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毕玉玺的腐败历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腐败论文,历程论文,巨贪论文,毕玉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3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上述两项罪名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位担任要职达十多年的“不倒翁”,终于倒下了。
1000多万元不过是“喝茶钱”
2003年11月1日,北京五环路举行通车仪式,而此时,身为道路建设单位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毕玉玺,却已黯然身退。早在这年5月,北京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就决定免去他的职务。第二年4月,毕玉玺被“双规”。
检察机关经调查查实,自1993年至2003年5月间,毕玉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此,他在1993年春节至2004年2月期间,主动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004万余元。
在审讯开始阶段,毕玉玺轻描淡写地称自己只是收了些“喝茶钱”。在这1000多万元“喝茶钱”的背后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仕途不顾,“另辟蹊径”
毕玉玺出生于北京市通县的一个农民家庭,靠个人努力上了大学。1984年后,已过不惑之年的毕玉玺开始官运亨通,升任为通县县委组织部长,后又历任县长助理、常务副县长。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北京市交通局一位领导在修建京津塘高速公路时与毕玉玺相识。通过这位领导,毕玉玺进了北京市交通局,但职位最高只当到副局长,始终没能坐上“一把手”的位置,这让他非常窝火。升迁无望的毕玉玺,开始从其他方面找“补偿”。
毕玉玺58岁调入首发公司担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以后,在公司的管理上实行家长式管理,大小事情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据毕玉玺身边的工作人员介绍,他自己从来不开车门,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社会上结交的朋友依靠毕玉玺手里的权力谋取暴利后,不仅为“孝敬”他给了他相当数量的好处费,而且还投其所好,为他提供出入高档场所、聚众赌博等糜烂的生活。
由于毕玉玺已经习惯于这种生活方式,在面临即将失去权力的退休生活时,他由仕途上的失意演变为要竭力在经济上寻求补偿。
1993年,香港东科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北京市交通局下属的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市公司、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培训中心和北京市公路局老干部局活动站出售洗车机等设备。毕玉玺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关系网帮了忙,香港公司的董事长苏某深谙“投桃报李”之道,送给毕玉玺3.2万美元。轻轻松松就挣了这么大一笔钱,毕玉玺尝到了“帮忙”的乐趣。
为家乡人办事,得点实惠没啥
通州宋庄建筑公司董事长张某是毕玉玺的老部下。为了靠上首发公司以便揽到更多的项目,张某找到了毕玉玺。既然是老家的人,又是自己的老部下,这忙毕玉玺当然会帮,不过,钱不会少收。1999年至2003年8月间,毕玉玺为通州宋庄建筑公司承揽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苇沟服务区服务楼等工程提供帮助。事后,毕玉玺两次收受张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8.13万美元。
毕玉玺替他人谋取利益,自己也捞好处的行为,多数都与老家人有关。通州是毕玉玺成长和仕途起步的地方,虽然离开了通州,但他还有很浓的“家乡情结”。2000年至2004年春节期间,毕玉玺将首发公司下属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地址选定在通州区宋庄镇。毕玉玺因此得到该镇原党委书记韩某给予的2.3万美元,以及党委书记李某给予的2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这种捞钱模式,毕玉玺认为是最安全的。他替老家做事,为家乡人民表示一下“心意”,这个面子一定要给。毕玉玺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看成是掌握在手中的资源,给谁不给谁,给多给少,都是凭“良心”赐予的。所以,老家的事自己出了力,得点儿实惠天经地义!
以损害国家利益来赚取好名声
1999年9月16日,首发集团正式成立,担任多年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的毕玉玺出任董事长,待遇为正厅级。
大权独揽后,毕玉玺的贪婪终于在仕途的巅峰发挥到了极致。他手中最方便利用的就是决定谁可以揽到首发集团的项目,所以捞钱的主要途径就是拿项目换钱。
1999年10月至2003年5月间,毕玉玺为北京市首都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开发公司承揽首发公司技术咨询业务说了话,为此得到的好处是价值人民币3.6万元的高档手表和价值1.5万余元的足金摆件。
除了通过工程项目捞钱外,毕玉玺还抓住一切机会为自己的家人敛财。他为姜某全权代理的北京班森华扬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首发公司控股的北京云星宇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之间进行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儿子毕波,收受姜某给予的31万美元和价值1.35万美元的轿车一辆。
毕玉玺从不放过任何捞钱的机会,对于别人的请求,从来是有求必应。不过,前提条件是要会“来事儿”,至于别人送到他口袋里的钱是怎么来的,则不管不问,关心的只是数额。
毕玉玺在5年多时间里收受或者索取25人、77次给予的款物,涉及首发公司及下属公司20余家,其中还有个别外籍行贿人。这些行贿人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美元。大部分人都是在逢年过节、过生日或者一些特殊的场合给予的。表面上,这些钱是用于人情往来,而谁都知道背后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行贿人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承包工程。
比如,行贿人在得知机场高速路需要建加油站等附属设施时,都想尽办法来承接。每次拿到好处费后,毕玉玺都会让副总代替自己出面签订合作协议。2000年,毕玉玺将首发公司有权购买的“路桥建设”原始股中的200万股转给某投资管理公司的余某。在随后的三年时间里,毕玉玺分三次收受余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7万美元,该赃款由毕玉玺委托港商苏某存入香港花旗银行其个人账户中,后汇至其子毕波在英国伦敦的学生账户中。
毕玉玺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在那个位置永远坐下去的,所以他不仅暗地里大捞特捞,为了赚个好名声,还慷国家之慨,动起了国有资产的心思。2001年6月,在毕玉玺一手操纵下,以首发公司领导集体研究的名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15名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致使300万元的国有资金被私分。
儿子是他敛财的最大动力
毕玉玺捞来的钱除了部分用于个人享受和博情人高兴外,远在英国留学的儿子是他敛财的最大动力。
据了解,毕玉玺特别溺爱儿子毕波。为了保证儿子在国外生活舒适,将来的日子也衣食无忧,他将别人“孝敬”的赃款通过美国花旗银行,由行贿人汇入毕波在英国开设的账户,毕波需要钱时,随时都可以提取。
毕氏敛财五大绝招
毕玉玺在敛财过程中有“五大绝招”:一是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大搞权钱交易;二是以子女出国留学为名收受或索取贿赂;三是利用节假日、生日大肆接受他人送的礼品;四是借出国开会、外出旅游收受他人钱物;五是“玩牌”,主要是玩“诈金花”,从中收取下级、不法商人故意输给的巨额现金。
和一般受贿人不同的是,毕玉玺收受的贿赂多以行贿人的名义存放,有的还在境外。行贿人以自己的名义开户,用毕玉玺家的电话号码作密码,方便他支取。这一方法,给办案带来了极大困难。通州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张某为了承揽首发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工程,曾以他的名义送给毕玉玺一个23万美元的存折,他把密码和身份证都给了毕玉玺。案发后,毕玉玺连夜将存折退回,妄图消灭罪证,却殊不知“天网恢恢”。
在审讯期间,毕玉玺常常痛哭流涕,甚至给办案人员下跪,完全没有了昔日大权在握时的威风和财大气粗的牛气。毕玉玺已经伏法,但他经手的北京五环路每公里造价高达1.38亿元,而这上百亿元的巨债包袱最终还是甩给了政府,造成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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