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两国粮食供应制度比较研究_农村人口论文

中印两国粮食供应制度比较研究_农村人口论文

中国和印度粮食供应体制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印度论文,中国论文,粮食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印两国政府都承担着养活大量人口的责任,以“定量供应制”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政府补贴粮。但定量供应的范围在两国不尽相同。粮食补贴在两国均占用大量财政资源。在减少粮食补贴的方式上,印度政府准备调整政策措施以提高PDS的效率。 而中国政府则企图通过取消定量供应以减少粮食的财政补贴。在中国完全取消政府补贴粮的供应是不恰当的,不能把减少食物补贴当成唯一重要的政策目标。重要的是改善补贴分配的机制,使补贴真正到达穷人手中并发挥作用。

一、印度“公共分配体系”

在印度,粮食的供应主要是通过“公共分配体系”(PDS)完成的。PDS可以追溯到二战期间。战争爆发后,粮食进口困难, 粮价便迅速大幅度上涨。为了控制消费, 保证粮食的公平分配, 于是印度政府便在1942年正式实行“定量供应”。

当时的定量供应主要有三种形式:(1)法定定量供应;(2)非法定定量供应;(3)有控制的粮食分配。 法定定量供应就是政府有义务向所有持定量卡的消费者提供规定量的粮食,而持卡者只能去指定的粮店购粮,否则为非法。在后两种情况下,政府和消费者均不受法定义务的限制,消费者也被允许从集市上购粮。

政府定量供应的粮食,一部分是国内生产的,另一部分通过进口加以解决。分配则由指定的粮店执行。1947年10月,政府解除了对粮食的管制。1948年7月粮食价格急剧上涨, 证明在当时的情况下完全放开粮食管制并非成功的做法。粮食价格的急剧上涨,直接影响到人民生活水平同时也间接影响其他商品的价格。到1948年9月, 印度政府不得不又重新实施粮食消费控制。粮食供应的新方案,即以适当的价格给低收入人口供应粮食的方案诞生了。平价店在此方案中担当了主要角色,负责粮食的分配。

大约在1967~1968年,“平价店”的名字被PDS取代, 但粮食分配体制的作用和组织并没有发生什么实质性的变化,仍然作为一种临时方案,没有明确的长期的运作目标。直到 1969 年人们才渐渐清楚意识到PDS在印度是必须的,并且必须长期连续地运作以给穷人提供帮助。PDS的指导原则是,为国民尤其是贫民提供价格合理的最低食物供应是政府的责任。这条原则自60年代以来几乎无改变。

为使PDS有效运转,中央政府和邦政府必须通力合作,共同负责。中央政府主要是负责粮食收购,并将之从收购地运到中央仓库储存起来。而邦政府则主要是负责从中央政府的仓库提调运输粮食,并将之通过平价店网络分售给消费者。

平价店通常是由个体私营或合作经营,由国内供应局颁发营业执照,获得一定数量销售的代理权,并按照要求以规定的价格(通常是补贴价)将粮食出售给持卡的消费者,店主则按销售量获得佣金。〔1〕一个平价店通常照管约2000人的口粮需要。但一个平价店的照管人数在城镇和农村的差别甚大。

原则上,PDS主要是主管穷人的粮食供应。但是,根据现行政策,所有的人,不管穷富、村民或市民,只要愿意登记领取定量卡,均可从平价店以补贴价格购买粮食。但平价店供应的粮食一般只具中等质量,并不考虑消费者的口味和偏好。因此,比较富有的人怕丢面子,甚至拒绝注册领取定量卡。正因为如此,平价店的顾客主要是那些偏低收入的人〔2〕。

尽管农村人也有权从PDS得到粮食,并且有3/4的平价店分布在农村地区,但农村居民从PDS的得利却远比城市居民少。在PDS提供的粮食总量中,城市居民大约获取了85%,而农村地区仅获得15%。有人认为农村地区仍有待于被PDS适当覆盖。近期的一些研究也指出,PDS对城市有明显的倾向性。〔3〕

在PDS的运作中,粮食标价十分不易。PDS的一系列粮价,是以当前市场价格和预期市场价格为基础制定的。如果定价太高,PDS 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如果定价太低PDS就要背上一个沉重的补贴包袱。 如果粮食供应价格比它的收购价加经营费用低,政府补贴就成为必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为确保对农民有利的价格,收购价格年复一年地上升,然而,PDS 供应的粮食价格并未能相应提高。 这使得补贴迅速增加, 从1970年~1971年的6700万卢比增加到1974~1975年的25亿卢比,1983~1984年超过100亿卢比。1993~1994年,年补贴已达488亿卢比(见表1)〔4〕。补贴增长的两个重要原因,一是高经营费用, 经营费用部分已超过收购价格本身。将经营费用分解可以看出,利息支付占33.65 %,运费占30.78%,仅这两项的支付就极为沉重; 二是部分粮食泄漏到了集市被用于谋私利,没有到达PDS最终消费者手中,而泄漏到了集市中。

尽管财政负担巨大, 至今几乎还没有人提出来要减少或完全废除PDS的运作以减少补贴。许多人都认为PDS应看作帮助穷人的政策工具。因此尽管应想法减少补贴额,但PDS应继续存在。 印度政府也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应尽量减少粮食消费补贴,但在中短期内完全消除这种补贴既不可取也不可行。目前比较流行的改革PDS, 减少补贴的主要政策建议有:实行较严格的目标补贴;减少粮食泄漏谋私利;增加使用中等质量偏下的粮食;粮食调运合理化;以及以正常价格在自由市场出售超出缓冲库存所需的粮食。

印度粮食消费年补贴额 (1970~1994)

表1 单位:亿卢比

消费者补贴 缓冲库

年份 总补贴

稻谷 小麦 存成本

1970/71-0.19 0.86 - 0.67

1971/72-0.37

7.1 -

6.7

1972/73-0.38 14.5 - 14.1

1973/74 0.39 21.3 - 21.7

1974/75-0.85 25.5 - 24.6

1975/76-0.14 21.17.7 28.6

1976/77 0.31 14.5

29.3 44.1

1977/78 2.72 24.7

26.3 53.4

1978/79 4.11 25.3

26.3 55.7

1979/80 7.7 24.7

26.5 58.9

1980/81 17.9 30.6

17.6 66.1

1981/82 4.3 36.6

15.5 56.4

1982/83 32.7 43.3

18.4 94.4

1983/84 46.6 35.5

27.0109.1

1984/85 43.3 42.2

49.8135.3

1985/86 50.8 86.5

51.8189.1

1986/87 68.7 93.6

51.0213.3

1987/88 78.4 114.0

20.4212.8

1988/89 91.3 83.2

11.4185.9

1989/90 94.8 82.6

16.7194.1

1990/91103.5 130.6

47.6281.7

1991/92139.0 150.0

43.3332.3

1992/93141.4 180.9

45.1367.1

1993/94(RE)196.4 177.2 114.5488.1

——可忽略不计

RE=修正的估计值

资料来源:FCI,Annual Report of the Food Corporation ofIndia,Various issues.

二、中国的“粮食统销制”

在1953年底实行“粮食统购制”的同时,中国政府建立了“粮食统销制”。当时统销主要包括三类对象:(1)发给粮票的非农业人口。由政府照年龄和职业(劳动强度)提供定量口粮。(2)从事非粮食生产的农村人口和生产粮食但自给不足的农村人口。每个区域的供应总量由政府控制。(3)工业用粮者(如食品加工厂或以粮食为原料的企业,下称“其他粮食用户”)。以过去一定时期内的平均数为准,由政府确定供应,他们不能从市场上购买粮食。粮票是粮食统销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分地方粮票和全国通用粮票两种。凡是购买与粮食相关的产品,无论在政府粮店、饭馆和加工食品店,都得使用粮票。通常,地方粮票只能在发行区域(如一个城市或一个省)内使用,但只要有介绍信。它也能兑换成全国通用的粮票或另一个地方的粮票,以便跨地区的旅行。

地方粮票通常按月发行。在一些地区,粮票发行后,在任何时候都能使用。而在另一些地区,则只是在特定时期内有效。在一些地区,主要是北方,粮票所能购得的粗粮和细粮的比例也经由政府确定。

这种体制从建立起,直到90年代初几乎未经历什么重大变动,仅仅在粮食供应对象、口粮定量和价格方面做过细微的调整。

大跃进之后,接连几年粮食歉收,造成了粮食短缺。1960年9 月,非农人口每人粮食供应定额每月减少1公斤。同时, 对农业人口和其他粮食用户的粮食供应实行了更加严格的控制。在1961~1963年期间由城市向农村遣返人口,从而减少了2000万的定量消费者。

在1958~1961年期间,粮食的收购价格提高了三次,但政府对粮食销价并没有做相应调整。1961年,售价开始低于购价。为解决这个问题,1963年,对农村人口和其他粮食使用者的售价提高到粮食购价的水平。1965年,对非农人口的粮食售价,也上调到与购价持平。

1966年,粮食购价提高并同时提高销价。从1966~1978年,主要粮食产品购销价格一直没有调整。但在1979年提高购粮价时粮食售价并没有相应提高。于是,粮食售价再次低于粮食购价。这使得对粮食消费的补贴,从这年开始大量增加(见表2)。

1985年,将供应给农业人口的定量粮食实行购销同价。但是,向非农人口提供的定量粮食仍是统销价。一些其他粮食用户的用粮,像面包店和饭馆,政府也提供一定量的统销粮,但对其超额部分则实行议价供应。另外,对工业用户的用粮全部实行议价。

中国粮食消费年补贴额a(1952~1993)

表2单位:人民币亿元

年份 补贴额 年份 补贴额

1952 -1.78 1973

29.8

1953 -3.28 1974

33.9

1954

2.52 1975

42.9

1955

0.45 1976

51.8

1956 -2.47 1977

47.7

1957 -3.85 1978

31.7

1958 -5.62 1979

78.1

1959 -7.00 1980 102.5

1960 -1.34 1981 127.9

1961

18.6 1982 141.4

1962

31.6 1983 166.0

1963

22.9 1984 209.2

1964

24.5 1985 171.6

1965

23.0 1986 167.5

1966

24.0 1987 198.4

1967

24.7 1988 224.1

1968

26.6 1989 343.7

1969

28.6 1990 471.7

1970

24.6 1991 467.7

1971

27.3 1992 346.1

1972

30.5 1993 184.9

a包括食用油补贴

资料来源:1.商业部,当代中国粮食工作史料(下卷), 第1942~1943页(1952~1987)。

2.中国粮食经济,各期(1988~1993)。

对农业人口和其他粮食用户供应的粮食进行价格调整,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补贴。但是,由于统销的对象主要是城市非农业人口,而对这些人的补贴又没有改变,所以粮食补贴还是大幅度地增加。1990年,销售补贴额达到了471.7亿元人民币(见表2)。

不断增加的对粮食消费的财政补贴,变成了政府难以担负的包袱。80年代中期,很多人便把注意力放在了寻求降低补贴的方法上。一些人提倡政府应该逐渐弱化对粮食市场的控制,粮价应该由市场来确定。但反对的人认为,由于粮食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要保持社会稳定,就不能将粮食完全推向市场。到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粮食消费补贴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焦点。

尽管社会上有不少舆论提倡改革统销制,减少财政补贴,但政府可能是出于维持社会稳定的考虑,并没有调整对非农人口的粮食销售价格,也未对统销制作任何重要的改革。直到1991年5月, 政府才决定提高粮食销售价格以降低对城市居民口粮的补贴。但这次提价后,粮食售价仍低于粮食购价。1992年4月,粮食销价又在1991年的基础上提高, 实行购销同价。粮食的消费补贴,从1991年的467.6 亿元人民币, 下降到1992年的346.1亿元人民币,减少了121.5亿元。1993年中期,粮食统销制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消失,城市居民开始以市价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粮食。这使1993年的补贴额进一步减少到了184.9亿元。

1993年10月,市场粮价开始大幅上扬,抢购更加速了这一趋势。政府不得不采取各种方法,包括制订自由市场粮食贸易的最高售价来平息这场价格风暴。同年12月初,行政干预使急速上扬的粮价得到了控制。1994年上半年,一些地区的粮价继续波动。从1994年6月开始, 市场粮价再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增长。这就给研究人员和政策决策人员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曾经为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起过重要作用的粮食统销制,是否应该彻底废除?如果废除,那么在粮价上升发生混乱时,政府又该怎么办?低收入贫困者是否应该得到由政府提供的粮食保护?尽管圆满回答这些问题不是本文的主要目的。但我们相信通过中印两种粮食供应体制的比较,将会为我们回答这些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三、印度和中国粮食供应体制的比较

中印两国政府均担负着保障本国人民基本食物消费的责任。在定量供应体制下,两国政府都用补贴方式向本国人民提供粮食,但其补贴范围不同。中国的定量供应偏向于城市居民,所有城市人口,不管贫富,均可享受政府补贴粮(直至1993年中期)。农村缺粮户和非粮食生产农户也有从政府购买统销粮的资格,但从1985年起,国家对供给他们的粮食实行了购销同价。贫困地区和遭灾地区的人民可从政府那里得到救济。在印度,无论你在城市或农村、富足还是贫困,原则上,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从政府那里购买补贴粮。但是一些富人并不愿意从政府渠道购粮,因而政府的补贴主要也就是为偏低收入者享受了。

这里涉及了一个颇为有趣的问题:两种供应体制对农村人口的态度截然不同。在印度,尽管农村人都包括在PDS内,平价商店的77 %也分布在农村,许多人仍在关注农村人口是否从PDS 中得到了相应的利益。相反,在中国即使当农民生产的粮食被超购以供应城市居民,而他们自己没有足够的粮食消费时,也几乎没有人站出来公开地为农民说几句话,为农民的利益争一争。

两国的贫困者从政府供应体制中得到的利益不尽相同。中国的做法使得吃政府定量的人受益基本均等。过去,中国人工资低,工资差别相对较小,大多数人的收入中食物消费所占比例都相差不大。即便他们相对贫穷,也几乎很少有人买不起定量口粮。在印度情况就不一样。印度的PDS主要目的是为贫民阶层和遭灾地区人口提供粮食保障。 但有人认为,在目前体制下,真正的贫民阶层似乎并不能真正从PDS受益。 这包括按天拿工资的临时工人、非正式部门的工人,以及那些没有固定住址的居民。这些人或者按目前规定未被包括在PDS 之内(如必须要有固定住址,PDS才会接受其注册并为之提供补贴粮), 或许是没有足够的钱从PDS中购买所规定的一次最低量。所以他们不能从PDS购得补贴粮或只能得到食物需求的很小部分。他们得每天或两天一次到集市上去购粮。而在双轨价格情形下,集市价格偏高。这一来,特困者的处境更差。所以,有不少人认为PDS不仅不能真正帮上特困者的忙, 反而由于引起市场价格上涨,使得特困者的利益更加受损。

印度的PDS引起价格扭曲, 而这种价格扭曲使贫困者生活情形更糟。中国粮食统销制也引起价格扭曲,但在中国价格扭曲的结果与印度截然不同。在印度,由于PDS的存在,可能引起集市粮价的上涨。 于是一些消费者可能不得不以稍高的价格在集市上买粮〔5〕, 但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相反,中国的统销制使得农民的利益大为受损。农民余粮的大部分被政府以低价收购,引起大笔收入向城市转移,粮农被迫向城市消费者提供补贴。

印度和中国的粮食供应体制的另一个明显不同点是政府粮店所供应粮食的质量。在印度,从PDS购买的粮食只具有中等以下质量, 并不迎合消费者偏好,目标仅是低收入者,不照顾富有的人,这就减轻了政府照顾富人的担子。但在中国,就没有这种质量差别,国有粮店出售的粮食质量均不错,因此既便那些收入相对较高的人,也没有不购买它的理由。

基于上述比较和讨论,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关于这两种供应体制目标补贴的结论,即:两种制度均无检测受补贴者家庭财产额的措施,因而两种制度均不具有对贫困人口实行直接目标补贴的性质。但是,印度的PDS尽管名义上包括所有的人, 其中等偏下的粮食质量使得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偏低收入者,这么一来印度的PDS 实际上具有暗含的或间接的目标补贴色彩。而中国的做法,除了将大多数农村人口摈弃于统销制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的对贫困人口的目标补贴措施。只要是城镇人口,任何收入水平的人,均享受政府的补贴。

因此,中国政府担负喂养全部城镇人口的责任。然而,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国有粮店粮食供应量也不断增加,政府的财政补贴额也随之增加,而愈发成为政府难以担负的包袱。如果这种制度不改变,补贴就不可能减少。自1991年以来,中国政府作出诸多努力以改革统销制,如减少定量供应的数量,提高售价或两者兼有,以减少补贴。至1993年中,统销制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消失。鉴于93年底和94年中的粮价波动,一贯对粮价敏感的中国政府作出多方努力以控制粮价水平。1994年下半年,一些地方政府又恢复了对城镇居民凭票、证或卡供应粮油的做法,仍然是所有城镇人口均可享受政府补贴供应的粮食。

与中国政府的做法不一样,印度政府仅部分地承担供养其人口的责任。通过对PDS供粮的质量控制及相对发达的粮食市场的存在, 印度政府将许多消费者推向市场。只是在市场粮食短缺、价格较高时,较多的人才从PDS购粮。如果市场供应良好,价格便宜,消费者对PDS的需求就低。不过PDS 销售量减少并不一定意味着政府的粮食消费补贴也能减少,这是因为如果粮食收成好,市场供应也随之变好,于是PDS 销量减少。但缓冲库存量则会大大增加,因为这时除了PDS销量减少, 政府还不得不购进农民由于丰收后增加的余粮以保护粮农利益。其结果是大量费用不得不用来维持超额缓冲库存,从而大大增加了粮食消费补贴。因此,如表1和表2所示,两国的大量资金被用于粮食消费补贴。就每公斤粮食单位补贴而言,在印度是一直趋于增加;在中国直到1990年也是如此。此后,由于政府对粮食统销制的改革,单位补贴开始减少。如果将每公斤单位补贴折算成美元,中国和印度差别并不太大,均在5~10 美分之间(见表3)。

由于财政负担过重,近年来两国的人们一直关注如何削减粮食补贴并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措施。印度和中国政府所选择的削减补贴的措施迥然不同。尽管印度政府也认为“削减补贴是重要的”,但要在“近中期完全取消补贴既不可取也不可行”。因此印度政府热衷于寻求进行政策调整以提高PDS的运作效率,而不是减少或取消PDS的运作以减少补贴。目前,印度政府打算就PDS的两个重要方面取得全国公民的共识:(1)制定用以排除非贫困者享受PDS的准则;(2)改革对印度粮食公司补贴没有上限的做法。某些可用以改进对贫困人口实行较好的目标补贴的建议如下:PDS的销售对象不应包括交纳个人所得税者; 政府部门及其他公营和私营部门的工薪雇员、商店老板、销售纳税人、拥有电话的家庭及拥有豪华住宅者。

与印度政府的做法不同,中国政府选择完全取消定量以减少补贴。到1993年中期,统销制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消失,消费者被一下子全部推入市场以市价购粮。

然而,正如我们在第二部分已经提出的:鉴于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现状,一下子完全取消定量以减少补贴是否合适?完全取消定量意味着在城镇地区就没有穷人了,但现实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就收入分配而言,几乎没有哪个社会的收入分配体系是如此的至善至美以致于没有穷人。中国也绝不例外,无论是在乡村还是在城镇,均还有不少穷人。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才刚刚起步,在社会保障体系完全建立起来并能真正地保护城镇贫民之前,完全取消补贴粮的供应很可能会影响贫困人口的食物消费,尽管这种影响的程度尚待研究。试想,如果政府能以某种方式保护那部分城镇贫困人口的吃饭问题,使他们的基本温饱不受市场粮价波动的影响,政府会不会不致于因为每次粮价的波动而那么惊慌呢?上述说明在中国完全废除粮食定量是不合适的。比较好的做法也许是改革统销制以更好的对贫穷人口实行目标补贴,某种由政府管理的粮食供销渠道有目标地向城镇贫穷人口提供政府补贴粮。

另外还必须注意农村贫困人口的吃饭问题,他们也需要政府提供食物帮助以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问题。政府应通过适当的政策措施保护他们得到基本食物的权利。

中国和印度每公斤粮食消费的补贴额

表3 a.印度

总补贴 政府供应每公斤汇率

每公斤

年份 (亿卢比)量(万吨)补贴额(一美元=

补贴额

(卢比)卢比) (以美元

计算)

1980/8166.1

15000.44 7.91 0.056

1981/8256.4

13000.43 8.97 0.048

1982/8394.4

14800.64 9.67 0.066

1983/84

109.1

16200.67 10.34 0.065

1984/85

135.3

13301.02 11.89 0.086

1985/86

189.1

15801.20 12.24 0.098

1986/87

213.3

17301.23 12.78 0.096

1987/88

212.8

18701.14 12.88 0.088

1988/89

185.9

18601.00 14.95 0.067

1989/90

194.1

16401.18 17.04 0.069

1990/91

281.7

16001.76 18.07 0.097

1991/92

332.3

20801.60 25.83 0.062

1992/93

367.4

19101.92 26.20

0.73

1993/94

488.1

15103.23 31.28 0.103

b.中国

总补贴 政府供应每公斤汇率

每公斤

年份 (人民币 量(万吨)补贴额(一美元=

补贴额

亿元

(人民 人民 (以美元

币元) 币元)

计算)

1978 31.7

54780.06 1.58

0.037

1979 78.1

57440.14 1.50

0.091

1980 102.5

63880.16 1.53

0.105

1981 127.9

71060.16 1.75

0.103

1982 141.4

77950.18 1.92

0.094

1983 166.0

80360.21 1.98

0.104

1984 209.2

95030.22 2.80

0.079

1985 171.6

97520.18 3.20

0.055

1986 167.5

96470.17 3.72

0.047

1987 198.4

91910.22 3.72

0.058

1988 224.1 100250.22 3.72

0.060

1989 343.7

89310.38 4.72

0.082

1990 471.7

90330.52 5.22

0.100

1991 467.6 104330.45 5.43

0.083

1992 346.1

90000.38 5.75

0.067

1993 184.9

60160.31 5.75

0.053

a 表中单位补贴额是粗略的估计。

b 包括销量中的统销量价和议价两部分,1993年的供应量是一个初步估算数。

资料来源:1.表1和表2。

2.GIO(1994),Economic Survey 1993~1994, P.5~25。

3.中国商业年鉴编辑部,中国商业年鉴,各卷。

4.United Nation,Monthly Bulletin of Statistics,various issues.

四、结论和建议

印度政府和中国政府在解决国内供应的方法上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两国政府都负担解决本国人口的吃饭问题,通过定量供应方式向各自国民提供享有政府补贴的粮食,但在两国定量供应的范围不一样。在中国,定量供应主要顾及城镇居民的利益。在印度,任何人,无论是在乡村还是在城镇,都享有从PDS买粮的权利。尽管如此, 人们仍在争论印度的PDS是否有城市偏向。 而中国定量供应的城市偏向却是明显并且是故意的。

两国贫困人口从政府粮食供应系统的得益不一样。在中国,只要吃定量供应,就能享有几乎和任何人一样的利益。而在印度,有些很穷的人并不能充分享受PDS的利益或由于PDS的存在,处境反而变得更糟。

两种供应制度均不对被供应者的家庭财产额进行任何检测,故均不含有直接目标补贴的性质。但印度PDS只提供中等偏下质量的粮食, 主要面向偏低收入人群,因而具有某种程度的间接目标补贴的性质。中国政府粮店提供的粮食对质量没有控制,且一般质量均不错,能为众多人所接受。因此,几乎所有的人,只要享受定量,都依赖于政府的补贴粮。所以中国的统销制,除了将绝大部分农村人口拒之门外,根本没有任何目标补贴。结果是,中国政府担负喂养所有定量人口的全部责任且责任越来越重,而印度政府仅担负喂养其人口的部分责任(时轻时重)。

两国政府都不得不将大量的财政收入用于粮食消费补贴。两国政府寻求减少该项补贴的方法迥异。印度政府企图改革PDS运作, 以提高其效率从而减少粮食消费补贴。中国政府则选择了取消定量供应的方式来减少补贴。就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状况看,我们认为完全废除定量供应是欠妥的。

然而,印度快速增长的巨额消费补贴也确实是个问题。导致该补贴增加的两个主要原因是高额经营费用及PDS粮食被用作谋私利。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同的国家,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的差异,面临的问题不一样,因而政策措施的取舍也不同。不过,通过对印度、中国两个人口大国的粮食分配制度的比较研究,使我们能得以对各自的做法有个比较深入的了解并能找出他们的异同,从而也可能会对政策选择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建议在中国对如下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1)考察完全取消定量可能会给城市贫民带来的影响;(2)调查农村贫民的食物消费状况。这样的研究将会有助于中国政府制定为城乡贫民提供食物保障的政策措施。

注释:

〔1〕平价店也售一些非粮食商品,比如食糖、食油、煤油和布匹。本文只涉及与PDS有关的粮食流通部分。

〔2〕有些收入较高的人也会光顾平价店。 但他们通常是来看一看粮食质量。如果质量还可以,他们就买些。笔者之一曾在印度走访了数家平价店。在首都新德里一家某高校附近的平价店门口,当地陪同指着一位老者告诉笔者说,他是该大学的一位教授,来看看粮食质量如何。今天质量不好,于是提着空粮袋归去。笔者曾仔细观看了平价店的粮食,认为收入稍为过得去的人恐怕通常是不会想从那儿买粮的。

〔3〕也有例外。在PDS是否存在城市偏向问题上,仍然存在着认识分歧。

〔4〕中印两国每公斤粮食消费补贴的比较列于表3(见第4 部分)。

〔5〕多年来,中国政府向消费者售粮的价格低于收购价格。 于是政府压低购价以减少政府对粮食消费的补贴。这样一来不仅可能使收购价格比市场均衡价格低,而且也使整个粮食价格偏低。这是因为市价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以政府收购价为参照从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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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两国粮食供应制度比较研究_农村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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