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璁议礼思想述论——对张璁在大礼议中“迎合”世宗之说的批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礼论文,之说论文,世宗论文,思想论文,张璁议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法分类号 K 224.06
张璁,字秉用,号罗峰,浙江永嘉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进士及第。因议大礼有功,为明世宗所重用,引入政治中枢,协助世宗进行了明代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改革活动。嘉靖十年(1531年),因避世宗朱厚熜名讳,更名为孚敬,字茂恭。嘉靖十八年(1539年)去世之后,谥号“文忠”,意为“勤学好问、危身奉上”。明代大臣谥号“文忠”者共有四人,张璁居其一,足见他在明代历史上所具有的独特地位。但对于张璁,人们知之甚少,略有所知者,也仅仅局限于他在大礼议中“迎合”世宗的偏颇之见。这一偏见在时下的论著中俯拾皆是。为了纠正这一偏见和填补这一空白,真正确立张璁在明代的历史地位,首先必须认识张璁的议礼思想和审视他的议礼行为。
一、明武宗遗诏是张璁议定大礼的法律依据
明武宗是明代历史上最荒淫、最自私和最无责任心的一位皇帝。他因畸形的淫乐和过度的纵欲而绝了子嗣,因暴戾恣睢而拒绝大臣要求预立皇储的建议,使他于而立之年猝死之际,也没有解决皇位继承人的问题,孝宗—武宗帝系因此彻底断裂。《皇明祖训》规定:“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武宗不仅无子,而且无弟,《祖训》的规定完全不适合于武宗无同父兄弟的情况,所以,选取新君只能采取变通的做法,否则,将选不出新君。当时,可供选择的变通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在承认武宗无亲弟的前提下将“兄终弟及”作一新的解释,即“兄”为明孝宗,“弟”为兴献王,他们共同的父亲是明宪宗。孝宗为宪宗第三子,兴献王为宪宗第四子,只有按此选立新君,才不会引起皇室内部的争斗。因兴献王已逝,故由其独子朱厚熜继位,所以说:世宗即位所遵循的原则不是“兄终弟及”,而是“父死子继”。换言之,在以“兄终弟及”确立兴献王帝系之后,朱厚熜按“父死子继”成为明朝的第11代皇帝。这一选君原则在武宗遗诏中是很明确的。遗诏言:“朕绍承祖宗丕业十有七年,深惟有孤先帝付托,惟在继统得人,宗社先民有赖,皇考孝宗敬皇帝亲弟兴献王长子聪明仁孝,德器夙成,伦序当立,遵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告于宗庙,请于慈寿皇太后与内外文武群臣合谋同词,即日遣官迎取来京嗣皇帝位。”(注:《明世宗实录》卷1。)在武宗遗诏中难以找到朱厚熜为孝宗之子或为武宗亲弟的内容,尽管遗诏不是由武宗亲自钦定的,而是在他死后由其母慈寿皇太后、宦官和阁臣三方势力联合颁发的,但它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是朱厚熜称帝的法律依据,所以,张璁说:武宗遗诏言“‘兴献王长子伦序当立,迎取来京嗣皇帝位’,议之公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大礼或问》。)
然而,在皇位空缺的37天之中和世宗即位之初,以阁臣杨廷和为首的朝臣逐渐控制了朝政,他们为了挟持由外藩入京即位的朱厚熜,便背离武宗遗诏,试图使朱厚熜变为孝宗之子,兴献王之侄。故当朱厚熜即将入京即位时,杨廷和按照已意定好的仪式要求朱厚熜以皇太子身分入城(注:《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载:要求朱厚熜以太子身分入京即位是由“大学士杨廷和命礼部郎中余才所拟也”。)但是,朱厚熜以武宗遗诏为据,拒绝从命。他说:“遗诏以吾嗣皇帝位,非皇子也。”(注:《明世宗实录》卷1。)杨廷和“固请如礼部所具状,帝不许”(注:《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这样,在与朱厚熜的首次较量中,杨廷和以失败而告终。但以老臣自居和以“拥立”之功自诩的杨廷和并不甘心失败,当世宗即位后第五天下令礼部集议兴献王崇祀典礼时,杨廷和试图利用这一机会再次强迫世宗以孝宗为父,而以其父兴献王为叔父。不等廷议,杨廷和便以汉定陶王和宋濮王故事授意礼部尚书毛澄说:“是足为据,宜尊孝宗曰皇考,称兴献王为皇叔考兴国大王,母妃为皇叔母兴国太妃,自称姪皇帝名,别立益王次子崇仁王奉献王祀。有异议者即奸邪,当斩。”(注:《明史》卷190《杨廷和传》。)这样,议世宗之父兴献王尊号的问题在杨廷和一手策划下变成了世宗应该以谁为父的争论,“大礼之争”正式展开。张璁敏锐地指出,杨廷和是大礼之争的始作俑者。他说:“臣等伏读武宗皇帝遗诏云:‘朕皇考亲弟兴献王长子聪明仁孝,伦序当立,迎取来京嗣皇帝位。’谓之嗣皇帝位,是继武宗皇帝之统。初无为孝宗皇帝之子之说,至皇帝登极之日,始变其说,以皇上为孝宗之子,继孝宗之统,使皇上违武宗皇帝之诏,背献皇帝之恩,遂致父子君臣皆失其道。”(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七》。)又说:“夫为孝宗皇帝之子说者,其始变于奸权大臣一人而已,礼官附之,九卿科道附之,初不顾事体之大,礼义之非者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七》。)张璁的这一认识是符合武宗遗诏的,也是符合实情的。然而,在许多论著中,将挑起大礼之争的责任推在世宗身上。如《明史新编》的编著者认为:“朱厚熜由藩王而入承皇位,本非当然的皇位继承人,因此深忌臣下们轻视自己出身不正。他即位后第五天,就下令礼官集议崇祀其父兴献王的典礼,企图以尊重自己生身父母的办法来提高自己的威望。”(注:傅衣凌主编、杨国桢等著《明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197页。)这一看法颇具代表性。作为称帝的儿子,明世宗有权利议定其父兴献王的尊号,而杨廷和不是在议尊号,而是要剥夺明世宗与兴献王朱祐杬的父子关系。所以,大礼议的核心不是争论兴献王的尊号问题,而是能不能承认世宗与兴献王父子关系的问题。只有在确定他们的父子关系之后,才能确定兴献王的尊祀典礼。
杨廷和及其追随者为了迫使世宗改认父母,坚持认为武宗遗诏中的“兄终弟及”是指武宗和世宗,即他们是同父兄弟。其理由是《祖训》所谓“兄终弟及”是指同父兄弟,而非同堂兄弟,故作为同堂兄弟的武宗和世宗要按照《祖训》改为同父兄弟,其共同的父亲就是明孝宗。张璁对此削足适履的主张予以严厉的指斥。他说:“夫孝宗,兴献王兄也;兴献王,孝宗亲弟也;皇上,兴献王长子也。今武宗无嗣,以次属及,则皇上之有天下,真犹高皇帝亲相授受者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四》。)又说:“夫献皇帝实孝宗亲弟,虽未尝有天下以传皇上,而皇上之有天下,实以献皇帝之子也;高皇帝虽未尝以天下授皇上,皇上之有天下,实以高皇帝之训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五》。)因此,张璁指出,世宗只有以“宪宗皇帝之孙、孝宗皇帝之姪、兴献王之子”的身分君临天下,才是符合《祖训》和武宗遗诏的(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四》。)。与张璁在大礼议中志同道合的桂萼也说:世宗奉武宗遗诏即位,“则陛下为宪宗纯皇帝之孙,孝宗敬皇帝之侄,兴献王之子,武宗之弟,伦叙当立,秩然不待文饰者矣。”(注:《太傅桂文襄公奏议》卷1《请正大礼疏》。)
除了曲解武宗遗诏中的“兄终弟及”之外,杨廷和等人又试图把武宗遗诏中“惟在继统得人”的内容更改为“继统又继嗣”,甚至是“继统必继嗣”和“继统先继嗣”,强调继嗣重而继统轻。杨廷和说,既然世宗“承武宗皇帝之统”,就必须“嗣孝宗皇帝之后”,否则,就是“任私恩而弃大义”(注:《明世宗实录》卷9。)。张璁则认为,继统与继嗣不同,两者之中,继统重而继嗣轻,并强调继统是主要的,是大义;继嗣是次要的,是私情。他说:“今者必欲我皇上为孝宗之嗣,承孝宗之统,则孰为武宗之嗣,孰承武宗之统乎?”(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大礼或问》。)又说:“我皇上所继者,武宗也,是武宗无嗣而有统矣。由后言之,则我皇上所继者,孝宗也,是武宗虽有统而无传矣。”(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大礼或问》。)他解释说:“统乃帝王相传之次,而嗣必父子一体之亲”,为了保持“统”的连续性,父死子继为继统之常态,是继统的主要形式。针对可能出现的有父无子的特殊情况,便有“兄终弟及”作为辅助手段。张璁说:“统与嗣不同,而非必父死子立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一》。)于是,张璁提出了继统不继嗣的主张。他认为虽然因武宗无子而使孝宗帝系中断,但因世宗继承皇位使明朝之“统”没有断裂。张璁说:“今者不念无嗣之武宗,而重念有嗣之孝宗者何欤?兹果孝宗之无后乎?抑武宗之无后乎?虽然自古帝王之无后者,岂惟我武宗然哉!而其相传之统则固未尝绝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大礼或问》。)
由于张璁紧紧围绕着武宗遗诏争议大礼,所以,以他为代表的反对杨廷和集团主张的少数派能够主动出击,并将其击败,最后按照武宗遗诏的明确规定确定了世宗与兴献王的父子关系。
二、据实议礼,不为“纲常”所束缚
杨廷和为了使世宗以孝宗为父的主张得以实现,便以万世不变的“纲常”来震慑世宗及其反对者。他说:“纲常典礼之在世,譬如日月之在天,不可以晦翳;江河之在地,不可以壅塞。自三代至今,万古不可变。”(注:《杨文忠三录》卷7《自劾不职乞赐罢黜以正纲常昭典礼事》。)很明显,杨廷和所谓万古不变的“纲常”是欺人之谈,这样的“纲常”是不存在的。所以,在其大谈特谈“纲常”的同时,杨廷和不得不找出个别旧例来比附之,甚至把个别旧例视为“纲常”,并进而认为旧例等于“纲常”。杨廷和翻出的旧例就是宋英宗子嗣宋仁宗一事。礼部尚书毛澄对杨廷和唯命是从,亦步亦趋,极力迎合。他不顾宋、明事体的不同,非说两者完全是一回事。毛澄说:“今兴献王于孝宗为弟,于陛下为本生父,与濮安懿王事正相等。”(注:毛澄《大礼议》,《明臣奏议》卷17。)因附和杨廷和主张而被杨廷和重用的何孟春也说:世宗改称其父兴献王为皇叔,“如宋王珪、司马光所云,亦已惬矣。”(注:《明史》卷191《何孟春传》。)面对杨廷和的威胁利诱,朝中大臣极少有人敢于批驳杨廷和的大礼主张,于是,出现了“举朝翕然同声,大抵本宋司马光、程颐《濮园议》”的一边倒的不正常局面(注:《明史》卷191史官赞曰。)。
张璁反对将明世宗与宋英宗相提并论,因为两者继位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他说:“礼官又以今日事体比之宋濮安懿王,臣等谨按濮王允讓第十三子初名宗实,仁宗未有嗣,取宗实入宫,命曹皇后抚鞠之。年方四岁,亲命学士王珪草诏,立为皇子。朱熹已曾并定陶王事论其坏礼,今礼官务牵命强比”,此乃“欺妄”之罪(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七》。)。又说:“孝宗宾天之日,我皇上犹未之诞生也,是孝宗固未尝以后讬也;武宗宾天之日,我皇上在潜邸也,是武宗又未尝讬为谁后也,其与汉、宋之故事大不相类者矣。”(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大礼或问》。)事实上,宋代濮议是在宋英宗承认仁宗为父的前提下,想封崇其生身之父濮安懿王,而明世宗是在不承认明孝宗为父的前提下来议定其父兴献王的尊号。就宋英宗而言,尽管欧阳修等人引经据典,阐发前人之微言,为英宗与濮安懿王的父子至情而极力辩护,但因其难以违背仁宗亲立英宗为子的诏书,所以,司马光等人最后取胜,而欧阳修则未能成功。司马光曾说:“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继祧,光有天下。”(注:《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55《濮议》。)而明世宗正好与宋英宗相反,他既没有明孝宗立其为子的诏书,更不可能有武宗为其父选立子嗣的诏书,所以,也就根本谈不上模仿宋例改易父母的问题。孝宗绝嗣是不可回避的事实,杨廷和自恃“拥立”之功,想以臣之力为死去17年之久的孝宗立嗣,真是异想天开。李贽据此认为,杨廷和“天资近道而不知学,是为最可惜之人”(注:《续藏书》卷10《史阁叙述》。)。毛奇龄也说:杨廷和“不惟不晓大义,其于汉、宋二事亦未尝得知也”,并进而认为他是“不读书误人国事”之人(注:《辨定嘉靖大礼议》。)。谷应泰也认为杨廷和迫使世宗效法宋英宗子嗣仁宗而考孝宗的做法是“妄相附属”之举(注:《明史纪事本末》卷50《大礼议》。)。
正因为宋、明事体不同,故不能依样葫芦。换言之,照搬宋代旧例根本不可能解决明世宗所面临的新问题。张璁认为,要解决“当代典礼”,坚持的态度应该是以经义之精神来议定前人未遇之事,而不是削足适履,比附旧例。他说:“以经议礼,犹以律断狱。则凡历代故事,乃其积年判案耳。苟不别其异同,明其是非,概欲以故事议礼而废经,犹以判案断狱而废律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大礼或问》。)而对于程颐之论,张璁并没有将其奉为万世不变的“纲常”来束缚自己的思想。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他认为如果程颐生在“当世”,必将会按照变化了的情况来议“当世”之礼。张璁说:“宋濮议方有称皇伯之说,而又加以程子之议,故人皆宗之。但朱子犹有未安之论,亦可见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大礼或问》。)又说:“程颐在英宗朝赵思永为濮议时,方年三十有二,见犹未定。至为四箴,殆晚年也。况皇上继统与英宗继嗣不同,使程颐居今之世,议今之礼,岂得复守濮议之说哉!”(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2《谢御注四箴》。)他与桂萼据实研讨之后联名上疏说道:“愿陛下速发明诏以答天下之心,必称情立文,循名考实,称孝宗曰皇伯考,称兴献王曰皇考,而别立庙于大内,则所谓事地察矣。”(注:《太傅桂文襄公奏议》卷1《请正大礼疏》。)张璁这一依据变化了的情况据实议礼的思想是正确的。《礼记·礼器》言:“礼,时为大。”由于张璁能够坚持“因时定礼”,冲破由杨廷和编织的僵化“纲常”的束缚,故其主张得到了达礼者并与杨廷和绝少利益关系者的支持。在家闲住的名臣杨一清当看到张璁所著《大礼或问》时,便说:“张生此议,圣人不能易也。”(注:《御定资治通鉴纲目三编》嘉靖五年五月条。)因丁忧家居的另一名臣胡世宁亦能冲破杨廷和所设置的禁区,支持张璁的主张。据《明史·胡世宁传》载:“朝廷方议‘大礼’,异议者多得罪,世宁意是张璁等,疏乞早定‘大礼’。未上,语闻京师。”(注:《明史》卷199《胡世宁传》。)
三、坚持以情定礼,反对以礼抑情
议礼双方争论的又一焦点是对“情”与“礼”(或“理”)关系的不同看法。杨廷和因固守僵化的“纲常”,故坚持“以礼代情”和“以礼抑情”,否定明世宗对其父孝情的合理性。杨廷和于嘉靖二年(1523年)说:世宗不得以兴献王为父,“此事关系万世纲常,自古皆无人敢行,岂敢自我辈坏之!”(注:《杨文忠三录》卷4《视草余录》。)又说:“臣等钦承上命,敢不遵奉,但此大礼关系万世纲常,在舜禹之圣,皆不曾行,陛下有舜禹之资,臣等不以舜禹所行事陛下,是不忠也。况自古以来所未有之事,岂敢坏自今日!”(注:《杨文忠三录》卷4《视草余录》。)追随杨廷和的阁臣蒋冕也说:“礼仪之节,称谓之等,一皆有义制礼,有礼以防情,原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注:蒋冕《为后大宗疏》,《明经世文编》卷124。)在杨、蒋等人看来,不管人的思想怎么变,“礼”是不能变的。因为“先王制礼本乎人情”,所以,今人之“情”必须符合“先王之礼”。不遵循“先王之礼”,便是“非礼”。杨廷和说:“孝道莫大于尽礼。孔子告孟懿子,问孝只说无违。无违是不违悖于礼,便是孝道。”(注:《杨文忠三录》卷4《视草余录》。)
张璁则与杨廷和的主张针锋相对。他认为:“礼来自于人情”,既非从天而降,亦非从地而出,“圣人缘人情以制礼”。如果圣人所制之礼,“非人情,则非礼矣。”张璁说:“礼缘人情,固当随时为之损益,不可胶于一说也”(注:《张文忠公集》文稿卷3《家庙议》。)。他认为,只有坚持“以情定礼”,才能“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一》。)。
既然“情”高于“礼”,那么,什么是“情”和“礼”呢?张璁认为符合“人心”者便是“情”,顺“情”便是“礼”。他说:“天理民彝之在,人心终不可泯者也。人不能强臣,臣不能强人者也。执政不能强皇上,皇上不能强于执政者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三》。)那么,如何体认“人心”呢?张璁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第一,以孝宗与武宗父子之情来体认兴献王与世宗的父子至情。尽管杨廷和把自己的主张视为“正议”、“公论”乃至符合“纲常”之说,但究其实质,仍在于私厚孝宗。明人何乔远认为:杨廷和等人“执为人后者,及事孝宗者也,思孝宗之德也”(注:《国榷》卷53嘉靖三年七月条。)。谈迁评论道:兴朝附和杨廷和之议,“盖伤孝皇之德,矢报靡由”(注:《国榷》卷52嘉靖元年正月条。)。杨廷和宁为死去多年的孝宗利益考虑,而不为现实的世宗着想,私厚孝宗必然要剥夺世宗与兴献王的父子之情。与杨廷和的这一主张相反,张璁认为世宗与兴献王的父子之情绝对不能被剥夺。他说:“夫父子之恩,天性也,不可绝者也。知孝宗与武宗之心,则知兴献王与我皇上之心矣。”(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三》。)对世宗孝情的剥夺便是对世宗孝心的严重伤害。张璁说:“皇上至情决不可遏,礼官初议坚不肯改,未免重伤皇上之心。”(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四》。)张璁尊重世宗对其父的孝心并极力成全之,并非“迎合”世宗之私心,而是合情顺理之正议。
第二,以杨廷和集团之本心来体认世宗之孝情。明世宗难道因意外地得到皇位这样莫大的好处就非改易父母不可吗?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张璁认为杨廷和等人应该首先反躬自问,如果他们意外地得到什么好处,就轻易地、安然地改换父母吗?张璁说:“议礼之臣亦各有父母者,试以其身处之,于心安乎?”(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七》。)霍韬支持张璁的这一诘问,说:“举朝士夫皆极力争辩,谓皇上既有天下,必不得有父母,然后可。生窃痛之曰:‘使我不有父母,然后与我官爵,我宁不有官爵而不肯舍父母也。’孰谓父子天性,诸君子独与人殊也!是故不得已者,陋议而已。”(注:霍韬《与萧子雍书》,《明文海》卷172。)在张璁等人看来,既然杨廷和及其追随者不会见利忘情,何必违背本心而强求世宗逆情背理呢?
第三,以庶民之孝情来体认世宗之孝情。张璁认为,皇帝之孝情与庶民之孝情并没有什么两样,故以庶民之孝情体认世宗皇帝之孝情便可解决大礼之争。他说:“《记》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今匹夫匹妇有不获自尽者,尚求以自伸,皇上尊为万乘,父子之亲,人可得而夺之乎?又可容人之夺之乎?”(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三》。)又说:“臣等谨按《记》曰:‘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盖人之生必各禀于父母而无二,岂有两考之称乎?虽闾阎童子亦羞称之,可加之万乘之尊乎?”(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七》。)桂萼支持张璁此议,也说:“陛下尊献皇帝为天子,尊兴国太后为天子母,所谓本诸身,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谬,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注:《太傅桂文襄公奏议》卷1《请正大礼疏》。)既然皇帝之孝情等同于庶民之孝情,那么,天下庶民都可以议论大礼,议礼权不能为杨廷和等人所仅有。张璁说:“夫礼失,求诸野,询之群臣犹未也,皇上何不告天下万民,推诚而询之?”(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四》。)他认为只有“山林耆旧”本诸各自之心,“念父子之情,怀君臣之义”,充分体念“皇上至情”,才能成全“皇上大孝”(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四》。)。
张璁以推己及人和庶民之情体认世宗皇帝之考情的思想,是其议礼思想的闪光点。这一思想对等级森严和皇帝独尊的时代而言,犹如石破天惊,强烈地震撼着社会各阶层。《明史·黄绾传》的作者认为:在大礼议期间,“诸希宠干进之徒,纷然而起;失职武夫,罢闲小吏,亦皆攘臂努目,抗论庙谟。”(注:《明史》卷197《黄绾传》。)剔除作者的偏识,展现于人们眼前的就是一幅广大庶民阶层积极议礼的图画,这种现象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
四、余论
由于张璁的议礼思想既符合武宗遗诏,又尊重事实,顺情合理,所以,张璁的主张在杨廷和挑起大礼之争后主导着争论的趋向。大礼议并没有因杨廷和集团的强大而倒向杨廷和一边。张璁说:“在朝之议多,非真多也,附和之而多也;臣等之议寡,非真寡也,不敢言而寡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五》。)为了打击张璁等少数人,也为其违诏背情的大礼主张的失败作辩护,杨廷和集团一方面污蔑张璁等人议礼是为了图求个人的升迁,另一方面将其失败的原因归于张璁等少数人“迎合”世宗所致。“迎合”之说由此出现。后世之人不辨是非,沿袭杨廷和集团的攻击之词,也认为张璁等少数人能够击败强大的杨廷和集团,主要原因在于他们“迎合”、“揣摩”世宗私心而已。然而,一些封建时代的史家却能够独立审视大礼议中的是是非非,不被杨廷和集团的攻击之词所迷惑。《明世宗实录》的编纂者论道:张璁“深于礼学,丰格隽拔,大礼之议,乃出所真见,非以阿世。”(注:《明世宗实录》卷221。)王世贞也认为:“凡言礼而贵者,其人材皆磊磊,既不言礼,亦有以自见者哉!”(注:《西园闻见录》卷26。)毛奇龄论道:张璁“似亦酒国中之能独醒者”(注:《辨定嘉靖大礼议》。)。
事实上,大礼议中真正具有“迎合”行为的是杨廷和的追随者。如果人们稍加留意的话,就不难发现,反对杨廷和大礼主张的势力是京城以外的中下级官员,北京朝中的高级官员无人敢与杨廷和唱反调。其主要原因是这些高级官员在武宗朝都有过或多或少的政治劣迹,凡与杨廷和作对的,只要杨廷和指使追随自己的言官披露其劣迹,定会身败名裂。杨廷和正是利用百官的这一弱点得以暂时地控制朝政。由于杨廷和集团是一个迎合集团,故在大礼议中怪论迭起,前矛后盾。席书说:“臣闻父子君臣天经地义,非人所能改。执政初议曰皇上宜为孝宗后,又改议曰继武宗而为后。北礼官迁词曰非为武宗立后,南礼官又迁词曰武宗为其父立后。前后相左,南北皆驰。其事既讹,其言自道也。”(注:《明世宗实录》卷39。)张璁对杨廷和集团的迎合行为揭露说:“其两京大小官员知朝议之非者十有六七,阿附不知者止二三耳。知其非者少有私议,辄目为奸邪,风言谪降,并考察黜退。不知礼者凭为举主恩人,攘臂交攻,不容人语。又如九卿六科十三道官连名之疏,岂议论同哉!如九卿之首自草一疏,不令众见,止以空纸列书九卿官衔,令吏人送与书一‘知’字。有不书者,即令所私科道官指事劾之。虽大臣多衔冤而去,无敢声言。至于科道官连章,则亦犹然者。掌事一人执笔,余者听从,势有所迫故也。”(注:《张文忠公集》奏疏卷1《正典礼第七》。)所以,杨廷和追随者对杨廷和主张的迎合使该集团在大礼议中毫无战斗力可言,愈争愈不利。《明史》的作者对此有一较为中肯的评论:杨廷和及其追随者“徒见先贤大儒成说可据,求无得罪天下后世,而未暇为世宗熟计审处,准酌情理,以求至当。争之愈力,失之愈深,惜夫!”(注:《明史》卷191史官赞曰。)
只有剔除张璁在大礼议中“迎合”世宗的偏见,才能真正认清嘉靖政治的发展变化。也就是说,对张璁议礼行为的全面认知,是重新认识嘉靖政治及其以后明代历史特别是嘉靖、隆庆、万历三朝改革历史的关键。著名历史学家李洵先生认为:明王朝之所以在武宗“胡作非为”之后没有迅速灭亡,并又延续了120多年,就在于嘉靖前期“一批新贵族替代了旧贵族,旧贵族在经济上、勋位继承上受到了新的一轮限制”(注:李洵《明武宗和他所代表的封建贵族阶级》,《第二届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13页。)。业师蔡美彪先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观点,把嘉靖初年协助世宗革新的张璁与万历初年的张居正相提并论,说:“明代先后两张文忠,均以兴革为己任”(注:《中国通史》第8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20页。)。钦定大礼之后张璁协助世宗所从事的政治改革活动,不属本文讨论的范围,兹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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