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文化与技术治理的当代审视”专题
编者按 :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和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不仅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甚至改变了人类自身:从基因测序到生物打印再到定制人类,等等,科学技术的每一次进步都在冲击着人类的道德和伦理底线。在此背景下,如何重新反思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之间的辩证关系,构建以伦理为先导、以法律为准绳的技术风险综合治理体系,使人类智力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福祉,进而实现“善智”与“善治”的良性发展,已成为当前和未来社会亟需解决的当务之急。基于此,本刊策划了这组文章,分别围绕普赖斯的科学技术治理观、两种文化的实践解读和因果知识的规范性理论展开了深入探讨,最终落脚到中国古代技术批判思想的当代诠释,以期在中西哲学的比较视野中,为当代社会的科学技术治理问题提供有益启示。
栏目主持人 :刘永谋,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专家阶层的多元制衡 :普赖斯论技术治理
□刘永谋
摘要 :普赖斯是科学政治学的开创者之一,他以美国技术治理机制为例,提出了以阶层多元平衡的技术治理思想,讨论了一些完善技术治理的相关措施,在思想层面是有启发意义的;但也必须看到,他的思想还存在很多问题,如科学工具论和科学决定论之间的悖论,忽视了技术治理的历史性、语境性和地方性,因而带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关键词 : 普赖斯; 技术治理; 科学阶层; 职业阶层
普赖斯(Don K. Price, 1910-1995)是美国科学政治学最重要的开创者之一,美国政治学学会设有普赖斯奖纪念其学术贡献。兰姆布莱特认为,他应该是第一个严肃讨论政府与科学关系的学者[1]。普赖斯长期担任美国政府与科研管理和预算相关的官员,参与过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原子能委员会的创立,后来加入哈佛大学,担任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的建院院长,后加入肯尼迪政府学院并在此退休。因此,他的研究将实践经验与理论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科学政治学领域独树一帜。研究科学与政治的关系,免不了要讨论技术治理(technocracy)问题。实际上,普赖斯最著名的科学阶层(scientific estate)和职业阶层(professional estate)研究直接切入了技术治理最重要的专家政治和科学管理问题。总的来说,他对技术治理的态度是中性或辩证的,并非简单地肯定或否定,而是试图深入科学家、工程师参与公共管理事务决策的具体过程中,讨论如何既发挥专家作用又控制其权力的问题。在本文中,我们将客观评价他的技术治理思想的理论得失,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科学技术和专家政治:普赖斯论美国技术治理机制
(一 )美国科学与政府的历史关系
普赖斯对美国科学与政府的历史关系进行了总结。在美国联邦政府建立过程中,“科学参与了共和国革命,破坏旧的君主权(sovereign authority)体系”[2]9,美国社会和政府长期坚信科学与民主是进步的源泉,一直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即使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这种观念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动摇,但今天美国科学家仍然比政治家、企业家的社会地位更高[3]。历史上,美国科学家对政治尤其是立法和行政——因为其中许多问题不能由法律先例或抽象原则推理加以解决,不得不借助科学证据以及有组织的专业人员的意见——影响很大,因此,普赖斯指出,美国政治体系中实用和实验方法盛行,一向有技术治理传统或专家治国传统[4]30。美国科学家在影响政治体系的同时,又希望科技机构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和自治性。美国人对科学影响政治形成了两种常见看法:(1)应该建立好人政府,作为好人的科学家应该进入政治领域;(2)政治学应该向物理学学习,建立牛顿力学式的分析体系。总之,“科学已经成为美国政治体系中的重要建制”[5]。
通过这一段材料的展示,特别是从苏格拉底的辩驳中,我们可以推导出雅典民主制度存在的弊端,也可以认识到追求真理的苏格拉底为何被雅典陪审法庭判决死刑。认识到这种民主概念是对原来的民主概念的发展:民主不是建立在出身、血缘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理性、知识、智慧基础上,这才是能够抵御对民主的侵蚀和腐败的最佳捷径和保护神。
1.7 夏季高温引起萎蔫 根据实地测量,夏季棚外光照强度达到11万lx以上,不采取降温措施情况下,棚内光照强度达到8万lx以上,叶面温度达到42℃以上。强光照加上高温,使得树体蒸腾量大,加之冬枣成熟期控水提质,土壤湿度低,造成果实失水,引起萎蔫。
(二 )20世纪科学革命对美国政治制度的冲击
普赖斯认为,20世纪科学革命尤其是物理学革命对当代政治领域造成了三大冲击。
首先,科学革命使得公共和私人部门之间联系更紧密,科学技术与政治、经济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自19世纪以来,科学越来越抽象,科学家越来越少处理日常经验的具体事物,而是用新的分析和实验方法开拓自然界没有的、全新的和不可预测的产品,只有大公司才有能力去经营这样的产品。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科学家尤其是物理学家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更大的学术-工业联合体(academic-industrial complex)中,并深深地卷入政府事务。科学抽象不断打破不同学科的边界,开始渗透到工业和政府领域,迫使工业和政府利益融合;科学与工程联姻,工程成为基础科学,成为工业与政府融合的切入点,这导致社会变化速度不断提高,而工程师的目标也发生改变:“现在的工程师越来越多考虑的不是如何增加既有产品的效率,或者甚至不是创造新产品,而是如何发展新市场和新产业。”[4]33美国政府开始大规模资助科技研发活动,大学和工业实验室的费用相当一部分是政府的投资,尤其是“二战”中美国政府武器研究项目受益之后。换言之,科技已经成为大国权力角逐的关键战场,政府与科学的关系越来越紧密,这让科学部分卷入官僚制中,而官僚机构也与科学发现、科学家和专业共同体有了更深的关系。
其次,科学革命导致公共管理事务形成了一种新的复杂秩序,科学家-管理者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政治领域。在美国,科学家很容易进入政界,在高层不多,但在底层操作部门则非常普遍。科学越来越被政府部门视为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即“负责任决策过程因此不是由某些爱国主义教条开始的政治理念的定义,而是用管理和科学方法实现目标的推论”[4]67。于是,中心化的最终决策实际被分解为各个环节的理性理解和科学决策,在政策执行领域更是如此。反过来,“二战”后,政府借助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各种研究项目,不断扩大了自身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5.自由和责任双重原则 。实际上,在公共事务中,所有阶层尤其是科学阶层,必须遵守自由和责任的双重原则,“最重要的原则是双重的:(1)离谱系一端集中于真理的阶层,更多给冠以自由和自我管理,(2)离权力实施一段更近的阶层,更少允许把它组织为合作的实体,更多是要强调通过政治责任的检验。”[4]137普赖斯分析了当代科学技术与自由的关系,他认为,多数科学家认为科学的内在精神是一种自由,因为科学研究过程需要科研自由,因此科学家在政治上是倾向于支持自由的。但是,科学与宗教一样,与世俗权力交织在一起,科学家实际上会与各种政治制度合作。因此,“科学对西方自由资质在历史上的贡献并不大”[4]271。因此,科学阶层若要参与政治活动,就同样必须在自由和责任两极之间找到平衡,也就是说,纯科学需要自由,纯政治要对选民负责,政治领域中的科学阶层必须兼顾两者。
(三 )警惕技术治理的负面效应
在科学革命的冲击之下,尤其是“二战”之后,科学与政治之间的摩擦不断,以艾森豪威尔的告别演讲——他提出要警惕科学与军工的共谋——为代表,人们怀疑科学发展能否与美式代议制政治兼容[6]。因此,西方尤其是美国社会和民众越来越对政府和有组织的科学家、专业人员不信任,对于技术治理越来越担心:一是担心专家政治并不按科学管理的原则来施行,二是担心彻底施行的专家政治可能把整个社会变成巨大的机器。很多人担心政治家理解不了新的科学发现,胜任不了他们的工作。“类似的担心越来越看似有理了:科学产生的新权力可能超出了政治程序的控制,科学家可能变成了新的统治派系或秘密建议者的阴谋集团。”[4]57普赖斯则认为,科学的危险不是导致独裁而是对存在意义的迷失,即成为没有政治目标指导技术应用的盲目力量[7]。
传统的国内考核测试,由于它涉及到试卷命题的组织,打印试卷,考试流程安排,集体阅卷等诸多方面,考试组织时间很长,效率不高;人为阅卷等主观因素,对考试公平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传统的考试方式已经无法满足高校教育教学的客观要求。
5.努力保持科学资助的多元化 。与布什的《科学:无止境的前沿》不同,普赖斯对政府主导和控制科学发展是质疑的,担心这有损于科学的学术自由。大学一直是保卫科学自主的大本营,科研资助不能限于甚至不能主要来自联邦政府,而是要保持多元化。20世纪以来,私人企业、大型基金、州政府以及私人对科学的资助越来越多,终身职位(tenure)的设立,促进了科学资助的多元化,这极大地帮助了大学保持独立[3]。普赖斯认为,科学家获得资助的途径多元,意味着更大的议价能力。
如何进行更好地技术治理呢?普赖斯提出了“四大阶层多元平衡论”,主张科学家、政治家均保持自己的独立,在摩擦中达到动态的一致和制衡[8]。具体而言,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以阶层多元平衡方式运行技术治理
普赖斯认为,政治对技术治理的控制是可以做到的,关键是设计一种政治体制使得学术自由得到保护,并使科研结果的应用被置于负责任的政治程序的指导之下。普赖斯指出,科学发展到今天已经难以被普通公民理解,目前只有两种主要方式控制科学的实践应用:(1)对选民科普或让公民代表了解更多的科学;(2)支持科学家进入政治高层。实际上,科学家其实也只了解自己的专业,专家治国最终还得依赖于政治力量。对此,他评论道,“即使我们有选民和一个完全由科学家组成的国会,我们仍然面临问题最困难的部分:当我们知道一个问题的科学方面之后,我们如何通向我们所赞同的行动以及然后应用科学实现目标。而且科学家对政府实际事务目标偏好不会比他们自己的科学方法更多。他们将问题留给专业人士和管理者。”[4]122
1.四大阶层与四种机能 。在普赖斯看来,政治领域的机构和个体,不是因承担的公共事务有所区别,也不是因经济利益有所区别,而是由他们所受的训练和所拥有技能的差别所决定。不同阶层(estate)的训练和技能不同,在政治活动中履行的功能不同。普赖斯认为,在将科学抽象知识应用到公共治理领域的具体实践过程中,有四个阶层发挥着基本的功能性作用:科学阶层(scientific estate)、职业阶层(professional estate)、管理阶层(administrative estate)和政治阶层(political estate)。这是一个向政治领域依次传递科学抽象成果的链条,反过来也是向科学领域传递政治价值原则的链条,越靠近科学一端,更为关注客观真理和科学知识,越靠近政治一端,则更为关注人类价值和政治平衡。总之,这是双向传递的阶层链条。这四个阶层对应着政府和公共事务中四种广泛的功能,即科学功能、职业功能、管理功能和政治功能,分别涉及四种不同的目标,即科学数据、职业目标、雇主利益和一般道德。但是,实际上它们甚至在理论上也很难被清楚地区分开来,在政治体系中表现为渐进的谱系。“在谱系的一极,纯科学关注知识和真理;在另一极,纯政治关注权力和行动。”[4]135
2.专家阶层的局限 。科学阶层属于更宽泛的学术阶层的一部分,主要包括科学家、技术理论家和大学教授等。普赖斯认为,科学家阶层扮演哲学家和历史上类似的真理源泉的角色,但他们生长缓慢,社会得很好适应他们,而科学阶层在20世纪尤其是“二战”以来增长过快,社会来不及调试与它的关系,尤其是政治家与科学家的关系[9]。职业阶层如工程师、医务人员和法律人士等,可以作为科学与政治之间的桥梁,比如把法律规定“转译”为蒸汽锅炉安全规程、医药卫生措施等。职业阶层所运用的技能并非完全科学的,“职业人士不仅考虑科学数据,也要考虑(职业)目标”[4]133,因而与科学阶层不同,也与管理、政治阶层不同。
在帮助政治决策中,科学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有局限的。自然科学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是一种一般性的抽象,而人类社会的情况都是独一无二的,因而只能部分解决问题。社会科学同样是分专业的,而问题是跨专业的,而且社会科学家与政府官员的合作往往很难。更重要的是,所有科学的建议者被管理责任和公民责任撕裂,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而且所谓建议也不是个人研究的结果,而是大规模政府组织的政策决策研究的结果。与政策的建议者不同,决策的政治家要知道科学并非什么都能解决,因而他们实际是在高度不确定的状态下做出决定的[8]。而科学家清楚地知道并说出自身的局限性,把自己限定于政策建议者的身份上,也是作为建议者的职业伦理要求。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板石村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头目孟庆革靠着家族势力支持,当上村委会主任后,越发无法无天、横行霸道,不仅对村民任意打骂,就连被他认为不听话的村干部,也会遭到打骂、威胁。多年来,他接连控制了当地河砂、林木等资源,垄断了当地的米业买卖、村村通路网建设和建筑行业,并利用职权,侵吞国家扶贫款达60余万元。
3.四阶层的多元平衡 。在普赖斯看来,专业人员在政治行动中的指导作用,很像在法庭中,法律专业人士在教堂和政府之间的中介作用——实际上,西方法学如自然法等很多是中世纪神学讨论的遗风。因此,科学在政治活动中被作为真理的一种来源,同样也存在与政教制度分离类似的政科制度分离的问题。“与政治紧密相连的科学机构应该思考如何才能能够保持独立,从政府控制下获得相对自由。”[10]科学阶层要求学术自由,要按照真理传统处理问题,同样,政治也要按照自己的传统处理问题,对保护科学独立性不感兴趣,希望约束科学家,防止他们越出科学的严格界限,反对以科学真理的名义要求排他性的权力,避免普遍受人担忧的科学与政治共谋的危险。
普赖斯认为,科学、职业、管理和政治四大阶层之间的关系不是等级制关系,而是一种多元主义(pluralism)关系。科学家和职业人士参与政策制定时,必须给予他们更大的裁量权。政治家和管理人员必须控制技术计划的关键方面,以实现对选民负责任的决策。在西方社会中,要在政治活动中有效利用科学技术的技能,必须在四种阶层之间实现操作上和工作上的权力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制度。科学技术关注的问题超越政治制度,这能让管理和政治阶层软化和超越意识形态的冲突,形成更理性的决策。科学和职业阶层参与公共事务,促进经济繁荣,减少由于经济不安全导致的激进主义。与科学阶层相比,政治阶层关注用权力影响公民,要取得他们的支持,他们的权威不是建基于知识之上,因此在美国体制中,政治阶层必须是民主的和负责任的。在政策制定中,政治家和管理人员要尊重科学真理和职业专长,但更要关注对选民的责任、雇主和社会的福祉。政治家具有界定问题的能力,可以向科学家提问。科学家无权干涉政治家的目标,但可以提出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可行性和代价。政治家在不同的建议之间进行比较,减少风险,还可以区分不同政策问题和元素,决定由谁和哪个机构来处理。因此,四大阶层之间相互独立,因而可以互补和相互支持,它们之间的平衡是动态的、相对的,没有固定模式,良好的状态是实现一种在权力制衡中的多元主义的一致(the pluralist consensus)。
3.最佳的机构组织方式是零散拼图式的 。一般说来,政府利用科学界力量辅助决策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1)聘用全职科学家,政府部门下设科学部门;(2)兼职聘用科学家,组成临时委员会;(3)将科研机构并入政府,科学家控制该机构的运行。无论哪种形式,普赖斯反对将科学的政治机构组织成统一而融贯的体系,即不需要将它们放入单一的机构中。相反,科学力量要根据政治的实际需要,零散地输入不同的部委或项目中。
最后,科学革命颠覆了美国传统的分权制衡(checks and balance)系统,科学技术的自主性和不可预测性越来越强。普赖斯认为,在美国,科学与人文冲突是个伪问题,人文的力量也一直很弱,能与科学抗衡的是法学、神学和道德哲学等,这些学科在“二战”后对科学不断进行批评,但是“对科学的影响没有重要的挑战;科学的确被用于推动‘从蜜蜂喂养到帝国的管理’”[4]94。科学受到有力质疑是“二战”以后的事情,很重要的是科学与宗教并未真正和解,虽然不再直接相互争吵,但并未真正结盟。只是科学家很少宣称科学方法是思考人类和宇宙的唯一方法,而神学很少再宣称与政治事务联系起来。在思考方式上,科学家仍然是对宗教进行非议的建制化异议者(the established dissenters)。而科学内部,对于自身力量的限度认识很不够。因此,对于科学和科学家的分权制衡还很不够。
三、普赖斯关于完善技术治理的若干思考
普赖斯基于美国语境,通过实证案例研究,提出了诸多完善技术治理的具体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图 5所示为秸秆炭的扫描电镜照片,其中图5a和图5b分别为成型温度200 ℃和300 ℃、CMC添加量为20%样品的SEM图。由图可知,秸秆炭表面均存在着管状结构,成型温度为300 ℃时秸秆炭内部结构更为紧密,表面的孔相对较多。图5c和图5d分别为CMC添加量为10%和30%、成型温度为250 ℃的SEM图。由图可知,添加量为30%的样品暴露的管状孔道堵塞比较严重,可见孔很少,而 CMC添加量为 10%的样品存在较多的孔,这说明CMC用量的增加,会使得材料比表面积减小,导致脱臭性能的下降。
1.警惕科学的极端发展 。在科学内部,科学家们容忍不同的观点,与思想自由逻辑是一致的。在不同学科知识之间应该实现平衡,科学发展要坚持多元主义,这对于避免政治风险是有帮助的。在科学外部,科学家们主张科学工具论,即科学仅仅是效率工具而没有最终目的,这可以为科学家要求学术自由提供了支持理由,同时也为他们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提供了合法性。但是,随着科学自由在当代的不断扩大,技术治理容易被推上神坛,越出应该有的界限,导致政治风险,尤其是科学家与政客形成共谋——“技术治理的危险更可能由特殊的国会委员会和专业人士利益在某个机构或部门中结盟而造成。”[4]277因此,必须在科学与政治之间保持平衡,防止两者的极端合流或结盟。
2.专家权力主要限定于建议权 。专家在政治体系中主要以专家建议者(expert advisers)发挥作用,而不是作为必须负责的立法者、决策者和执行者发挥作用。专业的建议对于其他人必须要有约束力,这就要求:(1)建议者作为建议者有正式的法律地位;(2)建议要公开和正式地给出,如此,执行者不能无故否定建议;(3)建议者要参与建议的执行和管理;(4)建议要以操作计划或执行项目的形式出现;(5)执行者不能随意提名或免除建议者,建议者也必须考虑执行者的实际情况。
科学阶层与学术阶层一同组成了技术治理所指的专家阶层,他们以专业能力参与和影响政治活动。但是,专业阶层的政治能力是有局限的:(1)科学抽象不问目的,只问手段和效率,只有先确定目标,科学才能有助于决策;(2)政策问题规模巨大,复杂性高,难以符合科学精确性要求;(3)科学用于观察的设备和方法有缺陷;(4)科学指导军事还存在局限性,因为军事更多地依赖于直觉经验。
(2)碳酸氢钠加热易分解,可根据加热前后固体质量变化来计算碳酸氢钠的质量分数,由于食用碱为碱性物质,不能用瓷坩埚,所以合适的仪器组合为B组。
4.科学阶层与政治阶层的 “婚姻关系 ”。普赖斯形象地把上述多元平衡关系称为“婚姻关系”。他认为,科学阶层与政治阶层之间的健康关系不是伙伴关系,而是婚姻关系。他坚持认为,科学是政治体制下多元主义的重要基础,它与政治是根本不同的,因此,他反对科学一味地朝民主目标努力或政治应该接受科学方法主导,因此科学与政治之间要相互独立、相互补充,而相互融合乃至相似不会带来进步。纯科学是不需要考虑政治的,也不需要负政治责任,科学真理不由多数投票所决定,而科学共同体要坚持自主性,实现科学自我管理的多元主义,而政治责任则是其他阶层考虑的事情。
4.以预算方式对科学界进行必要的约束 。在普赖斯看来,对政治界的科学力量进行约束的主要手段是预算。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很多国会批准的科学资助,最后实际对实践工作没有什么贡献或者贡献不大,而其主要贡献在于对大学的一般教育和研究目标[8]。随着国家资助越来越多,这样的问题就越来越大,要求资金能产生实际应用的压力越来越大。政府如何有效地资助科学,核心问题在于编制和实施科学预算。在预算实施方面,普赖斯对“二战”以后美国逐渐形成的政府资助科学的合同制度非常推崇。这种政府与大学、公司实验室和研究机构的关系,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保持对方的基本独立性,又能对之进行有效的管理。普赖斯认为,合同体系有活力、有实效,因为它模糊了公共与私人之间的严格界限,因而合同体系最大的问题不是公私冲突,而是管理问题,尤其是不同的合同各行其是,缺少整体考虑。
美国学界开始重新思考科学与民主的关系。普赖斯指出,美国人一直相信人类社会进步依赖于民主与科学的组合,但“二战”以后开始怀疑科学与民主是自然同盟的假设,要求认真思考科学和科学家在民主政治体制中的地位问题。这与当时更大的文化背景有关,即美欧学界对包括理性与自由政府结盟等各种启蒙信念产生了怀疑[4]5。普赖斯并不认为技术治理必然会反美国民主。对此,他评论道:“我不认为,可以说重大政策问题由科学决定的体系肯定是不民主的,且会否认任何多数民主的自由选择——即使可能碰巧是如此的。”[2]161-162在当代社会,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一样,不可能与政治论题完全隔离,科学家没有办法彻底躲开政治。科学对于政治体系影响最大的是科学思维方式,而且政府中越是基层越需要精确科技的支持,而高层由于不必做非常精确的回答而只是原则讨论,因此更多是依赖统计概率。科学不会限制政治和管理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裁量的范围,许多政策问题并不能由科学研究完全解决,而是要将科学知识和政治价值结合起来才能解决。因此,科学不能给政治问题提供最终答案,而是提出许多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科学不是排除而是更需要政治力量。普赖斯主张,科学要服从美国政治,必须将科学置于政治控制之下,使其更好地为美国民主服务,而学术自由应被纳入自由体系之中,而不是某个阶层的特权。
6.科学家保持某种建制化的异议者的角色 。传统观点认为,科学家应该努力与政治相隔绝,在政治之外扮演建制化的异议者(Established Dissenters)的角色。普赖斯认为,这种角色在今天同样应该予以很大程度上的保留。科学家既可以成为政府机构的内部人(insider),更多还是要做外部人(outsider)[7]。作为政府机构的内部人,科学应该服从政治传统的价值体系,不追求乌托邦。但作为政府机构的外部人,科学家要对目前政策进行批评,不接受传统政治教条的有效性,或者反对科学服从建基于传统价值的权威体系。他指出,很多科学家坚持科学与政治的隔离,因此将科学与政治之间的关系视为不幸的被骗婚姻[2]2,也就是说,科学家应该做外部人的观点,仍然是科学界的主流观点。普赖斯认为坚持这种立场,能更好地保持科学界的独立性。
四、对普赖斯技术治理思想的批判性反思
普赖斯的技术治理研究努力将理论反思和现实政治结合起来,为实际的公共治理提供指导,又不使理论反思流于形式。他大量运用历史学方法以及案例分析方法,深刻地切入美国具体政治制度安排的问题,在理论的“应然”和历史的“实然”的张力之间寻找平衡。应该说,他的努力取得了很重要的开拓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
首先,对策和措施有问题。莫里森认为,普赖斯对美国现实太过乐观,尤其是对政府和军方对科学自由的干涉估计不足,因此,他所提出的对策方案在现实中多不可行[11]。邓尼认为,多元主义与四阶层平衡很有借鉴意义,但普赖斯的具体建议与之并不完全一致[12]。
其次,概念和模型问题。萨耶认为,普赖斯的“阶层”概念主要是从主体方面来处理科学与政治学问题,这是有局限的[13]。兰姆布莱特则认为,普赖斯的四阶层模型假定个体知道自身处于何种位置、应当处于何种位置,然而,这并不是实情[1]。
三年制高职学生的管理理念不能全部照搬到四年制高职学生身上。公共基础课程由于知识性、理论性较强,以讲授与灌输为主的上课方式,和以试卷为主的考试评价方式显得传统单一、单调枯燥,因此学生不愿学、不想听、效果不佳[6]。教学对象不同,公共基础课在教学管理的内容、方式方法与评价指标也应不同。应加强基础科目的学习并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拓宽专业适应面,加强文化基础课程建设,加强岗位所需的文化素质,为学生毕业后适应岗位的迅速变化、保持可持续发展能力而提供足够的保证[7]。但可惜的是,多数四年制高职并未更新公共基础课的教学管理理念,在很多方面还是延用三年制的内容,没有做到与时俱进[8]。
再次,“科学”概念处理地过于笼统。自然科学有许多分支和很大的差别,与政治的关系很不相同。对此,普赖斯坦言自己没有仔细区分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也没有考虑社会科学是否是科学的问题[2]3-4。他意识到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别,认为科学知识有两种生长模式,一种是垂直金字塔式的,另一种是平行知识树式的。牛顿力学是前一种典型,而社会科学更多是按照第二种方式生长的[10]。社会科学是根据实际问题而不是学科逻辑生长的,而社会科学家更多是以个人形式而非自然科学家那样以学会组织形式卷入政治。他也意识到,努力避免主观偏见,依靠最客观的数据,在社会科学中自身就导致了巨大的偏见[8]。但总的来说,普赖斯对科学技术的理解太过于简单了。
4.吸毒草 是一种皱叶薄荷,它的叶子不仅能够有效去除室内的烟味,还能够释放出如柠檬般的清新香气,极大净化室内异味。吸毒草适合放在通风透气的南窗台,浇水时按照不干不浇、干则浇透的原则,注意不要积水涝根。
普赖斯对待技术治理的态度是中性的、建设性的,这在对技术治理成见颇深的西方学界是不多见的。他主张深入研究技术治理,对于专家政治既要警惕其负面效应,也要努力通过制度建设发挥其作用。极端的唯科学主义和反科学主义,都是他要避免的。巴茨认为,普赖斯把被感情主义纯科学观点、自私科学家虚伪隐瞒观点所扭曲的思想进行了澄清[2]111-112。他极力反对科学与政治在建制上合流,又不否认科学能够促进政治效率。所以,他并不反对科学管理原则,而是反对专家政治的某些既有措施,主张要有效控制专家政治。
普赖斯始终认为,对科学和专家的控制是政治制度问题,而不是科学和科学观问题[6]。这避免了技术治理研究陷入空泛的宏大反思,落不到公共事务的实践之中。不过,将科学观与政治价值绝对隔绝,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科学观也包括诸多价值理念。在科学观问题上,普赖斯是老派的工具论者,即认为科学技术只是实现目的的工具,自身是价值无涉的(value-free),超脱于意识形态争论之外,必须将科学技术及其应用清楚地区分开来——他自认为这是实践唯物主义者的立场[14]。他认为,自然科学容忍不同的意见,科学家对于建立新的政治教条没有兴趣,这可以让他们从意识形态争论中抽身出来,对科学事业的独立性起到支持作用。但是,他明显带有科学决定论的倾向,尤其是在科学技术对政治的作用上。比如,他认为,“当然,从广义上讲,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对任何地方的政府政策均有决定性的影响”[15],又比如前述他对科学技术对当代政治三大冲击的分析——这与工具论是相矛盾的。更重要的是,经过科学哲学近百年来的发展,科学工具论受到了各种各样的批评,不再为学界所公认。
由于投入不足,部分工程未开展专业规划设计或设计深度过浅,项目规划布局不够合理,设施配套缺乏,单项工程设计存在明显缺陷或错误,难以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不仅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效益发挥,造成资金、资源浪费和闲置,而且部分单项工程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投入不足,工程建设施工及建后管护、抚育等各项措施难以保证,导致部分工程施工质量较低,运行不正常,综合效益较差。
在对技术治理的分析中,普赖斯提出了知识、制度和政策的三维度分析法[14]。首先要研究知识是如何影响政治的,以及政治对知识的反作用。其次要讨论科学技术建制如何搭建才不至于威胁自由,尤其是避免与官僚机构形成共谋(conspiracy),这必须要靠政治体制。最后要研究负责任而又有效率的公共政策如何制订的问题,引导政策研究向分析方向发展。他将这种分析法称为实用的还原主义(pragmatic reductionism)方法。应该说,普赖斯的著作很好地应用了三维度分析法。不管这种方法有什么问题,他主张对技术治理进行理性地实证分析的观点,对于加强技术治理的理论研究都是很有借鉴意义的。技术治理的哲学反思应该在宏观层面,对技术治理进行一定程度的经验概括,比如它的主要战略措施、运行机制和模式选择等,并且还应该思考技术治理的历史性、语境性和地方性的问题,比如技术治理与中国特殊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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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Don K. Price.“The Natural Sciences, The Social Sciences and Politics”, Minerva, 1988, 26(3): 416-428.
[11] Elting E. Morison. “Science and Public Policy”,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Vol. 15, No. 1, 1955, pp. 48-51.
[12]Brewster C.Denny. “Science and Public Policy: A Literature in Search of a Filed”,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Vol. 25, No. 3, 1965, pp. 239-248.
[13]Wallce S. Sayre. “Scientists in Politics”, Science, New Series, Vol. 150, No. 3696, 1965, pp. 595-596.
[14] D. K. Price. “Purists and Politicians”, Science, New Series, Vol. 163, No. 3862, 1969, pp. 25-31.
[15]Don K. Price. “Organization of Science Here and Abroad”, Science, New Series, Vol. 129, No. 3351, March 1959, pp. 759-765.
Checks and Balances of Expert Estate :Don K .Price ’s Theory of Technocracy
LIU Yong-mou,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Abstract : Don K. Price is a pioneer of the politics of science. His discussions on technocracy are very heuristic. He produces the thought of technocracy via a way of pluralist checks and balances. He also proposes some measurements to improve the technocracy. His theory of technocracy takes the detailed institutions in American as samples, and obtains a lot of pioneering research achievements, but still has many problems.
Key words : Don K. Price; technocracy; scientific estate; professional estate
中图分类号 :N0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7023(2019)02-0001-07
DOI: 10.19648/j.cnki.jhustss1980.2019.02.01
作者简介 :刘永谋,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智能革命与人类深度科技化前景的哲学研究”(批准号17ZDA028);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度“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 :2019-01-10
责任编辑 吴兰丽
标签:普赖斯论文; 技术治理论文; 科学阶层论文; 职业阶层论文;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