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改革中的几个问题_商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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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企业当前困难的原因

当前国有企业,包括商业小企业,存在较大困难。主要表现在亏损面超过一半,亏损额连年增加。资产负债率高,全国1995年高达82.3%,三角债丛生,流动资金严重短缺。失业人数增加。如广州市1996年第一季度达10万人,失为业率4.7%。

产生上述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国有企业承担了我国改革的机会成本,国家政策向非国有倾斜,包括实际税负过重,且不公平,社会负担过重,离休人员由企业负担,国有老企业负担畸重;承担了社会就业,企业冗员过多;承担了部分政策性亏损。1981年起实行“拨改贷”,1983年起实行流动资金从财政转为银行统一管理,没有补充自有资金。二是企业改革滞后,过去的改革虽然取得了短期效应,但未触动根本制度。不但体制、机制尚未转变,而且由于放权让利,约束机制没有跟上,从而产生了“内部人控制”的腐败现象。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新组织起来的全国性的、由行政维系的组织体系被打断了,而由产权维系的网络却未形成,国有商业丧失了群体优势。国家在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商业中,没有同时注意维护国合商业的主渠道地位。三是当前市场不大兴旺,加重了企业困难。国家继续实行适应从紧贷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社会商品零售额虽然继续增长,但许多地方的国有商业企业营业额有所下降或抵不上物价指数上涨。今年第一季度出口额下降,全国减少8.7%,广东一般贸易出口减少43.4%。所以工业品产销率降至93%,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6个百分点。

由于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解决企业困难的对策也必须多管齐下,独步单方难以凑效。在政府方面,需要下决心解决企业的历史包袱,包括负债和社会负担,尽快结束从紧的货币政策。这些是企业无能为力的。在企业方面则要深化改革。所以企业的问题,从现象看似是微观经济问题,但从问题形成的原因和解决出路来看,实质宏观经济问题。

二、对“抓大放小”的涵义的理解

江泽民总书记于1995年7月,在考察了华东和东北国有企业后, 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三改一加强”思路和”“抓大放小”方针。“三改一加强”是改制、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抓大放小”即“抓好大的,放开放活小的”。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建议》和全国八届四次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都再次提出这个改革思路和方针。

“抓住大的”的涵义是国家集中领导精力,实施优惠政策,重点扶持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企业。其要包括在2000年前,将所有大中型企业建成现代企业制度。 组建起一批特大型企业集团。 全国规划组建1000个,广东规划组建85个,广州规划组建35个特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广东要求企业集团的年销售量分别达到30亿、50亿、100 亿元以上三种规模。广州则要求年销售量30亿元以上,净资产5亿元以上, 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行前3名的特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搞好改革与发展, 推动机制转换,使之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这些特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和高科技的集中点,也是国有企业的大头。

“放开放活小的”的涵义,是对小企业的改革,更加大胆放手,政策更加灵活,形式可以多样化。怎样有利于搞活,怎样有利于克服困难就怎样干。小企业不是小问题。从单个企业来说,小企业虽然规模小,地位也不怎么重要。但从整个来说,它们也是大问题和重要问题。国有小企业数占国有企业总数的90%,职工占国企职工60%,而且是2000多个市县的经济主体。小企业的亏损面、资产流失情况均比大中型企业严重。所以放开小企业不是放弃小企业,而是放活小企业。

“抓大放小”中的“大”和“小”,不纯粹是规模念,也是地位即重要性概念。规模不很大,但地位十分重要的企业,虽小犹大,应按“抓大”去抓。相反,规模较大,但地位不重要的企业,虽大犹小,应按“放小”去放,例如,重要商品的批发重要,零售不那么重要,所以在商业领域贯彻“抓大放小”应与“抓批发放零售”结合起来。“大”和“小”又是个相对概念。一个县、市的商业企业,置于全国全省看,都是小企业。但在县、市来看,也有大小轻重之分,也要抓住大的重要的批发的,放开放活小的不重要的零售的。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论在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中都要体现。公有经济的主体作用,只要求在经济总体和大企业中体现,不必要求在小企业中体现。商业领域的国合商业主渠道作用,只要求在大型商业企业和批发商业企业中体现,不必要求在零售小企业中体现,每个县、市都要求把重要商品的批发、收购企业和个别作为示范作用的较大零售企业掌握在手里,坚持公有制主体以利在当地市场上发挥主渠道作用。其他零售商业则可以放开放活,包括出售给其他所有制。

三、国有商业小企业改革的实质

国有商业小企业改革的形式很多,各级政府提出对国有工业小企业改革的形式,诸如改组、联合、合并、兼并、股份合作、租凭、承包、出售、易地改造,嫁接改造等等,均行适合商业小企业,而且还可以继续创造更多更好的形式。商业小企业又独特的改革形式,例如连锁经营。总之,怎样有利于搞活的扭亏增盈就怎样干。在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不受所有制的限制。

国有经济的优势,表现在大企业和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公共服务产业,在小企业国有经济难以形成优势。国合商业的优势则表现在大商业企业、批发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中。在小企业中,在零售企业中,国有商业和国合商业也是难以形成优势的。把国有资产不区分优势、劣势、分散在所有大小企业中,必然影响主导作用、主体作用和主渠道作用的发挥,而且影响经济效益。现实情况证明,小企业的资产利润率一般低于银行贷款利率和城乡居民存款利率,也低于非国有经济小企业的资产利润率。这一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应当在小企业、零售企业中收缩,聚集到大企业、批发企业去。这样既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总体效益,也有利于主导作用、主渠道作用的发挥。这就是国有商业小企业改革的实质之一。

国有商业小企业改革的实质之二,是重建机制。所谓重建机制是解脱历史包袱和旧机制的影响,在新条件和新机制中运营。而要这样做,首先要解脱现有沉重的债务——这些债务不论是承担改革成本还是经营不善所造成都要解脱,否则就无法重建机制。其次是解决好冗员和不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只有这样重建机制,改革才能可能成功。卢瑞华省长于1996年4月在韶关视察时提出的“固化债务”, 可以实现重建机制。做法是将困难企业的债务停息挂帐,而且不要企业归还。以不辞退职工为条件,将这个困难企业的资产出租给优势企业经营,优势企业照章纳税和付租,政府将所纳税租用于清还困难企业原来债务,直至还清为止。这样,优势企业承租困难企业,就没有历史债务的包袱,可以轻装经营。另一种是例如四会市的做法,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把一些国有商业小企业和一些规模虽然较大,但效益不佳的企业,连同房地产,按合理价格出售给外地单位或外商,让其再注入资本改造经营,他们负责安排售企业90%以上职工。政府将出售所得资金,小部分用于出售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基金,大部分用于在另一个地方,建设新的商业大楼,按新机制和规模经济原则经营。这样起到了增设网点,发展商业,扭亏增亏,扩大就业的良好效果。

国有商业小企业改革的实质之三是变小为大。正如上面所说的,国有经济的优势在大企业而不在小企业。国有小企业与个体、私营小企业竞争,是以小对小,以劣势对优势(个体、私营的优势在小企业),处于不利地位。将国有小企业转变为大企业可以化劣势为优势。连锁经营是典型做法。连锁经营的单个商店是小型的灵活的,但它的群体却是较大的,所以它具有规模经济与小型灵活性结合的双重优势。除了连锁经营外,合并、兼并、联合和上述四会市卖掉部分小企业,将资金用于组建大企业,也会变小为大。

总之,国有商业小企业改革,要从宏观经济着手,由县、市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整体进行。解脱历史包袱,重建机制,变小为大,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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