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零售业的特点及政策建议_企业经营规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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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我国零售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加入WTO以来,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中国零售业变革越来越深刻,不仅表现在以超级市场和连锁经营为标志的第二、第三次零售变革和以电子商务为特征的第四次零售变革在中国同时进行,而且表现在中国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和跨国零售集团的进入使零售业竞争格局发生着巨大变化,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特点和新动向。

1.行业规模不断壮大,企业效益明显好转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城市化进程加快、居民消费升级和扩大内需政策力度加大等因素的推动下,我国零售业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行业规模快速扩大。

(1)零售额保持持续增长。除2003年受“非典”影响外,2000年以来,批发零售业零售额均以高于10%的增长率保持高速增长,2004—2006年,年均增长率为12.94%,2006年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达到64326亿元,同比增长13.7%。

(2)大型零售企业快速成长。2001—2006年,百强零售企业销售额年均增长率为30.1%,平均年销售额从23.4亿元跃升至87.43亿元。同时,百强企业销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2001年百强企业销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5.44%,到2005年这一比例已经突破10%,达到11.02%,2006年进一步上升至11.47%。

(3)零售企业效益普遍提高。近年来,在消费结构升级和国家宏观政策的推动下,零售业的企业景气指数、销售景气指数、盈利景气指数和企业家信息指数均保持在高位运行,企业效益明显改观。2006年全国500多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实现主营业务利润615.4亿元,比2005年上升17.88%,主营业务利润率为11.36%,与2005年基本持平。同时,单位人员实现销售收入也大幅上涨,2006年全国500多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人均实现销售额70.88万元,比2005年的64.26万元增长了10.3%。

2.零售业态加速发展、整合和重构,业态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

随着消费需求的多元化发展,超级市场、专卖店、便利店等多种零售业态得到了迅速发展,新型零售业态不断兴起,零售业态种类逐渐丰富。

(1)百货店重新盘整。在消费结构升级和不断创新的推动下,百货店从2005年开始复苏。2006年,我国传统百货业加速向现代百货业发展,整个百货业发生了深刻变化,高档百货、时尚百货、生活百货、主题百货、折扣百货、精致超市百货等错位模式不断细化,并在发展模式、营销模式等方面不断创新。受益于经营创新和消费环境的改善,百货业态经营效益明显提高。

(2)超级市场盈利增强。在连锁零售企业中,超级市场的销售额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店铺数增长较快,单店销售规模持续提升。2006年,以超市和大型超市为主要业态的企业,店铺数量和销售规模保持同步增长,增幅均为19%。总体库存周转次数由2005年的平均11.7次,增加到12.2次,毛利率由12.6%提高到12.9%。自有品牌商品销售规模达到43.5亿元,比2005年增长52%。

(3)专业店发展迅速。目前,专业店已成为零售业中的主力业态。专业店主要以服装、家电、药品和家居建材等行业为主,尤其国美、苏宁等家电专业店以相对低的价格、专业化的服务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2006年,百强零售企业中专业店销售额达到2037亿元,占百强销售额的比重超过23%。

(4)网上销售等新型零售业态方兴未艾。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中国无店铺零售业态迎来高速发展时期,2002—2006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以5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6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1000亿元。

(5)多业态经营成为主流。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许多零售企业由单一业态经营转向了多种业态经营。2006年,多业态经营的企业达到45家,完成销售额4443.3亿元,占百强企业销售额的50.82%。

3.外资零售企业进入速度明显加快,竞争格局出现新变化

(1)外资零售企业进入速度明显加快。中国商业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家乐福在中国已经有91家,沃尔玛在中国有74家,易初莲花也有75家,而在这总共240家中有150家是2004年以来开的,这说明在2004年三年过渡期结束以后,外资的开店速度突飞猛进。同时,从数量上看,外资企业入围百强零售企业的数量持续增长。2003年百强零售企业中外资零售企业仅有9家,2004、2005年分别有12家和15家,2006年外资企业数量则上升至17家。从销售额来看,外资企业销售额所占比重也持续提高。2006年17家外资企业销售额接近2000亿元,占百强企业销售额的比重上升至22.87%(见表1)。

(2)外资零售企业独资化趋势明显增加。随着外资商业在合资企业中股权比例限制的取消,外商独资经营的趋势日益明显。在继易初莲花独资后,家乐福、百盛都先后启动了回收股权的计划。而在2005年新批准的外资商业企业中,独资项目为605家,占60%左右。

(3)外资零售企业在大卖场业态上占据主导地位。外资零售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后,以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超大型购物中心等业态加快拓展市场。据商务部统计,外资大型综合超市已占我国同类企业数的23%以上。在2005年连锁百强中,以大卖场为主的10家外资企业店铺数为475家,占总店数的1.6%,但实现销售额937亿元,占总销售额的23%。

(4)外资零售企业经营效益较好。大型外资零售企业的经营效益普遍好于内资企业。2006年中国连锁百强中,18家以国外品牌经营的零售企业,店铺数量增幅只有20%,不及百强零售企业平均水平,但销售规模增幅却达27%,高于百强零售企业平均水平。

(5)由大城市不断向二、三线城市延伸。近几年来,随着东南沿海地区和大型城市竞争日趋激烈,外资零售企业开始以沿海为中心,逐渐向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发展,并加速向二、三线城市渗透。如沃尔玛自1996年进入中国,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广东、吉林、辽宁、山西、湖南、湖北、云南、贵州等全国22个省市开设沃尔玛购物广场78家,山姆会员商店3家,沃尔玛社区店2家。

(6)采取本土化战略。外资零售企业为了在中国市场“落地生根”,降低营运成本,纷纷在采购、人才、促销等方面实施本土化战略。目前,大多数外资零售企业都积极发展与国内大型知名厂商的供销关系,进行本地化采购。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隆、万客隆、吉之岛等企业经营的中国商品已占总商品数的80%以上。同时,外资零售企业还实施人才本土化战略,以优厚的待遇与大量培训、晋升机会,来吸引优秀人才,实现员工的本土化。

4.零售业并购重组异常活跃,行业加速整合

(1)外资零售企业并购异常活跃。2004年12月11日我国零售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后,并购成为外资零售企业开拓中国市场的主要手段。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2005年7月,英国翠丰集团并购全球第四大建材零售商“欧倍德”的中国业务,拉开新一轮密集的外资抢滩零售市场大战。2006年5月,世界最大的家电零售商百思买以1.8亿美元收购国内第四大家电连锁商江苏五星电器51%的股权。2006年12月,全球第一大家居建材零售商家得宝(Home depot)以1亿美元收购国内三大建材超市品牌之一的“家世界”(见表2)。

(2)内资零售企业并购提速。2006年内资零售企业在资本积累初步完成的同时,并购与拓展也开始提速。典型的案例如北京物美集团先后并购了北京美廉美超市、宁夏新华百货和江苏时代超市,截至2006年底物美集团在全国门店总数达到728家,增长12%。国美电器以52.68亿港币收购永乐电器,到2006年底国美在全国的门店总数达到820家,一跃成为全国零售额最大的企业。

5.零售业提质加快,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1)连锁经营加速发展。自加入WTO以来,零售企业连锁经营规模加速扩大,增长态势高涨。据统计,2006年中国连锁经营100强销售规模达到8552亿元,同比增长25%,大大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的增幅。门店总数达到69100个,同比增长57%。营业总面积达517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员工人数达204万人,同比增长31%。

(2)零售业信息化水平大大提高。近年来我国连锁商业IT投资规模呈现出平稳快速增长态势,连锁零售企业在信息技术上的投资平均每年增长15%左右,2005年我国连锁零售业整体IT投资规模为63.5亿元。比2004年增长15.4%。目前,我国80%的大型零售企业不同程度采用了计算机管理,70%以上的连锁企业建立了系统开发的前台POS销售系统和后台MIS/ERP管理系统,89%的企业已经使用了财务管理软件系统,80%以上应用了第三代POS机并实行了单品管理,30%左右的企业率先进入了商业自动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网络信息化技术相结合的数字化管理系统集成的阶段。上海百联集团,北京物美集团、国美集团、山东三联集团等一大批零售企业在商业智能(BI)、企业客户关系系统(CRM)、供应链管理系统(SCM)、供应链库存(VMI)等技术方面加大了研发和应用力度,逐步拥有了先进的组织技术。

6.规范零售业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政府监管力度逐步加大

为推动零售业发展,我国加强了零售业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在市场客体方面,商务部颁布了《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也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市场经营行为方面,颁布实施了《直销管理条例》、《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和供货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同时出台了《超市购物环境(SB/T10400-2006)》等涉及许多商品、服务、行为等一系列的国家、行业、地方性标准及企业标准。这些法规的出台对重构市场交易秩序,维护公平交易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当前我国零售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加入WTO以来,我国零售业在规模、结构、经营和管理水平等方面都上了一个新台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零售业在管理理念、技术和人才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内资零售企业在与外资零售企业同台竞争中,面临着巨大挑战。

1.零售业发展方式粗放

与国外零售企业相比,国内零售企业普遍“重规模、轻效益”,追求数量扩张,而不注重内部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例如,国美、苏宁等国内家电零售企业巨头加速在全国开设新门店,仅北京地区家电卖场数量就达到百余家,但与门店数量同时出现的是家电卖场单店盈利能力的持续下降。统计数据显示,零售企业百强中,国内企业平均盈利水平是0.99%,而外资企业为2.22%,与此同时,零售百强的规模却在以3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这种反差造成零售商挪用贷款、拖欠供货商货款、收取进场费等不健康的盈利模式普遍存在。

2.连锁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低

国内零售企业在快速扩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零售技术开发能力、品牌价值能力和人才聚集能力等方面都大大低于外资企业,突出表现为“四低”现象:

(1)规模扩张能力低。我国大多数零售企业的经济规模大大小于国外零售企业,国内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低,中国零售100强零售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仅为10%,而欧美国家则高达60%左右,日本为50%。虽然近几年国内零售企业发展速度较快,但连锁化规模较低,经营较为粗放,成本、费用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利润增长缓慢。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有相当一部分连锁零售企业资金实力薄弱,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突出表现为中小超市虚假繁荣,在进行连锁经营的扩张中可能因资金链断裂而导致企业破产。

(2)成本控制能力低。由于存货管理水平低,我国大多数零售企业的存货周转周期在50天到70天之间,而麦德龙、家乐福等在我国的平均水平不超过30天,欧美标准超市的平均周期则在20天以内。我国零售企业的平均毛利润只有10%,而国外知名企业的平均毛利润达到28%,这表明我国零售企业的采购成本的控制能力较国际领先水平差距很大。

(3)技术开发与应用水平低。目前,国内零售企业与外资零售企业的竞争劣势主要在于他们的管理信息处理方式和信息整合能力落后。例如,沃尔玛的管理费仅占营业额的2%,而国内一些零售企业的管理费高达营业额的7%。国际零售巨头一般每隔18个月就对门店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换代,而我国零售业一般在2年以上。国内零售业信息化的重点还是进销存管理、门店管理等,只有少数零售企业把信息化建设重点从企业内部IT系统转向了供应链管理。

(4)品牌化经营能力低。西方国家零售连锁企业组织品牌化经营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美国超级市场销售自有品牌产品已达40%以上。国内零售企业长期以来只注重经营商品,而忽视对零售商品牌的经营,自有品牌开发能力低。同时,零售企业品牌意识淡薄,对各连锁店的统一主要停留在店面标识、员工服装、货架设备等一些表面事物上,而对消费者具有实质意义的商品和服务组合、价格、促销活动等则很少有真正的统一。

3.零售业规范化程度低

由于我国部分零售企业短视行为的存在和政府监管不到位,零售业规范化程度较低。

(1)零售商与供应商矛盾突出。目前国内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十分紧张,由于零售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部分零售商利用所掌握的零售终端资源优势向供应商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包括“促销成本费”、“广告支付费”、“开店支持费”等等。“零供”矛盾的加剧,不仅造成了一些零售商和供应商的破产倒闭,而且导致了行业信用危机的出现。

(2)零售企业商业信誉低。为加强供应链管理,一些连锁零售企业通过货款、发放会员卡、收取员工抵押金等形式与供货商、消费者、员工建立合作关系。但部分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守信用,拖欠、占用供应商货款或随意违约,不履行对消费者和员工的承诺,致使企业信誉下降,经营业绩也随之下滑。

(3)恶意“圈钱”现象屡屡发生。表现为一部分连锁零售企业采取依托银行贷款和供货商货款“无本开店、借店圈钱”进行投机或恶性诈骗,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也存在有的企业进行资本金虚假注册和抽逃注册资本现象。

(4)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不规范。一些零售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在促销时采取谎称降价、虚构原价等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仅危害了消费者及供应商的利益,而且损害了零售业的形象,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4.零售企业发展面临人才短缺困境

由于受观念、制度、资金等方面的制约,我国零售业现有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的《2006年中国零售人才需求调查报告》显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各类专门人才仅占零售业从业人员总数的3%。同时,我国零售企业中高层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包括营运管理人员(店长、店面管理人员等)、资深采购人员和高级物流管理人员和高层次复合型管理人才严重缺乏,很难适应激烈竞争的新形势。

三、促进我国零售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消费结构的加速升级决定了未来我国零售业将继续快速发展,但同时也面临来自外资零售企业的竞争压力和行业内现存的诸多问题可能带来的种种弊端,这要求必须加快完善零售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为零售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1.尽快研究制定和完善支持零售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加大对内资零售企业的政策引导。为促进国内零售企业的发展壮大,要加快制定财政、税收政策以引导零售企业规模扩大和创新升级。地方有关部门应设立中小零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零售企业连锁经营和跨地区发展,引导和推动零售企业的进行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加快重新整合国内流通企业。为提高零售企业的竞争力,应按照做大企业集团规模的要求,以优势业态和知名品牌为龙头,推进相同业态、相同行业之间的联合,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售企业集团。鼓励大型零售企业集团整合小型零售企业,提高中国零售企业的组织化程度,提升零售业整体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水平。

(3)加大对零售业的信贷力度。长期以来,中国信贷制度存在重生产轻流通、重批轻零、重大轻小、重国有轻民营的倾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零售业的发展。要解决零售商与供应商矛盾,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加快推进流通金融制度的创新,加大对零售企业的信贷力度,扩大零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内资零售企业做大做强。

(4)加大对民营企业开放步伐。为促进零售业的发展,必须加快消除和减少对民营资本的各种歧视和不公平对待,为民营企业彻底松绑,建立内外贸一体化的“开放型”体系。

2.加大对零售业的规范力度

(1)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目前,我国零售领域已出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但由于以前零售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相当薄弱,现行的法律法规还不足以保证零售业的规范发展。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商业立法进程,适时将现行的许多条例和部门规章上升为法规,加大惩罚力度,规范零售企业的市场行为,合理整合资源,避免恶性竞争,避免因重复建设而导致浪费。

(2)加快对零售业并购立法。目前我国对零售业并购法律体系不健全,现行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很不完备,许多重要的内容都没有规定,且缺乏可操作性,很难适应对零售企业并购行为的规范。因此,必须加快研究制定零售业并购法,规范零售企业并购行为,确保零售业的健康发展。

(3)加快零售业的标准化进程。我国零售业领域存在着标准体系不健全、国内外标准不统一、标准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制约了商业技术的发展和与国际接轨。因此,要以《流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指导,加大各地推进标准的实施力度,加快现代条码技术、托盘、流通设施和装备等重点标准制修订速度,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先进适用、与相关法规衔接,同国际标准接轨的零售业标准化体系。

3.加快提高零售业技术水平

首先,政府应加强对零售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对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应设立专项财政基金,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商业技术研究投入的主体作用;其次,对零售企业技术研发和应用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技术进步。

4.加强零售业人才开发和培养

商业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抓紧人才培养,建立与现代商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培养适应大流通模式、掌握现代管理方法的经营人才是零售业发展的关键。应加快零售业人才开发和培养,一方面,加强对高校、科研机构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积极开展现代流通学科建设,为零售业的发展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另一方面,强化在职员工培训,造就一批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流通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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