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秀区分英语问题_杜文秀论文

杜文秀区分英语问题_杜文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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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4.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586(2009)03-0005-21

对于1855-1872年领导云南回民起义的杜文秀的评价,长期以来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颂扬他为革命“领袖”[1],但也有斥之为“祖国的叛徒,中华民族的罪人”[2]。由于意见的分歧集中于杜文秀的对外关系上,本文将就这些不同意见所牵涉到的问题简要地加以剖释如下。

杜文秀与英法的接触

从1855年到1871年,除去李国纶在腾越与英国斯莱顿上尉商谈过通商问题外,杜文秀从未同任何外国政府建立过什么关系,到过大理的仅有法国安邺所率领的探险队,但当即被杜文秀所驱逐。显然,由于云南回民起义的结果,在杜文秀直接的抗拒或起义的间接影响下,英法窥探云南的计划受到阻碍,被推迟了18年[3]。

云南回民起义的年代,正值英法准备对云南渗透的时期。英国最初的打算,是利用阿萨姆和上缅甸作为据点先进行调查研究。1826年第一次英缅战争结束,英国便取得了这条通道的控制权,随即同时派出两路探险队深入云南,在1868年以前企图探明阿萨姆与缅甸间情况的共8个队,但这种打算大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从印度出发的均由于道途的艰险或居民的反抗而被迫折回[4],从缅甸出发的虽然到达了腾越[5],但由于战争影响,潞江桥和澜沧江桥被切断,原定继续深入去大理的计划始终无法实现[3](P11)。

1852年第二次英缅战争后,下缅甸为英国所占领,整个缅甸沦为英国殖民地只是时间问题。为了明了云南在回民政权下的实际情况,以及准备下一步开辟云南市场的行动,英国对深入云南进行窥探更感迫不及待。同时在1862年西贡条约之后,法国对云南也虎视眈眈,1867-1868年是英法探险活动集中的一年,同时也是杜文秀开始与外人接触的一年。清军总督岑毓英和回军投降将领马如龙是在法国的支持下对回民进行镇压的。最初帮助制造火药的有法国神父弗诺尼(P.Fenouil)①。1868年安邺等在昆明已经看到天主教会标帜JHS(Jesus Hominum Salvator)的大炮[6]。同时,法国在汉口的军火商堵布益还向清军兜销了一大笔军火,并代雇用法国军士武龄、实一代为训练开花炮队。这笔军火的付款是由广东藩署转拨的,由于这一笔军火买卖,堵布益又从而获得分享云南铜矿和其他蕴藏金属的开采特权。这个军火商因而夸耀地说过:“这一大批法国军火可以保证清政府在3年内平定云南。”更严重的是,由于马如龙答应堵布益从红河运送这批军火的缘故,从而导致了中国对红河主权的长期丧失。1872年清军是靠法国开花炮的力量以及3名法国军士的帮助攻陷大理的②。

但在回民起义队伍中则始终没有什么欧洲人。1868年安邺听到的传闻是,大理有16名欧洲人和4名马来人,帮助回民制造炮弹,后因制造失败,欧洲人被杀,马来人则被囚[7](P511)。同年,顾巴在中缅甸所听到的,则谓大理共有5个欧洲人,3个铸造枪炮,两人传授可兰经[8](P331),这些传闻均不确实。法国神父勒格尔暹在起义时期始终留在大理,其说法是比较可靠的。据他的说法:“除去很少数人从仰光来,懂几个欧洲词语如巴德利和甲必丹之类,决没有欧洲人在大理与回民在一起。”[9]与安邺同行的德卡尼也认为“传闻在大理的14名欧洲人应是缅甸人或印度人”[10]。

1868年杜文秀开始与英法探险队发生接触时,他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是完全正确的。这一年首先进入云南的是德拉格来和安邺所率领的法国探路队。这一群冒险家在临安为汉绅梁士美所重视,不仅有保护,而且有馈赠。在昆明,马如龙更加款待,并借给白银700两,声称“1 000两,1万两都可以借”,还表示这一笔钱用不着还,若坚持要还的话,无妨将来运点枪弹来。站在清军一边的回民“老爸爸”马复初更认为他最了解法国“探险队”的科学目的,所以替他们写了阿拉伯文的介绍信,要滇西的回汉人民不要阻拦这群冒险家的行动③。

1868年3月2日当这群冒险家到达大理时,杜文秀对待他们的态度便完全不同。他对法国神父勒格尔暹严正指出说:安邺等在中国境内探清道路、测量距离和绘制地图的意图是很明显的,尽管他们作出各式各样的抵赖,实际是想强占中国的土地。杜文秀警告安邺等,“虽然侵略者可以强占澜沧江流域从海到云南的土地,他到达大理势必停止;虽然侵略者能征服中国内地十八省,但无敌的大理国将成为他们野心的最大障碍”④。在杜文秀的严厉拒绝下,安邺等无法继续前进,深入云南窥探的阴谋至此才受到打击⑤。

同年企图深入云南省的还有英国人顾巴。此人被称为“当代最大胆的旅行家”,他原是英印军队中的军曹⑥。他自供相信“英国商品在中国的扩大倾销,可以促进中国工业的发展,进而挽救中国民族之濒于灭亡”[11](P1)。他的行动是为英印政府和英驻华使馆所竭力支持的,据英印总督迈约的表示,“可惜印度政府不能利用政府的名义来支持赞助这种活动”[11](P15)。因此顾巴的活动是打着上海英国商会或加尔各答商会的招牌来进行的。1868年,顾巴第一次想窥探中国西南边疆的情况,为英国货物由通商口岸深入内地的可能性提供些资料[8](P2)。他从上海沿长江而上,准备从四川进入云南。在云南德钦、维西等地他都可以通行无阻。但他想从维西进入大理的时候,却在杜浪村由于局势的混乱而被迫停止前进[8](P41—354)。

云南回民不仅打击了安邺、顾巴这类冒险家的阴谋,同时也挫折了其他各式各样地理调查活动。在1872年,李希霍芬差不多完成了对中国其他省份的地理考察。而由于回民起义的结果,却不得不放弃对云南进行考察的计划[12]。

可是在1873年回民起义失败之后,情况便两样了。一方面由于中国整个形势的转变,列强准备分割中国领土的野心加剧,中国边境危机普遍加深。而另方面滇省清政府官吏普遍地庸弱无能也是主要原因之一⑦。因此从1875年马嘉里案件发生之后,云南门户洞开,殖民主义者闯入,旁若无人,穷乡僻壤,无不深入,19世纪中叶起已趋于沉寂的云南,重新成为“探险”、“旅行”风靡一时的地区[3](P1—35)。

腾越的通商

1868年回军将领大司空李国纶曾允许英国探险队进入腾越,并同意谈判通商问题。这是唯一得到回军允许进入云南的探险队,而且也是云南回民与英国唯一的一次正式接触。据英国人自己的说法,斯莱顿之被允许进入云南,是由于英国“在回民与清政府之间严守中立”,极端尊重回民政权的地位,进入云南决不先向清政府领取护照。这可能是一部分原因[13](P240),但主要原因应从滇缅通商对于滇西回民的重要性中去求得解答。

滇缅之间历史上有着悠久的通商关系。根据1831年柏奈的调查,当时进入缅甸的云南商人差不多全是腾越的回民[13](P231)。从缅甸输出的主要是棉花,从云南输入的则包括丝、茶和各种手工艺品[14],每年借互市贸易输入云南的缅棉达300万至400万磅之间。贸易采取一种互市的方式。地点在曼德勒旧城以北30英里的玛坦。当时曼德勒旧城已有近1万滇商在那里寄居。一般情况是,从12月起,滇商马帮开始到达,每帮从50人到百人,每人照料牲口数头。次年1月间大规模的马帮开始到达,每帮少则200人,多的可至千人。每年滇商过缅者约达五六千人。这样的互市要继续到3月初才结束[15]。缅棉不仅供应云南的需要,同时也运往四川和贵州。滇缅间的互市贸易额是不断在增长的,1827年缅棉输入云南的总值才20万英镑[16],至1854年则已跃升到50万英镑[17](P302)。从1855年起,腾越地区以李珍国等为首的清军团练,便以断绝滇缅互市贸易为手段来扼杀回民起义军,因为这样不仅可以打击回民经济,同时也断绝了滇西回民地区的物资供应。

在李珍国等的阻扰下,滇西地区的棉花供应逐渐感到困难。1868年安邺等便看到滇西所需要的棉花,已改四川供应,而且设法在气候温暖地区试种木棉[7](P521)。缅棉的输出是由缅王曼桐个人垄断进行的。由于滇缅通商的阻滞,曼德勒到处棉棚堆积。八莫堆积待运的缅棉更多,因而不得不添建堆栈来处理。为此曼桐还不得不下命令在皇家税棉未征集完毕之前,滇商不得任意收购缅棉⑧。同时滇缅边境少数民族又一向以抽收行商保护税取得一大部分收入⑨。所以在1868年的时候,企图恢复通商互市的不只是腾越回民⑩,同样也包括缅甸王朝和两国边境的少数民族。

对于滇西回民政权来说,滇缅通商更是当时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腾越县“城内外、乌索、杨家村三地”的回民,“富坚忍性,精悍英发。嘉(庆)道(光)间,最称富庶,旅居缅甸,为玉石、宝石、棉花商者半属之”(11)。当回民起义掀起时,由于杜文秀奖励通商的号召,曼德勒(瓦城)更添加了大大小小的回汉商号,他们之中有远来自大理和鹤庆一带的[18]。当时由缅甸输入仍然是棉花,而由云南输出的则有:铅,大理的黄砒霜,雌黄(天然三硫化二砷),四川丝绸,铜矿石,金箔叶,铁锅,皮革,玉石,咸肉和果实等(12)。

进行这项通商贸易的既有大理的回民政权,同时也有腾越、缅宁、云州一带的回军将领。他们都在曼德勒有着各式各样的代理人。从1868年起,马铎铎即在曼德勒为杜文秀收购棉花以充军实(13)。曼德勒元发号的李三小、老董、董祥生,元兴号的李六斤、小龚等均是永昌的汉商。由于老董和小龚在缅的商业活动是受到缅甸总理大臣的支持的,所以这两个商号便无形中也成为大理政权的代理行(14)。居住在曼德勒清真寺里的印度阿洪赛义德·阿卜杜拉是滇西回民政权机关的商业代表和政治代表(15)。腾越大司空李国纶经常派人向曼德勒的回商收取债款(16),无怪乎他可以拿出印币4万卢比来作为赠送斯莱顿所率领英缅政府代表团的回礼[13](P120,P195)。腾越乌索地区回军宁西大将军柳映苍(又称柳铁三,英缅政府文件中称之为柳三爷或赛义·达乌德)(17),在曼德勒的代理人不止一两个,即使当腾越县城为清军所包围,回军另一据点马家村危在旦夕,而乌索也随时有被攻陷的情况下,柳映苍与曼德勒间的商业来往也并未中断(18)。

腾越清军民团将领李珍国原在曼德勒旧城(谙拉普那)开设和顺玉石行。他回腾越办团后,把玉石行交由他从兄李德方和从孙李修道代为经营。因此李珍国办团的费用是经常靠和顺行资助的[19]。由于这样的缘故,所以尽管李珍国曾千方百计阻挠回民与缅甸的通商活动,但遇有机会也未放弃组织马帮贩运赢利,而且在这方面还得到缅王曼桐的支持(19)。

由此可见,滇缅通商的恢复在当时是有关各方面的一致迫切要求。李国纶之所以允许斯莱顿一行进入腾越,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斯莱顿一行在腾越

以斯莱顿上尉为首的探险队,在腾越一共停留了16天(1868年5月26日至7月3日)。大司空李国纶对这个代表团的招待,虽说是热情的,但同时也是有所保留的。他可以邀请斯莱顿和他的团员到他的私宅作客,这在当时是一种很不寻常的事,但他对有关政治军事的统计数字却一字不提[20](P136)。李国纶回赠英方的回礼是4万卢比的现款,其数目等于斯莱顿代表团整个预算的一半。但客人们无法获得一部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的《腾越州志》,因为这是被视为机密性质的[20](P135)。为了满足斯莱顿一行要搜集关于回民政权实际情况的愿望,城门口特别贴出一张有关战况的告示,同时还把一张据说是“长达数英尺”的复本送到代表团的住所[20](P147)。这份战报列举了回军当时所取得的各次重大胜利,包括占领云南省会昆明等等,但实际情况恰恰是相反的。显然,这一切实不外是为了掩饰回军“当时军事上的节节失利”,并想制造一种良好印象而特别安排布置的[20](P12—13)。李国纶甚而在招待观看滇剧演出上,都曾经煞费苦心。他特别上演了《吴汉杀妻》这一出戏。斯莱顿等对于吴汉为了忠于君主遂强迫来自敌对家庭的妻子自杀的行动,很难理解,认为“我们只好这样解释说,这是由于中国人生性中(与西方人)对立因素,因而使得他们的文明成为科学所不可思议的事物”[20](P126)。

斯莱顿在腾越短暂停留的16天当中,李国纶根本不可能与远在大理的杜文秀取得联系。因为早在前一年5月间,清军民团首领王正开兄弟,即已占据了潞江坝,切断腾越与永昌间的交通(20)。凡是稍熟悉滇西地理情况的人,都会知道腾越与大理之间是为两条夹在高山峭壁当中的汹涌大江所隔着的。在当年的情况下,交通往来全靠两条铁索桥。一旦索桥被敌人占据,要跨越这两条大江便成为不可能。当然也可以绕道而行,不过时间上就要加上几倍了。即使在潞江桥可以通行无阻的情况下,早年从腾越到大理单程一趟一般需要13天的行程[21](P424—425)。当时的情况,不仅潞江铁索桥早已在一年前为清军所占领,而且在斯莱登到达腾越前三天,清军刘光焕、李凤祥等又占领了通往往澜沧江索桥的通路,围攻迫近腾越的龙陵,腾越回军“疲于奔救”,腾越与大理间的交通可以说是完全断绝了(21)。李国纶所谓于7月6日收到大理的回信,斯莱顿赠送大理的礼物已经送到,大理回送的礼品已经发出,这是在斯莱顿面前故示镇静所作的一种搪塞。即使顺沿今天的公路,快马日夜飞奔,要16天之内往返腾越大理一趟,恐怕也还会有困难,何况在当时呢!

在整个回民起义时期当中,英印政府和英缅政府对云南的情况是相当模糊的。斯莱顿在一片欢迎声中,对滇缅间这一条所谓“金银道”的开通,觉得很乐观,迫不及待地同李国纶谈判出入货物通过的税率和章程。直到今天,许多讨论这个问题的著作,都还没有注意到当时腾越回军的处境实际如何。很少人注意到李国纶在接待斯莱顿的同时,正全力以赴地抢救近在咫尺的龙陵免于沦陷。当时斯莱顿的一无所知,自然更是意料中事了。不过李国纶也曾在致“英国统治者”的文书中透露了这种情况。他说:“我们遗憾地宣告云南战事的继续,使我们不得不采取措施,禁止外国人和商人在目前纷乱的情况下进入国境。同时,我们也恳切地向英国政府声明,一旦这个国土能充分安定地进行这项事情时,开放我们的国土进行贸易,并与其他政府建立商务关系,将是我们真诚的愿望。”“届时我们将派遣使节,携带文书,来进一步确定和加强我们目前与你们政府间的友好关系。”“不过,由于战争正在这块国土以及在斯莱顿上尉所要行经的道路上普遍进行,我们有责任对他急于要进入云南的行动,提出劝告,而且为了对他的安全防患于未然,因而敦促他立即返回,不再继续他超越腾越的旅行。”[20](P11)李国纶甚而直率地告诉斯莱顿:“现在来厘定什么确切肯定的章程条例,未免为时过早。”[20](P12—13)照斯莱顿的解释,意思是说:“一切要待回民与清政府间(指清民团领袖李珍国等)获得非正式的协定和谅解后,才能谈到通商的问题。”[20](P184)

李国纶洞悉回军中的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同时也预见到今后与斯莱顿等的来往或是通讯中难免会发生假冒的情况。所以,李国纶与斯莱顿互换了两枚印章(并为斯莱顿准备了一盒印泥),作为彼此间通讯的凭记[20](P146)。但事实确凿证明,这些措施并未产生它预期的效果。

回教国的问题

欧洲人所谓的大理回教国,在中文记载中简直找不到什么根据。大理政权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从未曾以教义为基础。所有文告也从未提到有关宗教的分歧。19世纪末期的一些英国驻华使馆人员,在经过调查研究之后,一致认为这样的回教国不存在,一切是由于传闻和渲染而造成的。

问题的产生来自一份阿拉伯文的传单。英印政府驻尼泊尔的政治代表莱穆尔上校,在拉萨得到几份这样的传单。最初由赫恩斯于1866年在俄国军事杂志上加以报道[22]。玉尔上校也获得一份[21],赠与安邺,列为他1873年所发表的《印度支那探险记》的附录文件,指称为“大理回民政府所散发的阿拉伯文告”[7](P564—565)。可是这份传单既无年月,也没署名,更不具散发的地点。内容虽称建立了回教国,但没有提到云南,更没有提到大理。传单中提到所谓苏丹苏里曼,但未言及与杜文秀有关。所以这份传单是否指的是大理政权和杜文秀可以大胆地加以怀疑。因为赫恩斯最初报道的标题是“中国西部东干人或回教徒的起义”,“东干”一词向来指的是中国西北部的回民,有其专门的意义,从未有人用来指称云南的回民。所以,拿这份传单来作为大理政权建立过回教国的依据,未免有些牵强附会。

“这一份稀奇古怪的文件是用出色的阿拉伯文撰写的,通篇充满了强烈的宗教激动和神学气氛。相形之下,使得纳季德(内志)瓦哈比朝廷的文件都显得逊色”[23],全文500多字,共分九段。前三段全是《可兰经》的引文。第四段开始声称:“真主已经将中国授予我们,并指派我们在中国进行统治。以前我们是屈服于中国人之下,现在是他们服从于我们,而且无能力反抗我们。”(要是没有这一段我们真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回教国建立在什么地方。因为以下各段均未指称文件所攻击的是什么人,而是用异教徒和偶像崇拜者之类的普遍一般的称谓。)第五段着重指出这一场纷争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偶像崇拜者及其首领们共同一起杀害伊斯兰教徒,并开始侮辱他们的宗教而引起的。第六段是一般伊斯兰教徒的口吻赞颂领导这场战争的“伊玛目”,和推举他作为苏丹的理由。其中有这样的词句:“他现在已经制定了伊斯兰教的律令,并按照《可兰经》的传统惯例来执法。自从我们尊崇他为伊玛目之后,承蒙真主的意旨,我们节节获得胜利。我们所征服的土地已广达足够两个月旅程的领域。许多帝王都归向于我们的信仰,向苏丹呈献了宝贵的珍品和贡物。”第七、八、九段全属于宗教术语的堆砌和夸张性的描绘。诸如:“他在全国派出了大臣,并向异教徒政府的每一个城市委派了官吏。”“伊玛目属下有大臣和首领们是像阿卜伯克一样的忠诚,像阿里一样的勇敢。他们在战场上所向无敌,他们对异教徒是傲慢的,而对伊斯兰教徒则是谦和的。异教徒的都城已成为伊斯兰教徒的圣城。”对异教徒的战争既然已经完全胜利,因而传单中并没有什么要求响应和盼望援助的词句。第九段的结束语是:“伊斯兰教徒们!为我们的胜利和为我们伊玛目的统治向真主祈祷罢!我们也将祝福你们靠真主的恩典得以享受和平、健康和幸福,而且真主将是你们的庇护者。”署名是“苏丹向所有博学的伊斯兰教学者们致敬!”

总的说来,这份传单通篇没有一个字提到具体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完全属于像谶语或天书之类的性质,同时又掺杂了印度描写英雄传奇人物的笔法和词汇。这无怪乎被称为“稀奇古怪的文件”了。早在100年前便有人否认了这份传单和大理回民政权间的关系。1877年英国驻华使馆翻译(后任重庆领事)巴伯[24],曾在大理地区向回民们仔细询问过,所得的结论是:“苏丹的称谓是为大家所完全陌生的,可能除去两三个阿洪之外,当地人从不用来称呼他们的首领,至于苏莱曼的名字则根本没有人知道。”[25](P7)同年,英国军工人员柯尔也在大理周围调查过,所得的结论也是一样的。他认为:“看来,杜文秀被称为苏丹的说法最初是为欧洲人所臆造的。1868年英国探险队正式加以使用。其实这个探险队仅仅到过腾越,离开八莫不过七站路的旅程。”[26]为此,所以巴伯最后主张:“云南回教徒与他们的儒教或是佛教的同胞完全一样:让我们就此结束再把他们短暂的统治称之为伟大的伊斯兰教的复兴罢。”[25](P64)

刘道衡其人

刘道衡的“出使”英国目下已成为评价杜文秀的关键问题所在。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得了解刘道衡是怎样一个人。关于这一点有必要参考一下英国印度事务部档案馆里所保藏的一些材料。

在刘道衡到达伦敦时,印度事务部在外交部的帮助下,派遣了能流利讲中国话并熟悉中国官场情况的英国驻九江副领事京华陀,对他进行了盘问。下面是京华陀向印度事务部所递交的报告:

“经介绍为哈桑亲王和(他的)秘书这两个使团的首要人物,从他们的外貌和语言来看,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他们自己也讲他们原是地道的中国人,但现在已经独立了。”

“他的外貌、衣着、态度、语言表达和举止全说明他们是下等出身和教养的中国人,远远低于一般的绅士。在谈话当中,我不加做作地用了些官场术语和一套社交的惯用语,我发现我的意思怎么也不会很快地被了解,而当我使用老百姓的用语时,却总是被懂得。我遗憾没有看到凯·约翰爵士所要(翻译)的那份文件的原件。因为书信一向是中国人在教育中所重视的,它可能会提供对这个看法的更准确的证明。”

“当凯·约翰离开出去的那段短时间内,我向主要大使提了几个问题。有些是属于惯常使用的客套寒暄语,问:尊姓、贵庚、功名等等,特别是应该用什么衔头来称呼他和他父亲之类,以便在谈话继续进行时更加方便。从这些谈话中,我探悉他父亲仅仅被称为总统。他自己的职务是他父亲的秘书,并无特殊衔头。特别从这次谈话中,我发现他们对于官场套语欠缺通晓的情况。”

“这两个中国人的举止是显著的谦卑恭顺,有时简直是胆小畏怯的。所表示的最大愿望是想同印度事务大臣谈谈话,但总是以一种道歉的方式提这个问题。总认为是并没有资格这样要求似的。没有提出或暗示有什么重大的要求。”(22)

从上面这份记录看,刘道衡根本不像在《上杜公书》中所自夸的那样“周历三万余里”的豪侠之士。自然,也可能由于语言上的隔阂,不习惯和外国人打交道,因而显得有些紧张。不过,我们再看一下刘道衡在另一场合下的自述,又觉得有些难以理解了。据说:“哈桑(刘道衡)早就被派到中国各地去执行一项秘密使命。他曾游历了所有的沿海大城市,会见了许多英国官吏,只是不让他们知道他是谁而已。”(23)所以根据当时英缅政府最高专员费歇在他《回忆录》中的说法,刘道衡的身份在伦敦被认为是假的。

“1872年以哈桑为首的大使到达仰光。他是被称为云南苏丹的儿子,要求援助抗拒中国的。大使一行在仰光和加尔各答受到了良好的接待。并转送往伦敦。其身份是被了解的,而在那里却立刻被认为是假的。”[17](P115)

费歇的自传发表于1878年,上引这段话说明什么?刘道衡使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了进一步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刘道衡是怎样到英国去的。

曲折的过程

1871-1873年英缅政府驻八莫和曼德勒政治代表的《行政日志》中记录了有关刘道衡在这一段时期中的行踪。根据这些材料排列一下,并参照《上杜公书》这份长期以来被认为“重要”的史料,我们可以首先指出,《上杜公书》中所谓的“扶风氏”指的是腾越乌索寨的柳映苍(24)。照“父事”二字推测,刘与柳之间存在着长期的供养关系。刘是柳映苍培植抚养大的。要说刘道衡是什么人的义子的话,他该是柳的义子,因为刘之出现于缅甸是柳映苍派遣的,所以一切先得从柳的问题谈起。

在腾越回民起义中,乌索和马家村始终是两个重要据点。乌索在腾越城西北150里,“回夷杂处,约有五六百户……伪宁西大将军柳映苍有众千余人,据为巢穴”[27](P528)。寨内“全系砖房,三面有石城,厚18—20英尺,一面临水,据称富甲于腾越”(25)。自1857年起义开始的9年当中,柳映苍所率领的乌索回民,曾是腾越起义军的主要队伍。可是,由1866年杜文秀命大司空李国纶镇守腾越后,柳映苍即销声匿迹,没有什么重要的战斗活动,根据英缅政府官员所获得的消息,这是由于柳映苍与李国纶间的矛盾的结果,因此,乌索对起义军的援助是“冷淡的”,甚而称柳映苍已经成为“名义上的回教徒了”(26)。柳映苍对李国纶的不满是完全可以想象的。柳在腾越转战了9年,而杜文秀却任命远来自永昌施甸的李国纶来统率腾越战斗,这怎么能叫“柳三爷”心服呢!根据接近柳的回民对英国政治代表的说法,“柳的军事力量较李为强,地位也较之为高”(27),李国纶被称为大司空,而柳映苍则被(或自)称为“大太空”(28)。由此可想两个回军将领间不睦的情况了(29)。

1871年上半年,清军已经陆续在云南收复了32座城市。未收复的仅是大理、永昌、顺宁三郡,蒙化、腾越二厅,大理、云州、赵州、云南、永平五县而已[28]。同时腾越亦被清军民团围困了将近3年。这一年9月,柳映苍向英缅政府驻八莫代表派出了第一个代表团队。为首的是柳映苍的岳父马似龙,无论大小交涉谈话都由他出面,刘道衡似乎仅处于很次要的地位。这个代表团于1871年9月份到达八莫。八莫政治代表斯比尔曼在事后上报印度事务部的文件中特别指出,这个代表团“显然即正在旅途中准备来加尔各答的回民使节”(30)。

马似龙和刘道衡一行在八莫将近两个月。他们“每天”找斯比尔曼谈话,“而且一坐就是几个钟头”(31)。所谈的不外是希望英国打通与腾越间通商的北道(32),并暗示应该做到使用武力亦在所不惜。斯比尔曼经常反复提问,为什么舍传统最方便的“使节道”(33)不用而偏偏要去开辟这样一条漫长而又艰险的道路呢?马似龙却对此避而不答,只说是靠近北线上的回民势力最强,而且沿途的克钦族人也更加友善。斯比尔曼的回答是始终一致的,他指出说:英国希望开通滇缅通商道路完全是为了商业的利益,因而决不想卷入当地的纷争。期待英国使用武力攻击清军团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斯比尔曼还在行政日志中写道,说得直率一些(但他没向马似龙等这样说),虽然英国政府希望开通商道,但却不在乎是由清军或是回军来开通。斯比尔曼坚持只谈商务不谈其他,竭力避免使马似龙产生任何英国会进行干涉的幻想(34)。

经过两个月的纠缠,谈话毫无结果。最后,马似龙向英缅政府驻曼德勒政治代表司徒罗弗写信,表示迫切希望看到他。斯比尔曼认为拒绝马似龙到曼德勒去,似乎表示英国根本没有准备开通商道的意思,于是决定安排马等于11月20日乘轮赴曼德勒,并派一个中文翻译陪同照料。照斯比尔曼的估计,到达曼德勒后,马似龙等将会把他们的打算透露得更彻底一些,同时他们的上司的话将会更有力量和有效用一些(35)。

11月26日英缅驻曼德勒代表司徒罗弗同马似龙作了长时间的谈话。根据行政日志的记录:马是“一个面貌端正的老年绅士”(36)。他自称来自乌索,是受太空(柳映苍)的派遣而来的。马先谈了云南回民起义事业的黯淡前途,认为要是援助不及时到来的话,腾越可能会陷入清军之手。但经过司徒罗弗的追问,马又表示回军仍有足够力量坚守腾越。因此,司徒罗弗得出结论,所谓开通北道实际是要开通一条通往乌索的道路。马似龙还表示,回民将会同北道沿线的少数民族头人搞好关系,并希望英方派遣人员去沿途实际考察一下。同时马似龙还讲,在永昌的回民与汉人之间已经达成协议,彼此和睦地生活在那个城市里(37)。马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比较含糊,因而使得司徒罗弗很怀疑。这位政治代表在事后上报的材料中发表了这样的意见:腾越回民要是无援助的话,是既无人力又无物力重开滇缅通商道路的。所以他对要求另开北道的答复完全同八莫代表一样。

在曼德勒的游说既然没有结果,马似龙只好懊丧地返回八莫。照行政日志的记载,这次随同他返回的是“一个在曼德勒碰上的回教官员”。根据推测,为了某种缘故,刘道衡留在曼德勒并未返回。12月28日,马似龙和这个新近碰上的官员急欲返回乌索,斯比尔曼顾虑到旅途中的危险,劝说他们不要这样孟浪,上次伴送马等来八莫的是赖空山(38)的克钦头人,如要回去,必须等这位头人再来八莫返回时,顺道护送(39)。1872年1月16日护送人员到达,26日马似龙等乘船出发。准备沿南太平江经盏西返回乌索,临行时斯比尔曼送马似龙和这位回民官员每人各一幅漂亮的丝绒小地毯和一段衣料。又因为他们是柳映苍所派的第一个代表团,斯比尔曼因而也向柳赠送了一支小手枪。同时又乘此机会托马似龙将英印政府送给李国纶的两挺后膛炮和弹药顺便带回腾越。这份礼物存放八莫已近两年未能送出(40)。

马似龙等离开的次日,李国纶所派遣的两个回民到达八莫。他们原是前往曼德勒为李国纶提取款项的。因为大司空有钱存放在当地一个伊斯兰教徒处。一听到送给李国纶的后膛炮是托马似龙带回时,两个人感到很不放心,要想去看一下。因此,斯比尔曼协助一个回民乘船去追马似龙,并安排另一个回民下曼德勒(41),而且特别采用了以下的措施。照斯比尔曼的说法是:

“回民有什么事要办的话,他们在曼德勒的代表是一个名叫赛义德·阿卜杜拉的伊斯兰教徒。他是一个老年人,居住在或住得靠近那个城市的中国伊斯兰教寺院。通过他,回民政府也许会能够同印度的伊斯兰教徒取得联系。因此,我准备给这个要下曼德勒的回民提供一张免费船票和一封致司徒罗弗上尉的信。这样使得他非得去看政治代表,从而可以更便于对他进行监督,要是上级觉得需要这样做的话。”(42)

关于马似龙返回乌索后的情况,1872年4月10日的八莫行政日志这样记载着:

“一个缅甸人带来了从乌索和盏西寄出的信件。他是上赖空山去做买卖的。当他回来的时候,赖空山克钦头人叫他带给我这些刚收到的信件。用中文书写的信件一共4封:一封是给我的,一封是给大司空最近派来的回民,其余两封是给曼德勒的回民的,由于阿拉伯文翻译不在,我无法把那些阿拉伯文信的收信人姓名翻译出来。寄给我的那封信,来自去年来此地并到过曼德勒的回民使节。信中没谈到云南的情况,只不过说他们一行已安抵乌索,并且从那里把两挺后膛炮送给大司空。我早已知晓这两挺炮已经送达腾越城。不过根据向我提供这项消息的瓦多屯(一个受大司空雇用的克钦人)的说法,炮是从盏西送出去的,是他跟着走的。其他人继续旅程回乌索去。我已写信给大司空,他的回信会把这件事情弄清楚。在这里的那个回民把拆开看过的信交给他看,信内讲乌索将在4月后派出另一个代表团,我猜出想实际上说在雨季之后。从各方面我所听到的消息,我推测大司空与乌索回民、总督之间的关系并不怎么友好,后者对于抗拒清军是不很积极的。”(43)

1872年8月李国纶收到后膛炮后的复信到达八莫。内容是向政治代表致谢,同时并通知斯比尔曼说,已派这个信差到曼德勒另刻一个图章,以便今后通信不致发生差错(44)。斯比尔曼对于李国纶与柳映苍之间关系不睦的推断进一步得到证明。

总括英缅政府行政日志的有关材料,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

一、1871年9月乌索柳映苍所派出的代表团到达八莫,为首的是柳映苍的岳父——“一位面貌端正的老年绅士”。随同而来的有一个年轻人。八莫政治代表事后向印度事务部上报有关云南材料时,特别注明这些人即“显然正在旅途中准备来加尔各答的回民使节”。整个情况和所谓《上英皇书》中所提到的使节亦相符合——叔岳马似龙,义子刘道衡。

二、这个代表团在缅甸共停留了5个月左右。陪同马似龙返回八莫的是他“从曼德勒带来的另一个回民官员”。这说明刘道衡是继续留在曼德勒了。

三、这个代表团的派遣与杜文秀和李国纶都无关系。

最后要解答的问题当然是刘道衡怎么又突然会获得英缅政府的支持,把他送往伦敦去的。但是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再对刘道衡其人有所了解,然后我们才能明了他在这个“回民使团”中的推动作用。

《上英皇书》和《上杜公书》的剖析

首先,我们得指出,经过仔细研究刘道衡4封私人信的笔迹,结果发现《上英皇书》与这4封信不是一个人写的。但有一点却值得充分加以注意:这就是《上英皇书》中出现的两个“龙”字写法不同的问题。“发龙飞之师”的“龙”字是正规写法,末页署名“叔岳马似龙”的“龙”却省掉一笔的一撇。这并不是偶然的笔误,而是有意识地这样写的。事实说明,这封信的撰写者是一个参加过科举应试而又是以“龙”作为名字的人。他为了避讳不敢把自己看成是传统代表君主那样的“龙”,因而照传统避讳的方式省去最后的一撇以示卑谦(参见张惟骧:《历代讳字谱》,1868,下,卷六,第一页,a)。这是科举时代的惯例。同时,这封信的字体是科举应试的标准“殿格”体,而字体的熟练程度说明书写者曾经多年的刻苦练习。我们能不能这样假设断定:《上英皇书》是那位“面貌端正的老绅士”马似龙的笔迹呢?

《上英皇书》的年月是阴历辛未年十月,即约当于1871年11月13日到12月11日之间。这个时期马似龙和刘道衡都在缅甸,正当他们从八莫动身往曼德勒之前不久,直到在曼德勒游说失败返回八莫之前的时期。也可以说两人在缅甸深受挫折的时期。

《上英皇书》所使用的杜文秀的印章和罗歇所亲见的不同[29]。我们姑且假定杜文秀在文书中所使用的印章不只一个。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缅甸特别是在曼德勒可以找到刻印章的很好工匠,这大致和回民所经营的玉石业有关。上节提到过,李国纶不是要派信差到曼德勒另刻一个印章给斯比尔曼吗?1873年2月13日刘道衡由伦敦返回仰光后,曾向印度事务部两位大臣分别写了两封信。这一回他已不再是杜文秀的义子,而是自封为“大理国总理军机伟略大将军”(45),其职位等于协助总理全国事务的大冢宰,这是很高的职位,大理政权机关从未授予任何人这样的头衔。刘自封这个头衔的时候,当然不知道大理已于前一年11月27日陷落,杜文秀早已服毒自杀。这一次刘道衡也居然使用了一枚雕刻得很好的这样头衔的中、阿文印章。事实说明,这份《上英皇书》在曼德勒有很好备办的条件,没有必要一定要来自大理。

要是《上英皇书》是由马似龙在缅甸所备办的,但他为什么不继续去英国而急欲返回乌索呢?对于这个问题可以有如下的解释。在缅甸停留的近5个月当中,两个月在八莫天天与斯比尔曼商谈而毫无结果,最初马似龙还把希望寄托在较高一级英缅官员身上甚而伦敦方面。但经过曼德勒的再度挫折,马似龙开始预见到大概去伦敦的结果也不过如此。这位老年绅士从赞成去伦敦转而反对去伦敦的理由,可以从刘道衡《上杜公书》的最后几段中找到痕迹。照文章的结构看,这几段显然是添加上去的,所针对的似乎就是马似龙那样的人。这些理由是:要去英法出使,“宜先至土耳(基)其,诸回回国王加函而后进”,否则是不会成功的。所以这种出使外国的打算,结果只不过是刘道衡这样的“喜事少年”的“大言欺世”而已,要他去“适异域,文字不通,言语不达”,最后必将是弄得“智穷术尽而思归”[27]。这便是马似龙不愿意再继续去英国而返回乌索的原因。

1872年4月10日斯比尔曼所接到的腾越来信中,有消息说柳映苍准备在4个月后另派一个代表团来缅甸。另有两封信给曼德勒的回民,其中可能对刘道衡另有指示。不过,这时刘道衡已经远在加尔各答,准备首途赴英了。在马似龙返回乌索后一段时期中,缅王曼桐坚持派遣使团访英,激怒了英缅政府,随之刘道衡的使英计划突然间一变而为英缅政府抵制曼桐的一种手法。

新情况的出现

从1870年缅王曼桐派遣国务大臣巴登乌栋以半官方身份访问英国开始,英缅政府就对此种行动,感到极端憎恶,认为这种不经过英缅政府安排,直接与伦敦取得联系的做法,是不把英缅政府放在眼里的突出表现。当曼桐准备就对维多利亚女皇如何称谓问题,向驻曼德勒政治代表麦克马洪征求意见时,最高专员费歇向这个政治代表忍不住大发脾气,斥之为对“事态的严重愚昧无知和缺乏常识”。在巴登乌栋首途赴英时,费歇的秘书为此向英印总督埋怨说:“若不是费歇将军遗憾地因事特许离开仰光,我相信费歇将军会能够阻止这两个缅甸人到欧洲去的,因为这可以像费歇将军在文书眉批上所签注的那样——他在1867年底就曾对缅甸派遣一个代表团到法国去进行阻止,并获得成功。”[30]

1871年,曼桐王朝又在筹划派遣一个正式代表团到伦敦进行访问,为首的将是当时在缅甸最负盛望的御前大臣乌匡亲王,其下有于1870年访问英国的国务大臣巴登乌栋20人。同时,曼桐另外还有一连串无视于当地英国统治者存在的做法。例如:向格拉斯哥订购11只炮艇(46),向英国工厂进行询问,准备订购1万支最新式的来复枪(47),甚至于委托一个缅甸留英学生在英国订购3尊大炮(48)。这些连续的事件使英缅政府感到无法容忍。但不管英缅统治者如何恼火,当时缅甸王朝在名义上究竟是一个独立国家,英缅当局可以要求伦敦政府对这些购买军事物资的行动加以制止,而对派遣使团事却不好露骨地加以干涉。何况曼桐还接到维多利亚女皇的一封亲笔信,并附来一个金表,其中提到过希望曼桐访问英国的事情。因此,唯一的对付方法是设法贬低缅甸使团的身份和作用。《泰晤士报》驻印度记者曾这样报道说:“当一知道回民有他们的使节前往英国时,缅王立刻惊恐起来,于是小心翼翼地和志在必成地和回民进行了斗争”,决心在“伦敦把他的敌人击败”,“因为曼桐当然会对边境上的一个朝气蓬勃、自力更生的回民政权感到妒忌”[31]。这样的说法与实际事实完全不符,尽管缅甸王朝对云南感到不满,但没有任何史料说明曼桐曾准备与回民使节在伦敦进行斗争的想法。相反的,照缅甸历史学家的说法:“回民使节之所以能够安抵伦敦,是由于曼桐冒着触犯清廷的风险,让他们安全通过缅境而取得的。”(49)实际想利用刘道衡这张牌打击缅甸使团的应该是英缅政府。

由于处理缅甸使团一事是作为特别事项上报的,不再在行政日志中加以提及(50),因而内幕情况无法知晓,事实的演变过程中间存在着这么一个缺环。不过,1872年2月24日突然有一位云南回民“首席大臣”(51)从大理来临。他随带一个兴都斯坦语讲得不错的翻译,和一个到曼德勒来照料大理元首商业事务的汉商。据说他们是经缅宁、云州、色腻一道而来的,共带来40匹驼马。这位“首席大臣”和翻译将于几天内下仰光,然后首途去加尔各答、孟买和麦加。他们曾拜会了司徒罗弗(52)。很奇怪的是,12天之后,司徒罗弗竟然对这位回民“首席大臣”发生了怀疑,他在行政日志中这样冷嘲热讽地写道:

“这位回民‘首席大臣’或者应该说那个自称为回民‘首席大臣’的人(因为除去他自己这样讲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明确说明他具有这样的身份),将乘下班汽轮去仰光。我准备写信介绍他去看最高专员。他看来好像是一个值得重视的人。”(53)

司徒罗弗的怀疑讥讽是势所必然的。单以这位“首席大臣”的行程而论,他自称是从大理经过云州、缅宁、色腻一道而来的。确实是这样吗?刘道衡一行在伦敦时曾到格罗夫纳旅馆拜会了缅甸使团。乌匡亲王在当天的日记中对刘道衡的来往行程是这样记录的:

“云南回民使节是取道八莫而来,然后再下溯伊拉瓦底江的,回程也将循原路。在赴仰光途中,他们在金城(曼德勒)朝拜了‘日出之王’(曼桐)。皇上仁慈地接见了他们,在返回的时候,他们将再度向皇上致敬。”[32]

乌匡亲王当时既是御前大臣,同时又兼任边防大臣,他当然是完全掌握刘道衡的来往行程和行动的。这位“首席大臣”口称来自色腻一道,是一种不得已而玩弄的花招。因为人所共知大理与腾越间的交通已经断绝多年,为了显示“首席大臣”是为大理杜文秀所派遣的,所以只好说是从色腻一道而来了。可是,偏在这个时候色腻通往缅甸的交通也由于木邦的叛乱而完全断绝(54)。司徒罗弗若是稍加查问,一旦识破真相,讥讽自是必然。也未尝不可以这样假设,在这12天中,司徒罗弗不单是弄清楚了这位“首席大臣”的底细,同时还对这“一个值得重视的人”做了些指点工作。我们不能忘记,上段日记是写于缅使行将动身赴仰光的前两天。很可能,这位“首席大臣”是被安排与缅使同时到达仰光的。难道一切竟巧合到这样的程度?

这位回民“首席大臣”在仰光停留了将近一个月。3月30日,正值英缅政府对曼桐直接派遣使团赴英一事进行严厉谴责达到最高峰的时刻,同时也是缅使团离开仰光后一星期(55),英缅政府上报英印政府,正式宣布“大理朝廷持有苏丹苏里曼友好贺词”的使节即将往英国的消息。文书特别指出杜文秀“是目前中国西部回民地区的统治君主”,而“哈桑亲王(刘道衡)是不能怀疑地被认为是苏丹苏里曼的一个儿子”(56)。最富于趣味的是文书中把所有人的姓名加以阿拉伯化。由于马似龙未曾成行,刘道衡成了“正使”,改名为哈桑亲王。同时换上一个《上英皇书》中不曾列名的人作为“副使”,据说是杜文秀的外甥或侄子,被称为优素福亲王,能讲兴都斯坦语的翻译被叫为伊布拉木汗。这一套衔头称谓是从何而来的呢?有的研究者指出:“这应该说是阿什莱·艾登(新到任的英缅最高专员)和其他英国官吏自欺欺人的行为。刘道衡是会很快领悟这种用心的。他会攫取他们所提供的任何机会。”[33]

英缅政府尽了最大努力来帮助刘道衡成行。因为缅甸使团是自己负担费用的(实际费用达到100多万卢比,而送维多利亚女皇和皇太子的礼物的价值更高达280多万卢比)(57),所以,最高专员秘书惠勒建议英印政府提供刘等赴英的路费,“因为这显然是他们所期待于我们的”。同时,估计到印度事务部是不会欣赏刘道衡那一套想法和做法的,于是惠勒在文书中事先作好了一切解释,“英缅最高专员承认刘道衡的要求是办不到的,已经在仰光对他作过解释,……希望要好好招待”,“不要粗暴地伤害了苏丹的这种友谊表现”。“在缅甸或在中国事态的突然转变,将会使得英国政府认识到和中国回教徒友好关系是非常有用的”。“奉送的礼物应收下,从中国极西地区来人向女皇呈献礼物,只有好处,而无害处”,因为“它是英国权力有所增长的表现”(58)。

德里英印政府考虑到冲淡曼桐所派遣使团的影响,也不惜大事宣传,故示优待,除供给旅费外,另外还派遣两个政府文官陪同护送(59)。为了争取时间以便刘道衡等能与缅使同时到达伦敦,德里政府更不待印度事务部的同意和批准,来一个先斩后奏的手法,先让刘等于4月25日乘船离开加尔各答出发,26日才向伦敦发出文书(60)。结果,回民使团总算于5月31日抵达伦敦,先于缅使团4天。

伦敦的态度

英缅最高专员费歇曾自供说[17](P115):最初在缅甸,“若与回民使团受到的对待相比,缅甸使团是多少受到奚落和怠慢的,可是当它们到达英国之后,这两个使团的处境却颠倒了过来”(61)。

由于印度事务部和英印地方政府之间在策略的轻重缓急上各有不同的看法,更由于印度事务部和外交部在制定政策的着眼点上各有不同,所以,从一开始,伦敦政府对于刘道衡的使英就持不赞成的态度。理由虽然说是要遵守条约,不愿搞坏与清政府的关系,而实际的原因是当时伦敦政府对云南的情况一无所知(62),对刘道衡那一套奇奇怪怪的想法和做法更是无法了解。事务部大臣阿盖尔公爵对于英缅政府所作出的那些判断已感到不满,对于“英印政府竟然鼓励他们继续远从加尔各答到伦敦来的做法更感到诧异”(63)。然而,英印政府所玩弄的先斩后奏的手法,逼使得事务部不得不应付一下。应付的方式是阿盖尔公爵始终不出面,一切由政务次官凯·约翰爵士来敷衍搪塞。阿盖尔总是叫嚷刘等一行费用太大,一个使团才8人,每天在加尔各答花费5英镑实在太浪费(64)。因此在接到报告得知刘等快要抵达伦敦时,阿盖尔立即从外地打电报给凯·约翰,嘱咐他“尽你的可能,以少花费来安排住宿”(65)。直到刘等已经被安排住到查玲中心车站附近的一个旅馆栏楼上的时候,预计每周要花费73镑,阿盖尔仍批示说,“费用似乎太大,以住到栏楼上的情况来说,预算不应该这么大”,因而把费用削减为每周61镑(66)。费用问题的反复讨论是有关刘道衡使英文件的显著项目。

刘道衡先于6月11日递交了《上英皇书》,并会见了凯·约翰,接着于14日刘的随从又递交了两封刘的私人信件(67)。这些文件的内容当然不能再为英缅政府那些婉转的词语所能掩饰了。当凯·约翰知道刘道衡的那些离奇幼稚的想法后,立刻向阿盖尔报告说:刘的所有要求完全“根源于对英国政策和习惯的愚昧无知”,一切“简直是荒谬,因而必须予以坚决的回绝,或是爽性置之不理”。他催促阿盖尔说:“回民使节问题应该立刻受到重视,以便尽早在方便的时刻把这个使团打发走,或是把他们扣留下来,以便当(印度)总督返回时,(再让他们)到达加尔各答。”阿盖尔在这个文件上的批示是:“立即,或是让他们准备一下快点走。”(68)

随后,情况有所变化,一是要刘道衡立刻走有困难,因为回去的途径决定不下来,陪送人的问题需要时间来反复磋商。二是有人指出说,刘道衡之出现于伦敦,对英国来说还是有用处的,例如驻华公使威妥玛就曾作过建议。威妥玛事先根本不知道刘道衡去英国的事情,一直到6月才接到外交部的通知。他对于这个消息的头一个反应是对刘道衡身份的怀疑,认为“我们称他为哈桑亲王,但是看不出来他拥有任何听上去这样堂皇的头衔”(69)。然而他又认为可以把刘道衡用来作为在西藏问题上向清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这位公使向外交部作出建议,可以“告诉中国人,要是他们愿意帮助我们开辟一条经西藏的通商道路的话,我们将不会在大理回民所提出的条约关系上采取赞成态度”(70)。另外,再加上英国各地商会认为这个使团对未来打开中国市场有一定的好处,于是,刘道衡没有立刻被打发走,一直待到9月底才离开。

刘道衡是经君士坦丁堡回国的,不过并没有受到土耳其苏丹阿卜德·亚尔亚兹的接见。他们在君士坦丁堡空等了两个星期。根据存留的账单来看,这一行人在当地生活很阔绰,雇用的仆人共达12人之多。这样遂使原订旅费超支很多,不得不向当地英商举债才得以返回加尔各答(71)。

从刘道衡离开伦敦的前一天起,伦敦《泰晤士报》连续发表了两篇关于这个问题的印度通讯,同时还有一篇社论和一封读者来信。这充分反映了英印政府对这一件事情的埋怨和不满情绪。他们指责伦敦政府忽视打开云南通商道路的重要性,把刘道衡使英的失败归咎于在伦敦“遇到了缅甸使节这样一个可怕的对手”,“回民使节为壮丽豪华的缅甸使节所掩盖”[34]。这家报纸还批评“伦敦政府在接待缅甸使节和云南回民使节之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大的差别”,认为“照熟悉这个地区人士的看法,云南回民远较缅王来得重要”[35]。《泰晤士报》还在社论中透露说:“读者将无法了解,为什么云南回民使节在伦敦的失败,将会变成印度的一个严重的分歧问题。”[36]总之可以说,第一次刘道衡的失败实际也就是英印政府的失败。

最后遗波

刘道衡由孟买到达加尔各答后5天,大理被攻陷(72)。可是由于交通的阻隔,有关这件事情的消息3个月后才正式传达到曼德勒(73)。这一次刘道衡在印度和缅甸停留时期,所关心的已不再是寻求英国援助的问题。最使他感兴趣的是钱的问题。他请伴送他回印度的顾巴向英印政府和印度事务部写信,要求协助向曼德勒的汉商追回杜文秀的货款(74)。照顾巴的说法,所要向元兴、元发两商号追回的这项货款是属于刘道衡的,为数达90万英镑(75)。英印政府将刘道衡的请求一方面转请驻华公使威妥玛进行调查,同时也命令驻曼德勒代表找有关汉商进行询问。根据政治代表的汇报,这些汉商不否认杜文秀货款存储在他们商号里,但数目并没这么多。在提到刘道衡的时候,有关汉商斩钉截铁地立刻回答说,他们完全拒绝承认刘道衡的身份,声称根本不认识他,所以决不同他打交道。大家还纷纷争辩说:“他根本不是什么杜文秀的儿子。”汉商们拒绝接收刘道衡的恐吓信,因为内中所列举这些商号所欠杜文秀的货款,完全是刘所捏造的。最使汉商们气愤的,是那种具有威胁性的口吻——回军不久将摧毁清政府,识势的话,应该赶快把账结清,将钱寄仰光还给他(76)。

不久岑毓英派遣都司田春芳、千总姚依林及回军降将马双元先后两次到曼德勒来查封杜文秀的这项货款。照英国政治代表的估计,全数约在20万卢比左右(77)。但由于缅王曼桐“牵涉在内”,清政府最后所拿到手的只不过白银三万四千余两(78)。为此,田春芳曾对八莫政治代表朗兹叫屈说:缅王曼桐实际获得了巨额货款的最大部分(79)。

当刘道衡最初返回仰光时,英缅政府觉得他今后还可能有用处的,因而不惜花费把他养下来,甚至准备派他去伦敦学习英语一二年,以便将来有机会时委派他到中国边境上去担任职务,但没有被伦敦批准(80)。英缅政府和回民政权间的关系是建筑在商业的利益上的,所以,在英缅政府中早就有过这样的看法,“回民政府既然是无用的,为了赶快展开贸易,大理快点陷落也并没有什么不好的”(81)。因此,早在八莫代表刚开始“用香槟酒招待”清都司田春芳的时候,刘道衡之继续留在仰光便成为一桩难堪的事情(82)。

但刘道衡是很善于照料自己的。4年之后,这位哈桑亲王又摇身一变成为印度被废黜了的莫卧儿王朝末代统治者的孙女婿。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1857年印度大起义失败后,英国统治者把莫卧儿王朝最后一代统治者巴哈杜沙随同家属放逐到仰光幽禁起来。巴哈杜沙死于1866年,其妻吉门·玛哈及一子一女继续在仰光居留。吉门·玛哈的孙女洛努克按照印度的习惯于1871年满12岁时即应当婚配。但是在宗教上,洛努克的父亲嘉旺尼属逊尼派,母亲菹玛尼出身波斯,属十叶派,由于父母两人各有择婿的宗教标准,所以一时很难挑中父母两方共同同意的人物。何况这项婚事的最后决定,还要得到12人长老会的批准。为了女儿的婚事,菹玛尼在盲目的情况下奔赴过德里、贝拿勒斯、勒克瑙等各大城市(83)。

1877年经人撮合将洛努克许婚刘道衡。可是刘在订婚之后,却拖延不举行婚礼,把这桩婚事当成一个条件向英缅政府进行讨价还价。尽管洛努克早已获得1万卢比的一笔嫁妆费,而刘道衡仍然声称说,他现在虽有一笔每月374卢比的津贴,但是临时性的,随时可以停止,因此没条件赡养洛努克,故而他决定非等到有一笔固定的赡养费,才准备举行婚礼。他还说:“他本无意这门亲事,但最初曾这样想,他这样的做法一定会获得政府的同意,让他获得一笔固定的赡养费的,而事实并不曾这样。”最后刘道衡甚而要挟说:要是没有一笔固定的赡养费和一所住宅,他不仅不准备举行婚礼,甚至要求提供一点路费让他到君士坦丁堡去,想从土耳其苏丹处得到帮助到(新疆)克什噶尔去,他在那里可以找到他的同乡,不难找到工作做(84)。

英缅政府对刘道衡的要求曾签署意见,上报印度政府说:

“英缅政府最高专员曾于最近几年内多次劝说哈桑亲王,希望他进行些农艺活动或寻点职业。这样可以使得他不必完全依赖政府的资助生活,但是没有效果。哈桑亲王虽然举止文雅,但天生本性是懒惰不好动的。他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像现在这样领取政府的抚恤金过日子。可是,他没有任何资格要政府这样赡养他。而且,要不是他行动还算安分,不惹事生非,他在缅甸的居留在政治上可以说是不利的。照最高专员的意见,当地确实没什么条件安排使用他。里弗斯·汤普逊先生(英缅政府最高专员)在无奈的情况下只好这样建议,哈桑亲王所提出的那些在他举办婚事之前必须按照他所要求来做的事项,实无法加以应允。因此,他认为要是政治上考虑并无妨碍的话,最好是补助2000卢比让他到克什噶尔去。”

当然,英印政府更不会让刘道衡借婚事来这样讲条件的,但对于牵涉到菹玛尼的问题却不得不慎重考虑(85)。何况洛努克的婚事已经蹉跎了好多年了。所以,英印总督府所作的决定是:这桩婚事决不能再为金钱问题而拆散了,同意给刘道衡每月250卢比,洛努克每月200卢比的固定赡养费,并批准为之兴建一座住宅。这桩事情前后拖延了一年的时间,最后才于1878年10月举行婚礼(86)。

以上材料说明,所谓“回民使节”这一杜文秀被谴责的主要事件,先是由腾越柳映苍所策划,继则由刘道衡在其中扮演主要的角色。从英缅政府行政日志所揭露的事实来看,刘道衡的使英与杜文秀并无关系。这个近似闹剧似的历史小插曲之所以被大肆渲染,是英国在印度和缅甸当局由于政治上的需要而制造出来的。真相如此,对杜文秀的谴责自然无从成立。且不论云南回民在反抗清政府统治者的斗争中的英勇表现如何,事实上,由于云南回民起义的结果,在杜文秀的直接抗拒或是起义的间接影响下,英、法窥探云南的计划受到打击,被推迟了18年。因此,杜文秀在这场英勇斗争中的领导地位,是不应加以湮没的。

原载:《对云南回民起义的重新评价》(澳大利亚第四十二届摩里逊纪念演讲),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出版社,1981年;日本东洋文库研究部年报,1982年号(总目第四十号);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报》1981年第一号。

注释:

①弗诺尼也叫高司铎,1847年来云南,1880年任云南区主教,曾先后助劳崇光、岑毓英办理昆明和曲靖火药局和铸造大炮。见德格拉来·安邺(Doudart de Lagree et Francis Garnier)《印度支那探险记》(Voyage d,exPlorstion,en Indo-Chine Effectuē Pendent Les Annees 1866,1867 et 1868),1873年,卷1,第458—459页;及莫里循(George Ernest Morrison)《一个澳洲人在中国》(An Austrslian in China),1902年,第171—172页。

②堵布益(Jean Dupuis)《红河通商与东京事件》(L' ouverture du Fleuve Rouge au Cemmerce Les Evenements du Tong-kin),1879年,第72页;格罗(Jules Gros)《东京征服始末记》(Origmes de la Conguite du Tong-kin),1878年,第85页。麦克阿勒维(Henry Mc Aleavy)《黑旗军在越南》(Black Flags in Vietnam),1968年,第94页。《钦定平定云南回匪方略》卷41,6月26日刘岳昭、岑毓英奏。

弗诺尼致教会书谓清军拥有法制大炮十门,曾使“大理皇帝大大震惊”,见《传言录》(Annales de la Propasaion de la Foi),卷43,1871年,第103页。清参将雷应天也认为大理之被攻破应“完全”归功于法制大炮。照他的描述,他是负责运送法制大炮到大理的。由于道路崎岖,一门炮途中损坏,以致无法使用。但其余三门在他的指挥瞄准下,使起义回民受到镇压。见《1877年格罗斯纳对大理与腾越间道路的勘察报告》(Parliamentary Paper,China No.3,1878,Report hu Baber of the Route Pellowed by Mr.Grosvenor,s Mission Between Tali Pu and Momein),1878年,第5页。又据岑毓英所委派都司田春芳、千总姚依林,以及回军降将马双元在八莫对英缅政府政治代表的说法:在攻占大理时期,有3名欧人助战指挥炮兵的行动。因此,清军的获胜应归功于炮位布置的适当和发射的准确。见《八莫行政日志》(Diary of the Official Assistant Political Agent,Bhamo),1892年,5月8日,载《印度机要文书》(Secret Letters Prom India)Vol.4,第725页。

③见《印度支那探险记》卷1,第446页、489页、490—491页;《印度支那与清帝国游记》,第276页;《印度以外地区》,第45页。

④见《印度支那探险记》卷1,第513页;《印度支那与清帝国游记》,第326页。

⑤正因为如此,同时再加上当时国际间英法的对立,所以在这一群法国冒险家所发表的著作中,例如德卡尼的著作和在《两个世界杂志》(Revue des DeuxMondes)上所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以及安邺的《东京问题》等文,回民政权均受攻击,杜文秀被说成是与英同谋,他们之所以受到打击,是由于杜受到英国挑拨的结果。

⑥《英国地理杂志》(The Geographical Magazine),1878年,6月号,第162页;鲁纳(Adrian Launey)《西藏教会史》(Histoire de la Mission du Thibet),1904年,卷2,第85页。

⑦“回民叛乱渐近平息,安全已经没有问题”,(英国)政府不应该再吝惜在边界以外探路测量所需的些小费用,更不应该不对当地政府使用一点压力来保证这样的做法。见克莱登(J.Coryton)《英属缅甸与中国西部》(British Barmah and Western China),及玉尔(H.Yule)《中国西部的通商道路》(Trade Routes to Westem China),《英国地理学杂志》,1875年,1月号,第22页;4月号,第100页。

⑧《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7月28日,见《英印政府政治外交记录汇编》(Government of India,Foreign Department Proceedings)(以下简称“政治记录”)1872年,1月号,文件第439号。

⑨李奇(E.R.Leach)《上缅甸的政治制度》(Political Systems of Highland Burma),1954年,第242页;《八莫行政日志》,1871年11月7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2月号,文件第281号。

⑩(11)“兴堂贼中之识时英杰也。以连年兵争,民穷财尽,募饷无由,非疏通商务、引外国资金输入不可”。见《腾越杜乱纪实》,1916年,第20页。

(12)《八莫行政日志》,1873年9月14日;《曼德勒行政日志》,1874年8月1日,见《政治记录》,1874年,1月号文件第61号、第97号。“大理产石黄甚多,俱销缅甸。下关商工,多营此业,输出则为石黄,输入则为缅棉。每一驮石黄可换一驮棉花。而一驮石黄之值极贱,文秀乃收归国营。土人采石黄一驮,给工银一两,运往缅甸,换得一驮棉花,即可值银六七十两。约有五十倍以上的利益,为军需国用所从出焉。”见何慧青:《云南杜文秀建国十八年之始末》,《逸经》第16期,第29页。

(13)《曼德勒行政日志》,1872年2月16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5月号,文件第116号。

(14)《致印度文书》(Letters to Indias Bombay,Aden Peysian Gulf Zanzibadr),卷16,1873年10—12月文件第171号。

(15)《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1月31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6月号,文件第442号。

(16)《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1月27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6月号,文件第424号。

(17)《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1月16日,《致印度文书》卷四,1872年,文件第271号

(18)《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4月10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7月号,文件第212号;《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12月8日,见《政治纪录》,1873年,4月号,文件第148号。

(19)《八莫行政日志》1871年,11月15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2月号,文件第287号。

(20)“同治六年,夏四月,王正开兄弟起义于潞江、孔山……据潞江全土,断绝永[昌]腾[越]交通,贼苦之。”见《腾越杜乱纪实》,第26页。

(21)“同治七年五月初四日,刘光焕、李凤祥等部出围尤陵,扼断澜沧潞两江渡口以攻腾越永,寇疲于奔救,后路日扰矣。”见《岑襄勤公年谱》卷2,第186页。

(22)《致印度文书》卷四,1872年,文件第271号。

(23)《致印度文书》卷四,1872年,文件第272C号附件一。

(24)所谓“扶风氏”之谜可以从此得到解决。因为扶从木,同扶字相续的有扶木、扶竹,更有著名的“扶柳侯”(见《史记·吕后本纪》)。过去一般认为,“扶风氏”指马如龙之说,可以排除。

(25)《曼德勒行政日志》,1872年,12月8日,见《政治记录》,1873年,4月号,文件第150号。

(26)《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4月10日,8月27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6月至8月号,文件第212号,1873年1月号,文件第59号。

(27)《曼德勒行政日志》,1872年12月8日,见《政治记录》,1873年,4月号,文件第150号。

(28)《曼德勒行政日志》,1871年12月26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5月号,文件第116号。

(29)自1869年腾越城被围起,援助李国纶的仅是马连二所率领的马家村回军,柳映苍属下的乌索回军从未发动过任何战斗。《腾越杜乱纪实》,第28—34页。《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8月27日,见《政治记录》,1873年,1月号,文件第59号。

(30)(31)《致印度文书》卷四,1872年,第271页,王芝曾为李珍国所派遣往曼德勒提取款项,同时并向缅王曼桐投交一封信。他在日记中(1871年11月29日—12月13日)有过这样的记载:当时曾有云南回民首领为驻八莫政治代表“息毕”(斯比尔曼)所接待,住在“息毕”所居第三层洋楼上,但认其人为起义失败后在回民中盛传的英雄传奇人物沈云龙。《海客日谭》卷一,第21页B;《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1月2日,见《政治纪录》,1872年,2月号文件第443号。

(32)指由八莫沿盏西河(列赛江)经与南太白江(大巴江)交汇处的列棒村,进胆扎山,再经古隘口的轮马至腾越城西北缅菁的道路。《滇西探险记》,第344页;《光绪腾越厅志》卷2,“山川”。

(33)指由八莫沿太平江岸,经蚌洗、蛮允、干崖、南甸至腾越城的道路,亦即斯莱顿所经过的道路。《金沙江》卷2附录第425—426页。

(34)《八莫行政日志》,1871年11月15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至6月号,文件第281号。

(35)《八莫行政日志》,1871年11月18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至6月号,文件第283号。

(36)《曼德勒行政日志》,1871年,11月26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至6月号,文件第289号。

(37)由于回军将领马双元、杨得林的投降,永昌于1871年9月7日为清军所克复。过后这两个降将又献策到曼德勒没收杜文秀的货款。《光绪永昌府志》卷28,武备志戎事;《从军记录》上卷,载《回民起义》卷2,第668页;《八莫行政日志》1873年5月31日,见《印度机要文书》1873年,文件第164号附件三。

(38)赖空山距蚌洗约6英里,是滇缅通商道路上的一个重要据点,《金沙江》卷2,附录第426页。

(39)《八莫行政日志》,1871年12月28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至6月号,文件第287号。

(40)《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1月26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至6月号,文件第44号。

(41)《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1月27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至6月号,文件第442号。

(42)《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1月31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至6月号,文件第442号。

(43)《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4月10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7月至8月号,文件第212号。

(44)《八莫行政日志》,1872年8月27日,见《政治记录》,1873年,1月号,文件第57号。

(45)《致印度文书》卷4,1872年,文件第252号附件。

(46)1871年7月30日曼德勒政治代表致最高专员,见《政治记录》,1872年,3月号,文件第136号。

(47)1871年12月17日最高专员助理秘书致英印政府外交部秘书,见《政治记录》,1872年,5月号,文件第26—29号。

(48)1872年3月28日英印政府外交部秘书致英缅政府最高专员秘书,见《政治记录》,1872年,7月号,文件第498—500号。

(49)乌匡亲王(Haung Htin Aung)《访英访法日记》(First Burmese Mission to The Court of St.James,s,Kinwun Mingyi,s Diary,1872-1874),见《缅甸研究会刊》(Journal of The Burmese Research Society)1974年,12月,卷27,第一、二部分(以下简称为“缅使使英日记”),第70页。

(50)《曼德勒行政日志》,1821年,2月16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号,文件第116号。

(51)原文作“Wayeer”,阿拉伯语称谓,在莫卧儿王朝指兼任财政大臣的首相。在19世纪时期,一般用指首相。见菲利普(C.H.Philips)编辑的《东方史手册》(Handbook of Oriental History),1951年,第30页、78页。

(52)《曼德勒行政日志》,1872年,2月16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号,文件第116号。

(53)《曼德勒行政日志》,1872年,2月28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至6月号,文件第116号。

(54)色腻即木邦,现称兴威。[见戴维斯(H.R.Davies)《云南——印度与扬子江间的纽带》(Yunnan,Thel Link Between India and The Yangtze),1990年,第20页。]这一条道路从1871年10月由于木邦土司辛赫叛乱,率领几千人奔向色腻山林,其他掸邦土司也响应参加,波及到云南边境,交通完全断绝。司徒罗弗于1871年10月听说大理有人要从这条路来,即已感到诧异。(《曼德勒行政日志》,1871年,10月19日,1872年1月1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1月号,文件第114号;4月至6月号文件第279号)。2月16日曼桐派马队300人进剿,但未获结果。在这位“首席大臣”到达曼德勒的前后三两天,形势发展到连八莫都很恐慌,纷纷作防卫准备。(《曼德勒行政日志》,1872年,2月23日、24日、26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至6月号文件第116号)1871年12月间滇缅间畅通的道路是沿腾越太平江岸的道路。(《八莫行政日志》,1871年12月9日,见《政治记录》,1872年,4月号,文件第265号)。

(55)3月1日(即缅甸使团离曼德勒赴仰光的前一日),英印政府向伦敦印度事务部表示:曼桐直接派遣使节访英一事,不仅离间了英印政府同女皇陛下政府间的关系,同时还是企图同法美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第一步。不久前缅甸朝廷与意大利所订立的条约已经使得英缅政府相当的难堪,姑且不论缅王最近连续不断准备向英国大量订购新式军事物资的事实。因此这样遣使的行动必须迅速地加以制止。(1871年3月3日意大利——缅甸条约,见《印度机要文书》,卷五,1871年。文件第895号;1872年,5月号,文件第187号。)在印度事务部的同意下,3月26日司徒罗弗正式向缅甸朝廷提出抗议,为什么派遣使节一事事先不通知英缅甸政府,直到使团动身前几天才口头传达。缅甸总理大臣的答复是:使团访英纯系友好性质,不准备购买船只和军火。曼桐对缅使何时动身完全不知道,要是手续上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这是由于对一些规定细节不清楚的缘故。(1872年3月27日驻曼德勒政治代表致最高专员秘书,见《政治记录》,1872年,7月号,文件第123号)。

(56)1872年3月30日英缅最高专员秘书致英印政府外交部秘书,见《致印度文书》卷4,文件第165号。

(57)《曼德勒行政日志》,1873年,5月8日,见《印度机要文书》卷4,1873年,文件第128号附件三;《缅使使英日记》,第142页。

(58)1872年英缅最高专员秘书致英印政府,见《印度机要文书》卷4,1872年,第272D件。

(59)一是欧亚混血儿候补文官奥维尔(H.D.Ouville),一是孟加拉地区文官托尔斯(R.Towers),两人在刘道衡伦敦之行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奥维尔在刘离开伦敦时曾得印度事务部次官凯·约翰爵士的感谢信,认为他此次的工作做得很出色,同时被批准正式进入文官级。见《致印度文书》卷4,1872年,第272J3件,第27203件。

(60)1872年英印政府致印度事务部大臣,见《印度机要文书》卷二,1872年,文件第1964号。

(61)缅使一行在仰光受英缅当局各式各样的奚落。海关人员反复检查留难。原订直航英国的御用船只“天飞号”以手续不完备被扣留,迫使缅使不得不改乘英国客轮前往。英缅最高专员除谈话中蓄意侮辱外,还威胁要查看曼桐致维多利亚女皇的信件,不然的话,不让启行。见《缅使使英日记》,第25—28页。但缅使团在意大利访问却受到隆重的接待,在伦敦虽受到维多利亚女皇的接见,但多少带有故意轻慢的意思,归途中还与法国订立了条约。见貌貌(Mang Mang)《缅甸进入国际社会》(Burma in the Family of Nation),1975年,第50—53页。

(62)1872年7月9日凯·约翰爵士在致阿盖尔公爵的备忘录中,说云南省会是大理,苏丹苏里曼的名字叫“太司空”,对于云南政权在云南占领有多大土地面积的问题上,各级官吏的签署说法很多,有的说全部,有的说是一半,等等。见《致印度文书》卷4,1872年,文件第201号。

(63)阿盖尔公爵致纳皮尔勋爵,见《致印度文书》卷4,1872年,文件第201号。

(64)印度事务部政治部备忘录——预算估计,见《致印度文书》卷4,1872年,文件第272W件。

(65)阿盖尔公爵致凯·约翰爵士电报,见《致印度文书》卷4,1872年,文件第272号附件。

(66)《致印度文书》,卷4,1872年,第272X件,272Y件,272Z件。

(67)其中一封着重要求英国出兵援助,另一封说明所带来做礼品的大理点苍山楚石,依照中国传统习惯,实含有“献土称臣”的意义。经过与外交部的反复磋商,印度事务部最后决定把这4箱楚石作为地理标本交印度事务部博物院保存,但本文作者遍寻无着。大概这4箱东西为海关所扣留,始终并未提取出来。为此,1879年,巴伯在云南漾鼻合江铺(大合江)看到两江会流的壮丽景色时,发抒过这样的感叹:“我们麻木不仁的外交官员们,对于浪漫主义的象征一窍不通……对于未将(这4箱楚石)从海关仓库堆栈里取赎出来一事,一点也没有感到不安。何况,看来税则里也未必把‘金齿国’的圣石也竟然包括进去”。见巴伯(Colborne Baber)《滇西漫游与研究》(Travels and Researchs in Western China),1882,第162页。

(68)《致印度文书》卷4,1872年,文件第272号。

(69)1872年6月23日威妥玛致格雷威尔勋爵,英国外交部档案,F.0.17/672文件第158号。

(70)1872年8月17日威妥玛致格雷威尔勋爵,英国外交部档案,F.O.17/631文件第139号。

(71)不像德西尔桑(Dabry de Thiersant)所说那样,刘在君士坦丁堡系作为苏丹的贵宾受到招待。见所著《回教在中国》卷一,第145页。刘道衡等一行向英商举债事,见《致印度文书》卷4,1872年,文件第273号,附件第1—16页。

(72)刘道衡1872年11月22日抵达加尔各答,11月27日大理被攻陷。见《致印度文书》卷4,1872年,文件第273号Q件。

(73)《曼德勒行政日志》,1873年,2月26日,见《政治记录》,1873年,5月号,文件第148号。

(74)1873年6月15日顾巴致凯·约翰爵士,印度事务部档案《国内文书》(Home Correspondence)卷74,1873年,文件第85号。

(75)照刘道衡的说法,两个商号所欠杜文秀的货款共约90万卢比(见《曼德勒行政日志》,1873年2月26日,载《政治记录》,1873年,5月号,文件第148号),折合中国白银20万两(见1874年2月27日威妥玛致格雷威尔勋爵,英国外交部档案,F.O.17/672,文件第228号),同时刘道衡又亲自写信给阿盖尔公爵,要求“借金钱四千个”(大概指4 000镑),以便作为路费返回大理。(1873年1月25日英缅最高专员助理秘书致英印政府外交秘书,见《致印度文书》,卷16,1873年,文件第171号附件。)

(76)《曼德勒行政日志》,1873年1月12日,见《政治记录》,1873年,5月号,文件第148号。

(77)《曼德勒行政日志》,1873年4月20日,见《印度机要文书》,卷14,1873年,文件第421号附件第三。《八莫行政日志》,1873年5月31日、6月23日,见《印度机要文书》,卷14,1873年,附录第7号,第143—147页。

(78)1873年1月13日委都司田春芳、千总姚依林同该缅官往抄元兴、元发两号逆产片,见《岑襄勤公遗稿》卷3。

(79)《曼德勒行政日志》,1873年5月7日,见《印度机要文书》,卷14,1873年,文件第421号附件第三。《八莫行政日志》,1873年12月10日,见《政治记录》,1874年4月号,文件第107号。

(80)刘道衡在仰光时被安排住在政府一所大住宅里,每天津贴5个卢布作为他和他手下人的费用,并为他月花费90卢比配备一辆马车。每月为刘支出的费用大约350卢比(1873年10月22日英缅最高专员致英印政府信,见《政治纪录》,1874年4月号,文件第93号)。陪他前往伦敦的英印政治文官奥维尔还兼任了他私人秘书,为他写过一封信给英缅最高专员,要求英国出面调停,制止清军任意屠杀回民(1873年3月7日哈桑亲王私人秘书致英缅政府最高专员,见F.O.17/669文件第56号)。

(81)《曼德勒行政日志》,1872年5月7日,见《印度机要文书》,卷14,1872年,附件第三。

(82)《八莫行政日志》,1873年12月10日,见《政治记录》,1874年4月号,文件第107号。

(83)1866年2月,加旺妻菹玛尼申请救济书,见《政治记录》,1866年4月号,文件第8号,1873年1月30日英印最高专员秘书致英印总督府信,见《政治记录》,1873年3月号,文件第55号。

(84)1877年11月24日英缅最高专员秘书致英印政府外交部秘书,见《政治记录》,1878年2月号,文件第164号,第340—341页。

(85)1857年印度大起义失败后,英印政府对菹玛尼做了很不体面的事情,掠夺了她价值几十万卢比的珍宝首饰,没收了她在结婚时巴哈杜沙所给她每年大批地租收入的财礼。菹玛尼贫困潦倒,最后以致失明。1871年英印总督迈约夫妇访问缅甸时,菹玛尼前往哀求,事后批准补助她卢比1万还债,另拨一点土地让她种花种菜。1872年7月30日英缅最高专员秘书致英印政府外交部秘书,见《政治记录》,1872年10月号,文件第55号,第93—96页。

(86)1878年10月26日英缅最高专员秘书致英印政府外交部秘书,见《政治记录》12月号,文件第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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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文秀区分英语问题_杜文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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