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市场化趋势的思考_农业论文

关于农业市场化趋势的思考_农业论文

关于农业走向市场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走向论文,农业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9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目标。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其市场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又有着相当的难度。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整个新旧体制转换正处在关键时期。研究农业走向市场以及如何走向市场,推动市场农业的发展,对于顺利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正确处理好改革、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业走向市场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项开创性的伟大事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改革从农村起步逐渐向城市拓展,实现城乡改革结合,微观改革与宏观改革相配套,对内搞活和对外开放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决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覆盖国民经济运作全过程,涵盖工农城乡各领域。农村市场经济、市场农业建设,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全面推进市场农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这些年,我国的改革措施和经济政策都以市场为主导取向,农村改革与发展基本上是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历了一系列的观念更新、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和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农村集中体现为经营体制的进步,经济结构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这些进步从根本上讲归因于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市场机制的引入。农村改革和市场机制引入的伟大实践,展示了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广阔前景,同时也为农村市场经济、市场农业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二、农业走向市场是解决农业深层矛盾的根本途径

改革开放16年来,湖北省粮棉油生产稳定发展,粮食总产由1726万吨增加到2400万吨,棉花产量由36.7万吨增加到50万吨左右,油料产量由23.7万吨增加到133万吨;多种经营迅速发展,肉类、水产品、水果年均递增率分别为9.3%、16.7%和12.2%;乡镇企业突破性发展,总产值由19.3亿元猛增至1600多亿元;农民人平纯收入由110.5元增加到1170元,增长10倍。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活力越来越强,路子越来越宽,素质越来越高。但是,前进中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的矛盾是:农产品需求旺盛与农业基础脆弱形成了强烈反差,农业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发展农业与农业综合经济效益不高形成鲜明对照,导致农业劳动力、资金、技术、土地等重要生产要素的逆向流失,城乡差别拉大;保障社会有效供给与增加农民收入既相统一,又有矛盾,保障粮棉有效供给的难度较大;推进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提高劳动生产率,与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需要增加劳动力就业相矛盾。

这些矛盾,归根到底是农产品价值实现问题,农业资源和农村生产要素组合配置问题,城乡工农利益关系和整体布局问题。这些问题大多是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后遗症,有的是新旧体制摩擦诱发的。这些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讲要靠深化改革,在市场机制发育中寻找出路。实践证明,农业生产只有接受市场信号的指挥,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农产品只有接受市场选择,才能产销对路,实现从产品到价值的跳跃;农业只有走向市场,才能分享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工农、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

三、农业走向市场具有相当的现实基础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和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因素空前活跃,市场农业发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发展观念、动力机制、资源配置以及目标选择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已经或正在进行更新与重塑,市场农业已成为带方向性的发展趋势。

——农业市场经济主体的培育。农村改革是从农业经营体制改革起步和取得突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打破了高度集中的、僵化的农业经营体制,给农民以土地经营自主权、产品和收益的处理权。这项改革不只简单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更重要、具有长远意义的是给了农民一定的根据市场需求来配置资源的权力,使农户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市场经营主体,从而构建了市场农业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

——农产品市场机制的引入。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到一个相当深的层次。农产品初步恢复了商品属性,农产品购销已有了较高的自由度,农民大批进入流通领域,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被推向市场,市场定价作用不断增强。目前,湖北省除棉花、部分粮食以及药材、烟草外,其他农产品已全部放开,价格随行就市。

——市场机制对农业资源配置调节作用的增强。现在农户种什么、养什么,种多少、养多少,主要接受市场信号的指挥,生产要素开始打破社区界限,按照市场需求,在更大范围内进行重组、配置,推动着农业生产结构开始由平面垦殖增量向立体种养增量增值转变,由单一粮棉农业向农林牧渔大农业、一二三产业大经济转变。1978年至1993年,湖北省经济作物产值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由24%提高到49.4%;多种经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2%提高到62%。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创新。各地注意发挥自己的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各具特色的拳头产品、支柱产业和区域经济,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立体开发、综合开发,种养大户、经营大户,企业经营、一体经营,在许多地方开始形成气候,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产品的产销衔接、农户生产与国内外市场的对接。

——农民市场观念的增强。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发展农村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商品观念、价值观念、竞争观念、效益观念,被越来越多的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所接受,并被付诸实践,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这对农业走向市场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并将成为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长期起作用的因素。

四、农业走向市场仍然面临着诸多障碍

市场农业相对于传统的计划农业,是一场革命。它不仅要求人们有全新的发展观念和行为准则,而且迫切需要进行资源配置方式、生产组织结构、市场体系建设、政府宏观调控等的重塑与构造。而在这些方面,目前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农民对市场经济适应能力较弱。一是经营规模小,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相当突出。现代化的大市场要求农业有适度经营规模,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而现实是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一般8亩左右),其投入能力低,商品批量少,竞争能力较差,市场风险大。二是经营管理素质差。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本来就不高,现在一些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劳力纷纷流向非农产业,流向城镇和沿海发达地区,留在农业上的劳动力素质相对降低。第三,就总体而言,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还不强,对市场信号反应不够灵敏,生产经营什么,生产经营多少,往往凭经验或者互相仿效,出现比较明显的盲目性和地区趋同性,增大了农产品生产的市场风险和利益流失。

其次,市场体系发育滞后。农产品生产季节性强,鲜活量多,不易贮藏运输,生产与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有矛盾。解决农产品的季节生产与全年消费、集中生产与均衡消费的矛盾,需要有完善的市场体系为载体。但是,目前农产品市场数量不足,基础设施落后,大多数是初级综合性集贸市场,交易方式停留在小范围现货交易上。大型批发市场和期货等专业市场刚刚起步。其次,市场行为不规范,制度建设跟不上。从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其发展需要完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规范化环境。现在农产品购销政策和流通渠道缺乏连续性、稳定性,有的地方市场秩序混乱,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的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对市场进行不规则的干预。产品多时讲放开搞活,停收拒购,产品少时多方抢购,进行地区封锁,严重影响市场功能的发挥。第三,农产品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幼稚,使农户生产与大市场对接困难。第四,市场体系不健全,主要是土地、劳动力、科技、金融、信息等要素市场还未真正形成,直接影响到农村的要素流动和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户的自我服务能力比较差,这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同时,由于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也不强,一般停留在统一耕种、统一灌溉、统一防治病虫害等常规服务上,产前的信息指导,产后的流通、贮藏、运输、加工、销售等服务远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且国家经济技术部门由于改革进展不大,职能尚在转换之中,所以对农业的服务不力,国合商业困难重重,步履维艰,很难起到农民通往大市场的桥梁作用。这些都严重影响到市场农业发展。

第四,宏观调控亟待加强。目前,宏观调控中既有调控失据的问题,也有调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前者是把宏观调控简单地理解为恢复硬性指令和行政手段,而不是以发挥市场机制为基础。后者则表现在有的部门和地方为维护既得利益,把加强宏观调控与发展市场经济对立起来,使国家宏观调控措施最终落空。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是,还没有找到一条既加强宏观调控又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途径,同时缺乏调控手段,特别是农业生产风险基金和保护价制度不完备、不落实,使农民进入市场得不到有效保护,从而对发展市场农业顾虑重重,放不开手脚。

此外,现阶段农业生产力基础脆弱,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不快,农产品供给仍处于紧张运行状态,使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的回旋余地受到影响,也是农村市场经济和市场农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五、加速农业走向市场的措施选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和发展已经或正在经历着三个大的阶段。80年代初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来了农村生产关系的改善和生产力的解放。80年代中期开始的经济结构调整,带来了农村生产要素的重组和经济的全面活跃。正在进行的农村市场经济、市场农业建设,既是农村改革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又是农村经济发展迈向更高层次的突破口,必将带来农村、农业的深刻变化和全面振兴。我们必须顺应潮流,乘时用势,创造性地工作,积极引导和推动农业市场经济发展。

(一)再造市场农业的微观主体。农户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和市场农业的细胞。要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使之真正成为市场农业的微观主体,必须强化农户经营的主体地位。首先,要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拓展家庭经营范围,扩大家庭经营规模,以缩小自给性,提高商品率。其次,要进一步理顺农户与国家、集体的利益关系,保障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反对和消除各种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使农民能够顺利进入市场。第三,加强农村产权制度建设,重点是土地承包制度的完善和创新。要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权,搞活土地使用权,增强土地使用的竞争激励机制。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与流动,促进土地逐步集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商品化程度。

(二)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这是农产品产销衔接,顺利进入市场的前提条件。也是目前农民对市场诸多不适应和发展市场农业诸多矛盾的症结所在。推进农村市场经济和市场农业的发展,必须在继续发挥联产承包责任制体制优势的同时,培植和再造农村的组织优势。一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国家经济技术部门为农业的服务,同时加强农户的自我服务和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接,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系列化服务体系;二是要大力发展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推进农业基地化、产业化、企业化,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现代农业模式,按照市场需求,让龙头企业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建立生产基地,提供配套服务,农民按合同生产交售,企业按合同收购加工,把产品、加工品销往国内外市场,利润在各个环节合理分配,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共同体。三是要在深化供销社、信用社改革的同时,精心培育各种农民流通组织、民间研究会、行业性农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市场信息传导、技术传播、商品流转等方面的作用,使之成为农民走向市场的桥梁,也使市场能够面对的是有组织的农民,从而有效解决农产品流通中的分散性、盲目性、无序性问题。四是加快推行农村股份合作经济,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规模聚集,促进农村经济向社会化大生产迈进,为城乡一体化开辟新的途径。

(三)加强农业市场体系建设。把农业纳入市场经济轨道,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以架起农业走向市场的桥梁。第一,深化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客观调控、微观搞活的路子。已经放开的农副产品,要坚持放开经营。粮食要在保证完成国家定购任务的前提下,从开发资源,发展生产,变产品优势为经济优势出发,坚持多渠道经营,搞活流通、加工,提高经济效益。第二,健全农产品市场网络。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加快建设批发市场,逐步发展期货市场,使各类农产品商品市场形成结构适宜,功能配套,运转灵活,协调产销的有机体系。本着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方面多渠道、多形式投资建设农产品市场设施。同时,要完善农产品市场交易法规,优化市场环境,以保证交易公平公正地进行。第三,加快发展要素市场。从生产和流通的统一性来看,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现阶段农业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严重滞后于农产品市场,要花大力气建设农村资金市场、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业技术市场,使生产要素根据供求状况自由流动,合理配置;生产经营者根据要素市场状况灵活决策和实现决策。

(四)加强和改善对农业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本构成。在新旧体制转换时期其作用更为重要。在农业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实施宏观调控应根本区别于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现在政府宏观调控的方式和手段间接化、多样化和法律化,从过去计划体制以“管”为特征,转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以“导”为特征的轨道上来。从调控的目的看,总体上是根据社会需要,对农村社会总劳动进行合理分配与配置,使农村商品生产的规模、结构和速度与社会需求的规模、结构和变动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具体说就是要搞好农产品的品种、数量与消费的品种、数量的平衡;农产品生产与需求的地区平衡。从调控的手段看,主要是通过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的综合运用和政策法规,调节生产,按需求的运动方面与结构变化,保持市场的供求平衡,指导消费;从调控的内容看,主要是加强对农村、农业经济的综合分析和宏观预测,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调控和引导农村经济活动,以及加强农业立法等。

(五)建立健全农业保护机制和保障体系。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制约很大,自然风险比较大;农产品基本上都是直接和间接的生活资料,社会消费需求弹性小,参与市场的能力天生不足,农产品收益主要取决于价格因素,市场风险较大;农业的经济效益总量需要通过生产和流通才能反映出来,社会效益大于直接经济利益,而农业本身很难取得社会平均利润,难以吸引和扩大生产要素的注入。这些都决定了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在农业走向市场过程中,必须对农业实行有效的保护。当前的重点,一是生产力保护,运用法律来确保土地、森林、河流乃至整个农业生态的完整与平衡;不断增加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扶持农业教育、科技推广事业,改善农业的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农民权益保护,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决制止坑农、损农现象,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三是农产品市场保护,按效益原则,对主要农产品实行市场定价和确定最低保护价,建立主要农产品的多级贮备制度和风险调节金,充分发挥国合商业的主渠道作用,实行吞吐调节,平抑市场波动,保护农民及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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