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数量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镇化论文,城镇论文,进程论文,人口数量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村富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人口城镇化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在城镇化进程中,我国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数量一直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所关注。本文基于人口普查数据,估计了20世纪末,1990~2000年我国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数量;户口“农转非”人口数量,并对21世纪头20年2001~2020年我国城镇人口的发展趋势,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数量,城乡劳动力资源分布进行了预测。
一、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定义
当前我国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情况复杂(Chen,2001)。按农村人口户籍登记地是否改变来划分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可分为二种情况。一是没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人,他们不改变户口登记地,到城镇务工、经商、从事社会服务等各种经济活动,部分人携带家属。这部分人通常称为流动人口。二是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的人,他们改变户口登记地,在城镇“安家落户”这部分人包括招工进城、毕业后留城工作、军人复员转业安置及随迁家属留城等,通常被称为迁移人口。第三种是由农村人口就地转变成为城镇人口。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城镇地域不断扩张,城镇周边的农村地区逐渐纳入了城镇区域。另外,在一些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地区性生产、贸易集聚地逐渐城镇化,小城镇的数量不断增加,使该地域的人口在其常住地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由农村人口就地转变为城镇人口。本文将上述三种来源的人口称为从农村向城镇的转移人口。总之,从农村向城镇的转移人口包括两部分,一是向城镇迁移流动的人口;二是由于城镇行政区划的改变,从农村就地转变为城镇的人口。
迁移流动人口涉及到人口迁移的空间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对从农村向城镇迁移流动人口来讲,其城镇的空间标准是指迁移目的地城镇地域的范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进行的三次人口普查,定义了城镇人口的空间标准,即城镇地域范围的人口。时间标准是指在城镇地域居住多长时间。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在城镇地域常住半年以上,或在城镇居住不满半年,但离开农村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均作为在城镇地域的常住人口,这是划分城镇人口的居住时间标准。
二、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数量估算方法
本文用分城乡的人口估算预测模型对1990~2000年间城镇人口变化进行了分析。分城乡人口估算预测模型反映了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动态迁移,同时考虑到城镇、农村年龄结构、生育死亡等方面的差异。城乡人口估算预测模型包含两个区域,一是农村,二是城镇。由于中国国际间的人口迁移比重极小,预测模型略去了国际间的人口迁移。城乡人口预测模型可用以下矩阵方程式表示:
矩阵内字母符号上标1表示农村,2表示城镇。
x岁人口到t年末迁移到城镇的迁移概率。以上方程有两个假设条件,一是假设在迁移发生的当年,迁移者的死亡率和生育率不受迁移的影响,即x岁在t年从农村迁到城镇的人口,当年死亡率和生育率与迁出地x岁人口的死亡率与生育率相同,而迁移人口到迁入地定居后的第二年起,则遵循迁入地的人口死亡率和生育率。二是由城镇到农村的迁移人口很少,因此可以忽略不计,仅考虑农村到城镇的迁移。
估算预测模型所采用的基础数据有1990年人口普查按城镇、农村分性别人口年龄结构,按城镇、农村分性别的年龄别死亡率,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年龄别迁移模式。从中国城镇、农村人口发展来看,人口增长速度快慢主要由城镇、农村出生人口、死亡人口以及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数量的多少决定。考虑到近10年来,城镇、农村人口出生、死亡水平的变化趋势比较平稳,均呈下降的趋势,影响城镇、农村人口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从农村向城镇的转移人口的变化。因此,模型所采用的推测参数,都以每年国家公布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总人口为依据,根据我国1990~2000年城镇化发展水平,取不同估计参数估计农村向城镇转移的人口数。
估算参数一:以1990年、2000年两次普查和1995年小普查城镇人口比重为估算参数。1995年城镇人口比重由1990年人口普查的26.23%上升到28.85%,提高了2.62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0.5个百分点。2000年城镇人口比重由1995年的28.85%上升到36.09%,提高了7.2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1.45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的年平均增长速度由1990~1995年的3.07%上升到1996~2000年的5.49%,城镇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加快。按这一增长速度,1991~1995年从农村向城镇迁移率与1996~2000年相比,弹性系数为0.33,这意味着1991~1995年从农村向城镇迁移流动人数明显少于1996~2000年。
估算参数二:采用了联合国测算法,在对联合国测算法进行了修正的基础上确定了估计参数。联合国测算法的理论依据是一个国家城镇化水平的发展过程曲线符合S型曲线函数。在已知两个普查年的城镇人口比重的前提下,假设城乡人口增加率差是一个常数,则可以估测普查年之间各年城镇化水平。
式中URGD为城乡人口增长差;PU(1),PU(2)分别为两次人口普查的城镇人口比重;n为两次普查间的年数;PU(t)为从上次普查以来第t年的城镇人口比重。联合国测算法假设城乡人口增加率差是一个常数,实际上中国年度城乡人口增长率差并不相等,对联合国测算法所得到的理论估测值需要进行再修正(周一星,1992)。修正的参照系用已知的城镇非农业人口比重,将两个普查年之间各年的市镇人口比重衔接起来,确定了1990~2000年城镇人口增长速度。按这一增长速度,1991~1995年从农村向城镇迁移率与1996~2000年的相比,弹性系数为1.1。也就是说,20世纪90年代前5年和后5年的从农村向城镇迁移率的平均水平基本相同。
三、1990~2000年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人口估计为1.25~1.29亿
通过上述二种估算参数,用城乡人口估算预测模型估计,从1990~2000年我国10年累计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人口在1.25~1.29亿之间,其转移人口总数没有很明显的区别。但在10年期间,每年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变化的趋势不同。估算参数一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数的变化在1996年后开始明显增加。前5年为3400万,后5年为9000多万。估算参数二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数的变化呈明显波动性。在1994年前后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数量最多,达到1700多万,1996~1998年转移人口数量开始减少到1000万,1999年后又开始回升,增至1400万人。方案二的前后5年,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数量基本相同,达到6000万人(见表1)。
表1 1990~2000年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万人)
年份估算1 估算2
1990330 330
1991691 762
19926871244
19936781527
19946771715
19956671224
19961810
1237
19971917
1083
19981847878
19991797
1131
20001750
1364
合计12852 12494
四、农村人口就地转变为城镇人口估计为4400万
上述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人口估计的1.25~1.29亿之间,包括农村人口迁入城市和新增城镇中原有的人口,也是本文所提到的第三种来源。农村人口就地转变为城镇人口,往往是从小城镇发展而来的。本文以10年来新发展镇的个数为基础,用城镇镇区的平均规模来估计新增城镇中的镇区人口。这一镇区人口包括镇政府所在地和周边人口,这同上述2000年人口普查的镇人口定义一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显示,1990~2000年,中国镇的个数由1990年初的12084个增加至2000年底的20312个。据1999年17805个建制镇统计,平均每个镇总人口3万人,镇区人口5216人。由此粗略估计10年来镇区人口增加为4402万(表2)。
表2 1990~2000年镇建制变动增加人口
年份
镇 镇镇区
(个)
增加数(个)
人口(万人)
1990 12084
211 110
1991 12455
371 194
1992 14539
2084
1087
1993 15805
1266660
1994 16702
897 468
1995 17532
830 433
1996 18171
639 333
1997 18925
754 393
1998 19216
291 152
1999 19756
540 282
2000 20312
556 290
合计 8439
4402
注:表中第2、3列来源1990~2000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
在4402万镇区人口中,大部分人应属于农村人口就地转变成为镇区人口,即城镇建制变动增加人口,但也包括部分从镇区外农村迁入城镇的人口,但我们不扣除这部分从镇区外农村进入镇的人口是基于下述两点。一是10年来城镇街道个数增加不能直接推算出农村人口就地转为市人口的数量,存在数据缺口;二是大多数新增市并非凭空而起,往往是从小城镇发展而来的,由农村人口就地转变成为镇人口,新建小城镇是主体。笔者将4402万人全部作为农村人口就地转移为市镇人口估计数,在一定程度也补上了上述数据缺口。
五、从农村向城镇的迁移流动人口估计在8300万
在本文中所提到的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三种来源的总数估计为1.25~1.29亿之间,其中第三类来源,由于城镇地域的扩充,由农村人口就地转变为城镇人口的估计为4402万人。剔除此数,有地域变动的农村向城镇转移的人口量有8100~8400万人。
如果取上述不同估算参数的平均值,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12673万人中,迁移流动的人口8271万,占65%,新增加的城镇中原有的人口4402万(见表3),占35%。表4列出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构成。1990~200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构成的变化同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变化是衔接的。城镇人口迁移增加已成为城镇人口增长的主要部分,这一构成符合中国城镇化发展趋势。
表3 1990~200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结构分布
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
小计
迁移增加建制增加
估算参数一(万人) 128528450
4402
结构比例(%) 0.66
0.34
估算参数二(万人) 124948092
4402
结构比例(%) 0.65
0.35
平均数(万人) 126738271
4402
结构比例(%) 0.65
0.35
表4 1949~200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结构分布
农村向城镇
迁移流动
建制变动 迁移增长 建制变动
年代
转移人口 人口
人口 构成构成
(万人) (万人)
(万人)(%) (%)
1949~1957
1775 1496
279 84.315.7
1958~1960
1394 1263
131 90.6 9.4
1961~1970-2085 -1980
-105 -95.0
-5.0
1971~1978662 53912381.4 18.6
1979~198850332733
2300
54.3 45.7
1949~198867794070
2709
60.0 40.0
1990~200012673
8271
4402
65.0 35.0
资料来源:1949~1988年来源于《人口研究》1991年第5期李若建“中国城市人口空间特征变化分析”,1949~1988年的城市人口指的是建制市中的非农业人口。1990~2000年数据来源为本文估算结果。
六、在向城镇的转移人口中,实现户口“农转非”人口数量小于6230万
在农村向城镇的转移人口中,实现了户口的“农转非”有多少,即农业户口人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人口有多少?目前不能直接取得严格定义的数据。当前,户口“农转非”包括各种情况,其中有由于城镇行政区划的改变,农村人口实现了户口的“农转非”;有从农村向城镇迁移的人口实现了户口“农转非”;还有在城镇地域的人口实现了户口“农转非”,后者不属于本文定义的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范围。因此,“农转非”不是严格意义上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中的一部分,但其数量的多少能够反映由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中户口“农转非”的现状。
从1990~2000年我国非农业人口增加的数量看(见表5),10年来我国非农业人口增加了8682万,非农业人口平均每年增加0.5个百分点。扣除自然变动因素,10年来我国有6230万人实现了户口的“农转非”,如果扣除在城镇地域人口“农转非”的数量,实际上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中实现户口“农转非”的数量应小于6230万。而同期我国已有1.28亿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这说明了户口的“农转非”明显滞后于人口的“农进城”。
近10年来,“农转非”数量平均每年为620万人,“九五”期间“农转非”的进程没有加快。反之出现了下降。近几年,国家计划的“农转非”数量逐年增加,年度指标从600多万人增加到900多万人,但各地区户口“农转非”计划的完成情况不同。其原因是在新形势下户口对人口的制约作用日渐淡化,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人群之间的利益差别逐渐缩小。另外,对进城农民来讲,在城镇工作的不稳定,社会保障的不健全使农民不愿意轻易地割断同承包土地的关系。
从2001年10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镇和县级市市区,取消了“农转非”的指标。这意味着我国将在全国2万多个小城镇全面推开户籍改革,这无疑将加快今后“农转非”的步伐。但从近10多年的“农转非”进程看,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增加户口“农转非”的数量,而且涉及到如何使农村向城镇的转移人口从农村传统的土地保障走向城镇的社会保障。
表5 1990~2000年非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增加量
非农业非农业人口 5年非农业5年年均
年份人口 比例人口增加量
“农转非”人口
(万人)(%)
(万人) (万人)
1990
2356720.9
1995
2823523.8 4668688
2000
3224926.1 4014557
资料来源:1990,1995,2000年全国分县市人口统计资料。
七、2001~201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将可能达到1.6~1.8亿
根据上述分城乡的人口预测模型,按照1990~2000年城乡人口发展的不同参数预测的方案一和方案二表明,在本世纪的头2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势头不会减弱。从现在到2010年的10年间,由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总数将可能达到1.6~1.8亿,其数量超过20世纪90年代的1.29亿,在“十五”期间,向城镇转移人口的年平均量将多于1700万(见表6)。
在2010年以后的10年,由农村向城镇转移的总数将可能达到1.4亿左右,转移人口数量少于在本世纪的头10年。这主要是受农村人口年龄结构和人口数量逐年减少的影响。如按当前城镇人口的生育水平预测,在2022年前后,城镇人口自然增长率将降至零,此后,将出现负增长,城镇人口的增加量将由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数量决定。
表6 2001~202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数 单位:万人
预测 预测 预测 预测
年份 方案1 方案2年份 方案1方案2
2001 1990
1769 2011 1629 1486
2002 1941
1730 2012 1584 1446
2003 1900
1697 2013 1540 1408
2004 1865
1669 2014 1499 1371
2005 1838
1649 2015 1456 1334
2006 1813
1631 2016 1413 1298
2007 1786
1612 2017 1371 1263
2008 1755
1588 2018 1328 1229
2009 1716
1558 2019 1285 1195
2010 1673
1523 2020 1241 1162
合计 18277 16426合计 14346
13192
八、2010年前后,城镇劳动力资源将超过农村达到5.6亿
由于人口不断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在今后20年,我国劳动力资源(16岁以上的人口)增加量将体现在城镇劳动力资源的增加量上。根据预测方案一,城镇劳动力资源将以年平均1750万人的绝对量增加,农村将以年平均720万人的绝对量减少。当前我国劳动力资源城镇为3.8亿,农村劳动力资源为5.6亿,全国劳动力资源为9.4亿人。到2005年末,我国城镇的劳动力资源将增加到4.6亿,农村劳动力资源将减少为5.4亿,全国的劳动力资源将突破10亿。到2008年前后,城镇劳动力资源将同农村相同,分别为5亿,此后城镇将超过农村(见表7)。到2015年,城镇劳动力资源将增加到6.4亿,农村减少至4.7亿,全国将突破11亿。到2020年,城镇将达到7亿,农村将减少至4.5亿,全国为11.4亿。
劳动力资源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其变化和被利用状况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当前,城镇人口的就业、失业、下岗、再就业等都反映出城镇劳动力资源的被利用的状况,合理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仍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长期面临的基本问题。
表7 城镇农村16岁以上劳动力资源变化趋势
全国城镇
农村
年份
方案一方案二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一 方案二
2001
94277 94285
3844538166
55832
56119
2005
100197100203 4641745448
53780
54755
2010
106265106263 5588354233
50382
52030
2015
111061110930 6439162286
46670
48645
2020
113546113570 7138868692
42159
44878
九、城镇人口比重在2010年将可能达到50%
本世纪头2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数量增加,加快了我国人口城镇化的进程。按照上述两种方案预测,方案一预测到2005年,城镇人口比重将可能达到43.7%,城镇人口将达到5.7亿。在农村,由于人口出生率下降,人口不断地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逐年减少,将由2000年的8.1亿减少至2005年的7.4亿人。方案二,城镇人口比重将可能达到42.9%,城镇人口将达到5.6亿,人数略少于方案一。
2010年前后,城镇人口将超过农村人口。方案一预测,到2010年,城镇人口比重将可能达到50.5%,城镇人口将达到6.7亿,农村人口将减少至6.6亿,城镇人口将超过农村人口。方案二,城镇人口比重将可能达到48.9%,城镇人口将达到6.5亿,到2011年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到2020年,方案一和方案二预测,我国城镇人口比重将上升到61%和58%,城镇人口将可能增加到8.1~8.5亿,农村人口将减少至5.3~5.7亿(见表8)。
表8 2001~2020年城镇人口发展趋势和年增加量变化趋势
预测方案一 预测方案二
年份 城镇人口 农村人口 城镇
城镇人口 农村人口
城镇
(万人)
(万人) 比重(%)
(万人) (万人) 比重(%)
2001 48200 79428 37.77 48172 79455
37.74
2002 50449 77987 39.28 50179 78265
39.07
2003 52661 76522 40.76 52150 77052
40.36
2004 54839 75034 42.23 54093 75818
41.64
2005 56992 73529 43.67 56015 74562
42.90
2010 67350 66109 50.46 65344 68297
48.90
2015 76671 59351 56.37 73819 62522
54.14
2020 84507 53154 61.39 81044 57054
58.69
今年10年,我国城镇人口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将保持在3.35%,到2008年,城镇人口比重将达到47%,这一比重同1999年世界城市人口比重47%的水平相同。当今,世界发达地区城市人口比重为75%,到2020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将达到60%左右,相比之下,我国城镇化水平相对滞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同其他国家城镇化水平相比时,需要考虑各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无论是城镇人口还是农村人口,人口基数都很大。城镇人口比重每增加一个百发点所涉及的城镇人口绝对量大。2000年我国城镇人口已达到4.6亿。目前,世界城市人口每年增加6000万人,而今后10年,我国平均城镇人口年增长量将在2000万左右,占世界城市人口年增加量的30%左右,其绝对量之大是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提高我国城镇化水平,推进城镇化要遵循客观规律,要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十、结论
1.20世纪末的1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数量庞大。从1990~2000年的11年,农村向城镇转移的人口估计为1.25~1.29亿,其中从农村向城镇流动人口估计为8300万,占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66%。由于城镇地域的变化,由农村人口就地转移为城镇人口的约为4400万,占转移人口的34%。在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中,实现户口“农转非”的数量小于6230万。与同期的1.25~1.29亿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数量相比,户口的“农转非”明显滞后于人口的“农进城”。
2.本世纪的头2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数量将继续增加。2001~2010年由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总量将可能达到1.6~1.8亿。2011~2020年转移人口的总量将可能达到1.4亿左右。从2001~2020年,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总量将可能达到3.2亿。其中劳动力资源为2.8亿,占转移人口的87%。
3.本世纪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数量将决定城镇人口的增加量和比重。按当前我国城镇人口的发展水平,到2010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将达到50%,城镇人口将超过农村人口。城镇人口将达到6.5~6.7亿。到2020年,我国城镇人口将增加到8.1~8.5亿,城镇人口比重将达到60%。我国城镇化的水平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总之,本世纪头20年我国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仍呈现强劲的执头,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将直接影响我国城乡人口变动和地区分布特征,同时,对城镇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