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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今日中国人面临的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1994年2月28日公布,1993年末,我国城镇失业率为2.6%。另据测算,今明两年我国每年平均需要安置720-800万城镇人口就业。再加上每年结转下来的待业人员,平均总额将达到1000万人,而每年实际只能解决600万人的就业,另有400万人将无法就业,面临失业。
另一份来自国家劳动部的统计报告表明,目前我国企业因生产现代化程度提高、人员精减、企业倒闭而富余的职工约1700万人,其中国有企业约占1000万人,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只能解决43%左右,约700万人,另有900万人无法切实安置就业。加上前述400万人,目前我国每年约有1300多万城镇人口面临失业。这其中还不包括因大量农村人口进城打工而给城镇职工带来的巨大的就业威胁。据估测,目前我国农村约有2亿多剩余劳动力需要向城镇转移,正常情况下约有5000万至6000万农村劳动力处于流动状态,这一难以缓解的“民工潮”进一步将中国的失业难题引向深入。
大量失业者流入社会,潜害无穷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是人,每天就总得要吃饭。吃饭就得花钱,这就使得失业者们不得不重寻新饭碗,以养家糊口。找着了,自然是不幸中的万幸,皆大欢喜。但找不着的毕竟是大多数!常言道:无事则生非。没有事干,流浪到社会上就要出事,就会惹麻烦。
据报载,今年6月,豫南某市车站发生了一起大白天抢劫钱财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经审查,参与抢劫的6名案犯中有4名是城镇待业青年,2名是倒闭企业的闲杂人员。问及他们为什么要抢劫,几乎个个振振有词:“人家(指被抢者)整天吃香的喝辣的,身穿洋衣,腰别BP机,我们却连肚皮都填不饱,这太不公平了!”“有钱应该大家分享分享!”“我们从来不抢穷人,只抢大款……”这些罪犯的辩辞虽然暴露了他们法盲的无知,也无法为他们开脱罪责,但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它向我们显示了当前犯罪的新动向,不能不令人深思。
据上海、天津、南京三市公安部门统计,1993年7月至1994年6月30日一年间,该地区发生的抢劫、强奸、盗窃、流氓斗殴等各类案件中,平均有56.4%以上系城镇待业青年和闲散在家的企业富余职工所为。这一消息一见报,立刻引起社会的巨大反响,直至引起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
失业的都是些什么人
据有关部门统计分析,目前社会上的失(待)业者大体不外乎以下三种人:
一是文化层次较低而又无一技之长的青少年。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对就业者文化水准和专业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们的失业率几乎为零,而那些只有初中毕业(甚至初中尚未毕业),又无一技之长的青少年理所当然地要被优胜劣汰的社会竞争所淘汰。
二是妇女及老弱病残者。据国家计委有关人士指出,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来看,估计有近1/3的企业将要“关停并转”,大批职工因此将要被减员而失业,而首先要被精减的将是妇女及老弱病残职工。
三是平时不守纪律,调皮捣蛋的“刺头”。眼下,全国各地的企事业单位都在实行优化组合,精减人员。那些平时不安心工作,不守纪律,调皮捣蛋为所欲为的“刺头”,自然会因“没人要”而被裁减,成为失业大军中不可小视的一个分支。这些“刺头”一旦流入社会,将会给社会带来难以预测的巨大危害。
再就业,水中月,可望不可及
失了业,总要侍机再次就业,因为“没钱是万万不能的。”以前人讲“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在中央”,那只是个调侃。因为数以百万计的失业者不可能都去摆摊设点,贩青菜卖萝卜,最终还得要找一个稳定的职业。然而,这却难乎其难,难于上青天。
僧多粥少,人满为患,这是失业者二次就业的第一大障碍。且不说旧体制的“一个萝卜一个坑”,单说这企事业单位实行的优化组合,精简机构,就让二次就业成了泡影。企业不景气,有人没事干,为了生存,自然要减人;企业搞得红火,生产自动化程度提高,要不了那么多人,为了发展,也要减人!家家减员,自家职工尚且饭碗难保,你一个“外人”能会有饭吃吗?
诚然,话说回来,就业的机会也不是绝对没有。放眼周围,每年都要有为数不少的新企业诞生上马,要招兵买马。但这对大多数失业的职工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因为这些新企业不是在学历、技龄等方面要求苛刻,就是集资费要价太高,少则三五千元,多则超万元,而偿还期均在四五年之后,别说一般失业的职工拿不出这么多,就是拿得出,还要算算划不划算。如果有“后门”可走,再就业相对就要容易得多,但走这条路必定得花钱。要谋个新饭碗,至少要闯三四道人情关,每个关卡少说也得花个千儿八百,否则成事无门。
大多数的国有企业每年多少也会有些新陈代谢式的例行招工,但一般平民百姓对此也只能是望尘莫及,因为到处都有很多“慷国家之慨,肥自己腰包”的接收者将这些难得的机会留给了那些“肯花钱又有钱可花”的人。失业者想要“空手套白狼”,近乎天方夜潭。
中国政府如何面对失业
与对待所有其他问题一样,我国政府对“失业”问题同样是非常重视的。
实行社会保险,历来是世界各国解决失业问题通行的办法。为了推动城市经济改革,保证改革健康顺利地发展,我国从1986年起就建立了待业(失业)保险制度。据有关部门统计,待业保险制度实施8年来,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已达47万户,职工7400万人。此外,全国有50多万户企业的8500万在职职工和1700多万退休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据统计,自建立保险制度以来,国家已先后为120万国有企业的失业者发放了失业救济金。
然而,救济毕竟不是万全之策,它只能是权宜之计,而不是解决失业的最终办法。因为许多企业对参加待业保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大多不愿统筹;有的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利益;有的企业则倚仗自身实力雄厚,无后顾之忧而不愿参加统筹,致使统筹失业保险工作相当困难。而有些企业即使参加了统筹,也只是“想给多少给多少,愿给多少给多少”,导致国家统筹的待业保险金对于大批的失业者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据报载,全国现有的待业保险金总额只够养活2%的待业人员,而目前我国企业的富余人员平均高达20-30%,这部分人员一旦真正失业,每人每月只能领取10元救济金,而这还仅仅只能维持三、四个月。
为此,中国政府将解决失业问题的着眼点转向了政策调控和宏观引导。
政策调控主要体现在国家近期即将出台的“失业调控”新政策中,这项调控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失业人数警戒线、长期失业者比例、集体裁员规模及相关的社会经济指标,确定国家、省及地区失业的承受能力,制定警戒线,进行宏观失业监测等。同时,国家还将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建立企业裁员申报制度,对于合法的裁员,劳动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此外,对于企业一个时期内集中的、大规模的裁员,政府部门将要求企业按人头缴纳安置费,用于安置失业人员。国家还将通过行政手段和颁布法令,不允许企业裁减大龄人员。
在采取政策调控手段减少失业的同时,政府部门还要设法扩大就业渠道,对已经或将要失业的职工队伍进行“泄洪”分流。措施之一是针对失业职工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少一技之长,不能适应改革发展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转业培训,因人施教,因需施教,尽快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以适应新的岗位需要,使他们能在自家企业新岗位上二次就业,力争离岗不离厂,尽可能减少在职职工的裁减;措施之二是,建立职业介绍机构,构筑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性的就业信息网络和人才交流中心,为失业和待职者的就业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增加就业机会;第三项措施是筹建“再就业工程”。据报载,一项深得民心、促使失业人员就业的“再就业工程”已于今年初由国家和劳动部提出,目前该工程正在沈阳等就业服务工作基础较好,失业人员较多的城市试点,在不长的时间内,将在全国推广并形成常年性的制度。这项宏伟工程的总体思路经多方论证,明确为“把发展集体经济和第三产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通过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作为就业主渠道的补充”。而国家劳动部业已确定今年下半年工作的着重点是“抓好增加就业,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能承受的范围内”。
关于失业问题的几点思考
作为公民,我们谁都不会希望自己会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失去职业;同样,作为公民,我们谁也不希望失业问题会成为制约改革开放、阻碍祖国飞速发展的绊脚石。面对失业问题,我们首先应该正视它,既不能掉以轻心,放任自流,也不能“谈虎色变”,以致惊慌失措。应该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失业是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国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一社会转型期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经济现象,它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失业症”和经济危机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可同日而语,我们应该相信我国政府有能力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就业渠道,切实有效地把社会失业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其次,我们应该认识到,对于如何有效控制失业,我们在制订各种政策的同时,还有许多具体工作要做,它包括:一、积极宣传失业保险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关系,提高企业的参与意识。二、努力做好失业职工的登记工作,筹建全国性的人才交流和就业信息网络。三、通过严格的监督和审计,不断提高失业保险金的筹集征收、管理和使用质量,尽快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逐步走向社会化。四、强化各种失业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度,集思广益研讨调控对策,让思与行有效结合,切实解决失业问题,保持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