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流动人口聚落的形态、结构与功能_流动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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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901.8文献标识码:A

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量农村剩余劳力离开世代居住的农村涌入大城市,形成了一波又一波的农村“移民”大潮。有着特殊政治和经济地位的北京目前不仅有来自河北、河南、天津、山西、陕西,更有远至华东、华南、东南、东北、西北等地的跨地区的“流动大军”。他们在城市中一般按照地缘关系集聚——即来自同一地区、同一乡镇,甚至同一村的流动人口集中在城市的某个街区或社区选择住房。在北京朝阳、海淀和丰台3 个近郊区就出现了大量象这样的“移民村落”,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浙江村”、“新疆村”、“安徽村”、“河南村”和“福建村”。一方面,尽管这些“村落”里居民的身份依旧是民工,但他们独特的文化取向又日益同其客居的城市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因此一些学者把这种现象称作“异地城市化”[1,2]。另一方面, 这些移民村落体现了显著的异质性:其居住户的身份、职业组成、生活习惯、文化水平、生活质量及心理状态都明显不同于城市主流社会区的居民;移 民村落具有生产和生活双重功能;用地规模大小不等;亲缘、地缘、友缘在聚落形成过程中有重要的作用。所有这些区别落实到物质空间上,表现为移民村落特殊的聚落形态结构。本文通过研究这些村落的形态与结构,分析其聚落类型和聚落体系,探讨它们的形成和演化以及在城市空间内的分布、迁移和扩散的一般规律,以便为城市规划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依据。

1 北京农村移民村落的空间形态和结构类型

北京的“移民村落”多以流动人口集中租赁、购买本地内城居民的老式民房或城郊农民房屋为主,附之以自己搭建的违章建筑而逐渐形成规模。这些流动人口聚落一方面受到房源、房价以及政府对外地人租房的控制等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由经济负担能力,出工、经商的需要的限制,事实上它们只是对旧的城市土地利用方式的一种功能或对其主体属性的转换,它的形成既不象农村聚落那种完全自发的形式,也不同于城市居民区一样经过严格的统筹规划。按照空间扩展的形态,可把这些移民村落分为如下几类:

1.1 团聚状聚落

流动人口的居民住宅区围绕工作场所(一般是垃圾销纳场、市场等)成团聚状分布。在北京北郊朝阳区洼里乡有一种特殊的流动人口聚落——河南村。以大屯路与中轴路交叉口为圆心1 km的地域内散布了几个以垃圾销纳场(注:所谓垃圾销纳场,事实上就是在郊区集体土地上稍加平整、围以院墙,用来堆放、分拣、转运的一块场地(面积多在2000~5000m[2]))为团聚中心的流动人口聚集的“村落”,其中较大的有5个,其位置如图1所示。来自河南、河北、天津郊县等地的流动人口是这里从事收旧货、拾荒的主力大军,而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就聚居在垃圾销纳场周围,甚至场内。垃圾销纳场多采用承包的形式交给村民小组成员经营。经理把场子分成若干片(图1—A)再转包给外来“小老板”,而小老板雇佣零工在自己的地块上进行垃圾收堆、分拣、过磅出售。为了照看生意,小老板们一般租用销纳场经理在场内修建的简易房屋(图1—B),并且为自己的零工修建了摊头的窝棚(图1—C)。窝棚的建筑材料多是垃圾中的木板、纸板。如此,场内的简易房屋和棚屋就构成了河南村各组团的团聚中心,而在场外,一些自由的(不与垃圾销纳场发生合同联系的)收售旧货者及其家庭租用了附近的一些民房(图1—D)(一层平房),这些平房就形成了组团的外围一层。他们的住房距垃圾销纳场愈近,住户密度愈高。在邻近垃圾销纳场的地段,往往是一院民房为4户甚至更多的住户合租。为了堆货和分拣方便, 他们选择的房屋都有较大的庭院。在院子里,他们可以将收购来的旧货、垃圾——如纸张、金属、塑料分拣后批发给外地或城里要货的厂家。由于这些场外的收旧货者具有收货价格和经营机动性上的优势,能够从市场里分得了相当的利润份额,所以这里吸引了大量收售旧物资的单位和个人。“河南村”各个组团虽然住户密度都很大,然而由于相对规模都比较小,加之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很低,并没有为之服务的百货、医疗等基本服务设施。

图1 河南村与安徽村

Fig.1 Henan village and Anhui village in Beijing

1.2 条带状聚落

流动人口的居民住宅区沿一定走向(一般是街道、公路或河流)成条带状延伸。例如京郊安立公路立水桥以北0.5km 的范围内沿公路分布了大大小小的建材贸易公司。由于这里主要是福建人经营的木材生意以及广东人经营的铝合金建材等。此外还有少部分来自东北、湖南等地的同业者,因而这里被称作“福建建材村”(图2)。 建材村的功能结构比较简单,两侧分别是公路和一座市属工厂的围墙,紧贴围墙是统一搭建的铝结构简易房屋,沿轴线分割成一家家公司,而每间公司都是又店又宅的格局;邻近公路一侧的是对应于公司门面的料棚(图2—C),棚顶直接搭在板屋的檐部,宽敞高大,货车可以直接驶入载卸货物。建材村的兴起得益于80年代以来北京北郊大规模的房地产投资。立水桥方圆十几公里的范围内新建的花园、别墅、公寓为建材贸易提供了很大的市场。小有资本并且货源丰富的福建、广东等地的建材商纷纷在立水桥附近搭建临时建筑,设立代销公司。由于建材市场存在,即便是政府多次轰抄违章建筑仍然是屡拆屡建。而上面提到的那家工厂抓住机会,将围墙后退并修建了简易房屋,“筑巢引凤”,于是造就了现在的格局。这些板屋有电有电话,而且临接公路,又有百平米左右的堆料场,对“福建村”的生意来说比较方便。由于“福建村”供应的建材种类全、款式新,不仅吸引了京郊别墅区的用户,而且为城内的建筑单位、个人来此购买。

图2 福建村

Fig.2 Fujian village in Beijing

新疆村是另一个条带状聚落的例子。新疆村早在70年代末就开始形成。目前在北京市内规模比较大的新疆村有两个:一个位于甘家口增光街,另一个在魏公村。虽然两个新疆村相距将近2 km,但两处的聚居结构却惊人的相似。新疆村同前面述及的福建村一样都是商居混合的,而不同之处在于它的伸展轴是城市街道、职业形式是维吾尔风味的餐饮店。这两处新疆村的结构如图3所示。

图3 新疆村

Fig.3 Xinjiang village in Beijing

村内街道(如图3 所示)是聚落和城市连接的主要通道——即客流、货流输入输出的通道,并且同时也是村内的干道。临街两侧是饭馆的店面(图3—A),这些店面的房基都是原住村民旧有的宅基,但屋顶和门脸以及内装修都按照维族餐馆的样式进行了装修。各店面背向街道的一侧是依山墙而建的简易棚屋,用作操作间及雇员宿舍(图3—B)。图3—C是饭店老板及家属、伙计租房居住的地方,其建筑形式均是一层平房。在“新疆村”,由于饭店老板的收入较高,他们往往是租赁一院或半院房屋供其家人及店员居住。将全院出租的房东多在市内拥有更好的住宅,即使是与房客同住的房东也是另辟其门,双方互不相扰。

福建村和新疆村一样具有线状的空间结构,但是前者往往前店后宅,沿交通干线分布于城市新建区的城乡结合部,而后者的居住基本上已经分离出来,而且由于地处城市内部,它与外界的经济联系和社会联系比较丰富,在空间上体现为被城市公共建筑紧密包围、渗透,例如:在魏公村的街道北侧是中央民族大学的开发区,临街部分高大的写字楼与矮小局促的维族饭馆形成鲜明的对照;而在增光街相应的部位座落着一些国家机关的多层办公楼和家属楼(图3—D)。

1.3 散点状聚落

这种聚落在一个或几个相邻的居住区内散漫而稀疏地分布着流动人口的房屋租赁户为特征,尤以“安徽村”为主。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原住民的屋宇分布的间距并不一定稀疏(实际中多是中等间距的北方典型平房院落)。京郊洼里乡北顶村(如图1 所示)距亚运村和北三环都不足1 km,一些来自安徽、四川、东北、河北农村的流动人口在此租房凭屋而形成了外地人口较集中的村落,其中尤以安徽人为多,故而得名“安徽村”。北顶村村庄面积大,住户多,且几乎户户都有外租房屋的许可证,但是房屋的出租率比较低;而且房客的经营规模都不大,没有雇工或雇工极少,因而往往仅租用了房东的一间或几间房屋,包租整院房屋的几乎没有;另外他们仍然保留了原居住地的居住习惯(尤其是皖南丘陵区散漫的聚落形式),居住(移民之间)的密度比较稀疏,同时也很少有合租一院的现象。“安徽村”的流动人口大多没有固定职业,其中大部分人在邻近的几个市场里从事贩菜和副食土产批零。村里的流动人口务工经商地比较分散、作息时间不统一,户间业务关系、人际关系也很松散。此外他们的到来也并没有为北顶村带来大量的消费需求,因此村中只有代销店,而专门为外来人口服务的理发、医疗等门槛值都未达到。

1.4 片状聚落

这种聚落的平面扩展形式为多边形,面积更大,居民密度也高得多,尤其突出的是流动人口的片状聚落人口规模相当大,消费能力比较强,已经满足了百货店、洗理、医疗、幼儿园等项目的服务门槛值,聚落的居住功能已相当完善。“浙江村”是流动人口片状聚落的典型代表[3]。

“浙江村”主要由来京务工经商的温州人集聚而成。它的范围主要在南苑乡大红门一带,南北从木樨园到大红门,东西从马家堡到成寿寺,遍及24个自然村,在这些村落里来自浙江的流动人口据估计为7~8万人,他们已经逐渐将村中原住的居民彻底“置换”了——有许多房东在村外拥有住房而不在村中居住。此外许多生意大的浙江人买下宅基自己修建住宅大院。“浙江村”的村民多是从事服务业、服装、电器批零的独立工商户,此外还有到城里从事修鞋、配钥匙、兜售小商品的。在“浙江村”,主要为自己社区服务的菜市场、饭店、理发店、诊所、幼儿园等服务设施一应俱全。例如商业街上许多食品都是温州当地的特色小吃,如海蜇皮、虾米、蛏等;甚至有录像带专卖店和租赁店专门提供“乐清评弹”。“浙江村”的规模虽然很大,但是亲缘和地缘对聚落结构的影响却使它的内部脉络清晰化。例如位于中心的马村全是乐清人,边缘地段马家堡几乎全是永嘉人。

图4 浙江村

Fig.4 Zhejiang village in Beijing

2 流动人口聚落形态的结构与功能分析

既然流动人口聚落在空间上存在不同的形态,在其功能的完善程度上也不相同,因此,分析流动人口聚落的结构,首先要确定社区内的子系统:比如聚落里有住宅子系统、商店子系统、加工厂子系统等等(表1)。住宅子系统又可以再分为房东和房客住宅。 由于流动人口聚落的特殊性,房东使用的住宅在结构上无法从整个聚落中剥离出来,但在功能及与其他子系统的关系上却明显的不同于流动人口的住宅,因此可以把它看作是流动人口聚落中的载体要素。对于这种聚落的结构—功能,可以通过横向模式及纵向模式来分析。所谓横向就是聚落内各子系统之间的联系;所谓纵向就是各子系统分别与社区外的系统在功能上的联系。流动人口聚落在结构—功能上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各个子系统的纵向联系往往比横向联系复杂且密切,横向联系都比较简单,内部的功能基本上合并在一个或几个结构部位上。

表1 北京流动人口聚落系统分析

Table 1 Systematical analysis for Beijing's immigrant

settlements

结构形态案例 收入水平职业结构房租

团聚状 河南村低 旧货低

条带状 福建村高 建材高

新疆村高-低

餐饮高

散点状 安徽村平均状态贩菜、小商品中

片状浙江村高-低

服务、服务等高-低

结构形态案例 居住消费基本设施 地缘

团聚状 河南村极其恶劣极贫乏一般

条带状 福建村恶劣贫乏 一般

新疆村舒适-恶劣

贫乏 紧密

散点状 安徽村平均状态平均状态 松散

片状浙江村舒适-平均

丰富 紧密

上述几类典型的流动人口聚落的结构与功能见表2。

表2中有几点值得注意。新疆村基本已做到了居住功能独立, 但仍然有一些店主将小工安置到店中住宿。而浙江村里也有临村内道路的部分住户利用上宅下店或庭院进行一些服务加工、批零的现象。就生活居住功能而言,所谓基础服务设施是指商店、洗理、修理、医疗、学校等用来满足社区内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的设施。其中新疆村和安徽村内部都有一些为原住民服务的设施,现在同时为流动人口服务。表2 中所谓“专用”是指为满足流动人口居住消费而出现的服务设施;当然由于聚落内部的流动性强,这些服务设施并不排斥聚落外部的人员。就生产功能而言,尽管各个聚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项目不同,但基本上都是两头在外,其中特殊的是“浙江村”,由于“村民”所从事的生产和服务门类比较多,同时收入水平也比较高,其服务设施项目更全、等级更高。它们的服务对象自然也包括聚落内部人员;另外生产环节上的联系也使得某些住户彼此相互提供中间产品,但是其最终产品主要还是向聚落外提供的。

表2 北京流动人口聚落结构-功能分析

Table 2 Structural and functional analysis for Beijing's

immigrant settlements

聚落名称 居住功能 基础服务设施

河南村店宅合一 无

福建村店宅合一 无

新疆村独立-店宅合一 借用-专用

安徽村独立 借用

浙江村独立-店宅合一 专用-对外

聚落名称 生产功能

河南村对外加工产品、提供原料

福建村对外加工产品、提供原料

新疆村对外提供专门性服务、对内满足再生产

安徽村基本在外实现

浙江村对外提供专门服务、加工产品、提供原料

3 流动人口聚落发生学分析

北京流动人口聚落具有经济和社会两方面的基础。

3.1 经济学基础

近10年来北京城市中心地价急剧上升并进一步推动了旧城的危旧房搬迁改建,于是在地价杠杆的作用下,许多居民需要在郊区安置住处,一些企业和工厂也外迁出来,这样又强化了城市建成区向近域扩张的动力,使得近郊的土地转换职能[4]。郊区农民在丧失土地的情况下, 必须寻找新的收入来源。虽然近郊周围有一些就业机会,然而他们早已接收了“北京人”的城市生活方式,而不愿俯就那些赃、累、笨、粗且收入低的工作。另一方面也由于许多单位已用“农转非”和“体面的工作”作为征地的补偿。因此,他们更多地利用了土地上的优势——远大于城市平均水平的宅基地和住房面积,向外地人口出租房屋和宅基并因此而形成了当地农民的一项主要收入。由于房屋价格低廉、城市管理松驰,又有经营个体工商业的广阔市场,这里才形成了特色移民村落的雏形。随着房主经济收入的增加,他们更愿意在原来村落的外围、甚至城里购置房业,一方面可以脱离杂乱的居住环境,另一方面可以扩大用于出租的房源,与此同时一些流动人口也在他们的默许下搭建一些临时建筑(绝大多数是违章建筑)。此时,真正意义上的流动人口聚落才开始形成。我们所述及的“河南村”、“福建村”、“新疆村”、“安徽村”和“浙江村”基本上都因循了这种形成机制,然而不同的微观环境,使得它们具有以不同空间结构形成为主的诸多特性。

(1)案例——近郊的“河南村”

城市垃圾处理占地大且污染严重,因而被内城排斥出来,但有些单位和个人为逃避运输和处理垃圾的费用,而私自将垃圾堆放在近郊路边的空地上,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垃圾成堆的棘手局面。垃圾规模的扩大吸引了许多拾荒者,而后他们开始主动把城里的垃圾收集来此地待价而沽。这启发了村中的干部:从垃圾里“淘金”。他们将垃圾场土地分块,并包租给处理垃圾的大户;更有甚者索性围地“吸引”垃圾,待垃圾场成其规模如法经营。从事旧货生意较早而稍有积累的老板们租下垃圾场里的地块后,马上招收新人收货、分拣。而这些小工略有积累就希望从老板手下“解放”出来,象其他自由拾荒者那样拥有自己的“事业”。到那时他们居住的首要考虑就是垃圾销纳场周围的民房,条件再稳定一些就着手将家属接来北京开始“半定居”的生活。由此形成了以销纳场为中心的团聚状聚落。

(2)案例——远郊的“福建村”

在亚运村以北到小汤山之间的京汤路沿线新建的公寓别墅区正在形成新的富裕阶层聚居区。随之而来的是对高档、新颖建材的大宗需求,从而召唤了既有货源又有资本的福建人和广东人前来设点聚居。

(3)案例——内城的“新疆村”

从70年代末开始就有新疆人从北京贩卖丝巾回家乡。而甘家口市场周围恰好因接近其它大的纺织品市场,以及汽车站和邮电局而成为维吾尔族人在京的一个主要聚居地。其中北沙沟村的农民因先前基建征地而获得了城内的住房、户口和工作,他们为维族人提供了低廉的房屋。自1984年以来,由于市场的原因新疆人纷纷将以往生意所得投入到穆斯林特色的餐饮业中。稍有规模的仍将店面设到白沙沟临街的地段。由于经营方式和固有资本的局限,虽然十几年过去了,这里仍然没有走出一家出类拔萃的佼佼者。加上语言和生活习惯的障碍、内城土地使用的压力及其他原因,他们一直囿于增光街,彼此相互竞争均分日趋微薄的利润;在平面空间上成为一条长约200m的狭长地带(南北两侧都变成了多层的办公和住宅建筑),在高度上因限于经营规模和宅基村内的建筑(包括临街的店面)普遍都是一层的平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新疆村”在空间上表现出与“福建村”类似的形态,但其形成机制却迥然不同:前者的出现和存在完全依赖了城市空间中的“硬核”,即城市中的私房区。由于修建钓鱼台国宾馆、经贸大学,耕地被征用的农民分别获得了如今北沙沟和魏公村的住房。这些农民的户口相继转为城镇户口并有了市内的工作,但他们的住房面积大(得益于大的宅基地面积),产权私有,且因不断翻盖而使房屋质量较好(这既不同于城乡结合部农民的破旧住房,又不同于旧城区里的老平房):这一方面造成了改造的成本大,近几年来开发商来了一批又一批,都因补偿成本太高而不得不放弃对类似这种镶嵌在城市版图中的昔日农民“村落”的开发计划;另一方面,随着流动人口的大规模迁入,这里自然成为他们选择的理想区位,并渐渐形成了新的流动人口“村落”。所以不同与散居在近郊农村住家里的维族人,魏公村和北沙沟的新疆人聚集在“自己”条带状的村落里。

(4)案例——京南“浙江村”

温州人多地少又兼当地人有很强的经商意识,通过木樨园长途汽车站这个窗口,他们看到了北京市民、北京商人对质优价良的服装、皮货的需求,以及对美容、美发、家电维修等服务的需求。于是政策环境一旦出现,他们很快就在木樨园附近发展起一片颇具规模的“浙江村”。由于腹地广阔(南面通向通县)、近郊民房房源充足,它的发展采取了蔓延式的扩展。

3.2 社会学基础

如社会学基本理论所描述,同样的社会经济环境下,由于行为主体自身的素质不同,在社会生态上必定表现出不同的景观。

首先,不同的职业对聚落形态的影响。垃圾分拣业者希望靠近兼是市场和原料地的垃圾销纳场,而且他们需要足够的空间。因而空间上的形式就是以虚(开敞)为主的团聚状聚落。同样福建村要接近可沟通市场和原料地的公路;新疆村要把餐厅临街,因此它们都延展为条带状。职业结构不一的安徽村由于没有统一的市场而形成散漫的聚落;同样不均一的浙江村,因为规模效应已培养起来自己的市场,而不必全部依赖城中原有的市场,在空间上的反映是生活区被一再扩展的商业街(原为近郊农村道路)分割的片状格局。

其次,不同文化传统对聚落形态的影响。安徽人、江苏人有良好经商传统或是一技之长;而河北人因离北京较近具有组织菜蔬、禽蛋的地利;东北人具有冒险精神和互相帮助的人和,因而从事小商品批零、小修理、蔬菜贩卖、小餐饮,并可以租用较体面的宅院,而区别与既无资本又乏技术的河南拾荒者——他们的居住生活只能依附于生存条件恶劣的垃圾销纳场。同样因为“安徽村”的流动人口来源混杂、各操己业,因而来往很少,而且对于安徽人即便来自同一个乡村也不愿走得太近,于是形成了流动人口密度小、原住民置换程度低的局面。

第三,亲缘和友缘对聚落形态的影响。由于介绍工作和住房都要依靠由乡土关系结成的社会网络,特别有趣的是老房客往往成为求租房屋者的“预审员”。由于房东们多脱离聚落而住,因此即使有空房,往往寻主不着而难以如愿;但他若是同乡自然容易沟通,甚至会得到老房客的推荐。

3.3 民俗学基础

“重生产、轻生活”是流动人口聚落生活方式的准确写照。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基本上是短期的、不稳定的、无保障的。这与他们特有的生活心态是吻合的:一方面他们很难整合到城市主流社会中去;另一方面旧有的生活根系也是他们的精神寄托。因而他们在城市的居留都是短期的,且伴随着很强的季节波动性:突出表现为逢年过节的返乡大潮造成“空穴”现象。更兼因他们的平均收入水平较低,他们除了满足基本得到生存需求外,绝不添加任何“超前”的生活消费,强化了居住功能高度萎缩的职业效应,例如“河南村”中许多老板宁愿住在垃圾场的“集体宿舍”里,也不愿斥资外居。可以说,这些流动人口聚落的区位是权衡房价和职业需要的结果,居住质量几乎不列入择址的考虑因素。其直接结果是导致城乡结合部的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简易棚屋随处可见,卫生状态恶劣,水电供应无保障,火灾隐患严重等等。

流动人口聚落的出现和发展势必造成城市和近郊土地利用的新变化,并伴随着对文化氛围、商品市场等等渗透,从而造成了下一轮城市空间变形的动力,最直观的就是它们改变了土地的区位因素。

4 结论

北京流动人口聚落的出现打破了城市均质的社会版图,使得城市社会景观进一步出现多元化的趋势。流动人口的异质化“社区”在空间形态、功能结构和演化机制上都具有明显不同于城市主流社区的特征。另外即便同是流动人口聚落,不同的地缘组合也会导致形态迥异的空间形态,而且这个因素往往是与职业构成的地域倾向紧密结合而起影响作用的。应当看到,这个层次的异质化趋势有着更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由于城市空间演化的动态过程与社会结构密切相关,因此这种新的社会变化应当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实践已经证明,一味对移民村落进行轰抄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其存在和增长的客观动力,因而也不会彻底消除流动人口聚落对城市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目前加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的体系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的规范化建设是当务之急。

收稿日期:1998—05—26;修订日期:199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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