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时期广西警察教育研究论文

清末民初时期广西警察教育研究

曾 贞

(广西警察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3)

[摘 要] 清末民初时期,广西将保甲总局改为省警察总局,开办了以广西高等巡警学堂为代表的近代广西警察教育机构。从最初的警察初级学堂、巡警学堂至广西高等巡警学堂,到警察训练所的开办,可见广西政府为适应广西警政改革和建设的需要,在警察教育、警校建设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这短暂延续了近代广西的警察教育,注意培养和着重训练广西少数民族警政人才,为近代广西警察职业化发展的延续提供了人才保障。

[关键词] 警察教育;清末民初;警校建设;广西

一、近代中国警察机构诞生与警察教育的历史渊源

遭遇千年未有之变局的晚清中国,西方思潮挟持着凌厉的炮火进入中国。来不及反应的中国人,在慌乱的抗拒与被接受过程中,开始寻求救国之路,效仿西方先进理念,西学东渐蔚为大观。近代警察观念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与纷繁多样的西学同步传入中国,并促发了现代社会须臾不可或缺的警察制度。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诞生,便是起源于清末变法之初,“警察”这个词于清末出现在中国人的视线里。清廷也顺应变法,于1898年在湖南创建了“湖南保卫局”,这是中国最早的警察机构。

为保证新型警政改革的顺利推进,清政府决定筹办警务学堂,培养警务人员。1901年,庆亲王奕劻聘请时任顺天府警务长官的日本人川岛浪速协助办理学堂,并与其签订办学合同,成立了京师警务学堂。第二年,袁世凯在保定设立警务学堂,借鉴西方的方法,拟定章程,实行分班学习,并邀请警务官上课。1903年,中国近现代警察制度创始人赵秉钧将天津警务学堂、保定警务学堂合并为北洋巡警学堂。截至1908年9月,全国已有20处巡警学堂。民政部当年颁布了《各省巡警学堂章程》,要求没有设立巡警学堂的省份,在三个月内必须成立起来,巡警教练所限六个月一体设立,并要求将“警务学堂”“警察学堂”等改名为“高等巡警学堂”。据此,各地为迎合警务改革,相继成立警务教育机构,为清廷培养了大批警务人员。这些警务人员后来亦成为推行新型警政改革的中坚力量,对以后的正规警察教育起到了有效的补充作用[1]

二、清末民初时期广西巡警学堂设立的历史背景

清政府在传统治安体系破败的前提下,开始自上而下进行警政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初步形成了以京师为中心,覆盖各地的全国性警察网络,完成了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工作。而专职警察机构在广西的出现,是1903年6月由广西保甲总局改为广西省警察总局,由广西按察使(相当于政法委书记)刘沁源兼任督办(警局首脑)。1905年5月,设巡警道于省会桂林,主持全省警务,内分总务、行政、司法、卫生4个科,外设中、南、北、东洲4个分局(后改成区),分局下设4个分驻所和消防所,并设广西警务公所作为巡警道辅助机构。同年,在省会桂林设立警察初级学堂。1906年12月,改为巡警学堂。1908年10月,又改为高等巡警学堂。1909年8月至1910年1月,在省城及各府开办巡警教练所,整个广西警察教育训练机构达到15所,前后共训练警员人数4 020人,毕业2 890人,学员毕业后分别充当警官、巡长和警士。

在建立近代警政之初,晚清政府为了“务使警察教育与警务密切配合,”十分重视警务人员的教育与训练,重视警察立法、警察教育和警政人员素质培养,引进西方国家的警察制度,在全国各地积极开办警察学校,以培养警政人材。广西在1903年成立警察总局后,警员多由原来的绿营官兵改充,对“防范盗窃,救护火警颇资得力,然于侦探缉捕精诣未能深造”[2]。因为工作效能不高,深感警务人才缺乏,认为“警察非有学堂则无划一之教科书必不能达精深之程度”。于是,一面选派人员进京或赴日本学习警政,一面积极筹备在广西开办警察学堂。

(一)警察初级学堂

1905年8月,广西巡抚李经羲为迎合清廷警政改革需要,遵照巡警部通令,按照京师高等学堂设置章程,奏请朝廷在省城桂林设立广西警察初级学堂。学堂直辖于警察总局,委派臬司(即按察使)总理学堂事宜。学堂设立总教习,正稽查,国文、历史、英文、地理、操法及测绘教习各1名,鼓号、护兵各4名,斋夫3名,警察初级学堂总计教职员工共19人,学堂内分速成班和完全班两个班,从各地挑选巡兵40名进入速成班,学生30名进入完全班就学。学堂于当年8月30日开学。第二年,遵照巡警部(后改为民政部)通令,按照京师高等学堂章程,将广西警察初级学堂改为巡警学堂[4]

(二)高等巡警学堂

1908年10月,清廷民政部奏订《高等巡警学堂章程》,限定各省必须在三个月内设立高等巡警学堂。广西抚部院经筹办,在桂林设立高等巡警学堂,归巡警道直辖,详定高等巡警学堂章程,明确高等巡警学堂以造就巡警官吏为宗旨,同时规定了学堂编制定员、课程设置、入学资格等。同年8月即发布招考公文,9月正式开学,同时停办巡警学堂。高等巡警学堂首任监督王广龄,承广西省督抚之命总理学堂事宜;教务兼庶务提调为何宗羲,监学詹功棨,支应兼文案秦振脩;学堂设教职员工11名,其中教员8名(均由巡抚委派,归巡警道监督),章书司事、杂物司事各1名,写生3名[3]46(见表1)。学生从年龄在25岁至40岁的举贡生员及中等学堂以上毕业者,或在前警察初级学堂速成班毕业者中考选,要求品行端正,文理通明,身体健全。学生入学免交学膳费、制服费,住宿一律实行驻堂膳宿。

根据章程,高等巡警学堂分设三年制高等科和一年制简易科,高等科和简易科各招学员60名,共120名。课程设置略有不同(见下表)。学习期满,学堂对学生进行学习考察。考察方式分为学科考试和品行考察两种。学科考试分入学甄别考(开学后一个月举行)、学期考、学年考、毕业考四种。每次考试成绩按照总平均分评列等级。80分以上为最优等,70分以上为优等,60分以上为中等,50分以上为及格,不满50分为不及格,不满30分者即照章令其退学。品行考察依据学生日常语言、容止、行检、作事、交际、出游等6项表现平列学分。对品学兼优的给予奖励;对行为不检、屡错不改者,则予以严厉的纪律处分,甚至被除名斥退。凡被除名者,照章追缴在学免交各费和所耗费用。学生毕业合格者均由省抚宪颁发文凭,分别授予巡警道属职官、地方警务长、区官等职,并按照章程规定,高等科生服务3年,简易科生服务1年,服务期间不得自行受聘营谋他职,如有不尽巡警职责,或因过失撤职者,要收缴所领文凭及在学膳宿费[3]160-165

广西高等巡警学堂教职员出身情况表① 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西通志·公安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广西高等巡警学堂课程设置表① 来源于《光绪二十一年清朝巡警部档案》1590卷695号。

1909年,广西抚部院遵照民政部的部章规定,要求各城治巡警于1910年前办齐,各乡镇巡警于1911年前全部设立。为筹办城治及乡镇巡警,1909年6月,巡警道制定的《全省各府厅州县教练所同行章程》要求,对教练所的编制、权责、教授科目、筹办及成立日期,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试验、毕业及如何任用都做了明确规定。对进入教练所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制定得比较完备,教练所对学生日常管理进行细分,工作有序开展。教练所设所长、教务委员、庶务委员、监学、支应、书记各一名,教员若干名[3]160。所长专理全所事宜,其他所员协助所长经理主管事宜,教练所学生定名练习巡警。

3.巡警教练所教授课程及毕业要求

1911年,广西高等巡警学堂重订简章,为节省经费,迁校至第一巡警教练所所址,与该所合二为一,从中间划分堂所区域,不相混杂,称呼不变,仍然为广西高等巡警学堂,但是只开办高等科,停办了简易科。民国初期该学堂停办,原高等科肄业学生于民国元年并入法政学堂开班授课。

三、清末民初时期的广西巡警教练所

(一)对巡警教练所的相关规定

1909年11月,广西第一巡警教练所在桂林小校场(今中华路小学内)开办,所内设所长1名,所长受巡警道命令掌理全所事务。下设教务委员、监学委员、庶务兼文案委员各1名,均由巡警道委派。教员12名,书识5名,班长兼助理5名,门兵3名,夫役12名。所授科目分学科和术科两种。学科有国文、大清违警律、警察要旨、行政警察、司法警察、卫生警察、消防警察、法政浅义、地方自治大意、警察服务须知、本处地理、算术、图画;术科为操法、技击。曾聘请日本教官教授警察课程,编制、执勤等均按照日本警察制度实施。学生毕业由教练所总理发给毕业文凭并造册申报巡警道呈送抚宪咨部备案,成绩最优者被派充巡长,其余用作巡警[3]160-170。按照部章规定,练习巡警两年内无故不得辞退或改从他业。

水源热泵技术作为一种节能环保的制冷供暖方式,不管从能源使用方式,还是技术成熟的角度上都是暖通空调领域值得应用与推广的[3-7]。但如果使用不当,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8]。在家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项目中,大多数热泵机组均采用传热效率较高的板式换热器,这种换热器的板片间距小,容易造成堵塞。为解决这一问题,实际工程中普遍采用加装壳管式换热器作为水源与机组换热器之间的中间换热器(见图1)。

可以看出,广西高等巡警学堂自开办以后,不仅有比较充足的经费保障,招生方面竭尽全力保证生源质量,招考条件和招考程序也比较严格,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个人品质以及学习态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课程设置和师资力量方面,能充分保证学员在校期间接受比较完备的警察专业教育和警务训练,从而确保毕业学员的质量。不难看出,晚清广西政府为适应广西警政改革和建设需要,在警察教育的近代化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用心。

论商标戏仿的法律性质 ...........................................陈 虎 12.22

2.巡警教练所入学资格

依照巡警道制定的章程规定,要求每府、厅、州、县必须设立一所巡警教练所,每所学生人数至少不低于100名。由于广西地处“蛮荒之地”,远离大清朝廷,经济不仅落后,财力也十分匮乏,对巡警教练所重视程度不够,除了省城的教练所经费为公款支出外,其余均要求自筹经费,在巡警教练所设置进程方面也表现缓慢。鉴于广西府、厅、州、县多半地域不广,巡警所需数量不多,为了节省开支,广西采取变通办法,除交通便利、财力较为充足的全州自办教练所外,其余各府、州、厅均合设一所,包括省会、全州、柳州、庆远、思恩、平乐、梧州、郁林、浔州、南宁、镇安、百色、泗城、太平、归顺直隶州共15所。各巡警教练所教练巡警按照所属贫富偏僻情形分为五等拟定:省城及各商埠为第一等,教练巡警名额特定;第二等定额为100名,第三等定额为80名,第四等定额为50名,第五等定额为30名[3]165-168

进入巡警教练所的学员,除了训练之外,将接受国文、大清违警律、警察要旨、法政浅义、地方自治大意、本处地理、操法等科目的学习。巡警教练所学制1年,毕业试验合格者被派遣为地方巡警。练习巡警毕业服务规定时限为2年,在规定时限内无故不许辞退。

在建筑构筑方式上,闽北古民居建筑之所以能够突出地域性发展木构架,一个重要的技术关键就是成功地结合了木构和夯土结构。在闽北古民居建筑的技术上,夯土台基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形成了闽北“平座式”的台基做法。梁架是闽北古民居建筑中的骨架形式,包括柱,梁,檩,枋,椽及附属构件等,单体建筑的构造方式一般是在垂直立柱上设置梁枋,圈制出“间架”,在主梁之上通过瓜柱架起层层短梁来支撑檩条,檩条贯通“间架”的两端,从梁架顶部降至檐枋,最后檩条之上设椽,这样就完成了整栋房屋的构架,木梁架全部裸露在外,集功能与审美为以一体。闽北古民居采用天井式院落布局,封闭式外观,窄小的天井,木结构承重,具有鲜明的闽北地域文化特色。

依据章程规定,进入巡警教练所进行学习的学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出身清白,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纪录,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暗疾;粗解文字。对学生试验要进行挑选试验、甄别试验、学期试验以及毕业试验。对充当警员的条件也设有七条:“一须年在二十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者。二须曾经读书识字,粗通文理者。三须身体强健,能耐劳苦者。四须性质和平,不尚血气者。五须有保人。六须考验。七不准以曾经犯罪之人充当。”还规定了警员的一些具体职责[3]166

(二)广西巡警教练所概况

天上繁星历历,星光在宇宙中旅行千百亿年,将能量汇聚在一起,又分散开来,分分合合之间,无数的时空生生灭灭,连光都逃不出的宇宙,它的边界在哪里?由星空往下,在茫茫寰宇中,大唐像一片树叶?长安像树叶之中的一个斑点?万花谷?针尖一般的美梦。现在夜露下降,凝结在万花谷的草木之上,滋养生息,任其枯荣成败。由三星望月到云锦台,由一间小刹到仙迹岩,由揽星潭到天工坊,由水月宫到千机阁,由聋哑村到更远的绝情谷,桃源的灯火一盏一盏地灭掉。再平常不过的夏天的夜晚,习习凉风,吹起夏虫鸣,草木香,催发人世好梦。

表3 清末民初时期广西各巡警教练所概况

1.巡警教练所规格

随着水环境质量问题逐渐被人们重视,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成为了监测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在现阶段,我国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措施还需切实落实到监测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加强水环境监测的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实验室间质量控制,可以进一步保证水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其他14所巡警教练所于1910年前先后成立,依照部定章程,各所设所长1名,教务委员1名,文案委员、庶务委员各1名,教员人数根据各巡警所实际情况和所授科目情况而定(见表3)。

文献[1]指出:席位分配属于离散资源分配问题,而适用于离散资源分配的公理总共有7条:部门无偏性公理(Ax.1),资源单调性公理(Ax.2),人数紧邻性公理(Ax.3),资源紧邻性公理(Ax.4),分配最优性公理(Ax.5),统一普适性公理(Ax.6),指标无偏性公理(Ax.7).这些公理不全相容,而是存在4个“极大相容公理组”,它们分别是

依据数据统计,到1909年,广西15个教练所共有教职员115人,学生3 830人,1910年,教职员增加到146人。期间,因教练所财力受限,改定章程裁减名额,或因学生犯规、久病荒弃学业而照章退学的缘故,学生减少1 128人,学习期满后,实际毕业2 702人。其中最优等生244名,优等生593名,中等生865名,下等生1 000名。最优等生分配充当巡长,其余毕业后为警士。各巡警教练所毕业生数量见表4。

表4 清末民初时期广西各巡警教练所学生毕业人数① 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西通志·公安志》,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民国时期,广西警察教育分为警官教育及长警(警长、警士)教育,其中长警教育又分为长警学习教育,包括学警、见习警长教育,正规教育及短期训练,同时,还对长警进行常年教育训练及长警特别教育。1912年,内务部为统一高等警察教育,令各省停办高等巡警学堂;广西省政当局对警察训练教育也不够重视,加之经费困难,致使警察教育大多流于形式。民国初期比较正规的警察教育是南宁开办的警察传习所。新桂系统治广西后,随着国民政府、行政院、内政部对于各项警察法规的相继颁布及广西建警的开展,省政府开始重视警察教育,从民国21年起,先后开办了梧州、南宁、桂林、柳州警察局附设警士教练所和广西警官训练所、广西警官学校、广西省警察训练所及该所附设警察训练班。

由于时局动荡,广西的警察机构几经变动。初期,改清末设立的巡警道为警视厅,各县分别设警察厅、警察所、警察署,后又成立警备队,省成立警务处,但因旧桂系军阀混战、政局不稳而解体。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工具,为了维护封建买办阶级的统治,清末民初时期的警察在进行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镇压革命力量,破坏工人、农民、学生运动,在警察教育宗旨中出现偏差。但是,虽然时局动荡,加之警察教育训练经费匮乏,行政当局通过警务学堂的设立,对警察的教育训练,也为广西各级警察机构培养了数以万计的警务骨干人才,为解放后广西的警务建设做了及时的铺垫。警政与国家主权息息相关,作为警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警察教育也必将涉及国家主权与办学自主的问题,而晚清政府主办的警务学堂的教学和管理等在当时基本都是被日本人操纵和垄断。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袁世凯在这方面做出了重要努力,他为了收回警务学堂的办学管理权和储备人才,一方面委派留学生到日本学习警务,一方面责令赵秉钧培养警务管理人才,并逐步将办学的管理权收回。晚清时期的警察教育开始脱离日本人的操纵,进入一个探索独立办学的阶段,这影响了清末民初时期警察教育与教学的发展路向,为民国时期的警察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16.

[2]王小光.论清末的警察教育[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1):106-110.

[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西通志·公安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

[4]鄢定友,郑佳.袁世凯与清末民初警察教育的勃兴[J].山西档案,2014(1):118-121.

Research on Guangxi Police Education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the Period of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ZENGZhen
(Guangxi Police College,Nanning 530028,China)

[Abstract] During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the period of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in Guangxi,Baojia system administration was changed to police headquarters,thus contributing to establishment of Guangxi higher police academy-represented modern guangxi police education institutions,which experienced initial junior police academy,police academy,Guangxi higher police academy till founding of police training centres,exposing to us that Guangxi government has been making great efforts to adapt itself to the need of Guangxi police and political reform and construction in terms of police education and police academy construction.As a result,modern guangxi police education was shortly sustained and Guangxi police talents of various ethnic groups were trained,providing guarantee for talents for continuation ofGuangxi police vocational development in the modern times

[Key words] police education;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the period of early republic of China;construction of police academies;Guangxi

[中图分类号] D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4048(2019)01-0115-06

DOI: 10.19736/j.cnki.gxjcxyxb.2019.0120

收稿日期: 2018-10-25

基金项目: 2017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2017KY0881)

作者简介: 曾贞(1979— ),女,湖南邵阳人,广西警察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警务合作研究。

责任编辑:农学熙

标签:;  ;  ;  ;  ;  

清末民初时期广西警察教育研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