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使用与满足”理论的表情包研究
彭华美
(贵州民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摘 要: 社交网络时代,传统人际传播交流方式发生改变,人际交流已不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语言文字符号,表情包作为图文相结合的非语言文字符号,以其幽默诙谐的风格在社交网络平台得到迅速发展,一系列符合用户心理与使用需求的表情包被大量制作与消费。
关键词: 使用与满足;理论;表情包
一、引言
表情包(emoticon)是用图像代替文字传达意义的非语言符号,在网络社交平台中承载着人们的情绪,以一种幽默的表现形式完成彼此间的信息交流。表情包有效提高了网民沟通效率,成为网民宣泄情感,释放压力的有效手段。随着表情包在网络人际传播中使用频次的增加,学界也对其展开了相关研究,其中以传播学中“使用与满足”理论对表情包进行研究,不仅符合如今大多数受众的心理需求,还为表情包研究提供了全新视角。
二、基于“使用与满足”理论的表情包分析
(1) 表情包兴起原因。用户对表情包的使用满足了其在网络交流中的自我表达需求。表情包的使用,透露出用户的性格、偏好、情感等,用户面对不同的沟通对象会采用不同表情包,充分满足了自我形象塑造与表达。表情包比文字更能精确甚至能发挥语言表达所不能传达的意义,当用户无法用文字形象生动表达的时候,表情包可以从情绪、情感等心理机制激发人们交流沟通欲望。表情包从制作到传播都充满恶搞、趣味、带有娱乐精神,带有很深的娱乐属性,自我认同需求。用户通过使用群体偏好的表情包进行交流,在一定程度能促进群体的自我认同与群体认同。
(2) 表情包传播特性。表情包内容通常以调侃、戏谑、惊讶、恶搞为主,其内容不同于严肃的主流文化,具有一定狂欢与娱乐属性,伴随网络社交平台的开放与制图软件的简化,制作表情包的门槛大大降低,表情包逐渐发展成了GIF动图与短视频的形式,其形式具有丰富性。随着热点事件的不断更新,表情包通常紧跟时下的流行话题,有着极高的更新率与时新性。
三、表情包传播存在问题的探析
(1) 解构主流文化。青年群体作为表情包的主要使用人群,其个性张扬、追求娱乐、敢于自嘲、反对传统的特质,可在某种程度上通过表情包体现,作为表情主体使用人群,青年群体更倾向于使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表情包来对抗主流文化,展现自己的内心状态,作为一种网络亚文化,表情包反讽与自嘲的内容创造了不同语境与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社会主流文化,改变了主流意识形态。
舒曼从茶炉里拔出一些彤红的火炭,周围搭几块旧砖,把洗脸盆放上,再放上大丫从食堂里偷来的豆油及佐料,兑上汤,切好豆腐放在汤里,加上盐及辣椒末,在洗脸盆子里炖就成了。
(1) 积极传播社会主流文化。主流文化作为社会主旋律,在维持社会良好运行时具有一定功能与作用,而表情包通常与时下最热的网络话题相联系,成为了调侃主流文化,突显个性的表达方式。这要求表情包在传播时应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图片+文字”的构成形式与主流话题结合,使用青年群体的话语表达方式,潜移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主动消解青年亚文化中的抵抗成分以增强不同群体之间的文化认同。
降序首次适应算法FFD(First Fit Decreasing):是按照FF(First Fit)算法进行装入箱子,不同之处会对先对货品按容量从大到小进行排序。
4)药剂防治。根据虫情测报,当卵果率达1%~2%时,选喷30%桃小灵乳油2 000倍液或青虫菌6号悬浮剂1 000倍液或菊酯类药剂3 000倍液。各代卵期应连喷2次,间隔10~15天,喷药时尤其是果实上一定要喷到。
四、基于“使用与满足”理论提出表情包传播建议
(2) 引发集群行为。在表情包娱乐思潮形成下,网民可与他人进行娱乐互动与情感共享,“帝吧出征”这一网络群体行为研究表明,在网络群体事件中,网民使用表情包不仅可以帮助网民在网络空间中参与社会公共事件,还能促进网络动员,形成集体认同意识。可见表情包在传递过程中承载了使用者的情绪,但非理性的群体模仿很可能会引起不良网络群体行为,造成公众认知偏差与盲目抗争。
(3) 涉及形象侵权。在真人表情包中,涉及明星肖像而未经本人允许私自创作的法律事件屡见不鲜。如商家在未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开发“葛优躺”表情包收费项目而被明星本人起诉事件,体现出表情包在商业活动上的肖像权侵权行为。[1]倘若以营利目的传播制作表情包,须在法律的限制范围内进行。而以贬低侮辱、恶意丑化、夸张扭曲真人形象的表情包也会侵犯他人肖像权,应承担相应赔偿。
(2) 提升用户媒介使用素养。在网络群体事件中,网民群聚而上进一步推动了事件发酵,加之表情包创作的低门槛性,导致表情包出现低俗化、媚俗化等特质。在匿名性极高的虚拟网络空间里利用表情符号发表观点、诉诸情绪的过程中,用户当注重表情包素材的选择与自身明辨是非能力的提升,要求对网络上散布的海量表情符号进行合理筛选。此外,公众与社会应警惕表情包应用导致的非理性网络群体事件带来的不良信息传播。
(3) 加强网络平台监管力度。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表情包传播的行政法规还未正式出台,因此,网络平台对表情包传播内容的监控和管理需高度谨慎。社交媒体平台要加强网络文化宣传工作,明确网络文明规范,明晰网络道德边界,有目标的形成集体公约,另外,要对表情图像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加大力度过滤恶俗、不雅的自制表情包,加强内容审核管理。此外,相关法律部门也需通过制定相关规范引导用户正确使用表情符号,倡导网络信息文明传递,抵制低俗与不雅信息。
五、结语
表情包作为21世纪新兴的热门传播方式,其发展迅速的原因与当下受众的心理需求和传播环境密不可分,但表情符号在实现受众的使用与满足需求同时,也流露出一系列问题。因此,社会需要辩证看待表情符号的流行,用户在满足自身心理诉求与现实需要的基础之上,还需要守住表情包传播中的道德与法律底线。
参考文献:
[1]董超格,薛建兰.网络表情包使用的侵权分析[J].出版广角,2018(14):71-73.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5079 (2019) 21-0084-01
作者简介: 彭华美,女,汉族,江西宜春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