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久安”--1949年至1978年新中国对香港和香港的特别政策_邓小平理论论文

“长治久安”--1949年至1978年新中国对香港和香港的特别政策_邓小平理论论文

“长期打算,充分利用”——1949年至1978年新中国对于香港问题和香港的特殊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充分利用论文,新中国论文,政策论文,年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50年代、60乃至70年代,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始终坚持“暂时不动香港”之“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战略决策,秉此处理香港问题的指导思想。对外的公开表述是:“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对于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一贯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暂时维持现状”[①a]。

实事求是而论,新中国诞生之际出台“暂时不动香港”之“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战略决策的历史背景,在新中国成立后直至1978年,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无论是国际或国内形势仍然紧张、严峻。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始终没有真正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我们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缩小又拉开。在这种情况下,“暂时不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以保持与英国的对话关系,保持香港作为中国与外部世界相联系的“国际通道”与“窗口、了望台、气象台、桥头堡”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利大于弊,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阻力为助力,变被动为主动的理性选择,是上乘之策。

有鉴于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香港问题的态度,始终保持低调,十分冷静、十分慎重,坚持只要“暂时维持现状”对新中国还“有用、有利”,我们就“暂时不动香港”,只要“时机不成熟条件不具备”,“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就“暂时不去触及它”。1963年,中苏论战正酣,美国共产党发表声明责难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竟然容许殖民地存在”。因此,我们不得不打破沉默,第一次公开对外阐述了中国对于香港问题的战略思考和基本原则:“香港、澳门这类问题,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问题。”“我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就宣布,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历届中国政府同外国政府所订立的条约,要分别按其内容,或者承认,或者废除,或者修改,或者重订。在这方面,我们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政策,同对帝国主义国家的政策是根本不同的。对各个帝国主义国家,我们在政策上也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的。事实上,历史上的许多条约有的已经失效,有的已经废除,有的则被新的条约所代替。还有一些历史遗留下来悬而未决的问题,我们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以前维持现状,例如香港、九龙、澳门问题,以及一切未经双方正式划定的边界问题,就是这样”。“在国际斗争中,我们既反对冒险主义,也反对投降主义。这两顶帽子,无论如何是安不到我们头上来的”。用“中国对香港、澳门的政策”来“证明中国人是胆小鬼”,“在香港、澳门问题上嘲笑我们”,是“愚蠢的”、“可悲的”。“老实说,中国人民并不需要在香港、澳门问题上显示武力,来证明自己反对帝国主义的勇气和坚定性。我们的勇气和坚定性是帝国主义特别是美帝国主义领教过的”[①b]。相隔不久,毛泽东在会见索马里总理舍马克谈到反帝反殖问题时,再次就中国对香港问题的态度发表意见:“香港,部分是割让的,部分是租的,租期是99年,还有36年才满期。这是特殊情况,我们暂时不准备动它。香港人就是我们中国人。香港是通商要道,如果我们控制它,对世界贸易、对我们对世界的贸易都不利……香港与红海沿岸的亚丁情况相似,亚丁是个英国的军事基地(周恩来插话:也是个自由港)。”[②b]直到1972年中英外交关系正常化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审时度势,认为改变或放弃“暂时不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之特殊政策的“适当时机”仍然没有出现。1972年10月,周恩来与来访的英国《泰晤士报》记者路易丝·海伦谈话时指出:“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但现在还不必考虑”。“中国的政策是不会在这些事情上仓促行事”[③b]。1974年5月,毛泽东在会见来访的英国前首相、保守党领袖希思谈到香港问题时也明确表示:“香港作为英国管理下的亚洲贸易和金融中心,其地位是安全的,最少在目前如此”[④b]。在毛泽东、周恩来的有生之年,他们始终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全局出发,坚定不移地维护这一战略决策的严肃性。

“暂时不动香港”以“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特殊政策,就必须保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只有这样,“特殊”政策的政治价值和经济价值才能体现。对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认识是十分清醒而深刻的。他们在制定和实施这一战略决策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富有创造性、建设性的新思想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并一一付诸实践。择其要者如下:

(一)从香港的历史和现实出发,“正视”英国在香港之“事实上的治权”的客观存在;不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外交冲突严格控制在外交领域。这一原则立场,我们从新中国成立之日起即予奉行,并一直以实际行动对外宣示。

解放战争时期,香港曾经缘其“相对自由、民主的环境”而一度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迎接人民革命在全国的最后胜利的一个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基地。因此,新中国诞生之际,英国对于香港之“失”的担心,不仅仅来自外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可能发动的军事进攻”,而且也来自内部——“共党分子和民主人士可能组织的暴动或骚乱”。为了应变,他们除了增派援军,虚张声势地准备打一场想象中的“香港保卫战”外,还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对香港社会内部控制的严厉措施,以削弱和反对共产党在香港的活动。港英当局在1949年前后短短的二三年时间里,匆匆忙忙抛出了诸如《公安条例》、《人民入境统制条例》、《简易程序治罪修正条例》、《违法罢工与罢雇条例》、《社团条例》、《人口登记条例》、《驱逐不良分子出境条例》、《修订1922年紧急状态法条例》、《紧急(主要)条例》、《人民入境统制(补充)条例》、《边界封锁区命令》等一系列高压立法,封锁边界、限制移民、清肃舆论、镇压工人运动、打击左派爱国进步势力,相继制造了“罗素街事件”、“三·一”事件和《大公报》案等恶性事件。一时间,杯弓蛇影,谈虎色变。然而,事实的发展却出乎英国人的意料:新中国诞生之际,不仅北方边境“无战事”,而且香港内部也没有发生任何暴乱或抗议。“中共既没有从边境武装进攻香港的打算,亦无在香港内部煽动骚乱推翻旧政权的计划”。英国人不得不承认:“英国与中国当局在边界的关系是正常的,符合一般准则”;“中港边界是平静的……关于共产党在香港的活动……他们现在没有做任何不合法律和破坏秩序的事情”[①c]。英国人不得不承认他们的“过度敏感和紧张”是“庸人自扰”。

事实上,中国共产党不仅仅是在1949年新中国诞生之际冷静而理智地选择了保持香港边境平静和香港社会稳定的特殊政策,而且,在其后几十年间,无论政治风云如何变幻,这一基本的策略原则也都得以始终不渝地奉行。

中国政府为使香港“暂时维持现状”,一直避免内地的政治运动波及香港,对香港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一直严格控制内地移民香港(包括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和十年动乱时期),防止给港英当局增加不必要的紧张和压力。也有一个很可以说明问题的例证:1958年“金门炮战”,毛泽东注视台湾,却并没有忽略香港,他充分考虑到英国人在香港脆弱的心理承受力,向彭德怀明确指出:“准备打金门,直接对蒋,间接对美,因此不要在广东深圳方面进行演习了,不要去惊动英国人”[②c]。当然,说新中国成立后持续不断的政治运动都没有冲击过香港社会稳定,不完全是历史事实。最典型的就是“文化大革命”,也一度在香港为“患”,直接引发了“五月风暴”。“那时,英国的管辖软弱无力,混乱一片,不按理性行事,那正是(中国)收回领土的大好时机”[③c]。与香港的“反英斗争”相呼应,北京发生了火烧英国代办处的事件。但是,就是在这样的非常时期,毛泽东、周恩来也都没有动摇“暂时不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的决心,也都没有放弃保持香港边境平静和香港社会稳定的正确政策,他们千方百计地排除极左势力的干扰,将“文化大革命”对香港的消极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在动乱期间,香港政府不断收到来自北京的保证,其中包括当时仍担任总理的周恩来所传来的信息,使他们确信中国政府没有鼓励暴乱分子,北京也没有企图赶走英国人”[④c]。周恩来曾说:“群众包围了英国驻华代办处,我们事先毫无所知。等我知道时,已经来不及了,烧起来了。当时我们下命令要群众离开,那些坏人不听。一个有趣的事情是,我们广播命令时,英国代办听到了,他相信这是我们政府的意见,他就找我们解放军保护,结果他没有受伤”[⑤c]。因此,“‘文革’十年动乱,香港只是有几个月出了麻烦,一九六七年未立即平静下来”[⑥c]。

对于发生在香港事涉中英两国关系的政治敏感问题,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也始终奉行“不直接介入或干预”而通过正常的外交途径来解决的正确政策,坚持“有理、有利、有节”。无论是港英当局镇压工人运动迫害左派爱国进步势力的罪行,如“司马文森事件”(1952年)、“中华中学事件”(1958年)、“人造塑料花厂事件”(1967年)等;还是港英当局侵占新中国在港财产凌犯中国居民在港的传统权益的罪行,如“永灏号事件”(1951年)、“两航事件”(1949—1952年)、“九龙城寨事件”(1962年—1963年)等,包括比较特殊的牵涉台湾方面的“克什米尔公主号”事件、“九龙及荃湾暴动”事件(1956年),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虽然表示出高度的关切和强烈的义愤,但是这种反应只限于外交途径的严正抗议和舆论上的“口诛笔伐”,而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对抗行动,更没有直接卷入和激化矛盾。

(二)从香港的历史和现实出发,充分理解“资本主义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有利”的政治价值和经济价值,“不能社会主义化,也不应该社会主义化”;同它打交道,要遵守它的“游戏规则”。这一思想认识的深度和高度,以周恩来1957年4月在上海工商界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关于香港问题》最具代表性。

当时,中国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在这种情况下,怎样看待“资本主义在香港”?要不要像内地一样进行“三反”、“五反”和社会主义改造,要不要也社会主义化?无论是党内还是党外,思想认识并不统一,存在着许多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观念。有鉴于此,周恩来从理论到实践全面、透彻地予以澄清,他明确指出:“我们不能把香港看成内地。对香港的政策同对内地是不一样的,如果照抄,结果一定搞不好。因为香港现在还在英国统治下,是纯粹的资本主义市场,不能社会主义化,也不应该社会主义化。香港要完全按资本主义制度办事,才能存在和发展,这对我们是有利的。”“现在国内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私营企业已经全部公私合营,对其在香港的企业则不要去变动它。”“保持和扩展香港这个阵地有好处。”“香港的企业家是我们的朋友,他们搞的是资本主义,不是帝国主义。过去我们同民族资产阶级合作过,将来同香港的企业家还是可以合作的。”“现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基本上胜利了,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香港可作为我们同国外进行经济联系的基地,可以通过它吸收外资,争取外汇。我们要打开局面,就得对香港的民族资产阶级讲清政策,使人家有利可图。”[①d]

周恩来的这个讲话,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关于这个问题的最精辟表达。此后,中国其他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及的“维持香港的自由港、转口港地位不变”、“维持香港的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地位不变”等问题,也基本上是循此思路。

(三)为了使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用、有利”的资本主义香港“暂时维持现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保障措施,使社会主义新中国成为资本主义香港“稳定和繁荣”的坚强后盾。

香港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贫乏,既是弹丸之地,又少出产。因此,资本主义香港的存在和发展,“外资、外贸”是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中国的支援也是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背靠祖国大陆是香港“稳定和繁荣”的最大优势。新中国成立以后几十年间,无论是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还是十年动乱期间,内地一直及时稳定地向香港供应大量廉价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原料,从而保证数百万香港同胞的安居乐业。每当香港遇到困难,总是祖国最先向它伸出热情之手。世界能源危机时,内地及时增加对港石油产品的供应;香港缺乏淡水,中央一声令下,汩汩东江水源源不断地流到香港,哪怕是广东大旱之年,对港供水也未见减少。周恩来为此曾多次指出:“各地凡是有可能,对港澳供应都要负担一些,不能后退。这个阵地越搞越重要,对港澳供应确定是一项政治任务”[②d]。香港的副食品历来绝大部分依靠内地供应。据统计,1954—1963年,香港进口的食品43%是由内地提供的,1964—1973年为50%。在价格上,70年代初由中国内地进口的食品价格平均较国际市场价格便宜五成以上,原料便宜约30%,衣服等消费品便宜25%。这对香港的稳定发展,抑制通货膨胀,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起着重要作用[①e]。其中,“东江供水工程”这一内地大力支持香港发展的典型例证最能说明问题:香港开埠以来始终面临水荒危机,虽然一直不断地斥巨资贮雨水,兴建海水淡化厂以制淡水,但都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每逢灾情,不得不实行限量供应。1963年,香港遭百年不遇的干旱,存水仅够数十天之用,全港陷入一片恐慌之中。在这种情况下,祖国大陆义无反顾地伸出援助之手。“周恩来敦促各省政府与香港在经济上合作,这样便导致了广东省与香港达成了一个供水协议”[②e]。这个由广东省和港英当局于1964年4月22日正式签订的“东江供水工程”协议规定:引东江水由东莞至“新界”。主要内容是:1.兴建一座枢纽工程,包括六道大型水坝和加固两个大型水库;2.兴建八座大型电抽水站;3.新挖、拓宽、整理80多公里长的水道;4.铺设80多公里长的高压电线。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六道拦河坝和八座抽水站,将由南至北流入东江的石马河提高水位至46米,然后倒流入雁田水库和深圳水库,再通过3500米的输水钢管到“新界”,工程全长166公里。工程完工后,每年能向香港输水6800万立方米,占香港全年供水量的1/3。1965年工程完工后,其实际年供水量占香港年供水量的一半以上,基本上解决了香港用水困难的问题。

因此,可以这样讲:“香港就是这么奇怪的城市,信仰社会主义的大陆政府支持它繁荣。……北京提供了战后几十年来香港社会稳定的客观条件,也给予了投资者充分的信心。有人说,香港的信心,在于一面国旗。此言要加以分析,因为这仅是表面原因之一,而没有挖掘出更实质的原因。实际上,香港战后几十年的‘繁荣与安定’环境,是北京营造的”[③e]。如果离开了中国对香港的特殊政策,离开了中国维护香港边界平静和香港社会稳定的保障措施,离开了中国对香港“不讲价钱”的物质援助,资本主义香港的存在和发展是无法想象的,再毋论香港在50年代“不如广州、更不如上海”[④e]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嬗变为“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制造中心、航空中心、海运中心、信息中心”和“东方第一大港”,嬗变为亚洲四小龙之首和“东方明珠”了。简而言之,如果离开了中国因素,就谈不上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就谈不上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奇迹的“香港现象”。

中国“容忍”英国人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并不意味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涉及民族利益、民族感情和民族尊严的原则问题上“示弱”。我们从来不承认英国在19世纪中期以来通过侵略战争强加于中国的关于香港“易帜”的三个条约,英国强占、强租香港的三个条约是不平等的、不合法的,是无效的,对于中国而言没有任何约束力;我们从来不承认香港的“殖民地”地位,香港自古至今都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领土,它的主权一直归属于中国,只不过在一百多年来由于英国侵略者强占、强租的特殊情况而一度被迫中断。因此,我们保留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于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不可剥夺的最高和最后权利。当然,作为唯物主义者,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奉行的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具体处理香港问题这一中英两国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时,我们一贯主张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香港的历史和现实出发,俟“时机成熟”之时,通过谈判和平解决;此前,“暂时维持现状”——条件是“英国对香港的管理不会给予中国带来任何难堪或不便”[①f]。

作为对于“收回主权是肯定的,但却不是立刻的”[②f]特殊政策的重要补充,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在“容忍”英国人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的同时,还提出了“非政治化”的要求,即“英国人和资本主义统治下的香港只能作为一个经济城市存在和发展”。1956年,第22任香港英国总督葛量洪以私人身份访问北京,受到周恩来的接见。在“历时三个小时‘非正式会谈’中……周恩来曾暗示中国愿意容忍英国继续管治香港”,并“为香港确定了一些‘行为准则’,例如英国不应促进香港走向民主或自治,外国势力不能把香港用作军事基地,国民党的破坏应予阻止,中国官员的安全应受到保护及中国的经济利益不应受到阻碍等等”[③f]。

由于中国始终不承认英国强占、强租的三个条约的“合法”性质,不承认香港的“殖民地”地位,因此,英国人统治下的任何所谓“非殖民地化”、“民主化”的“自治”运动或“独立”运动,都不能不被认为是对中国关于香港主权的“最高和最后权利”的蔑视和挑衅。在这一点上中国一直不曾给英国人以“讨价还价”的余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很多英属殖民地都受独立运动的困扰,局势动荡,但香港的‘港独’从来不成气候,这是由于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所致”[④f]。“香港的‘港独’搞不起来,北京的政治影响力是主要因素”[⑤f]。

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始终不曾放弃对于中国的“政治孤立、经济封锁和军事包围”的“公开敌视”政策,由于台湾国民党当局一直不曾停止“反攻大陆”的军事冒险,因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长期以来保持着高度的警惕:香港绝对不能被经营为“国内外敌对势力反共、反华的基地”,绝对不能对社会主义中国构成任何政治威胁。在50年代,台湾国民党当局的飞机窜犯大陆时曾几度在香港机场起落;在60年代,美国的飞机和舰艇也多次利用香港的机场和港口为侵越战争服务。对此,中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和舆论表示“严重的不安和不满”,向港英当局“严正抗议”:“英国政府和香港英国当局……有意地纵容和鼓励蒋介石集团利用香港来作为对中国进行军事破坏活动的基地和庇护所,从而严重地威胁了中国的安全……这种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极不友好和怀有敌意的行动,必将使中英关系蒙受不利的影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概应由英国政府负责”[⑥f]。“种种事实说明,美国正在更加肆无忌惮地利用香港作为它进行侵略越南战争的活动基地,并进而企图把香港用作它将来进攻中国大陆的跳板……如果英国政府执迷不悟……那就必将自食其果”[⑦f]。正是基于中国政府“有理、有利、有节”的外交斗争的压力,英国政府被迫表示:“女王陛下政府无意让香港被利用为对任何人进行敌对活动的基地……女王陛下政府愿意说明:如果今后一旦认为香港的设备正被有意地加以滥用的话,香港政府有自由采取它认为必要的任何行动,来对付这种滥用行为”[⑧f]。

新中国成立以后,英国为了“保护在华利益和香港的地位”,在西方资本主义大国中率先承认新中国,但是在香港问题上却拒绝“对话”。与此同时,英国在“一个中国”的问题(即断绝与台湾国民党当局的官方关系和恢复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问题)上追随美国,致使中英两国关系裹足不前,长时间停留在代办级的“半外交关系”阶段。

进入70年代以后,“通过谈判和平解决”香港问题的历史契机开始出现。1971年10月,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恢复。1972年3月,中英两国互换大使的协议达成,关系正常化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一致确认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和平等互利的原则”[①g]。制约香港问题的国际形势和外交格局正朝着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再也无法回避。有鉴于此,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向全世界公开表明自己的态度。就在中英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联合公报发布的前5天,即1972年3月8日,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别委员会主席,重申了中国政府对于香港问题的一贯立场,指出:“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因此,不应列入反殖宣言中适用的殖民地地区的名单之内”[②g]。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别委员会于6月15日通过决议,向联合国大会建议从上述的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和澳门。11月8日,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了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了中国对香港问题的一贯立场,排除了其他国家(包括联合国)介入香港问题(如国际共管)的可能性。同年10月,周恩来在接见英国记者访问时又首次披露了中国“通过谈判和平解决”香港问题的“时间表”,要求英国政府必须正视1997年这个“最后期限”。他指出:“当条约到期时,两个国家必须进行谈判。既然两国存在着正常的外交关系,英国自然应在适当的时候参加谈判”[③g]。

事实上,英国人也十分清楚:拖延“与中国政府谈判香港的前途”的时间不可能是“无限期的”,香港问题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不可能永远“尘封”,“如果中国政府正式提出谈判香港前途问题,拒绝谈判不会是一种明智的选择”[④g]。他们知道:中国“暂时不动香港”不过是意味着英国人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香港回归迟早不可避免,1997年是“临界点”。他们在得悉黄华1972年3月8日关于香港问题的信函的内容之后,一方面强词夺理在给予联合国秘书长的照会中表达了它的不同意见,说中国的信函“决不会影响香港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却又自觉“理屈词穷”,在授权港英当局发言人发表的声明中承认:此信函的内容“是中国政府长期以来的意见,因此,在这次殖民地小组会中,他们重申立场,是一件自然的事”[⑤g]。

希思是英国朝野两党中就香港问题同中国领导人最早进行接触的领袖人物。他在1974年5月首次访华时会见了毛泽东、周恩来,“在广泛的话题中,曾涉及到香港的回归问题”。事隔20年后,1995年希思在北京接受大型电视专题片《香港沧桑》的采访时,曾经“对中国领导人决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一事进行了一些追忆”。他说:“我是在一九七零年至一九七四年间担任英国首相的。一九七三年,我们全面恢复了与中国的外交关系,这一次应该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了。在全面恢复外交关系之际,我曾被邀请访问中国。英国外交大臣道格拉斯·霍姆先期访问了中国。一九七四年,我也来到中国。我同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进行了长谈。我首先与毛泽东谈了近两个小时。我们的话题很广泛,其中包括了当时的国际关系。当然,我们也谈到了香港的未来。我们同意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应该有一个平稳的交接。”[①h]这是中英两国领袖人物关于香港问题的第一次正面接触,他们在事实上已经粗线条地勾勒出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圆满解决“的美好前景”:“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应该有一个平稳的交接”。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毛泽东、周恩来在有生之年没有能够亲眼看到这激动人心的一幕。这一未竟之业、未圆之梦历史地交付给了他们的继承人邓小平。

邓小平首次公开介入香港问题,就是在1974年5月25日。第二次复出的邓小平参加了毛泽东、周恩来与希思的会见。希思回忆,在北京与毛泽东、周恩来会谈时,邓小平就在场了。当天晚上,邓小平在欢迎希思的宴会上发表讲话,代表中国政府声明:香港问题作为中英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在适当时候予以解决”。邓小平说:“尽管中英两国社会制度不同,在我们两国之间还存在着适当时候予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求同存异,交朋友,发展关系”[②h]。1975年、1977年,邓小平会见第二次、第三次访华的希思,在谈到香港问题时,也都重申了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

作为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邓小平也参与了对香港和香港问题的特殊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他充分理解毛泽东、周恩来等新中国缔造者实现香港回归的迫切心情和“暂时维持不变”的战略考虑。作为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人物,邓小平视完成祖国统一这一前人未竟之业为自己这一代人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矢志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圆前人未圆之梦!邓小平曾经多次表示:“我们是要完成前人没有完成的统一事业”[③h]。“我们都是炎黄子孙,祖国要统一,不统一就没有出路。我们有出路。我们这些人岁数都不小了,都希望中华民族来一个真正的统一。前人没有完成的事业,我们来完成,我们的后人总会怀念我们的。如果不做这件事,后人写历史,总会责备我们的。这是大事,前人没有完成,我们有条件完成”[④h]。正是抱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第三次复出的邓小平代表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向全党、全国正式提出了在80年代、90年代争取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奋斗目标,并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为香港问题的历史性解决打开了新思路。香港回归的实现,标志着新中国和平统一的历史进程跨越了至关重要的第一站,这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梦寐以求的胜利果实!毛泽东、周恩来在天之灵,当堪笑慰。

注释:

①a吴学谦:《就提请审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协议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1984年11月6日。见1984年11月7日《人民日报》。

①b《评美国共产党声明》,1963年3月8日《人民日报》社论。

②b顾龙生:《毛泽东经济年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584页。

③b转引自Robert Cottrell:《香港的终结——英国撤退的秘密谈判》,香港明报出版社1993年中文版,第45页。

④b转引自李宏:《香港大事记》:人民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139页。

①c余绳武、刘蜀永主编:《20世纪的香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99~200页。

②c毛泽东:《关于停止在深圳方面的演习准备打金门的批语》,1958年8月18日。

③cRobert Cottrell:《香港的终结——英国撤退的秘密谈判》,第43页。

④c同上,第40页。

⑤c周恩来:《极左思潮干扰了中国对外政策》,1971年8月7日。《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482页。

⑥c古星辉:《古星辉论香港》,香港镜报文化企业有限公司1987年版,第5页。

①d周恩来:《关于香港问题》,1957年4月28日。《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53~355页。

②d转引自马洪:《怎样利用香港经济为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服务》,《经济研究参考》第39期,第16页。

①e黄思奇:《中港经济关系的回顾与发展》: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84年版,第120页。

②eRobert Cottrell:《香港的终结——英国撤退的秘密谈判》,第38页。

③e古星辉:《古星辉论香港》,第4页。

④e杨奇:《香港概论》(续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29页。

①fRobert Cottrell:《香港的终结——英国撤退秘密外交》,第38页。

②f同上,第38页。

③f同上,第28页。

④f杨奇:《香港概论》(续编),第530页。

⑤f古星辉:《古星辉论香港》,第5页。

⑥f《外交部关于严重抗议英国政府纵放窜扰大陆后降落香港的蒋介石集团军事飞机给英国代办处的照会》,1958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58),第5辑,第87页。

⑦f《我外交部就英国政府提供香港给美国作为侵略越南威胁中国的基地给英国驻华代办处的照会》,1966年2月2日《人民日报》。

⑧f《联合王国驻华代办处1956年3月12日致外交部的照会》,见《新华半月刊》1956年第8期,第9页。

①g《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关于互换大使的联合公报》,1972年3月13日。见1972年3月14日《人民日报》。

②g吴学谦:《就提请审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协议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1984年11月6日。见1984年11月7日《人民日报》。

③gRobert Cottrell:《香港的终结——英国撤退的秘密谈判》,第45页。

④g余绳武、刘蜀永主编:《20世纪的香港》,第184页。

⑤g元邦建:《香港史略》,香港中流出版有限公司1987年版,第266页。

①h转引自《毛泽东曾谈香港回归问题》,见1995年6月26日香港《大公报》。

②h《邓小平副总理在欢迎英国前首相希思的宴会上的讲话》,1974年5月25日。见1974年5月26日《人民日报》。

③h《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页。

④h邓小平:《希望中华民族来一个真正的统一》,1983年6月18日。《邓小平论祖国统一》,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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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久安”--1949年至1978年新中国对香港和香港的特别政策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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