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评价体系及制度创新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础教育论文,制度创新论文,评价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科学的评价制度。认真研究基础教育的评价体系及制度创新不仅关系到教育评价制度自身的改良和完善,更关系到基础教育乃至整个教育系统的健康发展。
一、基础教育评价制度的实施成效
教育评价制度作为教育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引入我国之后,迅速在基础教育领域普遍实施,形成了上级政府评下级政府、政府评学校、学校评教师、教师评学生的定期与临时、全面评价与单项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元评价体系。通过评价,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了学校的改革,其主要成效有:
1.促进了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的落实
“优先发展教育”、“农村义务教育是重中之重”,是政府解决教育发展与其他行业发展关系及处理教育内部的不同层次教育关系时早已确定的两项基本政策。但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这两项基本政策在不少地方尚未得到很好的落实,重生产资金投入、轻人力资源开发,重高等教育、轻基础教育等仍是不少官员的价值取向,“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的现象普遍存在。近些年来,党中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并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重视教育的领导是不成熟的领导”等要求融入到对各级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之中,把“重视教育”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水平和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这些年来的考核评价,各级领导对基础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产生了飞跃。纷纷把基础教育发展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进行统筹安排。领导干部主动想教育发展大事,谋教育发展良策,亲自到学校调查研究,接触师生,为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已经蔚然成风,基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地位落实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2.基础教育投入明显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各级领导对基础教育重要性认识提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明显增加,各级政府在确保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所辖区域内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努力按照“三个增长”的要求,较大幅度地增加基础教育的财政预算内拨款,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需求的程度不断提高。
3.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较全面地体现了国家对基础教育的要求。通过这些年的评价,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对办学规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办学要求更加明确,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依据各自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了一整套“学生入学—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学业成绩考核”等各个环节和“领导—教师—学生”等各个层次的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治校,严格管理,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二、当前基础教育评价体系存在问题及其成因
在充分肯定基础教育评价体系具有积极的一面的同时,也应充分认识到目前基础教育评价体系还有其消极的一面,而且这种消极面将随着基础教育的发展更加凸显,主要表现为:
1.价值的背离
基础教育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其价值是多元的,它既要为国家造就各类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也要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加速学生社会化进程,其中培养学生融入社会的公共道德、生活能力是第一位的。但现在不少学校却本末倒置,价值背离,把为人才培养打基础当成基础教育第一位甚至是唯一的职能,把学生的全面发展当成第二位的职能。当前许多地方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以升学率为考核评价学校办学水平高低的唯一标准就是明证。这种评价制度的直接后果,导致了应试教育的再一次升温,甚至有向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蔓延的趋势。素质教育推行多年成效不明显,其根源就在于旧的评价制度。
2.责任的错位
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对政府的依附是很强的。基础教育各级学校中的办学条件主要是靠政府提供的,学校中的许多重大事情也是由政府决定的,然而,现在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中对学校评价结果的责任认定是不对称,甚至是错位的。学校承担着主要的责任,而政府却承担着次要的责任。升学率上不去的校长、单科成绩上不去的教师将面临着转岗、下岗的威胁,而对于因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而造成学校办学条件跟不上的问题却无责任主体,更无惩罚措施。这种责任的错位既不符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也难以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
3.个性的缺失
目前的基础教育评价,一般是在一个区域内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一个统一面向所有同类学校的评价指标体系,或一个学校制定一套面向全体教师、学生的评价指标体系,然后按照这个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所有的评价对象进行评价。然而,即使同一区域内的同类学校之间,同一所学校中的教师、学生之间也是千差万别的,以统一的指标、统一的标准去评价具有不同历史、不同基础、不同条件的对象,其结果不仅不能反映评价对象的进步幅度,因而失去评价应有的鼓励作用,还会掩盖评价对象的个性、特色、特长,造成千校一面、万生一样的结果。这种注重共性,忽视个性的评价体系是极不利于学校办出特色,学生个性张扬的。
4.动机的扭曲
目前的基础教育评价目的大都是指向选拔、鉴别,评价结果与奖惩结合得是很紧密的。由于评价方式一般都是上级对下级的评价,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的关系难以平等、和谐,评价对象出于评估结果对自己的影响考虑,其参评动机往往都希望能得到褒奖,至少不要受到惩罚,于是,在评价过程中,被评对象的防卫心理、投机心理、侥幸心理普遍存在,文过饰非,扬长避短,甚至弄虚作假,请客送礼的腐败风气也屡有发生。这种评价就难以做到公平、客观、准确,评价的信度和效度也必然受到影响。
目前基础教育评价体系出现的种种弊端,不完全是操作过程的失当,而是体系本身的缺失,并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也有其历史必然性。主要是因为:
1.评价观念陈旧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以为教育的价值主体只有社会或代表社会利益的国家。因此,在判断教育的价值时,总是以满足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价值的唯一尺度,在这种教育价值观指导下的教育评价的价值观也只能是社会本位。其实,教育的价值主体除了社会以外,还有受教育者个人。受教育者希望通过接受教育既提升自己报效祖国和社会的本领,也希望自己通过教育能成为和谐发展的个人。以往基础教育学校在办学目的上重视为社会发展服务,忽视为个人发展服务,必然导致在教育评价中只重视国家对学生的要求,而忽视学生个体的意愿和诉求,正因为如此,基础教育的评价体系只突出共性而忽视个性。
2.评价目的的偏离
近几年,国家对于教育评价的目的要求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这20个字,全面、准确地概括了教育评价的目的。然而,在当前基础教育的评价实践中,促建、促改、促管的力度不够,而评价与奖惩挂钩却实在是太紧密了,教育评价简直成了奖优罚劣的杀手锏。评价目的的偏离,迫使评价者和评价对象都把注意力放在教育活动的结果上,而忽视教育活动的过程,为了结果,不择手段。人们迎评的精力也只好放在显性的指标上,忽视隐性的、长期起作用的柔性指标;被评对象改进工作的重点也局限在几项未得高分的指标上,而缺乏从整体上去谋划。
3.浮躁的心态
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目前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盛行,从而造成了人们的浮躁心态,其突出表现就是不想付出长期的、艰苦的努力,却希望获得硕大的果实。于是偷工减料、投机取巧;只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数量发展,忽视质量提升;只注重表面文章,不注重内涵发展。这种片面的发展观已经蔓延到基础教育评价的整个过程中,评价标准的惟升学率论,评价目的的惟选拔功能论,评价结果与奖惩的紧密挂钩论,评价对象的防卫心理,甚至弄虚作假行为,无不出自于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
三、重构基础教育评价新体系的设想
我国基础教育现行的评价体系是依据国外的目标达成度评价模式,结合中国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逐步形成的。这种评价体系对于以社会为本位的教育价值取向的基础教育有着明显的积极作用,但是,基础教育除了具有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的奠基功能之外,还有促进受教育者个人身心发展的意义,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相统一的教育价值观已经成为当今教育的主流价值观念。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沿用这套基础教育评价体系,不仅不能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反倒可能成为阻碍基础教育发展的绊脚石。教育评价具有极强的导向、激励功能,基础教育要健康稳定发展,就必须重构基础教育的评价体系。
基于基础教育的内外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重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必须在如下方面进行突破和创新:
1.基础教育评价新体系的指导思想
基础教育评价新体系应当坚持以“三个面向”、“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充分反映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相统一的教育价值观,充分调动评价主体和客体两方面的积极性,真正达到以评促发展的评价目的。
2.基础教育评价新体系的基本特征
针对目前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种种弊端,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应当趋利除弊,具有与旧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不同的特质,这些特质主要是:
(1)发展目标的差异性。评价对象无论是团体还是个人,都会因为其基础条件、内外环境的差异,而造成发展目标的差异性。过分强调评价对象发展目标的统一性,只会对一部分能够达到发展目标的评价对象产生正面的激励作用,而对大部分达不到发展目标的评价对象反而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因此,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必须坚持社会性和个性的统一,体现发展目标的差异性。因此,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上,要努力做到,指标可以因人而异,既有体现国家基本要求的“规定动作”,也有体现个体特色或特长的“自选动作”;在指标标准的确定上,应当坚持通过努力都可以达到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基础和发展潜力,容许有高有低,不搞一刀切。只有这样,才能使所有的评价对象都有可能达到自己应该而且可以达到的发展目标。
(2)评价主体和客体的协调性。目前在基础教育评价过程中,一般是上级对下级的评价,这种居高临下的评价,容易导致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的不和谐,甚至对立。新的基础教育评价应当努力突破这种格局,构建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之间平等、和谐、协调的关系。为此,要改变上级确定评价主体的做法,采取评价主体和评价客体“双向选择”的办法,即评价主体对评价客体应当是熟知并乐于参与对评价对象的评价,评价客体对评价主体应当是充分信任、认可的;对评价对象的发展目标应当是由评价主体和评价客体在充分研究分析评价对象的主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共同商定,而且双方都可接受的,充分体现发展目标的个性特征和可行性;评价主体和评价客体之间还应明确各自的责任:评价主体既有督促评价对象努力实现发展目标的责任,也有向有关部门反映、建议,为评价对象解决实现发展目标的相关条件问题的责任。评价对象则既有如实向评价主体汇报、反映实现发展目标过程中的进度、成绩和困难的责任,也有要求评价主体帮助或对评价主体对其评价意见提出申辩、申诉的权力。
(3)评价过程的长期性、经常性。新的基础教育评价过程是以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被评对象的发展目标为依据的一种评建结合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因为被评对象所处的内外环境有较大变化,也可能被评对象自身出现较大的特殊情况,这就涉及到原先双方商定的发展目标及实现发展目标的策略、措施要做出某些调整;即便不是这种情况,评价对象在实现发展目标的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需要与评价主体及时商讨对策。因此,这种评价就不能像以往的评价那样,在事后用几个小时或几天时间对评价对象作出评价,而是一个贯穿于从发展目标确定到发展目标实现的长期、经常性的过程,是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长期合作,经常切磋的互动过程,是双方共同努力逐步逼近被评对象发展目标的过程。
(4)评价目的的非奖惩性。新的基础教育评价目的的非奖惩性是区别于旧的评价体系的重要方面。新的基础教育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评价对象在一定期限达到相应的发展目标,而并非要对评价对象实行奖惩,也不能以此为依据对评价对象实行奖惩,这是因为,其一,既然评价对象的发展目标可以因人而异,评价指标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被评价对象的基础和潜力有很大差异,评价标准不能一刀切,那么,评价对象的评价结果就没有可比性,就不能作为奖惩的依据;其二,评价目的的奖惩性是诱发评价过程中评价对象不敢襟怀坦诚,不说真话,甚至造成弄虚作假的根源,只有评价目的与评价对象的聘任、晋升、奖金分配等脱钩,才能使评价对象能够毫无后顾之忧,集中精力去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才能使评价主体获得评价对象的真实信息,进而才能点到要害处,帮到点子上。
3.保障基础教育评价新体系顺利实施的若干建议
要真正实施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需要创设一种适应新评价体系的环境,才能保证它的顺利实施。
(1)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为实施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是引导教育事业走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极其重要的指导思想,也是重构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思想基础。要真正实施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就应当在基础教育的各级管理部门和各级领导中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帮助他们全面理解和把握科学教育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使他们在基础教育的办学和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相统一的教育价值观,始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始终坚持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发展观,始终坚持关注过程、注重发展的教育评价观,只有这样,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目的、模式、方法实现重大突破才有坚实的思想基础。
(2)努力打造一支素质精良的评价队伍,为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评价模式是个性化、多样化的,用一个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抽调少数几名专家去评价所有评价对象的传统评价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需要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着力造就一大批素质精良的评价队伍,以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教育评价的需要。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在基础教育学校从事领导、教学、管理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具备评价能力,造成一个人人都是评价客体,人人又可以成为评价主体的新局面。
(3)创设有利于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实施的环境,为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①要通过现代传媒及培训形式,宣传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先进性及与基础教育传统评价体系的区别,提高实施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自觉性、积极性。②逐步减少和缩小旧的评价方式的实施频率和范围,淡化评估目的的奖惩性,并在一定范围内积极试行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取得经验后,尽快推行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③基础教育评价的主要形式是学校自评和校内教师间的互评,教育主管部门对基础教育各级学校的评价主要应通过督导形式进行,其督导内容和督导标准也应区别情况,分别对待,把督导的目的集中体现在引导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上来。④认真总结,大力宣传,积极推广实施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教育理论工作者和教育评价中介机构的作用,为推行新的基础教育评价体系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