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五级分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_贷款五级分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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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五级分类法源自美国,目前采用这类方法的国家相对较多,并有增加的趋势,除加拿大、东南亚多数国家和地区外,几乎所有的东欧转制国家都采纳了这套分类方法。为了科学地评估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也为了与国际接轨,人民银行在比较研究各国信贷资产分类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决定采用贷款五级分类法,即根据贷款质量或贷款内在风险的高低依次将贷款划分为正常类贷款、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五大类,并于1998年下半年在广东试点,1999年开始在全国推广。

一、我国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存在的问题

1.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

推行五级贷款分类方法,要求银行坚持分类标准时不能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使其在政策性银行建立之后,仍然需要发放和管理一些政策性贷款,实际上承担着一部分准财政业务。同时,由于金融法规不健全和地方政府干预,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往往发生扭曲。现阶段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从一定程度上讲就是完全以市场标准衡量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发生的信贷行为。

2.会计、税收制度不配套

《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规定,贷款风险分类的目的是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判断风险呆帐准备金是否充足。按五级分类法要求,首先对贷款进行分类,并对所有贷款按照一个统一的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然后对非正常贷款按风险大小分别提取专项呆帐准备金,一般而言,在扣除抵押品价值之后,次级类贷款的准备金至少应计提30%、可疑类贷款至少应计提50%、损失类贷款计提100%[1]。有关监管当局的计提比例参见表1。

表1 专项呆帐准备金计提比例参考值[1](%)

而按照我国财政部现行规定:(1)贷款呆帐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与上年末呆帐准备金余额之间的差额提取,并从成本中列支。对委托贷款和同业拆借资金不提呆帐准备金。(2)实际呆帐比例超过贷款余额1%的部分,当年应全额补提呆帐准备金,但缴纳所得税时须作纳税调整。以上规定中呆帐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太低,对贷款损失的确认也存在不合理的时间差,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不鼓励商业银行按风险程度计提专项呆帐准备金,这些规定与五级分类法的要求不符,呆帐贷款不能及时核销,贷款五级分类法就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此外,银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利息收入的确认都与贷款五级分类法不相配套,如会计科目仍按“一逾两呆”分类法设置,分为正常类贷款科目、逾期类贷款科目、呆滞类贷款科目、呆帐类贷款科目四类;而利息收入的确认标准也是与时间相联系。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正常贷款及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其应收利息要计入当期收益,逾期半年以上的贷款其应收利息则通过表外科目核算,实际收到利息时再计入当期损益,呆帐贷款不再计息[2]。由于逾期贷款的应收利息实收率很低,不加分别地一概将这部分应收利息计入收益,势必造成效益高估,银行虚盈实亏。

3.企业资本状况不佳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大多存在自有资本不足的问题,许多企业的银行借款占企业资产总额的80%以上,有的甚至超过90%。企业自有资本不足,资金紧张状况在短期内难以改变,贷款逾期现象较为普遍。如果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那么我国企业现有贷款大部分都要划归可疑、损失类贷款,这样反映的结果是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要远远大于实际风险程度。

4.银行的硬件环境存在不足

贷款五级分类法是操作性很强的方法,它所包含的贷款抽样、贷款分类和贷款质量评价过程客观上要求数据更加集中、精确,信息能够顺畅传递和共享。但我国金融电子化目前并不普及,一些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或基层行设备陈旧、技术滞后,难以满足贷款五级分类法的执行条件。

5.银行职工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贷款五级分类的操作是一项知识含量高、实践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五级分类法的一个特点是要对借款人进行非财务分析,它要求从社会的、自然的、行业的、法律政策的宏观、微观环境分析判断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其发展趋势,从而对还款可能性进行判断,这就要求从事贷款风险分类的操作人员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丰富的经验和判断能力,而当前具备上述业务素质的管理人员为数不多,难免会影响贷款五级分类法的推行效果。

二、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应解决的问题

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是银行稳健经营的需要,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要手段。为保证这一方法在我国的顺利实施,目前应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为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深化银行和企业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约束机制,减少地方政府对银行业务和企业经营的行政干预,真正实现商业银行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业化运作,完善银行内部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创造良好的贷款分类的外部环境,让分类结果反应出银行贷款的真实价值,让分类结果成为中央银行实施监管和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的可靠依据。

2.搞活国有企业、优化企业资产结构,为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奠定基础。银行应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企业改革,帮助企业加强管理,改善经营,提高效益,与企业建立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同时要深入研究贷款资产存量的处理问题,通过证券化等形式增加企业自有资金、改善其资产结构,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为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法奠定基础。

3.加快改革步伐,制定与贷款五级分类相配套的财会制度和税收政策。一是制定与市场经济体制和贷款五级分类法相配套的呆帐准备金计提和核销办法。即在五级分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质量的贷款按照不同的比例提取贷款呆帐准备;改变商业银行呆帐核销的政府行为方式,实现商业银行呆帐核销的自主决策。二是按五级分类要求来设置会计科目。对于利息收入的确认,可以考虑在五级分类的基础上,结合贷款的逾期情况及抵押物价值高低对其应收利息进行不同的处理:对正常类贷款和关注类贷款的应收利息,可以确认为利息收入,对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的应收利息则转入表外加以核算。目前我国银行业会计准则尚未颁布,在制定颁布银行业会计准则时,应做好现行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协调工作,使之与五级分类法要求相匹配。

4.加快银行电子化进程和提高银行业务人员素质。贷款分类的结果,往往可以影响一家银行的帐面盈利或亏损,贷款分类标准不严格、不合理,或是分类操作失准,都会导致高估银行的利润,从而造成银行为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利润缴纳所得税或分红,长此以往,必然从根本上动摇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础。因此,人民银行要强化对商业银行实施五级分类的稽核检查,尤其要对信贷档案、分类制度、分类程序、类别判断和《贷款分类认定表》的填制质量进行稽核;各商业银行应该积极配合,一方面应加快计算机设备的更新换代,建设集中统一的数据库,积极开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另一方面应鼓励银行现有人员提高知识水平,改善知识结构,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贷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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