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就业现状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现状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劳动就业状况
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劳动就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劳动就业规模逐年扩大,城乡就业人数大量增加,城镇失业率保持着较低水平,就业结构有所改善,劳动效率进一步提高。据统计,从90年代开始,我国劳动力资源以每年1000万人左右的速度增加,1995年末达到8.3亿人。城镇新就业人员720万人,年末城镇从业人员18606万人,比上年增加426万人。1995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520万人,登记失业率为2.9%。具体特点如下:
1.就业结构逐步改善。一是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数增加很快。1990年到1994年每年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人数约增加600万人。二是就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在1995年,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52.2%、23.0%、24.8%,与1994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了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上升了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了1.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比第二产业高出1.8个百分点。
2.劳动效率明显提高。据有关部门分析,按人均创造国内生产总值计算的社会劳动生产率,1994年为7100元,比1990年的3185元增加1.24倍,平均每年递增22.5%,按可比价计算平均每年提高9%,是建国以来劳动生产率提高最快的时期之一。
3.目前我国就业领域呈现了一些新变化。第一,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就业形势呈现压力与机遇并存的局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就业压力随之增加,同时也充满良好的机遇。及早地在改革大潮中找到自己适合的就业位置,已成为当今劳动者实现自我的追求。近几年劳动就业竞争机制开始形成,城镇失业率逐年上升,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体制的不断完善,吸收和容纳劳动力的能力也将随之增加。据人口资料测算,1996年我国劳动力资源总数将达到84690万人,比1995年净增1100万人,按全年GDP计划增长和上半年实际执行情况,预计全年城镇需安排1200万劳动力,城镇失业率将比1995年的2.9%有所上升。
第二,就业的地区结构发生变化,城乡“双向流动”模式正在形成。当前劳动力流动日趋活跃,值得注意的是“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规模有所缩小,而由城镇转向乡村的劳动力反而有所增加。据测算,城镇人员到乡镇企业就业的人数目前已达1000万左右。全国1.3亿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中,城镇劳动力占8%左右。
第三,私营个体经济规模逐渐增大,其中兼职人员增多,人才群体呈年轻化,整体素质大为改善,产业结构趋于合理。1995年全国城乡私营个体从业人员达5570万人,比上年增加1146万人。其中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有2045万人,增长31.3%,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1%,私营工业产值突破千亿元。科技型、外向型私营企业增长迅速。
第四,政府不再扮演安置就业的主角,劳服企业迅猛发展。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形势下,劳动就业单靠政府实施政策性安置,显然是不够完善的,只有把劳动力引入市场,劳动者的素质、价值才能得到准确公正的评价,企业和劳动者才能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从而促进劳动力资源以及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者由从政府安置就业转到市场竞争就业,需要大力发展劳动力的中介服务组织,形成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一条龙服务。职业介绍机构到1995年末达2.5万多家,其接纳劳动力供求登记1500多万人次,介绍就业1300多万人次,成功率达86%以上。在城镇新就业人员中,除部分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尚需统一分配外,绝大部分就业者都是通过市场体系实现就业的。
第五,对外承包劳务有强劲发展之势。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国际劳务市场的参与度也逐步增大。自1979年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开始,到1994年底,我国累计和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劳务合同55610多份,合同额360多亿美元,营业额220多亿美元,创外汇15亿美元,外派劳务86万多人次,为国内缓解了一些就业压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然我国的劳务出口也存在许多问题,如总体水平低,缺乏强有力的竞争力,结构单一,出口地区狭窄等。
第六,就业领域内经商热有所降温,择业改革带来了求知热。由于社会越来越需要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有一技之长、知识全面、层次较高的受聘者,倍受青睐,成为他们增加收入实现就业的重要因素。前段时间的盲目经商、下海热有所降温。一些未能找到理想单位的大学生选择了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途径,以适应市场就业竞争机制。另外还有一些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在工作中更加感觉到先进理论知识的缺乏,也返回校园。
二、劳动就业面临的两难选择
1.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扩大就业的矛盾。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经济增长和投资的就业边际效益呈递减趋势,这无疑给扩大就业增加了一定难度。但如果迫于巨大就业压力,大量安置劳动力,反过来会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过去在人口剧增的条件下,我们将城镇失业率从1978年的5.3%,降到了90年代的2.5%,这一成绩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用人单位往往是完成了用人指标,却完不成工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指标。相当一部分人并非因劳动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而就业,这些人实际上由社会公开失业变成企业内部隐形失业。目前全国近40万个工业企业面临着经营机制改革和技术改造的双重任务,而最终目标是走以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中心的内涵扩大再生产道路。我们知道劳动生产率与扩大就业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传统部门,即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由于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减少了劳动力需要,企业冗员必将涌到社会上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同时,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使得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就业能力缩小的矛盾在第三产业的发展中得到一定缓解。总之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不仅要算投入产出的一笔帐,而且也要算促进就业增长的帐。要处理好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2.企业破产与减少失业的矛盾。推行企业破产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转轨的重要改革举措。资不抵债的企业破产,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对经济发展,对国家财政减支增收都是有利的,既可以减少国家财政补贴,又可以有效利用现有的闲置国有资产。近年来我国部分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由于经营困难,出现程度不同的停产半停产现象。据劳动部门统计,1989年以来我国城镇企业停产半停产失业职工人数经常保持在600万人左右,如此大量的劳动力处于闲置状态,显然与政府减少失业的目标相冲突。目前之所以还有许多资不抵债的亏损企业不破产,关键是破产企业原有职工的安置问题。
3.农村劳动力进城与城镇劳动力就业的矛盾。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既是城市化的必然趋势,也有助于农民脱贫致富和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在很多领域中进城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已成为城市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另一方面,大量农民工盲目而无节制地涌入城市,特别是集中在某些大城市,其规模速度都远远超过了城市的承受能力。姑且不论交通、治安、环境等诸方面的问题,即从就业机会来说,数百万农民工“突袭城市”大大冲击了城市就业市场,使城市待业青年、企业富余人员、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业环境更加严峻。
4.劳动力数量上供大于求,而质量上供不应求。我国是个拥有12亿人口的国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形势不会改变。据劳动部门测算我国每年新成长的城镇劳动力约为100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将达3000万人,国有企业冗员3000多万。但在如此巨大的劳动力供给面前,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高素质的劳动力仍然十分短缺。在城镇1.2亿企业职工中,高技术工人所占比例很小,象上海这样的老工业基地,高技术工人只占职工总数的5.2%,在乡镇企业中技术工人所占比例则更低。
三、关于就业的若干政策建议
1.确立以促进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岗位增加的积极就业战略。要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关键是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现阶段要实现就业工作重点转移,即从以安置待业青年为主,转向在安置好待业青年的同时,重点加强和做好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和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富余职工和失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只有解决好此问题,就业工作才能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挂上钩,使我国就业形势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得到根本改观。
2.加强对城乡劳动力流动的统筹调控。目前继续实行城乡完全隔离的政策已不可能,城乡统筹已成为大势所趋。首先,应该在推动农业深层开发,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扩大农村就业容量,加快小城镇建设,加快其城市化进程等方面下功夫,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同时,根据城镇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与可能,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大中城市的规模、速度、从业范围(尽量使之与城镇劳动力互补)等方面进行适度调控,使之有序化。另外引导城镇多余劳动力向农村转移也是解决目前城镇劳动力过剩的一条新思路。同时劳动部门的职能应由城市向农村延伸。
3.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劳动积累补资金积累之不足。由于国有企业的劳动力目前已经处于饱和状态,过去城镇主要依靠国有企业安置就业的格局,将发生明显变化。因此,应把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要增长点,通过发展中小企业,广泛吸收社会上不同层次、不同素质的劳动力,为国营大中型企业减少富余人员,建立一支精干的职工队伍和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条件。同时还可以通过劳动积累弥补我国资金短缺之不足,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应在资金、信贷、税收等有关经济政策上把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区分开来,制定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政策,调动社会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扶持发展中小企业以扩大就业。
4.在强化国家对就业的宏观调控基础上,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就业服务体系。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并不意味着放松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和调控,特别是在采取适度从紧宏观政策的情况下,必须把扩大就业、降低失业率作为政府主要的宏观调控目标。同时,国家也应通过完善劳动力市场,使企业拥有真正的用人自主权,使劳动者拥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从而形成“国家宏观调控,城乡协调发展,企业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供求,社会提供服务”的就业新格局,达到进一步改善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实现公平的竞争就业。在此基础上,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就业服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大力发展劳动服务企业,使之相互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其整体功能。
5.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实施“再就业工程”,完善有关就业立法,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目前,应根据失业状况,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标准,足额收缴失业保险金,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再就业工程是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综合运用政策扶持和就业服务手段实行企业安置、个人自谋职业和社会帮助安置相结合,帮助失业职工和生活困难的企业富余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同时,有关部门应陆续出台一些法律、法规,以此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规范劳动力市场行为,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