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以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为例_中等职业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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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12)10-0068-05

保障专业教学质量是中等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体现自身功能和特色、实现培养目标和实施教学活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职业学校提高自身适应力、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推动学校依法面向市场自主办学,办出职业教育特色,逐步形成了学校在主管单位的统筹领导下,自主设置专业并强化专业质量控制,评估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与质量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宏观规划指导和监控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一、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发展总体情况

近年来,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项改革举措的有效实施,保证了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基本达到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能力和水平均衡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保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专业是中职校的重要支柱,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反映了专业建设取得的成效。[1]

2005年秋季之前,上海市中职学校专业设置主要以教育部2000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沪教委职成[2002]32号)为依据。上海市教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对学校新设专业的资质进行事前审批,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经济的需求和全市学校情况,全面调控全市的专业布局情况。

从2005年秋季开始,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上海市教委印发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修订)》(沪教委职成[2004]28号),规定“从2005年秋季新学年起,新专业(专门化)设置都改为学校面向市场依法自主设置专业的备案制。市教委将加强对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指导与服务。[2]”此阶段,学校及其主管单位的自主权明显扩大,能够更加灵活地适应经济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紧跟行业和市场的发展趋势。

2010年,教育部颁发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并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上海市以此为契机,依据教育部要求,完成了对仍在招生的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调整更新工作,自2011年秋季开始启用教育部新版专业目录。

根据专业发展要求,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在专业目录调整更新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工作圆满完成,调整后的专业在一、二、三产中所占比例分别为1.43%、19.89%、78.68%,[3]三产的比例较为适当,基本适应当前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与上海未来产业布局结构更加吻合。同时,通过此次专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工作确定了156个专业(点)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并将在此基础上创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精品特色专业,进一步提升上海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为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内涵发展提供示范,在全市起到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

总之,上海市近年来通过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学校面向市场,在主管单位的统筹领导下,自主设置专业并强化专业质量控制,评估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与质量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宏观规划、指导和监控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质量保障体系。

二、上海市保障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

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改革和发展,上海市在保障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方面形成了学校与政府、社会之间的“三角形”关系:即(1)政府职能转变,承担宏观管理、调控与指导的职能;(2)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学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更加紧密,学校承担自我保证专业教学质量的责任,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学校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各项工作;(3)专业教学质量的外部保障主要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承担,更具有科学性、专业性,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学校提高质量服务。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保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外结合体系。

(一)从直接管理到宏观调控、指导、服务,提高有效探索

专业管理和调整机制对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有着较为直接的影响。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管理和调整机制经历了从事前审批到自主备案的嬗变。以2005年秋季为分界线,前一阶段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对专业设置、调整的直接管理;后一阶段采取学校面向市场,依法自主设置专业,教育行政部门主要从全市层面宏观调控专业结构与布局,为学校专业建设提供指导和服务。转变之后,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管理机制主要表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扩大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的自主权。自2005年秋季起,上海市探索实行新设专业备案制,学校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面向市场,依法自主设置专业。学校在进行充分的行业及市场调研基础上,对新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实施论证进行教学设计,并要求具备开设该专业所需的师资、实训等基本条件后才可开设新专业。学校专业的设置、停办等均实行备案制,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的自主权扩大。

2.依托专业机构,拓展服务工作。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的保障更多的是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将专业设置的标准、专业设置的可行性评估和专业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控等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开展,负责研发相关评估检查标准和实施方案,以及组织实施相关评估工作,为学校提供更多、专业性更强的服务。

3.联系行业、企业,提高专业的市场适应性。与普通教育不同,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有着天然的血肉联系。行业、企业历来是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保障重要参与方,并随着备案制的实践,其作用和影响不断扩大。早在2005年开始实践备案制之初及要求学校需要充分利用行业企业的作用;2010年市教委印发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更是明文规定“学校在主管部门统筹领导下,建立由行业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教育教学、职教研究和课程理论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依据本实施《细则》,定期研究和规划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并负有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责任。[4]”由于行业企业的积极参与,提高了学校专业面向社会、应对市场的能力。

(二)从强调结果到加强过程监管,确保专业教学质量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经历了从强调结果到加强过程监管的发展过程。上世纪末,专业教学质量的体现和测评主要体现在一些显性因素上,如专业的招生情况、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专业就业率等。在实践探索过程中,过程监管越来越得到重视和强化。自实行备案制以来,为保证新设专业的教学质量,市教委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印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批自主设置的目录内专业、目录外专门化开展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7]2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设置专业(专门化)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通知(沪教委职[2008]30号)》,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开展常规性、常态性的新设专业中期教学质量检查评估。规定:新设目录外专业需在开办两年后接受检查评估(包括材料评审和实地评估),新设目录内专业需在开办后有一届毕业生时接受检查评估(材料评审和实地抽查),检查不合格的专业需要进行整改或者停办,并相应减少该学校下一年度备案专业的数量。

新设专业中期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由市教委统筹,由市教育评估院负责标准和实施方案的开发,并组织实施。自2007年以来,该项评估工作得到上海市中职学校的广泛欢迎,一方面通过学校自评,自我进行阶段总结,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谋求改善之措施,另一方面通过专家在学校办学常态下,对教学常规工作进行经常性评估,检查教学常规工作和教学基本条件来了解专业教学质量,促使学校在专业开办与建设的硬件、软件等各个方面进行改进与完善。这样在指导帮助学校提升专业教学质量,规范学校专业设置和管理,及时诊断发现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反响。

(三)从关注外延到深化内涵建设,打造品牌特色专业

近年来,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历经了从规范设置和管理、专业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到关注专业内涵建设的过程。为改变一些学校专业设置随意性大、学校专业过多、专业跨大类过多、资源不能共享、专业特色不鲜明等状况,重点实施了多项深化内涵建设,打造品牌特色专业的有效措施。

1.推动课程教材改革,注重专业内涵建设。课程教材改革是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也是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1996年起,上海进行了历时八年的被称为“10181工程”的中职课程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随着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中职培养的人才素质和类型规格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总结“上海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拉开了进一步深化中职课程改革的帷幕,形成了以任务引领型课程为主体的具有时代特征、上海特色的现代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2004年,上海市教委颁布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2004—2007)〉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21号),提出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八个项任务,《行动计划》提出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八个项任务:(1)优化德育课程和文化基础课程,制定语文等六门学科课程标准,编写相关示范性教材,积极实施分层教学。(2)优化专业教学,开发汽车运行与维修等50个专业教学标准,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3)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开发20门网络课程,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4)重视学校主体地位,命名10所“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示范性实验学校”。(5)实施“一纲多本”,丰富教学资源,构建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新机制。(6)实施综合评价,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多元智能”评价体系。(7)结合实际开展研究,为课程教材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8)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明确职责,确保课程教材改革深入展开。

此次课改以“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创建和评估为抓手,通过评估,遴选出一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学校的排头兵和试验基地,引领全市课程教材改革的深入开展,使课改的内涵更加丰富、范围全面扩大、辐射功能持续增强、品牌效应日益凸显。最终遴选出来的16所学校成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材改革实验的示范基地、课程教材改革成果的展示窗口和课程教材改革师资的培训中心。“特色校”的遴选基于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宏大背景下,通过“特色校”建设,不仅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水平,同时也推进了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

2.开展精品特色专业建设与评估。精品特色专业建设是重点专业建设的深化和发展,也是上海市专业布局与结构调整优化工作中的一个项目。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精神,结合《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沪教委职[2009]30号)提出的“继续进行重点专业建设,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和规范,开展精品专业(点)、特色专业(点)和精品课程的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上海市目前已经启动精品特色专业建设与评估。该项工作在重点建设专业的基础上创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精品特色专业,其建设与评估旨在进一步提升上海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内涵发展提供示范,起到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也是未来三年内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

3.学校内部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由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组成,上海市在不断完善专业教学质量外部保障体系的同时,各学校专业教学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也逐步建立并日趋完善。随着学校质量意识的提升,学校越来越重视专业教学质量的内部保障体系,且目前呈现出以下特征:(1)成立了专门的教学质量督导部门。一直以来,多数学校的教务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专门的教学质量督导部门的成立,是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日趋成熟的重要表现。(2)以专业为单位,建立了多元化的教与学的评价制度与机制。(3)学校内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重视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许多学校都在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来加强专业教学质量监控,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的科学性。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视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给评估工作带来的便利和科学性。在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在外部质量保障方面:除在专业相关的专项评估中采用网上评估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之外,还开发了两个常规评估和管理项目的网络资源与评估系统:《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动态数据库》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备案系统》。前者是为了适应中职校对市场的发展变化的灵敏性,更好的掌握全市专业的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和学校发展提供服务;后者不仅为全市专业的设置提供了统一的平台,也为学校提供了便利,提高了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的科学性。在内部质量保障方面:已有部分学校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公司开发了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系统,学校管理者和专业教师都参与使用,提高工作的效率,也更为方便地运用了信息技术在教学质量监控方面带来的便利。

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展望

(一)内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初步构建

当前,上海市逐步建立和形成了内外结合的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外部质量保障体系方面:(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教委不再直接管理和监控学校专业教学质量,而是主要承担宏观的调控、指导和服务职责,将相关的评估和管理业务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并牵头建立了由行业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教研机构、教育评估机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专业设置的管理与规范、专业布局的规划与调整、专业教学质量的指导与监控、专业品牌的建设与推进。(2)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接受政府和学校委托,开发相关标准,组织实施评估业务,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学校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3)行业企业及学校主管部门,统筹领导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行业企业的需要及其变化,对所属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建设进行统筹与调控,及时设置和调停学校专业;(4)学校在主管部门统筹领导下,建立由行业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教育教学、职教研究和课程理论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定期研究和规划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并负有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责任。(见图1)

图1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外部保障体系图

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方面:(1)学校在主管部门统筹领导下,建立由行业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教育教学、职教研究和课程理论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定期研究和规划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并负有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责任;(2)学校成立专门的专业教学质量督导部门,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并配备专门的人员,专门负责学校的专业教学督导、检查以及相关考评工作。通过建立畅通的信息收集和意见反馈渠道,促进专业教学质量的提高;(3)学校一般设有专业教学研究组,在日常教学工作开展的同时,同一专业的教师一起进行研讨、交流、合作,达到改进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标。(见图2)

图2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内部保障体系

(二)未来上海市中职校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思考

目前,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主要是在上述组织体系运行之下,通过专业相关的评估项目(见图3)达到外部质量监控的目的,内部质量保障则主要依靠各学校组织实施。未来上海市中职校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将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1.立足服务,完善专业教学质量的外部监控体系。实践证明,政府职能转变,发挥政府部门的“有限”作用,依托专业的评估提供专业的质量保障服务,密切联系行业企业,给予学校充分的自主权,是一种较为行之有效的专业教学质量外部保障体系。作为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个主体,应该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统筹、指导、专业服务、咨询等功能,为中等职业学校提供优质服务。不仅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来保障专业教学质量,关注当前专业教学质量保障方面的薄弱环节,如学生实习实训环节的质量保障等;同时,也要看到质量保障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同时,也存在项目繁多,学校负担较重的情况,因此,需要建立各评估项目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整合。总之,既要确保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整性,又要精益求精,减轻学校的负担。

图3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项评估项目

2.重心下移,加强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内部保障体系是目前中等职业学校需要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各个学校的基础、管理模式、重视程度等不同,各学校专业教学质量内部保障体系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因此,需要成立全市层面的专门机构或者组织对学校进行指导,帮助学校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教学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同时,还需促进各学校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方面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形成真正的内外结合的立体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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