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形态转型条件下“结构性农业经济”的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经济论文,结构性论文,条件下论文,社会经济论文,形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文明肇兴,华夏古国以农业立国,这一经济结构形式在数千年中变化甚微,时至今日,中国社会虽然正处在由农业社会文化向工业社会文化转型的过程中,但占总人口80%以上的农业人口,仍说明着中国还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且农业属于农村,而不是属于工业或城市。因此,中国的现代化必须走改变农村社会结构和农业经营结构的道路,即创造与市场经济关系相应的“结构性农业经济”的模式。要创造这样的模式,必须首先改变农村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这一过程的目标和结果形式即为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其外在的表现形式就是亿万“乡村人”向“城市人”的转化。
一、传统农业经济结构中的农民文化心理构成及特质
21世纪中叶的中国现代化是以农村为标志,还是以城市为标志?这一设问在当代的现代化理论看来似乎有些怪异之嫌,但事实上,这正是我们当代社会发展与社会现代化理论所缺少的一个重要观念和视角。这是因为,如果在21世纪的中国仍然有80%的农民,中国就不可能实现整体现代化。这一认识观的最终结论应该是:人类社会未来的现代化应该是有农业没有农民。如果乡村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格局不改变,那么即使达到某种收入指标,也不能称为是现代化。西方有些发达国家有85-90%以上的城市人口,也就是说,中国要达到中等国家的发达水平,城市人口至少应占国家总人口的50%以上。这意味着到下个世纪初的中叶,中国要有4亿左右的农业人口进城, 而这一前提恰恰是市场经济得以深入运行的基本条件〔1〕。
面对当代中国农村发展的各种差异,要研究当代中国的农民问题,就必须注意研究的区位、层面和范畴。只有从典型的传统农业社会的乡村经济关系出发,研究影响农业社会观和生活方式的负面文化,才能使研究结论具有普遍性。中国所保存的传统农业社会的特点、内涵非常复杂,在此只举其中比较牢固的五种传统农业社会的负面“文化因子”:
(一)宗法血族关系对旧传统的传承。传统农业社会“是建立在自己社员血统亲属关系之上的”〔2〕。 这种宗法血族关系的最大特点是维系社会关系的发展,并为封闭性经济与社会关系的存在创造条件,使旧的文化习俗得以传承。中国传统农业的宗法血族关系从原始社会就已经开始,在三千多年的时间里虽然发生多种变异,但其“基本内核”没有变。到了当代,在中国的河南、山东、湖南、广西、河北、山西等一些比较落后的乡村中,宗法关系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有某种程度的新发展趋势。血族宗法关系在乡村的外部表现形式有村落的同姓化、亲缘化,而且具有游离于政权之外的权力。
(二)生产要素简单化和低层次使农村缺乏突破自我的“文化力”。传统农业的发展之所以表现为低水平循环的发展特质,主要原因是生产要素的简单化。其三要素是:(1)土地;(2)简单生产工具如锄头、犁等;(3)大多数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农业劳动者。 在中国农业发展的几千年中,上述三种要素几乎没有发生变化。
(三)传统农业社会生产形式单一性导致的停滞性与封闭性。这种停滞性表现为生产形式的单一性,文化活动的单一性,消费品的单一性,主要农业产品和生产产品的单一性——某种范围的生产非商品性。在封闭的农业经济中,收入等于产值。
(四)小规模农业经济形成多重不平衡性与不稳定性。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最深层关系是,有些地区不能维持自身的发展已经是一个长期现象。在我国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沿海和大城市周围的乡村所属农业与商品经济有着较密切的联系,但是,在很多偏远的山村和落后的农业地区,不仅谈不上商品经济,而且还保存着浓厚的自然经济色彩,有时还有大量的“以物易物”的交换行为发生。
(五)由传统的农业技术含量低及教育程度偏低,形成农民生活观的低层次化。
综合传统农业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到传统农村贫困的根源:(1 )农业经济体内劳动力过剩;(2 )低层次的生产力造成生产形式的固定化;(3)农业劳动力处于不充分就业或隐蔽失业的状况;(4)农业土地数量在工业现代化中减少;(5) 由低收入、低消费决定的教育低下,使科学技术没有传播的载体。
在马克思的“三大差别”理论中,有一项就是城乡差别,而消灭城乡差别曾经是社会主义建设与革命的主要目标之一。因此,从理论超前性的意义上,设定中国80%的大多数“乡下人”转化为“城市人”为中国现代化的最终结果形式,已经不是一种理想,而是推进中国现代化的一种操作性步骤。
二、“乡村人”转化为“城市人”的“社会力”与“动力因”
市场经济对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追求,使亿万农民从旧的“守穷”为“守义”的观念和行为方式中走了出来,“乡下人”开始“思动”,在流动中去追求个人与群体价值。农业人口向城市移动,从城市与乡村差别产生的那天起,就从未停止过。对于“乡村人”向城市流动的原因,很多学者都作过研究。笔者认为可以分为两种“社会力”,四种“动力因”。“社会力”可以分为“拉力”和“推力”。“拉力”有两种“动力因”:一是城市社会有较发达的社会分工,需要一定量农业人口作为城市劳动力,同时城市又能够容纳一定量的农业人口;二是在城市中有较高经济收入和较丰富文化生活,即物质利益的诱惑。“推力”也有两种“动力因”:一是农业经济比较发达时期和地区,能够使一部分农业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游离出来,而不影响农业生产;二是传统农业经济形态保存严重时期和地区,农业经济不发达,社会“二元经济结构”对立明显。中国“二元社会结构”既有这一理论创始人W·A·刘易斯所描述的一般特征,即社会中既“拥有雄伟的建筑物、自来水和交通之类的现代城市”,又有“大量生活在完全另一个世界的乡下人。资本和新思想并非稀薄地分散在整个经济中,它们高度集中在若干点上,并由此向外扩散”〔3〕,又有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突出矛盾, 即一部分农业人口自身不能养活自己,因为长期以来一部分农业劳动力本来就是“就业不充分”或成为剩余劳动力,必然要从不发达的农业中走出来。
应该说,促使中国农民从乡村中走出来,上述四种“动力因”都存在,但是国内研究者对其主要“动力因”的认识还不统一。一部分学者提出,因为中国农业经济比较发达了,才出现了大批的农业劳动力进城的现象。事实上,这一因素只是在一定区域存在。比较西方农业经济转型的过程,我们可以说,中国农业人口向城市涌入,其第一性的“动力因”是农业经济的不发达,特别是在当前社会经济形态转型中,城乡不同的发展进程,使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即农业经济与现代工业的差距越来越大了。尽管中国农业与以前比较有了较大发展,但是在现代社会经济结构由以第二产业为主体向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转型中,农业社会的经济与文化发展却被抛在主体之外。这是因为,在社会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转型中,农业既没有提出向工业化农业转型的概念,又没有操作性措施。从社会转型历史规律中我们可以看到,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迅速地甩掉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即小农式的生产形式。社会主义在向市场经济迈进的过程中,怎么能以小农经济为依托来发展社会经济呢?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
前述两种“社会力”,其本质性归结可以视为乡村与城市的社会区别主要是生活方式的区别。即城市与农业比较,城市比乡村有更广阔的生活发展空间和多元文化享受空间,更广阔的个人价值显示空间,更多的创造财富的机遇和更多的休闲时间与空间。
这些空间就是城市对农业人口的“整合性的吸引力”。农民工的大规模流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1984年中国流动人口有3000 万左右。 1990年后多在6000万人左右徘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区域经济差别的增大,农业流动人口在90年代后期将超过1亿。 如果城市社会能够有效涵容这些农业流动人口,大批流动人口就可以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因”,相反则成为发展的“滞后力”。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都在寻找最佳的经济效益,如追求最佳的投资环境,最佳的投资效益,最佳的能源与资源条件,最佳的人才与劳动力就业环境等,这使那些效益差的落后地区成为“被投资者遗忘的角落”,进而使区域经济差别逐渐增大,整个社会的资金、人才涌向发达地区。这些现象从理论上说都具有必然性,但是必须要加以法律上、政策上的规范和思想观念上的引导。
通过对人口流动历史规律和现实流动农业人口的行为分析,我们看到,某些地区因农业经济发展呈衰退趋势而出现的农业游离人口,其流动具有盲动性,其负面影响也特别大。 有关资料统计表明, 中国还有8000万农业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这种情况决定了中国农业人口的大流动将长期存在。为此,必须寻求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农民出路的途径。
三、社会经济形态转型期“结构性农业经济”的构建
(一)“结构性农业经济”的理论构想。
中国的农业在人类文明之初曾是最先进的农业形式,但是,在纯粹农业发展数千年后,农业仍然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结构而存在着;面对世界范围的工业化进程,中国农业没有汇入工业的发展之中,而是循着与工业“滞后式平行”的方式发展着,这是中国农业之所以落后的最根本原因。就农业本身而抓农业,这一方式在中国奉行了3000多年。西周时周王“籍千亩”,不可谓帝王不重视农业。但是,现代社会把农业置于工业发展之外,使农业只能是处在一个低水平循环进化的过程中,而不能产生“质”的飞跃。一个十分清楚的逻辑关系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必须首先改变80%的农业人口的文化心理结构→使更多的农业人口走进现代化生活→使更多的农业人口实现文化心理结构的现代化→必须改变传统农业社会的社会结构和生产结构→使经济转型过程与改变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相辅相承→最终使“乡村人”成为“城市人”。马克思在100 多年前就曾预言东方社会的发展历史是乡村城市化。乡村城市化就是要消灭城乡差别。没有了城乡差别也就没有了传统意义上的乡村,也就没有了属于乡村的农业。因此,应该创造并选择“城市的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向,这才是中国真正的希望之所在!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摆正农业与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关系,尽快使农业形成“工业化农业模式”,其基本的理论认识及方式选择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
1.以实现城市化为目标,加快我国城市的整体城市化、城镇化水平,使农业经济形成四种模式:一是大都市圈经营性农业经济模式,如上海地区的农业;二是城市经营性农业经济模式,主要指大中城市郊县农业;三是城镇经营性农业经济模式;四是山区农业经营模式,进而形成“结构性农业经济模式”。这一目标的发展指标之一,就是在未来50年内使中国的大部分地区的城市人口占整个地区人口的50%以上。
2.为了适应发达地区城市的高速发展,发达地区应该尽快形成规模农业,规模农业是工业化、机械化发展的基础和结果,没有规模农业,中国的经济就不会有持续的发展能力。
3.要尽可能地加速农业的商品化和经营集团化、托拉斯化的进程,并形成专业性农业经营模式,至少在发达地区可以首先实行这一经营形式。使农业生产者不仅是农业经济的生产者、创造者,而且是城市经济的创造者和生产者,同时又是城市生活方式的享受者。在“都市经营性农业模式”中,不会有传统农业社会的负面文化因子阻碍社会发展。
4.合理调整农业产品的价格比,深化国家储备粮制度。
值得理论界思考的是,为了推动当代中国农业的发展,应该从传统农业的弊端中寻找其弱性,不能再用传统农业方式创造新的传统农业,即用落后创造新的落后,而是要把中国的农业放在城市经济的结构框架中来发展,最终把农业转化为工业的生产形式,从而形成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结构性农业经济”。
(二)创造优化的区域生产力结构,为乡村城市化创造持续发展空间。
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必须创造合理的区域经济发展结构,并构建布局合理的区域发展中心,即区域“发展极”,使城市与乡村的区域性社会协调发展成为一个有机的社会系统工程。
发展小城镇是中国农村的出路之一。但是,不是所有的小城镇都能成为城市,只是其中区位条件比较好的小城镇才能发展成为城市。无论中国历史上的小城镇的发展,还是当代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小城镇的发展都证明了这一道理。我们应该通过社会学的视角,使其上升到理论的认识高度,并在政策与理论上明确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极”,通过创造区域经济的结构性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使区域经济在形成城市群的过程中,实现区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的。从而使一部分小城镇在人为的驾驭中,发展成为中小城市,从而发挥出更大的功能。
区域经济与社会整体性协调发展原则是乡村现代化前提要求。如果一个区域经济与区域社会形成严重的非平衡性的发展关系,那就会造成区域经济发展滞后因素,在这一点上江苏既有经验也有教训。江苏作为一个沿海省份,苏南农村经济的发展成为世界瞩目现象。但苏北城市化滞后,成为影响江苏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阻碍因素。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既要注意经济发展的指标,又要注意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建立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合理的优化结构系统,并按照地域分工与合作的原则,组织系统内各区域中第一、第二与第三产业的发展与布局,使中国的经济形成一个既能顺乎我国改革开放和世界经济大循环,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不同区域的经济优势的合理机制,从而形成一个布局合理,大中小城市共同发展的以多层次城市为结合点的,以区域经济的“发展极”存在为表征的,以城市化发展为结果形式之一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格局。
(三)在理论与操作意义上的超前战略与对策。
全方位发展城市,为“乡村人”转化为“城市人”提供有效生存空间是超前战略的认识基点。经济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大中小城市应根据所处的条件全方位发展。国际上许多城市研究机构的统计材料证实,城市经济的集聚效应是以规模发展为特征的,其规模下限的城市人口数是10-15万人,即低于10-15万人的城市,其经济效益明显处于低值。50万人以上的城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2-5万人的城市,效益高出40%以上。京、津、沪三大超级城市,占全国1984年的300 余个城市总产值的21%,可见大城市比之小城市其效益是成倍增长的。因此可以说,我国没有理由控制大城市的人口与发展规模,更何况超级城市的再发展既是可行的也是现实的,上海浦东的开发开放拉开了大城市再发展的序幕,从而也在一定意义上否定了“控制大城市的发展规模”的理论模式。中小城市更应以特有的政策集聚人才,集聚人口,扩大规模,发展自己。在这一全方位发展中,使中国的农业人口能够在科学的规划下,以有序的方式达到人口合理分流的目的。
从可操作的意义上看,关于中国农民的出路的措施性思考可以有这样的选择:第一,3000多个县城在未来30年可以有计划地增加5-10 万以上的人口,全国将可吸收1亿左右的农业人口。第二,全国有建制镇1万多个,在相对区域内根据区位优势,规划主要城镇,使其成为小区域的“发展极”,在经济上推广“一乡一品,一镇一品和一县一品”的政策,保守估计,在未来30年中,其中若有1/3能发展成3-5万或5-15万人口的中小城市,那么将有1.5-2亿农业人口走向城市生活方式,从而使中国的“乡村人”的生产关系和文化生活水平产生一个质的飞跃。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我们能否在政策上给与规定和管理。城镇与乡镇人口的增加在理论上等于使农民就地生存,就近集聚,集约生产,从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乡村人口生活方式城市化和城镇化。第三,全国现有不同类型的建制市600多个, 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出现了大量增加人口的趋势,在近30年中,一部分较大城市新增人口达50-100万以上。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上看,在未来的30年中,如果取平均值,每个城市平均增加30万人,城市人口可多增加1.8亿人, 从现代城市发展的涵容能力来看,这也是十分保守的估计。对于提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目标的城市来说,应该创造新型的“大城市化区”和城市群,而这样的“大城市化区”人口不能低于500万,才能取得城市地域生产力最佳效益。如果有20个50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化区”,就可以吸收1亿人口。
当代中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条件下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变迁的过程中,落后的农业生活与生产环境必然产生相对落后的文化心理结构,而这正是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主要阻力之一。消除这一“阻力因子”的最根本措施,应该是把亿万“乡村人”人变成“城镇人”、“城市人”,这样才能使农业在社会转型中最终找到自己生存的最佳位置。
注释:
〔1 〕张鸿雁:《论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中国城市现代化道路及方式选择》,《城市问题》1994年第6期。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34页。
〔3〕A·W·刘易斯:《二元经济论》, 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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