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概算清理重点内容探讨论文_张体权

铁路建设项目概算清理重点内容探讨论文_张体权

张体权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工程有限公司,上海)

【摘 要】清理概算是对一个项目全部投资的总结算,是合理确定和控制铁路工程投资的关键环节。此文对施工图检算、施工图量差、I类变更、II类变更、政策性调整、征地拆迁等概算清理重点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以供借鉴。

【关键词】量差;检算;变更;政策性调整;征地拆迁

概算清理全称是设计概算清理,是业主对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清理调整,并不是对施工单位的承包合同进行调整,铁路总公司不直接单独面对施工单位进行概算清理。清理概算主要是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合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通过概算清理检验施工合同执行情况、各项工程数量的真实性及费用的合规性,分析投资变化原因,落实责任,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控制规模。项目清理概算批复后作为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工程决算的依据。

1.概算清理投资控制总原则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规定,清理概算总额一般不得突破原批复概算总额;如概算清理总额突破原批复概算总额10%及以上的,必须报国家发革委重新审批,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后方能追加投资。国家发改委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后,再视具体情况进行概算调整。

2.概算清理的程序

施工图投资检算(施工图量差)→Ⅰ类变更设计→II类变更设计→政策性调整(审价)→征地拆迁(审价)→其他费→基本预备费→招标降造费,分八个步骤八类费用内容。

3.施工图投资检算

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施工图工程数量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称为施工图投资检算。与概算编制原则唯一不同是工程数量为施工图数量。施工图投资检算是政策性费用调整计算的基础,材料调差清概时采用施工图检算预算中劳材表的材料数量,而不采用施工时实际采购数量。还作为建设单位制定新增工程合同单价、确定变更设计指标、变更合同价值的重要依据。施工图检算时要准确区分“量差”与“变更设计”的关系,严禁将“变更设计”的工程数量列入施工图工程数量作为“量差”对待,两者有本质区别。施工图检算小于初步设计概算会影响变更设计的办理,设计院会尽量减少上报I类设计变更数量,把变更的相关内容、费用纳入投资检算;全线投资检算小于合同总价时,铁路总公司会减少对预备费和降造费的使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施工图投资检算一定不要小于合同价, 若总体反映为负量差,应和设计、业主协商消化,确保合同总价不核减。

4.施工图量差

施工图数量与初步设计招标合同清单工程数量之差称为施工图量差。第一种情况为初步设计招标单价承包合同项目的施工图量差,可以据实调整合同价款,建设单位对施工图正量差予以计价,对施工图负量差给予减少,按清单修正结果重新确定合同总价,并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如:株六复线、渝怀铁路、宜万铁路等。第二种情况为初步设计招标总价承包合同的施工图量差,施工图量差增加和减少按施工合同约定,均属于总承包风险包干费的范畴。当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出现施工图正量差后,建设单位一般按照合同清单数量控制,对超出合同清单数量的正量差暂时不予以计价,对负量差也不予计价。如果某标段正负量差相抵后,总体反映为正量差,则正量差部分虽给予计价但相应冲抵风险包干费。如:武广新广州站,施工图正量差不予调整,参建单位损失较大。第三种情况为施工图招标总价承包合同的施工图量差,理论上说,不存在施工图量差。但实际上由于施工图差错漏碰、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等原因会造成合同清单与施工图数量有差额,按合同约定施工图量差应纳入总承包风险包干费中,如有重大出入需与业主及时进行协商处理。

5.I类变更设计

根据最新铁建设【2012】253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变更设计是指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合格后至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半年以内变更设计的活动。I类变更设计是指对初步设计审批内容进行变更且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之一:一是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二是变更初步设计批复主要专业设计原则的。三是调整初步设计批准总工期的。四是建设项目投资超出初步设计批准总概算的。五是国家、铁路总公司相关规范、规定重大调整的。I类变更设计费用确定是按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编制原则编制,报铁路总公司批复后,扣除不属于承包人内容的费用,再按相应的中标降造率计算费用,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调整合同价格。所有的I类变更设计需分类汇总,并注明批复文号、必要时注明投资来源(如有地方出资时)。

6.II类变更设计

除Ⅰ类变更设计外的其他变更设计为Ⅱ类变更设计。一是包干内Ⅱ类变更设计:指根据合同约定,属于风险包干范围内Ⅱ类变更设计,原则上不纳入概算清理,不增加概算,但建设单位应汇总提报风险包干费中已处理及尚未处理Ⅱ类变更设计的费用总额,供审查时参考。二是包干外Ⅱ类变更设计:通常由业主界定,主要包括地方要求新增工程(如:立交通道、桥梁、涵洞、三改等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新增;地质条件变化;增减投资额一定额度及以上的非承包人原因由业主承担费用的Ⅱ类变更设计。Ⅱ类变更设计费用确定原则:包干内Ⅱ类变更设计按照合同约定的风险包干费用计算原则计算有关费用;包干外Ⅱ类变更设计由设计院按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和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编制原则计算(扣除降造费);属于地方投资的项目,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协商,争取不扣减降造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在预备费中列支。II类变更必须具备完善的手续。施工单位在过程中不要急于用II类变更去冲抵总承包风险费,总承包风险费优先用保险费、正负5%材料差价,地材差等去冲抵。

7.政策性调整

根据铁建设[2009]46号文《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2]216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依法合规计算、审核材料差价,按Ⅰ类变更设计程序办理,铁路建设项目材料差价半年调整一次。一是甲供材料价差调整: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调差,正、负风险都由建设单位承担。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二是自购材料价差调整:数量根据验工计价计算出的自购材料数量作为价差调整的数量;价差以铁建设[2006]113号文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10月1日后完成工程(以验工计价为准)中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按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当期信息价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期的材料价格之差计算材料价差(除汽油、柴油为运至工地的价格,含全部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其他主要材料价格均为出厂价)。自购材料价差的分担:以铁建设[2006]113号文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合同中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自购材料实际采购单价与材料调差无关,实际采购材料单价高于施工阶段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而形成的价差,依据合同约定一般纳入风险包干费处理。三是地材和其他价差调整:依据合同约定,地材价差原则不调整(铁路总公司批准的除外,如:道碴),可以在风险包干费内计价。火车运价差一般根据国家、铁路总公司规定调整。汽车运价差原则不予调整。水电价差原则不予调整。价差调整必须经审价单位审核后,才能进入清理概算文件。

8.征地拆迁

(1)征地费用

征地费用一般据实调整,需提供五方(建设单位、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被征地拆迁人、设计、监理单位)已确认的征地数量和实施协议、发票等。

(2)三电迁改(电力线路、通信线路、信号线路)及地下管线迁改

迁改实际完成数量较工程量清单数量会有所增加,在实际施工中,三电迁改的费用调增,一般以Ⅱ类变更设计或独立费的形式,经审价后列入一章征地拆迁增加费中。需收集准备的资料:一是委托产权单位签订自行迁改的项目:三电迁改五方会议纪要(含产权单位),委托产权单位签订的管线改移协议、付款凭证、发票或收款收据;二是施工单位自行迁改的项目:与产权单位的确认书(迁改线路与铁路相关的平面位置图、迁改长度、类型、种类)、影像资料、迁改示意图、迁改预算单、迁改数量计算单、迁改工程数量汇总表。

(3)“三改”工程(改路、改河、改沟、改渠、地方道路改移)

“三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可能发生。“三改”工程一般按照包干外Ⅱ类变更设计程序办理,清概时超出原初步设计数量不纳入施工单位总承包风险费范围,一般由业主选择在一章征地拆迁费用、预备费中解决。需收集准备的资料:地方政府与建设单位有关“三改”工程协商的函件,建设单位、地方政府、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会议纪要,设计图纸、工程数量计算单、工程数量汇总表、施工示意图、预算表。

(4)建筑垃圾外运

根据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房屋的面积,编制工程数量计算单和汇总表,要求四方签认,提供弃放点有偿使用协议或临时租地协议、付款凭证、收款收据和市级环保局或市容部门下发的有关建筑垃圾、淤泥清运的正式文件,编制建筑垃圾外运挖装运卸平整费用预算。

9.其他费

(1)洪水损失

首先要按地区所属范围,提供县(市)级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50年一遇以上气象资料和灾害情况的发生;提供监理、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四方在灾害发生后共同进行现场查验的原始记录(附相关人员签字)。查验范围:仅针对正式工程(包括已完工程和正在施工的正式工程),查验内容:工点里程、损毁程度、损毁数量、可修复程度、现场初步处理意见、原因分析;依据上述资料列出工程数量及预算,对水毁正式工程分析原因、落实责任。

(2)爆破震动引起的损坏或损失

提供爆破区段与房屋平面位置示意图,经建设单位、监理、地方爆破评估机构评审通过的爆破方案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县(市)级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报告(证明爆破对房屋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市级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损失报告。

(3)地方道路占用赔偿费用

提供地方道路赔偿的有关文件,施工单位和道路所属产权单位的占用补偿协议,付款凭证、发票或收款收据。

(4)其它

一般包括营业线施工配合费、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费用、桥梁特殊检测费用、监控费用、地方行政性收费等。

10.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指设计概算中难以预料的费用,必须在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使用,其主要使用范围:

①在进行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必须增加的工程和按规定增加的费用(含相应增加的价差和税金)。本项费用不含I类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

②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额度以上由发包人承担的非责任事故、问题的Ⅱ类变更设计费用。

③在建设过程中,未投保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及为了规避风险而投保全部或部分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用。

④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施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⑤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规定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和废弃工程。

⑥征地、拆迁的价差。

11.招标降造费

招标降造费必须先批准后使用,必须在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使用,用于调剂工程项目费用不足或缺口部分。使用范围为:

①经铁路总公司批准的项目规模、标准变更等增加费用。

②属于国家法规规定允许的变更。

③按合同规定支付合法的施工索赔费用。

④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价差调整等。

⑤补充基本预备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结束语:

从施工企业的角度和铁路总公司的管理要求讲,如何在概算清理中妥善进行费用的清理,只有两条途径,一是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必须做到依法合规,二是必须符合合同签订的各项条款的约定,同时掌握各个环节的技巧和加强沟通,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铁建设【2012】253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2]李向东.清理概算中的重点问题探讨.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11(1).

[3]尹明.铁路建设工程变更的实施与操作探讨.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12(1).

[4]铁建设[2009]46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

论文作者:张体权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4月总第20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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