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投入与当代中国政治认同的建构_政治论文

政治投入与当代中国政治认同的建构_政治论文

政治输入与当代中国的政治认同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论文,当代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574(2008)02-00117-10

在传统社会中,政治系统主要是通过实行所谓的“仁政”、“德治”等“输出”来取得民众的政治认同。在当代社会,随着人们民主意识的提高,仅仅通过“输出”已不足以获得公众的政治认同。只有逐步开通“政治输入”渠道,不断增加公众参政议政的机会,政治系统才能获得公众的政治认同。本文从政治输入的视角,对当代中国的政治认同建设问题,略述管见。

一、通过政治输入方式获得认同在当代中国具有现实必要性

通过政治输入的方式来获得政治认同,随着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越来越显示出其必要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通过政治输入方式获得政治认同,以适应社会分层背景下人们利益表达和维护的参与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社会出现了阶层分化的现象。除了原来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内部分化以外,还“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①《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以人们对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进一步勾画出了当代中国社会五种等级十大阶层的基本形态②。这说明,当代中国的政治认同主体也发生了阶层化的分野。在社会分层背景下,社会阶层利益格局呈多元化,每个社会阶层都拥有了相对独立的利益,他们因利益或价值的一致性结成了若干利益群体。各利益群体为促进和维护本群体的利益,积极谋求政治参与的通道,迫切希望将他们的意志和要求输入政治系统。在这种背景下,仅仅通过政治输出来获得政治认同,已经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因为它没有体现或者很少体现公众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要求。

进入政治体系的输入主要有两类:要求和支持。对于要求,就是公众基于自己的利益而向政治体系提出的各种希望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重视公众的利益表达愿望,不开通和扩大公众的利益表达渠道,甚至压制公众的利益表达,只能引来公众对执政党和政府政治合法性的怀疑和否定。“任何政治统治的稳固,都必须以民众的认同与支持为基础……。这种认同以民众对政治统治实际行为的认识为基础,也就是说以被统治者对政权履行职能的效率、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民众个人利益的满足为基础,即以国家的政治产品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为基础。”④可见,满足和维护公众的利益,是获得政治认同的关键所在。执政党和政府只有重视政治输入建设,开通并扩大公众利益要求和表达的渠道,对人们正当、合理的利益要求予以尊重和满足,从人的利益需要出发,以人为目的来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才能获得稳定而持久的政治认同。

第二,通过政治输入方式获得政治认同,能够推动法理型政治权威认同的建设。

政治认同实际上是一种权威认同。权威是指某一个主体把自己的意志加于对象欲使之服从的能力⑤。马克斯·韦伯提出三种权威类型:传统型权威、卡里斯马型权威(个人魅力型权威)、法理型权威。与前两种权威类型相比较,法理型权威要求包括领袖、官员和公民在内的一切人都忠实于法律并只对法律负责,它把合法性建立在非人格化的法治基础之上。法律是公共政治管理的最高准则,任何政府官员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既规范公民的行为,更制约政府的行为。“政府是人的产物而不是自然或上帝的产物,秩序井然的社会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来源于人民的最高权威,对现存法律的服从优先于履行其他任何职责。”⑥法理型权威扬弃了前两种权威类型偏重人治的非理性,成为既稳定又合理的统治形式,它代表了权威发展的前景,成为政治认同的最终标准定位。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普遍现象。中国是一个人治传统浓厚的国家,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权威认同的类型,基本属于传统型和卡里斯马型。这两种权威认同方式,具有强烈的人治特征,与时代发展的要求不相符,应该发展法理型政治权威认同。

政治输入能够推动法理型政治权威认同在当代中国的建设。为了维护阶层利益,每个社会阶层通过参政议政和阶层间的沟通合作,向执政党和政府提出自己的要求,对国家立法产生影响,确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国家权力运作的范围和限度,用法律的制度性安排,防止国家对公民权利和社会自治领域的干涉,利用其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实力,运用法律的调整机制,限制国家权力的滥用,寻求权利救济的法律途径,从而发挥着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功能。这在一定意义上阻滞了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推进了国家的法治化进程。实际上,在社会阶层化背景下,各阶层的政治输入,已经促使中国的政治权力结构开始发生变化。近年来,一些个体劳动者和工商界人士相继进入各级人大和政协,一些优秀知识分子进入高层决策圈,特别是私营企业主阶层在政治领域日趋活跃。这种变化在目前虽然还是初步的,但通过这些社会阶层的政治输入,对于克服权力过度集中的痼疾,推进我国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由此可见,政治输入表达着公众的民主与法治诉求,能够不断推进当代中国法理型政治权威认同的发展。

第三,通过政治输入方式获得政治认同,能够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输入不尽来自于社会,“还代表性地来自政治体系内部的精英人物,如君主、总统、部长、议员和法官等”⑦。这在中国更具有典型性。当代中国的政治输入,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内部输入”,也就是说,在当代中国,党组织和政府是最重要的政治输入主体,在对社会利益表达的认定和利益综合方面十分重要。在政治输入过程中,主要是由政治系统内部的党组织和政府官员,代表公众进行利益输入。以公共政策制定为例,我国的公共政策制定,基本上是一种“内部输入”机制,具有三大特征:首先,公共政策输入的主体是权力精英,执政党和政府是最主要的政策制定者,也是最主要的政策输入主体,代替民众进行利益表达。其次,政策制定系统以外的个人和团体,在政策输入中的作用总的说来还比较小。再次,这种内部输入机制具有间接性,它是由党和政府中的权力精英代替民众进行利益诉求,并通过组织机构层层向上传输,而不是由民众或利益集团直接向决策中枢输入要求⑧。当代中国政治输入的这种“内部性”特征,向执政党提出了如何做好利益代表的现实问题。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的阶层化发展,由于身处不同社会阶层,人民群众除了一些共同利益、根本利益外,更多地表现为一些具体利益。这些具体利益有时并不完全一致,在一定条件下甚至是对立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代表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第三部门”等社会性利益群体大量出现,在不同阶层公众的基础性的利益表达和初步的利益综合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这种情形下,执政党、政府与代表社会阶层具体利益的“第三部门”之间,在利益表达的认定和综合方面,如何加强良性互动,这是新形势下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通过政治输入方式获得政治认同,给执政党和政府提出了三个极具挑战性的现实问题:如何做好利益代表,如何做好利益整合,如何处理好与代表公众具体利益的各种机构团体的关系。这三个问题是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也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动力。因此,强调通过政治输入方式获得政治认同,是执政党提高执政能力的强大的外部激励力量。一方面,强调政治认同的政治输入方式,扩大了执政党和政府决策资源的提取范围,增强了利益整合功能,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反映最大多数人的意志,能更好地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从而增加社会公众的认同感;另一方面,通过政治输入方式获得政治认同,能够满足公民参政议政的心理需求,增强了他们的政治功效感、影响感和尊严感,可以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更易于被社会公众接受和认可。

第四,通过政治输入方式获得政治认同,有利于建立执政党和公众间双向支持的政治机制。

通过政治输入方式获得政治认同,内含着这样一种价值判断:公众和政治体系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服务——支持”的契约关系,双方进行着密切的分工协作。在这种关系下,“国家不再是一种发布命令的主权权力。它是由一群个人组成的机构,这些个人必须使用他们所拥有的权力来服务于公众需要。公共服务是现代国家的基础。……政府控制的权力如今不再是一项权利,而纯粹是一项采取行动的权力。……掌权者不能合法地要求服从,除非他们以履行某些职责作为回报,并且只能在他们履行这些职责的范围内要求人们服从”⑨。因此,强调通过政治输入的方式获得政治认同,有利于在政治体系与公众之间建立一种平等协作的关系模式。在这种关系模式下,政治权力成为政治体系履行其公共服务社会职能一种手段,其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根本源泉在于服务并满足社会的需求。这种关系模式,是对政治权力的极大制约,政治权力只有树立服务理念并充分践行它所承担的公共服务义务,才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才能获得公众的政治认同。

从内容上讲,政治输入除了要求这一类型外,还有一种类型:支持,这包括政治资源的支持和顺从者支持或服从性支持。这两种类型的支持,是任何一个政治体系所必需的,对中国来讲也是这样。但应该指出,这两种类型的支持,不是单向的,不是自然而然就能得到的,它必须以政治体系对公众要求的满足为前提和基础。

强调通过政治输入方式获得政治认同,有利于在执政党与公众之间建立一种平等的、契约式的双向支持体系:一方面,社会公众对党和政府积极支持、充分信任和紧密合作;另一方面,党和政府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始终代表并努力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立这样一种政治生活的双向支持体系,有利于政治生活中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共存共赢。这样就在执政党和公众之间摆正了双方的地位。一方政治支持的获得必须以对另一方政治支持的付出为前提和基础。这样,对执政党和政府来讲,时刻保持着一种压力和动力,使其不敢在公众的利益面前怠慢,否则就将失去政治认同。而对公众来讲,要获得来自执政党和政府的支持,也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支持义务,这样容易保持政治稳定,从而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根本上也有利于执政党和政府获得政治认同。

二、当前我国政治输入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对政治认同的消极影响

不可否认,我们在政治输入及其建设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的政治认同,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地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利益表达渠道的受限和不畅通,利益代表的“非代表性”,削弱了公众的政治认同。

在当代中国,执政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是最重要的政治输入主体,必须充分发挥利益表达和整合功能,成为不同阶层、社会群体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的工具,把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诉求经过收集、筛选、综合,反映到自己的纲领和政策中,并通过纲领、政策的落实来体现社会各阶层的意志,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和政治亲合力,以获得社会各阶层民众的支持和认可。这就需要建立便捷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

然而目前,我国利益表达的渠道非常有限。这里所说的“有限”有两层涵义:一是公众可用以表达利益诉求的合法的、制度化的渠道为数不多;二是公众通过这为数不多的渠道进行利益表达,信息传递不顺畅,对公共决策所产生的影响非常有限⑩。目前,我国制度化的表达渠道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信访制度等。而这些制度安排仍然有许多不完善之处。比如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层次比较低,县级以下的人大代表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但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只能由其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种多重间接选举,使群众的利益需求信息在自上而下的传递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遗漏、搁置或失真等现象,造成信息传递阻碍,使群众利益不能得到及时、全面、有效地维护,这就弱化了他们的政治认同。从应然性角度说,人大代表应该是群众最正式、最信赖的利益代表人,但有研究表明,许多人大代表的提案和议案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功利性甚至私人性(11)。由此可见,人大代表并不必然会代表公众进行利益表达。另一方面,在中国,由于人大代表的标准不是代表性,而是工作业绩、社会声望或经济地位,人大代表和选民之间缺乏利益关联性,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选民对“人民代表”的“利益代表”形象的认同。据调查,当遇到动迁、矛盾冲突及民事纠纷、个人权益遭侵害等问题时,公众寻求利益诉求渠道的情况为:找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基本为0,找基层党组织的为0.2%,找工、青、妇组织的不到1.5%,找市委的平均为0.4%,找区委的平均为1.1%,找政法干部及律师的平均为2.75%,找街道的平均为6.5%,找居委会的平均为11.8%(12)。在这里,居委会作为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居于首位,政协、人大、基层党组织没有体现或很少体现利益代表功能,出现了利益表达功能萎缩或弱化的情况。从理论上来讲,上述机构是执政党直接联系民众的沟通管道,是执政党肌体的血管和神经,其功能的弱化势必造成执政党利益表达功能的萎缩。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层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对党的基层政权认同的衰微,反过来进一步影响了公众对执政党和政府的认同。更为重要的是,现在社会上存在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心态,即相当多的公众认为,作为政治输入主体的许多政治精英和权力精英,其发展靠的并不是个人技能或真正的努力,而是夹杂了权力资本化的腐败过程。一些群众往往把个别输入主体的腐败放大,把腐败现象“泛化”,看成是“政府腐败”、“党腐败”。这种由于腐败而带来的公众对个别输入主体的人格不信任,往往带有极大的社会传导性,表现出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社会性怨恨,造成了部分公众对执政党“利益代表”的信任的丧失,进而影响到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政治认同。

另外,在当代中国,由于绝大多数政策、法律议程都是由政治精英和权力精英所创始,因此,对某些输入主体人格的不信任,还常常会转化为对其所推行法律政策的不信任。人们对这些法律政策的公共性、公正性、公平性的信任度大为下降,失去了对这些法律政策的认同。这也是公众政治认同削弱的一种表现。

第二,思想文化上对政治输入的排斥,影响了公众的政治认同。

政治输入蕴含着民主与参与的政治理念。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专业化的趋势日益明显,这也成为许多人排除公民参与的有力借口,主张精英统治。这在我国也很有市场。例如,长期以来,不管涉及国家的大政方针还是涉及公众的直接利益,都是各种强势群体研究讨论决定,他们以“专业性”排斥了普通公众参与游戏规则制定的权利。从总体上看,我国法律对普通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规定大都是任意性的,而非强制性的。这样,是否告知公民参与某项政策的制定,采取何种形式来听取公民意见,完全取决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这几乎成为一种心照不宣的“规则”,而普通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制定上几乎没有发言权。这种在思想文化上对政治输入的排斥和拒绝,对政治认同的消极影响是比较明显的。一方面,这种理论片面强调“专业人员”和“专家”或“精英”治国,拒绝公众的政治参与,从而导致公共决策与公共事务处理的神秘化和特殊化,使公民与党组织、政府机构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加大了执政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隔膜,使执政党、政府与公民处于一种紧张、陌生、不信任的状态之下;另一方面,这种理论压缩了决策资源的提取范围,弱化了执政党的利益整合功能,从而减弱了社会公众的政策认同感;同时,它也忽视了公民参政议政的心理需求,减弱了他们的政治效能感。这样就导致公民对政策的合法性存在怀疑,使他们以消极的态度来对待公共政策,这不仅增加了政策执行的成本,而且导致对执政党和政府的信任感下降,弱化了他们的政治认同。

不仅如此,思想文化上对政治输入组织的不接受,还导致对公共利益保护不力,甚至严重损害公众利益,影响了公众的政治认同。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利益高度一致,过度强调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计划经济年代,代表着“局部”、“狭隘”的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得不到承认,也不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在社会利益多元化的今天,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在人们的思想领域仍然占有一席之地,很多人仍以利益一致性和共同性为借口,反对建立各种利益组织,以切实保护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例如,目前中国的农民缺少反映和维护自己切身利益的相应组织和机构。在这方面,理论上经常出现的错误认识是:既然党是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因此也必然代表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农民组织。而现实中发生的大量坑农、害农事件说明,虽然执政党也代表着农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基层党政部门很有可能偏离甚至背离这一宗旨,损害农民的具体利益。

总之,思想文化上对政治输入的不接受,导致社会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缺乏参与制定游戏规则的权利,他们的政治认同危机日益明显。有学者以城市贫民为研究对象,指出:由于长期无法参与有关游戏规则的制定,越来越多的城市贫民出现了对主流社会的认同危机。长此以往,这批权利贫困集团被日益边缘化,将对当代中国的主流社会和主流价值出现反叛行为和认同危机(13)。其实,何止城市的贫民,还有其他广大的弱势群体。长此以往,他们不仅对现行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生怀疑,而且还容易对现行基本政治制度产生怀疑,从而出现政治认同危机。

第三,输入主体间的不平等削弱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公正性的认同。

当前中国利益表达组织发展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不平衡。主要表现为弱势阶层和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组织发展滞后,强势阶层和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组织发展迅速,呈现出弱者组织化程度低、自主性越弱而强者组织化程度越高、自主性越强的状况(14),从而导致了公众利益保护的公平性丧失。最典型的,莫过于农民具体利益表达组织和机构的缺失,从而导致农民平等公民权的保护不力。例如,在政治平等权方面,农民在实际政治权利的占有和利益表达机制方面与城市居民有很大差别。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农民也缺乏统一的利益表达组织。在社会平等权方面,城乡的二元结构使农民在劳动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权利等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方面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种利益主体的非平等性,容易导致公共政策的公平性缺失,削弱了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公正性的认同。

这种制度缺陷造成某些官员在制定政策时往往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百姓利益负责,尤其是不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负责。例如,在对待“三农问题”上,制定公共政策的官员们的责任性缺失,典型地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对农民参与的责任意识缺乏,认为农民素质低,参政能力差。其二,对农民平等的责任意识缺乏。认识不到农民和其他社会阶层一样,都是平等的国家公民,把农民看作二等公民,甚至是三等公民。其三,对农民组织的责任意识缺乏。不支持甚至反对农民建立反映和维护自己切身利益的组织和机构。在这种状态下制定出来的有关政策,很可能违背农民政治认同的生存伦理的逻辑起点要求,也违背农民公正平等的政治认同的心理需求,从而严重影响了农民对党和政府的政治认同(15)。这种不负责任的最典型的表现,莫过于有些领导干部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冷漠态度。中央政法委研究室通过调研得出这样的结论:除少数有政治目的的群体性事件外,多数群体性事件经历了正常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过程(16)。由此可见,只有通过正常形式和渠道,群众的正当要求没有满足时,群体性事件才表现出逐步升级的现象。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根本的原因在于农民作为政治输入主体,所处的不平等、不公平性的制度框架。“社会公正会使社会成员产生心理感受上的公平感,从而会间接导致一种对于社会特别是政治的认同意识,于是就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当社会上多数人的公平感得不到满足时,社会矛盾也就尖锐起来,社会稳定就受到了威胁”(17)。可见,输入主体之间的不平等性,不公平性,容易导致人们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公正性认同的衰微。

三、政治认同目标下当代中国政治输入的完善

通过政治输入的方式获得政治认同,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然而,在政治输入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又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政治认同。只有改革和完善当代中国的政治输入机制,才能使执政党和政府获得牢固、持久的政治认同。

第一,公平和正义是执政党和政府政治输入的价值指导原则。

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输入主体,执政党和政府需要按照正义的政治原则和要求,担负起维护、提供社会正义的重要使命,使公平和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支撑。首先,要实现经济发展的公正性,实现经济正义。要切实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效率的发展不能牺牲公平,经济发展的成果应该以社会公众的最大多数的共享为标准。其次,实现公平的利益分配。执政党和政府在设置规范、分配资源时应坚持人民主权原则,服务于最广大社会公众而不是个别群体。要让人民有利益分配的公正公平感,实际感受到国家的分配制度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给人民以实际利益,尤其是给比较贫穷的、下层的人民以实际利益,收入差距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再次,重视政治资源的公平分配,因为政治资源跟人们的利益密切相关。政治资源是指国民运用其合法政治权力所能获取和享用的政治待遇和政治机会,是政治权利的实施所取得的结果(18)。公民的政治权利一律平等。这就要求政治资源分配要坚持公平性和非歧视性要求。在当代中国,由于人们受教育程度不同,参政议政能力差异,经济基础差异,人们在政治资源的占有和享用方面也存在不同,这种差距应该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执政党应重视政治资源的规范生产和有序分配,以此换取民众的信赖和支持。

第二,对党的群众路线,要创新思想认识,巩固政治认同的群众基础。

在当代中国,为了获得公众的政治认同,对党的群众路线,要进行思想认识上的创新和转变。一方面,转变对群众组织性的认识。群众组织在国家和社会之间起着重要的中介作用,它能自下而上地发送群众的各种各样的要求,同时又能自上而下输送党、国家对民众的要求。一般而言,公民以团体组织为中介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要比分散的个人行为更能达到目的;对执政党和政府而言,与合法的组织进行磋商,更有利于掌握和了解民众的意愿,而且其政治效率要大于同千差万别的个人之间的艰难沟通。但目前许多党的基层组织不重视群众工作,有些群众组织存在着行政化、形式化倾向,缺乏自主性、创造性,更缺乏自治性,疏通、表达及凝聚群众利益的功能不足。为了巩固政治认同的群众基础,党的群众工作要重视、培育多种多样的群众组织。要积极支持新的社会阶层组建自己的团体组织,尤其是支持、帮助和指导社会弱势群体建立自己的利益维护组织。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执政党、政府与各群众团体以及专业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增强它们的民主性、代表性,使之真正成为各阶层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有效渠道。同时,执政党要通过广泛参与群众组织的活动,扩大在群众中的影响,提高党的声望,培育群众对党的情感,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另一方面,转变对群众平等性的认识。首先要解决执政党、政府与群众的平等性问题。党的性质和宗旨,我们国家的基本性质,决定了党群之间虽然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不能把这种关系变成高低贵贱的关系,处理党群关系必须自觉坚持平等原则。它的总要求是,确认“党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党没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党没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19)。同时,要解决不同的利益群体的群众的平等性问题。群众不是一样的人,会分化成不同的阶级、阶层、利益团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要求。党的群众路线要看到群众的不同利益,要开拓、畅通更多的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与代表群众利益的组织、团体进行充分的对话、沟通、协商,在兼顾群众不同利益的基础上,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不能忘了弱势群体的利益。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都不受歧视,抛弃政策制定上的“双重标准”,从而使执政党和政府获得社会各个阶层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第三,加强和完善政治输入渠道建设。

一方面,执政党和政府作为重要的政治输入主体,要做好利益代表职责。为此,要正确选择和判断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同利益。要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各级组织和政府各部门的政策制定者,应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主动发现问题,了解情况,对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要求主动进行体察和认定,并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满足群众利益需求。另一方面,完善现有的制度化、组织化输入渠道,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这就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和机构,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维护群众具体利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的政治制度,把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方式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之制度化、法律化。目前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在公民参与政治中的作用。要完善人民代表的提名、确定候选人等制度,尊重选举人的意愿,落实选民对代表的罢免权利等。二是处理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民主党派要广泛了解民意特别是了解并表达自己所代表的社会利益群体、阶层成员的利益要求和建议,充分发挥好自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制度,落实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使之真正成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让广大公民积极有序地参与政治。

总之,通过政治输入方式获得政治认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执政党和政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输入主体,必须重视和加强自身各方面的建设,承担起维护公平和正义的历史使命,做好利益代表和利益整合工作,维护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代表公众具体利益的各种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政治输入主体,对政治认同的影响将越来越大。执政党和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促进群众组织的发展,与之形成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获得稳定持久的政治认同。

注释:

①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69页。

②汝信等主编:《2002年版: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16页。

③阿尔蒙德、小G·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12页。

④龙太江,王邦佐:《经济增长与合法性的“政绩困局”——兼论中国政治的合法性基础》,载《复旦学报》2005年第3期。

⑤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9页。

⑥亨廷顿:《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6页。

⑦阿尔蒙德、小G·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第13页。

⑧李杰、杨荣军:《我国公共政策输入机制探析》,载《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第5期。

⑨[法]狄骥:《公法的变迁·法律与国家》,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47页。

⑩潘秀珍:《利益集团参与我国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困境》,载《新疆社科论坛》2006年第2期。

(11)于立深:《行政立法过程的利益表达与意见沟通和整合》,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3期。

(12)陈映芳:《贫困群体利益表达渠道调查》,载《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6期。

(13)[美]洪朝辉:《论中国城市社会权利的贫困》,载《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14)王中汝:《利益表达与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载《科学社会主义》2004年第5期。

(15)孔德永:《农民政治认同的逻辑——以社会主义为对象分析》,载《齐鲁学刊》2006年第5期。

(16)中央政法委研究室:《维护社会稳定调研文集》,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79页。

(17)桑玉成:《利益分化的政治时代》,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169页。

(18)何深思:《论我国政治资源的公平分配与合理共享》,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年第2期。

(19)《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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