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是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准确的统计数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搞准、搞实统计数据是统计人员的天职。因此,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保证。
一、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1、《统计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基层各部门都要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并力求相对稳定。因此,巩固各级统计机构,确保统计渠道不断,资料不乱,人员不散是作好统计工作的前提保障。新疆环宇建设工程(集团)有4个分公司,都配备有统计人员。作为师直属企业设立一级统计机构,肩负着上传下达、实施管理的职责,处在统计工作的第一线,工作量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增加统计人员数量、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环境及地位的问题应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注,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基层统计队伍。
由于实行预算管理,企业经费压缩,人员精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统计人员处于“打杂”的地位,会计、统计、文教、卫生、工会等工作一肩挑;有的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年报还参加业务培训,报表时统计人员却换了新面孔,往往认为统计工作不重要,不过是几个数据的加加减减,随便一个人就可以干,更谈不上持证上岗和对统计业务知识的理解。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由此种情况造成新老统计人员之间衔接不好,而出现迟报或屡次迟报及统计数据不实的现象时有发生。上述问题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在部分企业的领导意识中对统计工作不重视,对《统计法》更是淡薄。在他们眼里,统计的管理只涉及到对数据的管理,统计数据的准确与否与企业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不会增加企业的收入和资金,不会提高企业的效益。其实,统计数据所反映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具有信息、咨询和监督的功能。从表面上看,统计工作与企业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但从深层次上考虑,统计数据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统计数据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宏观决策是否准确。因为国家许多经济政策的制定、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宏观决策都是依据统计数据而制定的。如果企业忽视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将会给国家宏观管理带来很大麻烦,导致的直接结果将会给企业的间接利益带来损害,最终会阻碍企业的发展。为此提醒有关部门,统计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统计工作有助于企业宏观管理和掌握更多的市场信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严格统计人员上岗资格制度。《统计管理条例》规定:统计人员必须取得《统计证》方可从事统计工作。通过培训,使统计人员掌握相关的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以适应统计工作的需要。截止2009年12月,我公司的《统计证》持有人数为17人。但是,在有些单位统计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仍然存在。
3、建立基层统计人员档案,以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管理,随时掌握统计人员的变动,督促各部门、各企业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统计人员调动时,必须持证者优先上岗或先培训后上岗,以保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和统计人员的素质。
4、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水平是统计人员能否胜任本职工作的重要条件。即具有尊职敬业,忠诚统计,乐于奉献的道德风尚。统计人员有了尊职敬业的精神,就能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进取,忘我工作,把好数据质量关。对统计数据,从指标含义、口径,到指标间的平衡关系、逻辑关系去认真进行核实,把得出的每一笔高质量的统计数据,作为自己的天职和莫大的荣幸。统计人员作为统计数据的提供者,是保证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抵御人为干扰,实事求是,不出假数。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如实反映情况,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可靠。
二、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数据的源头在基层,质量的关键在基层,扎实的统计基础工作是统计数据质量可靠的前提保障。因此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工作永恒的着力点。
1、抓原始记录,建立制度并加以落实。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原始记录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是统计资料的最基础来源,原始记录的好坏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具有决定性影响。要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做到原始记录管理统一、内容齐全、填写清楚。统计信息的准确依赖于原始记录的真实可靠,将责任落实寓于原始记录的填写工作中,并落实到人,规定填写的时间间隔,要求按时准确记录,不得编造或事后补填。使统计数据来源有根有据,真实可靠。因此,建立和完善统计台帐,有利于统计数据的连续性,有利于统计数据的查询。
2、规范基层报表制度,落实责任。对基础报表坚持“五查五看”:查表与表之间的数据衔接,看报表的逻辑关系;查当月报表中主要指标与上月同期的增减,看企业的经营状况;查同一含义指标在不同报表中的填写,看数据是否一致,有无差错;查数据来源渠道,看有无估报、虚报现象;查原始记录、统计信息、统计报表,看内容反映是否一致。所有报表应当实行“三审”把关制,即报表填写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都要审核把关。
3、加强对统计登记工作的认识,做好统计登记。即凡在我公司的所有分公司都应进行摸底登记,纳入我公司的统计管理之中。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了解统计登记工作是为了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全面掌握本地区基本单位的地区分布、行业分布、登记注册类型、规模结构以及生产要素的配置情况,进而建立和完善有关部门互为补充、相互衔接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规划城乡建设等提供基础信息,保证统计数据全面性、准确性的重要措施。因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在批准成立后,要及时办理统计登记,要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已登记单位在隶属关系、经营范围和地址等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变更或注销。这是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调查对象规定的义务,也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基础。
三、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1、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采取专门授课或会前讲法的形式,使基层领导者和统计人员了解统计法律法规所赋予的义务和应履行的职责以及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培养他们知法懂法的自觉意识,用以规范统计行为。
2、要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关键是搞好基层单位的培训。根据不同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由于统计人员兼职过多,且大多是由财务人员兼职,对统计指标的范围、口径、计算方法理解不深不透,更谈不上深入细致的研究,造成统计指标出现与财务指标混淆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基层统计人员对指标理解不深不透,混淆财会与统计指标。如:劳动工资统计中“职工工资总额”指标,将计提未发的奖金统计在当年的工资总额中,将拖欠或预提未发给职工的工资统计在已发工资总额中,他考虑的是帐务处理的平衡问题,认为统计报表应和财务报表一致,只要财务走帐了,统计就应包括,而统计有一个时点问题,应该是何时发生何时统计。再如在建筑业企业的劳动工资统计中,往往将使用的城建制农民包工队,由包工队组织生产并直接支付劳动报酬,用工单位只对包工队按合同进行结算,这部分人员的工资统计在工资总额中,造成多报,这种情况应遵循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由用工单位统计。另外,只报劳动部门掌握的钱,漏报其他部门发的钱。出现这类问题主要是统计人员由劳动人事部门担任,企业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所造成。对指标的不理解情况体现为:如在商业统计中的“商品销售总额”指标,此指标应为含增值税的金额,有些企业往往用销售收入代替商品销售总额,造成少报等等。因此,针对这些情况,从实际出发,结合指标讲清统计、会计二者之间的关系,不能用会计科目代替统计指标,讲解实际工作中应知应会的统计知识,从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强化统计基础工作。
3、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培训。专业知识固然重要,但理论知识同样重要。因为只有让参加培训的人员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才能自觉主动地去做,而且,掌握了理论知识还可以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只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统计人员理解“如何做”和“为什么要这样做”,使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达到充分的理解和消化,才能够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
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统计执法是建立在统计立法的基础上的,是使统计工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具体体现。立法不执法,统计法也就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加强日常性统计执法检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把错误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之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论文作者:许欣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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