的诗人是杜甫,而究其原因则是杜甫诗兼众家之长的容量,“盖所谓上薄风、骚、下该沈、宋,言夺苏、李,气吞曹、刘,掩颜、谢之孤高,杂徐、庾之流丽,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独专矣。”在比较李、杜优劣时,进而认为杜诗的“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大或千言,次犹数百,词气豪迈,而风调清深,属对律切,而脱弃凡近,则李尚不能历其藩翰,况堂奥乎。”(《杜君墓系铭》)甚至以“声韵”、“属对”相推尚,显然着眼于诗歌的艺术技巧与审美特性。在《叙诗寄乐天书》中,元稹自述少年时见朝政腐败,心中郁积而“思欲发之”,适读陈子昂《感遇诗》,心有感契而作《寄思玄子诗》,后读杜甫诗,“爱其浩荡津涯,处处臻到,始病沈、宋之不存寄兴,而讶子昂之未暇旁备矣。”以杜诗为楷范,一方面不满沈、宋不存“寄兴”,另一方面又指出陈子昂未能“旁备”,可见在元稹心目中,杜诗的“处处臻到”正是既存“寄兴”且又“旁备”技艺。与白居易相比,这种兼顾寄兴与技艺的批评观,显然较为通达。元稹自述诗歌创作缘由时则云“每公私感愤,道义激扬,朋友切磨,古今成败,日月迁逝,光景惨舒,山川胜势,风云景色,当花对酒,乐罢哀余,通滞屈伸,悲欢合散,至于疾恙穷身,悼怀惜逝,凡所对遇异于常者,则欲赋诗。”这里的选材范围几乎涉及日常生活所有方面,至少在主观上比白居易的“惟歌生民病”广阔得多。元、白在创作上最终形成“淫靡”与“浅切”(李肇《唐国史补》卷下)的区分,两人在文学观念上的最初之微异或许正是其分道之始源。

尽管如此,元、白在以讽谕诗为标志的功利思想表现的范围内,创作实践的特征与走向显然是相当一致的。首先是以乐府诗为主体的讽谕诗的自觉创作。元稹《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序》称“余友李公垂贶余《乐府新题》二十首,雅有所谓,不虚为文,余取其病时之尤急者,列而和之,盖十二而已。”对此,明人胡应麟曾言“元和中,李绅作新乐府二十章,元稹取其尤切者十五章和之,如《华原磬》、《西凉伎》之类,皆讽刺时事,盖仿杜陵为之者,今并载郭氏《乐府》,语句亦多仿工部,如《阴山道》、《缚戎人》等,音节时有逼近。第得其沉著,而不得其纵横,得其浑朴,而不得其悲壮。乐天又取演之为五十章,其诗纯用己调,出元下,世所传白氏《讽谏》是也。”(《诗薮》内编卷三)不仅清理出李绅、元稹、白居易相继创作新乐府的线索,而且明确将之与杜甫联系起来。本来,新题乐府并不创自杜甫,但以“即事名篇”、“讽刺时事”为内涵及作用的创作,则自杜甫始。元、白新乐府与杜甫的联系,更直接表明了其在政教思想表现上的一脉渊源与共通特性。

元稹的新乐府十二首,每首举一事加以议论,意在达到讽谕之目的。如《上阳白发人》:

天宝年中花鸟使,撩花狎鸟含春思。满怀墨诏求嫔御,走上高楼半酣醉。醉酣直入卿士家,闺闱不得偷回避。良人顾妾心死别,小女呼爷血垂泪。十中有一得更衣,永醉深宫作宫婢。御马南奔胡马蹙,宫女三千合宫弃,宫门一闭不复开,上阳花草青苔地。

此诗以安史之乱前皇室搜求宫女的奢侈生活与乱后凄凉景象的对比,引发出结尾“何如决壅顺众流,女遣从夫男作吏”的主旨。又如《华原磬》“华原软石易追琢,高下随人无雅郑。弃旧美新由乐胥,自此黄钟不能竞。玄宗爱乐爱新乐,梨园弟子承恩横。霓裳才彻胡骑来,云门未得蒙亲定。”借古乐不兴慨叹世乱,刺时之旨显然可见。这些诗篇所述之事,或属前朝或为当世,无不是曾经发生的真实之事,但却并非诗人的亲自所历与眼前所见,因而自杜甫以来的写实内涵已显见变异,所谓“即事名篇”固然是承杜而来,但在注重“事”实的同时淡化了“时”性,因而与杜甫乃至张籍、王建乐府相比,情境的真实感明显减弱,而使得理论化色彩强化起来。这与白居易《新乐府序》中所提出的“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的创作原则完全相符。

与元稹相比,白居易的新乐府五十首所表现出的讽谕时事的动机与程度无疑更为鲜明而强烈。这五十首诗,虽非一时所作,但从其所涉及的广泛内容看,实际上表达了诗人对当时一系列政治经济问题较为全面的认识,显然是集中表现白居易政治思想的有计划之作。如《海漫漫》“戒求仙”、《上阳白发人》“愍怨旷”、《新丰折臂翁》“戒边功”、《道州民》“美贤臣遇明主”、《八骏图》“诫奇物,惩佚游”、《红线毯》“忧蚕桑之费”、《杜陵叟》“伤农夫之困”、《缭绫》“念女工之劳”、《卖炭翁》“苦宫市”、《母别子》“刺新间旧”、《官牛》“讽执政”、《黑潭龙》“疾贪吏”等,或美圣贤,或刺贪暴,或愍贫困,就其选材本身而言,固然正如白居易所自言“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新乐府序》),皆为当时社会现象中的尖锐问题与真实事件,具有强烈的写实倾向,但这些事件本身却并不一定是诗人亲目所见与亲身所历,他写作这些诗的目的亦并非触物以起情,而是“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完全是一种藉以发表政治见解的实用性功利行为。因此,在这种写实表象的深层,实际上更多的是主观理念的成份。这其中有少量作品对事件本身描述得较为生动详细,一定程度地表现出情境真实感,如《卖炭翁》: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此诗通过卖炭老翁之遭遇,以极形象化之手法反映百姓被欺压之苦,同时描绘人物复杂矛盾的心理,尤见细腻真切,所谓“直书其事,而其意自见,更不用著一断语。”(《唐宋诗醇》卷二十)从不置议论而感染力极强的角度看,实可谓五十首中上乘之作。但即使如此,其既定的揭露“宫市”弊政之主观意旨以及“欲见之者易谕”、“欲闻之者深戒”的讽谕目的仍然是极为明晰的。写作年代较《新乐府》稍后的《秦中吟》十首,在选材上全为“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比《新乐府》更集中于现实之事,但其“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采诗官》)的讽谕之旨仍是全然一致的。如《重赋》先写“织绢未成匹,缫丝未盈斤。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后写“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既抨击苛赋之酷,又暴露了官府之腐靡;《轻肥》写达官贵人“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结句却是“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形成强烈对比。这种以贫富悬殊对比构成的激烈的批判意识,显然是由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类表现方式发展而来,正显露出唐诗史上批判现实思想的发展轨迹与最重要的环节所在。除这两组计划创作的组诗之外,白居易的讽谕诗为数尚多,如《宿紫阁山北村》揭露军卒、官府之横暴苛酷,与《秦中吟》中《重赋》等篇意旨同一,而此诗出之以自身亲历的感受,就表现特点看,显然更为真切生动。又如《凶宅》通过对“风水”不适当造成“凶宅”的虚妄之说进行批驳,揭示出“寄语家与国,人凶非宅凶”这一发人深省的道理。《器哭孔戡》通过贤才之不用,进而发出对上天的怀疑,表露出对人世间荒暴之君的抨击之意。对于此类作品,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曾忆及流传时情形云“凡闻仆《贺雨》诗,而众口籍籍,已谓非宜矣。闻仆《哭孔戡》诗,众面脉脉,尽不悦矣。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可见其产生的社会效果之强烈。

元、白讽谕诗作为其功利性文学思想的最主要的实践形态,根本目的固然指归于现实政治,在“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理想模式中重整封建社会纲常秩序,具有极端实用化倾向,但是,就其选材本身看,显然大多集中于对民生疾苦的揭示、关注与同情上。由此可见元、白强烈的政治意识实以“民胞物与”的积极文化精神为基础,体现出浓厚的民本思想。这在文化渊源上,远绍于以“仁”为根本的民族精神传统,在文学范围内,则直接联结着杜甫的忧民情怀。白居易的许多诗作,几乎是杜诗“三吏”、“三别”的翻版,其实并非简单的文学性模仿,而是恰恰植根于这样的深层文化基因。这方面的表现,在元、白讽谕诗中,不仅是精神上最值得珍视的,而且是艺术上最为成熟、生动的部分。如元稹的《田家词》:

牛吒吒,田确确,旱块敲牛蹄趵趵,种得官仓珠颗谷。六十年来兵簇簇,月月食粮车辘辘。一日官军收海服,驱牛驾车食牛肉。归来收得牛两角,重铸锄犁作斤。姑舂妇担去输官,输官不足归卖屋,愿官早胜仇早复。农死有儿牛有犊,誓不遣官军粮不足。

诗写农民耕牛为官军杀食,影响耕作,被迫卖屋以交赋税之悲惨遭遇,具体描述则极见意匠之经营,近人陈寅恪评为“词极精妙,而意至沉痛”(《元白诗笺证稿》),可谓切中肯綮。白居易的《观刈麦》尤为生动: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垅黄。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借惜夏日长。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右手秉遗穗,左臂悬弊筐。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诗写地租剥削的严重程度与农民生活的困苦情状,通过暑热中割麦的场景及妇人的自诉,构成一种生动逼真的表现。其时白居易正在盩厔尉任,较多接触社会下层,此诗显然以真实所见为基础,因而诗中所见与所感、场景描写与思想表达,以及由此念及自身、油然而生自愧之情,都在诗中形成一种自然的整体的艺术统一。

这种由人及己或由己及人的思维方式,在白居易诗中表现甚多,如《新制布裘》“安得万里裘,盖裹周四垠。稳暖皆如我,天下无寒人”、《新制绫袄成感而有咏》“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争得大裘长万丈,与君都盖洛阳城。”就其表现方式本身而言,固然是对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句意的沿用,但就创作环境而言,杜甫身处贫寒之中,忧民实由忧己而发,白居易身处饱暖之境,由自愧而忧民,则其作为一种思想意识显然尤为自觉。正是因此,当白居易得到一定范围的政治权力时,便努力为缓解民生疾苦而多施善政。当时元稹就写有《代杭民作使君一朝去》“自此一州民,生男尽名白”,刘禹锡也写有《白太守行》“苏州十万户,尽作婴儿啼”,从民心所向即可窥见其善政之一斑。尽管元、白生逢唐代政治趋向衰败之际,平生抱负及具体政治主张并未完全实现,但他们毕竟最终仕途显达,在一定范围内施行善政,表现为其政治思想的一定程度的实践,同时也就可以视为其功利性文学主张及早期大量讽谕诗思想内核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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