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稳定理论_利益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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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社会稳定——一种社会运行状态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极力维护和追求的最理想的社会目标。本文根据当前国内、国际社会的复杂多变的形势,明确提出了社会稳定学这一概念,并且从宏观上探讨产生社会不稳定的原因、社会稳定与不稳定的相互转化的规律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或治理社会不稳定应采取的措施和策略问题。

社会稳定——一种社会运行状态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极力维护和追求的社会目标。作为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社会稳定对整个社会发展进程、发展速度,以及发展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影响。那未,社会不稳定是怎样产生的?社会稳定与不稳定的相互转化是否有规律可循?维护社会稳定或治理社会不稳定应采取什么策略和措施?这便是社会稳定学建立的因由。

“社会是按照一定规范整合起来的人类生活共同体,它按照既定的一套行为规范维持社会秩序,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规定和指导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向。”[①]社会稳定是一种社会运行状态,它以社会规范整合效力的有效发挥和运行的有序性体现出来。从社会结构和功能态势上看,社会稳定是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生活秩序稳定、人群文化价值观念心理及行为稳定的统一体。但从社会状态的最终表现上看,社会稳定是社会人群行为的秩序化,是社会成员对社会整合规范的认同和接受。由于“社会运行状态最终要用人类自身的状态来说明。”[②]所以,研究社会稳定问题的出发点应是社会人群行为状态。那末,促使社会人群行为状态发生变化的原因在那里?回答是:社会人群行为状态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人群之间存在着利益矛盾,以及由此引起的利益斗争。其理由如下:

第一,追求不断扩大的利益是社会理性人(具有正常思维能力和正常行为能力的社会人)生存和生活的需要。这种需要促使人们为不同的利益目标而奋斗,生命不息,奋斗的脚步就不会停止。人的利益欲望(包括经济利益欲望,政治利益欲望,以及缘于人的需要产生的名望地位等欲望)是不断提高的,但社会现存利益却是有限的,一个人群占有或过多地占有某方面利益,则意味着另一个或另一些人群不能占有或只能较少地占有这方面利益。这样,人群之间必然要发生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矛盾和斗争的展开必然促使相关人群行为发生变化,若这种变化与社会整合方向相反,并使社会秩序受到冲击,则社会就会陷入不稳定。

第二,缘于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念。每个社会人群对现存社会利益关系的认同态度和承受社会利益关系变化的能力不同。因而在某一特定的社会利益关系面前总是站立着两大对立阵营。若某种社会利益关系在社会整合力量作用下被大部分社会成员所接受,则社会人群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斗争相对缓和,大部分人群行为呈有序运行状态,社会因此会相对稳定。反之,社会人群之间将发生激烈的利益矛盾和斗争,甚至发展为利益冲突,社会因此会陷入不稳定甚至出现社会动荡。

第三,社会利益的相对不足是社会人群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的重要原因。社会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存量的有限,以及扩充得相对缓慢,使社会利益总是处于“短缺”之中,而人的需要总是处于强劲发展之中,只要条件允许,欲望的翅膀会充分展开。对于社会现在的相对不足的利益,每个人或人群都会产生尽快尽多占有的思想,因而在争取利益的征程中,社会人群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会经常发生。社会人群行为因此时而紊乱也在所难免。

第四,社会利益关系变化是社会人群之间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产生的主要原因。社会利益关系(主要包括经济利益关系和政治利益关系)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运行因各种原因时而会出现不协调,若这种不协调不被相关社会人群所接受,则人群之间利益矛盾就会产生或扩大,这表现在:一部分社会人群对这一社会利益关系拥护和保护,而另一部分社会人群表示反对和抵制。在社会利益关系得不到调整,上述利益矛盾扩大的情况下,相关社会人群(上述后一部分人群)的行为就可能变得紊乱,从而对社会秩序构成成胁。社会利益关系在社会发展中时而出现不协调的原因,主要有:1、用相对固定的社会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调节多变的社会利益关系,不可避免要出现一些偏差;2、政府驾驭调节工具的水平有限,以及受各方面条件限制,调节时常不能达到预期效果,驾驭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某些失误;3、社会管理方式的变革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变革必然使原有的社会利益关系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这种变化所导致的新社会利益关系若是一种许多社会成员不能认同和接受的社会利益关系,那么,这种社会利益关系就是一种不协调的社会利益关系;4、社会人群结构的变化使原有的社会利益分配关系变得不适应,社会相关人群强烈要求改变原有的社会利益分配关系,这时,原有的社会利益关系就变成了一种不协调的社会利益关系。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不同社会制度及其派生规范所确立的社会利益关系形式是不同的,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方式也因之不同,所以,由其造就或引发的社会人群之间利益矛盾和性质也是不一样的。而不同的利益矛盾最终造就不同的社会不稳定形势。从总体上看,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社会利益矛盾是一种对抗性、不可调和的矛盾。由此矛盾引发的社会人群之间利益斗争多以人群之间相互冲突形式展开,所以,这样的社会经常发生动荡型社会不稳定;二是社会利益矛盾是一种非对抗性、可调和的矛盾,在这种矛盾作用下,社会人群之间的利益斗争多以局部利益摩擦形式出现,因而这样的社会发生的社会不稳定多属于波动型社会不稳定。此外,社会人群之间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状况还与社会人群类型和特征有关。从人群类型上看,若社会主要由社会利益集团——有组织的为一定利益目标奋斗的人群组成,其中还有数个组织严密的大社会利益集团如党派,则社会局面由社会利益集团主宰,大社会利益集团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大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对立和斗争,特别是对权力的争夺会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这往往成为社会动荡的主要原因。相反,若社会主要由组织松散的人群组成,则社会人群之间的利益斗争对社会秩序的冲击力要小一些,且容易治理。从人群特征上看,若社会人群文化差异较大,如民族、种族较多,则社会利益关系不易调节,且人群之间较容易发生尖锐的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在这样的社会里,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政府花费较大气力,且在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时要格外谨慎。相反,若社会主要由文化差异较小、价值观念相近的人群组成,则社会人群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相对容易调节,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也会相对容易一些。

社会不稳定从实质上看,是社会结构部分或全部不协调和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导致的社会整合秩序的混乱。然而这种混乱是以社会人群行为紊乱为前提的,如果社会结构重组和社会功能转换未导致社会人群行为紊乱,那末,社会秩序仍然可以保持。相反,社会人群行为紊乱则必然威胁社会稳定。

由以上分析可知社会利益关系、社会人群之间利益矛盾、社会人群行为、社会运行状态之间的因果关系,可用下图表示。

图一 社会运行状态分析(虚线表示间接关系)

具体言之,社会利益关系变化,必然使社会人群之间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状况发生变化,随之,社会人群行为状态就会发生变化,而社会人群行为状态的变化,必然使社会运行状态发生变化。由此可得出结论:社会运行状态——稳定或不稳定是由社会人群之间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所引起的社会人群行为状态决定的,并随着社会人群行为状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社会利益关系变化,是上述变化产生的主要原因,也就是社会稳定与不稳定相互转化的主要原因。

社会利益关系主要由相互关联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关系两大部分组成,其中任何一部分发生变化,都可能引发社会人群之间发生激烈的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从而导致相关社会人群行为紊乱,并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经济利益关系变化。社会经济利益关系主要是指社会人群之间的经济利益,占有和分配关系。经济利益是人们生存和生活必需的基础性利益。它的变化涉及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是社会敏感问题。因此,它的变化经常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当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发生变化,改变了人们原来认同和接受的经济利益占有和分配关系,当这种变化带来的新经济利益超出了相关人群可认同和接受的范围时,受到利益损害的相关人群会发出保护利益的呼喊,并产生夺回失去利益的冲动。这时,社会人群之间利益矛盾扩大,利益斗争随之展开。当这种矛盾和斗争膨胀到一定程度时,相关人群的行为就会脱离社会规范所限定的轨道,出现行为紊乱,一定程度的人群行为紊乱则导致社会不稳定。

政治利益关系变化。政治利益关系是指权力在社会人群中的分配关系,包括社会人群对生存、民主、自由、法律保护、社会保障等政治权利的占有和享受。政治利益关系一般在政治制度变迁或政治体制转换中发生较大变化。由于政治是获取利益的重要手段,它的变化决定着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的变化,拥有政治利益的多少和大小决定着一个社会人群获得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的多少和难易。所以,社会成员对政治利益关系的变化往往是格外敏感的。在社会政治利益关系发生较大变化时,社会人群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通常比较激烈,相关人群行为有可能严重背离社会整合轨道,对社会秩序构成较大威胁。历史上许多社会动荡都因争夺权力而起,权力斗争也是现代社会人群之间相互争夺利益的重要表现形式。历史经验告诉人们,社会政治上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

社会利益关系是影响社会运行状态发生变化的主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除此之外的影响因素还要有许多,如文化变革、社会成员观念变化、军事力量分裂、对外关系紧张、社会利益集团力量变化等等。下面重点分析特殊社会人群——社会利益集团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

社会发展到今天,许多国家都出现了几个或数个社会利益集团共同主宰社会局面的情况,其中各大政治集团对社会运行状态起至关重要作用。社会利益集团的出现和存在是社会利益关系不调和的产物,也是社会成员对合力争取更大利益方式(用人群合力争取较大的利益,然后分享之)有效性认同的结果。在几个或数个社会利益集团共同主宰社会局面的社会里,社会运行状态将不仅取决于社会利益关系变化所引起的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利益矛盾和斗争状况,而且还取决于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力量对比变化。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社会里,社会利益关系发生变化肯定会引起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利益斗争状况发生变化,从而使社会运行状态也发生变化——或更加稳定或不稳定或不稳定加剧。但另一方面,即使社会利益关系不发生变化,若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力量对比发生变化,则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利益斗争也会发生。因为力量得到扩充的社会利益集团(一般是处于被支配地位的集团)都会确立更大的利益目标,一旦条件成熟,他们就会向其他集团,特别是处于支配地位的集团发起进攻,企图凭借实力争取占有更多更大的利益,而其他集团显然不会轻易放弃既得利益,这样,相关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斗争必然加剧,从而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大社会利益集团,特别是党派斗争造成社会动荡的例子不胜枚举。研究社会利益集团力量对比变化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也是社会稳定学的重要任务之一。

社会稳定与不稳定是因社会人群之间利益矛盾和利益斗争而相互转化的,因此,对政府而言,维护社会稳定或治理社会不稳定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和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但对不同类型的社会不稳定也要区别对待,对于动荡型社会不稳定,总体上应采取先“速冻”、后“化解”的策略。因为动荡型社会不稳定大多是由社会利益集团之间激烈的利益冲突引起的,在激烈的利益斗争中,相关社会利益集团多使用“借力打力”——借助公众、外部或其他力量打击对方的方法,社会动荡因此会迅速向周围扩散,任其发展,社会各方面秩序都将受到冲击。为此,政府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迅速冻结上述矛盾和冲突,借此阻止社会不稳定的发展。“速冻”的方法无外乎两种:一是用强力消弱矛盾一方或双方的力量,如政府动用国家机器对制造不稳定者进行镇压或强行管制,借此使矛盾一方或双方失去斗争的动力和信心;二是集中力量调整或协调主要社会利益关系,采取使利益较大、较快转移的手段,迅速化解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利益的转移使相关利益集团的部分或全部要求得到满足,则利益斗争会相对缓和,甚至会使相关的某一集团退出斗争行列。若如此,社会秩序可得到迅速恢复。“化解”即进一步调整和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而使社会恢复正常秩序。要做到这一点,有赖于政府采取恰当管理措施,对社会利益关系进行有力调整和协调。对于波动型社会的不稳定现象,主要采取“化解”矛盾的方法进行治理。

维护社会稳定或治理社会不稳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工作,也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它不但需要维护者或治理者——政府对出现的社会不稳定进行细致的因果分析,而且需要在分析的基础上采取恰当的治理方法。化解社会利益矛盾的方法有如下五种:

1.利益调节法。即政府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社会人群或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进行调节,通过调节行为,使矛盾双方达成某种妥协或使矛盾双方接受某一调节结果。只要这个目的达到了,也就等于化解了社会利益矛盾,社会因此也就可以保持稳定。

2、利益再分法。即政府通过利益再分配的途径化解社会利益矛盾的方法。当整个社会利益关系不协调,利益分配出现了较大差异,社会人群或集团之间利益矛盾扩大,公众高度关注社会利益格局变化时,政府就应运用分配、收入、税收等政策和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再分配,以此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减缓或消除社会利益矛盾。

3、利益倾斜法。在利益关系无法均衡调节,政府也无力进行全面调节时,可采取集中力量倾斜分配利益的方法安抚那些主要的不稳定者,使社会不稳定局势得以缓和,然后再遂步化解其他利益矛盾。当一个或几个较大的社会人群或集团带头向政府施加压力,政府又面临较严重的形势时,从战略上考虑,有必要采用适度的利益倾斜分配以保全大局。显然,使用方法要格外谨慎,弄不好会引起连锁反应,招致其他社会人群或集团进行利益攀比,使政府面临更大的压力。

4、利益让度法。在大社会利益集团(主要指政治集团)共主天下的社会多使用此法。它是处于支配地位的集团把一定的利益让度给某一集团,借此化解两大集团之间利益矛盾的方法。当只有让度部分利益才能保住大部分利益、并能维持支配地位时,处于支配地位的集团让度利益才是唯一出路,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社会利益冲突,保持社会稳定局势。在西方国家党派斗争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

5、利益分割法。这是利益调整上最后的也是无可奈何的方法。当社会中几大社会利益集团(指政治集团)形成鼎足之势,谁也无法轻易战胜对手,斗下去只能两败俱伤时,这几大集团会相互妥协,通过谈判按实力分割社会利益。只要这种分割最后使各方利益都得到基本满足,那末,几大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斗争可得到暂时化解,社会因此可保持相对稳定。

社会稳定学是以社会运行状态——稳定与不稳定相互转化条件(因素)和相互转化机制(控制)为研究对象的,这似乎类同于以社会运行条件和机制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学[③],这并不奇怪,因为从内容上看,社会稳定学可以说是社会学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是从一个侧面研究社会运行规律的学科。从某种角度上看,也可视为对社会学新的理解(关于社会学,郑杭生教授在他主编的《社会学概论新修》里列举了17种定义,加上他本人的理解,社会学定义在郑教授的书里就有18种之多。[④]可见,对社会学,每个人的理解是不尽相同的)。正因社会稳定学与社会学有着渊源关系,社会学自然而然成了社会稳定学的重要基础性科学。社会稳定学要运用社会学的几乎全部知识去分析社会运行状态,也需要循着社会学总结出的社会规律,运用社会学的某些分析方法和手段分析有关的社会问题。但社会稳定学与社会学还是有区别的,这主要表现在:社会学从一般意义上研究社会整体运行的条件和机制,而社会稳定学是从社会的一个侧面入手研究社会运行的两种特定形式——稳定与不稳定相互转化规律及其控制技术,探讨的是社会运行中的这一点与下一点的联系问题。因而可以认为,社会学是一种立体的“面”研究,而社会稳定学是一种线性的“点”研究。

除了社会学之外,研究社会稳定学还需要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行为学、民族学等多方面知识做为基础,而且需要掌握社会调查和分析的多种方法和手段。研究社会稳定学的指导思想是:历史唯物论。

注释:

[①]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第7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1994年1月。

[②]同上,第79页。

[③]同上,第1页。

[④]同上,第1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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