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S措施对出口产品成本因素影响的经济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出口产品论文,经济分析论文,因素论文,成本论文,措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SPS措施对出口产品成本因素的经济分析
动植物卫生检疫(SPS)措施是指为了保护领土内人类以及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进口产品以及外来物种可能带来的病害、虫害、带病有机体以及添加剂、污染物、毒素等所产生的风险,而对进口产品实施的符合一定的强制性标准的卫生检疫措施。
为什么SPS措施能成为发达国家惯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一方面是因为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很多传统贸易手段如出口补贴、配额、许可证等措施已经被限制使用。而SPS措施的原意是要保护国内动植物免受外来物种或产品的侵害,因此具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使之能够成为隐蔽性很强的贸易壁垒。另一方面,也是更为根本的原因是SPS措施可以通过增加出口国企业的产品成本,扭曲原有适宜的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效益,削弱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产生关税效应,从而有效地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从生产成本方面看,添购新的检验、检测设备使得产品生产的固定成本在短期内相应增加,另外可变成本也会因为执行更加严格的卫生检疫措施而上升。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为了达到进口国的卫生检疫标准而必须添置新的检疫设备,以及为应对国外越来越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必须加大对国内重点检验检疫实验室的投资建设。另外,在生产、检验环节为使国内检疫检测技术达到发达国家标准所作的技术改造或努力也将引起成本的增加。发达国家为了达到限制进口、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往往将检疫标准设置的非常高,一般都是发展中国家的检测设备和检疫技术在现阶段内所无法达到的。发展中国家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建设实验室,配备先进的检验仪器,组织专家攻克这些难度较大的检测技术。而建一个实验室所要花费的经费是非常大的。进口先进检验仪器的费用也往往十分昂贵,甚至有的时候发达国家为了使其检疫标准能有效地发挥限制进口的作用,往往不对发展中国家出口其先进的检验仪器,并对其先进的检疫技术实施保密计划。另外,组织专家研究检测技术也要花费非常大的一笔开销,由于检疫技术涉及面广,非常复杂,如果我们对国外每一项检测技术进行研究,则花费的科研资金一定大的惊人!(2)由于国外检验检疫标准提高了,国内海关以及相关企业为验证出口产品符合某项标准所耗费的有关技术、行政支出将有所上升。由于其他进口国提高了检测标准,或者增加了检测项目,导致我国国内海关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在企业内部我们必须设有产品检验部门,专门对出口产成品进行合格性检验,因为检验检疫标准提高了,相应的检验检疫项目增加或者检验检疫的难度和耗费的时间增加,这些都将使得企业增加相应的行政管理费用。(3)检疫的标准提高往往将导致检验、检疫的时间有所增加,而根据经济学理论,时间是具有价值的。因此,产品因为进行卫生检疫而延误时间将导致机会成本的上升。时间价值的第一层意思表现在时间自身的价值上,例如,检验检疫工作中技术、行政管理人员的工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报酬。另外,检验检疫设备也会随时间的流逝发生损耗,即通常所说的折旧。时间价值的第二层意思是指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因为检验检疫导致产品积压,无法及时进入市场进行流通,占用了很大一部分资金,如果这部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则很可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换句话说,也就是检验检疫措施使得产品的机会成本上升了。(4)正如前面所说卫生检疫往往将耗费很长一段时间,为了进行卫生检疫将延长产品进入国外市场的时间,造成周转速度下降,这将引起库存、运输以及保鲜等其他费用的超额支出。卫生检疫所耗费的时间实际上不仅使库存产品的机会成本会上升,就是实实在在的成本也将大大增加。(5)价格对于贸易的
影响是极为重要的,一些国家往往通过设置更高的检疫标准以延长卫生检疫时间,这将导致出口产品因错过最佳销售时间而遭受损失,即利用价格的波动对出口产品的影响。SPS措施通常都是针对农产品的国际贸易而实施,而农产品特别是大宗农产品交易对于价格的波动非常的敏感,如果产品失去了最佳的销售时期,也就是没有及时地进入国外市场,赢得一个比较好的价格,则很可能会给出口方带来致命的损失。(6)由于未能通过检疫措施而被就地没收、销毁造成损失的潜在风险。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可以看到,最近我国出口产品在国外海关被扣留、销毁的案件由于国外检验检疫标准的提高不断增加。也就是说随着进口国检验检疫标准的不断提高,企业出口产品未能通过检疫措施的可能性也在不断上升,那么产品被没收或销毁可能性也随之上升,则企业承担的风险也在不断上升。
综上所述,SPS措施使得出口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加,即产品供给减少,出口产品价格的上涨,最后使出口企业丧失优势,失去竞争能力。因此,虽然SPS措施不是贸易措施,但通过对出口农产品的成本控制可以直接导致某种关税效应。对于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其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技术力量薄弱,SPS措施的关税阻碍效应将更大。因为这些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才能完成技术上的调整,或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物力才能达到进口国所设定的检疫标准。
二、政策建议
从发展中国家角度出发,在应对国外SPS措施方面给出了相关建议:首先,依靠科技发展“绿色农业”,加快品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发展深加工工业,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全面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是消费者市场寻求多样化、优质化发展的需求,也是解决当前我国应对国外高标准市场准入的重要途径。必须加快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加强产品的研发和加工技术的研究,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工业和精加工工业,同时提高农产品的加工水平和加工深度,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如HACCP管理体系)组织生产。一方面可以应对国外严格的商品合格评定程序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以及各种登记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可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同时由于在深加工过程中,必须对原材料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加热、消毒、杀菌、保鲜、冷藏等技术处理,使产品质量更可能符合国际高标准,以减少发达国家可能对我国农产品实行SPS的影响。
其次,发展中国家在涉及SPS的处理时,除了资金问题、技术问题外,最重要的是缺乏相应的可以自主建立、实施SPS的人才。我国应该适时地加大对我国检疫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快实验室建设的进程,配置先进的检验仪器,重点攻克难度较大的检测技术,增强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同时,加强与国外实验室的联系,加强合作。并安排优秀的技术人员出国培训,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培养出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技术专家,以应对各种可能的由SPS措施等贸易壁垒引起的国际贸易争端。
第三,尽快完善国内和SPS标准有关的立法,制定国内标准时,要充分体现SPS协议的灵活性。既要考虑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和标准,又要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当国内实施高于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的SPS措施时,必须提供科学依据,或经过风险分析认为该措施所提供的保护水平是合适的。采纳国际通行标准或发达国家已经使用的标准可以避免风险评估和科学鉴定。在没有充分时间对每项标准进行考核的情况下,我国可以先把这些标准套用到我国的标准制订中。通过制定较高的国内SPS标准,并且尽量和发达国家保持技术上的同步,可以使我国在和发达国家进行出口贸易博弈的过程中建立起一种制衡机制。也就是所谓的“以彼之道还之其身”。
第四,加强农产品农残、兽残风险分析科研立项,提出合理的最高残留限量值,同时加强农药、兽药的进口管理。这是打破国外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有力武器。有关资料显示美国、欧盟对农产品农残、兽残最高限量的确定,缺少充分的科学依据,绝大部分未经过风险分析。为争取下一步在与美国、欧盟等国的技术贸易壁垒谈判中掌握主动权和制胜权,在国家的科研立项计划中,应该把农产品农残、兽残风险分析进行科研立项,将农产品中最高残留限量值的确定作为一个专向课题来研究,为今后的谈判提供充分的依据和技术支持。寻求解决欧盟等发达国家出口到我国的农药、兽药从严审核,不仅要求提供该种农药、兽药的每日允许摄取量,还必须提供农药、兽药使用后动植物及加工产品的风险分析报告。
第五,加强对国际SPS信息的跟踪能力,对世界各国的标准、检验程序、检验方法等动态要及时跟踪,并通过政府、中介机构把信息及时传递给有关企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预警机制,包括检验检疫信息收集、传播、决策、反馈系统。在这一预警系统中,信息的传播具有双向性,既要研究环境,从环境中获得风险信息来支持预警决策系统,又要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