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自发秩序:文化演进的视角_哈耶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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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L Classification:B25; L22; P11

       眼睛已经在动物世界独立演化出了40—60次;回声定位至少独立演化出了4次;毒刺至少独立演化出了10次;因社会交往而产生的发声系统独立演化出了至少8次;电场导航已经独立演化出了几次;机翼飞行已经独立演化出了4次,各种形式的滑翔已经独立演出了成百上千次;喷射动力已经独立演化出了2次;带有自由旋转轴承的轮子在人类之前在细菌中演化出了1次;而大脑、两足行走、前视双眼和语言能力及其他类人特征迄今为止只出现在人类中。

       ——理查德·道金斯

       文化演化议题大量出现在演化生物学、演化经济学、行为和社会演化理论中。早在哈耶克的“盖棺定论之作”《致命的自负——论社会主义的谬误》讨论文化演化议题之前,生物学家早已开始讨论它。哈耶克之后,行为和社会演化理论、演化经济学的新近发展不断深化人们对文化演化的理解,进一步深入到文化演化和生物演化的异同、文化演化和生物演化的速度差异、文化演化本体或选择单位以及多层次选择,文化演化的复制—变异—选择机制。最初,社会领域的演化现象启发了早期的演化思维,而演化生物学家系统发展出演化分析范式,系统细致地刻画了演化机制。反过来,演化思想相对成熟的生物演化理论又影响和启发了文化演化理论。肇端于旧石器时代中期(约9万年前)的文化演化深刻改变着人类行为和生存方式,①惟有把理性个体置于一个文化演化的结构和进程中,我们才能理解什么是“自发秩序”。

       一、哈耶克转向文化演化议题

       哈耶克的晚年著作《致命的自负》开篇言明,此书论证的是“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②这个中心主题是一个演化论特征极为鲜明的概念,“扩展秩序”,并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一个自发的产物:它是无意间遵守某些传统的、主要是道德方面的做法中产生的,其中许多做法人们并不喜欢,通常并不理解它的含义,也不能证明它的正确,但是透过恰好遵循了这些做法的群体中的一个进化选择过程——人口和财富的相对增加——它们相对迅速地传播开来。……大概这个过程是人类进化中得到正确评价最少的一个方面。这一概念在后面的论述得到进一步的补充和确认,“经济学和生物学所揭示的令人惊奇的事实所包含的意义,即在未经设计的情况下生成秩序,能够大大超越人们自觉追求的设计”。“我的工作的起点,完全可以用休谟的一个见解来表示,‘道德准则并非我们理性的结果’”。“演化论在本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个具有鲜明演化论特征的概念遭遇许多主流理论的批评,认为这是一个丛林法则在人类社会中的滥用。我们的看法恰恰相反,此一演化论特征鲜明的概念是哈耶克历经早期经济学纯理论研究和社会主义经济计算大辩论以后,通过浩繁的生物演化和文化演化文献阅读(仅以此书为例,纯生物演化的专业文献引用高达40本/篇,其中不乏极富原创性的杰拉尔德·埃德尔曼[Gerald Edelman]的《神经元一般达尔文主义:神经元群体选择理论》[Neutral Darwinism:The Theory of Neuronal Group Selection]之类的艰深专业演化生物学著作,在今天的演化经济学中此类著作仍被作为前沿文献引用)以后,穷守经年,提出来的一个极为精致的理论概念。首先,它超越传统理论,涉及了个体和群体两个层次;其次,它涉及效率的个体理性评判和群体获益/适存度评判;再次,它涉及所谓涌现性,“我们的价值和制度不但是既往原因决定的,而且也是一种结构或模式不自觉地进行自我组织的过程之一部分”。最后,它涉及演化中的选择机制。这些都是在当时正统经济学中丝毫没涉及的概念和议题,虽然它们在今天的演化经济学文献中都已经耳熟能详。

       由此一概念的阐述,哈耶克把论证的几点引向一个“事实问题”,以避开扯不清的利益和价值判断议题。这个事实问题就是,赞成竞争性市场造成的人类自发秩序的一方,与要求集体支配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让一个中央政府任意安排人类交往的另一方,争议的焦点其实在于有关资源的知识如何产生、如何能够产生以及如何才能得到利用的问题,即所谓“知识问题”。哈耶克认为这个问题属于事实问题,无法、也不必要诉诸意识形态争论,而是可以用科学研究来解决。

       与这一事实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哈耶克深刻揭露了理性自负者的逻辑上的一个重大纰漏,即理性自负者们认为,既然人们能够生成某些协调他们行为的规则系统,因此他们也必定能够设计出更好的、更令人满意的系统。这里的纰漏在于否认或没有认识到哈耶克早就指出过的所谓事实三范畴,(1)自然的,(2)人为的,(3)人之行为的但不是人设计的产物。建构理性主义者以唯理性主义态度否认了第三范畴的存在,因此自然得出秩序的全盘设计论来。针对这一逻辑上的纰漏,哈耶克指出,“在进化中造就了自身的理性,现在具有了决定自身进一步进化的地位,这种观点有着内在的矛盾”。理性自负者与神创论有异曲同工之妙,“即无论我们在哪里发现了秩序,那儿必定存在某个发号施令的人。”这种论调所否认的事实正是“自发秩序”。在演化生物学看来,那种没有发号施令者却存在秩序的现象太司空见惯了,简直不是一个值得提出的问题。然而寓于学科界限(还有顽固的人类中心主义,一切事物包括形成秩序的法则在人与其他任何动物世界之间存在一个根本的中断),人们往往拒绝这是一种有力的解释。

       在演化概念框架下,哈耶克非常自信地、淋漓尽致地发挥了一把,由此发展出来的洞见,够他所处时代的经济学家们以及今天的我们好好咀嚼,以及进一步的探索。“进化论的认识论,是一种把理性及其产物(诸如货币、价格、市场,语言、道德、法律和制度,所有的人工制品)理解为进化过程的知识理论。……不但要有进化的认识论,还要有道德传统的进化解释。伦理学是最后一座要塞,人类现在必须放下架子,承认它也是源自进化。道德,处于本能和理性之间,一种极其重要的传统,它能够使我们超越自己的理性能力,适应各种问题和环境。……我们的传统与我们的理性同时发展。道德传统的确超越了理性的局限。”

       理性不是万物的最高检验者,这是哈耶克文化演化理论的一个重要结论。按照哈耶克的理论,正确的说法是,理性本身嵌入文化演化的进程之中得到检验。如前述,本能、情感、传统、理性均为适应性措施或装置,越是靠近生物演化一端,适应性措施越体现为本能,越靠近文化演化一端,适应性措施越体现为有意识参与其中的理性行为。截取、观察演化的任何一个片段,所有适应性措施共同发生作用,因此对合作秩序的简单、单一归因是错误的。其中,最常见、最顽固的错误莫过于把理性作为检验者搬上至高无上的神坛。“首先应当避免那种从我所谓‘致命的自负’中产生的观念:即掌握各种技巧的能力是从理性中产生的。……我们的理性就像我们的道德观念一样,是一个自然选择的进化过程的产物。……因此绝不应当认为,我们的理性处在一个更高的检验者的位置上,只有那些得到理性认可的道德规则才是正确的。”至少与理性发挥一样重要作用的是传统。③传统是一组适应性组件,一个巨大的工具箱,人类个体一出生就被抛入到传统中,通过习得传统而获得理性。“人能变得聪明,是因为存在着可供他学习的传统,但这种传统并不是源于对观察到的事实进行理性解释的能力,而是源于作出反应的习惯。”(哈耶克,2000)

       二、明确界定超越理性个体的分析层次:多层级选择

       (一)复杂系统中的层次

       被贴上“自由主义”、“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大多否认存在一个超越理性个体的分析层次,唯恐被认为支持集体主义、历史主义,或者被认为有鼓吹中央计划经济之嫌。正如“二战”以后,人们对社会科学领域的任何基于达尔文主义方法论的研究(典型的如社会达尔文主义)躲之不及。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矫枉过正。

       对合作秩序作一种复杂系统的理解,复杂系统总是表现出层次和结构特征,哈耶克提出合作秩序的三个层次:理性个体层次、次级秩序层次、宏观组织层次,见表1。

      

       在《致命的自负》中,哈耶克指出,组成扩展秩序结构的,不但有个体,还有许多次级秩序,在这些次级秩序中,一些诸如利他主义本能在促成自愿合作方面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人类合作的困难之一在于区分次级秩序中的规则和宏观秩序中的规则。

       作为某种一般化达尔文主义的选择类型理论,Darden & Cain(1989)提出一个选择类型理论,见图1。哈耶克的选择层次是Darden & Cain选择层级中的一个子集。

      

       图1 选择类型的层级

       通过遵循漫长文化演化中形成的抽象行为规则(即不总是满足理性感知的具体效用目标)以形成秩序是哈耶克自发秩序理论的一个基本推论。其中的行为规则也是分层级的(这些规则同时交叠施加于人类行为,并由此可能导致冲突)。(哈耶克,2000)第一层,因生物遗传而获得的本能,本能驱动人的行为,或者说无论文化演化到何种程度,一些得自生物遗传的本能始终像一条绳子系着、管束着人类行为。第二层,漫长的文化演化中形成的“各种传统的全部留存规则”(如现代人关注的习惯、天理、良知、自然法);这些规则之所以得以传播和盛行,是因为这些规则促成了某些群体的繁荣,这些群体主要通过吸收群外的人而扩张。第三层,这个重叠规则结构的最高也是最薄的一层,是有意识设计、采纳和修正用来服务于纳西俄明确且已知目的的规则(如人定法)。

       早期在物理学作出卓越贡献的盖尔曼在他的跨学科研究中由于明显的学科转换(反倒具有一种优势),而显示出非常明确的系统分析层次自觉。在《夸克与美洲豹:复杂性的奇遇》一书中,盖尔曼(1997)写道:“利用语言,人类社会显现出的群体学习(或群体适应,或文化演化)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这种群体行为可以还原到作为复杂适应系统的个体层次进行分析……但是这种还原将会失去一些有价值的信息,而这种信息在按照原来层次不做还原时本可以获得的。特别是过分简化到心理学层次,可能在除去人类个体一般特征之外,不足以显示在系统中出现的额外信息,包括特殊的传统、风俗习惯、法律和群体神话等这些文化基因(cultural DNA,道金斯称为Meme,文化传播的信息单位)。(文化基因)这个概念把许多代共享的经验压缩进去,并为社会构成‘图式’,而社会自身也作为一个复杂适应系统而发挥作用。”

       盖尔曼(1997)还提出文化演化中适应至少发生在三个层次上。第一层次是直接适应,作为特定时期占优势的图式在操作时的一个结果发生。第二层次涉及图式的改变,在不同的图式竞争中,一个图式的优劣取决于现实世界选择压力的作用。例如应对干旱,新的耕作方式和新品种的引进取代法师求雨仪式。第三个层次是达尔文适者生存检验。一个社会不能生存下去,引起图式不能应付各种变化事件……剩下的个体加入到其他社会集体中去,原来那个社会连同它的图式一并消失。于是,一种自然选择的形式在社会层次上发生了。

       威尔逊和索伯(Wilson & Sober,1998)明确提出了选择可能发生在群体层面的多层级选择理论(multi-level selection theory)。威尔逊和索伯区分了群体内部的个体竞争和不同群体中个体的竞争与群体内部的个体竞争具有赤裸裸的自私特征。而在群体之间,一个群体内部的成员会联合起来,共同抵御由另一个群体组成的队伍发起的战争。这里,可以把群体当作自然选择的载体,那些提升群体适应度的成员所具有的特质,就会被选择出来,即便这些特质可能会降低群内某些成员的适应度。在威尔逊和索伯这种多层选择理论中,传统个体选择仍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群体层面得以传递下去的特性,最终能将具有适应性优势带给群体内部的个体。如群体认同、同情和愿意帮助别人的特性都只有在群体中起作用,从群体层面选择而来(Dunbar et al.,2011;威尔逊,2012)。

       复杂系统的动态演化表现为层级间的涌现性(emergent property)。社会科学中的“秩序”可以近似转译为复杂系统中的“涌现性”,而所谓自发秩序或扩展秩序可以转译为基于主体的局部交互导致。④哈耶克的后期著作中不断强化了涌现性思想(哈耶克的传记作者考尔德韦尔[Caldwell]甚至认为是哈耶克思想的核心),正如其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门格尔、米塞斯、科兹纳等,以及少数新古典正统经济学家。哈耶克是继门格尔以后这一思想最重要的阐发者和运用者。按照罗瑟(J.Barkley Rosser Jr.)理解,哈耶克属于“弱涌现派(weak emergence school)”思路。涌现性概念的实质性使用最初出现在化学领域,后经生物学进入经济学。所谓涌现性是指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一个演化动态过程)的结果(如演化经济学中所谓“新奇”,novelty)实质性地不同于其组成部分,下一层级的涌现性产物的性质也不能用其组成部分层次的一套概念和理论予以解释,如果下一层级指的是人这样的有心智能力的行动主体,那么涌现之物对于行动主体而言是非意图后果(supervenience),如门格尔讨论过的货币的涌现。对此,主导一般科学研究的还原主义方法失效。涌现性思想运用于合作秩序研究的一个重要推论是存在所谓“下向因果”(downward causation),即复杂系统演化动态涌现出来的制度和合作秩序强烈地影响低层级实体的行动和决策制定,即使行动主体并不认识到、不承认、不支持它,甚至抵触和反感。“自发秩序”的一很重要含义就是下一层级的行动主体并不认识到自己的行动强烈地受到超越自己那一层级的结构的影响。哈耶克(2000)多处反复提到这一现象。“严格地只去做那些对具体的他人明显有利的事情,并不足以形成扩展秩序,甚至与这种秩序相悖。市场的道德规则使我们惠及他人,不是因为我们愿意这样做,而是因为它让我们按照正好可以造成的结果的方式采取行动。”“依赖不同规则体系生存的人的数量决定着哪种体系会占优势。这些规则体系未必是广大群众本身已经完全接受的体系,而是一个核心群体所遵循的体系,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这个核心群体的周围,分享着不断增长的总产品的收益。”“下向因果”正是“重组”下层级行动主体的方式在系统演化中发挥作用。

       (二)文化演化的选择单位

       文化演化概念一旦被提出来,人们就必然会进一步问何为文化演化的选择单位。进化生物学家、经济学家先后提出几种文化演化的选择单位:Meme(道金斯)、文化基因、 neuromeme(何梦笔)、孟德尔式基因(Robin Dunbar,2011)。

       对于作为文化演化选择单位的“孟德尔式基因”,Dunbar et al.(2011)认为,道金斯提出的Meme不是生物学中的DNA片段(基因)而更像是“孟德尔式基因”,即由基因决定的实际特征本身,这种特质以某种程度的一致性在父母和子女之间传递,孟德尔式基因都可以实际观察到,从文化父母传递到文化子女。顿巴还指出,孟德尔式基因和生物学基因的区别在于前者的传递是通过学习而不是生物学繁殖实现的,这意味着孟德尔式基因可以在无血缘关系的个体间发生,且复制速度非常快。

       哈耶克(2000)明确提出了“集体选择层次”,并认为“文化演化主要是通过集体选择发挥作用”。在1976年的著作中,哈耶克明确指出,“在一种由群体选择所形成的文化中,实施平均主义原则肯定会扼杀文化的进一步演化。”在该书的一个注释中,哈耶克说“集体选择”观念对于文化进化来说仍然是最重要的。这表明哈耶克已经持有一种明确的多层次演化下的群体选择视角(Rosser,2012)。当代大生物学家恩斯特·迈尔(Ernst Mayr)明确提出在人类这样的社会性类群中存在“硬性的”“群体选择”。社会性类群由于成员之间存在社会合作,因此类群的适应度大于个体成员平均适应度的值。这种合作的行为增加了类群生存的机会。人类物种受惠于这种社会合作,而这种社会合作也使得某些人群更好地生存下去。结果,自然选择会照顾任何有利于合作行为的遗传贡献(包括文化演化意义上的遗传贡献如传统)。不过迈尔不忘指出,硬性群体选择不能替代个体的自然选择,而是构建于个体自然选择基础之上(迈尔,2009)。在群体选择的视角下,选择的靶子是类群,或称为文明或国家。群体选择压力下,各类群中盛行的合作规则或称广义的制度集之间的展开竞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哈耶克说是制度选择我们而不是相反。值得特别指出的是,群体选择意味着,不同的规则系统施行于不同的群体,其中那些占优的规则系统“治理”下的群体,他们的后代并不总能因此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因为这些行为模式(规则)并不维护特定的生命,它只是增加该群体人口更快速繁衍的机会(或前景,或可能性)(哈耶克,2000),表现为更大的吸纳能力。正如“惯例”作为企业的基因,规则系统是各个相对独立族群的基因(文化基因),这些基因总是试图复制自身。

       群体选择意味着系统演化中“下向因果”起作用。但为了与任何历史主义和中央计划经济思想搭上联系——这也是哈耶克极力反对的,哈耶克在使用“下向因果”概念时,指的是高层级涌现性“重组”(reconstitute)下层级行动主体,而不仅仅是约束(constrain)下层级主体的行动。

       三、演化机制

       联合生存是一种进化适应。社会生物学用“社会进化”来解释联合生存的进化。采取联合生存的社会生物不一定演化出文化,但是文化演化现象一定出现在社会生存的物种中。威尔逊(2008)提出,迄今为止,根据社会系统中类群的特化程度和复杂性程度,出现过四个社会进化顶峰,它们分别是:集群无脊椎动物、社会昆虫、非人类哺乳动物、人类。这种分类让我们能在比较的、演化的视野中理解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让我们摆脱对演化的一种简单的线性进化假设。在社会生物学看来,人类在社会结构方面类同于脊椎动物,但人类进入了高度复杂化水平,以至于构成社会进化的第四次高峰。威尔逊对人类作为第四次社会进化高峰的刻画对我们从外部观察人类合作极具启发性:

       首先,社会性脊椎动物的四个特性(威尔逊,2008):1.丰富的通信系统;2.个体对类群同伴更精确的识别反应;3.学习、个性化行为和传统的更大作用;4.社会内群队和派别的形成。其次,人类社会添加的新特征(威尔逊,2008):a:不是通过减少自私性,而是通过获得具有检验过去和计划未来的智力而打破脊椎动物的旧限制;b:人类建立起长期有效契约和从事可以延续数代的长期相互利他主义活动,把血缘选择直观地引入这些关系的计算中。注重血缘关系的纽带达到其他物种难以想象的程度;c:言语能力使得相互交往成为可能;d:协作方面接近于昆虫社会。

       在生物演化的相当晚近阶段,出现了文化演化现象。所有关于文化演化的文献都认为,文化演化速度快于生物演化。伟大的遗传学家多布赞斯基(Theodosius Dobzhansky)认为,人类基因在人类进化的首要作用,已被一种全新的、非生物学的或者说超有机体的力量即文化所取代。(威尔逊,2001)脑科学家埃克尔斯与多布赞斯基的观点一致。埃克尔斯认为,最早的现代人在距今9万年(即旧石器时代中期)或更早,7万年前已经定型的现代人脑为文化发展提供潜能,文化演化取代了生物演化,人科动物的生物演化已经达到了它的顶峰(小边缘隔离种群的状态已不复存在,当今世界无所不在的交流已经杜绝了类似早期人类进化的那种演化进程)。(埃克尔斯,2007)与此相反,威尔逊自己较为狭义地定义了文化以后,坚持认为人的行为是受到生物演化和文化演化双重因素决定的,而生物学遗传进化仍然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坚信,人类社会行为的遗传进化,基本发生在文明出现之前的500万年之际,当时人类由狩猎采集者组成。另一方面,文化演化则更多地是在大约1万年前开始有了农业和城市以后才出现的。虽然在后一个短短的历史阶段某种遗传进化依然在继续着,但它所改变的人性特征是微不足道的”。(威尔逊,2001)威尔逊坚持人类社会的进化沿着文化的和生物学的二元路径(双轨理论),前者遵循拉马克式方式且速度非常快,后者遵循达尔文方式且速度非常缓慢。由于生物演化远远慢于拉马克式的文化进化,所以文化变迁总是领先于生物进化。但是,文化进化所形成的社会环境最终还是会被纳入生物自然选择的路径。比如有自杀倾向的人留下的基因少于正常人。心智方面存在一个坚硬的内核,保留和行使对文化作出判断、抵制和修正文化的权力。基因给文化拴住一条绳子(威尔逊,2001)。Boyd & Rechardson(1985)持有一种居间的观点,他们认为人类的一些特性来自遗传,另一些特性来自文化,人类行为受到文化和遗传倾向的双重决定。

       文化演化的机制,可以恰当地用一般化达尔文主义机制来刻画(Herrmann-Pillath,2009;Hodgson & Knudsen,2013):

       变异、选择与保留/复制(VSR模型,variation,selection,retention or heredity)的概念架构,界定了复杂系统演化的最一般原理。

       1.变异,复制中的差异化(例如,创新,引致多样性和差异化)。

       2.选择(例如,竞争)。

       3.复制(例如,学习和模仿)。

       此三者始终在一个演化动态中存在,由此造就适应性,并由适应性的累积造就复杂性:V-S-R-V……

       不同于生物演化,文化演化显著地包含多层次选择,因此VSR模型需要引入如下新的因素:

       1.从高层级向低层级的下向因果联系;

       2.知识存贮与传播的新机制涌现;

       3.理性主体的人为选择;

       4.适应标准(fitness criteria)的多维性。

      

       文化演化的速率远高于生物进化,并且由于此二者速率上的差异和冲突导致了很多至今困惑着当代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根本性问题。这一结论见于几乎所有研究生物演化和文化演化的作者。生物演化是个极为缓慢的过程,因而它在文明得到发展的一两万年的时间里,并不足以改变或代替人们天生的反应方式。文化是一种比生物性状更强大的适应手段,文化的传递几乎不受遗传的决定(哈耶克,2000)。哈耶克显然吸收了他同时代的生物学家的成果。Gould(2008)认为文化演化是拉马克式的演化,通过技术、知识和行为的习得传承的,是文化的获得性遗传(Geoffrey M.Hodgson用复制者—互动者框架挑战了这种常见的观点),而我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都是文化演化的结果。文化演化的速度,要比生物进化快好几个数量级。在没有实质性遗传改变的情况下,在地质时间尺度的几个毫秒,人类改变了地球地表地貌。古尔德同时指出,在智人种中,达尔文生物演化仍然像以前一样缓慢进行,速度很慢,不可能对文化演化的迅猛节奏产生很大影响。文化通过学习而传递,而文化习得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消除本能反应的过程,这使得任何动物有越来越大的区别。本能和文化传统之间可能发生冲突。(哈耶克,2000)哈耶克特别关注的一个冲突是“本能的集体行为禀性”和扩展秩序中所要求的规则遵循行为。这使得他对中央计划经济的追根溯源已经远远超越了主流经济学视野。

       两种演化也存在诸多共同特征,哈耶克对此作了初步概括。一切演化,都是对不可预见事情、无法预知的环境变化不断适应的过程。一切演化,都不承认“进化规律”,或不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规律。一切演化,都遵从自然选择原理。(哈耶克,2000)综合起来,两种演化异同见表2。

       人科动物的演化历经了数百万年,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前,在生物演化进程中形成了人类基本的生物学构造,形成了觅食、防范天敌、繁殖的诸多宝贵的本能。“这些由遗传而来的本能,主导着一个群体内的合作,而这种合作必然范围狭小,仅限于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同胞之间的交往”。(哈耶克,2000)哈耶克描述的这种支配着早期人类小群体的主要特征如下:(1)小群体受着共同目标支配;(2)休戚与共的利他主义本能。文化演化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人类社会已由起初以原始人非理性的或本能的联合为基础发展成为受价值观支配的高度组织化的结构”(埃克尔斯,2007)。由此现代人类一直面临和必须处理“人类的本能偏好和使得他们得以扩展的通过学习得到的行为规则之间(内在本能和学习得到的规则之间,感情和理性之间)的冲突。”(哈耶克,2000)由于政府主要是一种控制暴力获得租金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专业化组织,当政府不能较好处理这一冲突时,合作秩序的形成尤其困难。例如1990年代以来中国出现强劲的城镇化趋势,中国政府面临征地和征税的权衡,诸多复杂因素导致政府直接垄断占有土地以获取租金的冲动占了上风。

       演化进程中常见有效复杂性的增加,这一现象是通过累积的适应性过程造就的。在演化时间尺度内造就的复杂性可以达到惊人的地步,以至于作为智慧生命的人类至今仍在神创论和演化论之间争论不休:秩序之外存在一个设计者吗?

       四、“设计者”

       首先定义一下复杂性。人类社会的合作秩序以复杂性为前提条件。如果说“物理学家的处理的问题是最终的起源和最终的自然法则,生物学家的处理的问题是复杂性问题”,(道金斯,2005)那么经济学家处理的只是奠基于由复杂性展示出的演化成就的一些细枝末节的应用。有文字记录以来的人类社会,按照诺思(2013)的界定,只有两打国家有幸迈入了所谓开放社会,而世界上80%多的人口依然生活在自然国家状态之中。但需要指出的是,以演化论的视角,所有人类社会,从索马里、卢旺达、叙利亚、阿富汗、朝鲜到西欧、澳洲、北美,都呈现出高度的秩序,经济学家的一个任务是在这些秩序中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和刻画。因此对复杂性程度或对秩序的测度,哪怕是概念性的刻画也是有意义的。很遗憾,经济学除了诺思试图对此进行了有限的研究以外,尚没有取得多少成果。

       盖尔曼提出的有效复杂性可以用于秩序的测度。描述一事物的最短计算机程序被称为“算法信息量(AIC)”。但是复杂适应系统并不等同于AIC最大事物,因为任何随机字符串的AIC也很大,AIC包含了全部随机因素,而正是系统的非随机因素促成了“有效复杂性”。有效复杂性,即该系统的规律性的简要描述程度,其中这种规律性,我们用“图式”来表示。一个系统相对于正对它进行观察的复杂适应系统的有效复杂性,定义为用来描述其规律性的图式的长度。这里提到的图式,盖尔曼指的是,刻画任何演化过程或人类行为都由一个复杂适应系统获取环境及其自身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信息,总结出信息的规律性,并把这些规律压缩提炼成“图式”或模型,最后以图式为基础在实际当中采取相应的行动。在每一种情形中都存在相互竞争的图式,而系统在实际当中采取的行动所产生的结果反馈回来,影响图式之间的竞争(盖尔曼,1997)。有效复杂性没有考虑时间因素,因此需补充一个“深度”概念,深度是衡量一个描述产生复杂性的程序的时间长度,若自然界的一个系统具有很大的深度,则表明它经过长时期进化形成。用有效复杂性和深度测度秩序见图2。有效复杂性并不是测度社会合作秩序的最好度量,仍需要找到表达其实质的代理指标。⑤

       演化理论在社会事务领域的应用的一个重要启示是,没有设计者的设计是可能的而且是我们身在秩序的基本特征。哈耶克指出,这种观点(迷信)应当予以驳斥:“无论我们在那里发现了秩序,那儿必定存在某个发号施令的人。”

       复杂性可以来自人的理性设计,也可以来自累积演化选择,从根本上说,最终的设计者来自演化中的自然选择(道金斯,2005)和自组织(考夫曼,2003),自然选择和自组织是“盲眼钟表匠”。来自人的理性设计如波音飞机这样的大型机械,来自累积演化选择如人类器官眼睛、免疫系统和大脑。但这一简单的区分隐藏着误导性,因为运用人类理性设计出类似飞机这样的复杂机械其实奠基于一系列的文化演化成果如工具和科学知识,进一步回溯又奠基于长长的生物演化和文化—生物协同演化成果链条。于是我们直截了当地看到的设计者又消失在演化的长长链条中。

      

       图2 秩序的测度

       经济秩序中的“盲眼钟表匠”长期以来不能被人们认识到和得到正确理解。在哈耶克(2000)看来,修昔底德和休谟是罕见的例外。修昔底德认识到没有商业和自由贸易,就不可能有超出游牧生活的水平,不会建造巨大的城市和其他任何伟业。23个世纪以后,休谟认识到,市场可以让人们为别人提供服务而无需怀有真诚的善意。在市场秩序下,即使是坏人,为公益服务也符合他的利益。如果不理解这种思想,相反,如果受一种渗透着亚里士多德思想的泛灵论的世界观的主宰,社会主义思想就降临了,而这正是20世纪一些地区的发生的事实。

       理性不是人类合作秩序的设计者。秩序是规则的产物,而“道德规范,尤其是我们的财产、自由和公正的制度,并不是的人的理性所创造,而是文化演化赋予人类的一种独特的第二禀性。”(哈耶克,2000)而“有知识的人倾向于过高地估计理性,倾向于认为我们必须把文明所提供的优势和机会,一概归功于特意的设计而不是对于传统规则的遵从。”(哈耶克,2000)这一结论对于转型国家的改革战略和发展政策具有很明确的规范含义。

       五、开放社会的制度条件⑥

       文化演化的时间尺度不是正统经济学处理的尺度,至少以百年计。⑦正是以大范围、远距离、长视角的观察文化演化,我们得以理解文明社会诞生以来那些迈入开放社会的国家的制度条件。

       (一)分立的财权、组织、价格信号与合作秩序

       开放社会的首要制度条件是暴力受到抑制和分立的财产权。惟有暴力受到抑制,生产性活动得以最大可能开展。抑制暴力的专业化组织即政府本身经常沦为劫掠的主体,因为正如政府试图抑制的暴力一样,政府自身的暴力同样需要受到有效约束,以使得政府的有组织暴力像他宣称的目的那样行使。没有任何法则保证政府这一队人有更高的道德水平和遵守规则的倾向,因此政府本身的驯化过程是一个文化演化过程中的偶然,所以至今只有少数(24个)国家迈入了开放社会(按照诺思[2013]的判断)。

       私人财产制度之所以是文明社会的核心规则,“是扩展秩序的关键因素”,(哈耶克,2000)它与合作秩序的信息条件密不可分,在哈耶克那里就是形成合作秩序的知识论。分立的财产使得主体根据各不相同的知识和技能追求各自目标。(哈耶克,2000)没有发展出分立的财产的共同体必然得不到分立财产条件下知识收集和处理上的优势。⑧承认分立的财产,就意味着一个受到尊重的、个人可以自由支配的私人领域得到普遍承认。(哈耶克,2000)

       分立的财产对合作秩序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意义,就是贸易的开展和价格信号的出现。分工和贸易哪个在前出现在这里无关宏旨,此二者的出现无疑都与财产观念和事实上的财产权密切相关,由此,财产权与贸易紧密相连的价格信号的出现密不可分。迄今为止,价格机制是人类社会实现大范围合作最为宝贵、最为神奇的合作机制。对此哈耶克指出,分立的财产的最初出现,是贸易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从而对于形成统一而相互协调的更大结构,以及我们称之为价格信号的出现,也是不可缺少的。哈耶克(2000)简要梳理财产权受到尊重程度与文明进程的历史,这一富有洞见的视角,得出了与那些专注于关注统治权力更迭的历史叙述大相径庭的结论,“没有一个把保护私有财产作为自己主要目标的政府,似乎不太可能发展出先进的文明,但由此引起的进一步的进化和成长过程,却一再被强大的政府所中断”。亚洲的中华帝国、中美洲、埃及的第十八王朝正是这样的例子。与此相反,欧洲文明在中世纪的复兴恰恰“得益于政治上的无政府状态”,如文艺复兴时的意大利、德国南部和低地国家、英格兰。历史学家们把强大国家的建立说成是文化演化的顶峰,其实这经常标志着文化演化的结束。(哈耶克,2000)这一貌似反常的观点甚至在今天仍然不为那些集权政权所接受。在这些地区,分立的财产权利要么根本得到承认和保护,或者仅受到有限的承认和保护但总是不断遭受国家机会主义的侵扰。哈耶克列举了洞察了财产权之于文明重要性的学者一个长长清单:洛克、休谟、弗格森、伯克、萨维尼、科斯……

       联合生存是人类适应进化的显著特征。不幸的是,人们一度对联合产生了误解。20世纪,狂妄之徒以理性的名义疯狂地向那些造就了理性本身的演化成果发起攻击,建立起基于超级理性的独裁统治和中央计划经济。绝不是这个结构中的某个特定个体的超越性生物学性状,如领袖的智商和特殊才能、工程师群体制定出来组织经济社会的正确蓝图,能够引导一个共同体达到最大程度的适应。因此有两种误区,两种“回归野蛮”的运动,一是希特勒的人种净化;另一个是斯大林主义的集中计划体制。然而,“作为自发秩序要素组织”——联合的一种方式之于合作秩序依然是至关重要的。自发秩序的要素,除了个人分别从事的经济计划之外,还有那些专门设立的组织的安排。毋庸讳言,哈耶克对于组织之于自发秩序的重要性的研究并不深入,这也不是他研究的要点。在文化演化的选择机制中,选择既作用在个体层次,也作用在组织层次,正是个体和组织在一切方向上展开的多样性探索,适应环境的问题解决方案在选择压力下得以层出不穷和不断复杂化。

       组织和市场的权衡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议题,通过引入一系列有限理性因素(交易成本、组织成本、不确定性、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修正了新古典理论。演化理论如何看待这个议题?新古典正统理论、新制度经济学都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组织在合作秩序中的重要性。人类社会中的经济被称为“市场经济”,其实也是“组织经济”。就经济系统的适应性而言,核心问题不在于组织的因素多一点,还是市场的因素多一点,而是进入退出市场的开放性、创设组织的权利以及和机会的开放性。虽然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会显示出特定的组织因素和市场因素比例,但这只是不同经济体制的核心特征,核心特征是开放性,以及“尽可分解的”层级结构展现出来的复杂性。

       复杂系统都具有层级结构的特征。(司马贺⑨,2004)就经济系统而言,建构层级的不可能都还原到单个的行为个体,组织是建构经济系统层级结构的砖石。西蒙讨论一个经济学家很少关注的主题,即复杂系统的进化条件。西蒙认为复杂系统快速进化的潜势存在于任何由一组稳定的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中每一子系统的运行和其他子系统内发生的详细过程几乎无关,换言之,提供进化潜势的是层级结构。西蒙的表匠模型很好证明了这一点。(司马贺,2004)这一论断的证据在于,在解决问题的进化过程中,那些反映了趋近目标的明显进展的局部结果,起着稳定组件的作用。这样就把解释巨大的问题迷宫划分成大小适当的部分。经济系统中的所有企业组织都可以被视为分布在一个层级结构中不同位置上的问题解决方案的探索者,它们以“并行计算”的方式试错和存贮有效解决方案。我们观察到的现代社会中最终提供出来的数千万种消费品和服务都是某种终端“问题解决方案”,这些问题解决方案不是任何单一个体或组织从零知识状态开始实现,而是借助于一系列“稳定的中间形态”实现的(以此观之,所谓“边际分析”在产出归因方面的局限性就显而易见了)。西蒙感叹,稳定的中间形态的存在这一事实对于复杂形态的进化有着巨大的影响,可比之于开放系统中催化剂对反应速率和反应产物稳态分布的巨大作用。(司马贺,2004)

       (二)未经科学检验的行为规则(传统、道德、宗教)与合作秩序之间的幽暗关系

       冒失的建构理性主义者和各种唯科学主义者简单地否认宗教,他们力主挫败宗教。但是它们似乎难以面对这一尴尬事实,美国是历史上科学技术最发达的国家,其宗教派别数量位居世界第二位(威尔逊,2001),而信仰宗教的科学家也不乏其人如物理学家牛顿。

       不承认科学是真理的惟一来源,哈耶克(2000)洞察到传统、道德和宗教也许出于错误的理由,能够使人类大量生存下来所发挥的作用,要比理性所成就的大多数事物更为重要。合作秩序诞生于行为主体对一套行为规则的遵循,如何保障行为规则得到遵守,尤其是那些支持有效复杂性高的合作秩序的行为规则经常与本能相冲突(理性时代以来又与建构理性主义教条相冲突)。因此,仅用功利主义来解释传统行为规则是不充分的,甚至是没有道理的。哈耶克大胆猜测,有益的传统被保留下来并至少传递足够长的时间,使遵循它们的人口得以增长并有机会在自然或文化选择中扩张,一定程度上要归因于神秘主义和宗教信仰,尤其是一神教信仰,虽然这些信仰从科学意义上讲不是真实的,无法得到证实和检验,也肯定不是理性论证的结果。即这些得不到科学证实和检验的信仰,可能是扩展秩序的一个强有力的支持。

       恰恰是盲目的宗教信仰,教导人们坚持“诚实是最好的行为策略”,借此击败那些根据功利主义计算权宜行事的人群。因此所谓宗教信仰,谈到上帝,在哈耶克看来,其实所指的只是那些维持其共同体生存的道德传统和价值观的化身。但是,常人只需要按简单的思考和简单的规则行事。“也许大多数人只能把抽象的传统看做某个人的意志才能对它有所理解”,于是人格化的宗教信仰被发展出来。这就是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最具有猜测性质的部分——未经科学检验的行为规则(传统、道德、宗教)与合作秩序之间的幽暗关系。

       宗教的原因和功能,从既有生物学和哲学研究文献,综合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理性和本能是进化路线上的两座高峰。理性计算更多受当前感知的引导,但如果人类仅仅只受到理性的引导不足以适应环境甚至隐伏着巨大的危险,而且理性能力让人知道个体生命的必死结局。首先是亨利·柏格森第一个认识到,因文化演化而获得的理性能力,使得人类社会行为的巨大可塑性是一种强有力的优势,但同时也是一种危险——对形成合作秩序的规则系统的破坏。宗教信仰使基础性规则如道德信条被神圣化,于是大多数人认为它们是无可置疑的。毕竟,日常生活的持续的多数情势下,人们需要的仅仅是一些解决复杂问题的简单规则(威尔逊,2001),群体选择层次的问题解决也需要转化为貌似个体选择层次的抉择。理性宗教也是文化演化的产物,它是用来对抗理性的消解力和理性所持有的必死观的一种防卫性反应(柏格森,2000;Holmes Rolston,2003)。第二,当人类发现自然史中的创生并反思这种创生时,产生了宗教反应,即所谓“能生育性”引起宗教信念。演化涌现出精神现象以后,宗教是对地球多产的回应。(Holmes Rolston,2003)第三,宗教有助于个体间的合作和共同体凝聚以获得群体适应度优势,这样间接地有助于个人生存和繁殖适应性。宗教首先是一种操作过程,个人被说服使他的直接个人利益服从于群体利益。信徒被要求为他们基因的长期利益服从生理上的短期利益。第四,宗教培育认同和抑制人类本性中破坏合作的倾向,“改造人类使之在文化中成功地生活”,而联合生存和合作的最基本前提是最低限度的认同。第五,功能不完全决定真理,有生存价值的知识并不总是真理,而演化选择的只是有生存价值的事物。这意味着宗教可能是进化促成的“错误认知”,这种“错误认知”却有助于在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乐观主义对人类进化过程是很重要的……形成乐观主义信条和期望乐观主义的结果是人性和人的生物学的一部分。”(Holmes Rolston,2003)哈耶克也特别赞同这种观点,在《致命的自负》的补论中,他引用人类学家弗雷泽的说法来说明迷信和禁忌(经常与宗教信仰联系在一起)的功能。“迷信通过强化对婚姻的尊重,起到了让已婚者和未婚者都严格服从性道德规则。……使一种事情成为禁忌的效果,是赋予了它一种超自然的或神秘的力量,从而使它变得除了所有者之外任何人都不可接近。……禁忌形式是财产最大的保护者。”而“迷信对人类帮助甚大。它为众人提供了行为端正的 动机,即使这种动机本身是错误的。”大自然的深谋远虑总是挑战人们的理性直觉,那些被科学和理性方法所驱逐的因素在形塑合作秩序中的作用远未得到清晰的理解。

       注释:

       ①这个时期界定采用的是埃克尔斯的说法。由于对文化和文化演化界定差异,威尔逊把这个时期界定为“大约100万年前”。“现代人被认为在心智进化中经历了两个阶段的加速。第一个加速过程发生在从大型树栖灵长类动物到最初的人猿(南方古猿)。南方古猿出现在500万年前,并且到距今300万年前已经形成可能包括早期人属在内的几种动物形式。第二个更为迅速的加速阶段开始于100万年前,它主要由文化进化组成,并且在本质上大多数是表型,它是在先前数百万年的时间里在大脑中积累的遗传潜能的基础上建立的。大脑达到了一个临界值,并且以一种全新的、异常迅速的心智进化形式。”(威尔逊,2001)一个非常硬的证据是,一项在人类和猿类之间某个基因的遗传差异性分析表明,在FoxP2基因位置上,大约20万年前(智人出现时)出现了关键性的转变,这是语言能力起源的基因证据。(Dunbar等,2011)毫无疑问,语言能力在文化演化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因此采用9万年的说法是非常保守的。

       ②“合作”,本文中的含义主要是指那种非有意识指导下的非意图合作后果,以区分组织内部科层体系中管理者指导组织内部人员的有意识合作。在《致命的自负》一书中,哈耶克在两种含义上使用“合作”概念,当使用“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时,含义是非意图合作。但在另一些地方,合作的含义是有意识指导下的合作,“竞争是一个发现的过程,是一种包含所有进化过程的方法,它使得人类不知不觉地对新情况作出反应;我们通过进一步竞争,而不是通过合作,逐渐提高了我们的效率。”

       ③经济学家们对哈耶克的“传统”概念不甚了解,加上其他学科的学者的五花八门的解读,造成了很多混淆。我们认为,需要回到哈耶克的文化演化框架下理解他说的传统。Pillath(2009)深刻理解了哈耶克的知识观和与此紧密相连的“传统”概念。哈耶克的“传统”相当于Pillath(2009:38-39)的“文化人工制品”。而文化人工制品乃是一种延伸的心智。“我认为对人类知识的外部主义方法处理和解释可归结为文化科学范式(cultural science paradigm)。文化科学借用自然主义和外部主义对人类知识进行解释,并因此用一种演化范式去研究人类知识的产生、扩散与传承。这种方法已被哈耶克所预言。特别是,哈耶克创立了建立在他的人类心智理论上的知识理论,其人类心智理论建立在大脑联接主义理论(connectionist theory)之上,而联接主义理论在本体论上是纯自然的。进一步,他强调对个人知识而言文化的‘脚手架功能’。”哈耶克在另一处对作为文化人工制品的“传统”做了准确应用,虽然没有使用生物学中的“幼态持续”字面概念但实际含义完全如此。“遗传进化促进了人类幼儿期和童年期独特的延长这一现象,因为它能够产生极大的多样性,从而大大加快文化演化和人种的增加。虽然个体的生物学差异极小,但是在出生之后那个漫长的学习期,使个人有更多时间去适应自己的具体环境并吸收自己生于其中的不同传统。使劳动分工、从而使扩展秩序成为可能的技能多样化,要大大归功于这些不同的传统。”(哈耶克,2000)“幼态持续”概念,见生物学家斯蒂芬·杰·古尔德,2008,《熊猫的拇指:自然史沉思录》,海南出版社,第67页。古尔德提出“幼态持续”假说,认为人类是出色的习得动物,人类是幼态持续的生灵,儿童期的延长有助于通过教育来传播文化,从传统中习得理性。同时,脑容量的增加构成的选择压力使得女性生殖困难,也是幼态持续的一个重要原因。

       ④J.Barkley Rosser Jr.(2012)认为涌现和复杂性是一回事,涌现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复杂性,它们是出现在复杂系统演化过程中最重要的动态事件。无论在经济学中还是在生物学中,这一理解都成立。

       ⑤我们认为正统宏观经济学中的人均GDP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表达有效复杂性,但仍是一个很弱的测度,存根本缺陷。以既有的统计数据为基础,要使GDP作为一个秩序的测度,需要一些指标作为补充,如高技术产品在GDP中的比重、出口产品中的高技术产品比重、每百万人均发明专利授予数、每百万人发表国际论文数、技术市场交易金额万元、就业人口中从事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人口比重等表达“创新能力”、“竞争力”的指标。

       ⑥哈耶克用“文明”、“先进文明”等概念表述文化进化中那些“有效复杂性高”的秩序。我们这里用“开放社会”来概括。波普尔(1999),诺思(2013)先后专门使用过这个概念。波普尔的定义,“神秘的或部落的或集体主义的社会也可以成为封闭社会,而每个人都面临个人决定的社会则称为开放社会。”诺思使用的是“开放权利的秩序”,意即在这样的秩序中,人们创设组织以获取广义利润的权利和机会是开放的、非人格化的,包括经济机会和政治机会。

       ⑦生物演化的时间尺度大致在几十万年甚至几百万年(迈尔,2009)。

       ⑧在最一般意义上,任何秩序的出现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能量输入和信息输入,如DNA之于生物体的发育成长、知识和信息之于经济秩序。

       ⑨Herbert A.Simon,更常见的译名是赫尔伯特·A.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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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自发秩序:文化演进的视角_哈耶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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