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政权理论初探_无产阶级政党论文

新民主主义政权理论初探_无产阶级政党论文

新民主主义政权理论的早期探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民主主义论文,政权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03)-06-0084-06新民主主义政权理论的研究历来为中共党史研究者所重视。一般认为,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基本思想初步形成于国民革命时期(即大革命时期)。笔者认为,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党的三大前后,亦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学说发展史上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这一时期的探索,为国民革命时期提出新民主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思想,乃至于后来新民主主义国家学说的形成和发展作了重要的理论准备。本文拟就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国家政权问题的认识及其发展变化作初步探讨。

一、从“建设劳工专政的国家”到 “统一中国为真正民主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关于政权问题的最初构想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党创立前夕,早期马克思主义者认定中国革命将不经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直接进入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因而,在提出反对帝国主义、封建军阀的同时,主张实行反对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这一认识反映到政权思想上,就是主张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及苏俄无产阶级政权建设的经验,建立“劳工专政的国家”。

1920年5月,陈独秀在上海船务栈房工界联合会的演说中提出“要求做工的劳动者管理政治、军事、产业,居于治人的地位”,这在中国不啻为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先声(注:《独秀文存》,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01页。)。不久,陈独秀又明确提出“用革命手段建设劳动阶级(生产阶级)的国家”(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164页。)。当时,中国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把俄国苏维埃政府称为“劳工政府”或“劳农政府”。认为中国要“走俄国人的道路”,就是要通过阶级革命,建立这种“劳工专政”的国家。陈独秀还在《共产党》月刊创刊号上发表文章,主张“用劳动专政的制度,拥护劳动者的政权,建设劳动者的国家”。1920年11月,上海共产主义小组起草的《中国共产党宣言》宣称:“共产党将要引导革命的无产阶级去向资本家争斗,并要从资本家手里获得政权——这政权是维持资本家的国家的,并要将这政权放在工人和农人的手里,正如一九一七年俄国共产阶级所做的一样”。李大钊亦主张“由纯粹生产者,组织政府,以铲除国内的掠夺阶级,抵抗此世界的资本主义”(注:中共中央书记处:《六大以前——党的历史材料》,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页。)。蔡和森在和毛泽东的通信中更明确主张通过“无产阶级获得政权来改造社会”,认定“无产阶级专政乃是一个唯一无二的方法”,主张以苏维埃作为无产阶级的国家机关(注:解放军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一),第496页。)。

党的一大召开前夕,《共产党》月刊以“举行社会革命建设劳工专政的国家”为主题展开讨论。提出“要改造社会,非先夺取政权不可”,强调“所谓的夺取政权;并不是说用什么议会主义去和有产阶级鬼混,想在政治上分一杯羹,乃是说要用革命的手段,打倒有产阶级,把政权夺到无产阶级的手上来”,“一切政治上的权力,都要归于无产阶级”。同时,集中批判了资产阶级的代议制度和议会道路,认为“代议政治在中国比在欧美更为无缘。所谓国会、省议会、县议会,无一不演出种种怪状丑态,简直到了末路了”。(注:无懈:《夺取政权》,《共产党》月刊第5号。)显然,这一时期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都明确否定西方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度,主张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这种认识,在中共一大上正式写进了党的第一个纲领:“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采用苏维埃的形式,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注:《“一大”前后》(一),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9页。)。

中国共产党创立前后关于国家政权的这种认识当然还不属于新民主主义政权的理论体系,由于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于现阶段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中国革命的性质认识不清,对于中国社会各阶级在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还不甚明了,要以革命手段“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主张单纯的“劳工专政”或“劳农专政”,显然是一种超越了民主革命阶段实际的政权主张。但是,应当指出,这种认识在新民主主义政权理论发展史上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它表明中国共产党明确认识到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行不通,中国革命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走十月革命的道路,政权建设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为原则,并认识到在中国的国情下,无产阶级只有通过革命手段才能夺取政权,这种认识使得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家政权理论的探讨从一开始就纳入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范畴,从而为探索新民主主义政权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1920年七八月间,在共产国际二大上,列宁在《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中指出,被压迫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革命的第一步任务,是进行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革命运动。“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注:《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20~24页。)1922年1月,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远东各国共产党和民族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有关中国问题,大会指出:“中国劳动群众及其先进分子中国共产党人所面临的首要任务,是把中国从外国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实现土地国有,推翻督军统治,建立单一联邦制的民主共和国。”(注:转引自扬云若、杨奎松:《共产国际和中国革命》(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8页。)会后,共产国际的精神由出席会议的中国代表带回国内。

1922年4月1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团刊《先驱》第5号发表《关于中国少年运动的纲要》,第一次提出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思想:“经济和政治的状况影响了中国阶级战争,使它分成两段程途。第一段是大的和小的有产阶级起来推翻封建主义的战争,第二段是新起的无产阶级起来推倒有产阶级的战争”。“为了要使我们的事业得到胜利,中国劳苦的群众,应分两步去做:第一步是完全倾覆封建主义,促成中国真正独立;第二步是推翻有产阶级的政治,把政权掌握在自己手里”。6月,陈独秀在《对于现在中国政治问题的我见》、《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等文章中进一步分析了中国“半殖民地的状况,不能算是独立国家”,资产阶级还很“萎弱”的国情,阐述了中国革命要分“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段路程,“第一段是大的和小的资产阶级对于封建军阀之民主主义的争斗,第二段是新起的无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之社会主义的争斗”,当前“至急切要的工作”是“第一段民主主义的争斗”,即“对内完全倾覆封建军阀得到和平与自由,对外促进中国真正的独立”的思想,并指出:“这种和平自由与独立,不但能给中国资产阶级以充分发展的机会,而且在产业不发达的国家,也只有这种和平自由与独立,是解放无产阶级使他们由幼稚而到强壮的唯一道路。”(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375页。)基于这一认识,陈独秀提出现阶段党对于政权的主张是通过革命手段建立民主政治。按照陈独秀的解释,这种民主政治具有联合政府的形式,“乃是由一个能建设新的政治组织应付世界的新环境之民主党或宗旨相近的数个党派之联合,用革命的手段完全打倒非民主的反动派官僚军阀,来掌握政权的意思。”陈独秀认为:“民主政治当然由民主派掌握政权”,“中国现存的各政党,只有国民党比较是革命的民主派,比较是真的民主派”。至于中国共产党,是“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党”,“目前最切要的工作还应该联络民主派共同对封建式的军阀革命,以达到军阀覆灭能够建设民主政治为主”。因此,他提出,由共产党邀请国民党等革命的民主派及革命的社会主义团体“共同建立一个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1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3-36页。)。这种具有联合政府形式的“民主政治”主张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权问题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这种认识和主张很快反映到了随后召开的中共二大各项决议案及大会宣言中。

1922年7月,中共二大提出了要用革命手段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建立“真正民主共和国”的政权思想。会议通过的《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和大会宣言,系统阐述了“真正民主共和国”的主张,具体建国主张是:(1)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2)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3)统一中国本部(包括东三省)为真正民主共和国;(4)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为民主自治邦;(5)在自由联邦制原则上,联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6)各种自由权;(7)制定保护工人、农人和妇孺的法律。关于联邦制问题,会议认为,中国本部(包括东三省在内)经济上“绝无根本的不同”,所以联邦制的原则在中国本部各省是不能采用的,其结果只可能会助长当时在“联省自治”旗号下的地方军阀的割据。至于蒙古、西藏、回疆等处,则因为其不独在历史上为少数民族久远聚居地区,而且在经济上与中国本部各省“根本不同”,“而强其统一于中国本部还能统一的武人统治之下,结果只有扩大军阀的地盘,阻碍蒙古等民族自决自治的进步。”“所以,中国人民应当反对割据式的联省自治和大一统的武力统一,首先推翻一切军阀,由人民统一中国本部,建立一个真正民主共和国;同时依经济不同的原则,一方面免除军阀势力的澎涨〔膨胀〕,一方面又因尊重边疆人民的自主,促成蒙古、西藏、回疆三自治邦,再联合成为中华联邦共和国,才是真正民主主义的统一。”(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62-63、11页。)需要指出,关于“中华联邦共和国”的主张,实际上是当时中国共产党试图以民族自决和联邦制作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政策,是不包括在“真正民主共和国”的政权主张的范畴之内的。

党的二大提出的政权思想,核心是“统一中国本部(包括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当时关于这一问题的理论探讨形成了下述基本观点:第—,“真正民主共和国”将不再是单一资产阶级政党的政权,而可能是由“宗旨相近之数个党派之联合”来执掌国家政权。第二,强调无产阶级对于建立“真正民主共和国”的责任、作用,认为无产阶级和农民都应该援助民主主义革命运动,“只有无产阶级的革命势力和民主主义的革命势力合作动作,才能使真正民主主义革命格外迅速成功”(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124页。)。第三,提出无产阶级加入民主革命的运动不是做资产阶级的“附属品”,一方面应该联合资产阶级民主派,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以扫清封建军阀和帝国主义的压迫,建立真正民主政治的独立国家为职志;另一方面,应该号召全国工人农民在共产党的旗帜下来参加民主革命,并“独立做自己阶级的运动”。认为随着革命运动的发展,无产阶级“将会变成推倒在中国的世界资本帝国主义的革命领袖军”(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65~66、116页。)。第四,“真正民主共和国”对于无产阶级而言,只是一种过渡性的国家政权。无产阶级“加入民主革命的阵线,完全是以他为达到工人阶级夺取中国政权的一步过程”。在民主共和国的目标实现后,由于无产阶级“不过得着一些自由和权利,还是不能完全解放”,所以还须“实行‘与贫苦农民联合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二步奋斗”,而且,在民主革命的过程中,无产阶级就要“同时又能为自己阶级的利益奋斗”, “训练自己的组织力和战斗力,预备与贫农联合组织苏维埃”,“如果无产阶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强固,这第二步奋斗是能跟着这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即刻成功的”。(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63、115~116页。)

这种认识,一方面已经明显地有别于资产阶级所主张的旧式民主共和国方案,是具有新元素的“真正”民主共和国,它已不是单纯的资产阶级政权,多少具有联合政权的形式,同时它特别强调无产阶级对于这一政权的建立将发挥的作用,并提出,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的过程中要“预备”与农民联合组织苏维埃政权,因而,对于无产阶级而言,它实际是一种具有过渡性质的国家政权。但另一方面,当时中国共产党尽管认为可能由“宗旨相近之数个党派之联合”来掌握政权,但其中并不包括无产阶级政党,而是指的资产阶级的各派政治力量,实际上是将“真正民主共和国”的国家政权交给资产阶级,而“无产阶级不过得着一些自由与权利”。至于无产阶级对于政权的要求则“尚须作第二步奋斗”。因此,党的二大所阐述的“真正民主共和国”方案仍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政权,还不具备新民主主义政权的根本特征。但是,这一政权思想的提出,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已经明确认识到在民主革命阶段不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应建立一个具有过渡性质的民主政权,这就从党的一大前后的机械地照搬十月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的模式中走了出来,而且在试图构想一种有别于资产阶级所主张的新的民主共和国政权模式,从而为进一步探索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学说开辟了道路。

二、“平民之革命民权独裁制是中国到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

党的二大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围绕“真正民主共和国”方案进一步展开探讨。适值中国工人运动第一次高潮,使得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无产阶级在中国革命中的优势地位有了较深刻的认识,推动他们对建国问题和建国途径作更积极的思考。

1922年9月,陈独秀在《造国论》中提出“创造一个真正独立的中华民国”的方案:“第一步组织国民军;第二步以国民革命解除国内国外的一切压迫;第三步建设民主的全国统一政府;第四步采用国家社会主义开发实业。”陈独秀没有直接回答“民主的全国统一政府”是一个怎样的政权,但在他的方案里,作为“造国”的主体和动力的国民军乃是“由全国被压迫的各阶级爱国者而不为私利私图的有力分子集合起来号召全国各阶级觉悟的大群众组织而成”。(注:《六大以前——党的历史材料》,第31~32、36页。)由此看来,“民主的全国统一政府”应该是一个包括有各革命阶级力量的联合政权。这个政权由谁来领导呢?陈独秀虽然说,“在这创造国家的大事业中,自然少不得许多有力的领袖”,但他并没有指明这“有力的领袖”是谁,一方面他认为中国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还不能在短期内“壮大到单独创造国家的程度”,“只是两阶级联合的国民革命时期是已经成熟了”;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到了国民革命能够解除国外的侵略和国内的扰乱以后,无产阶级所尽的力量所造成的地位,未必不大过资产阶级,以无产阶级现在的革命倾向大过资产阶级便可以推知”。于是,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后取得政权“有力领袖”地位的重要思想已经呼之欲出。陈独秀还指出,即使国民革命成功,“民主的全国统一政府”建立,真正的中华民国也只是创造了一半,另一半“乃是中华民国经济上的创造”,彼时,“资产阶级决难坚持独厚于自己阶级的经济制度”,“我们不能接受”用私人资本主义来发展中国经济,而“采用国家社会主义来开发实业,是国民革命成功后不能免的境界”。(注:《六大以前——党的历史材料》,第30~31页。)这种由“民主的全国统一政府”和“国家社会主义经济”构架的“造国”方案,较之党的二大阐述的“真正民主共和国”主张不仅更为具体,而且在理论上也有了重大的进步,无论在政治制度上还是经济制度上都已经不再是那种传统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同一时期,其他党的领导人也发表了大致相同的看法,如恽代英提出了“真正民治政治”的构想:“人民用人民的力量,建设、拥护、而监督一种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府”,这个政府“是要谋全体人民利益的政治,不是要谋任何优等阶级利益的政治”,“是要谋建设平等互治社会的政治,不是要谋建设阶级剥夺制度的政治”, “在民治的政治中间,要人民都能督率政府”(注:恽代英:《民治运动》,《东方杂志》第19卷18号,1922年9月。)。这显然已不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统治的政权了,不过,和陈独秀一样,恽代英也没有明确回答谁是这个政权的领导者。

相对于陈独秀等人较为隐晦的主张,瞿秋白则直截了当地回答了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和民主政权中的领导权问题,明确提出无产阶级“处于革命领袖地位”的思想。他指出: “中国的真革命,乃独有劳动阶级方能担负此等伟大使命”,即使资产阶级的革命亦非劳动阶级之指导,不能成就”(注:瞿秋白:《新青年之新宣言》,《新青年》第1期。)。他在为党的三大起草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中阐述了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中的责任,“应当最先竭全力参加促进国民革命,并唤醒农民,与之联合,而督促苟且偷安的资产阶级,以引导革命到底;以革命的方法建立真正平民的民权,取得一切政治上的自由及完全真正的民族独立”(注:《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17页。)。他还提出:“工人阶级要以自己做主干,集合农民士兵及一般反帝国主义的革命分子于国民党,使国民党成为中国革命的中心,而自己努力做这一革命中心的元核——领导者”(注:《六大以前——党的历史材料》,第714页。)。实际上,他是把国民党看成是以工人阶级为主体包括各革命阶级的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而工人阶级是这个革命统一战线的“领导者”。这样,瞿秋白实际上已经触及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核心——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他在《自民治主义至社会主义》一文中着重阐述了在中国资产阶级的革命必须无产阶级的领导才能取得胜利的思想,指出,中国无产阶级参加资产阶级性质的民权革命,决不是要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而是要建立“平民之革命民权独裁制”。他围绕“平民之革命民权独裁制”是“中国到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的思路展开探讨,认为这种“平民之革命民权独裁制”对于无产阶级来说只是民主革命阶段的“最近目标”,是一种过渡性的国家政权,在封建军阀之下,没有别的方法行向社会主义,只有完全的政治自由,民权主义的共和国,平民的革命独裁制”。(注:《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2卷,第193、224页。)瞿秋白所主张的“平民之革命独

裁制”也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同时也包括有“畏怯妥协”倾向的民族资产阶级对封建阶级的共同专政,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由民治主义(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政权,是“中国到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同时,从瞿秋白的上述思想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平民之革命独裁制”既不是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权,也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而是后来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所说的“第三种”政权形式:“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所采取的过渡的国家形式”,是“新的、被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政权形式(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76、668页。)。尽管瞿秋白还没有明确指出这种政权的新民主主义性质,但他的这种认识已经具备了新民主主义政权思想的基本要素,他所提出的“平民之革命独裁制”的主张也应当归于新民主主义政权的范畴,代表了当时中国共产党人在政权问题认识上的最高水平。

认识的发展常常是波浪式的。1923年2月,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失败,中国工人运动进入低潮,在这种形势下,党的主要领导人对于政权问题的认识出现了反复。陈独秀从1923年4月起,连续发表了《资产阶级的革命与革命的资产阶级》、《中国农民问题》、 《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等文章,他对于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中占优势的判断动摇了,转而认为中国工人阶级“不但在数量上是很幼稚,而且质量上也很幼稚”,“不是独立的革命势力”,所以,“在普通形势之下,国民革命的胜利,自然是资产阶级的胜利”,国民革命成功后,“自然是资产阶级握得政权”,而无产阶级不过是在这场革命中“获得若干自由及扩大自己能力之机会”。尽管他也承认,“若有特殊的环境,也许有新的变化,工人阶级在彼时能获得若干政权”,这种“特殊环境”和“新的变化”是指“工人阶级在革命中的努力至何程度及世界的形势”,但他认为,“这种未来的机会我们没有预计的可能,也并没有预计的必要,现在只有一心不乱的干国民革命”。(注:《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564、565、568页。)这表明他放弃了在《造国论》中那种积极的探索,而形成了以政权问题为核心的“二次革命”论,正如后来蔡和森所评价的那样: “他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截然划分为两个不相连续的阶段,即现在既然是资产阶级民权革命,工人阶级只有帮助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在资产阶级民权革命和资本主义发展以后,再来实行社会主义革命。”(注:蔡和森:《陈独秀主义》,《布尔什维克》第4卷第5期。)陈独秀的主张很快在当时党的领导机关中占据了统治地位,因此,在1923年6月召开的党的三大上,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新民主主义政权理论的探索不仅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反而有所倒退。瞿秋白等人在会上提出的工人阶级要成为国民革命的“领导者”的主张没有为中央所接受,他关于“平民之革命独裁制”的政权主张也没有引起中央的重视。三大通过的决议和宣言都认为中国工人阶级还处于“极幼稚时代”,还不足以形成为“独立的社会势力”,因此,认为“中国国民党应该是国民革命之中心势力,更应该立在国民革命之领袖地位”中国共产党要帮助国民党“树立国民革命之真正领袖地位”(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165~166页。),三大提出了建立“真正平民的民权”的主张,并指出这种政权就是“国民会议最高权的平民民权共和国”(注:《六大以前——党的历史资料》,第697页。)。但根本没有提及到工人阶级在政权中的地位。会后发表的《中共中央第二次对于时局的主张》更明确提出,“由负有国民革命使命的国民党,出来号召全国的商会工会农会学生会及其他职业团体,推举多数代表”召开国民会议,认为“只有国民会议真才能代表国民,才能够制定宪法,才能够建设新政府统一中国”(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177、178页。)。在1924年11月发表的《中共中央第四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又提出先召开“国民会议预备会”,“在正式政府未成立以前,即为临时国民政府——号令全国的唯一政府”。表明中共中央实际将国民会议视为各阶级联合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既是民意机关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但同时又明白无误地将“国民会议最高权的平民民权共和国”的领导责任完全托付给了国民党。这种认识,导致中国共产党人在实际政治斗争中政权观念淡薄,“专做民众运动”,“不提出工人参加政权的目标”,游离于争取政权的斗争之外,到国民革命时期,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采取所谓“彻头彻尾的在野党立场”,基本放弃了无产阶级对于政权的要求。

综上所述,从中国共产党建立前夕到党的三大前后,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政权问题的探讨经历了一个由“举行社会革命建设劳工专政的国家”到“统一中国本部为真正民主共和国”再到“平民之革命民权独裁制是中国到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即由无产阶级专政——资产阶级政权——无产阶级和各革命阶级的联合政权的认识过程,尽管由于陈独秀的“二次革命论”的影响,使得这种探讨最终没能取得突破性的发展,形成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政权学说。但这一时期的探讨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理论成果,最突出的贡献是认识到在民主革命阶段既不能立即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也不应建立单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而应建立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同时,以瞿秋白为代表的一些共产党人亦已初步意识到,无产阶级政党要承担起中国民主革命的领导责任并在这种联合政权中争取领导权,认识到这种政权是中国由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政权。这些重要思想的提出,表明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已经形成了新民主主义政权思想的萌芽,这种探讨也为国民革命时期形成新民主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思想乃至于后来新民主主义国家学说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是新民主主义政权思想发展史上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阶段。

标签:;  ;  ;  ;  ;  ;  ;  ;  ;  

新民主主义政权理论初探_无产阶级政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