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深层次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层次论文,信贷论文,不良论文,资产论文,银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效益滑坡,信贷资产质量不高,是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正确认识和界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从深层次探讨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成因,采取有效对策,化解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盘活资金存量就成为深化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益的关键。
一、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界定
为了从理论上准确把握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本质特征和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状况,我们认为,对银行不良信贷资产进行分类是非常必要的。
按银行信贷资产所代表的实物资产的效能,可将不良信贷资产分为可转化的不良信贷资产和应核销的不良信贷资产两种。所谓可转化的不良信贷资产,是指其所代表的实物资产出现贬值或其效能已低于社会平均水平,企业经营亏损时企业所占用的银行贷款。这类不良信贷资产,可以通过追加一定量的资金对其进行技术改造,包括更新产品或改造现有产品使之升级换代;改革工艺流程;更新设备;改造现有设施提高生产配套能力,即可使现有资产发挥其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效能,使企业扭亏为盈,进而使不良信贷资产转化为良性信贷资产。或者可以通过对现有企业产权重组,即通过实行产权转让、合并、剥离、引资、破产等形式盘活资产存量,使其发挥应有的效能,并使银行在一定时限内能收回贷款。现行贷款管理中的逾期贷款和呆滞贷款基本上属于此类。所谓应核销的不良信贷资产,是指其所代表的实物资产严重贬值或已名存实亡,企业破产或借款人死亡后其财产清偿不能偿还的那部分贷款。这类不良信贷资产只能由银行的坏帐准备金或呆帐准备金核销,不能以其他方式使之转化为良性信贷资产。现代贷款管理中的呆帐贷款基本上属于此类。
按银行信贷资产的“三性”,可将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分为潜在的不良信贷资产和现实的不良信贷资产两种。从动态的信贷资金运动过程看,任何一笔贷款,由于诸种因素的影响,都是存在着某种风险的,都是存在着转化为不良信贷资产的可能性的。但是从理论上讲却不能都将其视之为潜在的不良信贷资产。所谓潜在的不良信贷资产,是指其流动性和效益性已不复存在且其安全性受到威胁的信贷资产。所谓现实的不良信贷资产,是指其流动性、效益性和安全性都不具备的信贷资产。
按其形态,可将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分为流动的不良信贷资产和固化的不良信贷资产两种。所谓流动的不良信贷资产,是指已经出现不良苗头或已成为不良资产且正在不断恶化的信贷资产,亏损企业继续生产滞销积压产品所占用的信贷资产、停产企业闲置的机器设备所占用的信贷资产等就属此列。所谓固化的不良信贷资产,是指已经成为不良信贷资产但不再继续恶化的信贷资产,如破产企业拍卖清偿后未偿还的那部分挂帐的信贷资产等呆帐贷款就属此列。
二、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成因
从信贷资金运动全过程来看,任何一笔贷款都要经历“贷款投放(从贷款决策到形成银行信贷资产)→贷款使用→贷款回收(银行信贷资产转化为现金资产)”三个环节的运动过程。从总体上考察,银行信贷资金运动就是上述三个环节周而复始、交替出现的运动过程。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是在信贷资金运动的全过程中形成并在贷款回收这个环节充分体现出来的。深入分析银行自身在信贷资金运动过程三个环节中的缺陷与不良资产的关系,可以进一步加深对不良信贷资产成因的认识。
第一,从贷款投放环节看,在我国传统体制下乃至现在,确实存在着政府决策银行贷款的问题,政府强令银行贷款的现象确实时有发生。但政府强令贷款也好,政府干预或决策也好,银行也都同意贷款了。虽然有些贷款银行可能迫于无奈,考虑与政府的关系,考虑今后业务发展需要政府支持,怕不同意贷款今后业务不好开展,甚至个别的考虑怕丢官,明知不行也同意贷款了,结果形成了不良信贷资产。但是不可否认,有些贷款投放时银行态度也很积极,也认为可以发放贷款,未经详细论证便匆匆决策发放贷款,而后来事实证明决策失误,形成不良信贷资产也就在所难免了,更不排除社会上不正之风对银行机体的侵蚀,“人情贷款”、“关系贷款”所引致的不良信贷资产的存在。上述种种,政府干预也好,“人情贷款”也好,银行经营决策失误也好,均可以归入银行缺少健全的信贷约束机制的范畴。政府的行政干预,仅仅是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一个外部条件,而不是主要因素。如果银行能坚持自主经营,其经营机制转换到位,敢于顶住地方政府的压力不予贷款,或发挥对政府的参谋作用,通过有效灵活的工作使政府收回成命,中止失误决策的执行;如果银行能完善信贷管理体系,对每一笔贷款都进行详细充分的调查论证,按照科学的程序进行贷款决策;如果银行能消除不正之风的干扰,真正按经济原则进行贷款决策;如果银行在贷款决策时,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即抵押担保手续),不搞信用贷款和徒有虚名的抵押担保贷款,那么,就可以大大减少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和存在。因此,可以说银行缺乏健全的信贷风险约束机制,决策失误,是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最大的、最重要的因素。
第二,从贷款使用环节来看,即使排除贷款决策失误的影响,即在贷款决策正确的条件下,在贷款运用过程中也是存在着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极大风险的。这里,既有宏观大环境的影响,也有企业因素的影响,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贷款使用这一环节中,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也与银行有直接重要关系。这主要体现在银行对信贷业务“重贷轻管”、“重贷轻帮”和“重发展轻完善”等几个方面上。
——“重贷轻管”。贷款发完,只等收本收息,忽视对企业用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缺乏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和健全对不良信贷资产的预警预报机制,只有贷款到期收不上来时,才发现问题,结果失去了转化和控制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良机。
——“重贷轻帮”,银行的功能仅仅局限于为企业提供融资及围绕信贷所进行的结算服务,没有发挥银行联系面广泛、信息灵通、经济咨询力量较强的优势,帮助贷款企业调整经营方向,协助企业发展生产、创造效益,如开展经济咨询、财务顾问、投资理财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通过各种服务把握企业经营脉搏,特别是投入精力,参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结果不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控制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
——“重发展,轻完善”,银行从自身发展考虑,偏重于布网点、增机构,扩大存贷规模,忽视了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加之业务发展快,队伍扩大迅速,部分人员素质差,为不良信贷资产形成埋下了隐患。因此可以说在贷款使用环节中,银行缺乏管理、监督、参与、帮助的机制,没有充分认识银行和企业兴衰共存的关系,则是引致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又一重要因素。
第三,在贷款回收环节中,企业、政府和其他部门由于种种原因拖欠银行贷款,这是形成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外部原因和客观环境。从主观上分析,银行自身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工作脱节,没有建立严格的信贷考核和奖惩制度,收贷工作缺乏力度。
(2)银行没有抓住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有利时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投入较大的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体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银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和相应机制,没有取得政府、企业和有关部门对银行收贷工作的支持。
(3)银行游离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活动之外,没有发挥金融部门对企业的参谋、桥梁和纽带作用。
(4)银行没有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给逃债、转帐提供了可乘之机。
(5)银行之间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没有建立相互支持、相互依托的相关机制,不仅为企业拖欠还债和相互占用资金培植了土壤,而且加剧了银行间的矛盾。
因此可以说,在贷款回收环节,银行缺乏应有的管理机制、良好的保护氛围、强烈的参与意识、合理法律手段的运用和银行间的合作机制,是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重要因素。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银行自身的不足或缺陷存在于信贷资金运用的每一个环节,它是不良信贷资产形成、发展和变化的内因和主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存在着风险的,银行的信贷经营活动也不例外,任何一笔银行贷款都存在着风险,都有可能成为不良信贷资产。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讲,银行乃至整个社会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将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风险降低到最低,而不能彻底消除不良资产。但是在我国现阶段,银行存在着上述诸多缺陷,引致和造成了大量不良资产的形成和存在。撇开宏观大环境上的体制性因素暂且不论,就银行自身而言,进一步深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之所以存在着诸多缺陷成为引致大量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应该说,金融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速度的缓慢,则是更深层次的原因。
三、化解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对策
(一)对几种化解银行不良信贷资产思路的比较分析
为了化解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在实际工作中,银行采取了一系列对策,如处置其抵押资产收回贷款、强制扣款、由担保方代为偿债等等。近来,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针对不良信贷资产居高不下的现状,又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思路,它们各有利弊,下面逐一对其进行简要分析。
思路之一:政府直接核销企业不良债务。这一思路要求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出面核销企业的不良债务,然后再通过有关环节从银行信贷资产中把这部分不良贷款核销掉。这一思路的最大优点在于方法简单、可操作性极强,通过一次性冲销银行的不良贷款,能够使银行彻底摆脱经营困境。但是,这一思路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这种由政府直接核销企业不良债务的作法是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产物,它破坏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用关系,加剧了企业吃银行大锅饭和企业债务软约束的弊端,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法则;降低了银行资本金的充实度,甚至蚀空了银行的资本金,加大了银行经营风险和自身改革的难度;而且这种政府直接干预的作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由于企业的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引发银行信贷资产甚至国有资产的流失以及国家财政收入锐减等问题。
思路之二:债权变股权。即通过把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为银行股权,达到银行资产重组之目的。这一思路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不会加重财政负担或导致社会信用总量的扩张,这种按市场经济要求调整银企关系的作法是一种经济手段。债权转换为银行的股权后,银行可以帮助企业进行重组整顿,调整经营方向和经营方针,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改善和密切银企关系。这一思路的缺点在于,债权转为股权并没有减少银行的经营风险和资产风险,相反却掩盖了矛盾,助长了企业对银行的依赖思想,淡化了银企信用观念,也易使银行产生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债权转为股权,使银行信贷资金固化而无法抽回,加大了银行宏观调控和经营的难度;同时,大量的不良债权转为银行的股权,使银企共担风险,近期内势必会造成银行收益水平的下降;债权转为银行股权极易使银行信贷受自身利益的驱使而厚此薄彼,资金投放向持股企业倾斜,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银行资产的风险管理,另外,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组织,也不宜充当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
思路之三:建立“企业银行重建基金”,逐步处理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具体设想由政府(或财政部)建立一个政府信托基金,专门用于银行和受呆帐影响的企业进行资产重组。该基金主要有两个职能:一是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对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存量,通过向银行发行政府债券,用发行债券所筹资金作为资本金投入企业,再由企业归还银行贷款,冲减银行呆帐;二是作为替代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对不良信贷资产的流量(即正在形成中的银行不良信贷资产),通过向国有企业提供补助、弥补政策性亏损、追加国有资本金等形式盘活银行信贷资产。这一思路的优点在于强调了不给企业吃银行大锅饭的机会,保留了银行对企业监督、追债的权利,有利于调动银行回收贷款的积极性。同时可以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循序渐进地进行。但是这一思路的实施对于整个市场体系和操作者的要求较高,在目前条件下实施难度较大。
思路之四:由财政向企业注资,再由企业归还银行贷款,冲减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在目前财政财力不足的条件下,可以由中央银行借款给财政,财政注资给企业,企业还款给商业银行。这一思路的优点在于,通过财政注入企业资金,可最终实现企业、银行、财政三方之间的债务结构调整,能够使企业和银行甩掉历史包袱,轻装进入市场,在我国资金管理仍以纵向分配为主的现行银行体制下,这一思路操作简便、易于实施。这一思路的缺点在于,它变相增大了财政赤字,加重了财政负担,在我国财政承受能力不强的情况下,容易加剧财政向中央银行的透支行为,不利于抑制通货膨胀;其具体操作程序虽然不违背银行和企业间的信用借贷关系,也不违背市场经济准则,但是其操作方法却是行政计划性的,不是经济手段;这一思路的不足之处还在于它只是清帐,而没有给企业实际注入资金、对国有商业银行和企业也容易产生再吃国家大锅饭的误导;操作时如监督管理不严,在资金帐务的划转过程中,容易出现信用扩张行为(如企业归还银行贷款,银行作为资金来源再贷出去)。
思路之五:债权拍卖。具体操作是由政府出面组织债权、产权交易会或交易所,在市场上按照一定的程序,各方债权人将其到期的债权向债务人和其他投资者拍卖。这一思路的优点在于,它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由市场来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对银行、企业、财政都不会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社会震荡较小。但不足之处在于,限于目前各项相关政策和制度不尽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加之市场上缺乏足够数量的资本雄厚的合适买主或投资者,必然限制了这一思路的正常运作。
思路之六:破产一批企业以清偿银行的不良债权。即对那些实在没有市场和转制前途的、也不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企业,采取破产的方式,将其财产清偿拍卖,收回部分资金以偿还银行贷款,减少银行不良信贷资产数量。这一思路的优点在于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且易于操作,是利用市场机制解决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重要措施。但是,缺陷在于容易引起社会震荡,对国计民生有一定影响,在目前市场体系尚不完善的条件下其实施会受到一定的局限。
思路之七:由负债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后归还银行贷款,冲减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数额。虽然这一思路从直观上看有利于资金的融通,盘活了银行的信贷资产存量。但是这一思路在现阶段缺乏可行的基础。比如,这些亏损的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是不符合国家关于发债企业净资产额应达到一定规模、连续三年具有一定盈利水平的债券发行条件的。退一步说,即使允许这些企业发行债券,鉴于其如此之差的经营业绩,又有谁愿意购买它们的债券呢?从这一意义上理解,该思路缺乏运行的现实基础。
比较分析上述思路,可以看出各种思路都有一定可取之处,但又都不能直接、简单地用于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全部不良信贷资产问题,而且上述思路讲求和强调的主要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互相置换,没有考虑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而都是存在缺陷的。
(二)化解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基本思路的定位问题
1.必须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作为化解不良信贷资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归根结底,代表着社会上一定量的不良资产,化解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说到底,就是要盘活社会上的资产存量,使其增加产出,提高效益。而要如此,则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就是说要从企业入手,采取各种措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
不仅从对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深层次认识上应当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作为其化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就是从现代社会银行与企业的关系来看,亦是如此。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信贷关系,还是一种兴衰共存的关系。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依赖银行支持;银行盘活资金,依靠企业的活力。企业的经营机制不转换,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不到位,银行也难以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更难以按商业化的原则要求进行经营。企业盈利,银行信贷资金就能正常运行;企业亏损,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必然增加。因此,银行要化解不良信贷资产,就必须充分认识银行与企业之间兴衰共存的关系,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作为其切入点和突破口,而不能仅仅考虑银行的利益,站在银行的角度,局限于收贷和债权的置换,这样只能是暂时的、局部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经济问题。
2.必须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挥银行的主观能动性,完善信贷资产管理体系和银行服务功能作为化解不良信贷资产的立足点。
从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原因看,银行经营机制转换不到位,尚未形成健全的信贷资产管理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和损失补偿体系,银行功能不完善等是其主要原因。进一步深究,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国有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转换步伐不快则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因此,银行要化解不良信贷资产,首先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深层次的原因,从消除银行自身的缺陷出发,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步伐和速度,逐步健全和完善银行的经营机制和信贷资产管理体系。其次,按照现代经营机制和经济责任制的基本原则,银行必须以尽快和尽量化解不良信贷资产为已任,不等不靠不推,尽快行动起来,眼睛向内,依靠自身的努力来化解不良信贷资产。
(三)化解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应把握的原则
化解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防范和控制新的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银行负有主要或重要责任。因此,银行转化不良信贷资产,应当把握如下原则:
第一,盘活贷款存量与优化贷款增量相结合。一笔不良贷款,是一个典型案例,揭示出一个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成因,留给人们一个教训、一个借鉴;清收一笔贷款,就提供一个经验。因此,不能孤立地看待不良信贷资产的化解问题,贷款收回就万事大吉。既要立即行动起来,花大气力抓好不良信贷资产的化解,又要分析解剖每一笔不良贷款的成因,认真地、实事求是地总结不良贷款产生的深刻教训和清收不良贷款的成功经验,汲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在转换银行经营机制、健全和完善银行的信贷资产管理体系和风险约束机制及安全保障机制上下功夫,为优化新增贷款提供有力的帮助指导和保障,以免重蹈前清后欠的旧辙,形成新的贷款风险或损失。
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不仅可以汲取以往的经验教训,提高新增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防范新的不良信贷资产的产生,还可以收到以增量激活存量的效果。因为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仅仅是由于企业暂时资金紧张造成的,如“三角债”的困扰、转产改造资金不足,无法步出国境等等。对于这样的企业,银行在慎重选择、认真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发放新的贷款、就可以帮助企业复苏,使之迅速发展,形成归还银行贷款的新的财源,消化不良信贷资产。
第二,自身努力与争取社会支持相结合。化解不良信贷资产,银行应当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行动起来。不能一等二靠三要,强调客观、忽视主观;不能因为银行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而再次形成迫使政府放权让利的新浪潮;不能把不良信贷资产消化或转化的责任全部推给社会。
强调银行自身努力,强调发挥银行的主观能动性,不是不要政府和企业的支持,则是应当通过银行有效的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协助,并把银行的自身努力与社会的支持配合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为清理不良贷款,化解银行不良信贷资产,涉及企业和政府等方面,除呆帐和坏帐部分外,不良信贷资产的化解要通过企业转化经营机制、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来完成,需要通过企业增强还债意识、政府关心银行经营来进行。
第三,清收旧贷与完善银行功能相结合。企业拖欠贷款导致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增多,从企业方面看,有种种原因,归还银行贷款有各种各样的困难。因此,银行清收企业积年欠款,减少不良信贷资产,应当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不能为清贷而清贷,这样可能事倍功半,收效甚微。在清收旧贷中发挥银行优势,加强和完善对企业的咨询服务功能,对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通过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步入健康发展之路。银行必须发展和完善对企业的支、帮、促和服务咨询功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化解不良信贷资产。
(四)银行化解不良信贷资产的主要对策
依据上述原则,针对不良信贷资产的成因,银行应采取以下对策化解不良信贷资产。
1.提高银行全员的风险意识和收贷意识。化解银行不良信贷资产虽然不能搞“人海战术”,不能搞群众运动,但必须依靠银行全体员工的积极工作,依靠全行上下群策群力。如果银行每个员工都关心和重视清收旧贷的工作,都能为消化和转化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献计献策,就可以扭转不良信贷资产逐年增多的势头。因此,银行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活动,结合对全员商业银行知识的培训学习,介绍银行的资产状况,分析不良信贷资产增加对银行经营的影响,宣传扼制不良信贷资产增多势头的意义和作用,使全体员工增强风险意识和收贷意识,增强全体员工清收旧贷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2.完善银行的信贷资产管理系统和贷款风险防范系统。化解银行不良信贷资产不是一时之急、一役之战。从银行经营看,贷款风险是客观的.不良信贷资产总是存在的,化解了旧的不良信贷资产,还可能产生新的不良信贷资产。因此,要化解不良信贷资产,无论是从当前银行面临的严峻形势来看,还是从银行长远的经营需要来看,都必须健全和完善银行的信贷资产管理系统和贷款风险防范系统,以实现贷款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者的统—。
一个完善的信贷资产管理系统和贷款风险防范系统至少应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
(1)信息评审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贷款决策与投放是以市场信息为导向的,为了保证银行贷款决策的科学性,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银行必须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评审机制。该机制的构建应当:①建立完善系统的、纵横交错的信息网络。首先应当建立各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内部的由总行、省行、地市行和县区行组成的四级信息库,并实现联网作业、信息互传、信息共享。其次,各家银行应当加强与各信息机构和新闻机构的联系,实现与信息机构之间的联网,以获取更多有用的经济信息和相关信息。②建立迅速快捷的信息分析系统。广泛的信息网络是科学高效的信息机制的硬件或基础,而迅速快捷的信息分析系统则是其软件或关键。因此,银行应当配备专人迅速快捷地进行信息搜集、整理、分析,并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使信息发挥其应有的功效。③建立科学的项目评审系统。项目评审是为贷款决策提供微观信息的重要系统,因此,必须组织强有力的力量,采取科学的评审方法,对申请贷款的企业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就其规模大小、经营好坏、应变能力高低、发展前景、领导素质、管理水平、履约情况、结算往来情况、信用等级、资产负债、偿债能力等进行评价,以作为银行贷款贷与不贷、贷多贷少的依据。
(2)信贷决策机制。贷款决策正确与否,是决定信贷资产质量高低的关键。科学严密的信贷决策机制的基本原则是“谁决策,准负责”,建立健全信贷决策机制的基础是落实决策责任。考虑到我国的实际国情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具体状况,银行的信贷决策系统应当实行分级分层决策。首先,应当按贷款额明确总行、省行、地市行和县区行的贷款决策权限。其次,应当在总行和各分支行内部建立由计划、信贷、信息、项目评审、稽核、财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信贷决策委员会(或小组),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避免或防范个人决策所导致的失误。实行集体决策,应明确决策委员会内部各成员的责任,不能重蹈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实际无人负责的旧辙。
(3)信贷风险监控机制。贷款投放之后,加强对贷款的管理监控是防止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重要环节。银行应当从“重贷轻管”的旧模式中摆脱出来,增加信贷管理人员,充实信贷队伍,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对信贷资产进行全面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自我预警、自我监控,由传统的对贷款定性反思和修正的管理模式转变到定性预防与定量监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上来。同时对贷款质量和风险监控实行量化目标管理,按目标对每笔贷款进行跟踪监测,并将资产质量和贷款风险与单位和个人的业绩和利益挂钩。
(4)风险贷款清收激励约束机制。为了明确责任、调动全体员工清收风险贷款的积极性,加大收贷力度,减少不良信贷资产,银行有必要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风险贷款清收激励约束机制,并将其纳入银行的信贷资产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之中。当前,在消化不良信贷资产的工作中,可以考虑引入竞争机制,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在全辖进行招标,鼓励全行员工发挥其聪明才智,利用各种关系,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参与风险贷款的清收;亦可建立落实信贷员第一责任人及决策者连带责任人制度,在核定清收风险贷款任务的基础上,将信贷员与决策者的浮动工资、岗位津贴、奖金与完成的清收旧贷任务状况挂钩,并签订责任状,实行按月专项考核,兑现奖罚。总行或上级行对所辖各分支机构应建立不良信贷资产控制指标和风险贷款清收指标,并将其纳入单位综合考评和主要负责人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并与贷款新增额、单位福利与奖金挂钩。
(5)信贷风险转移和分散机制。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中70%是信贷资产,资产单一化的倾向非常明显,风险集中且风险度较高。针对这一现实,银行首先应当按市场规律的要求,合理配置资产,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实现资产多元化。其次应当完善风险转移机制,进一步完善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发展银团贷款,确保银行贷款安全。
3.启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核销或冲减呆帐损失。目前,在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中,有一部分仅仅是帐面资产,实际上因为种种原因,已经或者无法落实债务承担者,或者根本无法收回,或者债务人已资不抵债,因此,应当启动坏帐准备金,按照规定程序冲减或核销这部分损失,使银行甩掉这个包袱,并形成根据实际情况逐年予以核销的制度。
4.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银行资产质量、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浓厚氛围和相应机制。转化和消化银行不良信贷资产,提高银行资产质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加快银行自身的改革步伐和依靠银行自身的努力外,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协助,尤其是离不开政府和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各级银行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各种媒体、各种形式,配合《商业银行法》的宣传,介绍金融改革的进展情况和银行经营的现状、困难及障碍,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都来为改善银行的生存环境而努力,构建新型的银企关系和银政(政府)关系,形成政府、银行、企业相互支持、共同致力于消化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氛围。只有尽力营造这种氛围,才能为银行消化不良信资资产创造一个十分有利的大环境,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目前存在的各种逃债、赖帐、抗息的不良倾向,才能有效地化解不良信贷资产。
为了巩固和提高全社会保护债权人利益、关心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意识,形成有效的机制,在目前形势下,银行与政府、银行与贷款企业之间签订相互支持协议是形成这一机制的较好选择。银行通过自身努力。与政府签定相互支持协议,使政府减少对银行信贷业务经营的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减少商业银行承担的政策性贷款项目,真正实现政策性业务与银行经营性业务的彻底分离。同时,使政府能针对诸种政策性原因造成的银行不良信贷资产沉淀的具体情况,协助银行制定和实施转化对策,并结合企业制度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从宏观上使各项改革政策与措施配套进行,确定不同的、适用的不良资产化解方式。
5.完善银行功能,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银行是一个经营货币的中介服务机构,因此,银行的功能不应当仅仅停留在存贷款融资业务上还应当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利用自身在机构、技术、人才、信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向咨询服务业务、经纪业务和企业合并等中间服务业务拓展,形成完善的银行服务功能。在我国国有专业银行负担着巨额不良信贷资产向国有商业银行转换的过程中,发展银行中间服分业务,完善银行的服务功能尤为重要。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来看,两者之间同命运共存亡的关系也要求银行必须完善服务功能。因为银行贷款的最终使用者是企业其运用的效率高低,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因此,银行要化解不良信贷资产,必须以积极的态度,从完善银行功能入手,抽调精干力量,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供咨询服务、经纪服务和企业合并服务等多方面的服务,为企业正常经营提供财务、投资、经营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地完成机制转换。
银行通过参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全过程,首先能够掌握企业转制的基本情况,指导和监督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分割债务和划转贷款,防止企业借转制之机逃避债务,“悬空”贷款;其次,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帮助企业选择适合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协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培植归还银行旧贷的财源,最后强化银行对贷款企业的监控,便于企业在发生财务危机时,及时对企业实施控制,扼制不良贷款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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