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政治学院;2.边防学院院
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是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仅仅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客观需要,与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在本质上高度契合。
一、听党指挥是强军之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是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治军的根本原则,是人民军队永远不变的军魂。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新的使命任务对建设一支强大军队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无论军队建设如何开展,都必须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动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的本质,就是要把党关于军队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化、制度化,并通过多种方式保障其贯彻落实,确保军队革命化建设的顺利实施。首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使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更具稳定性。法治思维的形成首先要有法可依,才能以法育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不仅使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了根本法和基本法的保障,也有助于形成较为稳定的法治思维、法治观念,保证军队不因政治变幻和军事变革而动摇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信念。其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使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更具可操作性。法治方式的实现需要关注法在实践中的运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这一根本原则细化到各军事法律法规规章中去,使军队各级组织及全体官兵了解各自职责范围,积极履行权利义务。军队各级党委、机关依法推进军事变革,全体官兵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贯彻执行党的治军主张、维护和加强党的领导的过程。第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使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更具时代性。众所周知,法不可避免地具有滞后性,而人的思维和行动是与时俱进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能够有效弥补法滞后性的不足,既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根本制度,又结合新的形势任务探索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新途径、新方法,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紧跟时代发展步伐。
二、能打仗、打胜仗是强军之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是建立一支强大现代化军队的重要途径
习近平同志强调:“能打仗、打胜仗是强军之要。必须按照打仗的标准搞建设抓准备,确保我军始终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未来战争中,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将发生根本变化,武器装备更加精密,组织结构更加复杂,知识技术更加密集,协同配合更加密切,作战进程更加迅速,新型作战力量建设更加突出,这无疑对新军事变革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战争的科技含量越高,就越需要运用法治;军队的现代化程度越高,越要求严明法纪。如果缺乏必要的法治思维,没有严格规范的法治方式,即使军队建设的其它方面都完成现代化,军队系统仍然发挥不出整体的现代化功能,实现不了综合的现代化效益。同时,实践表明,军队改革越是深入推进,越要注重解决体制机制上制约军队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越发凸显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动强军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大背景下,作战行动作战方法的规范完善、体制编制的深化调整、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都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及时更新和正确运用。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才能确保政令军令畅通,使信息化军队这部结构复杂的大机器严密协调、运转自如,才能形成一套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现代军队建设规律的科学的组织模式、力量编成和运作状态,促进我军战斗力的生成、巩固和提高,不断提高军队履行历史使命的能力,真正建立一支强大的现代化军队。
三、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是实现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基本遵循
正规化是现代军队的基本特征,是军队法治化的重要表现。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部队正规化“就是要求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加强“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五统四性”确立了我军正规化建设的基本标准,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为新时期我军正规化建设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法与时转则治。法治发展的时代潮流要求我们在新军事变革中不断开拓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既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的创新应用,也是实现军队正规化建设的思想和行动指南。一方面,树立法治思维是贯彻落实依法从严治军方针、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的思想根基。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法治思维就是要充分发挥法治在军队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法律尊严,守住法律底线,真正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使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决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思想,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坚持法治方式是贯彻落实依法从严治军方针、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实现路径。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强军建设就是要在部署开展全局性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任务、研究解决部队建设重大问题时,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指引、规范和保障作用,自觉遵循规律规则和法定程序,保证军队正规化建设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编:《习近平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选编》.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4.
[3]姜明安:《法治思维与新行政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作者简介:
郑琦(1988—),男,山东东营人,南京政治学院政治机关工作系助教,研究方向为军事法学方向。崔璐(1987—),女,陕西铜川人,边防学院院务部财务军需科助理员。
论文作者:郑琦1,崔璐2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6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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