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压制的转喻理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义论文,转喻理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429(2004)06-0433-5
1.引言
沈家煊(2000)认为,正确解读句子的意义不能单从词汇自下而上地进行,句式本身的意义会自上而下地影响句子意义的生成,因此有必要把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研究句子语义的生成。配价语法的缺点就是认定整个句子是否合格取决于各组成成分(动词和相关的名词等)。其实,句子的意义与形式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规律性。Goldberg(1995)提出的“构式”概念很好地说明了这一问题。她的主要观点是,句子都是构式的体现,而构式有其自身独立于组成成分的整体意义,整体意义是无法完全从组成成分推导出来的。句子要在实际的语境中产生语用效果,就要做到形式和语义的匹配。影响语言意义的因素不仅有词汇项,而且有更大的语言单位,即语法构式(grammatical constructions)。一个句子不是一堆句子成分的堆砌,而是一个“完形”(gestalt),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在一个句式结构里,各成分意义的相加不一定能得出句式结构的整体意义。组成成分的意义固然对构式的整体意义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但构式的整体意义也制约着组成成分的意义(Fillmore & O'Conner 1988)。
传统语法从词的用法自下而上地进行解释。认知语言学对转喻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笔者(李勇忠 2004)已对构式义与转喻的关系作了粗略的研究,本文继而从概念转喻结果代原因(EFFECT FOR CAUSE)和效果代行动(RFLSULT FOR ACTION)的认知功能出发,进一步分析在构式义与词汇义相冲突的情形下,如何通过压制来消除冲突的问题。
2.构式意义的ICM阐释
“构式”这一概念并非泊来品。在Goldberg之前,汉语学界对构式就有一定的认识。如双及物构式(即双宾语句)、兼语句、给予句、“把”字句、被动句等具有特定标记的构式有其语义属性:“把”字句具有处置义,双及物句具有给予义,兼语句具有使令义等。但是,Goldberg从认知语言学角度来审视构式,使构式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关注。她给构式下的定义(Goldberg 1995:4)是:C作为一个独立构式,是形式(Fi)和意义(Si)的结合体。该构式能成立的条件是:形式Fi或意义Si的某些方面是不能从C自身的组成部分中预测出来,也不能从原有的构式获得。
理想化认知模型(ICM)是Lakoff(1987)认知理论中的重要术语。其主要内容是,人的认知模型是以命题和各种意象的方式贮存在大脑中,认知模型在人与世界的交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贮存信息,而且还对输入的信息加以重组。理想化认知模型对我们生活的经历和行为方式高度概括,为我们认知世界提供了一个简约的、理想化的认知框架,影响着我们的思想与行动。构式意义与理想化认知模型有密切的关系。
不同的构式具有不同的构式意义(沈家煊 2000),例如:“他死了父亲”和“他的父亲死了”这两个构式,前一句强调他父亲去世给他带来巨大的悲痛和损失,后一句只是表明父亲去世这一事实。如:
(1)他七岁上死了父亲。
?他七十岁上死了父亲。
(2)他来了两个客户。
?他来了两个推销员。
(3)我写给他一封信。
?我写给他一幅春联。
三句中的前一例都是合格句,而后一例都是不合格句。因为,在“父亲去世”的理想化认知模型(ICM)中,七十岁父亲去世不如幼年失去父亲那样损失巨大。“他来了两个客户”所属的构式,其整体意义有“获得利益”的成分,在“来人谈生意”的ICM中,来客户是有所得,而来推销员则不是。同样,在”写给(某人信等)”的ICM中,写信是最具原型化的(prototypical)动作,换言之,“写给”构式最容易激活的是“信”,相反,“春联”则不在这个ICM中,或者说它处在激活成分的最边缘位置,不具典型特点。春联可以进入其它构式,如“我给他写了一幅春联”。
句子的意义来自构式义和词汇义的相互作用。如果构式义与词汇义一致,则两种意义互相加强。如果两种意义相互冲突,则会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句子在概念上不合格,另一种是构式义或词汇义占优先地位,从而消除冲突。这种意义冲突的消除被称为“压制”(coercion),Talmy(引自Panther & Thornburg 1999)把它叫做“迁移”(shift)。请看例句:
(4)Run to the school!
(5)# Happen to like me!
(6)Be happy for my sake!
这三句都是祈使句式。祈使句是一个行动构式(action construction),一般而言,只有表动态动作的动词才能进入这种构式。例(4)的“跑”(run)正是表示动作的谓词,此句构式义和词汇义完全一致。相反,例(5)中happen表示的是存在事件的意义,与祈使句式不相容,属不可接受语句。与(5)不同的是,例(6)虽然构式义与谓词(be happy)的非动作义(即静态义)相冲突,但构式义压制了词汇义,使得句子获取了压制后的意义,可解释为:采取某种行动以便达到为我而高兴的结果。行动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因而该句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情况下压制能生成合格的句子,什么情况下生成异常句?这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
3.意义压制的转喻阐释
最典型的动词义和构式义之间的关系是,动词详尽标明了构式义的全部内容。“动词进入构式一般的条件是动词意义是构式义的一个实例”(沈家煊 2000)。动词‘送’的词义就是双及物构式给予义的一个实例;送是一种给予,所以能说‘我送她一件毛衣’。
以双及物构式VN1N2为例,徐盛桓(2001)认为双及物并不是简单的V+N1+N2之和。作为一定的语义内容和语用因素语法化的结果,它凝固为VN1N2构式的表层形式后,成为一个体现语法内容同语法程式对应关系的表层线性构式。因而,它不再是V+N1+N2三个概念之和的镜面映象。双及物构式N(=S)VN1N2构式的典型意义是:施事者(N(=S))通过V的行为和V展开的某种方式让N1领有N2。例如:serve Jack tea,pour me a drink,save me a seat,send Jack a copy of the letter,call him a hero,elect him chairman等,这些构式都明显表现出共同的语义特征:通过serve/pour/save/send/call/elect让N1领有N2。徐盛桓把动词分为三类:第一类动词本身具有给予义,如give,hand,pay,throw等;第二类动词本身没有显性的给予义,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特征是:除施事外,动作的完成需要两个及物对象(即“人”、“物”)同时出现。这样的动词进入双及物后,句子蕴含着这样的意思,即施事以V的动作以及V动作展开的方式让“人”拥有该“物”,此时给予义是一个默认值,这类动词如teach,tell,promise,wish等。第三类动词本身没有给予义,而且有关动词所形成的语义空间也不一定要求两个及物对象同时出现,但出现其中一个及物对象时可能会有另一个及物对象潜在地存在,因而也就潜在地存在着“N1领有N2”义。如bake,paint,knit等。
张伯江(1999)认为双及物构式的核心语义是“有意的给予性转移”,即“施事有意地把受事转移给接受者”。如:昨天邻居卖我一把旧椅子。
当动词义与构式义不一致时,构式义会压制动词义从而对句子的意义发挥作用,此时的动词会编码由构式标明的某种动作行为的完成方式,以汉语的“扔、踢”为例(王葆华 2003:180),这两个词本身并不含有“给予性转移”的意义。如:
(7)他扔了一堆垃圾。
(8)他踢了一下门。
在这两例中,“扔、踢”并不蕴含“给予性转移”。但它们在双及物构式中出现时,情况则不同。如:
(9)他扔(给)我一包糖。
(10)他踢(给)我一个球。
这两个句子所表达的构式义是:[施事通过<某种方式>致使受事收到<某物>]。此时,构式义通过压制使动词获得了进入双及物构式的条件。
手段和结果之间实际是一种因果关系。Goldberg(1995)认为动词的意义和构式意义必须通过因果关系进行整合,由此提出了因果关系假说(Causal Relations Hypothesis)。根据这一假说,如果一个动词没有详尽标明一个构式义的全部内容,那么动词义与构式义发生冲突,构式义和动词义通常要通过某种因果关系来获得一致。
Croft(1991:181)的事件发生的因果链(causal chain)能说明构式义和动词义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
Agent(施事)—→Instru(工具)—→Result(结果)
Croft运用Talmy的力的动态关系(force-dynamic relation)理论对动词的意义压制进行了分析。看下面两例:
(11)The boat sailed into the cave.
(12)*The boat burned into the cave.
在我们的ICM中,sail表示的“方式”与“位移”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因果联系,此时sail的语义受到构式的影响,获得“致使某物转移的”意义,语句合格。相反,按照ICM中包含的常规关系,burn与位移之间并没有因果联系,也就是说,船的燃烧并不一定能使船进入洞内,故(12)不合格。
句式义与词汇义之间是一种“互动”的关系,即典型的词汇义(如“给”、“送”等)对句式义的形成有过贡献,但句式义又可以反过来赋予一些原来没有给予义的动词以给予义。因为句式是一个完形,进入一个句式的任何实例都例示了(instantiate)句式的整体意义。我们认为“互动”是一种“压制”,它是一种转喻迁移(metonymic shift)。其中包含着一种基本的范畴引申和扩展。转喻是其中一个起重要作用的认知机制。因果关系是客观事物中一种极为普遍存在的联系,人们在认知世界时总会受到事物间因果关联的影响,原因(或行动)和结果之间存在着转喻代指关系,原因可以借代结果,反之亦然。下面我们以概念转喻“结果代行动”为理据,系统考察构式义与同汇义之间、构式与构式之间的压制现象。
4.压制方式与概念转喻“结果代原因”
4.1.构式义压制词汇义
儿童语言的研究表明,儿童习得动词词义极快,那是借助动词出现的有独立意义的构式来推断动词的词义(Laudau & Gleitman 1985),我国学者也提出“动词的意义有时要靠格式来限定”(马庆株 1983),“高层次的语义关系是指整个句子的语法意义”(朱德熙 1982),它对词汇有制约作用。
上文中含有动作谓词的构式属于行动构式,在语言的实际运用中,我们发现静态谓词同样可以进入这种构式。如:
(13)a.祈使句式
(i) Wash the dishes!
(ii) Be ready by 5 p.m.
b.不定式结构
(i) She asked him to wash the dishes.
(ii) She asked him to stand in line.
c.What aboutVPing?结构
(i) What about moving to New York?
(ii) What about living in New York?
d.How to VP结构
(i)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ii) How to become a successful lawyer.
e.Why not VP?结构
(i) Why not paint your house purple?
(ii) Why not have a purple-colored house?
这五个句子的例(i)都包含一个表动态的动作谓词,句子的构式义和词汇义一致,不会相互冲突。例(ii)都包含一个静态谓词,由构式义压制了词汇义从而消除冲突,赋予静态谓词以动态性,使语句合格。总的语义变化规则是:实施某行动以便达到谓词表示的结果。以13c(ii)为例,句子的静态谓词是live,但在行动结构What about VPing?中,根据语义变化规则,该句可作这样的理解:“What about doing something in such a way so that living in New York results?”构式义压制词汇义从而生成符合行动结构的合格句。这种通过压制后而产生的意义是由概念转喻“结果代行动”生成的。“结果代行动”所表示的认知规律是:结果可以转喻性地借代导致该结果的动作。转喻是以文化和生理为基础的认知图式的一个函数,这样的认知图式包含了语用者对各种可能的因果关系的知识或信仰(Panther & Thornbung 1999;Thornburg & Panther 1997)。
在13(a-e)的例(ii)中,我们发现,两种语义力量互相作用。首先,构式义压制了词汇义;其次,压制的实现有赖于独立的基于图式的转喻规则。如果没有转喻的认知参与,则会出现如例(5)那样的语用异常句。
上面分析的是构式义与词汇义相冲突,其中一种被另一种压制的问题。构式义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压制现象,我们(李勇忠 2004)以be+Adj/NP,被动句和否定式三种句式为例讨论了带有语义冲突的句式内嵌(embedded)于另一句式中的语义生成问题。此处不赘述,下面我们着重讨论词汇义对构式义的压制现象。
4.2 词汇又压制句式义
构式语法没有对词汇义对构式义的影响给予足够的重视,但词汇义却在一些特殊的句式中对构式义产生影响。我们将运用概念转喻“结果代原因”对常见的句式结构“What's that N?”进行分析。
“What's that N?”这一特殊疑问句式的常规意义是“What is a relevant property of the noun?”(这东西有什么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属性?)。事物的特殊属性取决于该事物的概念域(conceptual domain)和语言使用的场合,它是由语用者根据转喻认知规律推导出来的。对于这种句式结构,我们有必要区分两种转喻义,即:“上下”义和“致使”义。
4.2.1 上下义
所谓上下义,就是语义学上按事物的类、种概念而确定的意义,如:那是什么虎?那是华南虎。华南虎是虎的一个种类,是虎的下义词(hyponym)。在回答“那是什么N”(What's that N)时,我们常常用N的下义词而不能用上义词来回答,比如对“那是什么虎?”,我们不能回答“那是动物”。再如:
(14)What's that bird?
正确的回答应该是下面的a,也可能会用b,但绝不会用c和d。
(15)a.(It's)a titmouse.
b.? A fledgling.
c.# My bird.
d.#(It's)an animal.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14)要问的信息实际上是那种鸟的特殊属性(specific property),“What's that bird?”转喻指代“What kind of bird is that?”。这种转喻符合人们的一般认知规律“用一般代特殊”。
4.2.2 致使义
对于What's that N的回答,不仅受上下义的制约,更有可能受致使义的制约。具体表现在对身体的症状及身体的感觉的提问(如:听、嗅、味、视、触等)。请看例子:
(16)What's that spot on your cheek?
依据上下义,我们可回答“A pimple”(丘疹),pimple可看作是spot的下义词;依据致使义(即导致该结果的原因),回答是“(It's)my allergy”(过敏)。致使义的回答符合概念转喻“症状代原因”,这个概念转喻实际上是由更高一级的概念转喻“结果代原因”派生的。
有时这样的句式只能由致使义回答,用上下义回答会引起语用异常。如:
(17)What's that bruise?
(18)a.#It's a purple bruise.(type of N)
b.I bumped into the desk.(causing event of N)
a回答的是上下义:紫伤(伤的下义词),b回答的是导致受伤的原因:在桌子上撞伤了。当人们询问病症或伤情时,往往希望知道导致的原因。这与转喻的认知规律“结果代原因”是一致的。
另一类表示感觉印象(sense impressions)的名词,在句式What's that N?中往往只要求用致使义而不是上下义作答,在这点上,表现得比上面表示症状的名词更强烈。
(19)What's that noise?
(20)a.(It's)a squirrel.
b.A burglar.
c.Rain.
d.The wind in the willows.
(21)a.# A loud noise.
b.?(It's)a shriek.
c.? A yell.
d.? A cry.
通常,(19)问的是什么原因产生了噪音,与概念转喻“感觉事件代原因”(PERCEPTUAL EVENT FOR ITS CAUSE)一致。(20a-b)回答的是制造声音的的主体(松鼠和窃贼),(20c-d)是制造声音的事件。它们都表示致使义,因而合适。相反,(21)用的上下义,与话语的意图相悖,语用异常。声音如此,表嗅觉和味觉的名词也一样。如:
(22)What's that smell?
a.Smoke.
b.The bread in the oven.
C.? An acrid smell.
d.? A burning smell.
(23)What's that taste?
a.Garlic.
b.Pineapple and mango.
c.? A salty taste.
d.? A sweet taste.
句式结构What's that N?中的名词N所指谓的概念,受转喻认知规律的制约,影响了整个句式结构的意义。“What's that N?”实际上转喻为“What is a relevant property of that N?”,回答时要用分类义或致使义。
5.结束语
构式语法采取了与传统语法迥然不同的路径,由上而下研究句子的意义。它拓展了语法研究的空间,更加逼近了句子语义的生成本质。但它并没有提供一个可行的规则来预测什么样的动词能进入句式,什么样的动词不能进入句式。本文从转喻的视角讨论了动词进入句式的充分必要条件,并引入“压制”这一概念来阐释句式内构式义与词汇义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构式义与词汇义冲突时,句式内能否建立转喻关系是衡量句子合格与否的标准。当句式内无法建立起转喻关系时,句子不合格。压制的方式表现为两类,一类是由构式义压制词汇义,另一类是由词汇义压制构式义。此外,本文还分析了构式与构式的压制问题,认为压制的过程是转喻参与的认知过程。随着认知语言学和语用学的发展,转喻研究也呈现出多角度多层面的特点,如转喻的本体研究、转喻的语用研究以及转喻与句法关系之间的研究,展现出转喻研究的魅力。
收稿日期:2004-3-7;
修改稿,2004-9-27;
本刊修订稿,200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