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筹划与跨国公司在华战略选择_税收筹划论文

国际税收筹划与跨国公司在华战略选择_税收筹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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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进入后WTO时代,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走上跨国经营的发展之路。目前,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意识还比较薄弱,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利益损失,因此,我国跨国经营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加强税收筹划是其必须面对的紧迫课题之一。

一、国际税收筹划空间分析

追求整体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是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内在动因,但跨国公司能够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外在原因却在于,世界各国或地区在税种、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存在着高度的差异性,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市场自由化、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等也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

(一)税收管辖权差异提供的税收筹划空间。

所谓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的人或对象征税的权力,是一国在税收领域内行使具体法律效力的管理权力。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有公民、居民和地域管辖权三种类型:(1)公民管辖权,是指征收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行使征税权力,而不考虑其是否在国内;(2)居民管辖权,是指征收国对其境内所有居民的全部所得行使征税权力;(3)地域管辖权,是按照本国主权达到的地域范围确立。世界各国一般是以一种管辖权为主,以另一种管辖权为补充,也有单一行使地域管辖权的,如马来西亚、香港、澳门等。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造成了相互之间的差异,跨国公司可以利用这种差异规避纳税义务。

(二)税种、税基、税率等差异提供的税收筹划空间。

在各国税法中,规定的税种与各种税的征收范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有的税种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根本就不存在,如在巴哈马、百慕大群岛等免税港就没有公司所得税、遗产税等。税基是指某一税种的课税依据,在税率确定的条件下,税基的宽窄决定着税负的轻重。税率上的差异具体表现在税率高低的差异和税率结构的差异两方面。各国在公司、个人所得税税率方面差别很大,有的国家在50%以上,有的国家不足20%,乃至免征所得税。各国在税种、税基、税率规定上的差异客观上为跨国公司避重就轻地进行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

(三)税法实施程度差异提供的税收筹划空间。

各国税法的完善程度和税法的有效实施程度上的差别也使国际税收筹划成为可能。世界上有许多国家虽然在税法上规定的纳税义务较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比较科学严密,征管人员素质也较高,但还有一大部分国家征收管理水平低下,工作中漏洞百出,税负名高实低,往往成为跨国公司可以利用的税收筹划空间。

(四)税收优惠措施提供的税收筹划空间。

各国为吸引外国资金和技术,在税收优惠方面也展开了竞争,且花样不断翻新。实行国际税收优惠原则的国家,一般对外国纳税人提供了种种优惠条件,尤其对投资所得提供优惠,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就是在发达国家也较常见。由于这些税收优惠,使一些国家的实际税率大大低于名义税率,即使在一些高税率国家也会出现避税机会。跨国公司可以利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五)避免双重征税方法的差异提供的税收筹划空间。

双重征税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源的重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各自基于其税收管辖权,对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复征税。对跨国公司来说,同一笔所得只应承担一次纳税义务,双重纳税是难以忍受的。各国税制或税收协议中规定的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的差异,也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外部条件。目前采用的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免税法、扣除法、抵免法和减免法等。

(六)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的税收筹划空间。

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双方在国际互联网、局部网、企业内部网进行商品和劳务的交易。电子商务活动具有交易无国籍、无地域性,交易人员隐蔽性,交易电子货币化,交易场所虚拟化,交易信息载体数字化、无形化,交易商品来源模糊性等特征,而这些特征使得国际税收中传统的居民定义、常设机构、属地管辖权等概念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约束。传统意义上的常设机构的认定是属于地理性质的,这一认定方法体现在网上销售就很困难,某一项通过电子商务的销售行为,其税收应缴在哪个国家,以及如何在各环节所涉及的国家间进行税收分配就很难划分,不少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国际协调也没有健全,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空间。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由于各国税制的差异为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可能,为了追求公司集团利润最大化,跨国公司把避税纳入经营管理策略的需要与可能都在不断增长,且避税方法也层出不穷,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利用避税港进行税收筹划。

避税港是指为跨国投资者取得所得或财产提供免税及低税待遇的国家或地区。由于避税港良好的“避税乐园”环境,为世界众多跨国公司所青睐。其诱人之处关键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无税负或税负很低;二是银行与商业交易活动的保密制度;三是外汇管理没有限制。目前,跨国公司主要通过在避税地建立的基地公司也叫招牌公司,起到减轻税负的作用。

(二)精心选择在国外的经营方式。

当跨国公司决定在国外投资和从事经营活动时,面临着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税收待遇上有很大的差异。(1)就公司制和合伙制的选择而言,许多国家对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可以综合比较后选择税负较低的企业组织形式。(2)就分公司和子公司而言,子公司由于在国外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因而可享受所在国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往国外,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另外,子公司的亏损不能汇入母国企业,而分公司与总公司由于是同一法人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便可汇入总公司账上。因此,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时,便可根据所在国企业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常,跨国公司为实现税收计划最优化,是在初级阶段组建分公司,当海外公司转为赢利后及时转变为子公司。

(三)充分利用关联交易中的转移定价。

转移定价是指纳税人为达到转移利润、躲避税收的目的,按高于或低于正常市价确定的内部价格成交。转移定价的制定过程是一项十分机密和复杂的工作。跨国企业转移定价的策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1)通过控制零部件、半成品等中间产品的交易价格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与收益;(2)通过对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取的特许使用费的高低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与收益;(3)通过提供贷款和利率的高低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费用;(4)通过控制对海外子公司固定资产的出售价格或折旧期限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费用;(5)通过技术、管理、广告、咨询等劳务费用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与收益;(6)利用母公司控制的运输系统、保险系统,通过收取较高或较低的运输、装卸、保险费用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与收益。

(四)充分利用各国优惠政策。

跨国公司在对外投资经营中,非常重视研究各国税法。往往利用非居住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投资抵免、差别税率、加速折旧、专项免税、亏损结转等进行税收筹划。如西班牙税法规定,在该国的某些费用和投资,有资格获得5%的税收抵免形式的税收减除。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税收优惠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开发、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产业;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出于迅速发展本国经济,完善产业结构,解决普遍存在的资金匮乏和技术、管理水平较为落后的矛盾,往往对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给予普遍优惠,进而达到引导跨国投资方向的目的。跨国公司可以利用这些税收优惠,结合其居住国和所得来源国之间签署的双边国际税收协定,用以减轻其在非居住国的纳税负担。

(五)避免构成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等。目前,它已成为许多缔约国判定对非居民营业利润征税与否的标准。对于跨国公司对外投资而言,避免了常设机构,也就随之避免了在该非居住国的有限纳税义务,特别是当非居住国税率高于居住国税率时,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商务日益成为国际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电子商务可以大大降低常设机构的数量和密度,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六)选择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方法的多样性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保障。跨国公司应熟悉东道国的各种会计制度,并巧妙地使用各种会计处理方法,以减轻税负或延缓纳税。例如,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国外子公司利润,在没有以股息形式汇给本国母公司前,不对母公司征税,只有当子公司将其利润汇给母公司时才要求母公司承担纳税义务。这虽然不能减少跨国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但它能推迟纳税人的纳税时间,在纳税延迟期间,公司就可合理占用本应交纳的税款。

三、我国跨国经营企业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策略选择

目前,我国企业跨国经营正呈现快速递增态势,但不少企业都是第一次走出国门或正试图走出国门,对国际税收筹划还很陌生。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务必树立强烈的税收筹划意识。

从发达国家在我国的实践来看,跨国公司的税务策划意识十分明显。它们在我国投资的公司,不但都设有税务专业工作岗位,而且绝大多数都高薪聘请国内熟知税法的人员担任地区总部税务经理甚至税务总监,以帮助他们全面策划、协调税收问题。然而,不少国内企业缺乏税收筹划观念。在走向跨国经营的大背景下,我国跨国经营企业迫切需要向成熟的跨国公司学习,及时转变观念,树立强烈的税收筹划意识,将国际税收筹划当作实现其全球经营目标的有效战略工具,并养成在财务决策活动中税收筹划先行的习惯性做法。

(二)要有税收筹划的全局意识与长远观念。

国际税收筹划要求跨国经营企业站在全球宏观角度看问题,追求每项税负最小化并不等于整体纳税负担最小,追求短期税负最小化并不等于长期纳税负担最小,追求税负最小也不等于收入一定最大,利润一定最高。例如,某国的税收负担比较轻,看起来对公司合理避税很有利,但该国的市场环境和地理环境却很糟糕,这个时候若一味追求税负最小化,反而可能因小失大。同样,国际税收筹划一定要有前瞻性,不能杀鸡取卵,为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利益,而必须配合长远的国际经营计划来统筹整体的税务计划。

(三)要深入了解各国税收制度及其变动。

当前,世界各国税收制度千差万别,税种、税率、计税方法各种各样,课税关系相当复杂,税收优惠政策也很繁杂。同时,跨国公司自身在各国的经营形态、经营内容、收益种类、税收地点等都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安排。此外,各国税收政策也处于经常的变动之中,特别是对于国际反避税方面,各国都在不断完善措施。这些动态调整的信息对于企业的税收筹划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必须深入了解,随时跟踪,以便及时调整策略。

(四)务必保证国际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从理论上说,避税与逃税是有严格区别的,逃税是违法行为,而避税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规避应纳税金,具有非违法性,但在实践中,合理避税和逃税的界限却不是泾渭分明的。因此,在实践中,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各国税法,在最低层次上也不能越过非违法性的底线。因为,跨国公司自身的公众形象在国际社会经济中有极大的价值,而这种价值直接体现在他的经营业绩和企业发展上,如果违法逃税,则很可能失去这种价值,最终落得一个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的结果。

(五)尽快提高国际税收筹划的专业水平。

对于跨国纳税人来说,既要少交税,又要合法,还要隐蔽,要做到三者的统一是有难度的,这对纳税人专业知识的要求很高。当然,这也证实国际税收筹划必要性和魅力之所在。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必须在专业税收人员的配备、各国税收制度的了解与研究、税收筹划专业技能的积累等方面下一番工夫。同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相关业务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并与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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