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性质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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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性在于,它是一种最一般的科学方法论。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只就其前提的内容,还应就其前提的形式去研究这个前提,这就使其研究对象具有最终层和直接层;研究对象的双层性,必然引发出研究内容的双重性,即关于世界观和关于方法论的知识体系;哲学世界观与哲学方法论,均以社会实践为其出发点和归宿,均是同一高层次理性思维活动中的两个相互作用、制约的环节,但从哲学的对象、根本任务在于“改变世界”来看,哲学方法论乃是更具根本性的环节,科学方法论体现着人们的科学世界观及其自己运动着的灵魂。

关键词:方法 方法论 世界观 初层形态的世界观 深层形态的世界观

什么是哲学?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多少年来似乎已经不成问题的问题,现在看来,还是很有些问题,乃至成为当前哲学界争议的热点之一。奉献于人们面前的数以十计的哲学论著或哲学教科书,大都这样写道:“哲学就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哲学就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就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理论体系”。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或“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对的么?细思一番,深觉其有正确的一面,又有其不足的一面。笔者以为,按其本性来说,哲学就是最一般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一种最一般的科学方法论。为什么呢?

这主要是由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对象与内容所决定的。诸多哲学著作几乎都这样写道:“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是以总体方式把握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理论体系”;“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与总结”,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研究对象上看,“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从研究内容上看,具有“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高度统一”、“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高度统一”的“完整严密的科学体系”。这些提法,从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客观实在性上,大体上揭示了蕴含于“哲学”这一范畴中的质,大体上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的基础和前提,因而是大体正确的。但是,如果满足于上述的揭示与概括,那是远远不够的。

这里,首先有一个如何看待哲学的对象或前提的问题。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明确提出:“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于同样的规律,因而两者在自己的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统治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它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不自觉和无条件的前提”。①这段话,如果从哲学的研究对象这一特定视角来理解,其中,明确地包含着两层意思:其一,指出哲学无疑是一门“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即思维科学,但相对于一般的思维科学,哲学具有其独特性,它是一种最高层次的理论思维,是一种既不同于实证的经验科学思维、也与数学的和纯逻辑的形式科学思维有很大区别,具有极为重要的思辨性、超越性特点的理论思维。②其二,指出哲学这种高层次的理论思维的研究对象,或基础与前提,是贯穿于客观的世界和主观的思维中的共有规律。这点,在恩格斯看来,简直成了整个哲学界所共识的一条公理。但是,在如何看待和研究这个“前提”上,哲学界的分歧就比较大了。“十八世纪的唯物主义,由于它在本质上是形而上学的性质,只就这个前提的内容去研究这个前提。它只限于证明一切思维和知识的内容都应当起源于感性的经验”。“只有现代唯心主义的而同时也是辩证的哲学,特别是黑格尔,还从形式方面去研究了这个前提”。③紧接上述引语的这段话,异常清楚地表明,恩格斯极力主张,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只就其前提的内容、还应就其前提的形式去研究这个前提。这就是说,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终对象而言,现实本质,客观地存在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中的普遍规律本身,的确是其内容、前提。但是,这个内容、前提,是以一种主观形态,即高度抽象、概括的思维形式,或最一般的范畴、概念的逻辑形式,而进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殿堂,成为其研究的直接对象和现实内容的。这样说,似乎有点黑格尔主义的气味,但其实,这不仅是辩证的,而且是最唯物主义的。因为:第一,黑格尔虽然特别注重从形式上去研究哲学的对象与前提,指出哲学知识的形式无疑地属于“纯思和概念的范围”,“属于意识所形成的外在和内心世界”④,但被他引进哲学殿堂的这个前提,乃是所谓“活生生的精神范围,属于原始创造物的和自身产生的精神所形成的世界”;⑤而为恩格斯所倡导的既从内容又从形式上去研究的这个哲学“前提”,并非“原始创造物”,而是客观地存在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中的最普遍的联系形式或普遍规律。所谓“从形式上”的这个“形式”,即最一般的范畴、概念的逻辑形式,则不过是上述普遍联系形式或普遍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主观反映形式。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一门把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主体思维共同具有的最一般的运动发展规律作为其研究对象和内容的科学,这是任何一个马克思主义者都“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承认的公理。但是,这个“最一般的运动发展规律”,是存在于自然、社会和思维诸领域的诸多特殊规律之中,而非之外,即不是独立于诸多特殊规律的异在。因此,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对象和内容的这个“最一般的运动发展规律”,它一方面是存在的形式,是实在的客观的原则,另方面又是范畴、概念,是逻辑的形式。这就对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这一哲学的基本问题,作出了建基于唯物主义的辩证的解决。它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关于自身对象、前提的研究上,摒弃了18世纪的唯物主义在其本质上的形而上学性质,又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彻底划清了界限。

由此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应是双层的:一是最终层。即它归根结底是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发展中最普遍的规律;二是直接层。即它直接研究的对象,就是以普遍规律作为对应物或被反映物的最一般的范畴、概念的逻辑形式。这一研究对象的双层性及其有机统一,正好鲜明地显现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既不是“科学之科学”,又不是“实例的总和”,而是具有既唯物又辩证的科学本性的“真正的哲学”。进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内容,亦应是双向的和双层面的:一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即在研究、认识过程中,主体通过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与总结,把握客体中所内蕴的普遍联系形式或普遍规律;二是主体对自己主观认识活动过程的反思。即对认识过程中主体对思维形式、认识方法、思维规律以及如何将这种规律性认识再度见之于实际等方面的把握。两个层面的研究、认识活动,必然产生两个方面的结果,获得两个方面的知识。前者所产生和获得的是关于世界观的知识;后者所产生和获得的是关于方法论的知识。两个层面构成人类认识活动的全过程,也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研究、认识活动的全过程。而两个方面结果的统一,即构成以科学世界观与科学方法论的有机统一为主要表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完备严密的逻辑体系。这样,似乎可以顺理成章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义为关于自然、社会、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或关于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体系。但是,笔者认为,与其如此这般地定义马克思主义哲学,还不如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义为最一般的科学方法论,更能反映、体现其唯物辩证的科学本性。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就有必要进一步从哲学世界观与方法论的辩证关系予以探讨。什么叫世界观?什么叫方法论?传统的看法认为,所谓世界观就是人们对于生活于其中的整个世界以及人和外在世界之间的关系的根本观点、根本看法;所谓方法论就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所遵循的最一般的方法,或关于方法的最一般理论和基本原则。从一般的角度看,这两个定义,都是可以的,或基本正确的;但如果从哲学这一特定的角度来看,即如果把这两个定义,一股脑儿地分别冠在哲学世界观与哲学方法论头上,就显得狭窄了点,简易了点。如上所述,哲学是一种最高层次的理论思维科学,它的主体性功能,不仅在于要从总体上概括与总结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成果,诸如世界的本原、本质是精神、还是物质?世界是不运动的、还是运动的?等等;而且,乃至可以说更重要之点在于,要从总体上去研究、探讨人们究竟应怎样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诸如,从本质、本原看,世界为什么是物质的,或为什么是精神的?从存在的形式看,世界为什么是运动的,或为什么是不运动的?等等。这就是说,哲学带有明显的抽象、思辨的特性,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超越的特性。它思维的光辉,不仅能总结、概括人们思维的结果,而且能考察、探究思维结果的原因,不仅能透视现实的本质,而且能遥视或预视现实的未来,或现实发展的本质的必然的趋势。这样,所谓哲学世界观,就不仅是对客观世界是什么作出说明、表述的观点,而且是对客观现实在思维中的高层次的升华,是对人类既定思维成果的多层次或高层次的反思。传统观点认为,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这一定义之所以有正确的一面,在于它明确地指出,哲学是世界观的学问,但不是任一种世界观的学问,而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的学问;这一定义之所以有不足之处在于,未能同时又把着力点置于反思这个“化”那个“化”的规律性上。诚然,这与其说是关于哲学的定义问题,还不如说是现行哲学关于哲学的定义的展示问题。即现行哲学,或有的现行哲学,尚未能更多地着力于考察、探究“理论化”、“系统化”本身。

这样,哲学世界观说到底,就不仅是关于整个世界以及人和外在世界之间的关系的根本观点、根本看法,而且包括人们怎么样去获得这种根本观点、根本看法的根本方法。如果从这个特定的意义上看,我们不仅可以说,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且可以说,哲学世界观也就是哲学方法论,而且只是哲学方法论的初步,而不是其全部,更不是其深层底部。有的学者,提出两种世界观的理论,即:一种是只对世界作理论说明、解释的世界观;一种是对人的行动起实际作用的世界观。前者是形式上的世界观,后者是潜在的世界观。哲学方法论与形式上的世界观构成形态上的背离,而与潜在的世界观之间,却构成内在的有机的统一。持上述观点的学者,似乎是从理论和实际结合与否的现实思想状况来区分两种世界观的,其价值在于告诫人们,下苦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其它科学理论,是非常必要的;但这种理论学习,一定要与思想意识的修养、诸多领域的实践,辩证地统一起来。这样,形式的世界观才能转化为潜在的世界观,进而转化为现实的真正的科学世界观。笔者认为,还可以进一步从哲学的本性上,将世界观区分为初层形态的世界观和深层形态的世界观。前者是指只对世界作总体性解释、说明的世界观;后者是指人们按照自己初层形态的世界观,分析、思考和处理各种问题,从而,一方面检验、深化对世界的总体性认识,另方面又在关于认识对思维活动和行为活动的反思过程中,形成或建构有关活动方式、方法的理论,人同客观事物的关系及行为活动规律的理论。很明显,这种深层形态的世界观,其实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哲学方法论。

这样,关于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关系问题,在认识上就应当有所升华。传统的观点认为,世界观与方法论,虽有质的区别,即各有其特定的规定性,但二者又是一致的,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而一定的方法论也体现着一定的世界观。如果把这种观点再引伸一下,可以显现其中的一个重要内涵,那就是:世界观决定方法论,高于方法论。如果从认识、实践的起始环节来看,这一传统观点,似乎无可非议。因为,世界观相对于方法论,毕竟是出发点,对方法论的建构、行程,具有导向、制约作用。但是,如果从人类认识、实践的总体来看,上述传统观点是应当予以变革的。马克思说得好:“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⑥恩格斯也说得很精辟:“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⑦毛泽东的论述同样发人深省:“不应当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当成死的教条。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⑧三位导师讲的虽都是理论与实际应用的关系问题,但同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关系,亦是两相对应的。人们从中可以自然地得出如下几点结论:第一,无论是哲学世界观还是哲学方法论,本身都只是一种高层次的理性思维活动的方式、过程、成果,因此,二者之间,谁也不是谁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以改造世界为特质的社会实践,才是哲学思维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第二,从哲学本身的内在逻辑来看,哲学,特别是作为“使全部现存世界革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其本质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它既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手中的“伟大认识工具”,就理当为改造世界这个根本目的服务,人们也理当从这一特定角度,给哲学定性,即给哲学的本性作出科学规定和精确表述。第三,哲学世界观与哲学方法论之间,不是谁决定谁的问题,而是同一理性思维活动中的两个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环节。但是,如果从哲学的对象、根本任务在于“改变世界”来看,由于方法论具有主体作用于客体的工具性、手段性职能,因此,它无疑是更高层次的根本性环节。世界观,特别是上述初层形态的世界观,当然也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环节,但如果不向方法论拓展、深化,那就失去了意义。这三个结论表明,把哲学定义为最一般的方法论,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义为最一般的科学方法论,显然更完整、准确地反映、体现了哲学的科学本性。

哲学的方法论本性问题,还可以进一步从“方法”这一概念的科学内涵予以考察。有一种观点认为,“方法就其实质而言,是对已有知识的运用,它体现着人们知识的灵魂”。⑨那么,方法即是已有知识的运用,“已有知识”是否就包含在“方法”之中呢?众多哲学教科书上都这样写道:“人们关于世界普遍本质的观点,是世界观;人们用这种观点去指导自己的认识和实践,它又是方法论”。⑩那么,既然方法论是人们关于世界普遍本质的观点在人们认识和实践中的运用、指导,“关于世界普遍本质的观点”又是否包含在“方法论”之中呢?对这个问题,黑格尔曾作过明确回答。他在《逻辑学》一书中曾这样写道:“哲学的方法应当是自己的方法”,“因为方法就是对于自己内容的内部自己运动的形式的觉识”。(11)这表明,在黑格尔看来,数学有适合于数学对象的考察量的方法,而作为哲学这门最高级的科学,理应有自己的方法,即诸如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等的逻辑的方法。其所以理应如此,是因为方法与内容是有机统一的,是“对于自己内容的内部自己运动的形式的觉识”。就哲学而言,哲学方法,也就是对逻辑内容的自我展开、自我发展的途径之形式的描述。更具体点说,在逻辑内容的自我展开过程中,经过否定之否定,范畴、概念彼此互相转化和联系,自己说明、表露自己;当概念体系全部展开了,运动自身也就得到了充分说明,而方法就体现在这个概念、范畴体系的自我运动过程中,或是积淀于这种对于概念、范畴的再认识的矛盾运动中的内在机制。列宁曾明确肯定了黑格尔这一看法的正确性,指出,这“全是对于辩证法的很好的说明”。(12)并在批判吸取黑格尔关于哲学的方法是由哲学的理论内容本身规定的并因而涵括哲学的理论内容于其中的深刻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哲学方法的实质,就是“科学认识的运动”。(13)列宁关于“方法”的界定,明显地包含三层意思:一是科学的哲学方法,是对于客观真理的运用,因而具有客观真理性,这点是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体系所不能允许的,列宁照样运用科学的“颠倒术”将其颠倒过去了的东西再颠倒过来,从而得出这一科学结论;二是科学的哲学方法是包含科学认识的内容本身于其中的,是“科学认识中运动着的内容本性”;三是科学的哲学方法与科学认识的内容作为同一科学认识运动中的两个环节是在相互交错、相互引起、相互规定的辩证过程中得以不断升华的。一则,方法是在科学认识中运动着的内容本性,另则,又“正是内容的这个反思本身第一次确定并产生出这个内容的规定”。(14)这就表明,列宁既把科学的哲学方法界定为“科学认识的运动”,它就内蕴着在历史上是发生发展着的辩证本性。综上所述,读者可以清楚地看到,笔者主张将哲学的本性规定为最一般的方法论,丝毫没有轻视、贬斥世界观的意思,只不过是历史地和逻辑地将世界观视为方法论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方法既“体现着人们知识的灵魂”,则科学方法论也就体现着人们的科学世界观及其自己运动着的灵魂,即科学世界观如果不通过科学方法论,就无从体现和实现。这就进一步证明了“世界观,就是方法论”,“方法论中,就包含着世界观”这一结论的客观必然性。

从哲学研究的对象、内容,以及方法论与世界观的辩证关系诸特定视角、方面认定哲学就是最一般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最一般的科学方法论,是具有深远的理论、实践意义的。由于它更全面、更真实地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本性,因而能更有助于人们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的科学抽象性和广泛的社会实践性等基本特点;能为有效地创建或改进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体系,提供确有价值的方法论启示;能有利于哲学的教学、研究工作者更充分发挥自觉能动性,真正把着力点转到为改造世界的根本任务服务这一块宝地上来。

让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方法论本性,犹如一条蛟龙,在哲学殿堂腾飞起来吧,它将真正赋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勃勃的生机和璀璨的魅力。

收稿日期:1995-5-10

注释:

①③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单行本第243、243-244页。②王天思:《哲学思维论——哲学的思维科学考察》,载《社会科学战线(长春)》1994年第2期。

④⑤黑格尔:《小逻辑》第43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9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406页。

⑧《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15页。

⑨马世荣:《论方法》,载《山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济南)》1994年第1期。

⑩陈晏清:《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第2页。

(11)(12)(13)(14)列宁:《哲学笔记》第94-95、95、84、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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