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深圳建设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极_经济论文

把深圳建设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极_经济论文

把深圳建成全国的经济发展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圳论文,经济发展论文,全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面对挑战,深圳特区要想形成并保持经济发展极的地位,必须发挥自身的优势,巩固其所具备的建成发展极的条件,弥补、克服其劣势,更须重视发展思路及政策、体制等方面的创新

80年代,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成就举世瞩目。进入90年代,深圳仍然保持了很高的增长速度,领全国之先,但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深圳在思考自身的优势和劣势的同时,必须寻求新的发展思路。深圳经济特区有条件建成全国的经济发展极。

一、建成发展极的意义与条件

经济发展极,是由先导部门和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在某些地区或大城市聚集发展而形成的经济活动中心,这些中心具有生产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交通运输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决策中心等多种功能,能够产生吸引作用和扩散作用,促进自身发展并推动其他部门和地区的发展。

发展极因能发挥吸引作用而成为“吸引中心”,也因能发挥扩散作用而成为“扩散中心”。吸引中心和扩散中心对于经济发展可起到多方面的作用:首先是技术创新的扩散作用。发展极中大量有创新能力的企业不断改进技术,并向其他企业、地区、部门传播新技术和新的经济管理方法,并从其他地区和部门、企业引进新技术和人才。其次是聚集和输出资本的作用。发展极可以从其他地区和部门吸引、聚集大量的资本,进行集中的大规模建设,加快当地经济开发,另外也能向其他企业、地区、部门输出大量资本,促进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再次是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发展极的企业和行业集中,生产能力大,可以形成集中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且由于基础设施的建立,贸易、金融、信息和服务部门的发展,人才的聚集,又可产生外在的经济效益。最后是形成“团块经济效果”。发展极中人口、资本、技术、生产能力、信息、商业活动等高度集中,产生城市化趋向,形成经济区域,可以发挥中心经济区的团块作用。

发展极既能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也可以因其辐射作用带动其他地区的经济增长,发展极实际上也是经济增长极。

形成发展极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有具创新能力的企业和企业家群体;二是必须具有规模经济效益;三是必须有适当的周围环境,便于投资和生产。这三个条件可以由市场机制的作用自发形成,市场引导人才、资本、企业和行业在某些地区聚集,自发产生发展极。这种情况下所形成的发展极一般分布在经济已较发达、有长期竞争优势的大城市或地区,但不排斥通过政府的倾斜政策主动创造上述条件的地区。

二、深圳具备建成发展极的条件

特区是全国的特区,不仅要谋求自身的进步,而且要对全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发挥全国经济成长火车头的作用。从深圳的人文环境、地理环境和经济环境看,完全具备建成全国性的经济发展极的条件。

从人文环境看,深圳经济特区拥有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和企业家群体。深圳属于移民城市,优惠的经济政策、良好的投资环境、快速的经济增长,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来特区寻求发展,全市绝大部分人口来自于广东及国内其他地区。移民人口的素质较高,到1994年初,深圳已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各种专业人才8万余人,高级职称4400余人,中级职称近2万人,其中不少是优秀的企业家和经济管理人才。由于深圳在人才的使用和管理上,引进了市场机制,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都比较合理,深圳人的开放意识强,竞争观念、效率观念等已被普遍接受,使特区企业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发展能力。此外,深圳企业在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过程中,初步积累了从事国际经贸活动的经验,对国际惯例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这些,正是形成经济发展极的首要条件。

从经济环境看,深圳特区已形成了规模经济效益。首先,经过十几年先期改革开放,使深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在经济实力上,深圳已成为一座具有相当实力和一定规模的现代化城市。从1979年到1993年,国内生产总值从1.96亿元增长到413亿元;工业总产值从0.61亿元增长到480.85亿元;预算内财政收入从0.17亿元增长到67.25亿元;出口额从930万美元增长到78亿美元。全市开发的城区面积70多平方公里,建成了9个工业区、1个科技工业园区和2个保税区、4个港口区、1个国际机场和火车新客站等。深圳的交通运输、供水、供电、供气和通讯网络已初步配套,形成了一、二、三次产业全面发展、较为完整的经济结构。其次,在市场发育上,已有了完整的市场体系,生产要素市场容量很大,特别是金融市场发展迅速。截至1993年底,已有44家外资银行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有8家海外B股证券商投资于深交所的业务活动。深圳是全国存差较大的地区之一。1993年底,人民币存款余额达657.35亿元,贷款余额501.59亿元,存贷差155.76亿元;外汇存款余额达41亿美元,贷款余额31亿美元,存贷差10亿美元。这说明深圳具有较大的融资潜力。深圳还是国内外投资的热点。截至1993年底,深圳实际利用外资53.62亿美元,一批国际大财团开始涉足深圳,参与经济开发。深圳已初步成为区域性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和信息中心,可以起到对资本、技术、人才、企业的吸引作用和扩散作用。

从地理环境看,深圳经济特区有良好的周围环境,便于投资和生产,发挥对外辐射作用。深圳毗邻香港,背靠内地,是连接香港与内地的枢纽和通道,具有率先建成全国经济发展极的区位优势。首先,香港发展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易于被深圳借鉴和吸收;香港作用国际金融中心,聚集的巨额国际资本易于为深圳吸引和利用;深圳是通过香港进行转口贸易的枢纽,它拥有12个对外开放口岸,占全国总数的7.8%,是全国唯一的空中、海上,公路、铁路都能出入境的城市。其次,是深圳与内地存在着密切的经济联系。深圳是在全国各地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流入了国内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特区在取得了一定发展后,开始发挥了向内地辐射、服务全国的功能。截至1992年初,深圳已向内地转移国外先进制造技术、工艺配方等500多项,为内地进口和代理进口技术设备10多亿美元;内地来深圳举办各种展销会、洽谈会和各类经济交流活动达4000多次,共成交商品额25亿元,成交出口商品额5亿多美元;深圳还为内地100多万人解决了就业问题,累计支付内地劳务费达50多亿元;深圳企业开始对内地进行直接投资,在各地设立公司和承包租赁企业共600多家,总投资达7.5亿元,带动了内地经济的发展。这说明深圳经济特区已初步发挥了经济发展极的功能。问题是今后在各种挑战面前如何使这种势头保持下去。

三、深圳面临的挑战

第一,政策趋同,影响深圳特区发挥“吸引中心”作用。

在设立经济特区之初,中央把特区定向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灵活的经济管理体制的地区。特区之“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行特殊的对外经济政策,对特区企业实行优惠税率,对前来投资的外商在税收和出入境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待遇,对特区自产产品的出口和自用物资的进口采取灵活简便的管理措施,免征关税。二是实行特殊的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赋予特区政府较大的经济管理权限,赋予特区企业较多的经营自主权,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先行一步。这些也正是特区取得长足进步的重要保障。

然而,特区之“特”正在淡化。政策趋同和体制趋同正在使特区特殊政策优势和体制优势渐渐消失。所谓政策趋同,是指各地区特殊的优惠外商的经济开放政策差别趋于缩小。这并不是说目前不同地区的特殊经济政策不存在了,也不是说各地的经济政策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了,而是从发展的趋势而言的。从发展角度看,各地区政策为推进本地区的对外开放,吸引外资,争相制定优惠的对外经济政策,这缩小了特区与其他地区间的政策差别。另一方面,关贸总协定(1995年后为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各缔约方的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具有全国统一性和透明度;乌拉圭回合就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达成协议,要求给予外资国民待遇。各地区实行不同的优惠外商的经济政策,妨碍了对外经济政策的全国统一实施,也使对外经贸政策缺乏透明度。以后,我国对外经贸政策和法规都由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统一发布实施,包括特区在内的特殊的优惠政策也受到影响,它的实施也必须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和要求,一些不符合总协定原则的规定会被解除,外商在我国将得到国民待遇。如果特区没有其他的对策,与全国对外经贸政策趋同无疑是难免的。

优惠政策趋同使经济特区依靠政策落差吸收外商投资和内地投资都遇到了困难,不寻求政策上的突破,深圳特区的经济“吸引中心”地位会被动摇。

第二,体制趋同,影响深圳特区发挥“扩散中心”作用。

深圳特区走在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列,使它可以在90年代初仍能利用体制落差加速本地的发展。然而,当特区的体制改革取得进展时,不仅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经验,而且透过特区这个窗口,广大沿海和内陆地区看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前沿涌现出的经济活力,这对整个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程的推进,经济特区的体制优势被淡化,深圳企业的机制创新能力将被削弱,这也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如果深圳企业不能长期保持高于内地的机制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没有领先于周边地区的技术、管理水平,就无法形成同周边地区的发展势差,从而无法向周边地区传播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技术进步,发挥经济“扩散中心”的作用。

第三,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竞争优势减弱,使深圳特区的经济发展极作用削弱。

对深圳特区的挑战除了政策趋同、体制趋同,特区之“特”趋于淡化外,更为严峻的是,由于近年来经济特区的个人消费品和投资品的价格快速上涨,特别是消费品价格上涨,生活费用提高,直逼港澳,使劳动力成本上升,劳动力便宜的优势不复存在,房地产价格猛涨,在全国领先,导致投资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下降,深圳对外资和内资的吸引力正在下降,一些外商寻求新的投资领域,向国内其他地区转移投资,特区内的许多企业都谋求更优越的投资场所,特区的竞争优势正趋于减弱,并由此导致特区未来的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经济发展极作用减弱。

四、深圳形成并保持发展极地位的对策

面对挑战,深圳特区要想形成并保持经济发展极的地位,必须发挥自身的优势,巩固其所具备的建成发展极的条件,并弥补其劣势。这离不开发展思路以及政策、体制等方面的创新。

从发展思路方面看,首先,深圳要建成国际性大城市,成为服务于全国的区域性、国际性金融、贸易、航运、信息中心。二是实行自由港政策,形成特别关税区,这不同于过去制定优惠政策的思路,它是在确定了特区新的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实施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规范的措施。三是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遵循国际惯例,实现法制化。四是要确定高规格的产业发展政策。为了保持深圳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应把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摆在重要的位置上,用先进技术和高科技装备深圳企业。其中重点是,发展微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和新材料技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资助的“研究开发——新产品设计——大规模生产”体系,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大力发展名优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把第三产业摆在支柱产业的地位,搞好发展第三产业规划,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重点发展金融、交通、仓储、商贸、旅游、信息等行业,用现代高新技术武装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档次和水平。五是要具有国际水准的精神文明程度。

从对外开放的政策设计上看,首先,必须实行自由港政策,把深圳特区建成大保税区,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保税区管理方式管理经济特区,严格“二线”管理,放宽“一线”管理。具体内容包括:①在人员管理方面,保持一线对人员进出管理的同时,内地人员可自由进入特区创办企业或寻求发展,实行人员自由进出二线。②在对外贸易方面,在加强二线对进出口商品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放开一线,形成一线管人不管物,二线管物不管人的管理格局,货物只进一线不进二线不算进口,内地货物进了二线就算出口。③在投资管理方面,特区内可以自由兴办企业,任何投资者都可以来特区进行投资,从事经营活动,实行投资自由化。这些措施,可以在特区营造一个货物、资金、技术、人员进出及企业经营自由的特殊政策环境。其次,必须严格控制工资成本、市场物价及房地产价格,抑制投资成本继续攀升,以保持深圳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从经济体制创新方面看,一是要办好现有保税区,加强深圳特区与国际市场的衔接。目前沙头角和福田保税区都已初具规模,特别是福田保税区现有的模式与未来大保税区的设想大体相同。在争取实施自由港的特别关税政策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现有的保税区、保税仓、保税生产资料市场的作用,用好保税区的特殊政策,同时把沙头角、福田保税区和盐田保税港区作为特区在运行机制、口岸管理体制和进出口贸易、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扩大开放的试点,先行探索,积累经验,带动“面”上的全方位开放。二是要建立更开放的金融体制和商贸制度,达到资金、货物进出自由。鼓励内地省市的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到深圳举办各种联合金融企业,允许外资银行参与部分人民币业务的经营,提高金融市场的开放度。进一步拓宽引进外资的渠道,广泛吸引和利用外资。

此外,还必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圳必须追加投资用于改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信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圳要全面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建成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高效廉洁的政府。深圳还要进一步壮大经济实力,争取尽可能快的经济增长速度。若能保持12%以上的年增长率,在2010年则将可能大体达到当时香港的经济水平。深圳也要强化城市功能,全面加快经济生活国际化步伐,加强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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