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社会正义+市场经济”理论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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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87(1999)05-0038-03

有的同志在解释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时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追求社会公正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公正+市场经济”。另一种类似的说法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实行市场经济时是否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注意社会公平,是否把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结合起来。”对此,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研究,现提出不同意见如下:

首先,脱离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的所谓“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不是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谓社会公正,无非是指公平、平等。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是人们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一种评价和认识。在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人们,作出这种评价的标准是不相同的,而不同的标准又是由不同人们的不同利益决定的。在奴隶社会,奴隶主把奴隶当作会说话的工具进行奴役和剥削,曾被认为是公正的。封建社会中封建主奴役和剥削处于人身依附状态的农奴也曾被认为是社会公正。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依靠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工人群众被资本家剥削也被认为是社会公正。但是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认为的社会公正,对被统治、被剥削的阶级来说,恰恰是极其不公正的。因此,统治和被统治、剥削和被剥削阶级的矛盾极其尖锐。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在其产生初期,能够促进生产力的的较快发展,但经过一段时间之后,由于阶级矛盾日益激化,就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代替。

社会主义的社会公正,是以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标准的社会公正。实现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消灭剥削制度。在不消灭剥削制度下企图实现社会公正,那只能是资本主义和剥削阶级的社会公正,不是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的社会公正,当然不能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批评拉萨尔主义者回避生产资料所有制,空谈所谓“公正”的分配和“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时,曾指出他们的目的在于掩盖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麻痹德国工人阶级的革命意志。我们现在讨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时,如果也不谈消灭剥削,回避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而只是抽象地谈论什么“社会公正”,这会不会使人们误解为,我国的公有制经济不需要再坚持和发展了呢?邓小平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他一再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一重要内容抽去,而大谈所谓“社会主义本质”,显然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大相径庭。

讲“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看来似乎是邓小平的意思。但我们要看到,邓小平是把“共同富裕”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联系在一起的,是以这些内容为前提的。离开了这些前提,就不会有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从历史上看,在我国古代早就有了“天下大同”的思想;封建帝王也提倡“民富国强”;当代的资本主义更搞所谓“福利国家”。抽象的共同富裕什么阶级的人物都可以提倡。但是由于他们所处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地位,他们所说的共同富裕同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有很大不同的。封建帝王和封建地主可以把少收一些地租和捐税,使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称作“共同富裕”;资产阶级可以把放松一点对工人阶级的剩余价值的榨取,使工人阶级的生活水平稍有提高叫做“共同富裕”。所有这些剥削阶级都不可能提出消灭剥削制度,更不可能把全部劳动成果用于劳动人民,因而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

其次,单纯的市场经济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一样,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或经济调节手段,是不具有阶级属性的。正像邓小平同志所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不管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可以而且必须既利用计划又利用市场这样的经济手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调节经济运行。因此正像我们不能把计划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的经济特征一样,也不能把市场经济当作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

当然,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调节手段,一旦为不同的社会所利用,同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相结合,它就有了阶级和社会的属性,属于不同的阶级和社会制度。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结合,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服务,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相结合,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属性在于:它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同按劳分配相联系,反映的是劳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调节经济运行是为了实现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富裕,并能更好地同计划调节或国家的宏观调控有效结合。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

或许有人会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然有了社会属性,而且对社会主义的发展又如此重要,那么市场经济不就成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了吗?回答是否定的。应当看到,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是同一范畴。市场经济可以包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古代市场经济等,是一个比较大的经济范畴。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是可以为市场经济涵盖的一个比较具体的经济范畴,二者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因此,不能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有社会主义的属性,并对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就认为市场经济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这同把股份制、股票、现代企业制度等这些现代化生产的组织形式都当作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一样,都是说不通的。

有的经济学家把社会公正和市场经济的结合看作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原因之一是在他们看来,“用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就区分不清楚。”这种观点同其对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没有认识清楚有密切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能够建立完全的公有制经济的水平,允许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一定程度的存在和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的情况下,它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巩固和发展。鉴于此,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但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并不表明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而是我国社会主义不成熟的表现(初级阶段)。只有公有制经济及其主体地位才体现着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如果以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发展,就认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区分不清楚了,那无疑就是一种极大的误解。

此外,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不讲社会主义的政治和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特征,也是片面的。

讲社会主义本质,可以讲其最基本的、决定性的特征,而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则不能不涉及到它的政治制度和思想意识形态。因为社会形态是由生产方式和上层建筑两大部分构成的。社会形态的区别是由不同的生产方式和上层建筑的区别决定的。因此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相区别的基本特征,既应包括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也应包括上层建筑方面的特征。这就是比资本主义发展更快、更高的生产力,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意识形态。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概括,都是不全面的。从而会对社会主义产生误解。“社会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虽然可以被模糊地理解为包括政治和思想方面的特征,但是却绝不能鲜明准确地表达社会主义的政治和思想方面的特征。

总之,所谓“社会公正+市场经济”论是一种含混乃至包含有错误的表述,它不仅无助于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而且可能造成一些误解,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应当看到,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是一个有机整体,“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些内容都是不可或缺的。在改革开放前的相当长时期,我国忽视生产力的发展,片面强调阶级斗争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导致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曲折和失误。但由此我们不可走向另一极端,反过来忽视社会主义的阶级特征和政治属性。因为抽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一重要内容,会从另一方面导致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失误。我们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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