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采用回弹法和钻芯法结合进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评定时,应注意异常值处理。若处理不当,会产生截然不同的评定结果。建议在此类检测评定时注意所取芯样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是否存在异常值,若有则按偏于保守的结果进行取值判定;第三方检测评定机构承接该类工程时,应认真分析不同规范的差异,避免错误的评定结果导致工程质量争议或纠纷。
关键词: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异常值
1.工程概况
某3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000m2,建成于2016年。构件均由泵送混凝土制作,设计强度等级为C30。经检测单位对该工程二层框架梁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采用回弹法和钻芯法相结合的方式,由回弹法按测区取得的混凝土强度换算值,由钻芯法钻取6个芯样。
根据检测结果,检测单位分别委托两家评定机构(下称甲机构、乙机构)采用总体修正量法对回弹结果进行修正,并根据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判定二层框架梁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结构实体混凝土
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后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养护和强度代表值应符合规范附录的规定。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也可根据合同的约定,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判为合格。
3.甲机构评定过程及结果
3.1总体修正量
按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中第4.3.3、第3.3.19、第3.3.15条及第3.3.16条,对其中的1~6号芯样的强度值进行计算。芯样检验批样本容量为6个,按置信度0.90,其均值为33.36 MPa,推定区间上限值为34.65 MPa,下限值为32.08MPa,上、下限值之差符合“不宜大于材料相邻强度等级的差值和推定区间上限值与下限值算术平均值的10%两者中的较大值”的规定,故可采用总体修正量法。经计算,回弹法换算抗压强度样本的均值为35.48MPa,芯样试件换算抗压强度样本的均值为33.36MPa,总体修正量为–2.12 MPa。
3.2强度计算
按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对检验批具有95%保证率的标准值推定区间进行计算和评定。经计算,推定区间上限值为30.2MPa,推定区间下限值为29.0MPa。推定区间上、下限值之差为1.2MPa,符合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中第3.1.16条的规定。
3.3判定结论
根据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中第3.3.21 条:“当设计要求相应数值小于或等于推定上限值时,可判定为符合设计要求”。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本工程二层框架梁修正后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区间上限值为30.2MPa,大于设计要求(C30),故判定该检验批(二层框架梁)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4.乙机构评定过程及结果
4.1芯样异常值判定
按CECS 03:2007《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第3.2.3条、GB/T50784—201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第4.2.4条及附录B的相关规定,对芯样结果进行异常值计算并判定,其中6号芯样强度值计算统计量为4.44,大于临界值2.13,故可认为6号芯样强度值系粗大误差构成的异常值,根据附录B.3.2 条,将该值剔除。
4.2总体修正量
按照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中第4.3.3条、第3.3.19条、第3.3.15 条及第3.3.16条,对1~5号芯样的强度值进行计算。芯样检验批样本容量为5个,按置信度0.90,其均值为32.78 MPa,推定区间上限值为33.46 MPa,下限值为32.10 MPa,上、下限值之差符合“不宜大于材料相邻强度等级的差值和推定区间上限值与下限值算术平均值的10% 两者中的较大值”的规定,故可采用总体修正量法。根据计算结果,回弹法换算抗压强度样本的均值为35.48 MPa,芯样试件换算抗压强度样本的均值为32.78 MPa;总体修正量为–2.70MPa。
4.3强度计算
按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对检验批具有95% 保证率的标准值推定区间进行计算和评定。经计算,推定区间上限值为29.6MPa,推定区间下限值为28.4 MPa。推定区间上、下限值之差为1.2MPa,符合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中第3.1.16条的规定。
3.4判定结论
根据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中第3.3.21条:“当设计要求相应数值大于推动上限值时,可判定为低于设计要求”。本工程二层框架梁修正后检验批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区间上限值为29.6 MPa,低于设计要求(C30混凝土设计强度),故判定该检验批(二层框架梁)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5.两种评定结果的差异分析
同样的检测数据,甲、乙两机构最后得出的混凝土判定结果却不同,导致最后出现了颠覆性结论。分析其原因,甲、乙机构在进行强度处理时的区别在于是否对芯样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了异常数据判别。甲机构没有进行判别,乙机构进行了判别,根据GB/T50784—201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附录B.1.2条:“在采用钻芯法修正或验证其他无损检测方法时,宜对芯样混凝土抗压强度异常值进行判别或处理”,本工程进行芯样异常值判别是适宜的。并且根据工程可靠性要求,当两种计算方式导致结果出现差异时,从工程安全角度出发,宜按偏于保守的方式进行取值。
本工程两机构最后的评定结果一个为30.2MPa,一个为29.6MPa,虽相差不大,但恰好将设计强度C30跨在中间,导致二者在进行符合性判定时出现截然不同的颠覆性结论。从工程安全角度分析,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判定结论,从依据的现行规范来看,如果评定依据中明确说明不依据GB/T50784—201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则也不能将其定义为错误,但给出的结论值偏大,从工程安全角度是偏于不安全的,其评定过程考虑不全面,是有待商榷的。
6.结语
(1)在使用回弹法和钻芯法相结合进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评定时,要注意所取芯样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是否存在异常值。若有因芯样异常值而出现结果差异时,建议从工程安全角度出发,按偏于保守的结果进行取值判定。
(2)第三方检测评定机构在承接该类工程评定时,特别是涉及到司法鉴定或其他重要的符合性判定时,应认真分析不同规范间的差异,必要时可提请专家论证,以免因评定结果错误导致的工程质量争议和纠纷。
参考文献
[1]彭雪峰.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与评定若干问题讨论[J].建材发展导向:上,2017,15(11):280-281.
[2]刘建,段光林,董文,王霖.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与结构实体强度检测的相关性[J].工程质量,2017,35(8):86-88.
论文作者:赵萍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12
标签:强度论文; 混凝土论文; 区间论文; 抗压强度论文; 技术标准论文; 实体论文; 建筑结构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