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在不同历史时期功能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时期论文,党的基层组织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80年的光辉历程。在战斗历程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基层组织在革命战争时期、建国后的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其功能有所不同。探索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在不同时期的演变,借鉴党的历史经验,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做好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一、在不同历史时期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功能所共同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一,我们党都极端重视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把每一个党员必须参加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列为入党的基本条件。
民主革命时期党先后召开过7次代表大会,其党章都明确规定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必须参加党的小组或支部。一大的党纲规定:每个地方有党员5人以上的,必须成立委员会。二大至七大的党章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凡有党员3人以上均得成立小组或支部,凡党员皆必须加入党的基层组织。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召开的8次党的代表大会,即从八大到十五大的党章,都坚持了上述规定。
第二,我们党一直十分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这是因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注:党的十五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具体地说:1.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2.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3.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与桥梁。
第三,我们党都非常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有政治功能。毛泽东指出:“政党就是一种社会,是一种政治社会。政治社会的第一类就是党派。党是政治的组织。我们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在党”。(注:转引自《三个代表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60页。)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中,政治功能尤其得到重视。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属性所决定的,也是由党纲和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所决定的。
基层党组织发挥其政治功能的内涵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治引导。基层党组织必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通过自己的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和群众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抗日战争时期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的陈云说:“只有党与群众密切联系着,只有党的支部真正成为群众核心的时候,那个党才是一个巩固的党,那个支部才是党在群众中的堡垒。”“支部及其每个党员应该密切的与周围的群众联系着,了解群众的情绪,倾听群众的呼声,依据群众当时的觉悟程度,有计划地在群众中解释党的政策和口号,散布党的报纸,宣传共产主义,使群众走到党的方面来。”(注:《陈云文选》(1926-1949)第99、82页。)党中央也强调指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终要通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中的工作贯彻落实。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注:《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936页。)二是宣传教育。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的重要方面。三是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保证党的政策、主张落到实处。四是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执行纪律,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使每个党员都成为合格的党员。
二、建国后的计划经济时期同革命战争时期相比,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发生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党的基层组织功能的定位从政治领导向“统一领导”转变。
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在农村,只有在革命根据地才能合法地进行公开领导。在革命根据地我们党领导的一些工厂(如军工厂、被服厂)和学校医院也大都属于部队编制,对其实行军事化管理。这些单位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相对独立的企事业单位。那时的城市都在敌人的统治之下,我们党只能隐蔽地开展工作。处在城市中的工厂、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在极其危险和困难环境中,主要是通过党的政治领导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党的政治主张,领导群众同敌人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1925年党的四大通过《对于组织问题的议决案》规定:“支部在一个企业中,应当时常善于利用企业主和其使用人之压迫工人或冲突或致于罢工……的机会,去宣传工人群众,促成他们阶级的自觉”。(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8年版,第380页。)这就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功能和任务。
建国以后,党的基层组织功能的定位发生了显著变化。党不但要领导基层单位的政治运动,而且要领导所在单位生产(行政)工作。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随着党在全国的执政,由原来的政治领导转向“统一领导”。刘少奇在解释这一变化时说:“在国营工厂中实现统一领导问题,……理由是我们暂时还没有或少有既懂经济工作和技术又懂得党与群众工作的干部来管理工厂。因此,在工厂中实行一长制是难于管好工厂的。而以党委方式来实行集体领导,则既可补足厂长的某些缺点,又可统一各方面主要是党、政、工、团的领导”。(注:刘少奇:《关于在国营工厂中建立党的问题给高岗的信》(1951年5月16日)。)刘少奇分析的这一道理是符合当时刚接管的工厂企业实际情况的,也是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建国以后的计划经济时期,工厂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功能定位为统一领导,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可行的。由于当时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党的领导同国家对企事业的要求、以及职工群众的愿望是完全一致的,所以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在动员工人群众,发展生产,完成国家任务方面曾起过积极的作用。问题是从五十年代后期,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统一领导成了中国所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功能定位的唯一模式,随着经济建设的推进、社会化大生产水平的提高和随之而来的对企事业单位的科学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这一定位就愈易显露出它的弊端。
第二,党的基层组织功能的属性从政治功能向“超政治”功能转变。
党在民主革命时期要推翻反动统治、夺取全国政权,因此,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运用思想政治手段,发动与组织群众,开展政治斗争。所以,党组织“是党实行阶级战斗的堡垒”,要“成为群众的核心”。(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6)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8年版,第195页。)
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后成为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核心。1961年党中央颁布的《工业七十条》中规定:“企业党委对于生产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保证实现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布置的任务。(2)讨论和决定企业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3)检查和监督各级行政领导人员对国家计划、上级指示、企业党委决定的执行”。对企业党委必须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规定了9个方面:“(1)企业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实现计划的主要措施。(2)企业的扩建、改建和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的方案。(3)生产、技术、供销、运输、财务方面的重大问题。(4)劳动、工资、奖励、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5)重要的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6)企业主要机构的调整。(7)车间、科室以上行政干部和工程师以上技术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的开除。(8)企业奖励基金的使用。(9)企业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注:《工业七十条》,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翻印(1962年3月1日)。)在学校等事业单位也有类似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要按照上述规定去工作,就很容易成为包揽单位党政大权的“超政治”组织,这虽然是同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但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推进,这种领导体制中孕育着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弊端就愈益显露了出来。
第三、党的基层组织功能实现的途径,从主要依靠思想政治手段,向依靠“行政权力”转变。
1927年5月党的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就指出:“所有大工厂、铁路、码头等都有我们的以支部为基础的组织。积极在广大工人群众中做政治工作,这才是真正领导工人群众”。(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3)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8年版,第88页。)因为工厂企业的党组织除了思想工作的手段和与工人群众密切相联系的血肉关系,别无任何行政权力可以利用,所以我们党特别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成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上的优势。
新中国建立以后,工厂、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处于统一领导各项工作的核心地位,握有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和任免干部的一切行政权力。这种情况有着两重性,一方面基层党组织握有手中权力并充分运用这个权力,实现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它又促使党组织包揽许多行政事务,使基层党组织处于本单位矛盾焦点之中,忽视和放松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疏远以致恶化了党群关系。
三、改革开放以后同建国以后的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又发生了显著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新变化,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企业领导制度改革和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而逐渐加以改变的。在企业领导体制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在所有制各不相同、产权结构各不相同的经济组织中,基层党组织发挥的功能也不能不有所区别。正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下,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发生了三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定位从“统一领导”逐步向政治领导转变。
早在我国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尚未正式起步的时候,邓小平就高瞻远瞩地指出:“工厂、公司、院、校、所的各级党组织,要管好所有的党员,做好群众工作,使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组织真正成为各个企事业单位的骨干,真正成为教育和监督所有党员的组织,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40页。)这里提出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为转变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以来,企事业党组织功能定位的转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党的各类基层组织的功能定位从“统一领导”这一单一模式向着重体现政治领导(引导)的多种模式的转化。随着产权体制改革的深化,迫使对基层党组织的功能要求不能不进一步多样化。十三大党章相应地将“企业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和“尚未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功能加以区别,前者赋予“保证监督”(即思想政治领导)功能,后者赋予“领导本单位的工作”的功能。20世纪90年代初,不仅个体、私营、“三资”企业迅猛发展,而且各种多元投资的企业集团也不断涌现。这些新经济组织产权情况各不相同,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当然必须有所区别。目前,这些新经济组织的功能定位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企业的政治核心,这是从原国有与集体企业改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定位;二是中方职工中的政治核心,这是中外合资企业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定位;三是职工中的政治核心,这是私营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四是战斗堡垒,这是发起建立,从业人数较少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这四种定位的共同点,就是企业党组织必须通过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对职工群众进行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亦即充分发挥党的政治领导的功能,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个基层单位得到落实。
另一方面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从“领导核心”向着政治核心方面转化。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其转化过程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起步阶段(1978年—1984年),在重提企业党委对本单位党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同时,强调党政适当分工,充分发挥厂长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第二阶段(1984年—1989年),这是国有企业党组织赋予“保证监督”的阶段;第三阶段(1989年—现在),这是国有企业党组织被明确界定为政治核心的阶段。(注:梅丽红:《新时期国有企业党组织地位的作用的探索》,载《上海党史研究》1999年第1期。)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党在(国有)企业的基层组织处于政治核心的地位。其主要任务是: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注:上海市委组织部编:《近期党建文件选编》,第57页。)从这个任务的界定看,所谓政治核心,主要是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的功能。
第二,党的基层组织功能的属性从“超政治”功能向政治功能转变。
1956年的八大党章规定:“企业、农村、学校和部队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当领导和监督本单位的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1982年的十二大党章在规定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工作”,“对重大原则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也规定了“保证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不要包办代替他们的工作。”这里可以看到,十二大党章不是完全回到八大党章,而是有了党政分开的内容,要求基层党组织摆脱一些行政事务。1984年开始,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进行党政分开的领导体制改革,经过曲折的探索,到90年代逐步完善。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形成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三句话的领导体制。90年代上海国有企业实行了“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证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注:上海市委组织部编:《组织工作文件选编》,第165-166页。)的领导体制。在这些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体现为:“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党性党风教育,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上海市委组织部编:《组织工作文件选编》,第439页。)显然,这些功能绝大部分是政治上的。
企事业基层党组织摆脱行政功能而发挥政治功能的作用,在各种新经济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当中尤为明显:在中外合资企业,党组织不能干预企业的行政事务,只能在中方人员或者通过中方人员得到显示。合资企业中党组织还有做好外方的统战工作、协调各方关系的任务,这是政治任务而不是行政工作。在私营企业、发起式股份制企业中,党组织不管企业的干部工作,也不参与行政决策。在这些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是非常突出的。例如1999年9月2日,上海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私营企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中提出的私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六条职责和任务,条条都是作为执政党的基层组织所应担负的政治工作,都是基层党组织发挥其政治功能的具体体现。可见,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发起式股份制企业中,党组织的行政功能已经消失,所保留的只是政治功能。加上不少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也在发生弱化行政责任而强化政治责任的转变,因此可以说,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属性从“超政治组织”向“政治组织”转变,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基层党组织功能新变化的一个重要特点。
第三,党的基层组织实现其功能的手段由着重依靠行政权力向依靠思想政治手段转变。
党的基层组织应该怎样去团结和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纲领,实现自身的领导呢?1943年4月,周恩来在《怎样做一个好的领导者》的报告提纲中明确指出:“领导党的方式和领导群众的方式是不同的,领导群众的方式和态度要使他们不感觉我们是在领导。”“领导群众的基本方法是说服,决不是命令”。“领导群众和结交朋友,领导者自己要起模范作用。”这就是说,党组织不能依靠某种行政权力去强制群众执行某种决定,必须依靠自己亲切的态度,细致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广大党员的表率作用,带领群众去实现党的领导。在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之所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不仅因为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和认识论,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集中人民群众意愿形成了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还因为党的基层组织、广大干部、党员能够按照党的要求,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群众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维护自身根本利益的关系,进而团结在党的周围去实现党的纲领。
建国以后,企事业中党的基层组织主要依靠行政权力发挥领导功能,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领导方式。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鉴于企事业单位党政不分的领导体制带来的种种弊端,向全党又一次提出党如何实现对群众领导的问题。他说:“共产党实行领导应该通过什么手段?是用这种组织形式,还是用别的办法,比如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包括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成为各种专业的内行,并且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比一般人负担更多的工作。”(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70-271页。)这段话的倾向性是十分鲜明的。党组织不能依靠行政权力去开展工作,只能通过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去实现自己的领导。二十多年来,正是按照这一思路和党政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了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体制的改革。目前,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经济(业务)工作的领导已经实现了从主要运用行政权力去直接指挥和管理向主要依靠党的正确路线、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表率作用去积极引导的转变。特别是那些近年来社会上涌现的一大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他们的经济或业务活动除受制于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以外,不受党的文件的约束。这些单位内部的党组织和党员,只有通过企业职工乐于接受的手段和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推动本单位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开展,从而取得经营管理者的配合和支持,才能实现党组织在本单位的政治领导功能。
四、几点启示
第一,三个不同时期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呈"S"形演变(改革开放新时期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及其实现途径似乎又回到革命战争时期),这绝不是简单的复归,而是否定之否定,是螺旋式上升的、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前进运动。按照唯物辩证法,事物的发展不可能“直线”上升,而是螺旋式或波浪式前进的。这是因为事物内部的矛盾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或两个因素。这种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不是绝对对立和互不相容的,而是肯定中有否定因素,否定中有肯定因素。任何一个新事物在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其自身也有一个超越旧事物或旧矛盾的新事物或新的矛盾的统一体。在改革开放时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及其实现途径就是这样。如果从现象或形式上看,它和革命战争时期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差不多,着重是政治思想的领导,主要不是运用行政权力,而主要依靠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说服和引导、带领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奋斗。但从实质上看,由于改革开放时期和革命战争时期党所处的地位和社会环境的不同使得这两个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功能的发挥有着明显的区别。其一,在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尚未取得全国的政权,那时候工厂、商店、学校、医院、研究院所等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不在共产党人手里。而今天我们党是执掌全国政权的党,上述这些企事业单位都是在我们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之下开展工作的,而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大多数是共产党员。基层党组织和行政机构负责人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维系着相互密切合作的关系。这同革命战争时期,地下党组织同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之间的关系显然是不相同的。其二,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处于被反动统治阶级及其政权围剿的“非法”地位,党在工厂、商店、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处于“地下”状态。而改革开放的今天,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功能的发挥,不仅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障,而且也受到宏观的政治、思想、文化环境有力支撑,这都同革命战争时期的“地下”工作状态的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功能不可同日而语的。
第二,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将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在思想政治领导或思想政治引导上,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这是新世纪我国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功能定位的发展趋势,或曰目标模式。既然党是一个政治组织,发挥思想政治领导或思想政治引导的功能,则是政治组织发挥其作用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发挥功能方面,党的基层组织还有别于党的中央组织和各级地方组织。它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的八大党章指出基层组织的八项任务之前,写了这样一句非常重要的话:“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把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人民同党和党的领导机关密切联系起来。”我们可以把这句话理解为是党的基层组织的总任务。在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就非常重视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那时党员的数量还没有今天如此之多。今天党员队伍大大发展了,党担负的任务更加繁重了,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党联系群众桥梁的作用,努力发挥好思想政治领导或思想政治引导的功能也就更为必要和重要了。1987年党的十三大遵循邓小平提出的党政职能分开的方针,就企事业党组织的领导体制曾提出了如下设想:“企业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这些基层党组织应以主要精力加强党的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支持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充分行使职权,并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注:《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64页。)起保证监督作用的实质是对企业实现思想政治领导,即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保证各基层单位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十三大至今十几年已经过去了,从发展趋势看,十三大关于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发挥思想政治功能的精神还是正确的,是符合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要求的。问题在于那时主持党中央工作的领导人不顾当时的主客观条件,过急、过早地推行了这一转变,加上相当一部分干部长期习惯于依靠行政权力开展工作,把思想政治领导误认为可放弃或放松基层党的工作,因而造成了部分基层政工干部的思想混乱,削弱了基层党的工作。现在看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大批跨地区、跨行业、多元投资企业以及非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的涌现,这些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境况迫切要求党组织摆脱一切行政权力,主要依靠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去发动和带领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实现党的政治纲领。这种功能的定位和领导方式顺理成章的转变,是党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变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坚持与时俱进的一种体现。
第三,党的基层组织从当前的功能定位及其实现途径向目标模式的过渡和靠拢,必须是循序渐进和水到渠成,不能不顾主客观条件而操之过急。当前,按照中央文件的精神,各类企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现实的功能定位大多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这一定位具有相当大的弹性,而且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和具体要求是不一样的。具体地说,一是发挥这种功能的空间不同。有些企事业单位的党的基层组织在企事业单位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有些企业基层党组织只能在中方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而有的企业基层党组织则是在企业职工中发挥这种作用。二是发挥这一功能的具体要求也不一样。例如,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可以通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企业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来实现其政治整合(国家、集体、职工三者以及企业内部各种不同群体利益的调整)的功能;而私营企业、外方控股的合资企业则难以要求实现这种功能。由于企业投资结构处于变动之中,新经济组织发展迅猛,新的社会组织不断涌现,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也是经常变动的。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整个社会转型期内,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要根据企事业单位投资主体的变化和改革的深化,适时地转换自己功能的定位和赖以生存的空间。但是这种转换必须同经济体制改革的步骤和进程相适应,必须同政治体制改革及其它各种体制改革的步骤和进程相适应,水到渠到,瓜熟蒂落,绝不能超前,不能主动放弃工作阵地,留下真空和漏洞,削弱基层党的工作。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内,各地区改革的进程不同,即使同一地区各类基层单位所肩负的任务大不相同,产权结构也不一样,各类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的过渡模式及其向目标模式过渡的进程,也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否则也会贻误党的工作,削弱党的领导。
第四,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基层单位党组织功能定位的转变,并不是削弱党对基层单位的领导,也不是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而是改善了党对基层单位的领导,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因为:其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有两种思路:一是赋予党组织更多行政权力,靠权力去开展工作;一是不靠某种行政权力,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靠党组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前一种思路,过去一段时期有些单位曾经这么做的,结果是使党组织陷于繁杂的行政事务之中,削弱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这种做法往往把基层党组织置于矛盾的焦点而恶化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实践证明,这一思路和做法是不成功的。而按照后一种思路做,则可以改善党的领导,达到加强党对基层单位领导的目的。正如邓小平所说:“实现这些改革,是为了使党委摆脱日常事务,集中力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监督工作。这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而是更好的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40页。)其二,党的领导和发挥党组织的功能、作用是一个庞大的完整的体系。我们要把基层党组织的定位和发挥它的作用放到整个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体系中去思考。从纵向看,党的领导可以大致分解为中央、地方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这三级党组织各自的作用是不同的。党中央主要是制定党的大政方针,决定重要干部的任免;地方党委主要是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创造性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本地区所属重要干部的任免;而基层党组织则主要是教育好党员,发挥党员的作用,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三级党组织的职责不同,其功能定位当然也不同。其三,基层单位的党组织和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行政组织,都是在党领导下或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制约下开展工作的,他们各自按照党的理论、政策和国家法律发挥自己的作用,都是党对基层单位领导的体现。何况基层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中大多数是党员,除了要受上级行政部门的行政领导以外,还要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同级党组织的监督。因此,我们绝不能把发挥行政领导的作用同加强党的领导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其四,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的转变,迫切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邓小平、江泽民党建理论的学习,切实转变作用,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并大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样将会改进和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改善和加强党对企事业单位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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