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青年的核心价值观必须以马克思的劳动幸福观为基础_社会财富论文

培育青年的核心价值观必须以马克思的劳动幸福观为基础_社会财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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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947(2014)04-07-06

       党的十八大以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问题已经被广泛重视,聚焦点是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的“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1](P.5)这就是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任务。要“培育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青少年阶段是价值观形成阶段,是可塑性最强的时期。抓好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也就抓住了未来、管住了长远。要把青少年价值观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贯穿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2]因此,培育青年人的核心价值观是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任务。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本身具有极端的重要性,所以培育青年人的核心价值观之意义是不言而喻的。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培育青年人的核心价值观呢?笔者主张,培育青年人的核心价值观须以劳动幸福观为根基。也就是说,必须让青年人明白,核心价值观要建立在劳动幸福观基础之上。

       一、劳动幸福观的价值意蕴是尊重劳动

       劳动幸福观是马克思倡导的根本观点之一。它首先主张,要把尊重劳动放在首位。这是因为,劳动作为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方式,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任何时期都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作为社会主义最核心的主张[3],“尊重劳动”有其特殊的含义,即尊重劳动展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是一切平等的根源、一切自由的根源,以及人的价值的根源。如果说资本主义坚持的是天赋人权,那么社会主义坚持的就是劳动人权。这是因为:尊重劳动反映了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之最根本的核心要旨。资本主义强调资本的价值,甚至唯资本至上。社会主义则把尊重劳动当作社会立法、社会公平正义以及自由的根源和终极说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对劳动的普遍尊重,社会主义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就是虚假的社会主义。尊重劳动可以看作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所谓尊重劳动,就是要尊重劳动活动本身。从哲学上来说,“尊重劳动”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意蕴:(1)尊重劳动就是要承认劳动具有相同的“质的规定性”;(2)尊重劳动就是要承认劳动的无差别性和平等性;(3)尊重劳动更意味着承认劳动是人和人类社会存在和展现本质的唯一方式;(4)尊重劳动是要养成一种尊重人的社会文化氛围;(5)尊重劳动要强调克服劳动的异化性。这五个方面共同诠释着尊重劳动的基本意蕴。

       劳动是一种社会现象。在马克思看来,“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4](P.207)。也就是说,所有劳动在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一种物质变换过程。这个过程需要人的智力和体力付出,才能发生。因此,在质底上,劳动又可以看成是一个智力和体力付出的过程。正因为如此,所以人只要进行了这种物质变换过程,只要有劳动,就应该得到尊重。

       尊重劳动是一种质的概念,而不是量的概念。只要有劳动的付出,都应该得到尊重[5]。中国传统文化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实际上就是讲不管别人给予你的帮助大还是小,都要有感恩之心。这种感恩的心态,本质上就是承认劳动的质的规定性的同一性。同时,尊重劳动也反映了我们对劳动的尊重,不考虑量,不考虑价值大小,只考虑质。尊重就体现态度。尊重劳动就是对劳动态度的体现。但在很多时候,人们往往把尊重劳动与劳动的价值大小联系起来。我们承认不同的劳动有量的差异,不同劳动在效用上是有差异的。如一个简单的体力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一般会小于一个脑力劳动者的同等时间内的创造。这里面有一个效用的问题。袁隆平和种水稻的农民两者的劳动效用,确实有一个巨大的差别。体力劳动者创造的价值是有限的。不过,当我们强调要尊重劳动的价值的时候,不是要跟劳动量联系在一起,不是对效用的重视,而是对劳动本身、劳动者的尊重。劳动者是广义的概念。所有的劳动都应当得到尊重[6]。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奠基石。按照这种理论,价值是一种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换句话说,抽象劳动创造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系统阐述过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思想。他认为,如果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7](P.51)。在这里,“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创造价值,不是一个简单的独断命题,而是要为社会主义的一切公平和正义寻求终极说明。如果承认“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创造价值的话,那么这必然意味着劳动是平等的。

       由于劳动的无差别性和平等性,所以必须对任何劳动都加以必要的尊重,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马克思说:“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的体力劳动者或者做简单的辅助工,于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8](P.521)劳动只有内容和形式的差异,没有质的区分,在质上任何劳动都是同一的,都是值得尊重的。

       尽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不完善的地方,但笔者认为,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意义上去理解劳动,这一点是非常有意义的。这假设了,人类平等的根源来自劳动,而不是来自上帝。资产阶级坚持天赋人权理论,将人的天生平等之根源最终归结到上帝,这是用一种独断主义的方式去解决平等的终极原因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否认这样的宗教解释,而坚持劳动人权论,主张从人类劳动的无差别性上去解决劳动的平等性问题,而不是有些劳动应该被尊重,有些不应该被尊重。实际上,马克思在讲劳动价值理论的时候,也是讲“无差别的劳动”。商品的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是强调商品的价值来自劳动,劳动是它的基础,这个劳动是无差别的。有差别就无法比较,无法交换了。从人权角度看,劳动人权是最根基性的人权,社会主义坚持的就是劳动人权。劳动成为社会平等的根源。

       总之,马克思劳动幸福观以尊重劳动为根本价值意蕴。而尊重劳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是一个简单的伦理范畴,而是一个劳动本体论的概念。劳动是人的本质展现。劳动使人成为人的样子,是人之所以为那个样子的终极根源。尊重劳动才是真正地尊重人。

       二、劳动幸福观的核心要义是主张劳动是幸福之唯一和最高的源泉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和人类社会存在和展现本质的唯一方式。尊重劳动就是要承认劳动是人的幸福之唯一源泉。只要当劳动得到尊重,被承认的时候,幸福感才会展现出来。

       第一,人的产生就是由劳动决定的。幸福的前提是人以人的方式存在。而人的存在方式则是由劳动所决定的。劳动决定人的自在存在,也决定人的自为存在。也就是说,劳动决定人的存在状态。从人的进化来说,通过长期不断的人类劳动,类人猿才逐渐实现手脚分工,创造和使用语言,形成社会交往能力,等等,最后逐步进化为现代人的样式。劳动是人类消耗自身的体力、脑力改变劳动对象的过程,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它在人类形成过程中起着决定作用。离开人的劳动,人本身如何产生的问题就无法解答。所以,恩格斯强调指出:“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9](P.550)

       第二,人的存在和延续是由劳动决定的。幸福的目的是人以人的尊严方式延续和繁衍。而人的尊严也是由劳动决定的。人类社会能够持续发展下去,离不开作为在一定生产方式下进行的劳动。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了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的。”[10](P.286)人作为迄今最高级的物种,产生和形成之后,靠的是人自身的劳动才得以延续和不断发展。劳动之外不可能有人的延续。

       第三,劳动真正全面地展现人的本质力量。幸福的标准是人的本质力量得到全面展示,而这种展示的途径显然离不开劳动。人的本质力量在于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于其改造主客观世界的能力。只有通过对象化的劳动活动,这种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以发挥,人的本质力量才能显示出来,并进而使人的潜在能力转变成现实的改造力。在私有制或者其他某些特殊的社会条件下,人的劳动跟人的本质会出现异化现象,劳动成为异己性活动,也就是“使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11](P.163)。这样的劳动异化最终会导致“他所创造的财富是一种同他相异化并统治他的权力”[12](P.194)。不过,即使在人类社会出现过甚至至今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劳动异化现象,但在根本意蕴上,劳动始终“是人的本质对人来说的真正的实现”[13](P.217)。在马克思看来,“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14](P.163)。在这个对象化过程中,人的本质力量展示出来,并证实劳动的幸福性质。

       第四,人的交往社会关系是由劳动决定的。幸福的另一个标准是人与人的和谐。而人与人的和谐程度也是由劳动决定的。人的存在方式主要表现为人的交往社会关系。而交往又是在劳动中存在和发展的。正是在劳动中人与人之间形成交往关系,而这种交往关系,又进一步决定着人的社会关系,并进而决定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15](P.24)所以,完全可以说劳动是人存在的唯一方式。离开劳动,是无法理解人的。人依靠劳动存在,人更在劳动中展现自己全部的交往关系和本质。而人依靠劳动建立的和谐交往关系验证着人的幸福感。

       第五,尊重劳动也意味着要强调和认可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方面的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幸福的外在显现特征之一是对财富的合理拥有和理性操控。而财富跟劳动也有着必然的关联。从类的意义上来说,尊重劳动在本质上是要确认劳动是人类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条件。马克思说:“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16](P.531)从社会财富的起源角度来说,不仅社会的物质财富是劳动的产物,包括精神财富等,也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离开劳动似乎无法说明社会财富的来源。劳动创造财富,积累财富,并通过劳动而保持财富的存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有依靠劳动而积累的财富,才具有天然的合理合法性。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发挥劳动创造性,不断地改造客观世界、创造文明的历史。所以,马克思说:“全部人的活动迄今为止都是劳动。”[17](P.193)正是劳动实现了人对财富的拥有,并进而证明理性操控财富的幸福感。

       在哲学意蕴上,劳动幸福观就是从根本上对劳动的上述这些本质作用予以承认和肯定。不能离开劳动来说明幸福,也不能离开劳动来说明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本质和人的存在。坚持这样的劳动幸福观的基本取向,是社会的巨大正能量。它意味着对“劳动是人和人类社会存在和展现本质的唯一方式”加以首肯和承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马克思说:“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18](P.192)。

       三、贯彻劳动幸福观须强调克服劳动的异化性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尊重劳动和幸福劳动,实际上是反对异化劳动,要从异化劳动中解放出来。所以,尊重劳动是要尊重“非异化”的劳动,也就是要反对压迫人类的劳动,反对欺骗别人的劳动,不庇护不利于人的本质展现的劳动。只有这样的劳动,才能带给劳动者真正的幸福体验。

       尊重劳动和幸福劳动必须改变资本主义的劳动异化制度性根源。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只有资本才能成为主宰一切的力量,劳动却成为一种异化的存在。劳动的异己性是资本主义的必然社会后果,也是资本逻辑的必然现实。这集中表现为:“在国民经济的实际状况中,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19](P.157)劳动不仅成为异己力量,而且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产品、劳动活动等相异化。也就是说,劳动产品也成为劳动异化的一种表现。这种异化最典型的特点便是,“按照国民经济学的规律,工人在他的对象中的异化表现在: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得越少;他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劳动越有力量,工人越无力;劳动越机巧,工人越愚笨,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20](P.158)。而这种异化也正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所在。“因此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就是物对人的统治,死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因为变成统治工人的手段(但只是作为资本本身统治的手段)的商品,实际上只是生产过程的结果,是生产过程的产物。”[21](P.468)实际上资本是死劳动,对资本的重视实际上就是重视死劳动,同时却忽视作为资本源泉的活劳动。资本和劳动的对立突出表现在死劳动不在劳动者手里而被别人占有,同时对工人有一种异化的、反对的力量。

       劳动的非异化性在理论上就是要求劳动的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劳动的解放是在共产主义才能真正实现的,是终极性的。按三大形态理论,社会主义作为向共产主义发展的过渡和必经阶段,在一定的范围内还有异化现象的存在,所以仍然要反对异化劳动,但由于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存在,还没法全部消灭劳动异化现象。在这个阶段,达不到劳动解放的高度,劳动还不是第一需要,“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22](P.162)但劳动已经成为目的和工具的统一,虽然劳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具有谋生手段的性质,但社会主义的劳动跟我们的终极目的有一致性,劳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具有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目的性。因此,社会主义的劳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按照马克思的劳动目的化标准,即劳动应该符合人的本质,展现人的本质力量。人的本质力量就是改造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

       四、培育青年人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养成展现劳动幸福观的社会文化氛围

       明确了马克思的劳动幸福观之价值意蕴和核心要义,并不意味着在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青年能够自然而然地形成劳动幸福观。笔者以为,形成全社会持有劳动幸福观的社会文化氛围,对于培育青年人的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前所述,贯彻劳动幸福观的根本价值意蕴是尊重劳动;而尊重劳动实际上要同尊重人联系起来,与劳动者联系起来。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尊严的维护和实现。活得有尊严才会有幸福感。所以,体面劳动(即有尊严的劳动)常常被看成贯彻劳动幸福观的根本标志。人的尊严在于受到应有的尊重。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要付出这样那样的劳动,因此都应该受到尊重。这样,从劳动中我们找到了尊重人的真实理由和最终说明。这是社会主义劳动人权的根本所在,它为我们做了一个关于尊重人的最终解释。宗教里有上帝,人是由上帝创造的,每一个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所以,资本主义用宗教来做人权的最终解释。而在马克思那里,不管什么样的人,付出劳动都应得到尊重。因此,社会应该形成这样一种风尚:尊重人,尊重劳动者,劳动是幸福的源泉。尊重劳动和幸福劳动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强调形成一种尊重人的社会文化氛围,包括要从法律、道德、心理等各个层面去保障对人的尊重。

       笔者以为,尊重劳动和幸福劳动,不是花架子,而是要融入文化之根的东西。只有这样,尊重劳动和幸福劳动才能成为社会最核心的主张。而核心主张必须是文化血脉里的东西,渗透在血液中的。全社会的上上下下,每一个层面都应该做到,在各种文化形式中都能够体验到。个人、法人都应该认同这个最基本的价值主张。尊重劳动和幸福劳动在社会文化的整体层面上应该是一种至善,是一种普遍的至善。社会当中不仅是道德、法律、心理的层面体现尊重劳动(因而尊重人)和幸福劳动的氛围,而且是所有的层面都对人及其劳动给予最高的尊重。作为一种最高的价值弥散在制度、政治、物质、精神等全部要素之中,社会每个文化细胞都能体现出对人及其劳动的最大限度尊重,体现出劳动导致的幸福是最丰富、最持久、最高级形态的幸福。每一个个体、每一个组织必须把这一点当作自然法则去遵守。换言之,在尊重人、保障人权、幸福感知的问题上,马克思最后是用劳动来加以说明的,把劳动作为根据、根源。到了劳动这个层面,就不需要再追问了,因为劳动是终极回答。这就像,资本主义的天赋人权追问到上帝那里,就不需要再追问了。这也是为什么牛顿要用上帝的“第一推动力”来解答终极问题。在社会主义则是用劳动来做终极解答。宪法、法律、文化、教育、幸福等所有的关于人的问题归根到底都是劳动的问题。尽管劳动有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等,但劳动的量、强度、复杂度等与核心价值相比较都是次要概念,这些都是经济学的问题,我们在谈幸福来源时不考虑这些因素,因为劳动是一个各尽所能的问题,每个人因个体特征而差异巨大。

       不过,当劳动的价值得到尊重和首肯的时候,劳动的经济学规定性就不需要考虑。因为尊重劳动的归结点是尊重人,幸福的归结点是人及其劳动得到尊重。这是无差异的劳动主体。反观现实,社会对劳动的最高尊重和幸福劳动观的公共信念似乎没有放到应有的地位上,劳动人权似乎没有得到普遍体现。今天的问题也就恰恰在于很多人都是从单纯经济学的角度去看劳动,因而把劳动看作是量的、差别性的活动。“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23](P.323)而无差别劳动就是对效用衡量劳动的一种匡正。只要付出劳动,进行符合人的本性的创造性的活动,都要尊重。只有劳动得到尊重,人的幸福感才会产生。

       总之,劳动价值论在整个马克思学说中具有极为基础性的地位。作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必须将尊重劳动和幸福劳动作为最核心的主张予以坚持。简单说来,尊重劳动是社会主义提倡的第一核心价值[24]。这也意味着,劳动是人获得幸福的唯一源泉,判断幸福与否的标准正在于劳动是否得到应有的尊重,以及异化劳动是否得到克服。笔者主张将尊重劳动(Labors Respecting)和幸福劳动(Happy Labors)作为最核心的观念予以强调,并以此来培育青年人的核心价值观,无非是要达到让所有非异化劳动均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承认(All Labors Respected),并在劳动中体验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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