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机制的认识与建议——实现高校成果评价的四大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评价论文,人文论文,机制论文,成果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高等学校教师的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成为主管部门及高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本身就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们很难对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基础研究的学术价值及应用研究的社会效益进行客观的评价和量化。二是我国高校教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往往与教师利益(如工资福利、晋升及各种考核等)直接挂钩。这就更增加了高校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的难度。为了实现《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及繁荣我国高校社会科学研究,我们必须实现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的四大转变。
1.从重数量到重质量的转变
这些年来高校对教师成果的考核比较偏重于数量,如重视发表论文的数量,重视课题的数量,重视专著的数量,重视获奖的数量等。当然,在任何科学中,注重研究成果的数量并不错。但我国高校社会科学研究偏重于数量存在两个问题。第一,许多社会科学成果是一种低水平的重复。在期刊网上可以发现,同一个问题(甚至同一标题)有不少是重复的研究,甚至结构、内容大同小异。第二,当前我国主管部门和高校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教师的考核基本上还是一种数量冲动型的。这无论在职称晋升,还是在各种岗位考核中,对教师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强调数量而轻质量成为一种较普遍的现象。这是因为考核社会科学成果的数量要比考核其质量简单得多,成本也要低得多。但要繁荣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我们的导向和机制必须从重数量向重质量的转变,如放宽评价的时间尺度和数量标准,不要急功近利;重视社会科学代表性作品的评价及重视论著成果的被引用率和社会影响的分析等。
2.从单一评价到综合化评价
目前我国高校对教师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考核主要还是一种单一的评价,如主体还比较单一,评价的标准也比较模糊,方法指标也比较简单。这就很难对教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做到公正客观的评价。当前国际上对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呈综合化评价的趋势。一是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如当前我国对学术论著等的评价最高级别还是政府主导的,其他主体的评价还不被高校普遍认可。今后我国高校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主体应该多元化,除了政府评价以外,还要重视和加强民间评价和同行评价等。二是评价标准的专业化和分类化。要充分发挥各种专业学会的作用。三是方法指标的综合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综合化评价不仅可以提高社会科学评价的绩效,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的公正性。
3.从官本位到学术本位的转变
我国社会科学评价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的官本位色彩太浓。这表现为,社会科学评价的规则及标准都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关学科学会的作用没有被充分发挥。更为严重地是我国社会科学评价的等级只认政府主导的评价,政府有关部门还直接主持有关社会科学成果的评定。社会科学评价的官本位弱化了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性。值得指出的是,不仅成果评价的官本位色彩很浓,而且许多社会科学资源(如课题及政府奖励等)的分配也带有浓厚的官本位色彩。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我国社会科学资源的分配和评价不仅仅是一种学术水平的竞争,而且还是一种寻租的竞争。官本位的社会科学评价不利于我国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我们必须要实现从官本位到学术本位的转变。
4.从随意的同行评议转变为有制约的同行评议
同行评议是评价高校社会科学成果的一种重要方法。在国外主要有三种模式,一种是美国的专业模式,即各类学术团体和美国国会共同讨论解决学术评价中的公平性问题。二是英国的管理模式,即政府部门单方面发起对学术研究资助和评价体制。三是法国的后组模式,即学术评价中政府部门对专家协会的控制十分微弱;对学术研究的评价会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不仅仅局限于学术价值。我国同行评议基本上类似于英国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争议比较大。我国现行同行评议存在的问题是其随意性,具体讲,高校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中专家的确定及人数,专家与被评对象之间的专业相关性以及对同行专家评价行为的制约等都缺乏相应的规定和制约。因此,我国要从随意的同行评议转变为有制约的同行评议。第一,我国应该从目前的英国的管理模式向法国的后组模式转变。这既有利于减少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中的官本位,也有利于有制约的同行评议机制的建立。第二,要对同行专家的评价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这包括同行专家的选择在专家库中随机进行,增加同行专家与被评对象之间的相关度等。更为重要的是对专家评价的结果的公正性及客观性等要做出事后的评价。如果某一专家评价的结果大大地偏离同行的水准,就可以从专家库中删除。没有对同行专家有效制约的机制,就会大大地降低同行评议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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