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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国际发展合作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即20世纪50年代初。在80年代以前,林业国际发展合作的形式是以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的援助为主,80年代以后,随着森林毁灭和退化的全球性扩展,人类对森林问题的认识和行动也日益国际化,因此,林业国际发展合作也越来越多地包含了国际水平的林业合作活动。
1 林业国际发展合作的沿革
林业国际发展合作大体经历了三个明显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50~60年代,即以森林开发为主的阶段。由于战后许多刚刚摆脱了殖民统治的国家处于极度的贫困之中,林业国际发展合作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帮助这些国家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来促进经济增长,从50年代初联合国的“扩大技术援助计划”和“经济发展特别基金”开始包含林业援助项目,到1965年由上述两个计划合并产生的“联合国发展计划(UNDP)”中的一些大型林业合作项目,基本都集中在木材生产及锯材、板材和浆材的加工方面。第二个阶段是70~80年代,即逐步转向以森林保护为主的阶段。对林业国际合作这一转向起关键作用的事件是这期间的3次大会,一是1972 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首届“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二是1978年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召开的“第八届世界林业大会”,三是1979年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在罗马召开的“世界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大会”。这些会议表达了人们对森林采伐和破坏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干旱等直接后果的担忧,促使林业国际发展合作开始转向保护和恢复森林的活动方面,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国际行动是:1973年出台的《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83年由热带木材生产国与消费国在热带木材联合国大会上签约的《国际热带木材协议》;1985年由4个国际组织共同发起的《热带林行动计划》。 第三个阶段是90年代以来,进入以拯救森林为主的阶段,其决定性标志是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会议阐明了森林退化和消亡威胁人类生存环境的严重后果,掀起了全球性的制止毁林和拯救森林的行动热潮。如会上通过的《森林原则》和《21世纪议程》第11章“与毁林作斗争”,体现了国际上首次就森林问题达成的共识;会上及以后签约的三个国际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防治荒漠化公约》,无不与森林保护密切相关;由UNDP牵头的《国家林业行动计划》,拉开了几乎所有有林国走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行动序幕;1993年以“赫尔辛基进程”和“蒙特利尔进程”为代表的可持续森林管理标准和指标研讨会为森林可持续管理的具体实施制定了一套可操作的措施;199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立的“政府间森林小组”及其后继组织形式1997年建立的“国际森林论坛”,为改进国家林业政策和发展战略,加强国际协调和合作,增进对森林采伐和林产品贸易与环境影响的认识等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林业国际发展合作的进化历程,无不渗透了人类对森林的认识和态度的变化过程。
1)从砍伐森林→保护森林→拯救森林的转变。 工业革命以前地球上有50%以上的陆地被森林所覆盖,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这些森林已被砍去了一半。尽管如此,50~60年代,人们仍把森林看作是大自然赋予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礼物,林业国际合作也把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森林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随着人口增长、资源破坏、环境污染和干旱危害,人们开始意识到森林砍伐的负面影响, 所以到了70 ~80年代保护森林和迅速扩大森林面积被提到了林业国际合作的重要议程。然而,经过近20年的努力,森林总面积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亡和退化,造林速度非但抵不上毁林速度,及而新营造的人工林其功能根本无法替代天然林或热带林,由此引发的气候变暖、洪水泛滥、土地荒漠化和生物多样性锐减等一系列灾害,使人们认识到森林问题已严重到了非加以“拯救”不可的地步了。因此,降低热带地区和发展中国家的毁林速度,抑制各种类型森林退化成为90年代以来林业国际合作刻不容缓的首要任务。
2)从木材利用→多种功能→全球效应的不断深化。 人们早期对森林效益的认识主要停留在木材生产方面,因此林业国际合作项目基本上也是围绕木材利用这一目标。随着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人们逐渐认识到森林除了提供木材外,还能抑制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荒漠化扩展、为农田和海洋湖泊提供保护,为此,农用林业、防护林、农林牧一体化经营等成为70年代以来林业国际合作的热点项目。90年代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保意识也逐渐增强,而另一方面,环境日益恶化的现状把人们的视点吸引到森林这一缓冲器上,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森林是构成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框架,是保持生物多样性和遗传变异性的绝对基础,是调节大气碳循环的地球之肺,从而把森林的环境目标推上林业国际合作的空前高度。
3)从单学科→多学科→一体化的扩展。 早期的林业国际合作项目大都是单一学科或专业的技术援助和工程项目。实践表明,单一学科或专业难以解决复杂的森林问题,所以在70年代以后就越来越多地出现了像“乡村林业”和“农用林业”等既涵盖社会科学又离不开自然科学支持的综合性项目。随着林业国际合作的发展,国际社会再次认识到跨部门、跨行业、整体发展的必要性,从而产生了像“热带林行动计划”继而“国家林业行动计划”这类大型的一体化合作项目。
4)从单向援助→广泛参与→伙伴关系的推进。 国际合作组织从早期的单向援助的教训中认识到,没有受援方或当地群众的广泛参与,森林的经营管理就缺乏主动性,当地的经验才智就得不到推广,制定的政策也不可能充分考虑地方利益,项目也就达不到预期效果,于是“社会林业”、“妇女作用与参与”等强调受援方主动参与的项目大量涌现。近年来,国际社会进一步认识到,“拯救森林不仅取决于所有有林国或利益集团的行为改变,而且有赖于公共机构与私营团体、政府机构与非政府组织、资助者与受援者、国际社会与地方社区等建立友好的伙伴关系,以完成那些决非一国政府、资助组织、利益团体独自所能完成的工作”。由此,发展伙伴关系成为目前国际社会极力推崇的合作途径。
5)从以技术为主→以人为主→以能力为主的转变。 世界银行曾对其早期的援助项目评价发现,1/4的项目不成功,一半以上的项目是不可持续的,究其原因并非是投入不足,而是在项目设计和实施过程中过多地考虑技术因素,而忽略了项目的主体“人”的作用, 所以到70 ~80年代的项目就比较注重把人放在项目的首位,出现了较多以社区发展为内容的林业项目。近年来,国际社会进一步认识到,援助一个国家或地区,不仅仅是提供资金和技术,更重要的是提高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所以“能力建设”成为90年代以来项目的重点。
2 林业国际发展合作的资源概述
财政支持和技术援助始终是国际合作的两大至关重要又相互关联的因素。国际发展合作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发展援助和私人投资。发展援助包括官方发展援助和非官方发展援助,前者又可分为双边援助和多边援助。双边援助多来源于一些发达国家的专门援助机构,如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IDRC)、澳大利亚国际农业研究中心(ACIAR)等;多边援助涉及发展银行、 联合国及其它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其援助形式有捐款、贷款和技术援助。非官方援助机构包括非政府组织、区域组织和一些基金会。私人投资的形式有直接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设备资助和风险投资等,主要通过跨国公司实施。
对林业提供资助的官方发展援助基本来自三类组织: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成员国、发展银行和联合国机构。在双边援助方面,德国和日本是迄今对林业资助最多的两个国家,它们与美国一道所提供的林业资金占近年全球双边资助总额的近一半;其次是荷兰、加拿大、法国、瑞士;北欧一些国家如意大利和比利时也提供部分林业资助,但多属于多边性质;其它还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家。欧洲委员会是近年新出现的参与林业领域援助较多的一个组织。
迄今林业方面最大的银行资助源是世界银行贷款。在区域发展银行中,林业领域最活跃的资助者是亚洲发展银行,其次是美洲发展银行,非洲发展银行也有部分贡献。在联合国系统中,世界粮食计划署代表了对发展中国家林业领域活动的最大资助者,1993年其援助金额占联合国系统援助总额的近60%,主要以食物的形式提供援助;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则是技术援助方面最大的投资渠道;粮农组织是参与林业项目技术转移的最重要机构,几乎活跃在林业领域的各个方面。非官方发展援助方面,福特基金会是对林业资助较多的组织,其它参与支持发展中国家林业可持续发展活动的非政府组织还有世界资源广泛基金(WWF)、 国际林业研究组织(IUFRO)、国际林业研究中心(CIFOR)等。林业官方发展援助的水平从本世纪50年代初的不足100万美元,发展到1993 年的15亿美元以上。但近年来,官方发展援助的总流量呈下降趋势,如1993年约为550亿美元,1994年降至500亿美元。与此同时,私人投资总额则急剧增加,从1993年的1930亿美元增至1994年的2260亿美元。
在资金投向上,多边发展银行几乎都集中于森林资源管理与保存领域;联合国机构则除了上述领域外,更侧重于能力建设方面的投资;双边援助组织的投资兴趣各种各样,但大多数倾向于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营建人工林以及林产品的加工增值方面,近些年受林业的全球化进程和社会环境意识提高的影响,也逐渐向森林的保护领域扩展;尽管私人投资受利润趋动大部分流向了森林工业和贸易,但一些私人投资的兴趣已开始转向森林资源的创建和可持续经营方面。
3 当前加强林业国际合作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1 )森林的持续减少和全球性退化趋势只有全球统一行动才有望扭转。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1997年所公布的数据;1980 年世界森林面积约为36.34亿公顷,1990年降至35.10亿公顷,1995年只剩下34.54亿公顷。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本世纪80年代森林的年损失率为0.57%,90年代上升到0.65%。此外,由于污染、病虫害、干旱、营养不足等引起的森林衰退也日趋严重,虽然目前尚未有确切的数据来说明这一点,但据报道,仅欧洲森林的落叶量就增加了22.2%。森林尤其是热带林的毁灭,导致的生物多样性锐减和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在时空上已经跨出了国境,越过了洲界,直接威胁到全球的生态和人类的生存,成为决非一国或一个行业所能控制的全球性问题。
2 )森林问题的多学科多部门渗透需要依靠国际力量来协调和解决。要解决上述森林问题,首先必须了解森林毁灭和退化的根源、森林影响环境的机制等。由于这些涉及到气象、环保、生物、社会、经济等多个领域,单靠林业领域的学者和专家是不可能奏效的。此外,影响森林问题的许多因素根本与科学无关,如居住条件、基本建设以及宏观政策等,尤其是其它行业的经济政策对森林的影响最大。如农业部门的不合理的产权分配、土地使用期及补贴等政策均是趋使农村人口毁林开荒的基本动因;交通运输部门出于促进经济增长的考虑往往提倡修建大规模的高速公路网,从而为那些企图接近边远森林获取木材的毁林行径提供了便利条件;能源部门要求砍伐大片森林以为其修筑大型水电坝的举措清除障碍;一些国家为偿还高额贷款无形中鼓励了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性采伐和浪费性利用。这些问题均已超出了林业部门的管辖范围,需要依靠国家力量或国际力量来加以协调和统筹安排。
3)林业资金不足的现状要求动员全社会财力共同投入和参与。 解决上述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新形成的资本必须高于环境破坏、资源耗竭的总价值。但据粗略估计,本世纪90年代初,发展中国家每年对林业和森林工业的总投资大约为204亿美元, 而每年由于毁林和森林退化造成的损失价值450亿美元左右,其结果导致246亿美元的亏空,如果把环境危害和生物多样性损失的费用也统计在内,这个负数会更大。联合国环发大会要求80%的林业投资应源于国内,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限于财力很难做到这一点,此外从社会和环境角度估算,林业可持续发展所需求的启动资金是相当可观的,这通常对私人投资没有吸引力。在这种情况下,官方发展援助就扮演了重要角色,对林业投资既起到了催化作用又发挥了主力作用。然而,近年来,官方发展援助的总额呈下降趋势,而且分配又极不平衡,私人投资近年来虽然有了极大增长,但绝大部分并未流向森林的可持续管理方面。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充分调动和挖掘所有可能的财力资源,特别是私人投资和非政府组织的资金,一方面将它们的投资引向林业可持续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借助国际力量,把公共资金和私有资金结合起来使用,投向林业可持续发展最需要的领域。
4 当前林业国际合作的发展动态
毫无疑问,林业国际合作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但当务之急是拯救森林资源,其行动无外乎三个方面,一是制止和消灭毁林现象,二是有效地保护和管理现有森林,三是创建新的森林资源。
眼下林业国际社会正在紧锣密鼓筹划之中的重大行动是:国际森林可持续管理基金;全球森林公约;全球森林信息系统;林业国际援助和投资重点的调整与规划。
1)当前林业国际合作研究的热点领域:
①毁林和森林退化的根源探析;②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的完善、统一和实施;③森林经营和保护的传统知识和技术的收集与整理;④森林多功能效益的定量评价;重点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贮碳功能;⑤外部效益纳入森林资源成本的全成本核算方法;⑥森林可持续经营产品的市场的开发与培育:如认证制和生态标记产品;⑦确保可持续森林经营措施盈利的政策和经济手段:重点在税收和产权方面;⑧木材和非木材产品及森林服务的未来供需趋势。
2)今后国际发展援助的优先领域:
①缓解和消除贫困:大多数国际援助机构和组织的主攻方向;②经济体制和机构改革:世界银行和亚洲发展银行更侧重于这类领域的资助;③能力建设:发展银行较侧重于增强政府的政策制定能力,UNDP、 FAO、IDRC更侧重于发展中国家的研究和培训能力的提高;④社会林业与妇女作用和参与:IDRC、非政府组织更倾向于这类援助;⑤扶持私营企业或中小企业:国际援助的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