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将是中国的“金融警察”?_金融论文

谁将是中国的“金融警察”?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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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向社会推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一系列资信评估办法和标准,在社会止引起了较大反响,这是该公司和著名的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公司合作开发出的产品。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荆林波博士认为,穆迪公司与大公公司合作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是一个好的开端,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双方合作对我国中介机构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我国信用评级与国际接轨。这种合作将为我国企业到海外上市或国外企业到中国投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通道,对我国评估行业,上档次、上规模也有很大益处,使我国的评估业得到大发展。

市场经济需要鉴定企业信用

中国的资信评级业产生于1987年,迄今已有10余年,且在90年代初还曾经蓬勃发展过一段时间,但不久即偃旗息鼓,悄无声息,此后中国的资信评估行业一直处于低谷,每年的业务量仅为平均不到200 亿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即使完全由央行认可的9 家评级机构承担也是僧多粥少。这严重滞后于中国的金融证券业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一度十分红火的资信评估业为何开展业务困难重重?业内人士指出,这是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祸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由政府说了算,自然不需要搞资信评估。改革开放后,国家意识到资信评估对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致力于发展资信评估业,但一些部门却搞行业垄断,搞收费服务,如一些银行系统自己开办对企业的资信评级业务,独立的评级机构难以承揽到业务,对金融机构的评级,业务开展更是十分困难,倒是国外的评级机构对我国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经常评级,造成了许多负面效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欧明刚介绍,中国目前有两家信用评级机构比较著名,最大的一家是诚信信用评级机构,主要业务是为上市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另外一家是大公信用评级机构,排名第二,虽也搞企业债券发行评级,但偏重于对金融机构的评级。

他说,资信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是资本市场重要的金融中介,由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对证券、金融机构、企业所作出的信用等级评估,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信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十分重视资信评级,几乎每个需要与市场打交道的机构都要评级,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一个想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筹资的机构必须得先拿到资信评估机构的“通行证”,也就是信用等级。

目前我国对企业的信用评级基本由各商业银行进行,单纯由贷款银行自己来进行对企业的评级,有时候难免不够客观,往往掩盖了已经存在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对于一个大中型企业而言,通过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其对银行的依赖。如果企业拥有了全球性权威机构的信用评级,它就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增加更多的筹资渠道,大大降低筹资成本。

开放的中国应有自己的“金融警察”

穆迪公司的总裁约翰·鲁特弗曾说,由于中国经济正高速发展,在中国经济史上这个关键时刻,资信评估也有巨大的市场。因为在发展中的经济体系中,中国拥有最大的国内债务市场,总值超过1万亿元; 包括各大公司、银行及证券行在内的可获评级的实体超过1000家,此外,中国的未清还债务市场规模庞大,总值约11000亿元。 而中国国内债券市场由1987年总值不足100亿元增长至1998年的1170亿元。在这10 年间,中国国内债券市场增长超逾10倍,显示其具有庞大的增长潜力。

但如此庞大的市场,中国的资信评估机构所占的份额极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系杨斌指出,现在国外评级机构实际上垄断了中国信用评级市场,掌握了中国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通行证”。在此情形下,中国的信用等级一旦被不恰当地调低,就会付出不应有的代价。例如,1998年香港政府与国际套利资本的“官鳄大战”中,穆迪、标准—普尔等公司纷纷调低香港各类信用等级,加重了市场恐慌,使港府的护市行动付出了不必有的代价。不难看出,在没有中国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开展同类工作的情况下,中国吸引外资和中国经济组织面向国外投资无疑是十分被动的——任由他人评级论价,决定交易成本。国际评级公司均是西方国家的跨国公司,其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政治立场、经济理论、评定标准等都带着西方国家的主观色彩。这一点在穆迪和标准—普尔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因此,我们既要尊重它们的劳动成果,又不能过于迷信和盲从。

加快发展我国资信评级事业有着极为深刻、现实的意义,可以让我们自己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我们自己的企业制作符合国际惯例的“通行证”,帮助我们的企业评判国际市场的风险,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而不必受制于人。一开始,其权威性不一定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可,但可以参照英、美等发达国家成功的模式,通过今后的实际运作,逐步提高。

中国资信评级机构能担此大任吗

大公公司总裁关建中指出,资信评估在我国仅有几年的历史,尽管近几年资信评估机构发展也较快,但无论是中介机构的中立性、公正性,还是评估方法科学性,以及社会对资信评估的认知程度都还属于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比较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

第一,目前,我国对资本市场发育过程中证券评级业务重要性的认识严重不足,没有将其视为提供有关投资信息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由于参加评级与否属企业自愿,如果信用评级不能给企业筹资、融资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企业当然没有要求进行信用评级的积极性。而如果没有企业的需求,信用评级市场根本就建立不起来。许多企业往往将信用评级视为政府“摆花架子”的行政行为,从而使信用评级带有诸如评什么“信得过产品”称号之类嫌疑,真实地上演了一幕“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活剧。

第二,我国信用评级业立法滞后,证券监管部门至今并未强制要求企业在发行债券和股票上市时必须先进行信用评级。

第三,评级机构不能做到“利益中立”。评级机构必须独立于企业,必须是不受政府控制的法人。但是,当前我国绝大多数评级机构都是依靠行政方式诞生的,发展过程中受到行政干预较多,非市场的行政评估、人情评估比重很大,地方保护、分割市场、垄断经营的现象长期存在,许多评级机构与被评对象之间存在利益关系。一些只顾眼前利益的评估机构采取低价格、高回扣、高评级的手段抢夺市场,使评级结果变成了一种可以买卖的商品。这种恶性竞争严重损害了行业的信誉。

第四,资信评级程序缺乏科学性、严密性。我国目前信用评级“一评定终身”的做法显得十分简单和草率。此外,从技术上说,我国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比较原始、混乱,市场竞争无序。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弊病阻碍了资信评级业的发展,全国至今没有一家公认的权威评级结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根本听不到中国证券评级机构的声音,人们甚至根本不知晓、不关心中国证券信用评级业的工作。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欧明刚认为,评级机构评出的结果与实际相差甚远,该信用评级机构今后的饭碗就会出问题,口碑太差,证券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或企业公司将不再找你评级,将你踢出“球场”。如果作为信用评级单位信誉、口碑很好,市场额也会增加。

荆林波博士认为,目前中国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不算好,不利于中介机构特别是信用评级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中介市场的培育,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媒体也应多做宣传,以使人们逐渐接受信用评级机构,使信用评级机构这一市场经济的“产儿”得到快速发展,以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使我国的证券市场、企业融资、保险市场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据大公公司总裁关建中介绍,现在国家对资信评估行业的弊端已经着手整治,金融系统自办的资信评估机构与主办机构开始脱钩,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业务大幅增加,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已发文要求各大金融机构要接受独立的资信评估公司的评级,大公、诚信等资信评估公司已分别与著名的穆迪、惠誉公司进行合作,采用国际规范的方法来开展业务,也许有那么一天,在我们的国土上,也会出现国际性的“金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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