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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公布的一项大胆的“零关税”计划,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跨国企业的极大关注。美国建议世贸组织所有成员在2015年前,取缔所有消费品和工业品的进口关税,具体计划为:
到2010年前,将所有制造业产品的关税减至8%以下,并在后续的5年时间内逐步减至为零;目前关税税率为5%或以下的产品2010年前减至为零;化学、造纸、木材、建设设备领域应迅速将关税减至为零。美国贸易代表佐利克称,该建议将使美国的每家商店都成为美国工薪阶层的免税店,同时可以使全球3亿人脱贫。分析人员还称,这是给中国送上的一份大礼,将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出口发展迅速国家的欢迎。
事实果真如此?2015年,“无关税世界”计划可行吗?面对美国的“零关税”建议,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该如何应对?笔者谈一点粗浅的看法,就教于大家。
一、关税渐之为零,乃大势所趋,越来越多的消费品实行“零关税”将成不争的事实。
关税作为各国政府影响国际贸易的主要政策工具,在发挥其保护本国经济、促进本国生产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导致了国与国之间长时期、大规模、激烈的关税对抗,硝烟弥漫的关税大战阻碍了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为此,20世纪中叶以来,一些旨在避免和消除关税壁垒,促进自由贸易的国际组织,如关税合作理事会、欧洲经济共同体关税同盟、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相断问世,并取得了卓越的成就。特别是现已拥有145个成员国和地区的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经过8轮近半个世纪的全球多边关税和贸易谈判,到2000年,发达国家工业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水平已经由20世纪40年代的40%下降至3.8%,发展中国家工业品的平均进口关税水平也下降至12.3%。关税的大幅度下降,有力地促进了全球贸易的增长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1950年至1997年世界贸易增长了14倍,其中,关贸总协定/世贸组织(GATT/WTO)功不可没。如今,WTO又在启动新一轮的关税减让多边贸易谈判。可以预见,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和市场开放,自由竞争、自由贸易思想的渐入人心,各国进口关税税率的下降甚至从长远看渐之为零将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中国根据“入世认定书”及有关承诺,2002年对部分电子信息产品首次实行了“零关税”,2003年又将有传真机、电传打印机、手持(包括车载)式无线电话机、耳机等110种商品进入“零关税”行列。2003年-2007年,中国关税总水平将进而依次递减为11.5%,10.6%,10.1%,10.1%,10%,越来越多的消费品实行“零关税”将成不争的事实。
二、2015年乃至更远可预测的将来,关税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似无可能,“无关税世界”还只能是一个遥遥无期的梦。
笔者认为,虽然关税对保护本国经济的作用日弱,但它却不会退出历史舞台。现代开放经济中,保护关税措施将继续长期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至少有三:
(一)关税经济效应的规范分析表明,关税对一国经济的影响并不绝对为负,一定条件下,适度的进口关税有可能改善进口国贸易条件,从而增进该国福利。关税作为一种间接税,通过价格机制来实现对经济的影响。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会增加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从而改变进口商品与国内生产的同类商品的比价关系。这种比价关系的改变,不仅影响进口国而且还会影响出口国的生产、消费和收入分配,从而影响资源的全球配置和收入的国际分配。这就是关税所以成为一国税制中最为他国关注并需要进行国际协调的关键所在。总结西方经济学对关税经济效应所作的规范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得出这样一些结论: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关税对经济影响的基本面是消极的,征收关税可能会导致社会福利总量的减少,从而降低资源配置全球效率。但对一国经济来说,这一结果也并不是绝对的或唯一的。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如在一般均衡分析的大国模型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对进口品征收适度关税也有可能改善进口国贸易条件,从而增进该国福利。此外,关税经济效应的规范分析还表明,关税对本国产业结构、产业规模、贸易条件、国际收支、收入分配等关乎国计民生的许多方面,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由是成为各国政府调控国内与国际经济关系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策工具。即使是在现代开放经济中,笔者认为,只要政府还存在,关税工具就不可能被完全放弃。
(二)关税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表明,历史上曾有不少落后国家借助于保护关税等政策工具的效用,成功保护了国内幼稚工业发展,提升了国际竞争力,最终挤身强国之林的典型范例。典型范例一:美国独立后的早期发展史。美国独立以前,长期受英国殖民统治,无任何工业,是英国单纯的农业附庸。1783年美国独立后的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坚决倡导和实施保护关税政策,扶持美国幼稚工业的发展,最终成功摆脱英国殖民统治,进而发展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典型范例二:德国工业的早期发展。德国的统一和工业的发展较晚,直到19世纪初叶,还处于封建各邦割据状态,以农业生产为主。面对英国大工业的飞速发展和德国各邦内部关税对德国工业发展的严重桎梏,德国学者弗?李斯特站在当时德国工业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强调民族国家的存在,以发展国家生产力为要旨,极力提倡废除德国各邦内部关税,境内自由竞争,对外结成关税同盟,采取保护关税政策,抵抗英国的威胁。1834年,德国各邦结成关税同盟,废除内部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并实施了保护关税政策,德国经济随之渐入快车道。历史上落后国家借助于保护关税政策成功发展本国经济的典型案例,对现代后起国家探索如何在如林强国中求生存、谋发展的方略有着强烈的示范效应。
(三)当今世界经济格局的客观现实,难以让各国政府完全放弃保护关税这一政策工具。
发展不平衡是世界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不平衡”既指发展速度上的差距,也指发展水平、经济实力上的差距。当今世界,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悬殊,并还在进一步拉大。有资料表明,世界上20%最富有的人生活在集中了81%的世界国内生产总值、占据了82%的出口市场、58%的外国投资、91%的新技术利用和74%的电话线路的国家;有13亿人生活在世界上最贫穷国家,每天人均收入不足1美元,8亿人忍受着饥饿,8000万人完全不能享受医疗服务,超过2.6亿的不能上学。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两个集群之间完全不是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要使发展中国家接受彻底的自由贸易和完全的“无关税世界”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公平的。适度的保护关税政策是发展中国家保护民族工业、幼稚产业成长,带动和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并已得到国际社会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允许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的时间和限度内,运用包括保护关税政策在内的贸易保护手段扶持弱小产业和幼稚工业,也已成为世贸组织自由贸易原则中的一项重要例外。发展不平衡不仅止于国别,同样电表现在一国内部不同的产业之间。一些学者认为,一国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会有需要保护的产业部门,保护贸易政策就某一部门而言是暂时的,但就一个国家而言则是长期的。事实上,即便是发达国家,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也难以彻底割舍保护关税政策。2002年3月5日,美国总统布什宣布,自3月20日起对多种进口钢铁征收30%的关税,并对厚钢板实行进口限额,以限制钢材进口,从而保护美国国内企业频频破产、工人失业严重、处于衰落状态的钢铁工业。同年8月1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了恢复总统贸易权力的提案,该项被称为“贸易快速道”的法案将赋予布什政府运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保护美国一些低效产业的权力。该案例充分说明,即使像美国这样经济强大到称霸全球,并极力倡导和推行自由贸易政策的超级大国,当其认为国内某些产业生存和发展受到大量进口商品的威胁时,照样会重祭保护关税的大棒,更何况发展中国家。总之,尽管保护贸易可能使一国在短期内失去一定的经济福利,但是,各国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如果自由贸易更有助于国内经济的发展,各国就会自觉地贯彻自由贸易理论,相反,如果自由贸易与各国的经济利益相冲突,各国便倾向于保护贸易。一国关税政策变动的唯一原则,那就是国家政治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鉴此,笔者以为,只要天下尚未大同,世界各国还存在着利益差别,经济发展不平衡依然存在,保护关税就不可能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无关税世界”也只能是一个遥遥无期的梦幻和设想而已。
三、审时度势,趋利避害,适度关税保护政策和梯度实施“零关税”,当属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在“零关税”浪潮中谋求本国政治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应对之策。
“零关税”是一把双刃剑,既有进一步促进世界贸易发展的面,同时也会使发展国家受到严重冲击。依美国对“零关税”计划建议实施结果的估价,按2001年美国消费水平计算,该项建议一旦实施,美国每年可减少支出180亿美元,四口之家每年节省约1600美元;非农产品出口每年可增加830亿,国内生产总值每年可增加950亿。美国认为此举不仅对美国有利,对世界各国特别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都有利,世界各国的总收入每年可增加8320亿美元,其中65%将流入发展中国家。如果服务业也实施“零关税”,两项“零关税”措施加起来可以使3亿人脱贫。美国为促成它的“零关税”计划,自然会把前景描绘得“天花乱坠”,不足全信,但“零关税”对推动全球贸易发展和福利增长的积极意义是不可否认的。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零关税”给不同国家带来的经济效应是不同的,“零关税”的实施同时会使国际收入分配格局重新调整,更有利于发达国家,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目前进口关税平均不到4%,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在13%左右,将近发达国家的四倍。如果按美国2015年世界工业制造品全面实行“零关税”的计划,美国等发达国家关税率下降只是三个多百分点,而发展中国家削减的关税则将近四倍于发达国家,这无疑会进一步提升已经占有绝对优势的发达国家工业品的国际竞争力,抢占更多的国际市场,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则是雪上加霜,对外贸易将受到严重冲击。面对美国“零关税”计划的强大攻势,发展中国家必须审时度势,冷静应对,不能轻易随从,更不能与发达国家齐头并进。“零关税”计划目前仅还只是美国向世贸组织提出的一项关税减让建议,尚需要经过世贸组织多轮复杂的多边关税贸易谈判才可能有实质性进展。发展中国家在多边关税贸易谈判中,应根据本国产业部门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运用WTO允许发展中国家合理保护本国弱小产业的规则和条款,趋利避害,适度减让关税和梯度实施“零关税”,以实现国家的最大利益。
中国目前正处于在工业化初期逐步向工业化中期过渡的阶段,一些新兴的幼稚产业如汽车工业和高新科技产业,以及关乎国计民生而又比较弱质的产业如农业产业等,还经不起国外发展成熟、高水平同类产业的竞争,立即全面开放市场,完全放弃产业保护的条件尚不成熟,适度产业保护政策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谋求国家政治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必然选择。
对中国来说,一要严格执行《入世议定书》中的关税减让时间表,履行中国向世界做出的承诺;二要依我国产业发展的情势需要,如若出现因关税减让而对国内某一产业产生严重冲击,危及国计民生等情况,必须及时启动WTO“关税减让表的修改例外”条款,重开关税谈判,修改或撤消已做出的关税减让,但需对其他成员国作适当补偿;三是中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和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代表,在新一轮关税减让多边国际谈判中应代表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发挥重要的作用。在具体产品的关税减让谈判中,中国应将有效保护理论、关税结构理论与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要求相结合,对中国目前在国际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如纺织服装产品、IT产品等,可以先期响应美国的“零关税”号召,降低关税,甚至为零,以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并推动世贸贸易产品的流动;对中国的幼稚工业和一些重要的弱质产业,如汽车工业、农业等,当然不能接受“零关税”,仍应在可能的限度内,尽力维持适度的关税保护,条件成熟时,再逐步予以全面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