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技体育场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_体育论文

我国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对策论文,我国论文,体育论文,体育场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回日期:2006-11-28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560(2006)06-0007-03

0 引言

体育场地是体育事业发展重要的物质保证。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表明,体育系统拥有的体育场地占全国总数的2.2%。虽然比例相对来说较小,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却承担着大量的高水平竞技体育比赛和三级训练体制的训练任务以及全民健身计划的推广任务。“十五”期间,我国体育场地建设得到了迅速发展,数量净增4071个。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在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建设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不适应: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对体育场地需求的加大与现有实际场地数量存在较大差距;现有体育场地规模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越来越迫切的体育文化消费和强体健身的需要。因此,研究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影响因素,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也为国家体育总局在制定体育场地整体规划、建设时提供参考依据。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体育场地方面的研究资料100余篇,作为本研究的理论支撑。

1.2 数据分析法

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和《第五次全国体育系统体育场地详细数据》,在Excel数据库中进行统计、分析,并与其他系统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存在的问题

2.1.1 体育场地的结构类型不尽合理

目前,我国体育系统体育场地结构类型还不尽合理。这一方面表现为体育场地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依然很小,体育场地面积是建筑面积的17.7倍。在各种体育场地中,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和小运动场占的比例虽然由第四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时的92.6%下降到53.4%,但依然占有一半以上的比例。以标准体育场地为例,由图1我们可以看到,仅篮球场、门球场等5种体育场地即占49.1%。各种场地之间的比例失调,致使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同时也制约了部分运动项目的全面开展。

图1 体育系统标准体育场地类型分布图

另一方面,我国目前体育系统体育场地有18,481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2.2%,并且大部分属于竞赛训练的标准场地。用于全民健身的场地不仅数量较少,而且规模也比较小,难以适应全民健身计划的需求。

2.1.2 体育场地建设地区分布发展不平衡

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大型体育场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乏宏观调控,未能很好配合城市总体规划建设,投资结构失调,有限场馆建设中重复投资现象严重等问题。说明我国现有的大型体育场馆在整体规划上缺乏统一的宏观管理思想,对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考虑不够。由图2、图3可见,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东部地区都优于中、西部。体育系统有44.8%的体育场地和52.7%的场地面积集中位于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体育场地的投资额占近70%。西部尤其落后,场地面积只有全国总量的18.1%,特别是体育建筑面积和投资额只有10%左右集中在西部。这种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既有环境因素、政策因素,也存在体制限制因素,已成为场馆建设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另外,大型体育场馆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对城市内部的规划建设考虑不够全面的问题,未能突出城市特色,建筑布局未能融入城市的总体风格,对城市人口分布,交通、通讯情况考虑不周,浪费有限资源,有些甚至破坏了城市的历史、地理特色。

图2 全国三个经济带体育系统体育场地数量统计图

图3 全国三个经济带体育系统体育场地面积情况统计图

2.1.3 体育场地的开放率和利用率不高

由图4可见,体育系统标准体育场地全天对外开放的占51.60%,不开放的占27.00%;非标准体育场地全天开放的占72.90%,不开放的占17.40%。

图4 体育系统标准体育场地、非标准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情况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使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地逐步增多,开放率有较大提高,体育系统的场地开放率虽然高于全国场地开放率,但也只达到41.2%。由于我国体育系统现有体育场馆绝大多数是按照体育训练和比赛的要求设计的,功能比较单一,缺乏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建筑设计科学水平与国际水平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群众健身、娱乐、饮食等设施与群众需求差距较大。此外,现有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大多数按观赏功能设计,可用于体育锻炼的最大场地面积往往不到建筑面积的10%,大部分建筑经费花在看台等附属设施上,使用效率低。同时常年巨额的维修管理费用为公共体育场馆背上了沉重包袱。国外公共体育场馆的维修费用一般控制在经费支出总额的20%以上,而我国一般为14.5%,低于国际水平,使得有些场馆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维修资金不足,更新改造不力,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限制了利用率。

2.1.4 大型竞赛场地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建设大型竞赛场地是体育系统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国的大型竞赛场地很大程度上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起来的,带有高度单纯的公益化和福利化色彩,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由国家统一规划管理。国家作为实现政府职能的唯一资金供应渠道,以指令性计划配置资金,对其实行与高度集中管理相适应的统收统支的管理体制。它在保证稳定的经费来源,有计划均衡地发展体育事业,保证社会成员不受经济限制参与各种体育活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财力严重不足,这种单一的融资方式导致国家财政负担过重。近年来,也采取了一些灵活的融资方式,但总体上还是以国家投入为主,尤其是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问题更为突出。目前我国体育拨款的总量占我国财政支出的0.43%,有限的政府财政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建设大型竞赛场地的需要,而大型竞赛场地因其建设规模巨大,所需资金是惊人的。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迅速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增长,国际性赛事的不断增多,对大型竞赛场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因而大型竞赛场地建设过程中,融资方式简单,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靠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投入将很难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寻求新的融资方式,获取多渠道的资金来源势在必行。

2.1.5 体育系统体育场地被占用现象依然存在 目前,我国体育系统被占用体育场地共有303个,占体育系统体育场地的1.6%;被占面积为245万m[2],为体育系统场地面积的2.4%;被占用体育场地原投资总额为13亿元。除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体育场地被占用的情况。从被占场地的数量和百分率上看似很小,但从被占面积和投资总额来看,这并不是一个小数字,而被占用的体育场地往往是占地面积较大的标准场地。很多体育场地被出租、转让,有的体育场地在城市或小区的规划或重(改)建的过程中挪作他用,忽视了社会效益。而从表1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其中福建省被占面积17829m[2],已经超过了原占地面积12346m[2],超出面积可能是以扩建体育场地为名,而行他用之实。

2.2 体育场地建设对策分析

2.2.1 通过体育系统体育场馆建设促进区域平衡发展 受经济、自然条件的制约,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很少是由一个城市独立承办的,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大部分项目由北京市承办,而航海项目的比赛则由青岛市承办。2001年第9届全国运动会大部分项目由广州市承办,广东省在场馆建设布局时,将主要场馆建在广州,同时为了促进其他地市优势项目的开展,将一些大型的体育场馆布局在省内的其他地市,如自行车场建在深圳,游泳跳水馆建在汕头,航海运动场建在汕尾遮浪等,形成了由中心城市向周边城市辐射的趋势,以点带面,全省发展。这种建设布局不仅对广东省今后竞技体育的全面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也促进了广东省各区域的平衡发展,同时加速了农村的城市化进程。如广东海上运动训练基地建成后,加速了汕尾市遮浪镇的城市化进程。首先,遮浪镇的行政建制发生了改变,由原来的镇变为现在的街道办事处;其次,由于航海训练基地的建设,提高了其周边地带土地的商业价值,有利于其周边土地的综合开发和汕尾市城市空间的拓展和延伸;第三,航海训练基地是一个集比赛、训练、全民健身、旅游、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场所,它的建成,不仅加快了遮浪体育产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当地旅游、餐饮和休闲娱乐等产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广东海上训练基地建成后,不仅推进了汕尾市的城市化进程,也成为汕尾市经济增长新的亮点。江苏省构建“环太湖体育圈”的设想若能得到实施,也必将加快江苏省3个省辖市的6个县(区、市)和浙江省2个省辖市的2个县(区、市)的城市化进程。我国西部地区也可以尝试这种方式,促进西部地区区域经济的发展。

2.2.2 体育系统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建设必须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体育系统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建设必须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其一,是指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的建设资金筹措走产业化的道路。改变由国家单一投入的资金来源状况,多渠道吸引社会投资,引进外资和新老城区土地置换等,筹措建设所需的庞大资金。上海市在承办第八届全国运动会时的场馆建设就充分利用了城市的地级差价,在国家拨款极为有限的情况下,投资56亿元完成了38个现代化场馆的建设;其二,是指场馆的赛后利用走产业化的道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型体育场馆的功能比较单一,除了专业队训练、比赛和公益活动外,其余时间均闲置,国家不仅要投入建设资金,还要不断投入维护资金,但没有产出。因此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建成后,必须走产业化的道路,通过市场运作筹集场馆的维护资金,才能减少国家的追加投入,扩大就业渠道,产生经济效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

2.2.3 依法治体,加强体育系统体育场地管理 体育的本质是对人的关照。因此人口的数量对体育的发展,以及对人的体育需求的满足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适度的人口数量是体育得以发展的良好前提。中国长期以来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过多会造成体育资源分配的严重不足。人口的增加加速了城市化的进程,使城市的建设速度大大加快。同时,伴随而来的是居住问题、就业问题等社会问题。城市的扩建解决居民的居住问题,缓解了就业问题。体育人口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人口现象和体育现象,也是体育系统如何建设体育场地的一项不可忽视的因素。目前,中国每周参加1次体育活动的人口为35%,每周参加3次体育活动的主动积极体育人口为18.2%。这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些距离。但从发展的趋势看,我国的体育人口数量是在增长的,因此,对未来的体育场地的数量需求也一定是要增加的。在此过程中,由于管理计划不当和人们观念的原因,大量的体育场馆设施被挤占、挪作他用,被改造成居民住房或商业用房。

解决体育场地设施被侵占还必须依法治体,加强对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改善、杜绝我国体育场地设施被侵占的现象,必须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认真执行《体育法》及政府颁布的体育相关法规和文件,在体育设施的使用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侵占体育场地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惩罚。有法可依但管理不善同样不能有效地禁止、杜绝体育场地设施被侵占的现象。只有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又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体育场地设施被侵占的现象才能被有效地杜绝。例如,各省市可以设立体育场馆管理处专门对体育场馆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3 结论

我国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建设尽管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如体育系统体育场地的结构类型不尽合理,表现为室内体育场地面积小,同时用于全民健身的场地数量少、规模小;体育系统体育场地的地区分布发展不平衡,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东部地区都优于中、西部地区;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开放率和利用率不高,无论是标准场地还是非标准场地,绝大部分场地没有全天对外开放;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大型竞赛场地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体育系统体育场地被占用问题依然存在等。我们必须针对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如通过体育系统体育场馆建设促进区域平衡发展,体育系统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建设必须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依法治体,加强体育系统体育场地管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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