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益集团的成长逻辑与动力机制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利益集团论文,逻辑论文,机制论文,动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11)07-0083-07
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化,社会结构和利益不断分化,由此形成了大大小小、特色各异的利益集团。① 1988年,郑必坚撰文分析了经济结构变化所带来的利益关系调整和利益集团问题②;2006年10月,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刊发了警惕部门利益膨胀的文章,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09年《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了全国“两会”期间相关利益集团及其代言人向政府有关部门及人大、政协委员提案、游说的过程。③ 现实政治中,利益集团介入和影响政治过程和公共政策的案例越来越多,比如“两税合并”政策、电动摩托车标准之争④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制定⑤ 等。那么,中国利益集团的成长逻辑和发展动因是什么?论文在借鉴西方学者对利益集团产生的理论解释模式的基础上考察了中国利益集团的成长逻辑,并从利益分化和利益组织化的双向运动视角分析了中国利益集团发展的动力机制。
一、文献梳理:西方利益集团产生的三种理论模式
利益集团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文化根源。西方国家利益集团是与代议制民主政治的发展、经济社会结构的分化、公开透明的政治过程、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竞争性的政治文化思潮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历史观之,利益集团最早出现于18世纪末的北美13州,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产物。美国利益集团兴起的原因主要有⑥:第一,美国社会是一个贫富悬殊的阶级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富人和穷人之间,由于利益不同而相互冲突,这是产生利益集团最根本的原因。第二,政治和社会的发展使人们为各种政治社会目标和理想而结成社团。妇女的、种族的、民族的、宗教的、道德的、爱国主义的、改革的、自由主义的和保守主义的团体活跃于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第三,美国的政治制度鼓励并有利于利益集团的产生和发展。美国宪法为利益集团提供了保障,而且权力极其分散的政治制度也为利益集团的活动创造了有利的政治环境。
20世纪50、60年代,大多数西方国家基本完成了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彻底改变了西方的社会组织结构,为西方现代利益集团的发展提供了最重要的社会动力。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化促使社会资源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职业之间加速流动,从而带来一系列后果:社会资源总量在不同产业间重新配置直接导致了旧有阶级和阶层结构的调整;现代化的推进使整个社会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发展,新的行业和职业不断涌现;政治体系更加开放,公民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⑦ 这些因素进一步推动了西方国家利益集团的飞速发展。对利益集团的产生,西方学者提出了不同理论模式予以解释,其中代表性的有杜鲁门的絮乱理论、奥尔森的利益集团发生论和罗伯特·索利兹伯里的交换理论。
(一)杜鲁门的絮乱理论
20世纪初,本特利论述了利益集团的产生和内部结构等问题,他假定政治生活具有“趋向稳定—干扰—反抗”的自我平衡倾向,一旦社会中的利益平衡被打破,利益集团就会产生并采取集体行动恢复原有的平衡。⑧ 在社会环境的刺激下,潜在集团将自然转变成组织化利益集团。杜鲁门比本特利更为详尽地解释了利益集团形成的原因:一方面,社会分工和利益分化需要利益集团行使整合功能;另一方面,新生利益集团又干扰了其他潜在集团,从而刺激更多利益集团的出现。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为人们沿着职业或行业界别组建利益集团创造了条件。然而,在社会异质性提高的同时,社会群体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也在增强。利益集团能够协调其成员间利益关系,但也会干扰其他集团的内部平衡或加剧其分裂,这又催生出新的利益集团。由此,从微观层面看,潜在集团转变为组织化利益集团,实现了成员之间的利益均衡;从宏观层面观之,利益集团的“波浪式发展”最终导致了集团之间的利益均衡。⑨ 质言之,杜鲁门关于利益集团形成的絮乱理论可以看作是由于社会的复杂化,把尚未组织起来的个人引导到组织化当中去的所谓触媒一样的要因的存在,以及被称之为波浪状态的影响等三个主要因素而成的内容。⑩
(二)奥尔森的利益集团发生论
奥尔森强调是否加入利益集团取决于个人决定。他认为,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真正的刺激能使个人参加大的利益集团,因为会员资格和与会的代价常常超过个人从中得到的实际收益。只有当会员资格是强制性的并且能够提供某些好处,或者只有当某个集团非常小,个人觉得参加对集团的成功是必不可少的时候,才会参加集团活动。(11) 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理论中指出,组建利益集团游说政府以实现共同目标,这等于为相关群体提供具有非排他性的集体物品,理性的集团成员将“搭便车”。由于每个成员都抱有此种动机,他们在组建利益集团的集体行动过程中将遭遇“志愿失灵”。除非群体的规模很小,或存在某些特殊手段促使个人按照他们的集体目标行动,理性人将不会参与利益集团活动。
奥尔森进而分析了利益集团形成的两个阶段:首先,在群体中形成领导性组织,然后通过实施选择性激励吸引成员加入,将潜在集团转变成利益集团。利益集团之所以能够组织起来并采取游说活动,是以实施选择性激励作为先决条件的。选择性激励是针对集团成员个体的激励,包括施加强制和提供收益两种形式。通过实施选择性激励,潜在会员的激励结构就会发生变化,他们将抑制“搭便车”动机,转变成利益集团的正式会员。利益集团游说政府提供的是具有非排他性的集体物品,这导致利益集团的政治职能即使符合集团成员的利益,也不会得到他们的物质支持,因为非贡献者也可以自动分享游说活动取得的成果。如果利益集团在游说之外,还行使其他社会职能,它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与采取惩罚措施相对,还可以通过提供收益吸引潜在会员加入利益集团。在“副产品”理论中,利益集团的游说活动(政治职能)是选择性激励(经济职能)的副产品,人们支持和参与利益集团并非为了实现政治目标,而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
(三)罗伯特·索利兹伯里的交换理论
1969年,罗伯特·索利兹伯里根据交换理论——在集团的成员和领导者之间,可能存在着各种相互刺激的因素——从另一角度解释了利益集团的形成。他指出,“利益集团的起源、发展、消灭以及联合的院外活动集团的活动等所有方面,我们如果假设在这里的是企业家、组织者和顾客以及构成者之间的交换关系,则可以对其加以很好的说明”。(12) 他认为集团成员不是同质的,可以将他们分为两类:一是属于第一行动者的集团组织者(或称政治企业家),他们投入资本,成立集团并吸引他人参加;二是普通成员,他们类似于消费者。组织者与普通成员都追求利益,集团形成正是两者间的一种互利交换。索利兹伯里并不认为所有集团的组织者都是典型的“经济人”。现实中,集团组织者的目的是多样的,但投资回报是其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成员来说,参加集团也是一种交换,为了取得成员资格,通常需要一定的付出,如交纳会费,保证参加集团活动等。一旦加入集团,他们就可以分享集团利益。(13) 总之,如其所言,人们加入集团主要是基于能够带来什么好处的考量而不是为了其他目的。
可见,杜鲁门的絮乱理论强调社会分工、利益分化等宏观社会因素对利益集团产生的重要性,奥尔森认为集团对个体的选择性激励是人们加入利益集团的首要原因,索利兹伯里则从集团内领导者和成员的关系视角研究了利益集团得以形成的群体关系。一般而言,利益集团的成长发展与其所在的社会结构、利益分化和利益竞夺紧密相连,因此中国利益集团的成长逻辑也要从利益变迁过程中去探寻,西方学者从社会结构变迁和利益分化视角分析利益集团的产生为考察中国利益集团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有益启发。
二、社会内生演进:中国利益集团的成长逻辑
西方国家利益集团是社会分工精细化、社会结构转型、市场经济拓展、民主政治变革以及民众权利觉醒等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中国利益集团的产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产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中国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利益结构不断分化重组,这使利益集团的产生具有了客观的社会基础;公民利益意识的觉醒和维权意识的加强,特别是“集团意识”的形成,为利益集团的产生提供了心理基础;政治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改革发展,为利益集团的产生提供了宏观的政治条件和制度背景;现代交通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之间的联系日益方便快捷,节省了利益主体的组织化成本,从而为利益集团的产生提供了技术条件。这些条件的聚合使中国利益集团的产生成为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14)
与西方相比,中国利益集团产生发展的最大特征在于,中国利益集团的生成并没有获得国家正式制度的支持,也就是说中国利益集团的产生不是通过制度化建构出来的,相反,它是中国社会一利益结构不断分化演进的产物,这种“社会内生演进”遵循着利益分化—结构变迁—利益组织化—利益集团形成的成长逻辑。中国利益集团这种成长逻辑可从利益分化、社会结构变迁和利益组织化过程中予以考察。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利益分化与利益竞夺,利益分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利益组织化和结构重组,其结果是不同的利益群体在利益竞争场域中借助自身资源和影响力构建代表各自群体利益的集团,这些利益集团既可能彼此竞争,又可能采取协作联盟的策略再组织。这种基于社会结构变迁和利益竞争的生成原因,即“社会内生演进”的成长逻辑。
与西方相比,中国利益集团的“社会内生演进”具有以下典型特征:
第一,中国利益集团的“内生化”生长是自然演进的,缺乏制度化支持,这既由中国政治制度所决定,也与中国改革开放的整体战略有关。建国以来所形成的高度集中的政治权力体制使一切社会组织都依附于国家,社会组织大都失去了应有的独立性和活力,因而很难向政治体系提出系统性的利益要求,也就难以形成组织化的现代利益集团。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尽管中国的政治权力结构也在发生缓慢变化,但由于既有的制度惯性,使其没能通过制度变迁构建一套支持和鼓励利益集团成长的制度体系和规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利益集团尚未获得政治制度的合法化认可与支持。此外,中国“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战略决定了国家对利益集团的成长缺乏长远设计和通盘考量,统治者对利益集团尚未做好充分的认知和心理准备,故对其出现和活动一直抱有犹疑和警惕之态度。
第二,中国利益集团的内生演进缺乏与之匹配的公民社会、民主制度、理性文化以及有效的制约机制。从历史观之,利益集团的成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其成长和发展须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制度相适应。西方利益集团的成长和成熟是与其发达的市场经济、相互竞争与制约的权力体系、公开透明的政治过程、理性的政治文化以及开放的公民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在这种制度约束下,既可以促进利益集团的有序发展,又可以制约利益集团的恶性膨胀与非理性竞争,从而既能代表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又能保护弱势集团的权益,还可防止政治权力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合谋。
第三,中国利益集团的内生演进具有非均衡性。这种非均衡性与中国社会结构的失衡有着较大关联。改革开放后,中国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社会分化趋势加快,有学者认为中国正在形成“断裂的社会”。强势利益集团往往基于自身有利资源介入利益竞争过程,较少考虑其他利益集团和公共利益,从而造成社会利益的进一步失衡,阻碍整个社会的良性发展。此外,中国利益集团的非均衡性发展还与政治权力有关。如上所述,国家制度尽管没有对利益集团的合法性予以正式确定,但正是这种不确定性迫使利益集团不得不向政治权威寻求帮助,而中国不受制约的权力结构也为利益集团与政治权力的共谋提供了制度空间,因而,那些拥有较多政治资源和与政治权力关系密切的利益集团就拥有更大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利益集团的非均衡性。
中国利益集团社会内生演进的成长逻辑决定了其从阶级阶层到利益群体再到利益集团的发展路径,那么,哪些因素推动了中国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换言之,中国利益集团的发展动力机制如何?下文将从利益分化与利益组织化的双向运动视角对其进行分析。
三、利益分化与利益组织化的双向运动:中国利益集团发展的动力机制
利益集团是中国社会发展和阶级阶层分化的产物,中国利益集团的生成有其独特的演进路径:从阶级阶层到利益群体再到利益集团。改革开放奠定了中国利益集团发展的时代背景;转型社会决定了其发展的社会环境;市场经济的建立为其准备了经济条件;利益机制的变迁构成其发展的主要动力。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中国社会利益分化加剧,社会结构不断分化瓦解并重新整合,为了在利益竞争中获取更多更大的利益,各利益群体需要通过组织化来增强其竞争力,由此形成的利益组织化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结构的再分化,利益集团在这种利益分化与利益组织化的双向运动中发展起来(见图1)。
图1 中国利益集团发展的动力机制
市场经济的精髓是让社会个体自由追求利益,处于市场经济下的社会个体和群体必然会基于竞争的逻辑展开对利益的追逐。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利益不断分化的过程,这构成了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深层次原因。社会转型使社会各利益主体处于利益分化和利益重组之中,利益矛盾与冲突在所难免(15),因而社会各利益主体势必会在社会和政治系统中重新寻找依托来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各阶层所拥有的组织资源、文化资源和经济资源是不均等的,他们之间既存在利益一致性,也存在利益差别。利益一致可能使他们联盟,利益差别则可能使他们冲突和对抗。(16) 可见,社会利益结构的分化与重组是社会转型的副产品,原有的社会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群体和利益阶层逐步形成。
与改革开放前过分强调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均等化的利益分配格局相比,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主体不断涌现,而且各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也在重新整合,形成了新的利益分配格局,表现出与市场经济发展初始阶段相对应的特征:利益主体多元化、贫富差距扩大化、个人收入分层化和利益实现多样化。(17) 改革开放的实质是通过利益调整逐渐改变社会资源的占有状态,尽管这种状态的改变始于非市场化方式,使利益重构打上某种不公正的烙印,但毕竟使利益重构和利益分化成为事实,这也使得利益团体多元化趋势开始呈现并继续得以发展。(18) 利益分化不仅发生在个体之间,而且也发生在群体之间。产业结构、职业结构、政治和经济上的分权改革、不同的教育层次等都产生着各自的利益群体。
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益主体的变迁经历了利益个体的凸显—利益群体—准利益集团—利益集团的发展轨迹。(19) 在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分析中,社会学家一开始大多使用阶级、阶层的说法。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顾杰善率先使用“利益群体”的说法。(20) 此后,于真和顾杰善对“利益群体”进行了专门研究,他们将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概括为城乡、工农、体脑、干群、公私和劳资关系六大类。(21) 我国利益群体的发展呈现以下特征:1949年到1956年和1976年以后是两个发展高潮;“文革”期间则是一个断层,呈现出“凹”字形态势。1949-1979年这30年间中国社会利益结构呈现出高度的整体性,其基本特征是个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同时在整体以国家为代表的协调和控制下,个体之间在利益上平均化。(22)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的阶级阶层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杨继绳总结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模型,他根据各个阶层的职业内容,以财富为基础,参照权力、声望因素,将中国社会分为上等阶层、中上阶层、中等阶层、中下阶层和下等阶层。(23) 有学者将中国当代社会阶层分成十个社会阶层和五种社会经济地位等级。(24) 还有学者将中国社会分成权力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一般管理人员阶层、工人和农民阶层以及自雇用者阶层。(25) 但即使属于同一个阶层,人们的具体利益也不尽相同,在日益组织化的社会尤其如此,所以需要组织利益团体代表和表达其利益。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社会阶层和群体分化趋势的加快,新阶层和新群体不断从原来的阶层和群体中分化出来,使得中国收入分配和利益分化呈现多样性特点,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阶层之间的利益分化又趋于二元的特点:即中上层与下层、底层之间出现明显的利益鸿沟,更多的利益向中上层集中。而且,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社会分化已经从收入分化阶段进入了利益分化阶段,在收入分化阶段人们大多还是靠自己的努力增加收入;但在利益分化阶段,仅靠努力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入一定的利益群体中才能实现收入和其他利益的明显增加。(26)
可见,改革开放使各种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和多元化。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使人民内部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阶层分化,这种阶层分化说明社会利益多元化既是改革深化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社会分工日益发展的必然结果。(27) 质言之,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利益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为利益集团产生奠定了社会结构基础。中国社会已从同质单一性社会向异质多样性社会转型。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整个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分化与重组,原有的利益高度一致的社会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群体和利益阶层逐步形成,这些新的利益群体和阶层由于是在市场竞争中产生的,因而也就具有利益集团的某些性质。(28)
在社会结构变迁基础上的利益分化与利益组织化的双向运动推动了利益群体向利益集团的发展。利益分化是利益组织化的逻辑起点,利益组织化的深入发展则会造成了利益的进一步分化,从而使社会结构演变为不同的利益群体;利益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为利益集团的形成准备了组织条件,因而利益分化和利益组织化的双向运动促使社会结构由利益群体演变为利益集团。
组织化是现代社会的必由之路。在现代民主政治国家,“全体公民都是独立的,但又是软弱的,他们几乎不能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事业,其中的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人帮助自己。因此,他们如不学会自动地互助,就将全部陷入无能为力的状态”。(29) 组织是通往政治权力之路,也是获取利益的重要路径,公民有组织地参与政治是现代社会政治发展的一个趋向。但社会中的许多小组织,既无财力也无人员可以进入政治过程。除非他们联合起来,否则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强大集团的侵蚀。利益集团能够表达需求,这并不意味着需求就会得到重视。因为利益集团之间的资源分配也是高度非均衡的。一些集团很富有且势力强大,拥有重大影响力,而有些集团力量太薄弱而为人所忽视。(30) 由于政治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可能希望参与每个阶段的政治活动,而为了做到这一点,它们必须组织起来。(31)
社会组织化对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社会组织化程度的高低是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成熟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现代民主政治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利益集团的组织化是建设民主政治的迫切需要。利益集团的组织化能使它们的内部趋同性不断强化,离异力日见弱化。(32) 经过利益组织化成长起来的利益集团在利益表达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个体的力量不能保证其获得预期利益的时候,他们就会采取结社和组团的方式来构建集团,通过集团为自身利益服务(33),这就使得具有共同利益要求的人们产生了结成利益团体的冲动,以便借助团体的力量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34) 可见,利益组织化能使社会利益快速集中和聚集,各利益群体通过自组织化发展,构建更为系统紧密的组织体系,从而在利益竞争和博弈中获得更大收益,各种利益集团由此发展起来。
由此观之,通过利益分化与利益组织化的双向运动,利益集团在中国逐步形成并发展壮大。中国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中国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准备了社会和经济条件;利益分化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为利益集团奠定了利益和结构基础;利益组织化的深入发展以及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竞争又使利益群体向利益集团转型提供了组织基础。中国利益集团就在利益分化与利益组织化的双向运动中成长发展起来。
四、结语
西方利益集团的发展表明:利益集团介入政治和政策过程是现代社会分工、人类理性发展和治理体制变革的需要,可以说,利益集团是现代国家一道无法绕过的门槛。就中国来说,利益集团的产生是当代中国经济社会政治发展的产物,即中国“社会内生演进”的结果。
利益集团理论为研究改革开放来的中国政治发展提供了一个有益视角。中国利益集团已经逐步成长壮大并介入政治过程。利益集团的存在和发展既可能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推进民主化进程,维护民众利益,实现公平正义,也有可能形成分利集团,与权力资本、知识资本联盟,把持公共政策过程,进而危害公共利益。关键在于是否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制度以及治理机制,让利益集团行为保持在合法合理的边界,制约和控制其不当行为,引导其良性有效发展。构建此种制度,一方面取决于民主政治制度构建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另一方面有待于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以及现代理性主义文化的培育,而这又取决于领导阶层对利益集团的态度及认知,普通民众对利益集团的接受度以及利益集团对自身的定位及约束。
西方国家的发展历程证明利益集团可以作为积极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对中国而言,难题在于,利益集团与生俱来的特征是发展的非均衡性。发展不均衡导致集团力量的失衡,强势利益集团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会不断扩张其势力和欲望,从而吞噬和侵占其他弱势利益集团的成长空间和利益。此外,中国人数最大的那部分弱势群体还没有被有效组织起来,他们的利益诉求难以纳入集团化渠道予以保护。值得警惕的是,利益集团的两极化发展可能会撕裂整个社会结构,形成“断裂”社会,从而引发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对抗和仇恨。这对中国来说,无疑是无法承受之重。
尽管如此,对中国利益集团的成长和发展还是应持审慎理性之态度。本文认为,不能扼杀和阻止中国利益集团的成长,相反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社会土壤、政治制度、社会结构、国民情绪和文化心理等支持利益集团的均衡有序发展。利益集团的均衡发展和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有序理性竞争,有利于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表达和权利维护。而且,利益集团成长为一股独立于公共权力的力量,对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制约权力膨胀和腐败,实现善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中国利益集团的发展,关键还在于要对其进行有效的制度规约和积极引导,使其在制度框架内均衡发展,实现利益集团之间的理性竞争,将利益集团对政治过程的影响纳入制度轨道从而实现有效治理。
注释:
① 本文将利益集团界定为:为实现和维护特定目标和共同利益,在政治过程中采取集体行动的组织化群体,他们利用自身的资源最大限度地参与政治过程,影响政府公共政策,以实现团体成员的最大利益。参见陈水生《利益集团的两张面孔》,载《社会学家茶座》2010年第2期。
② 郑必坚:《大变动,再认识》,载《人民日报》1988年5月20日。
③ 周政华、刘洋硕:《中国民间浮现游说集团,多渠道向人大诉求权益》,载《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3月13日。
④ 《电摩标准之争尘埃落定,电动自行车企业险境还生》,《中国新闻网》2009年12月16日,2010年9月20日最后访问,http://news.163.com/09/1216/15/5QLRPCVU000120GU.html。
⑤ 马昌博等:《食品安全法涉及多方博弈,三鹿事件直接影响立法》,载《南方周末》2009年3月5日。
⑥ 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77—281页。
⑦ 施雪华:《论西方现代利益集团政治的产生动因、基本特征和主要缺陷》,载《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第1期。
⑧ [美]格林斯坦、波尔斯比:《政治学手册精选》(上卷),王沪宁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98页。
⑨ 高春芽:《利益集团形成机制探索:从多元主义到集体行动理论》,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⑩ [日]内田满:《现代美国压力政治》,唐亦农译,郭建校,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3页。
(11) Olson Mancur.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
(12) Robert Salisbury,An Exchange Theory of Interest Groups.Midwest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1969.13(1):2.
(13) Robert Salisbury,Overlapping Memberships,Organizational Interactions and Interest Group Theory.Ronald J.Hrebenar.Interest Group Politics in America.N.Y.,M.E.Sharp,Inc.1982:30.
(14) 程浩、黄卫平、汪永成:《中国社会利益集团研究》,载《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4期。
(15)(16) 祁型雨:《利益表达与整合——教育政策的决策模式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6页。
(17) 肖文涛:《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分化与利益协调》,载《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1995年第1期。
(18) 刘晓凯:《利益分化与政治稳定》,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0页。
(19) 谢海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益群体的演变轨迹、前景和特征》,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20)(21) 顾杰善、刘纪兴等:《当代中国社会利益群体分析》,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4、24—31页。
(22) 李景鹏:《中国政治发展的理论研究纲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5页。
(23) 杨继绳:《中国当代阶层结构的总体分析》,载《社会科学季刊》1999年秋季号。
(24)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9—10页。
(25) 郑杭生、李路路:《当代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现状与趋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26) 王春光:《快速转型时期的利益分化与社会矛盾》,载《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27) 惠平福:《社会主义改革中的利益集团初探》,载《唯实》1989年第4期。
(28) 李景鹏:《中国现阶段社会团体状况分析》,载《唯实》1999年第8-9期。
(29) [美]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636—637页。
(30) [美]迈克尔·罗斯金等:《政治科学》,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
(31) [美]M.J.C.维尔:《美国政治》,王合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12页。
(32) 孙正甲:《略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利益集团》,载《理论探讨》1989年第1期。
(33) 杨山鸽:《利益结构的变化、利益集团的出现与中国的政治发展》,载《兰州学刊》2004年第6期。
(34) 龙太江:《关于利益集团若干认识误区的辨析》,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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