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助力乡村振兴——基于哈维资本三循环理论的研究论文_赵泽森

“三权分置”助力乡村振兴——基于哈维资本三循环理论的研究论文_赵泽森

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 030006

摘要:党的十九大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本文运用哈维“资本三循环”理论对三权分置如何实现乡村振兴的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但是资本进入乡村与资本进入乡村后仍有许多问题,必须采用政策手段实现资本的空间转移以及在乡村的有序循环。

关键词:资本三循环;资本空间转移;三权分置

1.引言

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而与此同时种种问题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凸显出来。而在这种种问题当中,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发展差距无疑将成为当前中国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障碍。党的十九大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乡村振兴如何推进,仍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本文将从哈维“资本三循环理论”的视角分析“三权分置”政策对乡村振兴的影响。

2.哈维“资本三循环”理论来源与概述

在《资本的局限》一书中,哈维(Harvey,2007)提出了“资本三循环”理论。该理论将资本在工业产业内的循环称为资本第一循环。将资本在空间(城市空间和区域空间)的循环称为第二循环,即将资本投向以城市建筑为代表的固定资产包括道路、码头、沟渠、港口、工厂、货栈仓库、下水道、学校等教育机构、文化娱乐机构、办公楼、商店、污水处理系统、公园、停车场等,以及空间消费基金项目(如住宅、旅游休闲等)。资本第二循环首先在城市中心进行资本积累和循环,产生城市化现象。当资本第二循环在城市中心区出现资本过剩时,就会产生资本第二循环的空间转移,即资本从城市中心向郊区和农村扩散,产生郊区化现象。资本第三循环可理解为资本在第三产业内的循环,主要用于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中的各项社会开支,主要包括:①对教育、科研和卫生的投入,以增强劳动者工作能力;②对文化软实力的投入,以引导和控制意识形态;③对各种服务性社会消费的投入;④对警察、军队等力量的投入(唐旭昌,2014)。

3.“三权分置”基于“资本三循环”下的机理分析

城乡发展差异显然是中国发展的弊病之一,那么如何让乡村得到发展呢?显然无有资本何谈发展。只有将资本引入乡村才能实现乡村的真正振兴,从哈维的“资本三循环”角度讲,似乎在第二循环城市化资本过剩后,会自主进行资本的空间转移即郊区化现象,然而从现实讲,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严重的工业产能过剩,通过资本转移到第二循环,实施大规模城市建设化解了这次危机,实现了经济结构转型。但从现实的角度看,却无有发生。

究竟是什么原因阻碍了资本的空间转移呢?从具体国情看,乡村难以振兴,可能首先是资本的难以进入,其次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农民的收入过低,收入只能实现自身的生存维持。资本进入的问题已经解决,那么我们便可以假设这样一个作用路径。资本进入乡村后,从目前的制度讲,首先进入的可能是农业。资本的流入必然使得农业资本家出现,进而农业工人产生,而农业由于规模经济效益的存在,使得农业工人的收入增加,进而激发其对美好物质生活、教育资源、医疗保障等等的需要。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而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放开了资本进入乡村除农业外其他产业的关卡,这便进一步推动了资本进入乡村,哈维认为资本的第二次循环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空间消费基金项目在乡村的建设便得以实现,进而资本的空间转移完成,乡村得以振兴。

4.存在的问题

首先,便是这个自动进行的机制很有可能不会发生,因为资本很可能直接进入第三产业而不是进行所谓的空间转移。其次,如果这个机制在三权分置后发生了,那么这又带来了一些问题,一方面,在资本进入乡村后,农民的权益会不会因此受到损伤。同时在另一方面,企业家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制度手段来予以解决,否则一方面资本将难以键入乡村,另一方面进入乡村的资本,可能并不能使乡村得到发展,反而可能会促使乡村社会的不稳定性加剧,可能引发资本与农民的冲突。

5.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的问题,主要从两方面提出建议,首先针对如何将资本引入乡村的问题。可以采用以下的方案:一、对农业企业发放补贴,保证农业企业的经营发展;二、继续完善乡镇公路和乡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吸引资本的到来;三、建立相应的农产品销售渠道,确保农业企业利润的实现;四、建立完善的制度,降低企业的风险。

其次,针对资本进入乡村后的问题,一方面要保障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保障企业家的利益,最后政府自身的监管也需要更加完善。对此可以采用以下的方案:一、建立沟通小组,帮助解决企业家与农民的沟通问题,实现企业家与外出打工农民土地经营权的交易,以及企业家雇佣闲置农民的问题;二、设立专门机构对资本进行监管,严格把控经营权交易的进行,确认不会出现恶意收购农民经营权的情况以及对资本收购经营权后的后续进展进行调查确保资本进入正确的适用渠道而不是囤积土地,以待高价;三、针对乡村干部,设立职能监督部门,确保乡村干部不受到资本的腐蚀,进而出卖乡村集体的利益;四、设立严格的惩戒机制,确保土地不会另作他用,目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一个“不得”和“两个严”,即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要严格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这在很大程度上对乡村干部的行为有了一定限制;五、明确在农民承包权等权利发生变化时,下游的经营权的变更问题,设立明确的制度解决途径,确保企业家对已有经营权的优先获取权,在上游的承包权发生变化时,企业家可以与承包权的后续获得者优先购买经营权,确保企业家的权益不受损害,消除企业家的后顾之忧;六、完善在农业企业税收问题,实现农业企业的规范发展,对农业企业的具体税收进行规定,并且及时公布;七、在农业企业的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后,适时地将资本引入固定资产以及空间基金消费项目,实现乡村的资本第二循环,进而使得乡村得到发展,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八、鼓励资本进入固定资产以及空间基金消费项目,实现与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的BOT合作模式,以及对企业在乡村空间基金消费项目投入的支持,对企业在上述投入的项目进行补贴或税收优惠,保证其在乡村的顺利发展。

随着资本力量不断的进入乡村,我国乡村与资本的联系将越来越近,资本将逐步登上中国乡村这么个大舞台,而在资本这个总是以追逐利润为目标的“猛兽”面前,资本所追求的效率是否会摧毁原有的公平和正义,最终将乡村变为拜物教的囚笼,埋葬我们所憧憬的田园牧歌式乡村生活,将有温情的一个个乡村变为另一个个冰冷的城市。这种结局无疑是我们不想见到的,针对这方面的政策永远只能起到治标的作用,要想真的实现乡村的振兴,并不只是物质振兴,更是精神层面的振兴,精神文明的建设不容滞缓,对乡村干部的精神培养要放到首要的位置,这就需要我党对党员干部群体的进一步正风肃魂,打造公平正义的乡村干部队伍,不断发扬和传承乡村优秀的文化内核。相信通过以上的政策,以及我党在干部队伍方面的正风肃魂,我国最终可以实现乡村物质生活,教育资源,医疗设施,保障体系、精神面貌的全面完善升级,进而实现乡村振兴,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解决中国经济结构问题。

论文作者:赵泽森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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