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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2674(2004)07-0003-06
一、怎样看待精神劳动
精神劳动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显示出极其重要的作用。
什么是精神劳动?骆耕漠教授认为,精神劳动是指“人们运用感官的感觉功能和脑器官的理性思维功能(精神劳动力),依靠社会实践,从客观事物的现象深入到内在联系,对客观事物作出规律性反映,取得真知(包括将它传授和如何应用于社会实践)等一系列的活动。”(注:骆耕漠.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9.)精神劳动是和物质劳动相对比而言的。物质劳动是以体力劳动为主,藉助生产手段,作用于劳动对象,生产出各种生产资料和能够直接满足消费者生活需要的物质产品。精神劳动则是通过脑力劳动,进行一系列理性思维,揭示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提供能够直接满足消费者心理需要、增强劳动能力需要的精神产品。有人认为:精神劳动和脑力劳动是同一概念。其实,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脑力劳动相对于体力劳动而言,精神劳动相对于物质劳动而言,它们都处于不同的相对范畴中。脑力劳动是运用脑力进行的劳动,体力劳动是运用体力进行的劳动,运用的是脑力还是体力是它们区分的标准。物质劳动生产物质产品,反映着人和自然的关系;精神劳动生产精神产品,反映着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生产不同产品并反映着不同的关系是它们区分的标准。正是由于精神劳动和脑力劳动划分的标准不同,因而不能把二者绝对相等同。一般地说,精神劳动主要是运用脑力来进行的劳动,但不能说精神劳动就是脑力劳动。运用脑力进行精神劳动是一种情况,运用脑力来进行物质劳动是另一种情况。例如,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脑力劳动直接指挥生产,他们是物质生产者并不是精神劳动者。理解了上述区分以后,如果说脑力劳动和精神劳动二者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也是可以的。在精神劳动过程中进行精神生产,生产出精神产品。精神生产是为社会创造精神产品的劳动的活动。精神产品主要是指劳动者在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以及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领域以脑力劳动为主所提供的智力成果。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1994年制定的国民经济三次产业分类标准,精神生产集中分布的行业主要在第三产业。例如,科学研究、教育、文艺、广播电脑电视、卫生、体育、地质勘察、水利管理等行业部门。当然还应注意到有一定数量的精神生产者分布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有关部门。马克思曾经指出,精神产品有两种情况:第一,“生产的结果是商品,有使用价值,它们具有离开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的形式,因而能在生产和消费之间有一段时间内存在,并能在这段时间内作为可以出卖商品而流通,如书籍、字画以及一切脱离艺术家的艺术活动而单独存在的艺术作品。第二,产品和生产行为不能分离,如一切表演艺术、演说家、演员、职员、医生、牧师等等的情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M].442-443、295、444、377.)前者表现为精神劳动创造的物质形式的精神产品,可称为有形产品;后者是精神劳动不与物质形式相联系的精神产品,也可称为无形产品。通过精神劳动进行精神生产创造精神产品,是区别于物质生产的社会另一重要生产内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为了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揭示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着重研究物质生产领域;同时又由于当时的精神生产并未充分发展,资本主义在精神生产领域的表现是微不足道的,故在《资本论》中未对精神劳动和精神生产进行分析研究。但他在经济学手稿中,在批驳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于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相互关系问题的反历史态度时,就明确提出了精神生产问题,他说:“在精神生产中,表现为生产劳动的是另一种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M].442-443、295、444、377.)将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相并列,认为都是生产劳动。可见,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这两大领域都是人类社会生产的重要内容。
精神劳动和精神生产与物质劳动和物质生产是在密切联系、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共同向前发展的。物质劳动和物质生产是精神劳动和精神生产的基础,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产生并逐步向前发展的。但是,它们发展到一定程度,表现为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一体化,精神劳动和精神生产又会反转过来大力推进物质劳动和物质生产的发展,精神劳动在社会生产发展过程中则越来越起着重要作用。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人们以血缘关系结成群体活动,寻找食物,采集野果,攻击兽类。这时候,精神劳动以萌芽形式包含在物质劳动之中。随着实践生产的逐步发展,历史上出现了三次社会大分工,开始出现了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分离。马克思说:“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56.)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只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类生产的劳动产品超过了单纯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需要的数量,才能在扩大社会分工的基础上有一些人分离出来,专门从事脑力劳动和精神劳动,这时才真正出现了独立的脑力劳动者或精神劳动者。进入奴隶制社会,物质生产进一步发展,智力也进一步发展,但这时它们二者之间大都还是紧密结合着的。物质生产主要靠体力劳动,但体力劳动一般地也都是在智力支配下进行的。金字塔是伟大的物质建筑,主要是靠体力劳动者建设起来的,但它也闪烁着人类智慧之光。随着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只是生产原始宗教知识的个别精神活动开始成为一部分人的专门职能,部分精神事务逐渐成为统治阶级中的少数人所占有,成为一种智力特权,由此形成了脑力劳动(精神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和对立。封建社会的出现,精神劳动在物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业劳动是封建时代的主要劳动,由于长期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的积累,更多的自然条件进入了劳动圈,这是脑力劳动提高的结果。人们在物质生产的实践中,不断认识自然界,不断改进生产技术采用新的生产手段,这就出现了通过生产实践积累经验——不断改进生产技术采用先进的生产工具——总结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从而产生科学——然后再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推动生产实践向前发展,这都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在相互结合和相互矛盾中发生作用共同向前发展。到了资本主义初期,智力作用的提高突出表现在机器的发明上。动力机、工具机、传送装置,不断地更新和改进,这是一次重大的技术革命,也是一次重大的智力革命。起初是:汽车、火车代替了人拉肩扛,车床、磨床代替人工切削和研磨,起重机代替人工装卸,凿岩机代替人工打眼,拖拉机代替人力耕地等等,这时候,精神劳动才发展成为具有自己特殊结构和使产品物质化的特殊手段的专业活动形式。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恰恰在于它把各种不同的劳动,因而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或者说把以脑力劳动为主或者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各种劳动分离出来,分配给不同的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M].442-443、295、444、377.)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特别是到了20世纪后半期,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出现了新科技革命,进入了信息化的新阶段,这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精神劳动发展的新阶段,这时候,不再是以生产——技术——科学的公式来反映物质劳动和物质生产与精神劳动和精神生产之间的关系,而是以科学——技术——生产,即物质生产是在现代科学技术指导下向前发展,表现为脑力劳动凝结而为科学理论反转过来对物质生产的指导关系。江泽民同志说:“如果没有量子理论,就不会有微电子技术。如果没有相对论,就没有原子弹,也不会有核电站。(注:江泽民.论科学与技术[M].中央文献出版社版,2001,184.)根据先进的科学理论,使用现代技术,进行物质生产,使劳动生产力迅速提高,生产出大量的社会财富,社会物质生产迅猛地向前发展。当前,在经济发达的国家中,发展现代化经济,最重要的已不再是资产条件的投入,而是高科技高智能的投入,有了高智力,有了掌握高科技的劳动者进行现代科学劳动,就有了压倒一切的竞争力。这时候,从事精神劳动的精神劳动者,已不像以往那样,只是掌握了一般理论知识的精神劳动者,而是掌握了现代最先进、最尖端科学技术知识的现代精神劳动者,表现为现代精神劳动力,他们所进行的现代精神劳动,是现代科学劳动这一本质的具体表现形式,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在科学理论指导下使用先进技术,进行物质生产,大大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大量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使社会物质生产进入一个高水平的生产社会化阶段。(2)通过现代精神劳动,传播和发展现代科学技术,逐步使人类的劳动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变革并培养出大量的高素质的劳动力,培养一代的科学新人。(3)根据科学理论,对资源、环境、人口进行科学利用,优化配置,实现生产的可持续发展。(4)物质生产和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物质生产需要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而人的精神生活的需要也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作为社会化的个人,不仅要充分满足物质生活多方面的需要,也要充分满足精神生活多方面的需要,例如,获得知识的需要、精神享受的需要、社会交往的需要等等,现代精神劳动在发展现代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医疗卫生等方面,都是为了满足人们多方面不同的精神需要,都是为了提高人们的精神素养,逐步消灭旧的分工和三大差别,使广大劳动者都成为自由的全面发展的人,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新的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发展规律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由此可见,现代精神劳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越来越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要从传统的片面重视物质劳动轻视精神劳动的旧的思想影响下解放出来,重视现代精神劳动,注意把握社会生产这两个方面,即既重视物质生产,也重视精神生产,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放在同等的地位上看待,切实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客观要求,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才能真正实现新的科学的发展观。
二、现代精神劳动的特点
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有其共同性,也有其差别性。其共同性表现为:(1)它们都是人类劳动,劳动的主体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都要通过劳动手段作用于劳动对象,生产出不同的劳动产品。(2)它们都不可能是纯粹的体力劳动或纯粹的脑力劳动。再简单的物质劳动也都要在人的脑力指挥下进行;再简单的精神劳动也依赖人的一定的体力来表现。不管是物质劳动或精神劳动,只能说是脑力劳动为主或以体力劳动为主。(3)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基础,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就其差别性来看,特别是掌握了现代科学技术的现代精神劳动者所进行的现代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相比较有着明显的特点。其表现为:
(1)劳动过程的特殊性。物质劳动过程是劳动者运用物质生产手段(如工具),作用于原料、材料和客观物质等劳动对象,生产出不同的物质产品。现代精神劳动的过程是:现代精神劳动者的生产手段,既包括物质性的生产手段,也包括精神性的生产手段。如高科技的现代科学实践室的仪器、现代科研和教学的各种设备,新闻出版机构的现代印刷设备,图书馆、书店、剧院、音乐厅等先进文化设施,都是精神劳动的物质条件,其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而是把它们投入到精神劳动的过程中去,生产出各种不同的精神产品,这些可称为物质性的精神生产手段。精神性的生产手段则不同,“既包括思维方法、方法论原则、创作技术等,又包括作为思维工具的语言、概念以及各种形式的符号体系。”(注:张华荣.精神劳动与精神生产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18、82、101、118.)它们是在历史上长期积累的思想成果,经过不断的学习继承,成为后来者精神劳动的思想工具。其中,理论思维能力是精神劳动的核心内容。至于精神劳动的对象,也可分为物质对象和思想对象两大类。精神劳动所反映和再现的劳动对象,如自然科学所反映的自然界的事物、现象及其规律,文学艺术的典型化的形象所再现的社会生活等,是精神劳动对象的物质客体。(注:张华荣.精神劳动与精神生产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18、82、101、118.)至于在精神劳动时当作原料和素材进行加工改造的思想资料,有些是直接来源于社会实践的经验材料,如各种调查报告和数据;有些是历史上长期积累流传下来的资料,如各种典籍、著作等,是精神劳动对象的思想客体。精神劳动对象的物质客体和思想客体,都是不可缺少的,都是构成精神劳动过程的重要内容。精神劳动手段和精神劳动对象可以称为精神生产资料。精神劳动者运用精神生产资料生产各种不同的精神产品,包括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由此可见,精神劳动过程具有与物质劳动不同的特殊性。
(2)使用价值的无形性。精神劳动也具有二重性: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精神劳动的具体劳动所创造的使用价值,并不是精神产品载体本身,而是该物质载体所包含的精神产品内容。例如,一本科学专著,有纸张、油墨字迹等物质载体形式,但这本书的使用价值,并不是仅仅表现为纸张和油墨字迹,而是通过纸张和油墨字迹,表达该书的科学内容,这些科学内容,如理论、知识、技术、信息、观点等等都是无形的,只是包括在这些纸张和油墨字迹中。可见,精神具体劳动所创造的使用价值,并不是直接以该物的使用价值来表现,而是以理论、知识、技术、信息、文字、图案等意识产物为内容,通过该使用价值的物质载体来表现,也就是说,精神劳动所创造的精神产品的使用价值并不直接表现为该使用价值的物质载体本身,而是蕴藏在该物质载体之内,既是无形的,又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意识形态产物的实际内容。
(3)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由于科学、技术、知识、经验随着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不断积累,通过文字、图案、书籍等物质载体遗传给后人。后人则在继承前人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整理、改造实现创新和发展,使科学技术在不断创新中发展和进步。现代精神劳动是在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前沿知识和现代高精尖技术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精神劳动,全面而系统地继承了各学科各专业的思想资料的最新优秀成果,这种继承性,使精神劳动的水平越来越达到新的高度。精神劳动还具有明显的创新性。物质生产可以大面积模仿和生产;精神劳动则不同,如临摹别人的画,只算是学习。要独立创造一幅画,就要有新的创意。没有创新性的思想、理论、学说、文学艺术作品、电脑软件等是没有生命力的,也不能算作是真正的精神产品。一般地说,精神劳动必须生产出原始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精神劳动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往往是第一个创造出该成果并得到社会认可的,社会认可的只是第一个创造出该产品的精神劳动者的精神劳动,不存在第二个相同的精神产品。也可以说精神劳动是一种创新性劳动,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的劳动。
(4)垄断性和高增殖性相结合。正是由于社会只承认精神劳动第一个创新的成果,因而这个创新成果具有不可替代性。如一本科学著作的版权,就要受到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在一定时期内非经创作者的同意,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形式侵犯其权益。正是由于创作者获得了对该成果的垄断价格,从而取得高额垄断利润,说明该成果具有高增殖性。比尔·盖茨创造的微软帝国,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大量的经济收入,富可敌国,一度成为首富,就是由于他的软件产品具有垄断性带来了高额垄断收入的结果。由此可见,精神劳动创造的精神产品,具有垄断性和高增殖相结合的特点。
(5)可扩散性和共享性相结合。由于精神劳动是无形的,因而精神劳动创造的特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也是无形的,但为了继承和传播,必须藉助于物质载体,如利用语言、文字、图画、符号、表格、图式、文章和著作等形式,通过各种媒介、途径、进行扩散和传播。从时间上说,既继承了上一个历史时代精神劳动的创新性内容,又可以满足本时代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还可以遗传下去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以后时代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这就表现为可扩散性和共享性相结合。从空间上说,由于现代信息化的高度发展,通过各种现代化传播工具,某一精神成果可以在极短时间内传播于全世界,世界各国人民都可以共享,大大超过了物质产品,这也体现了可扩散性与共享性相结合。虽然经过大量的扩散与共享,不但不会影响其精神劳动所创造的精神产品本身,反而提高其精神生产力,产出数倍于物质产品的社会效益。
(6)精神劳动的发展水平集中体现在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上。精神劳动具有高层次集中性,着重研究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研究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和各级管理工作内容,通过事物的各种现象揭示其本质性的内在运动规律。如果说,物质劳动着重研究人和自然的关系,物质劳动发展的水平集中体现在自然科学的发展水平上;那么,精神劳动着重研究人和人的关系,精神劳动的发展水平则集中体现在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上。
三、现代精神劳动与价值创造
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告诉我们,抽象的社会劳动创造商品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着重研究的是物质生产部门的物质劳动,精神劳动是否也创造价值呢?学术界对此长期有所争议。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所说的价值是包含在商品体中的,有些精神劳动不生产商品,是无形的,价值无所依附存在。有不少人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价值,只适用于物质产品,不适用于精神产品。因此,主张精神劳动不创造商品价值的观点大有人在。其实,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就已指出,精神劳动是另一种形式的生产劳动,当然也创造商品价值。至于精神劳动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可分为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但进一步具体分析,大体上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精神产品是商品。这主要是应用型、实用型的精神产品。如科技产品、信息产品、通俗知识产品以及技术服务、经济管理咨询等,这类精神产品中,有的可以直接转化为物质生产力,是生产手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科技、信息);有的可以满足人们社会生活的某种需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当然和物质产品一样,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其价值。另一种情况是:精神产品本身不是商品,它依赖于物质载体而存在,并进入流通作为商品来交换。例如,一部科学著作,一部小说,一部剧本,如果不出版,只以文稿形式存在,无法进行交换,当然也无法实现其价值。它们只有出版成书刊,具有物质载体,就可进入商品交换领域。本文第二部第二点就已指出,这种精神具体劳动所创造的使用价值,不表现为物质载体,只表现在这些物质载体所包含的内容之中。再一种情况是,演员、歌唱家、医生的精神劳动,使用价值与劳动同时存在,劳动结束时使用价值也同时消失,这种转瞬即逝的无形产品,同物质产品的交换一样,也表现为价值和使用价值。只是交换过程结束以后,这种无形产品不复存在而已。由此可见,精神劳动者同物质生产一样,同样要通过各种形式交换其劳动所凝结的价值,只是具有不同的新特点而已。
从事精神劳动的精神劳动者,具有精神劳动力。精神劳动力同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精神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学习研究费用所决定的。只是现代精神劳动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投资作为学习科研费用支出,所以现代精神劳动力的劳动力价值较高。现代精神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劳动,作为抽象劳动既能创造新价值,作为具体劳动又能转移旧价值。产品中的V+M部分是新创造的价值,一部分用于补偿已消耗的劳动力价值,一部分作为剩余产品价值供社会和个人分配之用。产品中的C部分是转移的旧价值,其中可分为二部分,一部分是生产资料的旧价值转移,另一部分是已有的科学、技术、知识中所包含的旧价值的转移,这是现代精神劳动所具有的特殊性,
精神产品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有其自身的特点:
(1)现代精神劳动是高级或超高级的复杂劳动,在相同时间内能够创造较多的价值。现代精神劳动者需要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相关学科相结合的广博的知识,不仅需要较长时间学习和研究,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还需要耗费更多的脑力,最大限度地进行创造性思维,从事研究探索,在前人已有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劳动。不论是科学理论、技术产品、文艺作品,都是高级或超高级复杂精神劳动的产物。高级或超高级复杂劳动具有相当高的劳动效率,在同样时间内,不仅比一般劳动、甚至较之一般的复杂劳动能创造更多的价值。例如一个名画家在一周时间内创作一至二幅作品,每幅画可售价数千万元不等,较之物质生产劳动在一周内所创造的价值简直无法比拟。这正充分说明了现代精神劳动在价值形成中的重要作用。
(2)精神产品的价值量决定,有多种不同情况。大家知道,物质产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精神产品中有一部分是物质产品转移来的旧价值,如在精神劳动时所消耗的精神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物质载体,以及精神劳动者所消费的生产资料等,这部分的价值是由生产它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但是精神产品具有原创性和唯一性,这就决定了对它们既不能用简单的劳动时间来计量,也不存在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是因为,精神产品既是原创性和唯一性,就不存在什么代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和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的问题。生产精神产品所花费的个人劳动时间直接决定精神产品的价值。生产该产品花费的个人劳动时间越多越复杂,其价值量就越大。反之,则较小。更由于精神产品具有原创性和垄断性,不需要通过部门和行业之间竞争来实现其价值。这就是说,精神劳动所创造的精神产品的价值量,基本上是由生产精神产品所花费的个人劳动时间决定的。这和物质商品价值量决定有着明显的不同。但是某精神产品一经普遍广泛生产使用,该产品不再具有垄断性,其价值量就会大大降低。马克思说过:“再生产科学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同最初生产科学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无法比拟的。例如学生在一小时内就能学会二项式定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M].442-443、295、444、377.)这也说明,精神商品价值量决定,有多种不同情况。
(3)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也有多种情况。精神产品是否具有原创性,是否为社会所接受,则需要通过市场交换来体现。“有些精神生产活动具有原创性,因此能以很大的价值实现。有些精神生产活动原创性稍差就获得较少的收入。大多数的精神产品都处于这个层次。能够批量生产和规范化提供的精神产品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决定与物质产品的价值创造和决定一样,严格地来讲属于物质生产。”(注:张建君.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M].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148.)精神产品如果没有原创性,产品不为社会所认可,个人劳动就不能为社会所承认,其精神劳动就不能形成价值。如果在该商品的创造过程中,不是一次就能成功,而是经过多次失败,这多次失败不能为社会所承认,当然也不能实现其价值。但如经过多次失败后像606那样,最后于第606次试验时获得成功,则该商品的个人劳动时间不只是第606次的个人劳动时间,而是要把此前605次的个人劳动时间全部,加入计算。这是因为该商品取得原创性从而具有垄断性的结果。这时候,总计试验606次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成为该商品的价值量得到社会承认并在交换中实现。
(4)有些精神产品的劳动报酬,不等于精神产品的价值。创新型的精神产品的劳动报酬和所提供的精神产品的价值是不相等的。例如,当精神劳动者取得稿费、版税、上演费等报酬,并不是出卖精神产品而取得其价值,也不意味着这是等价交换。因为劳动者在取得报酬时,并没有让渡该产品的所有权,而仅仅是让渡了使用权。教师、学者、作家、艺术家取得报酬虽然也是一种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但却不是精神产品自身的全部价值。(注:张华荣.精神劳动与精神生产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18、82、101、118.)
四、现代精神劳动的发展趋势
(1)现代精神劳动逐步发展为社会生产劳动的主要形式。随着工业化的进程,现代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劳动大幅度下降,精神生产劳动迅速上升,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指出,农业支配社会已达一万年之久,1913年农产品占世界贸易的30%,而现在农产品的份额至多只占17%。现在制造业走上与农业同样衰落的道路。美国制造业的雇佣人员已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占劳动力的35%降至目前的不到这个比例的一半。许多发达国家都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的难题。现代人类社会生产领域发展的一般趋势是: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大幅度下降,精神生产领域的生产劳动迅速上升,产业结构中以精神生产为主的科技业、信息业、咨询业以及教育、文化产业却都在迅速发展,这说明,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现代精神劳动正在逐步取代以体力劳动为主的物质劳动,成为现代社会生产劳动的主要形式。
(2)精神劳动和精神生产规模化。物质生产的发展为精神劳动者提供生产资料和劳动条件,促使精神劳动者队伍不断扩大。精神劳动者,起初大量地是个体化的手工操作,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改变,由个体劳动逐步发展为有一定规模的集体劳动,精神生产对科技和资金投入的依赖性大大加强,一方面精神劳动需要使用现代化的高科技的劳动设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另一方面,精神产品的物质载体多极化,出现了许多新的精神生产行业,如电影、电视、光盘、因特网等多种载体,不是一两个人进行劳动就能完成的,必须由集体劳动协力完成。科学技术越发展,分工愈细、协作要求更高。例如,攻关某一重点课题,不仅要有一定数量的专家,而且要不同专业的专家分工协作,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这就出现了精神劳动由个体到集体,由分工到协作,由小范围到规模经济的发展趋势。当然,由于有些精神劳动的特殊性,只适宜于个人劳动,如画家、音乐家、作家、教师等,其劳动仍必须由个人为主来进行。但是他们也可利用现代科技设备,如教师,除课堂教学外,还可利用网络授课,远程教学,扩大听众范围,向听众规模化方向发展。
(3)精神劳动和精神生产市场化。生产要素都要由市场配置,是市场化的重要特征。现代精神劳动和精神生产所需要的各类生产要素也都要由市场来配置。这就是说,精神劳动所需的劳动条件需要从市场购置,生产出的精神产品需要通过市场销售,然后才能进入消费领域。例如,一些文化产品,要由文化企业生产出来,进入文化市场,同样文化产品在文化市场上也进行着激烈的竞争,通过竞争促进文化产品向高质量方向发展。竞争的胜败取决于市场占有的份额,因此,市场占有率(知名度、销售量、价值、排行榜和经济效益等)成为精神产品本身的评价尺度。(注:张华荣.精神劳动与精神生产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18、82、101、118.)
(4)精神劳动和精神生产的世界性趋势。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资本国际化、现代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精神劳动和精神生产产业化的趋势在西方发达国家表现得尤为强劲。随着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一体化的加强,精神劳动精神生产对物质生产更加处于重要的支配地位,经济的发展更加依赖于科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对科学家、高科技专家等人才的竞争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关键。特别是由于信息时代的来临,科学、知识、信息,成为社会生产的重要资源,现代精神劳动者的高级复杂劳动在综合国力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人们对面临的社会称为知识经济时代,也就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现代精神劳动将成为社会生产劳动的主要形式,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