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发展社会主义论文,民族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需要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适应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客观要求的战略选择,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协同努力。其中,认真做好民族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本文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角度,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谈谈认识。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共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有1亿多人,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这一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大事。民族关系始终是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正确的原则、方针和政策措施,促进各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实践证明,我国民族关系经受住了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种种考验,无论在当今世界上,还是在中国历史上,新中国的民族关系都是最好的。
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作了新的概括,在原来平等、团结、互助的基础上增加了“和谐”,进一步阐明了民族问题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胡锦涛总书记前不久又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社会和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属性。各民族只有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才能充分体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才能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没有各民族关系的和谐,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真正的和谐。
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这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各民族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在经济文化发展上形成的差距很难在短期内得到解决;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民族因素、宗教因素在国际环境中的影响明显上升;一些地方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日趋活跃,“三股势力”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给民族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当前,我国民族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有:一是少数民族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扩大尚未得到缓解,这已成为影响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因。据统计,2004年,民族自治地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数的67.4%,农民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数的71.4%,全国的贫困人口也主要集中在民族地区。由于种种原因,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发展的差距,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将存在。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涉及经济权益的矛盾纠纷有所强化。一些少数民族由于商品经济发育程度低,缺乏资金、技术、人才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往往长时期处于劣势地位。三是因不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引发的冲突时有发生,伤害了少数民族感情。四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人口相互流动日益频繁,由于相互了解和尊重不够,造成的隔阂、误会和纠纷时有发生。边疆少数民族进入内地,其合法的权益还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另外,内地一些地方,有的部门又缺乏对民族知识、民族政策、民族风俗的了解,对进入内地的少数民族有时不够尊重,这些情况都会增加民族关系的不和谐,导致矛盾发生。五是西方敌对势力一贯利用民族问题作为对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实施分化的手段,对我进行颠覆。他们极力挑拨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关系,试图破坏我国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境内外民族分裂分子与西方敌对势力内外勾结,煽风点火,利用各种手段,歪曲我国的民族政策,破坏我国的民族团结。
以上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的民族关系。
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夯实物质基础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在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要素中,经济发展是首要因素。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不断促进公平正义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的重大政治问题。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取决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激发各族人民的积极性。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这是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所在,抓住了发展,也就抓住了民族问题的核心。我们要把坚持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作为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真心实意地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不断地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使少数民族切实地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的正确。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国家把民族地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在“兴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的帮扶”、“少数民族特困县的整村推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投入大量资金和项目。这为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逐步缩小民族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增强各民族的大团结,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打下了基础。
二、大力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如果搞不好民族团结,就不可能有国家的安宁和稳定,也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我们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就必须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仅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的要求。要继续开展“三个离不开”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和“四个维护” (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宣传教育。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总结推广维护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汇聚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突出地强调了制度建设对促进和谐社会的作用,提出“必须加紧建设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社会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要让公平正义在实践层面上体现,必须依靠制度安排。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善的体制机制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我国民族政策的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载体,是从根本上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和谐的重要保障。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首先必须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的相关行政法规。要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加快制定执行自治法和相关行政法规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同时,要加快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夯实社会和谐的法制基础。坚持从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出发,既要保证国家大政方针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贯彻执行,又要确保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行政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四、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突出问题,积极排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社会风险。这是中央在全面分析我国公共安全形势的基础上,居安思危、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着力抓好的一件大事。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各族人民负责,维护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和谐,是各级民委的职责。我们一方面要抓基层,打基础,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另一方面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健全和落实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民委系统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排除不和谐因素,维护民族团结,保障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五、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关系的新情况新问题
近年来,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日益增多,城市民族关系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由于城市具有窗口作用、示范作用、辐射作用和带动作用,因此,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好城市民族关系,不仅对维护城市本身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维护全国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城市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决定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国家民委对城市民族工作十分重视,正在集中研究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具体措施。当前,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重点完善两个机制,要建立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和少数民族流出地和流入地联系协调机制;二是要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三是要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立法;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城市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
从根本上看,民族工作的宗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深刻认识现阶段影响民族关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和办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不断地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将从本职工作出发,继续认真学习和领会好《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的精神,高扬“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旋律,为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
〔收稿日期〕2007-04-03
标签:民族团结论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政治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